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海外名作 > 《论有学识的无知》作者:[德]库萨的尼古拉/译者:尹大贻、朱新民【完结】 > 论有学识的无知Θ书香门第.txt

对这个同一主题,我们将继续我们的思考。一条有限的线是可以分割的,而一条无限的线。由于在其中极大与极小是同一的,所以它没有部分,因而是不可分割的。不过,有限的线除分割成线以外,不能被分割成任何别的东西;因为,如我们所已经知道的,在分割一个有广延客体时,我们永远达不到可能存在的最小的一个极小点。因此,有限线段的本质是不可分的:一条一尺长的线和一条一臂长的线同样都是线。我们没有其他的选择,只有作出结论说,无限的线是有限线段的本质性解释。单纯的无限就这样是一切事物的解释,这是以另一种方式说单纯的无限是一切事物的尺度。因此,亚里士多德在其《形而上学》中正确地断定,第一存在物是一切存在物的准则和尺度,因为他是一切事物的本质性解释。

再者,由于它的不可分割性,无限的线(有限线段的本质性解释)是不变的和永恒的;这些属性都相等地必须属于一切事物的理性——即永受祝福的上帝。按照这一点,我们就能够领会著名的丹尼斯所说的意思了,他说,事物的本质是不灭的;也可以领会其他人把理性称作是永恒的意思了;按照①查尔西边乌斯的诠疏,神圣的柏拉图也在《斐多篇》中主张,一切事物只有一个模型或观念,而且它实在地存在于它自身之中;可是当涉及到为数众多的事物时,似乎就有许多个模型了。但在事实上,当我思考到一条两尺长的线段、一条三尺长的线段等等时,我所辨别出来的是两件事情,一件是线的本质,这在每一条线中都是同一样东西,另外一件是两尺的线民与三尺的线段之间所存在的区别;这又好象两尺线段的本质的确不同于三尺线段的本质。现在,有限线段的本质性解释就是无限的线,不容怀疑,在无限的线中两尺线段与三尺线段之间并没有区别。因此,这两条线段只有一个本质,而事物或线段的互不相同并不是本质性的(因为只有一个本质)而是偶然性的,这是由于它们不同等地分享着本质而产生的。因此,一切事物只有同一个本质,这个本质以各种不同的方式被分享着。

我们在前面已经证明了,不可能存在两个完全同样的事物,或者换句话说,两个事物不可能按照确实相同的方式分享那同一个本质;各个存在物只能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分享那同一的本质。以最完全的相等性分享一个本质的能力,只为极大或无限的本质本身所具有。正因为只有一个最完善的“一”所以“一”的相等者只能有一个;并且因为这就是那最完善的相等性,所以它就是一切事物的本质。

同样,无限的线只有一条,而且它是一切有限线段的本质;由于有限的线必然来自无限的线,正由于这个事实,它不能够同时既是有限的又是无限的,它也就不能是它自身的本质。因此,正因为不可能有两条确实完全相等的有限线段(因为恰正相等,即最大限度的相等,就是无限本身),所以也不可能找到两条线同等地分享作为一切事物唯一本质的本质。

再者,正如我们已经指出的,在一条两尺长的线段中,无限的线既不长于两尺也不短于两尺,在一条三尺长的线段中,它既不长于三尺也不短于三尺等等;因为无限的线是一体而不可分割的,所以,它整个儿全处在每一有限线段中。然而,无限的线整个儿在每一有限线段中,却并不是有限的和被分沾的东西。因为如果它是那样的话,那末,它若整个儿都在两尺长的线段中,就不可能也整个儿都在三尺长的线段中,因为一条两尺长的线段,并不就是一条三尺长的线段。因此,它在每一条线中都是完全的和整个的,因为它不是这些线中的任何一条,而一条线同其他的线之有差异乃是由于它们是有限的这一事实。

那末,无限的线是整个儿全在每一条线中,而且每一条线都在无限的线中。如果我们把这两个陈述结合起来思考——而且我们必须这样做——我们就清楚地看到极大如何是在每一事物之中,而并不在任何一个特定的事物之中。由于极大是凭靠那同样的本质而在每一事物之中,每一事物也在它之甲,更由于极大自身恰正就是这个本质,所以它不是极大以外的任何其他什么,因而它也就是极大自身:极大作为一切事物的准则和尺度,的确与绝对的极大自身是同一件东西:极大就是极大。在一切存在物之中唯独只有极大存在于其自身之中,而一切事物都在极大之中,一如在它们自己的本质之中,因为极大就是一切事物的本质。

这些思考,特别是那无限的线的比喻,当悟性在神圣的无知中向着超出一切理解力的绝对的极大而推进时,可以成为悟性的一大助力。因为,由于各个存在物只不过分沾了存在而已,我们现在就清楚地看到,我们如何从一切存在物中除去那种分沾就达到了上帝;一旦那种分沾被消除了,留剩下来的就是无限单纯的实体,它是一切存在物的本质。只有通过最有学识的无知,心智才能把握这样一个实体,因为,一旦我在心智中除去一切分沾存在的东西,似乎就没有什么再留剩下来了。恰正因为这个理由,丹尼斯大师说,对上帝的理解,与其说是向某种事物的推进,不如说向“无”推进;神圣的无知还教导我,对于悟性来说似乎是“无”的东西,正是那不可理解的极大。

①欧洲中世纪哲学家,柏拉图著作的诠释者,著有《柏拉图〈提迈欧篇〉诠疏》、《柏拉图〈斐多篇〉诠疏》等。——译者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大小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首 页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尾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