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块一次."
"他说的是五块.很抱歉──我真的很抱歉──可是我真的只能给这么些钱."
她耸了耸肩膀,就像刚才那样.接着她冷冷地说:"麻烦帮我拿一下衣服好吗?是不是太麻烦你了?"她是个十分可怕的人,尽管她的声音那么细小,却能吓得你心惊肉跳.
我过去拿衣服给她.她穿好衣服,又从床上拿起她的驼绒大衣."再见,小瘪三."
"再见."我说.
仙妮走后,我在椅子上坐了一会儿,抽了两支烟.嘿,我心里很难过,我那时心里有多沮丧,你简直没法想像.最后,我上了床,又抽了支烟.
忽然我听到外面有人敲门.我真希望敲的不是我的房门,可是我心里清清楚楚地知道敲的正是我的房门."是谁?"我说.我心里很害怕.我对这类事情一向很胆小.但他们只是一个劲地敲门,越敲越响.
我从床上起来,穿着睡衣裤去开门.仙妮和开电梯的毛里斯就在门外.
"怎么啦?有什么事?"我说,嘿,我的声音怎么抖得这样厉害.
"没什么事,"老毛里斯说."只是向你要五块钱."
"我已经给她了.我给了她五块钱."我说.嘿,我的声音发抖.
"要十块,先生,我跟你说好的.十块一次,十五块到中午.我跟你说好的喔."
"你不是这么说的,你说五块一次,我清清楚楚地──"
"别说废话啦,喂.拿钱来吧!"
"你这不是在跟我勒索!?"
老毛里斯把制服扭扣全都解开了.他有个毛茸茸又大又肥的肚子."谁也不向谁勒索,"他说."拿钱来吧,先生."
"没有."
他听了这话,就从椅子上起身向我走来.看他的样子,好像十分的不耐烦.天哪,我心里真是害怕.我把两只手臂交叉在胸前,我记得.
"我并不欠你们五块钱."我说."你要是动我一根汗毛,我就会大声叫喊.我会把旅馆里的人全都喊醒,我要叫警察."我的声音抖得像个杂种.
"嚷吧.把你的混帐喉咙喊破吧!"老毛里斯说."想要你的父母知道你跟一个妓女在外面过夜吗?像你这样体面的人?"他说话虽然下流,却很锋利,一点也不假.
"别太过分了,快给我滚出去.你要是当时说十块──"
这时仙妮开口说话了."嗨,毛里斯.要不要把他的皮夹子拿来?"她说."就在柜子上."
"别动我的皮夹子!"
"我已经拿到了,"仙妮说着,拿了五块钱在我面前挥扬."瞧,我只拿了你欠我的五块,我不是小偷."
我突然哭了起来.我真希望自己当时没哭,可是我的确哭了起来."不,你不是小偷,"我说,"你只是偷了五块──"
"住嘴!"老毛里斯说着,推了我一把.
"你是个下流的窝囊废,"我说.我是那么生气,那么紧张."你是个向人勒索的混帐窝囊废,再过两年,你就会成为一个乞丐,在街上向人乞讨一毛钱喝咖啡.你那件破大衣上面全是鼻涕,你还要──"
我话没说完,他就揍了我一拳.我只觉得自己的肚皮上重重挨了一下,就躺在地板上.他们走出房间,随手把门带上了.
我以为自己快要死了.我真的这样以为.我的呼吸十分困难,在地板上躺了好一会儿.最后我好不容易站起来,弯着腰捧着肚子向浴室走去.
我在浴室里待了约一个小时,洗了一个澡.随后我回到床上.我当时倒是真的想自杀.我很想从窗口跳出去.我可能也真的会那样做,要是我确实知道我一摔下去就马上有人拿布帮我盖起来.我可不愿自己浑身是血的时候有一堆傻瓜伸长脖子看着我.
10
我没有睡多久,因为我记得自己醒来的时候只有十点左右.我抽了支烟,立刻觉得肚子饿得厉害.我最后一次吃东西,还是在潘西时吃的两块牛排.那好像是五十年以前的事了.电话就在我旁边,我本想打电话叫他们送早点上来,可是我又怕他们会派毛里斯送来早餐.所以我只是在床上躺了一会儿,又抽了支烟.我想打个电话给琴,看看她有没有回家.可是我没那心情.
于是我给打了通电话萨丽海斯,我知道她已经放假回家.我对她并不怎么倾心,但我认识她已经有好几年了.我花了几年功夫才发现她并不聪明,我想,如果我们不是老在一块搂搂抱抱的,我也许能发现得更早一些.
