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邵凝却根本也没去注意她的状态和表情,他只是指着那张报纸又重复了一遍刚才的话:“上面有很好笑的新闻么?借我看看好不好?”
“好好!”小美眉赶紧把手里的报纸递了过去,然后目送着邵凝离开,整个儿人都陷入邵凝在离开始送给她的那一个微笑之中,无法自拔。
邵凝今天是来录歌的,麦田公司不但是国内一流的集唱片与影视业务为一体的经纪公司,同时它还拥有着国内最顶尖的录音棚,他跟文初初的单曲就要在这里录制完成。
但是很显然,他今天来早了,文初初肯定还没到。
不过原来无聊的时间现在却有了内容来打发。
刚才那个前台小秘书说什么来着?报纸上的黑帮老大看起来像文初初?
他走到休息室里,手中报纸一端,对着那上面的一张照片就研究起来。
嗯,身型像,体态像,虽然挡着脸,但眼睛往上都很像。
他细琢磨起来,这照片看上去真的很像那个鬼丫头呢!特别是这双眼睛,虽然只是张照片,但只要细心,还是能够看得出那双眼睛里迸射出来的凌厉的目光。
他看惯的都是文初初慵懒的模样,但偶尔有她不高兴的时候,还是会不自觉地从眼睛里射出一束锐光来。
那个时候的文初初就像这照片上的女子,冷酷得可怕。
☆、他的咖啡,她想喝就喝1
一张报纸,一张照片,一句前台美眉随口说来的玩笑话,本来无伤大雅的事,却也不知怎的,就让邵凝不自觉地就把那次文初初在电梯里身手矫健地排除电梯故障的场景就联系起来。
这个想法在他脑子里转啊转的,纠结了好半天,直到坐在旁边的助理站起来,冲着门口的方向叫了声:“夜总。”
邵凝这才抬起头,果然,是夜归来进来了。
“让邵先生久等了。”夜归来带着和煦的声音站到他面前,“初初大概是昨天睡得晚,所以来得也晚些。邵先生可以先到我的办公室一起喝杯咖啡,我再打电话催催她。”说话间,目光撇向邵凝手中的报纸,再道:“市井小报的编辑都是编故事的好手,有机会应该挖几个过来帮我们写写艺人的正面宣传文案。”
一句话,似是随口道来,却又以一句“编故事的好手”,把那张照片和报纸上的内容归结为小编的胡编乱造。
邵凝也不好说什么,胡乱猜测的事情,他也没道理一直纠结下去。虽然对于夜归来称文初初为初初,这么亲近让他觉得不大舒服,但夜归来不是黎青,这个人虽然看起来比黎青要好说话得多,但他就是有一种气场,让人不得不以一种仰视的态度去面对,哪怕他邵凝本身也很骄傲,对上夜归来,却还是差了一筹。
所以说,他心里纵是不舒服,也只能忍了,谁让对方是夜归来。
跟着夜归来去他的办公室喝咖啡,秘书刚把两人的咖啡送到,就见门口有颗小脑袋探了进来,嘻皮笑脸地冲他们招手:“嗨!”
邵凝瞪她,刚才跟夜归来发不出来的脾气可找到地儿发泄了——“还好意思嗨,你看都几点了,你才来?”
某人挑眉:“起来晚了,你有意见?”
邵凝冷哼,不想理她。
她笑眯眯地走到两人近前,眼睛盯着桌上的咖啡就放光。
邵凝下意识地把自己的杯子往面前扶了下,很明显是怕被她抢了。
谁知人家根本也没看他那一杯,直接就奔着夜归来那杯去了。
他就在想,这下文初初怕是要吃瘪了,夜归来那杯刚才他自己已经喝了一口,他那样的人,怎么可能容忍另外一个人跟他用同一只杯子。
就准备看好戏等着夜归来拦下那丫头伸过去的手,谁知,夜归来不但没拦,反到是把刚才他自己没有加进去的奶精主动给打了开,然后递过去,用他那特有的云淡风轻的声音说:“不加这个会苦,你肯定是喝不下的。”
他递过来,她就笑嘻嘻地接下,然后倒进咖啡杯里,再用小勺子搅上几下,就送到嘴边,轻轻地抿了一口,却眉头皱起:“还是好苦,你没放糖吧?”
“嗯。”他点头,“我喜欢甜的。”
“不放糖的咖啡怎么喝啊!”她把杯子又给他推了回去,“你自己尝尝,真的一点都不觉得苦吗?我可是一口都喝不下。”
☆、他的咖啡,她想喝就喝2
一边说一边就绕过夜归来,自己动手去翻他的一个柜子。
而夜归来则端了她推回来的咖啡,又送到嘴边浅尝一口,道:“我觉得还好。”
“哦。”她应着,再转回头时,手里就拿了一只方糖盒子,“我还是加点糖,让秘书再冲一杯给你吧!”
