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拥挤的人流中,列夫丘克好不容易穿过敞开的大铁门,来到了觅敞的、停满了汽车的站前广场上。刚下火车的、成群的旅客们,在这里一下子就散开了,向四面八方走去。列夫丘克放慢了他那本来就信心不足的脚步。他不知道现在该往哪里去:是沿着从车站去城里的街道走呢,还是到广场出口击乘那两辆黄色的、正在等侯乘客的公共汽车。他犹豫不决地停下来,把那只已经不新、带金属镶角的小手提箱,放到被太阳晒得冒油的、滚烫的柏油马路上,四面张望起来。看来应该问问路了。他衣贷里装着一只揉皱的信封,那上面有地址,但是地址他已经记住了。现在他细心地观察过往的行人,想找个人打听打听。
在这傍晚时分,广场上人倒不少,可是所有的人从他身旁经过时,都带着一种急迫和忙碌的表情。他犹豫地观察了好久,才去向一个同他自己一样并不年轻、一边离开售报亭一边打开报纸的人去打听:“请问,去宇宙飞行员大街怎么走?是步行还是乘公共汽车?”
那个人抬起头,眼睛离开报纸透过眼镜的玻璃片严厉地看了看他,列夫丘克感到,他好象不太高兴。他并没有马上回答,不知他是在回忆这条大街,还是在打量这位显然是外地来的陌生人。这个陌生人身穿揉皱的灰色上衣和蓝色的衬衫,尽管天气炎热,可是衬衫的所有钮扣,一直扣到领口。被这探究的目光—打量,列夫丘克为自己从家来时没把领带扎来而感到很后悔。他那条领带在衣橱里的专用钉上已经挂了好几年没用了。但是他不喜欢领带,而且也不会扎。他出门时穿的和在家过节时一样:几乎还是崭新的灰色制服、也曾经是很时髦的尼龙衬衫,这件衬衫他已经买了很久了,这还是第一次穿上。可是这个地方,人们穿戴不同:他们穿薄薄的短袖衬衫,假日穿白衬衫,扎领带。但是,总而言之,他认为这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穿得朴素一点也过得去,再说他哪有时间去讲究自已的外衣……
“宇宙飞行员大街,字宙飞行员大街,”那个人一面重复着这个街名,一面回想着这条衔道.回从看了—下说,“从那儿乘公共汽车,七路。坐到广场,下车后向食品店那边拐,再换十一路汽车,坐两站下车。到那儿再打听一下,还有二百来米。”
“谢谢,”列夫丘克说道,虽然他并没有记住这条对他来说并不简单的路线。但是看样子这个人也很忙,他不想多耽搁人家,只是问了问:“远吗?有五公里?”
“哪有五公里!顶多两三公里。”
“那好,两三公里可以走着去,”他高兴地说道,因为他要找的这条街,比他原先设想的还近一些。
他沿着人行道,不慌不忙地走着,尽量不让自己的小手提箱妨碍别人。人们三三两两,甚至成群结伙地走着。有年轻的,也有上了一点年纪的。所有的人都显得很匆忙,而且不知为什么,他们都迎着他朝着车站这个方向走来。他走到一个食品商店跟前,这里的人更多。他透过耀眼的大玻璃向橱窗里一望,感到很惊奇:一群顾客一窝蜂似的正在那里嗡嗡地拥挤。这种景象就象来到了什么节日或者城里有了什么大事一样。他细心地倾听身边人们匆忙的谈话,但是什么也听不出来。他继续向前走,突然在一个很大的招牌上,看见三个橙黄色大字:“足球赛”。他走到跟前,读着两个足球队于当日即将举行比赛的海报,这时他才怀着某种惊奇的心情明白了城里街道上活跃的原因。
他对足球不感兴趣,甚至电视里的足球赛他都很少看。他认为足球可以吸引小伙子和年轻人,可以吸引那些喜欢这种运动的人,可是对于上了一点年纪和头脑健全的人来说,那是一种不太严肃的事儿,是一种儿童的娱乐和游戏。