嗯,我打了通电话给她,先是她爸爸接的,接着她来了."萨丽?"我说.
"是的──你是谁?"她说.她真是会装模作样.我早已告诉她父亲我是谁了.
"候登考尔菲德.你好!"
"候登!我很好!你好吗?"
"好极了.呃,听着.我不知道你有没有空,今天是星期天,可能有一两场日场戏或义演什么的,你想不想去?"
"我很想去.太棒了!"
太棒了.我最讨厌的就是这句话,它听上去很做作.一时间,我真想叫她忘了看戏这回事吧.可是我们又聊了一会儿.我是说她一个人聊了起来,你简直插不进任何一个字.她告诉我有两个家伙怎么样拚命追她,日日夜夜打电话给她,要为她寻死觅活.真了不起!我要她两点钟在比尔特摩的钟底下跟我见面,千万别迟到──她平常总是迟到.随后我把电话挂了.她有点儿让我腻烦,不过长得倒是真漂亮.
我从床上起来,穿好衣服,然后整理行装.我离开前又往窗外望了望,看看那些心理变态的家伙都在干什么,可是他们全把窗帘拉上了.到了白天,他们都成了谦虚谨慎的君子淑女.
我在旅馆外面叫了辆计程车,但我一时竟想不起到底要上哪儿去.我当然不想再去住旅馆,让人把自己的脑浆打出来.最后我叫司机送我到中央大车站.我打算把我的两只手提箱存到车站的存物处,然后去吃早饭.我在车里的时候,拿出皮夹来数了数钱.我记不得皮夹里还剩多少钱,反正已经不多了.我在大约两个星期里花掉了一个国王的收入.一点都不假,我天生是个败家子.
我在车站存放好手提箱以后,就到一家小饭馆里去吃早餐.我点了柳橙汁、咸肉蛋、烤面包片和咖啡.平常我只喝一点柳橙汁.我的食量非常小,正因这个缘故,我才会那么瘦.
我正吃着蛋,忽然来了两个拿着手提箱的修女──我猜想她们大概是要搬到另外一个修道院去,正在等候火车──她们好像不知道该把手提箱放在哪儿好,于是我帮了她们一把.
嗯,那两个修女坐在我旁边,我们就闲聊起来.我身旁的那个修女还带着一只草篮子,就是那种募捐用的篮子.我问她是不是出来募捐的,她说不是.她说她收拾行李的时候这只篮子装不进箱子里,所以就提在手上.她望着你的时候,脸上的笑容很可爱.她的鼻子很大,戴的那副眼镜镶着铁边,不怎么好看,可是她的脸却非常和蔼可亲."我本来想,你们要是出来募捐,"我对她说:"我也许可以捐点钱.其实你们不妨把钱留下,等到将来募捐时就算是我捐的."
"哦,你真好."她说.她们同意我捐十块钱,还不停地问我要不要紧.我对她们说我身边有不少钱.她们听了似乎不信,可是她们终于还是把钱收下了.她们两个都不停地向我道谢,倒弄得我很不好意思.于是我问她们要到哪儿去.她们说她们都是教书的,刚从芝加哥到这儿,要到某条小街的修道院里去教书.坐在我旁边那个戴眼镜的修女说她教英文,她的朋友教历史.我听了便说我很喜欢英文课.
"哦,真的吗?我真高兴!"那个戴眼镜的修女说."你今年念了些什么书?我很想知道."她的确和蔼可亲.
"呃,我们在念盎格鲁撒克逊文学.贝沃尔夫,还有格兰代尔什么的.我们也看些课外读物,我看过哈代写的《还乡》,还有《罗密欧与茱丽叶》和──"
"哦,《罗密欧与茱丽叶》!太好啦!你喜欢它吗?"听她的口气,的确不太像修女.
"是的,我很喜欢.里面有些东西我不太喜欢,不过整体说来写得很动人."
说老实话,跟她讨论《罗密欧与茱丽叶》,真有点不好意思.我是说这个剧本有些地方写得很肉麻,她呢,又是个修女什么的.有时候,你不免要暗忖一个修女阅读爱情小说时,心里不知会有何感想.
后来她改换话题,问我在哪个学校念书.我告诉她说是潘西.她听说过这学校,还说这是一所非常好的学校.我听了没吭半声.吃完早餐后,我抢过她们的帐单,但她们不肯让我付.那个戴眼镜的又从我手里拿了回去.
"你真是太慷慨了,"她说."你真是个非常可爱的孩子."她这个人真是和蔼可亲.她有点儿让我想起摩罗的母亲,尤其是她笑的时候."我们刚才跟你一块儿聊天,真是愉快极了."她说.
