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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佳妮 当前章节:14836 字 更新时间:2026-6-16 19:50

这一晚,杜笠成一宿都没有离开办公室,就坐在地上把整个事情都想了一遍。

从文初初想到麒麟帮,这两者之间他实在是没有办法去衡量。

说实话,他不敢因为一个女人而开罪麒麟帮。毕竟麒麟帮的实力就摆在那,而文初初再怎么说也就是一个女子。他甚至怀疑是不是今天下午跟秘书亲热过头了,以至于全身发软,没力气与之对抗。

不过不管怎么样,他都决定还是先听文初初的,把跟萧洛洛一起搞出来的绯闻给她澄清掉。

毕竟萧洛洛就是个女人,而文初初是恶魔啊!

……

次日,各家媒体头条上都出现了杜笠成亲自出面澄清与文初初之间什么都没有发生过的事,并且将萧洛洛说服他想要给文初初编造谣言的录音都公布在了各大网站上。

据说录音是杜笠成当时不小心开了手机的录音功能,自己都忘记了,后来才发现有了那么一段。

那段录音很短,里面没有出现杜笠成的声音,全部都是萧洛洛跟莫威两人说服他的过程。

而杜笠成自己也通过媒体公开谈了娱乐圈女星之间争风吃醋的事实,并且表达了自己对文初初那种宁为清白可舍性命的尊重。

一时间,娱乐风向又转,萧洛洛千夫所指,杜笠成的名誉也一落千丈。

他好色的罪名是坐了实,潜规则女星也坐了实,现在又多了一条出而反而。

不过那都是娱乐圈的事,他一介商人,出入娱乐圈不过是玩玩票,那个圈子里折腾得再火,都跟他的生意没有半毛钱关系。洪成集团该拿的项目还是会拿,该签的合约也还是会签。

麒麟帮也不管杜笠成的这些事情,只要他还有利用价值,还能给他们赚钱,别的都不在他们的管辖范围之内。

不过还有很多人都不相信这一次的大新闻,毕竟翻来覆去的折腾这么多回,大家都认定是麦田公司旗下艺人的一次集体炒作了。还是有很多人都觉得文初初是真的被潜了,并且跟那些认定文初初清白力挺她到底的FANS们,在网络上展开了骂战。

事到如今,是与非对于轩辕狐来说都无所谓了。

她算是看出来了,不管你说的怎么好,也有不喜欢你的人。不管你为人有多差,还是有乐意追随的。

这就是娱乐圈,以前她还不大懂,现在到是看得透彻了许多。

透彻了,便也更淡定了。反正越炒她越火,越火认识她的人就越多,认识她的人越多她就越开心。

☆、如饥似渴的变态心理

某狐将这种心理归结为一个女特工重生之后如饥似渴的变态心理……

杜笠成那边的事情办好,接下来就该她去履行承诺。

某狐开始计划去端了那个麒麟帮的老巢!

控制洪成集团,这是一个很大胆却也不算不现实的想法。

一来,轩辕狐爱钱,她从不否认自己对于钱的喜爱。有钱才有安全感,这是上辈子的信条,这辈子也一样。

其二,杜笠成拿走了文初初一条命,这笔帐,总也得算算。

做明星是赚钱,可她现在发展得不是很好,想要赚大钱,那还是以后的事。轩辕狐想,必须要有一个安身立命的根本在身后支撑,这样才不至于失了这个圈子就四面楚歌。

……

麒麟帮的总部就在S市,这个华夏的经济中心的确是包容了太多龙蛇。

她很想能过技术手段潜入国安局内部的档案系统,去好好了解一下那个组织。

可是这样做太冒险,万一被人追踪到,她吃不了兜着走。

现在她不是轩辕狐了,文初初的身体轩辕狐的灵魂,这个秘密不可以被任何一个人知道。所以这个险,她决定不冒。

想要查麒麟帮,去问问杜笠成也行。虽然他了解的可能只是外围的一些事情,不过既然是要端了人家老巢,那谁还管得了那么多。

她主动联系杜笠成,又是她去洪成总部,依然与之前一样的作风。

杜笠成拿她没办法:“文小姐,我们也算熟人了,又是约好了见面的,你就不用每次都把我这楼里的监控设备给弄坏吧!”

