轩辕狐觉得,这男人好像是个自天上而来的神仙,在这样的夜里优雅入画,于她面前绘了一幅如真似幻的水墨丹青。
☆、文初初和夜归来的正式见面
她有些出神,愣愣地坐在沙发上看他,未来得及回应之前的话。
夜归来也不生气,搭在她腕上的手轻轻拿开,站直了身,再开口,还是那样温雅的声音——“本来想找件衣服帮你盖下,但你是麦田的艺人吧?一会儿还要考核,所以觉得还是应该叫醒你。”
轩辕狐突然就笑了,原本半睡半醒挂着迷茫表情的那张脸,一下子就转了灿烂的笑容来。眼弯弯的,眉弯弯的,唇角也是弯弯的,这样的笑,纵是夜归来也不由得愣了半晌。
“谢谢。”她甜甜一声出口,换了夜归来轻轻摇头。
“不谢,去准备吧!”说完,也不多留,一转身带着助理走了。
轩辕狐看着那个米色风衣的背影,眉心一点点拧成个小结。那股子淡淡的松香味还在,用力吸了两下,实在是清新怡人。
这男人的气场太特别,她在想,是已经有多少年了都没有一个人能够带给她这样强烈的震撼?
又或者说不是震撼,而是一种平静到令整个儿世界都能跟着静止的本事。她刚才是用了怎样的力气才漾了一个那样的笑来?
可是又为什么要笑呢?
她轻叹,抬手抚了抚眉心,将结抚平,再站起来时,又是那个懒洋洋似对什么事情都不肯在乎的样子。
她到底是轩辕狐,有些事情可以困得住她一时,却困不住一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考核在等着她,总得为文初初这个身体争一口气,那个与邵凝合唱的机会,她势在必得!
从休息室走出来的时候,夜归来已经进了录音棚,跟着他一起的除了两名助理,还有已经先一步到了的邵凝。
她留意了一下公司同事的情绪,多半是惊叹的,这些应该来源于夜归来。那样一个男人,即便是走在大街上,也会引来所有人的侧目,更何况是刚刚擦肩而过的、以后就要一起共事的老板。
还有一少半,诸如萧洛洛和景怡等一众艺人,是不甘的。有人在跺脚,有人在懊恼,也有人在跟经纪人发脾气。
比如萧洛洛就在小声跟莫威抱怨:“不是早跟你说去打听一下夜总的脾气秉性吗?他怎么是这样子?”
景怡也在跟助理说:“这个新老板看上去很不容易接近。”
更有些小艺人说:“那还是人吗?我怎么觉得他跟人类完全格格不入?好像是飘着的!天哪,我刚才差一点就没有跪下来顶礼膜拜!”
轩辕狐磨蹭到阿刊身侧,她在想,她是该呼这家伙一巴掌呢,还是递一张面纸过去给他擦擦口水?
太丢人了,她可不可以不认这个一看到好看的男人就两眼发直的经纪人?
再看看雅琪,干脆对着墙面壁。轩辕狐走近了些,就听到雅琪在念叨:“老天爷,你打个雷下来把那个不男不女的劈死吧!”
很好,她找到同盟了……
上前拍拍雅琪的肩,某狐小声说:“别念叨了,快给我说说刚才都发生了什么。”
☆、好像是神仙下凡了
雅琪转过来,一把抓住轩辕狐的手给她讲:“刚才好像是神仙下凡了,我滴个乖乖,真不应该让你去休息室睡觉,错过了啊错过了。你不知道,咱们所有人,刚才都是行注目礼来着。初初,怪不得你跟我说不要打跟那些女人一样的主意,现在我算是明白了,这老板别说是打歪主意,就是离他稍微近那么一点,都会产生一种亵渎神明的感觉啊!”
某狐无语,“有那么严重么?”
雅琪狠命地点头,“有。”
好吧,有就有,轩辕狐想,那个人的确是有那样的魔力。
一时间,所有人都在议论刚刚对新老板的第一印象,夜归来的现身,迅速取代了邵凝国际巨星所带来的影响力。
许是经纪公司的员工天天接触明星,免疫力本身就已经挺高了,虽说邵凝之前也给大家带来了不少震撼,但是跟夜归来比起,就怎么都觉得是少了点什么,差了几个档次。
人人都期待再次见到新老板,所有艺人都在紧张着,甚至有的人已经在念叨:“怎么办,一会儿要怎么对着老板唱歌?”