我说我跟她们一块聊天也觉得很愉快.我说的是真心话.我确实很喜欢她们,一点都不假.这两个修女站起来要走的时候,我做了件非常傻、非常不好意思的事情.我当时正在抽烟,不知怎的,把一些烟吹到她们脸上了.我像个疯子似的直向她们道歉,她们倒是很和气很有礼貌,可是我却觉得非常不好意思.
她们走后,我开始后悔自己只捐了十块钱.不过问题是,我跟萨丽海斯约好了要去看戏,我需要留点钱买戏票什么的,让我心里觉得很不安.
我吃完早饭,时间还只是中午,而我要到两点钟才去跟萨丽见面,所以我开始了漫长的散步.我向百老汇走去,没有任何混帐目的,只是因为我有好几年没到那一带去了.再说,我也想找一家唱片行,给菲碧买一张叫什么《小舍丽宾斯》的唱片.这是一张很难买到的老唱片,歌曲写的是一个小女孩因为两颗门牙掉了,觉得害羞,不肯走出屋子.我曾在潘西听过.我知道这唱片会让菲碧着迷.我猜想我也许能在哪家店里买到,然后带着它到公园去给她.今天是星期天,每到星期天,菲碧常常到公园溜冰.我知道她的日常行踪.
天气已经不像昨天那么冷,可是太阳依旧没有出来,散起步来并不怎么愉快.可是有件事很不错.有一家人就在我面前走着.你看得出来他们刚从哪一个教堂里出来.他们一共三人──父亲、母亲和一个约六岁的小孩子──夫妇俩一边讲话一边走,一点也不注意他们的孩子.那孩子却很有意思.他像一般孩子那样走着直线玩,一边还哼着歌儿.他正在唱那支歌:"你要是在麦田里捉到了我."他的嗓子还挺不错.他只是随便唱着玩,你听得出来.汽车来去飞驰,刹车声响成一片,他的父母却一点也不注意他;他呢,只顾着紧靠着界沿石走,嘴里唱着:"你要是在麦田里捉到了我."这使我的心情舒畅了不少.我的心情不再像先前那么沮丧了.
百老汇熙来攘往,到处是人.我的运气很好,我进去的第一家唱片行就有一张《小舍丽宾斯》.他们向我要价五块钱,因为这种唱片很难买到,可是我不在乎.嘿,我一时变得高兴极了,恨不得马上赶到公园里,看看菲碧是不是在那里,好把唱片给她.
我从唱片行出来,经过电话亭就走了进去,我想打个电话给琴,看看她有没有放假回家.讨厌的是,接电话的是她母亲,所以我不得不把电话挂了.我不想在电话里跟她进行一次长谈,我没那个心情.干这种事,你真得心情对头才行.
我还得去买两张戏票,我买了两张《我知道我的爱》的正厅前排票.这是场义演什么的,我自己并不怎么想看,可是我知道萨丽是天底下最最做作的女孩,她一听说我买了戏票,由伦特夫妇主演,就会高兴得要命.她就喜欢看这种戏,既枯燥又俗气.我跟她不一样,我根本不喜欢看戏,如果你要我说老实话.
我买好了伦特夫妇主演的戏票,就搭计程车到公园.我本应该乘地铁什么的,因为我的钱已经不多了,不过我实在想离开那个混帐百老汇,越快越好.
公园里也很糟糕.天气倒不太冷,可是太阳依旧没出来,整个公园除了狗屎和老人吐的痰、扔的雪茄烟头以外,好像什么都没有.这幅景像实在很叫人泄气.但我还是一直向林荫路走去,因为菲碧总在这一带溜冰.
而我到了那里,却连她的影儿也没有见着.我看见有个跟她差不多大小的女孩坐在长椅上系她的溜冰鞋.我想她也许认识菲碧,能告诉我她在什么地方,所以我走过去坐在她身边."我问你,你认识菲碧考尔菲德吗?"我说.
"你认识菲碧?"
"没错,我是她哥哥,你知道她在哪儿吗?"
"她是不是凯隆老师班上的?"小女孩问.
"我想是的."
"那么她大概在博物馆里.我们上星期六去过了."小女孩说.
"哪个博物馆?是那个有图片的呢,还是那个有印第安人的?"
"有印第安人的."
"谢谢,"我说.可是我突然记起今天是星期天."今天是星期天呢."我对小女孩说.
她抬起头来看着我."哦,那她就不在那儿了."