轩辕狐挠头,哦,她只是习惯了。

这一次交谈,她知道,麒麟帮与杜笠成的接头人名叫柯辉,是个三十五岁的中年男子,光头。

至于这个柯辉是不是麒麟帮的首脑人物,杜笠成表示不知道。但这个人他见的次数不多,每次都是有重要的事情他才出现,想来,就算不是首脑,也该是个中心人物。

轩辕狐尽力去回忆当初国安局调查国内帮派组织时查到的资料,柯辉,这个名字她有印象,当时好像是那个组织的一个小头头。时隔多年,若说他已然成为麒麟帮的首脑,那也不是没有可能。

就算擒贼不先擒王,收拾麒麟帮,也不能放走了柯辉。

……

因为杜笠成跟媒体那边反了口,文初初的人气又再上涨一步。相反的,萧洛洛就冷却下来很多。那些原来被她霸占着的版面也开始被其它艺人分割,雅琪偶然也会有幸蹭上去几条。

轩辕狐很忙,一边忙着想麒麟帮的事,一边又忙应付阿刊塞过来的那些工作。

但她乐呵啊!

有工作,就证明人气旺,更何况还是在她的审明下阿刊给挑着接的、白天的、不影响她睡觉的工作。

再加上邵凝单曲的事情对方已经头,她现在就等着公司那边安排好一切事宜再来宣布就成了。

轩辕狐觉得,除了杜笠成和麒麟帮的事情还需要她额外多付出点精力之外,做为文初初来讲,她的生活已经走向正轨。

☆、买个随身的兵器吧

这日早起,先去了公司。到不是她突然间勤快了,只是轩辕狐觉得自己已经有好长时间都没往公司跑,应该适当的多在人前露面,跟公司里的人交流一下感情。

好吧!其实她是听说萧洛洛从外地演出回来,今天要到公司去一趟。她也想顺路去街上逛逛,看看能不能寻到一柄合适的匕首,让她可以带在身边。

哦不,千万不要误会她是因为要对付麒麟帮才想去找武器防身。麒麟帮虽不算弱,但也还不至于强到让轩辕狐以兵刃备战的地步。

她想买匕首,其实只是出于习惯。从前习惯随身带着一把枪,现在当然不能再带枪,那就带一把匕首,也是不错的。特别是如果能找到一把既好看又实力再小巧些的,就更好。

这年头,谁也不能肯定明天依然国泰民安,不是吗?

几日前路过一家苗族人开的小店,好像有那么几把挺入眼的东西,可惜当时还有通告要赶,也顾不上进去细看。

某狐决定,今天先去公司转转,然后去那小店搞定点自己需要的东西。

其实,说是去看萧洛洛,到不如说是看看公司、又或者说是黎青对于萧洛洛的态度。

事情已经逐渐明朗化,虽然就黎青来讲,或许在杜笠成暴出料来的同时,就已经意识到这里面有人在作祟。又或许在意识到有人作祟的同时,就应该想到会是萧洛洛。

现在都闹到这个地步,黎青做为公司老总,不能不给大家一个交待。

她抱着看热闹的心理去了公司,随手甩了一小盒刚在楼下买的巧克力给前台小妹。

小丫头因为她每次来都会施舍点东西,对她态度愈发的好,甚至在接过巧克力之后神秘兮兮地告诉轩辕狐:“初初姐,黎总在训萧洛洛了。”