大概城里人对足球不这样看。现在,街道上挤得连走路都很困难,距比赛的时间越近,人们就越显得匆忙。公共汽车靠近人行道在慢慢地爬行,车里的人而满满登登,挤得连车门都关不上,外面滴哩嘟噜地还挂着不少人。可是朝相反方向开的公共汽车却大多数都是空的。他在街道的拐角上停了一会儿,对城市生活的这种特点,默默地感到惊奇。
随后,他沿着人行道又从容不迫地走了好久。为了不因问路打扰过路行人,他自己注意察看楼房角上的街道名称。这时他看见在—墙墙上的蓝牌上,出现了他期待已久的“宇亩飞行员大街“的字样。可是那上面没有号数。他朝下一所建筑物走去,发现他要找的那所房子还离得很远。他继续向前走,一路上细心地观察着大城市里的生活。他没有到过大城市,假如不是接到外甥那封使他喜出望外的来信,他甚至连想都没有想过要进城。尽管除了地址之外,外甥什么也没有告诉他,甚至他也没有打听清楚,维克多在哪里和做什么工作,家庭情况如何。但是对一个大学一年级的学生,还能要求什么呢。这个数悉的姓名他还是偶然间在报纸上碰到的,地址是后来根据他的请求在民警局里查到的。现在他自己会把一切都弄清楚,他就是为这件事来的。
最使他高兴的是,维克多已经度过了战争年代,战后大概就好过得多了。既然住在这样—条出色的大街上,那么大概也不会是城里最差的,还可能是一位什么首长呢。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列夫丘克的自尊心得到了满足,他感到很幸运。当然他也懂得,一个人的身价不只取决于他们的职业和地位,而才智、性格,以及他待人的态度也很重要,归根结底正是这些,决定着一个人的价值。
他端详着这些正面由浅色砖砌成带有许多的阳台的高大的多层建筑。阳台上各自放着各种不同的东西:吊床、折叠床、旧椅、小桌、箱子、用行李绳捆着的各种破烂。他心里竭力地想象着维克多的住宅,当然,也一定有阳台,而且是在上面的哪一层上。他认为住楼房当然是越高越好,因为那里阳光足,空气好,更主要的是可以向远处眺望。纵然不能俯瞰全城,也能看到—半儿。六年前,他到哈尔科夫他妻子的妹妹家里去做客,在那里他很喜欢晚间从阳台上向远处眺望,虽然那还并不大高,只是十层建筑的第三层。
耐人寻味的是他将受到怎样的接待呢……
当然,首先要敲敲门。不是用拳头,敲得乓乓响,最好是用指尖敲,象临来时妻子所嘱咐的那样。门一开,要后退一步。帽子最好事先就脱掉,可以在一进大门口或上楼梯时就摘下来。有人来开门,首先问问,他要找的那个人,是否住在这儿。要是维克多亲自来开门.那当然更好,大概他会认出他来,尽管已经过了三十个年头,在这个时间里任何人都可能变得叫人认不出来。但是不管怎样,他一定会认出他来。对于他父亲他记得很清楚,而儿子至少有的地方要象父亲。要是他的妻子或哪个孩子来开门呢……不,孩子们恐怕还小。当然,孩子们也完全可以来开门,五六岁的孩于为什么不能给客人开门呢。那时他要问问主人的名字,并把自己的姓名告诉孩子。