她费了很大的劲儿在绑紧她的溜冰鞋,两只小手冻得通红.我帮了她一下,她马上向我道谢.她是一个很乖、很懂礼貌的小女孩.老天爷,我就喜欢那样的孩子.一点都不假.我问她是不是愿意跟我一块儿去喝杯热巧克力什么的,可是她拒绝了,"谢谢你."她说她得去找她的朋友.孩子们老是要去找他们的朋友,真是让我笑破肚皮.
尽管菲碧不会在那儿,尽管天气又那么潮湿、那么糟糕,我还是穿过公园向博物馆走去.我对整个博物馆里的一切熟悉得就像背一本书一样.我念小学的时候,老是到博物馆去,那里有好长、好长的印第安独木战艇.大约二十个印第安人在船上,每个人的脸上都绘着武士的花纹.再往里面走,还有几个印第安人在擦木棒取火,还有印第安女人在织毯子.
我走着走着,就从口袋里掏出那顶猎人帽,戴到头上.我知道不会遇到什么熟人,再说外面的天气又潮湿得那么厉害.
接着发生了一件好笑的事.我走到博物馆门口,忽然不想进去了,哪怕给我一百万我也不想进去.我这会儿就是没那个心情──可是我刚才还特地穿过整个公园来到这里,恨不得马上进去呢.因此我就在博物馆门口叫了辆计程车上比尔特摩了.我心里并不怎么想去,可是谁叫我已经跟萨丽约好了.
11
我到那儿的时候还很早,所以就在休息室的沙发上坐下.我等了至少有十个钟头,萨丽才终于来了.
她看上去真是漂亮极了.一点都不假.她身穿一件黑大衣,头戴黑色的法国帽,看上去的确漂亮.好笑的是,我一看见她,竟然想跟她结婚.我真是疯了.我甚至都不怎么喜欢她,可是我突然间竟觉得自己对她十分着迷.我可以对天发誓我的确疯了.
"候登!"她说:"见到你真高兴!咱们好像有几个世纪没见面了鷜!"你跟她在外面见面,她说话的声音总是那么响,叫人很不好意思.因为她长得实在漂亮,所以任谁都会原谅她,但我心里总有点儿作恶.
"见到你真高兴,"我说."你好吗?"
"我很好呀.我迟到了吗?"
我对她说没有,然而事实上她来迟了大约三十分钟.
"我们今天看什么戏?"她说.
"伦特夫妇演的,我只买到这个票."
"伦特夫妇演的!哦,真是太棒了!"
我已经跟你说过,她只要听见是伦特夫妇演的,就会高兴得连命都不要.
在往戏院的路上,我们在车里亲热了一会儿.起初她不愿意,怕弄坏了她的口红,但我真是猴急得像个色鬼,所以她也拿我没辄.当我们从这次热烈的拥抱中清醒过来的时候,我竟对她说我爱她.这当然是撒谎,不过问题是,我说的时候,倒真是心里话.我真是疯了,我可以对天发誓我真是疯了.
"哦,亲爱的,我也爱你,"她说.接着她还一口气往下说:"答应我,把你的头发留起来.水手式的平头已经过时了,再说你的头发又那么可爱."
可爱个屁.
这戏倒不像我过去看过的某些戏那么糟.可是也不怎么好.故事的内容是描述一对夫妇大约五十万年的生活史.我看了实在不感兴趣.他们不过是演员罢了,一点也不像真人.
演完第一幕,我们就跟其他那些傻瓜蛋一起出去抽烟.这真是个盛会,你这一辈子从未见过有这么多的伪君子聚在一起,每个人都大声谈论戏,好让别人都能听见他们的声音,知道他们有多么了不起.有两个电影演员站在我们附近抽烟.他们都装出很厌倦的样子,甚至好像都不知道周围有人在看他们似的,真是装腔作势得要命.萨丽很少说话,因为她正忙着伸长脖子东张西望,装出一副迷人的样子,接着她突然看见休息室的另一头有一个她认识的傻瓜蛋,是个道地的明星大学学生.真了不起.萨丽不停地说:"我认识那家伙."不管你带她去什么地方,她总是认识一些人.她说了又说,我腻烦透了.最后,那傻瓜蛋终于看见她,走过来跟她打招呼.你真该看看他们打招呼的样子.你准以为他们有二十年没见面了,是一对老得不能再老的好朋友.真叫人作恶.好笑的是,他们也许只见过一面,在某个做作的舞会里.最后,他们卖弄完毕,开始谈论这场戏.可惜你没看见他当时那副样子.他正是那种假得不能再假的伪君子,他说那戏本身不怎么样,可是伦特夫妇,当然啦,完完全全是天仙下凡."天仙下凡",老天爷,我听了差点儿笑死.接着他和萨丽开始聊起他们都认识的许多熟人来,他们以最快的速度不断想出一些地方来,再说出住在那地方的人的名字.等我回到座位上的时候,我都快要呕吐出来了.接着,等到下一幕戏演完的时候,他们又继续着那种令人厌烦的混帐谈话.戏演完后,我甚至还以为那家伙要坐进计程车跟我们一起走呢,因为他跟着我们穿过了两条街.不过他还得跟一群伪君子一起去喝鸡尾酒,他说.