结果,事实证明,她们的担忧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因为在接下来的考核中,夜归来根本也没有露面,他跟邵凝两人选择了盲听的方式来甄选歌手。
录音棚的幕帘被拉起,所有参选艺人从侧门直接进到棚里,就他跟邵凝还有一位录音师两人在幕帘的另一边听。
用他的话说,既然是公司的艺人,那长像一关基本不需要考核,他想要的就是一个好的声音,而且也是跟邵凝绝对搭调的声音。
这样的考核方法有人欢喜有人忧,欢喜的是那些没有什么来头和资历的新人,忧的是萧洛洛这样的红人。
说起来,萧洛洛唱歌并不怎么好听,她只是机遇好,再加上会发嗲会演戏更会选择合适的床去爬,所以能在内地挤身一线。如今这样子选,她的优势全无,甚至会把声乐底子不足的劣势突显出来。
她对这样的考核方法很不满意,但也没有办法。现在不是黎青在的时代,不是她几句黎姐对方就有可能心软的时候。
新来的老板人了所有人太大的距离感,甚至在擦肩而过的时候,尽量她们都拿出了最好的表情,他也只是淡淡微笑,一直目视前方,都不曾往任何一个人身上偏移过。
可是……萧洛洛咬牙,可是她听说刚刚夜归来在休息室亲自叫醒了文初初,两人距离很近的说了一会儿话。这太气人了,那个文初初从前跟邵凝就不清不楚,现在新老板才刚刚露了一面,就又被她勾搭了去……
萧洛洛想,自己千算万算也没算到文初初其实才是麦田公司最会寻找机遇的那一个。一场自杀,不但没让她彻底从这个圈子里消失,反到越来越火。
她暗恨,可是恨归恨,只要一想到那日文初初掐住她的脖子警告她的时候,就不由自由地又打了个哆嗦。
☆、考核开始
那女人动不得,这是萧洛洛对文初初下的最后总结。
众人抱着各种各样的想法开始试唱,心里想得多了,便有一些情绪会通过唱歌来表达出来。
可以说,大家发挥得都不好,甚至有些小艺人从录音室里一出来就哭了。
邵凝对于考核结果也有些失望,其实这里面有些人唱歌他以前是听过的,觉得正常来讲,应该比这一次唱的好。但是今天集都没有发挥出最高水准来,实在是有些遗憾。
但再又一想,这样也好,别人唱的不好,文初初的机会就更多了些,他不正是希望这一次重选,能够借助夜归来的决定,把这个机会再还给文初初么?
这样想着,偏头去看旁边气定神闲的男人。
就算他是邵凝,是拿过格莱美大奖的国际巨星,也没有办法不感叹这个夜归来实在是优秀得无可挑剔。
“邵先生有没有选中的?”一手端着咖啡,坐在沙发上一直没有说过话的夜归来突然来了这么一句,就好像他知道邵凝正在想什么,“你推荐过的那个文初初,是排在最后一位。”
在他面前有一张上场顺序的名单,文初初果然是最后一个。
邵凝赶紧接了话,却是道:“也不算是我推荐,只是以前听过她唱歌,觉得真的不错。您也知道,之所以选择景怡,我也是没有办法,但并不是说除了景怡就一定要文初初,这个事情夜总您说了算,今天的考核结果一出,不管是谁,我都会全力合作。”
他急忙的为自己跟文初初撇清关系,不为别的,就是怕自己的推荐惹了夜归来的不快,让他觉得自己偏向着文初初,因此就有了不好的印象。
夜归来摆摆手,回了他一个优雅的笑,再以手指轻扣桌面,半晌,说:“文初初,就是那个穿白毛衣的女孩?”
邵凝一愣,他刚才还真没看到文初初,不知道她今天穿的是什么。但又一想,文初初哪一次不是穿白毛衣?听说她家里有不下一百件白色的、各种款式的毛衣。
于是点头,“对。”
夜归来“嗯”了一声,靠在椅背上,再抬手往面对的幕帘后面指了指——“文初初,该她上场了。”
果然,下一个去唱歌的正是轩辕狐。
邵凝突然就有点替她紧张,有点害怕她也跟其它人一样发挥失常。到时候这个摸不清路数的夜归来可别再以本公司没有合适的女歌手为由,干脆毁掉这次合作机会。
国际巨星心里长了草,夜归来却丝毫不为所动。还是那般淡定自如,还是那么气定神闲,好像在他看来不管是什么结果,都是意料之内的。所有乾坤都已经在他的掌握之中,没有什么大悲大喜。
其实,夜归来并不是没有准备,早在他决定亲自接手这家公司之前,就把麦田旗下所有艺人的履历和作品都看过一遍并记在脑子里。
他是那种辨听能力非常强的人,虽说是盲选,但是他能保证每一个进去试音的歌手,只需一句,便能够准确地辨出她是谁、叫什么名字。
☆、就是她了
但也有人是给了她点点惊喜的,比如说文初初。
夜归来对于艺人的了解,都是由手下助理收集来的资料,包括她们曾经出过的唱片。他不可能把每个艺人的每一部作品每一首歌都从头到尾的听一次,便只能挑些有代表性的出来。
而文初初,便是她的专辑内的一首主打歌曲。
所以说,夜归来听过的,是文初初的歌,而不是轩辕狐的。
本来坐在沙发椅上听歌的人、本来在那么多艺人演唱过后都没有任何情绪波动的人,忽然在文初初只开口唱了两句的时候便在心里划了一个问号。
这声音是文初初没错,可是这种演唱方式,这种声音的处理手法,还有这种情感的融合,为什么跟他所了解的文初初相差那么多?