她把方糖一连夹了三块儿往咖啡里扔,邵凝看不下去了——“你是喝咖啡呢还是喝糖水呢?”其实他心里最崩溃的是夜归来居然可以跟文初初共用一个杯子,而且两个人还特自然,一点都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劲。
“我喜欢吃糖,喜欢喝甜的。”她答着,咕噜喝了一口,再又把话题转回夜归来这边:“昨天晚上太困了,忘了问你,你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是刚刚才下的飞机吗?我还以为你得过阵子才能回来,没想到这么快。”
他笑着扯了椅子给她坐,“怎么着,还嫌我回来得早了?搞了半天你昨晚根本没想起来我是刚从台湾回来。”他话里有埋怨,但听起来又尽是宠溺,那种感觉连邵凝都不由得陷入其中,开始觉得面前这一个温润如玉的男人跟一个古灵精怪的女人,这样的画面是多么美好。
“昨晚困了嘛!”她抿着咖啡眯起弯弯的眼睛看他,两人就那么对视着,都在笑,一个可爱狡黠,一个云淡风轻。
邵凝终于是看不下去了,突然起身,冲着轩辕狐说:“该去录歌了。”
“哦。”她应了一声,然后把没喝完的咖啡往夜归来面前一推,“其实甜的也挺好,不信你喝喝看。我去录歌喽!”说完,摆摆手,跟着邵凝走了。
夜归来看着那离去的背影,有那么一瞬间的失神。就像岁月恍然似梦,一下子将那些苦熬的日子匆匆碾去,他也许就是睡了一觉,做了个噩梦,再醒来时,那个人还在身边……
《听》的录制算是顺利,邵凝跟轩辕狐两人都是唱歌的行家,虽然进棚录音这种事对于轩辕狐来说还是挺新鲜的,但有邵凝带着,再加上混音师在外面帮衬,她也算是得心应手。
只是中间夜归来过来看了他们一次,正在唱歌的某狐冲他扬了扬手,一不小心就走了个音。
两人的歌曲录了一整天,监制人总算是打了OK的手势,却是跟他们说:“今天先到这里,让后期先做一次听听,哪里不好我们再重新录。”
轩辕狐十分郁闷,都唱了这么多次,哪里还会有不好的呀!
邵凝看她那副样子就知道这丫头在想什么,两人一起走出录音棚,他打趣她:“懒人也能唱一整天歌,不容易呀!”
她摆摆手,“唉,累死我了,又累又饿,歌星真不是人当的。”
他差点没被她这话给噎死!
什么叫不是人当的,他们都不是人啊!
邵凝觉得跟这丫头没有什么共同语言,干脆收拾东西走人。临走的时候问了她:“要不要送你回家?”
她摇头,“不用了,我过会儿再走。”
☆、他的咖啡,她想喝就喝3
他特别有冲动想问问她为什么过会儿再走,但他是邵凝,总放不下身段来追在一个人身后问这问那。
只是不问吧,又眼瞅着那丫头是往夜归来的办公室方向走去,他心里怎么就那么堵得慌呢?
助理在旁边催了一句,他一咬牙,算了不理了,大步流星地走出麦田公司。
轩辕狐确实是去找夜归来了,她这人有个毛病,能蹭的时候就蹭,不管是车还是饭。现在她饿了,便觉得如果夜归来也还没走,正好可以跟他蹭一顿饭,就省得自己再回家做着吃。
办公室的门没锁,灯也没关,她推门进去,里面却一个人都没有,办公桌也收得干干净净的。
没来由的一阵失落,原来那人已经下班回家了呢!
娇小的女子站在屋子中间,嘟着嘴巴看那个空着的座位,那个不乐意啊!
怎么就下班了呢?这才几点?六点多,才六点多呀!
闷闷地站了一会儿,就准备转身,忽听身后有脚步声由远及近,然后有人轻轻推门,就听到那个只属于夜归来的清清淡淡的声音扬起,是问她:“在这儿干什么呢?”
她一下就高兴起来,转回身蹦跳着站到他面前——“夜归来你没走啊!我还以为你回家了!”
“哪有那样快。”他伸手揉了揉她的头,一脸宠溺,“录完了?”
“嗯。”她点头,跟着他的身后蹭到办公桌前,见他坐回椅子上,自己便窝上对面的会客椅。“监制说今天先这样,让后期先做着,如果不好再继续录。”
“还习惯吗?有没有感觉很累?”他随口问着,一边操作着面前的笔记本电脑。“稍等我一下,还有个E-Mail要发,发完了带你去吃完。”
一切就是这么顺其自然,他就知道她来找他是想蹭饭的。
轩辕狐窝在客椅上,发呆一样看着面前的男人。她其实好奇怪他刚刚为什么要问她“还习惯吗”这个问题,虽然做为轩辕狐来讲,在录音棚里唱上一整天还真是不习惯,但是对于本身就是艺人的文初初来说,应该是再习惯不过了吧?