这公司里的员工多半都不喜欢萧洛洛,虽然那女的向来八面玲珑,可那都是表现给外人看的,对自己人,她从来都没那么多心思。

更何况,她装嗲装乖的,公司里人人都知道她是什么样的人,装得再像,看在眼里也都有几分厌烦。

当然,也不排除一些男士看着萧洛洛依然两眼发直,可对于多数女性来说,她们还是喜欢文初初这种不太盛气凌人的。

听说黎青在训萧洛洛,某狐心里挺舒坦,虽然还不了解为什么训她,也许跟自己的事无关。但黎青冷下脸来对待萧洛洛,这已经是一个好的开始。

她眯缝着眼,晃晃悠悠地就往里面走。一直走到黎青的办公室门前,这才停住脚,往门边的玻璃墙上一靠,悠哉悠哉地啃一只苹果。

里面的萧洛洛好像在哭,但那哭太假,黎青不是傻子,怎会不知道她在演戏?

轩辕狐其实无意偷听,只是这办公室的隔音差一些。玻璃墙么,总会比砖瓦的弱上一些。

哦,又或者说是她的听力实在是太敏感了些,就算不刻意去听,还是偶尔会有那么几句清晰入耳。

☆、自作孽,不可活

比如说黎青警告萧洛洛:“我不管你是靠什么起的家,但既然已经站到那个位置上,就不要做与身份太不符合的事情。永远不要觉得你可以做到绝对保密,别说还有其它人在与你共享那个秘密,就算没有,你也得小心自己睡觉的时候会不会突然说梦话人枕边人泄露了出来。”

也比如说萧洛洛啜泣着为自己辩解:“我没有害初初,这都是一场误会。我只是跟杜老板发发牢骚,并没有让他为我做什么。”

还比如说黎青摔了一本书在桌上,怒斥:“人家把录音都摆出来了,你还跟我睁着眼说瞎话?萧洛洛,别跟我说录音也是假的,你就是个艺人,还不是特工,人家没必要做那么多技术手段去暗害你。”

更比如说黎青最后总结:“你跟文初初都是麦田的艺人,我自然是希望你们都好。但如果注定只能好一个,那么通过这件事情来看,我希望好的那个是文初初,因为她比你聪明。”

轩辕狐抿了嘴角,笑得十分不屑。

特工?呵呵,那种所谓的技术手段,特工早八百年就不再用了。

萧洛洛被训了一顿,哭着跑出来,一出门就看到有个一身白衣的女子椅墙站着,眼睛半眯,手里握着半只苹果,正有一下没一下地往嘴里塞。

她恨透了文初初这个样子,半睡半醒的,看着迷糊,实际上比谁都精。

某狐似乎听到了有人在嚼牙的声音,半抬了头,果然见到萧洛洛正咬牙切齿地瞪着自己。好半天,终于挤出一句话,是问她——“文初初,能让杜笠成那老家伙反口,你好大的本事。”

她笑,舌尖轻轻划过唇角,勾过一缕果香——

“自作孽,不可活。”

