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们将用几句话说明一下“一”的相等物是如何由“一”所产生的,并说明联系是如何从“一”和“一”的相等物中伸延出来的。
从希腊字γ产生了拉丁文的ens(存在)一字,可以说,这样我们就得到了“一”这个字——即希腊文的γταζ“一”(unity)和实体(entity)可看成是能够交替使用的;因为上帝是实体;他是本质的内在本原,而且由于这个原故,正是事物的实体,实体的相等——或者说,本质或存在的一致,这都是一回事——可以看成是能够与“一”的相等交替使用的。在本质是一致的地方,事物中就不会有较多或较少的程度,不会有在上或在下的问题;因为如果一个事物所具有的比本质所要求的更多,那末,它就会是一个怪物;另一方面,如果它所具有的少于本质所要求的,那末,它就不能被看成是在本质中相等,或者一致。
研究产生的本性使我们能够形成一个关于从“一”到相等物的这种产生过程的清楚观念。事实上产生或者是从父亲到儿子进行同一本质的增殖,或者是“一”的重复。“一”增殖为两倍、三倍或更多倍时,这种产生的形式是有限事物所特有的;与此相反,如果不是增殖为两倍的“一”(乘以二),而是增殖为一倍的“一”(乘以一)。或“一”的独自重复,那就是从“一”到“一”的产生:这类产生是永恒的。它生出“一”的相等物,这仅仅只能被设想为由“一”产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