以前的文初初空有一副好嗓子,却怎么唱都让人觉得空泛泛,没有实际存在感的东西在里面。
而现在的文初初,她的歌曲像是被另外一个灵魂赋予了新生,像一只涅槃重生的凤凰,让人就是有冲动站起来为她鼓掌。
邵凝松了一口气,他知道,文初初赢了。这就是他第一次被那丫头拉进琴房里一边弹一边唱的样子,这就是文初初最牛的实力,没有人能比。
“你的眼光不错。”录音室里一曲终了,这一头,夜归来的声音也肯定而来——“就是她了。”
一句话,所有人的心都放下了。
邵凝顾念头文初初一直不高兴他改选景怡,现在又还给了她,他也算是了了一桩心事。
而景怡那边,因为这一次是夜归来说的算,她再怎么纠结邵凝也没有办法。
对于其它艺人来讲,这个名额总是那么悬着,谁都心难受。够又够不着,不够又不甘心。
现在尘埃落定,机会被文初初拿走,至少比之前的景怡更容易让人接受。
所以,这个结果除了萧洛洛之外,大家还是比较满意的。
而萧洛洛就算不满意也没办法,一来不能得罪夜归来,二来更不敢再得罪文初初,只能拉了莫威匆匆离开,听说又回剧组拍戏去了。
当晚,邵凝与文初初合作单曲的项目正式立项,由夜归来亲自主持会议,召集了项目组主要成员一起,就这个事情做了一轮商讨。
阿刊发现文初初那女人出息了,以前总是一副没睡醒的懒散相,开会的时候开得烦了还会把两腿都搬到椅子上去,再用胳膊抱着,时不时地再打个哈欠以示不满。
但这一次,却是老老实实地端坐着,对于老板和邵凝的发言也很认真专注地听,还时不时地点点头,表达自己的看法。
他几乎以为自己是眼花,但再又一想,嗯,可能是因为邵凝。文初初喜欢邵凝,这个他是知道的。
轩辕狐是不知道自家经纪人此时此刻的想法,如果让她知道阿刊觉得她是在花痴邵凝,估计还得一巴掌呼他脸上。
好吧,她今晚是比平时规矩了那么一点,也只是一点点而已。却与邵凝无关,只是觉得在夜归来面前,如果再把两条腿蜷起来抱着,似乎有点大不敬。
这人的一举一动都好像是个仙人,在把希望和爱散向美好的人间。所以承受恩泽的人们就算不顶礼膜拜,也该是虔诚祈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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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老了一岁……唉……
☆、就你这样还好意思玩同性恋?
好吧!这该死的狐狸就是怀着这样的心情去反驳神仙的话的。
当夜归来说会安排国际知名音乐人来为他们打造这支单曲的时候、当邵凝都觉得夜归来能请得动那位大师实在是太让人震惊了的时候、当所有与会人员都在暗叹他们的新老板真有魄力也真有面子的时候,某狐却摇摇脑袋说:“不要什么大牌音乐人来打造,给我十天时间,我出一趟门,十天之后肯定会带着一首歌回来。”
她这话不是第一次说,当时黎青在的时候她也说过,而且黎青也已经答应了。
不但答应让她自己来做,还答应给她报销个往返机票。囧。
但那是跟黎青说,黎青给她选的几个音乐人虽说也不错,但最多也就是在大陆地区数一数二的。可是现在夜归来拿出来的人,可是比当初邵凝给自己跟景怡找的那一个要上了不知道多少个档次。
大家觉得文初初太不识抬举了,她是怎么做到的居然可以拒绝这位夜总的安排?
夜归来在人们心里,俨然一个神一样的存在。要说以前黎青的话是圣旨,那同样的话从夜归来嘴里说出来,那就是神的旨意。谁敢不从?
却偏偏文初初敢。
大家都在等着看夜归来的反应,第一次会议就驳了他的面子,这要怎么收场?
就连阿刊都替她捏了把汗,心说这女人又搞什么,老板刚上任,就不能老实一点吗?
可惜,人们还是没有能看到夜归来发怒的样子,他甚至都没有一点点表现出来不高兴,反而是冲着轩辕狐优雅一笑,然后说:“这没有问题,文小姐如果需要公司方面有什么支持,我会尽全力。”
唉,众叹,夜归来真好说话。
轩辕狐也眯起弯弯的眼睛跟着笑,“我一会儿会让阿刊跟你说我的需要啦,夜总放心。”
她开口叫他夜总,又换了夜归来和煦如春风的一个笑。
大家瞬间就觉得,冬日的深夜,一下子就暖了起来。
阿刊抚额,什么需不需要啊,不就是报销个飞机票么,他知道这女人肯定是在想着这个。
可是……该死的文初初,你为什么就不能像跟黎青说话时那样,直接把要求在这里说出来就完了,干嘛还要一会儿再让他去啊!天哪!对着那么完美的一个男人,他……他会脸红了啦!