话幽幽出口,目光中寒光一闪而过,惊得萧洛洛一身的冷汗。

她满意地直起身,扭头往屋子里看了一眼,黎青正双臂环胸向外看过来。

某狐冲她笑笑,那样子像是在说:我很满意。

然后回过头来,没多一句话,直接走人。

想要知道的已经知道了,黎青的态度已然说明萧洛洛从今往后必将走上一条下坡的道路。

轩辕狐其实真的很想告诉其它艺人,不管是娱乐圈还是别的什么圈,靠睡,是睡不出一个完美人生的。

命运是被强者掌握着,如果你真的没办法成为强者,那就要学学雅琪,成为智者。

嗯,说到雅琪,默默狐不得不赞那个女人眼光之准,人也足够聪明。

她不能保证是自己以文初初的身份出现在雅琪面前时,就给她造成了某些心理上的影响。

但是雅琪很会审时度势,她能够分辨得出长远发展中,谁能更坚挺。再加上雅琪本来就不喜欢萧洛洛,所以,当这多种因素综合到一起,她便有更多的理由跟轩辕狐站在一条船上。

当然,某狐不至于现在就带她“上船”,但对于雅琪偶尔打来的、电话唠些无关痛痒的闲嗑时,她表示还是可以接受的。

☆、苗族人

毕竟,这一世她不想孤单前行,不想再做一个隐居者。她希望在有敌人、有对立的同时,还有无数可以光明正大陪着她一起走在阳光下的朋友。

雅琪本质不坏,人也聪明,还是同行,又跟她都在阿刊的带领下,轩辕狐觉得,如果可以,发展成朋友也不是坏事。

轩辕狐这样想着,人已步出大厦,往那间早就留意到的小店走去。

那小店是个苗族人开的,里面苗疆风格很浓,不但有女子喜欢的衣裙首饰,甚至还挂了几把苗刀。

上次她看中了一把匕首,却只是匆忙时扫过一眼,那时觉得不错,可如今细看来,又不是那么满意。

到是那几把苗刀入了她的眼,可惜,苗刀太大,这里是文明社会,不是苗疆,她不可能总是挎一把苗刀在身上。

店主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许是为了招揽生意,所以即便是在这样的都市,依然穿着本民族的服装。

那人看起来很老实,轩辕狐在店里看了这么久,他几次想搭话,都不知道怎么开口。

最后,到底还是某狐主动问他:“这样的匕首,还有没有其它的?”

年轻人摇摇头:“苗人用长刀,长刀。”汉话生硬,表达得也不是很清楚。

轩辕狐眨眨眼,将那人仔细打量,半晌,再问了句:“我想买匕首,像苗刀那样的匕首。你如果有,我可以出很多钱。”

对方拼命摆手——“不要钱,是没有,没有。我不会骗你,我们不做短刀。”许是太急,说话间夹了很多他们自己的语言。

轩辕狐皱皱眉,心说可惜。目光恋恋不舍地在那几柄苗刀上又看了几眼,最后落回匕首,遗憾地放了回去。

这店主看来是个生苗,所谓生苗,是指那些未被汉化的、一直生长在苗寨里、几乎与世隔绝的苗人。他们有自己的语言、传统和信仰。他们彪悍、血性、义气,能用生命捍卫自己的家园,且至今不与外族通婚。

轩辕狐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让这个苗人走出大山来到S市开了这样一家店,但这关系人家的隐私,她与人萍水相逢,也不好开口多问。

就准备离开,身子刚转,就听到身后的人正以自己本民族的语言小声嘀咕了句:“不知道用苗刀的方法能不能做一把匕首出来?”

轩辕狐眼一亮,随即转回身去,带着兴奋盯着了问:“这位小哥,你是说你会做苗刀?”

苗刀是苗疆特有的东西这没错,但却并不是人人都会做的。就算是土生土长在大山里的苗人,没有专门去学习苗刀的制作工艺,也是做不成。

如果能用做苗刀的方法去做一把匕首,轩辕狐觉得,那便是她想要找的、这辈子最应手的兵器。

她问这话时,说的也是苗疆语言,纯正地道,就像是个真正的苗族姑娘。

年轻人吓坏了,一听她这一口苗话,条件反射一样跳了起来,“嗷”地一声,转身就往外跑。

☆、龙恩

“哎?”轩辕狐也没想到他来了这么一出,下意识就伸手去抓。

到底她有功夫底子,这一抓用了力道,一下就把人给扯了回来。

就听那男人不停地用苗语喊:“求求你放过我,只要找到阿珠,我一定回去跟族长请罪。”

某狐抚额,“我请不请罪的,跟我有什么关系啊?我只是来买东西的,你跑什么?”

那人也愣了下,难以置信地看着她,好半晌才又道:“你不是寨子里的人?”

轩辕狐摇头,“不是。”

“那你怎么会说我们的话?”

她答:“我学问好,会得多,你管得着么?”

