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那个类或种以内,也只能存在于绝对之中
在第一卷中已经说明,一个不可言说,并且决不能被缩影化或压倒的绝对的极大,永恒地、平稳地、固定地自己持续着。在第二部分中说明了我们称作宇宙的那个缩影化的实体,因为复多性的事物仅仅在受到限制的情况下才有希望存在。极大的“一”绝对地处于其自身之中;宇宙的“一”则处于那被称为复多性的限制之中。诸事物的复多性,宇宙在其中得到其实际限制,永不能包含最高的等同性;因为如果是那样的话,它就不再是复多的了。诸事物必须按类,种和数来加以区分,或者按种和数,或者只按数来区分;这样每一物可以安居于它自己的数量、重量和度量之中。所以,一切事物分作不同的程度,没有任何两个事物可能绝对互相重合。
没有一个有限的事物可能与另一事物共同受到恰正同一程度的限制;各事物必然会超过或者不及各个另一事物。所以,一切有限事物的地位都以这样的方式位处极大和极小之间,即在任何一点上都能再加上一个程度较大或较小的限制。但是,这一过程不会继续到无限;程度是不可能无限多的,因为,假定有一个现实的无穷数的程度并不比假定根本没有程度更为合理;就象我们在第一卷中对于数所说明的那样。所以,在有限的事物中,不可能上升到绝对的极大或者下降到绝对的极小。上帝的本性,即绝对极大,不可能减缩为一个有限的和被限定的事物;一个被限定的事物也不能削去一切限制,并变成绝对的极大。
因此,由于有限的事物能够受到进一步的限制或者减少限制。所以没有一个有限事物可能达到宇宙的边际,或者一个类或一个种的边际。整个宇宙的第一个总限制被分成众多的类,由这些类又产生进一步的分化。而类实际上只存在于它们的种里,种只存在于它们的个体中:只有这些个体最后才具有具体的存在。因为寻求各个个体的性质只容许在它们种的范围内来进行,所以,反过来说,也没有一个个体能够希望伸展到类和宇宙的最大幅度;在同一个种的许多个体之中必定会看到各种不同程度的完善性。换句话说,在一个特定的种中没有一个个体能如此地十全十美,以致于不可能再有更高的完善性,也没有一个个体是这样的一无是处,以致于排除了更加不完善的可能。没有什么事物伸展到了它的种的极端边际。
种、类和宇宙只有一个界限,而它就是万物的中心,圆周和接合,宇宙并不竭尽上帝无限而绝对极大的能力,并不象某些单纯极大那样给上帝的能力加上一种限制。所以,宇宙并没有达到绝对伟大的界限,就象类达不到宇宙界限,种达不到类的界限,或个体达不到种的界限一样。结果就是万物都以尽可能好的方式存在于极大和极小之间,并以上帝作为万物总体以及其每个成员的开端、当中和终结,这样,万物无论是上升或下降或趋向于中心,就都可以接近上帝。所以万物在其无穷多种多样中都可以联结到一起来,是由于上帝在它们全体之间建立了联结。所以,在限定这个统一宇宙的各个类别之间,有着这种使它们在中央相遇的较高和较低类别之间的纽带,而在不同种别之间的联结则是这样的,即某一类别的最高种别同紧挨着的上一类别的最低种别相密合,从而形成统一的宇宙和完善的连续性。
种与种之间的联结纽带是一种有不同程度的事物,极大则永不能达到,因那就是上帝。所以,不同类别的种别之间不是由一个不可分割的、不容许再大些或再小些的第三类别来联结的,而是由那样一个第三类别来联结的,这个类别中的各个个体从一个种别逐渐变化到另一个种别,然而又没有一个个体作为这两个种别的一个复合体相等地分有这两个种别性质。个体倒是按照它自己的个别程度分有它自己种别的性质,这样,同其他个体井列时,它看起来就象是较高种和较低种的一个复合体——可是绝不会是双方等量的复合体,因为,没有一个复合体能够由恰正等量的两种成份所形成。当它处于两个种别之间正当中时,在它的结构中总有一个种别(较高的或较低的种别)必然会占优势。这类例子在哲学家的著作中,在牡蛎、海贝和其他事物中都可以找到。