会议结果时,是夜归来先走了出去,却没有离开公司,而是去了早已经为他准备好的办公室。
阿刊跟在轩辕狐的身后,低着头,一副犹犹豫豫的样子。
轩辕狐看不下去了,一胳膊肘撞在阿刊肚子上,狠铁不成钢地说:“我是在给你争取机会好不好?你给我争口气,面对爱情要敢想敢做再敢当,去跟人家说句话都不敢,还好意思玩同性恋。”
“噗——”阿刊差点没血溅三尺。
这女人,你说话不这么噎人能死啊啊?
最终,还是阿刊唯唯诺诺、扭扭捏捏地进了夜归来的办公室。
☆、瑞士女孩格尔桑
于是外头又有人议论纷纷——“靠,不是我们都走错路子了吧?难讲夜总喜欢的不是女人?”
“文初初太牛了,怪不得她自己不主动争取,搞了半天是想把阿刊推上前线。”
“难道说我们终于翻身了么?从今往后就是我们把纪纪人往□□送了么?”
“我好伤心,夜总怎么可以……”
好吧!轩辕狐后悔了!
这帮女人想像力太丰富了吧!她只觉过是在面对夜归来那张脸的时候,真的有点不太好意思谈钱的事情,这才让阿刊去说啊!怎么到了那帮女人嘴里,就成了夜归来要潜规则阿刊?
这个世界太玄幻了!
她一头扎进茶水间,一杯速溶咖啡喝完,就听到邵凝的声音在身后响起——“夜总说的那个人你都不要,我真想不明白你到底想要一首什么样的歌!”
某狐转过身,笑嘻嘻地看着邵凝,问他:“怎么,不相信我?”
邵凝很干脆地答:“是有点儿。”
她伸手拍拍他的肩,“安啦!听我的没有错。什么大牌音乐人,扯蛋的。”
一边说话一边冲着空气挥手,殊不知,那慵懒又俏皮的模样在不经意间就落进一个人的眼底。
隔着一扇玻璃墙,在那个能透落月光的拐角,夜归来倚窗而站,本来平和的心绪就在这一瞬间轻起波澜。
有一根神经被那个猫一样的女子轻轻扯动,特别是她说“扯蛋的”这样的话时,那感觉,像极了一个人。
……
轩辕狐订了三天后的机票,从S市到瑞士苏黎世市。
而她要见的人,是一个十二岁的小姑娘,叫格而桑。
那小姑娘是很多年以前她从中东的一片战火中救下来的,那一年格而桑六岁。可她并不是中东地区的小孩,轩辕狐见她白肤碧眼,欧洲那一带人的特征,可是一开口,却说的全是中东那个国家的语言。
将人救出时,格尔桑的双眼已在那场战争中毁掉,她始终没有看到过自己的救命恩人是长成什么样子,却牢牢地记下了她的声音和她说话时那种带着明显个性特征的语态。
轩辕狐就是通过这一点对那孩子另眼相看的,一个对声音和语感如此敏感的小孩,她应该有属于她自己专长的一面。
她将格尔桑辗转带去瑞士,托给一个孤寡的庄园主抚养,那庄园主年近八十,一生无子无女,对格尔桑宝贝得什么一样。
轩辕狐知道格尔桑可以生活得很好,却没想到才短短一年的时间,那孩子的音乐天赋就显现出来。
只是格尔桑的琴只弹给两个人听,一个是救她活下来的姐姐,另一个便是养她继续活下去的爷爷。
庄园主在格尔桑十岁那年故去,而今,格尔桑一个人住在苏黎世湖畔北岸的家里,有几个佣人陪着,到也自在。
轩辕狐曾经那么努力地去保护那小孩不被国安局的人发现,不是她心善到何种程度,只是在救下格尔桑时,她那双无救的大眼睛,像极了小时候刚刚遇到长官时候的自己。
☆、头等舱的浪漫童话
出发那日,天气放晴,一连阴了几日的天空总算是见了太阳。
从S市到苏黎世机场,飞行时间差不多十六个小时,懒人一般都最会享受,特别是她的往返机票公司报销,那轩辕狐没有理由不坐头等舱。
有人说,头等舱是最容易发生故事的地点之一,有很多浪漫又唯美的爱情都发生在头等舱里的那惊鸿一瞥,也有很多灰姑娘认识了头等舱的王子,从此过上幸福的生活。
可是轩辕狐的头等舱之旅,却被她冠上了这两个字——“惊悚”!