我听那装腔作势的杂种讲了大约十分钟的话,最后跟萨丽一块坐进计程车的时候,简直恨死她了.我已经准备好要送她回家──我的确准备好了──可是她说:"我想到一个很棒的主意!咱们到无线电城溜冰吧!"
她出的总是这一类的主意."我们可以租到那种可爱的小溜冰裙,"她说."琴妮特古尔兹上星期就租了一条."
这就是她急于要去溜冰的原因.她想看看自己穿着那种只遮住屁股的短裙时的样子.
于是我们过去了,他们给我们溜冰鞋后,还给了萨丽一条蓝色短裙.她穿上以后,倒真是好看,我得承认这一点.你也别以为她自己不知道.她老是走在我前头,好让我看看她的小屁股有多漂亮.
好笑的是,整个溜冰场上就数我们两个溜得最糟.萨丽的脚踝一个劲儿地往里弯,差点儿要碰到冰上.这不仅难看得要命,恐怕也疼得要命.我们的样子大概很值得一看,至少有那么一、两百人没事可做,都站在那儿伸长了脖子看热闹,看着我们摔倒了又爬起来.
"你想不想进去找张桌子,喝点儿什么的?"最后我对她说.
我们脱下了混帐溜冰鞋,进了那家酒吧,我为她点了杯可口可乐,给自己点了杯威士忌和苏打水,可是吧台那小姐不肯卖酒给我,所以我也只好点了杯可口可乐.
"嗨,萨丽."我说,一时间,我脑子里倒有不少话题.
"什么?"她正在看房间那头的一个女孩.
"你可曾觉得腻烦透顶?我是说你喜不喜欢学校,以及所有这一类的玩意儿?"
"学校简直叫人厌烦透了."
"我是说你是不是痛恨它?我要问的是这个."
"呃,我还不至于会痛恨它.你总得──"
"呃,我痛恨它.一点都不假."我说."不仅仅是学校,我痛恨一切.我痛恨住在纽约这地方.计程车,还有公共汽车,那些司机老是冲着你大声吆喝;还有被人介绍给一些虚伪的家伙;还有──"
"别嚷嚷,我求求你."萨丽说.这话实在好笑,因为我根本就没有嚷.
"拿汽车说吧,"我说,我的声音极为平静."绝大多数人都把汽车当作宝贝,要是车上划了道痕迹,就心疼得要命;可是,要是他们有了一辆崭新的汽车,就马上想到要怎样去换一辆更新的.我甚至不喜欢汽车这玩意儿,我宁可买一匹马.马至少是动物,对一匹马你至少──"
"我实在不知道你在说些什么,"萨丽说."你一会谈这个,一会又──"
"你知不知道,我简直再也不想跨进校门一步."我说."里面全是伪君子.要你干的就是读书、出人头地,将来好买辆凯迪拉克;你一天到晚做的,就是谈女人、酒和性;人人都在搞下流的小集团,打篮球的抱成一团,天主教徒抱成一团,那些混帐的书呆子也抱成一团.你要是聪明点儿──"
"嗳,听我说,"萨丽说."有不少年轻人在学校里学到了许多的东西."
"我同意!可是我就只能学到这一些,其他的什么我也学不成.我是块朽木."
"你当然是."
接着我突然想起了一个主意.
"嘿,"我说."我想到一个主意.我大概有一百八十块钱存在银行里,明天一早我就可以把钱领出来,然后我去借辆汽车,咱们到马萨诸塞和凡蒙特兜一圈.那儿的风景美极了."我越想越兴奋,"我们可以住在林中小屋里,等到钱用完了,我就在那儿找个工作做.过些日子我们还可以结婚.到冬天我可以亲自出去打柴.老天爷,我们能过多美好的生活!你看呢?你愿不愿意跟我一块儿去?求求你!"
"你怎么可以做这样的事呢?"萨丽吼着,好像憋着一肚子气似的."这简直是异想天开,万一你把钱花光了,又找不到工作,那时你怎么办?我们会活活饿死──"
"我能找到工作的,别为这个担心.你是不是不愿意去?要是不愿意,就说出来好了."