夜归来何以有此一问呢?
她自顾地摇摇头,疑问刚起却又不愿再想。
有些事情还是糊涂一点的好,没有必要什么事都搞得一清二楚。心照不宣,也是难得糊涂。
“台湾那边事情很忙吗?”左右无聊,她随便找起话题,“你去了这么几天就回来,是不是过阵子还要走?”
他一边发着邮件一边答:“台湾总部那边资金重组,我收了几个大股东手里的股票,彻底控制了股权。”
这话他说起来轻轻松松,就像是在说别人的事情,情绪不起一点波澜。却谁也不知,那几日在台湾,他是经历了怎样惊心动魄的商场之战。
轩辕狐眨眨眼,虽然心里明白事情一定不会是像他说的那样轻松简单,但她知道,不管多大的事,只要夜归来还是夜归来,那就都无所谓。
什么时候能让这位神仙也着急上火了,那事情才叫严重。
☆、他的咖啡,她想喝就喝4
她笑嘻嘻地把两只胳膊搭在他的办公桌上,双手托腮,问他:“夜归来,那你是不是很有钱呀?”
他笑,“差不多吧!”
“真好,我也想很有钱。”她从来都不否认她爱吃爱睡还爱钱,“但是钱真的是不太好赚,你看我为了赚钱要唱上一整天的歌,多辛苦。”
他实在拿这只小猫没办法,明明知道她是装的,可是那可怜的小模样就是让人想要去疼惜。
“你要那么多钱干嘛!”他与她闲聊。
“钱多了才有安全感。”轩辕狐说的很认真,“有了钱就什么也不怕,哪一天唱不动了,我就拿着我的钱到苏黎世去买一个小庄园,安安稳稳地过完下半辈子。”
她这话说得看似随意,他却能听得出认真和无奈。只是也没多说什么,关了电脑站起身去拿大衣,然后再到她身边伸手揉了揉她的发,道:“走吧,我们吃饭去。”
小狐狸便兴高采烈地跟着他去吃饭了。
可是没想到,原本普普通通的一个晚饭,却吃出了波折。又或者说,还没等吃点,就已经有了波折。
原因是夜归来带着轩辕狐出了办公室之后,发现公司里有很多同事都还没走,有些在加班,有些正准备要回家。见到他出来大家都很兴奋,再加上还有轩辕狐在,这家伙平时跟这些员工相处的都非常好。
众人难得一见夜归来,敬仰之余就有胆子大的人小声提议:“夜总来了这么久,都没有请我们聚过一次,今天时间还早,不如就请我们吃饭吧!”
这提议一起,立即有人跟着起哄,特别是有几个小艺人,一个个搔首弄姿的纷纷走上前,嗲声嗲气地说:“夜总,不如直接请我们去唱歌,反正KTV里也有吃的,咱们一边吃一边唱。”
很显然,唱歌的提议比吃饭好,于是大家又开始继续起哄。
夜归来其实不喜欢这种集体活动,特别是对这三个女艺人的故意接近和卖弄更是不喜欢。
但大多数员工也还是好的,让新来的老板请吃饭这似乎也是应该的,他没有办法拒绝,便只好笑了笑,轻声道:“好吧!”
轩辕狐就想拧他的胳膊啊,可是试了几次都没舍得下手。掐神仙是有罪的吧?她这样问自己。
于是,夜归来就叫了公司的司机开着车,把还没有离开九名同事一起带上,一行人浩浩荡荡地去唱歌了。
其间,有些人还给平时关系比较好的同事打了电话,又叫了几个来,于是下车之后就发现,原本算上他跟轩辕狐一共十一人的队伍已经壮大到二十个,而且不但又来了两个女艺人,连阿刊也来了。
某狐小声嘟哝:“什么嘛,烛光晚餐成了公司聚餐,不开心。”
他无奈苦笑,低头小声劝她:“乖,明天再补给你。”
她便仰起头冲他展了一个可爱的笑,然后走到阿刊身边狠狠地踩了他一脚:“有热闹就跟着凑!”
阿刊心里那个苦啊!大家都来了,干嘛偏偏要说他?
☆、他的咖啡,她想喝就喝5
俗话说,无巧不成书,此时此刻最巧的是,原本那位开着商务车带员工一起来的司机说他知道哪里唱歌好,够档次,而且音响也是一级棒。于是拉着一众人,就到了新月KTV。
进门的时候,轩辕狐瞅着正站在大堂里跟服务生说话的简涛和柯辉就迷糊。
她想捂脸啊!搞什么啊,去哪里不好,偏偏要来新月。
此时,刚跟服务生说完话的柯辉一扭头,正好看到轩辕狐苦着一张脸就进了来,虽然她自己把半张脸都缩进衣领子里了,可他还是一眼就把人给认出。
刚想过去打招呼,可马上又发现她是跟着一堆人一起来的。
他发现了文初初,其它人也发现了。
在这一群人里,文初初很显然是名气最大的,最容易被认出来的。于是便有服务生开始兴奋地奔走相告:“快看快看,那个不是大明星吗?文初初,她来我们这里了!”