是的,太惊悚了,她做梦也没想到夜归来居然也坐了这班飞机,而且位置就在紧挨着她的旁边。
她看到他的那一瞬,就有一种冲动,想转身就跑。怎奈那夜归来先一步开了口,扬着温雅的声音跟她说:“文初初,你好。”
她不好,一点都不好!
轩辕狐郁闷了,她不想跟夜归来挨着坐,会紧张,会总是控制不住地去想这人到底为什么会给她带来那种奇怪的熟悉感。
可是又怎么都想不起来,这就让她非常不开心。
人家已经主动打了招呼,再装作没看到也不大好,她赌气地坐下,闷闷地看了一眼夜归来,没吱声。
夜归来笑笑,也没再说什么,淡定地看他的英文报纸。
但某人就有点紧张,这种紧张就好像是一个小学生坐在老师身边,任何一个动作任何一句话都要思量好久才说才做,那感受就好像是为了在他面前留下好的印象一样。
轩辕狐不明白这是为啥,她从来做什么都只随自己性子,什么时候被外界环境影响过?
但自从这夜归来出现,好像在无形之中她就给自己下了不少约束。她本来将这种情况归罪于夜归来的长像和气质,觉得这个人的总体感觉与人类差别太大,有点超凡脱俗,任何人见了他都会自然而然的产生一种距离感。
可是后来就发现其实不是这样,她是个无神论者,夜归来就是真神,她也不见得会有多少顾及。
或许就是那种奇怪的熟悉,让轩辕狐在行为上就产生了自我约束,她甚至觉得这种约束是那部份被遗忘的记忆里的另一个自己。
可至于是不是真的有一部份被遗忘掉的记忆,那还是个未知。
她咬牙忍着这种憋屈,忍了两个多小时,终于忍不住了。
某狐一拍面前的小餐桌,身子一扭,面对着夜归来怒问:“你认不认识我?”
夜归来点头:“当然,刚刚我已经叫过你了,我麦田旗下的歌手,文初初。”
轩辕狐深吸了一口气,就得自己面对着的不是自己的老板,而是一个王子,儒雅得让人没有办法对他发一丝脾气。
可她心里就是有气,气他明明认识她,却能憋得住两个多小时都不说一句话,不觉得很尴尬吗?
好吧!跟他生不起来气,她就只能跟自己生气,于是在接下来的飞行中,轩辕狐折腾了空姐十二次,机长五次,去了洗手间九次……
☆、你不怕我睡了你?
终于在她弄洒了一杯咖啡时,夜归来主动抓起了纸巾来帮她擦拭小餐桌。浓郁的咖啡溅了几滴在她米白色的毛衣上,他修长的手指便轻抓了她的一只手腕,然后微微抬起,以便另一只手捏了纸巾去帮着吸拭干净。
可到底是白色衣物,擦得再及时,也留了几抹印痕。
他见擦不掉,便说她:“你看看,也不小心一点。”
轩辕狐忽然有点心烦,一甩胳膊,从他手里把腕挣开,开口问去:“你是不是对谁都这样好?”
他摇头:“也不见得,至少那个需要帮助的人得在我身边,又恰巧被我看到,而同时我也有时间能够腾出手来。所以你看,想要得到我的帮助,也不是太容易的。”
轩辕狐突然就眨眨眼,狡黠的目光又透了出来——“你就不怕我是故意订了这班跟你一样的航班,故意接近你,故意弄洒了咖啡,就为了能让自己跟你拉近关系,再借着你上位么?这是娱乐圈的成名法则,你怎么也不防备着点儿?我以前自杀过一次,醒了之后就听说了这么一句话,说是混在娱乐圈里的女人,不能想着一夜成名,那所谓的一夜成名不过是一睡成名,所以我们要多想想跟谁睡,才能睡出最大价值。夜总你看,你正是一个最好的对象。”
夜归来笑得肩膀都跟着耸动,好像轩辕狐给他讲的是一个绝世好笑的笑话。
一直笑到她瞪圆了眼开始不高兴了,这才摆摆手说:“不怕,因为是你先订的机票,我看到你订了,才订的跟你同一班。”
她囧。
他却反问:“怎么,怕了?”
“不是。”懒洋洋地靠在椅背上,“我文初初怕过什么呀!你还能把我吃了不成。再说,就算你真把我吃了,那占便宜的估计也是我。”
夜归来无奈地摇头,当她这是疯话没再理会,却将话题转向另一个领域——“可不可以说说你此行的目地?”
“嗯?”轩辕狐不解,“目地就是找人写歌啊!”