"不是愿不愿意的问题,"她说:"我们有的是时间做这些事情.我是说在你进入大学后,我们若真打算结婚的话,将来有的是好地方可去."
"不,不会的.到那时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我说.我心里又开始沮丧了."你一点都不明白我的意思."
"也许是我不明白!也许你自己也不明白."萨丽说.这时我们竟成了冤家对头.你看得出来跟她好好谈一下心简直是浪费时间.我真后悔自己不该跟她谈起心来.
"算了,咱们走吧,"我说."你真是叫人厌烦极了,我老实告诉你."
嘿,她一听这话,火大得都快跳到屋顶了.我知道根本不该说这种话,换了平常时候我也不会说这种话,可是当时她实在惹得我心里烦透了.嘿,她真的是火大得快跳到屋顶了.我像疯子似的直向她道歉,可是她不肯接受,她甚至都气哭了.
"我不骗你.我很抱歉."我不停地对她说."喂,我送你回家吧."
"我可以自己回家,"她说,她还在那儿哭,"你要是以为我会让你送我回家,那你一定是疯了.我活到这么大,从来没有一个男人跟我说过这样的话."
你要是仔细想来,就会觉得整个事情确实很好笑,所以我突然做了一件超级不应该做的事情.我放声大笑起来,我的笑声又响又傻.这一笑,可更把萨丽气疯啦.
我逗留了一会儿,一个劲儿地向她道歉,请她原谅我,可是她不肯.她口口声声叫我走开,别再打扰她.所以我最后也只好照她的话做了.我进去取出我的鞋子和别的东西,就离开她独自走了.我本来不应该这样做的,可是我当时对一切实在是厌倦透顶了.
你如果要我说老实话,那我可以告诉你,我甚至都不知道为什么要跟她来这一套.我是说一块儿到马萨诸塞去什么的.即使她答应和我一起去,我大概也不会带她去.她不是那种值得带着去哪里的人.不过可怕的是,我当时却真的有这个意思.我可以对天发誓,我真个疯子.
12
我从溜冰场出来,觉得有点饿,就到咖啡馆吃了一客乾酪夹馅面包,喝了杯麦乳精,然后走进电话亭,嗯,我又打了一通电话给琴,可是没人来接,我只好把电话挂了.接着我不得不拿出笔记本来翻阅地址,看看今天晚上能找到什么人.不过问题是,我的笔记本里总共只有三个人的地址.一个是琴,一个是安多里尼先生,是我在爱尔敦念书时教我的老师,还有一个是我父亲办公室的电话号码.所以最后我只好打电话给卡尔路斯.他是胡敦中学的毕业生,年纪比我大三岁,我不怎么喜欢他,可是他为人十分聪明,有时候极能启发人.因此我打了电话给他,我想,他也许能跟我一块儿吃晚饭,谈一些比较有意思的话.
是他亲自来接的电话.他说他不能跟我一块儿吃晚饭,但他要我十点钟在维格酒吧等他,一起喝一杯.我猜想他接到我的电话时大概很吃惊,因为我过去曾骂过他是胖屁股的伪君子.
在十点以前还有不少时间要消磨,所以我就到无线电城去看电影.这是我最讨厌做的事,可是我实在想不出还有别的什么事可做.
我进去的时候,正在表演舞台节目.罗凯特姐妹们正在拚命地跳舞,观众们像疯子似的鼓掌,我背后有个家伙不停地对他的妻子说:"你知道这是什么吗?这是艺术."我听了差点儿笑死.接着上演的是圣诞节目,无数的天使从四面八方出来,手里拿着十字架什么的,不停地唱着"你们这些信徒,全都来吧!"真是了不起.去年我跟萨丽也来看过一次,她不停地称赞,说服装什么的都美极了.我说要是老耶稣能亲眼看见这些时髦服装,准会作恶.
圣诞节目表演完后,混帐电影开始了.那电影混帐到了哪种地步?我能说的只有一句话:你要是不想把自己的肠子呕出来,就别去看这电影.
最让我受不了的是旁边坐着的一位太太,在整个电影放映时哭个不停,越演到装模作样的地方她哭得越凶.你也许会以为她这样是因为她心肠软得要命,可是我看出她并不是软心肠.她带着一个小孩子,他早已看不下电影了,急着要上厕所.她却叫他规规榘榘坐着.她的心肠软得就跟大野狼差不多.