可是很快地,文初初对他们的吸引力就被转移了去,更多的人转而把注意力投给了夜归来。
她耳朵尖,眼睛也尖,连听带看的,就发现了如下对话——
A:妈哟,天,天神下凡了?
B:我累个去,走在最面前的那男的是人么?
C:我擦,快跪下快跪下,磕头,磕头。
她无语。
柯辉捅了捅边上的简涛,小声道:“涛子,老,老大来了。”
简涛也看到轩辕狐了,但那女人正冲他一边使眼色一边摇头,他便知道,人家这回是真的只来K歌的。
“给他们开最好的那个VIP包厢。”他转头吩咐服务生,然后再跟柯辉小声道:“装做不认识,或者装作你只当她是文初初,不是白狐,知道吗?老大这是跟着朋友一起来K歌的,咱不能给她找麻烦。”
“懂,我懂。”柯辉点头,再看了轩辕狐一眼,还是忍不住冲着她躬了躬身。
二十个人,被服务生领进了新月三楼的最大的VIP包厢,里面甚至是越层的格局,上下都能坐人。
轩辕狐有些咋舌,心说这个包厢至少能容纳八十人吧?就给他们二十个人开,是不是太浪费了?
夜归来也觉得太大了些,主要是人少,这屋子就显得空旷。于是跟引领的服务生问了一句:“有没有小一点的包房?这里太大了。”
跟着服务生一起上来的柯辉,他今天是来找简涛商量帮里事情的,没想到就遇了轩辕狐。因为她在上面,他便也跟了上来,现在听夜归来这样一说,赶紧主动走上前客气地说:“这位先生,真不好意思,我们其它的大包都满了,就这间还空着,您将就用。”
噗——
众人齐喷。
就这还将就用?这太奢侈了好不好?
不过,好的东西人人都喜欢,那几个女艺人马上就围了过来,嗲声嗲气地说:“夜总,就这里吧!我们一会儿还可以跳舞啊!”
轩辕狐又打了个哆嗦,走远了些。
柯辉多看了夜归来好几眼,他自认为自己对男人没兴趣,但夜归来这个人还是让他有点移不开眼睛了。
☆、他的咖啡,她想喝就喝6
老天!世界上有没有长得这么好的男人?回头他必须得跟狐老大说说,这男人得拿下啊,可不能让他便宜了那几个妖媚的女的。
他带着这样的心情跟服务生说:“去做三个果盘,送给各位尊贵的客人。”
那服务生是狐组织的成员,十分不理解柯辉何以这样子献殷勤,不过再想想,这屋子里的人里不但有大明星,还有一个那么像神仙的男的,柯辉的行为便也有了解释。
服务生一溜小跑地去拿果盘了,柯辉又跟夜归来寒暄了几句就准备离开,临走时跟轩辕狐使了个眼色,意思是让她出来。
她闷闷地掏出电话,跟夜归来扬了扬手,示意自己出去打个电话,便跟着柯辉身后出了包房。
柯辉一路往前走,到了一个拐角拐进去,然后停下来,一回头,冲着轩辕狐就鞠了一躬:“老大。”
轩辕狐抚额:“乱叫什么呢!”
柯辉哭丧着脸:“老大啊,我跟涛子都不会玩儿了啊!你现在是文初初吧?你从来没这样子以文初初的身份出现过来啊!”
她瞪了柯辉一眼,“有什么好奇怪的,以后这样的机会多的事,你们得习惯。”
“嗯嗯。”柯辉点头,“适应一回两回就习惯了。内个,老大,您对那包房还满意吗?我跟涛子特地给你们安排了最大的!”
轩辕狐有想抽他的冲动,她控制着,控制着:“你们拿我当普通客人就好,用不着搞的这么明显。”
“不明显呀!”柯辉答得理所当然,“涛子说了,真当普通客人,那才叫不对劲。您看,您是大明星啊!来唱歌了,做为商家,一定是好吃好喝好招待,这是正常人的心理,没关系的。”
轩辕狐一想,也是那么回事,便也不再去计较。不过又提醒柯辉说:“结帐的时候也要把握好哦,咱可不能做亏本的生意,不过也不能太黑知道不?今晚可是夜归来自己掏腰包,他很穷的。”
她说的认真,就好像夜归来真的很穷一样。
柯辉哪能信啊,那男的怎么看都不像是穷人,到是自家老大心疼人家的腰包是真的。
于是笑嘻嘻地说:“老大放心,一定让您满意。”
轩辕狐点点头表示满意,转身回了包房。不过柯辉有点迷茫,既不能太贵,又不能不收钱,那该收多少啊?