“可是找的是什么人呢?”他摊手,“我并没有听说过苏黎世这边有这方面的能力,哦,可能是民间的,我不认识。”
“对。”她点头,“是民间的,我认识的一个朋友,十几岁的小姑娘。”
一提到格尔桑,轩辕狐来了兴致,心情也大好起来。总算是漫长的飞行时间有了话题来打发,她便给夜归来讲——“你别看她年纪小,可是乐感真的是天才级的。她只要坐在钢琴旁边,随便按上那么几下,就是一串旋律奇特又动听非凡的小曲。你们所谓的那些大牌音乐人在我看来一文不值,到是我的格尔桑,真真的是个无价之宝。”
“格尔桑?”他也兴致很好地与她交谈,“是那孩子的名字?”
“是的,格尔桑。”她轻皱了下眉,食指很随意地支在唇边,想了一会儿,再道:“这是她的名字,但是姓什么我也不知道。又或者她本来也不叫格尔桑,但我认识她的时候她还很小,又刚失去父母,说什么都说的稀里糊涂。”
☆、温馨又融洽
“你说是格尔桑,那就是格尔桑好了。”夜归来说,“名字不过是个代号,随便怎么称呼,只要知道叫的是谁,那就达到了目地。”
“就是这个意思!”轩辕狐很赞同夜归来的说法。
几句对话,两人之间也算是缓解了之前的尴尬,甚至轩辕狐觉得,只要自己不刻意去想那该死的熟不熟悉,她跟夜归来之间还是可以有些共同语言的。
至少这个人很好沟通,你不需要担心你的话他接不上,他也不会说些对方有可能会不明白的来。所以,在长达一个多小时的交谈中,她觉得气氛还是十分融洽的。
气氛一融洽了,人便自然的就会放松下来。
于是轩辕狐就又成了轩辕狐,偶尔伸个懒腰,偶尔跟空姐要几块糖来吃吃,偶尔把两条腿蜷上来抱着,偶尔双手比划着给夜归来讲些好玩的事。
她说当艺人真的很有趣,可以风风光光地站在舞台上,听着台底下歌迷影迷的尖叫,听着他们一声声地喊着文初初文初初,那种全世界都知道她是谁的感觉真好。
他开始在她的神采飞扬中微微走神,开始在她习惯性地表现出一种特有的慵懒时微怔沉思。
轩辕狐是多敏感的人,一个细微的变化都能让她察觉出来。便不再说了,呵呵地笑着,去喝空姐新送来的咖啡。
夜归来这一路观察过来,发现她跟空乘服务人员对话几乎没有一点障碍。瑞士的官方语言有很多种,以说德语的居多,但空乘人员为了方便往来旅客,还是选择了更加通用化的英语。
可是轩辕狐有的时候便用德语来跟她们对话,那样纯正的口音,竟是一点都听不出来是出自一个东方人之口。
他便赞她:“你英语和德语讲得都不错。”
她反赞:“你也一样。”
两人相视而笑,夜归来也没有再追问下去。
到底不是很熟,更何况就算是相熟的朋友,他也没有刨根问底的习惯。谁做什么、会什么、又想了些什么,那是属于那个人最私人的事情,除非人家自己愿说,否则旁边人无权过问。这是夜归来的准则之一。
“好困。”身边女子又展了胳膊往上抻,她说:“太困了,夜归来我要睡一下,你继续看你的英文报纸吧!”
他笑笑,说:“好,你睡吧,想睡多久就睡多久,需要起来时我会叫你。”
他没有解释说自己的英文报纸早就全都看完,也没有问她对他的称呼什么时候从夜总变成了夜归来。
就好像这一切都是两人之间再正常不过的交流,她说困了,他便让她去睡,随她睡上多久,到了地方他自然会叫她起来。
一切都是那么普通又平常,却散着淡淡的温馨。那种温馨让他觉得舒服,就像他第一次看到文初初这个女子,就那样像一只小猫一样窝在沙发的角落里睡得香时,便忍不住上前叨扰。
他夜归来活了二十九年,这样的况状并不常见,这只小猫好像伸了她肉乎乎的梅花爪,在他那早已经静如平湖的心底轻轻地、抓出了一道裂痕。
☆、她睡醒的样子
轩辕狐的确是困了,她是那种只要想睡,随时随时都能睡得着的人。可现在躺也躺下了,毯子都盖身上了,却怎么也没办法像以前那样瞬间进入睡眠状态。
夜归来总是在她脑子里转啊转的,她拼命的想要找回来关于这个人的哪怕是一丁点的记忆,可惜,搜遍了轩辕狐和文初初两个人所有的记忆库,都没有寻到有关于那个人的半点影子。
……
这一觉睡睡醒醒的,持续了很久,连吃饭都被她直接睡过去了。
飞机落地时,苏黎世市刚刚迎来新的一天初升的太阳,夜归来打开飞机的遮光板,衬着照射进来的金色晨光,推了推身边熟睡的女子——“文初初,该醒了。”
她其实早就醒了,只是人还懒懒的,不愿意睁开眼睛。现在夜归来叫了,就不得不起来,但一个醒神懒腰可得照抻不恶。
于是,某人就这么旁若无人地伸展胳膊,舒舒服服地抻了个懒腰,完了再揉揉眼,小眼袋瓜儿从被子里钻出来,四下瞅了瞅,冲着夜归来眯起弯弯眼笑了一下,就滚去刷牙洗脸了。
夜归来怔然望着那蹦跳走开的女子,只觉得她睡醒时那一连串的小动作似曾相识,再细寻味,却又不知该探索何方。
下飞机时,他很自然地提起她的行李,放在自己的那只稍大一点的行李箱上走在前面。