看完电影,我就徒步走向维格酒吧,我跟卡尔路斯约好了在那儿会面.维格酒吧在高级的萨敦饭店里面,我过去经常去,现在不去了.这是个十分浮华的场所,那班伪君子之流的虚伪人物挤得简直都要从窗口往里跳.这真是个可怕的场所,我睁眼不说瞎话.
路斯来了,他跟你见面的时候从来不打招呼.他坐下的头一句话就说他只能跟我一起待几分钟.他说约好了一个女朋友.随后他要了杯不带甜味的马丁尼.
老路斯,了不起的家伙.我在胡敦念书的时候,他本来是我的辅导员.可是他只做了一件事,就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纠集一帮人在他房间里大谈性的问题.他对性问题颇有研究,特别是性变态之类.他老讲一些那些可怕的家伙怎样胡来.老路斯知道在美国搞同性恋的每一个男女.你只要提出一个人的名字──任何一个人的名字──他就能告诉你那人是不是搞同性恋的.他还说世界上一半结了婚的男子都是同性恋者,只是他们自己不知道.他说只要你有那迹象,只须一夜之间就可以变成一个搞同性恋的人.他常常这样吓唬我们.而我也似乎一直等着自己突然变成一个搞同性恋的.
"嗨,我帮你找到一个搞同性恋的,"我对他说,"就坐在酒柜那头.我是特地保留着让你好好欣赏的."
"滑稽极了,"他说."还是同一个考尔菲德.你什么时候才能长大?"
我惹得他十分腻烦.我真的惹得他十分腻烦.不过他也引得我很开心.他这种人的确能引得我十分开心.
"你的性生活怎样?"我问他.他最恨你问他这一类问题.
"你这算什么──幽默?"
"我跟你逗着玩嘛,"我说."听着,嗨,路斯,你是个聪明人,我需要你的忠告.我目前遇到了可怕的──"
他冲着我重重地唤了一声."听着,考尔菲德.你要是能坐在这儿好好喝喝酒,好好谈会儿──"
"好吧,好吧,"我说."别着急."你看得出来他不想跟我讨论任何严肃的问题.那些聪明人都是这个毛病.他们从来不肯跟你讨论任何严肃问题,除非是他们自己想谈."不跟你开玩笑,你的性生活怎样?"
"难道我们非得照着这个话题谈下去不成?"
我不再说下去,我有点儿怕他站起来离开我,所以我当时什么话也没说,只是又要了一杯酒,我很想喝个烂醉.
"你现在跟谁在一起?"我问他."你愿意告诉我吗?"
"一个住在格林威治村的女人.是一个女雕刻家.你要是非知道不可的话."
"是吗?不是开玩笑?她多大啦?"
"快四十了吧,我从来没问过她,老天爷."
"都快四十了?嗯?你喜欢她呀?"我问他.
"我喜欢成熟的女人,要是你问的是这个意思的话."
"听着,你跟她在一起有多久了,这个会雕刻的女人?"我对此真是感兴趣."你是在胡敦的时候认识她的吗?"
"不认识,她到这个国家只有一个月哩."
"是吗?她是从哪儿来的?"
"好像是上海来的."
"她是个中国人?你喜欢吗?像她这样的中国女人?"
"当然."
"为什么?我很想知道,不是开玩笑."
"我只是偶然发现东方哲学比西方哲学更有道理.他们把性关系看成是肉体和精神的双重关系──"
"我也一样!我也把它看成──你怎么说的──对,肉体和精神的双重关系.要是跟我发生关系的是那种我不──"
"别这么大声,老天爷.你要是不能把你的声音放低些,那我们干脆就别──"
"好吧,可是听我说,"我一兴奋,声音就大了."我的意思是说,你不能跟每一个和你搂搂抱抱的女孩都来这一手.你说对吗?"
我谈的事几乎有点儿涉及别人隐私了,我明白这一点.可是路斯就是这些地方让你觉得不痛快.他总是叫你把你自己最最隐密的事情形容给他听,可是你只要一问起他自己的事情,他就会生起气来.
"我也许要到中国去.我的性生活糟糕得很呢."我说.
"当然啦,你的脑袋瓜还没成熟."
"没错,我自己也知道."我说,"你知道我的毛病在哪?跟一个我并不太喜欢的女孩在一起,我始终没有真正的性欲──我是说真正的性欲.我得先喜欢她.要是不喜欢,我简直对她连一点点混帐的欲望都没有,嘿,我的性生活真是糟透了."
"这是最自然不过的啦,老天爷."他看了看手表."我得走了,"他说着站了起来."见到你真高兴."他交待服务生帮他开好帐单.