他把轩辕狐的话转述给简涛听,简涛听了之后“嗯”了一声,然后大手一挥——“打1折!”
当然,此时轩辕狐并不知道两位手下相当有才的给她打了一折,她只知道自己很饿,可是这帮银类进了包房之后一点吃东西的打算都没有,一个个的都嚷着要夜归来唱歌。
夜归来拗不过大家,只好点了一首英文歌唱。
轩辕狐也是第一次听到夜归来唱歌,虽然已经做足了心里准备,却还是在他歌声一起时,瞬间就被唱进了心里。
这人的歌声跟他的长相一样,似有一种魔力在吸引着一切外在事物,包括人。
☆、他的咖啡,她想喝就喝7
这样的歌声会让所有听者都变得虔诚,甚至那些总是蠢蠢欲动地想要对他上下其手的女艺人也都静下心来,开始反醒自己之前的思想是不是有太龌龊了。
一曲终于,是她带头先鼓了掌,公司众人这才反应过来,赶紧也跟着鼓掌。
夜归来很有风度地谢过大家,然后让麦。
大家争抢着唱歌,也有人争抢着喝酒,洋酒啤酒都摆上桌,一人一杯,有人提议说干杯,夜归来却把轩辕狐手里的杯子拿了下来,然后偏过头跟她说:“你不要喝了,一会儿你来开车。”
她其实想说没关系,我喝了酒一样开车,可到底是对着神仙,这样子违法乱纪的话说不出口。
于是只好对着简涛亲自送上来的那一瓶子高档洋酒咽了咽口水,干瞪眼去看别人喝了。
前台小美眉跑过来缠着轩辕狐说:“初初姐你来唱一首嘛,你唱歌好好听哦,可惜每次你出去演出我都是在公司上班,虽然天天见面,但我却从来没听过你现场演唱呢!”
她这么一说就有很多跟也跟着说——“是啊是啊,我们都没听过初初姐唱现场。”
她吧,她其实想说这帮人你们有很多都比我大好不好,为什么跟着一块儿叫姐。不过这姐啊姐的听起来还蛮舒服,便也笑嘻嘻地应了。
但要她唱歌,她还真的挺不乐意的。
她本来就是唱歌的好不好,白天还唱了一整天,晚上再唱怎么就有一种加班的感觉?
不过既然是同事出来玩嘛,她也就不计较那么多。这些人都是可爱的普通人,就算平时也在勾心斗角,但对于轩辕狐来说,那也是她从前一直向往着的生活。
她乐意跟这些人亲近,她觉得这样子才像是新生,所以她平时就算没有事,也会到公司里去跟同事们插科打混,还会经常买好吃的来分给大家。面对那些无害、或就算有害无外乎也就是背后讲几句坏话却无伤大雅的同事们,她觉得特别开心。
所以大家让她唱,她就也愿意唱,只是在她唱歌的时候,某狐就看到有个打扮得很性感的女艺人正一点点的去接近夜归来。
先是坐到了他身边,再热络地跟他交谈,然后拿起一杯酒敬他,最后要起身时,一个不小心,“哎哟”一声就往夜归来怀里跌。
夜归来抬手去扶,手只搭了那人的肘间,然后淡淡一句:“请小心。”既不失礼貌,又拉远了两人的距离,一个“请”字,把两人的关系撇得干干净净。
轩辕狐很喜欢夜归来这样子,看上去他很好说话,但实际上却是一个有原则到极点的人。只要他不喜欢的事,谁都别想勉强他去做。
就像那个女艺人,投怀送抱,也只能换来对方礼貌相待,仅此而已。
她觉得好玩,忽然就起了逗弄的心思,于是一曲终了,马上就放下麦克风笑嘻嘻地走回夜归来身边,看样子是要坐下来,却一个不小心,跟那女艺人一样,直接就往夜归来怀里跌,甚至跌得比那女艺人还彻底。
☆、他的咖啡,她想喝就喝8
她这小动作没逃过刚才那女艺人的眼,甚至也没逃过这屋子里绝大部份人。大家都等着夜归来以同样的方式拒绝文初初,甚至那女艺人还在心里窍喜,心说看来今天没面子的不只我一个。
结果,却是谁都没想到,文初初这么一跌,夜归来不但没像刚才一样后退半步再伸出手抓住她的胳膊把人挡在半步之外,他反正直接伸了手臂把人往怀里一圈,然后便泛起了宠溺的笑,低头跟她说:“你就知道跟着捣乱。”
她笑嘻嘻地仰起头,超级有成就感。
众汗。
那女艺人气的脸都青了,她想不明白啊,这个文初初到底是有多好命,自杀个一次回来之后,好像整个地球都围着她转了。
不但大歌星邵凝对她青睐有加,新来的神仙老板居然也如此公开地表示两人之间的亲近,这真要了命了,这么混下去,这文初初岂不是无敌了?