从机长到空姐再到同机旅客,所有看到这一幕的人无不以注目礼相待。不知有多少女子在这一瞥间芳心暗许,也不知有多少男子在见了他时感叹老天不公。
轩辕狐美滋滋地在后头跟着,不管她对夜归来是什么感觉,到底是女人心思,能够享受这样的待遇,还是有点骄傲的。
出了机场,来接夜归来的车子早就等候在外,轩辕狐却依然是孤身一人。
他便提议说先把她送到要去的地方,她也不拒绝,笑嘻嘻地上车,报了苏黎世湖北岸一个小镇的地址。
那司机以德语跟夜归来说:“先生,那地方不近,会议时间有些吃紧。”
夜归来同样以纯正的德语回他:“没事,文小姐的事情要紧。”
轩辕狐当然听得懂两人说什么,却完全不在意那人所说的会议,她在意的只是夜归来的反应,只要他说没事,那就肯定是没有问题。
从苏黎世机场一直到格尔桑的庄园,确实是挺远,车子开了将近两个钟头,才影影绰绰地看到那个湖畔小镇。
而庄园又在小镇的最里面,沿着湖岸开,又开了半个多小时出去。
总算轩辕狐指着一个有着二层小楼的院子说“到了”时,夜归来长出一口气——“我还以为要绕湖一周。”
她嘻嘻地笑,也不回他话,跳着下了车去按庄园大门的门铃。
庄园并不是很大,但典型的欧式建筑和门口小道旁盖着积雪的邮筒,还有院子里已经提前布置起来的一颗一人多高的圣诞树,依然把浪漫又温馨的气氛渲染的十分强烈。
☆、声音变了,但你还是姐姐
夜归来也跟了下来,看到站在前面只穿了件白毛衣的女子在这片覆满积雪的苏黎世土地上显得实在是有些淡薄,不得不脱了自己的风衣披在她身上。
轩辕狐到也不拒绝,伸手把风衣往身前拢了拢,见夜归来已经站到自己身边,风衣给了她,自己就只着里面的高领毛衫,精神是精神了,看着却跟这天气实在不搭。
她这才开口:“我并不冷的。”多年的特训,早让她不惧严寒不畏酷暑,穿多穿少只随自己心情,无天气无关。
夜归来点头:“我知道,只是披上一层,看起来更像是在过冬天。”
她想说那你到是不像了,却到底没愿意继续纠结这个话题,而是指着铁门里面的庄园给他讲:“你看那两片大空地没有?现在都是白雪,可明年一开了春就会种上葡萄架,那边还有玫瑰园,格尔桑说喜欢闻玫瑰的味道,老庄园主在世的时候便把一整片果树都铲了,改种玫瑰。”
她心情极好,苏黎世的空气比S市要好上太多太多,再加上冬日有雪,就更是清新得彻底。
夜归来早在飞机上就听她讲过关于格尔桑的故事,虽然她并没有告诉他是在什么地方救了那个女孩,但关于这座小庄园,关于那个已经去世的老庄园主,多多少少还是知道一些。
庄子里面很快就有人出来,是个女佣拉着一个十岁出头的小女孩。女孩的眼睛一直是闭着的,是那种轻轻的闭,不是很刻意,看起来很舒服。
轩辕狐冲她招手:“格尔桑。”
女孩看不见,但这声音一起,还是马上就开心地笑起来,然后轻扯了拉着自己的那个女佣,催促说:“阿吉,我们走快一点。”
阿吉并不知道门外站着的两个人是谁,别说现在的轩辕狐她不认识,就是以前,她也是不曾见过的。
轩辕狐来这地方,从来都是一个秘密行动,她不希望因为自己的身份而让格尔桑有被国安局盯上的危险。那个地方的人虽然打着gongchan主义的旗号,但只有她这种真正生活在那里面的人才知道其中黑暗。特别是如果被人知道她们这一群人在乎什么,国安局会不惜一切代价去控制,只图保证这些人的绝对忠诚。
庄园的大门被打开,轩辕狐快走了两步到格尔桑面前,然后弯下腰来捏她的脸:“好像胖了点,看起来生活得不错。”
两人离得进了,她再说话便换了格尔桑轻轻的“咦”了一声,然后两道小弯眉拧起,像是很奇怪的样子。
但这样子并没有持续太久,女孩又咧开嘴甜笑起来,主动开口跟轩辕狐说:“姐姐的声音变了,跟以前不一样,但感觉是对的,你还是姐姐。”
她微怔,这才想起来自己换掉的不只是一个身体,她同时拥有的还有文初初的声线。
虽然在脾气秉性还有语言习惯上来讲,她还是轩辕狐,但若只听声音,她到底就是文初初。
☆、邀请他共进晚餐
不过格尔桑不同于旁人,她辨人不靠眼睛,而是告诉声音和感觉。
现在她说声音变了,但感觉还对,便义无返顾地认下轩辕狐,这就是一个小女孩的纯真。
轩辕狐拉着她手说:“格尔桑,以后要有更多一点的警惕心,万一来的是坏人,可不能被感觉骗了。”
格尔桑笑着说:“不会的,耳朵和眼睛可以骗人,但感觉不会。人的容貌和声音都可以通过很多外界条件来进行改变,就只有感觉不会,姐姐的感觉是特别的,是旁人怎么学也学不来的。”
她还能说什么呢!这个孩子就是这样,早熟得让人心疼。
阿吉很识趣地退下去,说是帮他们准备早饭,轩辕狐拉着格尔桑的手,直起腰来问夜归来:“你要不要进来坐坐?一起吃了早饭再走。”
他答得很自然——“好啊!”