这时他感到,最重要最难为情的时刻来到了。他已经体验到,会见日已久别的朋友是多么令人高兴和激动!又是回忆,又是惊讶,甚至当你惊奇地发现,你所认识、所记忆的那个人,完全不象现在站在你而前的这个陌生人时,你还会产生一种尴尬的感觉。你所认识、所记忆的那个人,永远地留在你那遥远的过去,除了你那不会随着岁月的消逝而变得模糊不清的记忆之外,谁也不能使过去的事再重现……然后,大概就是请他进屋,他路过门槛。不用说住宅也是高级的—— 亮 亮的镶木地板、沙发、地毯。和现在城里的许多人家相比,也毫无逊色。他在门口放下小手提箱,脱掉鞋。一定不能忘记脱鞋。据说现在城里有一种习惯,鞋要脱在走廊上。在家时,他习惯穿着厚油布高统靴或胶鞋从门口直接走到桌子跟前,但这不是在家。就是说首先一定要脱鞋。他的袜子是新的,是临来前在乡村商店花一卢布六十戈比买的,袜子不会使他难堪。
然后就开始谈话,当然,谈话也不会很轻松。不管怎样冥思苦想,他都想象不出,他们将怎样谈话,从什么谈起。当然,到时候自然就消楚了。大概先要请他入座,这时他要转过身来,去取自己的小手提箱。那里面有一大瓶进口酒,一路上它都在轻轻地发出咕噜咕噜的声响,一些乡村的小礼品也算等到了自己出世的时辰。虽然现在城里很富裕,但是一根农村的香肠、一罐蜂蜜和一对自己捕捞、熏制的鳊鱼,在餐桌上大概也不是多余的。
他陷入沉思,走过了头,看见墙角上的号数已经不是七十几号而是八十八号了。他怪自己粗心大意,就转过身来向回走。他加快脚步走过一个小公园和一座挂着一块“理发店”招牌的大楼,这块招牌很大,足有一层楼高。这时他看见墙角上的号数是七十六号。
他望着这个号码,一时间给弄糊涂了。他不明白,整个十所楼房跑到哪里去了,这时突然听到身旁很有礼貌的话音:“叔叔,您找多少号?”
后面人行道上,站着两个小姑娘,其中一个,浅色头发,八岁左右,在自己身边摇动着装着一袋牛奶的网兜,天真地望着他。另一个,黝黑的头发,个子比第一个稍高点儿,穿一件男孩的短裤,她一面舔着纸包的冰淇淋,一面在留神地观察他。
“我找七十八号。你们知道在哪儿吗?”
“七十八号?知道。多少栋?”
“多少栋?”
关于栋的问题他还是第一次听说。他只记得门牌和住宅的号数,关于栋的事儿,简直就没注意,哪里又来的栋?
为了证明自已并没弄错,他把毕竟也还是比较重的小手提箱放在人行道上,从上衣里边的口袋里掏出来那个磨旧的信封,那上面有他现在所需要的地址。的确,在门牌号之前,是有一个“栋”字及数字‘3”,再往下就是住宅号了。
“你瞧,大概是三栋、是第三栋!”
两个小姑娘一起凑上来朝信封看了一眼,肯定说,是第三栋,说她们知道这栋房子在哪儿。
“涅尔卡那个小厉害姑娘就住在那儿,就在带蘑菇顶的游戏沙地的后面,”吃冰淇淋的、黑头发的小姑娘说道,“我们告诉您。”
他不太好意思地跟在他们后面走去。小姑娘们绕过一所楼,后面是一所很大的、收拾得还不怎么象样的院子。这个院落是中彼此隔开的几所五层大楼围成的。楼和楼之间是一些被踏平的小场子、柏油路和不久前栽植的一行行的小树。门旁的长凳上,妇女们在聊大。楼和搂中间的什么地方,有人在打篮球。在柏油路上,孩子们在骑自行车,儿童们到处在叫喊着,奔跑着,玩耍着。
两个小姑娘和他并排走着,那个小一点的姑娘,瞅着他的脸,问道:“叔叔,您为什么少一只胳膊?”
她的女友比较懂事,小声地打断了她的话:
“你还问啥呀,伊尔卡?叔叔的胳膊是在战争中失掉的,对吧,叔叔?”
“对,对,你很聪明,你真行。”
“我们院住一位柯利亚叔叔,只有一条腿,另一条腿给德国人打掉了,他坐着小车子走路,是一个比摩托车大不多少的小车子。”
“我的祖父在战争中被法西斯打死了,”她的女友悲伤地叹了一口气说道。
“他们想把我们所有的人都消灭了,可是我们的士兵不答应,对吧,叔叔?”