这样的话一出口,那年轻人明显的松了口气,也不跑了,人却一下瘫坐在椅子上,不停地抚着胸口,看起来吓的不轻。

轩辕狐想,这人应该是从苗塞里偷偷跑出来的吧!生苗一般不与外界接触,甚至部族之间都甚少往来。他们有自己的族长,一般来说,族长不允许族人轻易出山。

这小伙子刚才说找什么阿珠,听起来是个女孩的名字,或许是情人,也或许是敌人,但不管是什么,这都与她无关。

“我无意打听你的故事。”她跟对方坦白,“要不是你刚才听到你说或许可以用做苗刀的方法来做匕首,我早就走了。你不用害怕,我现在来问问你,是不是真的可以做?”

年轻人沉思了一会儿,方才道:“不知道,我得试试,没有做过。”

“好。”轩辕狐点头,跟他说:“我来画个图样,你试着做这图样去做,费用我出,你只管开价就好。”

年轻人很高兴,一面点着点一面又道:“不需要很多钱的,自己的手艺,我不会欺骗你。”

苗人讲话实在,轩辕狐很高兴,朝他要了纸笔,找了把椅子窝在里面就画了起来,一边画一边说:“我跟你说哦,这个图样画出来不要给别人看,这个事情你知我知,再也不可以让别人知道了。如果让我知道我在这里做了这把匕首的事传了出去,我就把你在这里的事情也让别人知道,甚至会把你送回你们的寨子。”她吓唬他。

年轻人很害怕,一面点头一面说:“你放心,我不会跟别人讲的,我以神的名义起誓。”

轩辕狐信他的话,她的辨人能力不会错,这是一个很实在的小伙子。

她突然就想逗逗他,故意问:“那你想不想知道我是谁?”

一句话,问得那小伙子脸都红了。本来苗人肤色就黑一些,这脸再一红,看起来实在好笑。

不过脸红归脸红,话还是要说,就听他道:“一开始没认出来,现在知道了,你是大明星,但我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新闻纸上面的字我不认得。”

“我叫文初初。”某狐一边画一边与他答着话,“你呢?”

“龙恩。”年轻人说,“我叫龙恩。”

“哦,龙恩。”她点点头,然后冲他招招手,“龙恩,你过来,我画完了,给你说说。”

☆、她看到邵凝了

龙恩凑到近前,轩辕狐将画稿递给他。那上面画的是一把经过她自己改良的军用匕首,一面为刃,一面是刺。刺是倒刺,穿进去,再出来时必带血连肉还得牵着筋。刃长8英寸,是传统的矛型。护手与握柄处,是按着她自己的手型定制的大小,让她握起来更加得心应手。

龙恩显然是没见过这样的东西,拿到手里愣了好半天,之后才赞了一句:“真是好刀。”

某狐娇笑。

她要用的东西,必须得是好的。

“我还有一柄刀,是从寨子里带出来的。”龙恩说,“我把它们融了,用那个材料给你打吧!那把刀是最好的料子,三年之前我打了猛兽,族长奖给我的。”他先兴奋,不停的夸赞自己那柄刀是有多好。

轩辕狐问他:“那么好,你舍得融了给我?”

“你会说我们的话,又不抓我回去,是好人。”龙恩说得认真,“我愿意把刀给你,你放心,我会努力做得像。”一边说一边扬扬手中的画稿,“我会努力做得跟这一模一样的。”

轩辕狐表示很满意,对这个苗族小伙子也很有好感。实实在在的人,没有杀伤力,没有危害性,对她友好,这才是她这辈子想要追求的人生。

她留了电话给龙恩,回要号码时,龙恩却摇了摇头,说他没有手机。以前买过,但是不会用。他汉语说的不好,勉强能应服来买东西的客人,但汉字却一个也不认识。再加上在这里没有朋友,所以手机那种东西于他来讲,真的是没什么用处。

但是他告诉轩辕狐,自己晚上会住在市郊的一间小平房里,地方有点远,但并不难找。这几天要给她打刀,店恐怕就顾不上开了,如果想要找他,就到那里去找。

轩辕狐听他说了那平房所在的地方,却不是吃得准。龙恩有点急,一跺脚,干脆地说:“要不我现在就把店关了,你跟我去一趟,认个路吧!”