嗯,文初初无敌了,所有人都这样认为。不过因为她的无敌而不开心的到底是少数,多数人还是平时跟她玩得好的同事,见新老板跟她的关系不一般,都挺替她高兴的。
在文化公司工作的员工,也算是半个娱乐圈里人,虽然他们自己并没有真正地走进那个圈子,但是有太多的明星都是经由他们的手推向前沿。他们深知这个圈子是个什么样,也明白百分之八十的女艺人想要上位都得被剥好几层皮,而剩下的百分之二十肯定是家里有钱有势。
文初初自从自杀之后,人变得比以前好很多,不管她对萧洛洛是什么样的态度,至少她对公司员工都很好,大家平时在一起打打闹闹的,建立了很深的友情。
所以大家宁愿文初初拿下夜归来这个神仙,也不愿意看到或是听到哪一天文初初为了什么利益上了某个老板的床。
有人起哄要他们两个来个情侣对唱,轩辕狐笑着跟他们摆手:“别胡说啦,我跟夜归来不是情侣呀!他是神仙,我怎么可能去亵渎神仙!”
可是听的人面上明显的摆着一个统一的情绪:切,谁信!
夜归来也懒得解释,就笑看着她冲到人堆儿里跟那群可爱的员工打成一团,心里满满的全是踏实。
这一晚的狂欢持续到半夜十一点半,最后结帐的时候前台服务生给打了1折,轩辕狐看到夜归来的嘴角抽了两下,到底还是没说什么。
她扭头抹汗,柯辉简涛算你们狠,1折,这不是此地无银行。
公司的司机也没有喝酒,由他负责把所有女同事一个一个的送回去,男生就自己打车,夜归来告诉大家打车费可以回公司报销。
终于把人都送走,他这才回手很自然地拉起身边的小狐狸往自己停车的地方走去。
虽然刚刚在KTV的包房里还跟大家振振有词地强调她跟夜归来只不过是普通的上下属关系,最多就是更熟一点,和情侣不搭边啦!
但是现在他拉着她的手,她却美滋滋地跟着他,一点都不觉得就这样被拉着有什么不对。好像这是他们两人之间的一种习惯,那么自然,那么……合情合理。
☆、为什么不能是我跟你一起睡?1
到了车门,夜归来开了驾驶位的车门,示意轩辕狐坐上去。
她笑嘻嘻地上了他的宾利,夜归来绕回副驾驶坐上,然后说:“开吧!”
她冲他眨眼:“往哪儿开呢?是你家还是我家?”说这话时,两只眼睛都笑得弯了起来,样子十足是一只狡猾的狐狸。
他苦笑,“去我家吧,有客房给你睡,你家里只怕都没有我住的地方。”
“为什么不能是我跟你一起睡?”她把胳膊拄在方向盘上托腮看他,“正常来说,顺着这种情况再往下发展,应该就是你顺理成章地潜了我,然后就……嘿嘿。”
他无奈了,“一天就没个正经,没喝酒呢,说什么疯话。”
她吐吐舌头,启动车子,有那么点微微的脸红。
某狐鄙视自己啊!向来都脸皮挺厚的么,向来都是逗弄人都不需要打草稿的么,怎么一对上夜归来,就总是有好多好多话都说不出来。
她无奈了,乖乖地按着他指的路线开车一起回了他家。
其实她可以把人送到了自己再回去的,可是一来夜归来说这么晚了她一个人回去他不放心,二来……好吧,她真的好想看看夜归来家里是什么样子。
就抱着这样的心理站到一幢小别墅前,那别墅是带着小院子的,院子就好像是古时的书香门弟,清新雅致,冬日的夜空下,竟还能看到几株赖寒而生的腊梅。
她在一瞬间就爱上了这个地方,几乎是情不自禁地跳下车扑了进去。
夜归来在后头好不容易拉住那个蹦蹦跳跳的女子,“我们两个到底是谁喝了酒?”边说着边打开大门,“进去吧,别闹。”
她真就乖乖跟着进屋,然后在夜归来家的客房里乖乖睡着。
入睡之前,那个很奇怪的感觉在她心里再次漾起——为什么这里的一切都是那么熟悉呢?
她什么也想不起来,就只有闭眼睡觉。
再醒来时,已是日上三竿。
“十点多了。”她嘟囔一句,起身揉眼,再想想,哦,今天是周末。
冲进洗漱间收拾完自己,然后下楼到大厅,却发现夜归来好像不在家。
因为桌子上除了早点,还有一张纸条留在那儿。她走过去拿,纸条上写着:我要出去办事,你今天应该没通告,多睡一会儿吧。桌上有早餐,我自己做的,不知道合不合你胃口。
她甜甜地笑起来,抓起一块儿时蔬饼放到嘴里,嗯,好吃。
……
周末是无聊,昨晚唱歌的时候听阿刊说雅琪今天会在S市,没有通告,她决定约好久都没见着过的雅琪出来小资一下,喝点小咖啡,地点就在公司旁边若悔的那家西餐厅。
轩辕狐是打车去的,她到时雅琪还没到,若悔送了一客冰激凌来给她吃,随便又问了一下那个她每次来都要被问到的问题:“今天没跟邵凝一起来?”