轩辕狐有些错愕,“我就是跟你客气客气,你还真来啊?”
像是早料到她会这样说,他笑得肩膀都跟着耸动起来,“逗你呢,我还有会议要开,再不走的话会议不是晚了,而是已经结束了。”
格尔桑这才知道还有人跟着轩辕狐一起来,夜归来的声音让她现了欣喜的神色,寻着源头转过脸去,微扬起小下巴冲着夜归来说:“先生是送姐姐过来的吗?”
“嗯。”夜归来伸手去抚她的发,“我们是同事,坐了同一班飞机到这边,我正好送她过来。”
“那晚上就过来一起吃饭吧!”她向他发出邀请。
夜归来还是那样不客气,随口便答——“好啊!”
轩辕狐可不干了,紧着拉格尔桑:“刚跟你说什么来着,不可以随便的就相信别人,你怎么知道她是好人还是坏人呢?”
格尔桑答得很是理所当然:“跟着姐姐一起来的人,肯定是好人。”
好吧,轩辕狐被她打败了,这叫什么逻辑呢?
两人送夜归来离开,轩辕狐拉着格尔桑往屋子里面走,阿吉已经把早餐摆了上来。
庄子里自己烘焙的面包,还有清晨才挤的牛奶。
她跟格尔桑说:“怎么不问问我为什么隔了这么久才来看你?”
格尔桑喝了一小口牛奶,答她:“姐姐以前也不常来的,不是吗?我知道姐姐很忙。”
她便有些愧疚,想想这次来看她也是为了想要一首曲子,愧疚就又加了几层。
陪了格尔桑一个上午,轩辕狐此行的目的终于是在吃过午饭之后表达了出来。
格尔桑到没有觉得什么,在她看来,不管姐姐提出什么要求,只要能够帮到她,她都是十分乐意的。
她坐到琴椅上,跟轩辕狐说:“姐姐你听听你这首曲子怎么样,是前几天刚刚想的。”说着,便弹了起来。
将将十二岁的女孩,毁了眼睛看不到任何光亮的女孩,就是通过自己非凡的辨听能力和乐感,给了轩辕狐一次又一次惊喜。
是的,这一次也是惊喜,琴键在她指尖跃动,曲子就像精灵一样弥漫在半空。那种感觉已经不能够用动听两个字来形容,而是鲜活!
☆、夜幕归来
格尔桑的曲子都是有生命的,每一个音符都是一个生命的节拍,时而激情澎湃,时而尹娓娓道来。
她的曲子不见得有多高的音乐技术含量,但就是听着让人舒服,听了一次就想再听,再听一次还会想听,真真的百听不厌。
轩辕狐几乎是在她才弹出三个节音的时候就爱上了这支曲,直到格尔桑弹完,她不得不赞——“我们格尔桑真是越来越厉害了。”
女孩冲着她笑,映着冬日里渲进室内的阳光,那么灿烂。
“好像是有预感一样呢!”格尔桑扬着童音说:“好像猜到姐姐会来,想着弹一首新曲子来给姐姐听。你看,这不就来了吗?可惜只是曲子,没有词。姐姐你说你要在很大的舞台上演唱这首歌吗?那一定是要有词的……嗯……”她偏头小脑袋认真地想,“可以让跟着姐姐一起来的那位先生填词呀,他一定会填得很好。”
轩辕狐不解:“你怎么知道他一定会填?”
格尔桑微仰起头,现了一种虔诚的表情——“有着上帝一样声音和感觉的人,怎么可能不会填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