因此,没有一个种别下降得如此之低,以致于成为某一特定类别的极小,因为当它达到那个极小以前,它已经变成另外一个种别了;上升的种别也同样如此,在它们成为这个类别的极大之前,也都变成另外的种别了。当人种在动物类中,力求在各种赋有感觉的存在物中间达到一个高超地位时,它便被卷入了具有一种悟性性质的新关系之中;但是,较低的部分仍然占上风,就是因为这个理由,它仍然被叫做动物。非常可能还有其他一些精神体存在——我在《猜想篇》中提到了他们——他们广义地也列入动物类中,因为他们具有一种会有一些感性的性质。但是,因为在他们之中,精神的性质占上风,所以他们被称为精神体,而不是称为动物,虽然,柏拉图学派的哲学家们把它们看作悟性的动物。这样,物种必须被看成是具有这样一种性质,即它有一个循序渐进的必然是有限的数目,使得秩序、和谐和比例可以刻画出物种内被造之物品种繁多的特点,就象我们在第一卷中所指出的那样。我们不论是往下数到最低类的最低种,即在实际上没有比它更小的了,或是往上数到最高类的最高种,同样比它更大或更高的种事实上也找不到了——虽然在不假定有一个跨入无限的进展之下,更小与更大才是不可能的——我们都必须从绝对的“一”即上帝出发,这样我们的出发点就可以是万物的本原。当我们从那就是极大的极小向前移动时,或者从并不与极小相对立的极大向前移动时,我们一路上看到的许许多多的种就同我们遇到的数目一样。在宇宙中,没有一样事物不享有某种不同其他事物分享的独有特性。没有一样东西能压倒万物中的一切,而使万物的差异都转变为相同。因为在任何两件事物中都决不可能存在完全的相同。如果,在一个时候一个个物比另一个事物小,而在另一时候又比另一个事物大,在整个变化过程中,它部保持自己的独有特性,这样它就从来没有经历过一个恰正与另一物相等的时刻。一个内接于圆的四边形可以逐渐增长到外切于这个圆,那就是,从小于一个圆的四边形到大于这个圆的四边形,始终不会有瞬息时间与圆的面积恰正相同。一个入射角可以从一个小于直角的角变成大于直角的角,却始终不会有瞬息时间取得与直角相等的正中度数。还有许多这类事物将在《猜想篇》中陈述。
个体化的本原并不以恰正相同的和谐比例同样地在两件事物中遇到:每一个本原都意味着一个“一”并且就其性质而言是完善的。在每个种别内,例如,在人种内,有些个体又被看成比其他个体更完全、更优秀,象所罗门在智慧上,押沙龙在英俊上,参孙在气力上胜过他人;而那些在心智能力方面超越其同伴们的人都被认为应受特别尊重。虽然有这一切情况,各种不同的宗教、派别和乡十还有观点的不同,又造成比较上的不同标准,所以,在这里值得赞扬的东西,也许在那里是讨厌的。因此,既然连仅仅只对一个这类受尊敬的对象作出个透彻的研究都不可能,对整个世界更大数量的这类人物又完全无所知,那末,要宣布任何一个人高过于全人类所有其他的人,就完全超出我们能力之外了。
这是一个上帝的安排。为了使每一个人,虽然仰慕别人,也满足于他自己同胞们的举止,他自己的本乡语言和自己家乡的一切其他东西,并在生养他的土地上找到某些对他特别亲爱的东西。在这样的一种精神基础上就会生长出就这里尘世间所可能有的,没有忌妒的统一与和平。因为,这种统一只能充分存在于和上帝一同掌权的人们中间,而上帝乃是超越一切理解之上的我们的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