"再喝一杯吧."我跟他说."求求你.我寂寞得要命.这不是开玩笑."
他说没办法再喝了,他已经迟到了,说完他就走了.
我坐在那儿越喝越醉,嘿,我在那个混帐酒吧里一直待到一点钟左右,醉得很厉害.我连前面是什么都看不清楚了.不过有件事我很小心,一点也没让自己发酒疯什么的.我不愿引起任何人的注意,让人问起我的年纪.可是,嘿,我连前面是什么都看不清楚了.我只要真正喝醉了酒,就会幻想起自己心窝里中了一颗子弹的傻事来.我不停的伸手到衣服里面去,捂着肚皮,不让血流得满地都是.我努力掩饰,不让人知道我是个受了伤的混蛋.最后,我忽然灵机一动,想打电话给琴,看看她是不是回家了.因此我付了帐,走出酒吧.我老是伸手到上衣里,不让血流出来.嘿,我真是醉啦.
可是我一走进电话亭,反而没心情打电话给琴.我实在醉得太厉害了.我在那个混帐电话亭里待了一会儿.我使劲扶住电话机,不让自己醉倒在地.说实话,我当时并不怎么好过.可是最后,我终于像个白痴似的跌跌撞撞地走了出来,进了男厕所,在一个洗脸盆里放满凉水.随后我把头发浸在水里,一直浸到耳朵旁边.我甚至没把头发擦乾,听凭这个昏昏沉沉的头直淌水滴.最后我走到电炉旁,一屁股坐在上面.这地方真是又暖和又舒服.我坐着觉得特别舒服,因为我这时已经冷得索索乱抖.
我没事可做,就在电炉上坐着,数地板上那些白色的瓷砖.我身上渐渐都湿透了.又约有一加仑的水从我脖子上流下来,流到我的领子和领带上,可是我毫不在乎.我醉得太厉害了,对什么都毫不在乎.接着过了一会儿,那个酒吧间里弹钢琴的家伙进来梳他的金头发.他梳头的时候,我们两个就闲聊起来.
"嗨.你回酒吧去的时候,会见到那个唱歌的女孩吗?"我问他.
"非常可能."他说.他是一个滑头的痞子.
"听着,请代我向她问好,可以吗?"
"你干嘛不回家去,小鬼?你到底多大啦,嗯?"
"八十六岁.听着,请代我向她问好.可以吗?"
"你干嘛不回家去呢,小鬼?"
"无家可归.嘿,你的钢琴弹得真好,"我对他说.我只是拍拍他马屁,其实他弹得糟糕透了."你真应该到电视台去,"我说."像你长得那么漂亮,还有一头金头发.你需要个后台的老板吗?"
他没有回答我.他把头发梳了又梳,拍了又拍,然后自顾自走了.就跟斯特拉德莱塔一样.所有这些长得帅的家伙全都一个样儿,他们只要一梳完他们的混帐头发,就连理都不理你,自顾自走开.
最后我从电炉上下来,向外面的衣帽间走去,我那时都哭了出来.我不知道为什么哭,可是我的确哭出来了.我想那是因为我觉得自己是那么沮丧,那么寂寞.
我穿上大衣走到外面,酒醒就了好些了.可是外面的天气冷得厉害,我的牙齿开始上下打起战来,怎么也止不住.我不知道往哪儿去好,所以信步往中央公园走去.我想我也许可以到那个小湖边去看看那些鸭子到底还在不在.
我走进公园的时候,发生了一件可怕的事.我把菲碧的唱片掉在地上,碎成了大约五片.我心里真是难过得要命,差点哭了出来.我把碎片捡起来,放进我的大衣口袋里.这些碎片一点用处都没有,可是我并不想把它们随便扔掉.
嘿,公园里真黑,我费了非常大的劲儿才找到那浅水湖.我围着这个湖绕了整整一周,可是我连一只鸭子也没看见.
最后,我在一把长椅上坐下.嘿,我依旧冷得浑身发抖,尽管我头上戴着那顶猎人帽,可是我后脑勺上的头发都结成一块块冰了.这件事倒让我有点儿担心.我想自己大概会染上肺炎死去.我开始想,万一我染上肺炎死了,菲碧心里会有什么样的感觉.想这类事情当然很孩子气,可是我禁不住要这样想.万一这样的事果真发生了,她心里一定很难受.她非常喜欢我.一点都不假.嘿,我怎么样也摆脱不掉这念头,所以最后我打定主意,决计偷偷溜回家去看她一次,万一自己真的死了,也算是一次临终诀别.我很担心我父母会听见我溜进房去.可是不管怎样,我决定试一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