轩辕狐觉得有些事情她可能是有点儿真相了,于是扬头看了若悔老半天,再点点头,很是认真地说——
☆、为什么不能是我跟你一起睡?2
“若悔,爱情呢是一种需要去表达的东西,总是闷在心里可不好哦!你是不是经常端着一杯咖啡对着这一片桌子失神?就幻想着邵凝能够出现?唉,其实这也没什么,我的经济人也与你有同样的爱好,勇敢一点,我支持你,这年月,爱情已经无关男女了。”
若悔确定自己是逃跑的,这丫头真让他崩溃啊!本来是第一次她跟邵凝来的时候觉得她有点喜欢邵凝,所以后来她自己来,就喜欢打趣她。可是话题怎么就绕到他这儿了?
他是喜欢女人的好不好!
若悔掀桌!
轩辕狐往嘴里塞了一大口冰激凌,看着若悔咯咯地笑,一边笑一边还不忘了说:“若悔,这餐不给钱了哦!你要是不请我,我就把你喜欢邵凝的事给说出去。”
若悔再次抱头。
还好她坐的是一个小隔间啊,这要是在外面的区域,这还不得被狗仔写死啊!
她笑着笑着,就把雅琪给笑来了。
那女人穿了件粉色的长款风衣,戴着大大的能挡住半边脸的太阳镜,脖子上一条大到夸张的围巾成功地把太阳镜下面那半张脸也给挡上了。
有服务生上前招呼,她冲若悔摆了摆手,若悔很默契地把雅琪带到她的位置,然后在雅琪指了指轩辕狐手里那客冰激凌之后,自动自觉地去准备同样的食物了。
轩辕狐实在觉得雅琪的样子太好笑了,她说:“你至于么?把自己搞成这样子,越是捂得严实越容易被人注意呀!”
她觉得这应该是雅琪的明星做派,怕被人认出,所以打扮成这样。
谁知道雅琪只是摇了摇头,人都坐到这里了,相当安全的地方,面对的还是自己的同行,她却还是不摘眼镜不摘围脖。
轩辕狐无奈了,“你不热啊?”
雅琪摇头:“不热。”
话一出口就被轩辕狐听出了不对劲,赶紧问了句:“你嗓子怎么了?”
雅琪顿了顿,道:“有点感冒,嗓了。”赶紧接总算是主动跟邀请她的人说了句话:“今怎么有空了?歌录完了?”
轩辕狐点头,“录完了,昨儿白天唱了一整天,晚上又去KTV继续唱,我这命苦啊!白天工作晚上加班,唱个没完。”
雅琪道:“哦,我听阿刊说了,昨天你们去新月KTV唱歌,还是夜总请的客。”
“嗯啊!”一提到夜归来,她不自觉地就扬了个笑脸,然后挖了一大口冰激凌,再道:“你不知道,夜归来唱歌可好听了。”
雅琪跟她聊天:“是夜总唱歌好还是邵凝唱歌好?”
这个问题轩辕狐很是认真地想了半天,最后下出结论:“各有千秋!但是邵凝太专业了,有的时候技巧盖过了情感,所以相对来说,我更喜欢夜归来的声音。”
雅琪轻叹:“初初,你命真好。邵凝跟夜总都对你那样好,真让人羡慕。”
某狐觉得今天雅琪很不对劲,虽然平日里两个人单独出来吃饭喝咖啡什么的,雅琪也不像原来那样刻薄地对待她,但那必须是个骄傲习惯了的人,就算是好朋友,言语间还是会带着自己的气势与尊言。
☆、为什么不能是我跟你一起睡?3
但是今天就不同,每句话里都透着无奈不说,精神状态也不怎么好,虽然戴着眼镜,可那种疲惫的感觉依然可以透过来被她发现。
轩辕狐不得不停下聊天,问她:“雅琪,你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她能感觉到雅琪一定是有事,不然像她那样的人,就算是吃亏也会把头高高地仰起,什么时候这样……嗯,她选了一个词,落魄。
现在的雅琪整个儿人就像是失了魂一样,她追一句,她就答一句,她不说,她便羡慕她命实在是好。
可那话的潜台词就是:为什么我的命这样差?
轩辕狐见对面的人不吱声,不由得摇摇头,人靠回椅背上,盯着她看了好一会儿,这才道:“雅琪,我早跟你说过,命运是掌握在自己手里的。有些时候有些事情,你自己完全握着主动权,可到最后为什么要放弃?”
雅琪反问:“我不放弃能怎么样呢?我不放弃主动权,对方就要放弃我。我已经快三十岁了,这碗饭还能再吃几年?”
