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见《新约?马可福音》第12章29节。——译者②见《新约?马太福音》第23章8—9节。——译者第六章 极大是绝对的必然
从上面已经讲到的,我们已经清楚地知道,只有绝对的极大是无限的,而与它相对照,一切别的东西部是有限的和限定了的。有限的、限定了的存在物有一个开始与一个终结,所以,有一个它从之得到存在,并将在其中达到终结的存在物。说那个存在物,那种本身就是有限的存在物,比任何已知的有限存在物都大,就是错误的;说我们通过越来越大的存在物的无限系列而达到这样一个存在物,也同样是错误的;因为,第一,有限事物的现实的无限系列是不可能的,第二,这样的一个极大其本身将会是有限的。因此,一切有限事物的开始与终结都必然就是绝对的极大。
此外,如果绝对的极大并不存在,那就没有什么东西能够存在了,因为一切比极大小的存在物都是有限的;它们必然是由另一事物所产生的结果。说这些存在物产生它们自身,就等于说这些存在物在存在以前就已经行动了;至于用无限数量的本原和原因来解释这些存在物的想法更是早被排除了。剩下的就是那绝对的极大,没有它,什么也不可能存在。
再者,假定极大被归结为存在物,我们可以说,没有什么与极大相对立;而且由于那个理由,非存在和极小的存在物两者都与极大相等同。那末,怎么可以设想,由于极小的存在物就是极大的存在物,极大就不能够存在呢?没有存在(being),我们就不能设想任何事物存在(exist)。但是,绝对的存在必然是绝对的极大;因此,任何事物不能设想不依赖于极大而独立存在。
此外,极大的真理就是绝对的极大。我们所能说的和所能想的一切,都由下列几个命题所穷尽了,这些命题就是关于绝对极大本身的极大真理:它存在或不存在;它既存在,又不存在;它既不存在又并不不存在。在这些命题中不管你断定那一个是它的极大真理,我的说法都是成立的,因为在那单纯的极大中,我获得了极大的真理。
从上面所论证的显然可以看出:“存在”或任何其他的词都不是极大的确切名称;极大是超出于所有名称之上的;可是“极大”这个名称仍然必定意味着以最高方式的,虽然无法描绘的存在作为它的表语,较之任何能够被描绘的存在更为切合。由于这些理由以及大批类似的理由,学习中的无知了解得最清楚,绝对的极大如此必然地存在着,以致于它就是绝对的必然,现在已经确定,只可能有一个绝对的极大,因此,这个极大的“一”就是最大的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