“是的,是的,”他说道。聆听着孩子们的这些喃喃的话语,他感到这么亲切和熟悉,脸上不禁现出一丝微笑。
这时那个小一点的姑娘跑到前面,一面在身边摇动着网兜,一面向他转过身来:“叔叔,你有奖章吗?我祖父有六枚奖章,我是在照片上看到的。”
“有六枚,这很了不起,”他说道,避开了她的问题,“这就是说,你的祖父是位英雄。”
“可是您呢?您也是位英雄吧?”那个小—点的姑娘对着太阳有趣地眯起眼睛追问道。
“我?我是什么英雄!我不是英雄。我没啥可提的……”
“就是那所楼。”黑头发的小姑娘指着一些绿油油的松树后面那所建筑说,那栋楼和这里所有的建筑一样,也是一栋灰色硅酸砖的五层大楼。“这就是第三栋。”
“好吧,谢谢,谢谢你们,小姑娘!”他几乎感动地说。两个小姑娘一起高兴地说声“请”,就沿着一条小路跑开了。
这时,他突然激动起来,放慢了脚步。就是说,已经来到了。不知为什么,他不愿马上走进这所楼,很想把这次会见推迟一下。眼前要会见的就是他在漫长的三十年的时间里总也忘不掉,天天在想念、在回忆的那个人。他克服了心中现在这种不合时宜的胆怯。既然来啦,就应该走上前去。哪怕只是瞧上一眼,寒喧几句也好,哪怕只是让他证实一下;他没有弄错,这正是对他来说具有那么重要意义的那个人。
他首先走近大楼的一角,把信封上的号数和在粗糙不平的墙上用橙黄色油漆描上的那个号数对照—下。小姑娘们是对的,墙上写的的确是第三栋。他把信封揣进兜里,细心地扣好扣,提起小手提箱。现在该去找住宅了,在这住有百户或百户以上的大建筑里,恐怕这也不是很简单的事儿。
他犹豫地四面观望,朝着第一个门洞走去,路上吓跑了懒洋洋地躺在花坛旁边的一只灰猫。开门之前,他把门上的信箱号码,离家时务请关闭电气开关的通知,还有印在烟卷纸上的,为研究修缮院落召集住户开会的通知等等,读了一遍。门的上方挂着一个小牌,那上面有第几个门以及从第一到第二十住宅的号数,因此他要找的那个任八不在这里。看完之后,他沿着大楼继续往前走,经过第二个门,朝着第三个门洞拐去。
在紧靠门口的一条长凳上,坐着两个很老的、在夏天还穿着棉衣棉裤的老太婆。其中一个脚上甚至还穿着毡靴。另一个手中拿着一根木棍聚精会神地在沥青地上划着什么。她们中断了自己的小声的谈话,全神贯注地凝视着他,显然是在等待向她们打听什么。但是他什么也没有打听,找什么以及到哪里去找,他自己都已经清楚了。他怀着某些难为情的心理,一回注视着门口上方的小牌,一面从她们身边走了过去。看来,这回他走对了。他要找的那所住宅就在这里。这时他感到心里好象跳了一下,他用脚推开门,就走了进去。
第一个平台住四户,从第四一户到第四十四户。他又慢慢地向上走,经过一个蓝色木箱,木箱里还有不少带号数的小格,报纸的一角还露在格子的外面。他明白了,第五十二户应该再上一层楼。
在前面楼梯拐弯的平台上,他不得不停下来歇口气,因为不习惯上楼,已经累得气喘了。而且还有一种奇怪的不安心情,老是缠着他不放,好象他是去求人,给人家添麻烦,或者有什么错处似的。当然,他也明白,不管他怎样想,怎样安慰自已,还是不能不激动。要是这次会见安排在几年以前,情况也许会好一些,但是那时他知道有关他的任何消息吗?