轩辕狐没再说话,她也在反醒,自己老是要雅琪从那个圈子里最肮脏的交易中走出来,可就像雅琪说的,她拒绝了,就什么都没有了。接不到好戏,就等于在这个行业生命的终结。
“对不起。”她主动开口,“我一味的劝你,却并没有帮着你寻到一个好的出路,是我的过失。”
雅琪愣了一下,她没想到轩辕狐会说这样的话,主要是没想到以她的性子会主动跟人道歉,而且还是在错不在她的情况下。
她有些感动,一种委屈的情绪堵在喉间,说不出话来。
轩辕狐一边吃冰激凌一边思索着,不一会儿,抬起头跟雅琪说:“你戏演的好,如果你愿意的话,自己去挑一个最好的本子,我帮你联系投资方好不好?”
她这话不是空口说,而是心里早有打算。
她让杜笠成准备去收购唯欣影视城时就想过,影视城不只要对外经营,最好从洪成集团分出一个自家的影视公司来,只要运作得当,不会赔钱。如果雅琪愿意,为她度身定造一个本子也未尝不可,毕竟雅琪也算这个圈子里的红人,够不上一线至少也是二线偏上,洪成不会吃亏。
轩辕狐的话说雅琪一愣,有点没反应过来,过了好半天才问她:“你帮我找投资人?那要不要……”
她的意思轩辕狐明白,雅琪是习惯了,哪个投资人不想占点女主角的便宜,你什么也不付出就想去演女一号,可能么?
轩辕狐冲她摆手,“如果还要你那样做,我又何苦亲自给你找。”
“可是……”雅琪欲言又止,想了好半天,才把疑问说出来:“可是你为什么要这样帮我?”虽然她这两个月下来跟轩辕狐走的挺近,但她还是不太明白何以文初初会主动与她交好。按说她应该讨厌她的不是吗?
轩辕狐笑笑,冲着她看去,很认真地对雅琪说——
☆、为什么不能是我跟你一起睡?4
“因为我想要交朋友,交点真正的现实生活中的,而且最好还是聪明的朋友。雅琪你够聪明,比起萧洛洛,你真的好上太多。你知道审时度势,最主要的是你的心肠不坏,只是好胜心强了一些。所以我愿意帮你,愿意看着你寻一条正常的道路平步青云。如果你也觉得我这个人可以做朋友,那就听我一句劝,外面的戏不要再接,那些臭男人的床不要再上,最多一个月,我会给你一个满意的交待。”
雅琪觉得她的话就像是天方夜谭,把她听得云里雾里。
可是却又打心里愿意相信轩辕狐,因为她从对方的眼睛里看到了一种定人心神的讯息。
这个女子太特别了,她在自杀过一次之后换了一种新的方式来面对生活,而生活好像也在这个时候彻底向她敞开了大门,不但接纳了她,还把一切好的东西全都给了她。
文初初是让人羡慕的,雅琪羡慕她,但却不嫉妒。现在文初初说愿意帮着她,那她就也愿意相信,她想开了,大不了就是放弃不做,总比现在不人不鬼地强撑着活下去要强。
于是点点头,道:“好,初初,我听你的,只是阿刊那边……”
轩辕狐知道她的意思,很多房间都是不是雅琪自愿走进去的,是阿刊那个混蛋给介绍的。
“你放心,阿刊那里我去说,他如果再敢,我就……”她想了想,像说笑话一样地道:“我就从麦田公司的顶楼把他给扔下去。”
说完,人咯咯地笑起来。
雅琪却一点都不觉得她是在开玩笑,这个女人好像真的可以把一个个轻轻松松地从楼上扔下去,很可怕,却也很……义气。
她深吸了一口气,下了这样的决定也是要有勇气的,雅琪不得不承认有些是被文初初给激的,但既然已经点了头,那就要有一个新的开始。
雅琪不再避讳,摘下太阳镜,拿掉又厚又长的脖巾,轩辕狐这才发现,在她的脸上和脖子上有无数道抓痕和淤青,很明显是被人打的。
她眉心一皱,问道:“怎么弄的?”
雅琪也不瞒,告诉她:“阿刊给我接了一部戏,很好的戏,我演女二号。但昨天接到那个导演的电话,说他觉得女一号更适合我,问我有没有时间,想要跟我再探讨一下剧本。”
她说到这里冷笑了一下,继续道:“什么探讨剧本,这样的话我听得太多了,他只说上半句我就明白是什么意思。可是初初你不知道,其实那句女一号更适合我就已经让我没有办法拒绝。那真的是部好戏,如果我能演女一号,非大红不可。所以我去他说的地方找他,是那剧组包住的宾馆,房间里就他一个人。我已经都心甘情愿跟他发生关系了,可我没想到那个导演是个变态,他不但亲我,他还咬我,越是看到我疼得痛苦的表情他越高兴。我害怕想跑,他就把我绑到床头上打,我脸上的脖子上伤都是让他给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