“我于前函,己陈座右,我于矿泉之服用,已遭禁制矣,固由经验,业已发现,矿泉于
我之症侯,非但不能减轻,且益助其增长。我今有一消息,不得不奉告者,即亥令屯大夫及布
露斯特大夫①,均己明言,我之健康,已无恢复之望矣;此消息之传来,吾友为我之痛惜,将
过于我为己也无疑。
“我浏览中,于某处获读,哲学之最大作用,端在学习如何舍生弃世。②我既对此课题,
实应认为长期研习,则我闻此课题之来而感意外,岂非大有辱于所习者乎?然而,如须据实而
言,对此课题,福音书中片幅只页之教诲,即胜古之哲人或今之哲人一切浩繁之卷铁。其对死
后之另一生命③,言之确凿,使善良之心性,祛其疑虑,增其坚强,远胜于哲学之慰藉;盖哲
学之论述,如死为自然必有之现象;有生之享乐,只为电光泡影,终至腻肠伤身;以及任何其
它同类论旨之宣叙,皆言之确凿,吾人可于其中取得慰藉,但此种慰藉,虽有时足使吾辈以顽
强之耐力,藐大限之到来,武装其心性,然永不能使之高瞻远瞩,视死亡为真正的鄙事,更不
能使之大含细入,以死
死亡之来,以人之死,亦如一切有生之物,只其组织之成份分崩离析而
已。”</ZSBJ00100740_1354_3/ZSBJ>③死后之生命,亦即未来或将来之生
命,与今世之生命相对,皆原于《新约》及基督教神学。后者认为,精神生
存,属于上帝,显于基督,通过信心,赋予信仰者。《新约》中言死后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