第五十二户的门、在平台的左边,象这里各家的门一样,也是用彩色油漆漆的。门前整齐地放着一块擦鞋用的粗地毯。门上面有住宅的号数,他把小手提箱放在脚旁,喘喘气,等踌躇的心情过去之后,用弯曲的手指轻轻地敲了敲门。之后,等了一会儿,又敲了几下。什么地方好象有人在说话,仔细一听,还是收音机在广播,于是他又敲了敲。这次应着他的敲门声,邻居家的门开开了。
“您按铃!”一位妇女急忙用围裙擦着手,从门口探出身来说。正当他疑惑莫解地在门上寻找按钮的时候,她跨过门槛,亲自按了按门框上刚能看得出来的黑色按钮。刺耳的铃声在门后响了三次,可是五十二号的门还是没开。
“不在家。”这位妇女说,“早上小姑娘还在这里跑,但不知为什么现在就不见了,大概是到城里什么地方去了。”
行动受挫使他感到沮丧,他无精打采地靠在栏杆上。以前他为什么没有想到,主人们可能不在家,他们可能徒步或者乘车到什么地方去。其实这是可以理解的。难道他自己是整天坐在家里吗?甚至是现在,当他已经退休了的时候。
看来,这里已经无事可做。也不能总等在这个平台上,于是他向楼下走去。
女邻人在关门之前,从后边喊道:“对啦,今天有足球赛!怕是看足球去啦。”
可能看足球去了,也可能是到别的什么地方去了。在天朗气晴的假日,城里什么地方都可以去:公园、电影院、饭馆、剧院。这里不同乡下,有趣的地方多得很。他这个蠢货怎能指望在这三十年的时间里他们老是坐在家里,等待他来做客呢?
他踏过四段比较陡的楼梯,下了楼,来到了门外边。他一出现,两个老太婆又中止了自己的谈话,重新带着浓厚的兴趣注视著他。这次他没有象方才那样感到难为情。他在小路的尽头上停下来,考虑下一步该怎么办。不管怎样,大概总得等一等,而且已经走了好久,很想坐下来,舒展一下腿脚。他四面看了看,发现在院子深处一所砖房的荫凉里,有一条长凳空着,他拖着一个疲惫人的缓慢脚步,向着那里走去。
他把小手提箱放在凳子上,坐下来,带着一种享受的心情伸了伸两条累痛的腿。这时他把自己骂了一顿,因为临来时听妻子的话,穿了双新皮鞋,要是穿那双旧的合脚的皮鞋就好了。现在脱光脚可不错,但是他回头一看,又觉得很不好意思,因为周围有人:在蘑菇亭下面的游戏沙地上,孩子们在玩耍,和这所砖房一样的那所建筑——汽车库旁边,有两个男子在卸掉发动机罩的“莫斯科”牌小轿车旁边弄着什么。从这里可以清楚地看见,坐着两个老太婆的那个门口,便于观察出入的人,他觉得只要第五十二号住宅的主人在门口一出现,他就会立刻认出他来。
他决定哪儿也不去了,就在这里等侯。坐在这里,一般说来很安静,有荫凉,还不热。又可从容地观察新市区的生活。这种生活他还是第一次看见,其中有许多东西他是很喜欢的。当然,他的思想不时地回到他那久远的过去,回到那两天游击队的生活,正是那两天的生活终于把他带到了这条长凳上。现在他勿需特意去回想,也不必过度地使用他那非年轻的回忆,当时发生道的一切,直到最细微的情节,还都历历在目,就象昨天的事情一样。尽管已经过去了三十年的时光,在他那清晰的记忆里,可什么也没有遗忘。所以能够如此,恐怕是因为在那两个昼夜里他所经历的一切,是他一生中最困难的,同时也是最有意义的。
他常常在思考、回忆和评价那些日子所发生的事件,每次他都从不同的角度去考虑。有的东西在他心里引起了一种迟发的不安的情感,甚至是对自己的懊悔;而有的东西对于他这个朴实的人说来,却是值得骄傲的。那毕竟是战争。他后来生活中的仟何东西,都不能与之相比。那时他年轻、健康,对自己行为的意义,没有专门去考虑,他的行为在大多数的情况下,只能归纳到一个目标上,这就是打死敌人,而使自己避开子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