她想说这样也好,可话还没等说呢,目光偶尔往外头一撇,好看的眉立即就挑了起来。

龙恩发现她情绪不对,也顺着目光去看,却没看出什么究竟来。

轩辕狐轻挑起一边的唇角,伸手拍拍龙恩肩,同他说:“我有点事要办,今儿就先不去了。你安心做你的刀,那地方我只要想找,自然可以找得到。你放心,这店几天不开,我把耽误的费用都算给你就是。”

龙恩又开始摆手:“不要钱的不要钱的,我这店经常是一整天都没有人进来,不跟你算钱。给你打匕首……嗯,你看着给我多少钱都可以。我那苗刀本也不是花钱买来的,你给点手工费就行了。”

轩辕狐点点头,无意再与他多说,只告诉龙恩可以随时打电话与她联系,心思便全都投到街对面的一家珠宝店里。

她的眼睛很尖,再加上总有那么个特殊的人需要她特殊惦记,所以那对面的店里有什么在吸引她,龙恩看不出来,但是她自己清楚。

她看到邵凝了。

☆、沈晴冰?神经病!

嗯,是的,还不只是一个人,就伴在他的身边,还有个长发女人。

轩辕狐觉得这个事情很大了,大到需要她亲自过去解决。

于是,某狐撇开一头雾水的龙恩,哼着小歌儿,笑眯眯地晃进了那家珠宝店。

也不知道是因为有大明星在里面商家封了店,还是这个时间来逛珠宝的人本来就少,总之,文初初到时,就发现诺大的珠宝店里,除了邵凝跟那位长发美女再加上两人的助理以及服装统一的店员之外,再没其它的人了。

她进去时,有店员想拦,但也在拦的同时把她认了出来。

文初初近来参加活动都是不化妆的,所以她的样子看起来跟电视上没有太大出入,那店员显然很是惊讶今日店里居然会同时出现这么多明星,这一惊,也就忘了拦人。

某狐笑嘻嘻地跳到邵凝身边,二话不说,把那长发美女往边上一扯,自己很熟练地挽起了邵凝的胳膊,下巴一扬,眯着眼说:“亲爱的,人家好想你。”

邵凝差点儿没吐了。

他肿么就觉得这样的话从文初初的嘴里说出来,就有点不怀好意呢?

那个被她推开的美女不干了,委屈地问了声:“你是谁啊?”

文初初扭头看她,眼熟。再想想,哦,好像跟邵凝是签了内地的同一家唱片公司的艺人,叫什么冰来着……沈晴冰?对,就是这个名字,听起来像“神经病”。

“文初初?”神经病也认出她来,再看看邵凝,立即又把那一脸的委屈再深入一层,憋着嘴都要哭了:“邵凝哥,你不陪我买项链了吗?不是说好了今天上午陪我……”

“亲爱的,那天外套落在你家了,走嘛,我们回家去取。”某狐在特别不要脸地气人。

神经病的脸都白了,“邵凝哥——”

能让人酥到骨子里的一声喊,邵凝平地打了个哆嗦。

他觉得很奇怪,文初初跟他在一起的时候多半也是这个德行,甚至比沈晴冰还要缠人数倍。至少沈晴冰不会在两人还不相熟的时候就整个儿人贴过来,这文初初可是什么事都敢干什么话都敢说。

但他就是对沈晴冰比较反感,而至于文初初,除了无奈,有的时候就是想揍她……

“我已经陪你来过了。”邵凝的表情没什么变化,更没有推开紧挽着他的文初初,他只是在跟沈晴冰陈述一个事实——“做为同公司的艺人,我已经最大限度地给了你尊重和颜面,但也请沈小姐适可而止。我的时间并不宽裕,你在这店里已经逗留了三十六分钟,如果实在没有需要买的,就请回吧!”

沈晴冰眼泪都快出来了,那双大眼睛水汪汪的,看起来着实可怜。

她在娱乐圈混的还算不错,比雅琪还要稍好一些,向来都是被别人捧着唠,什么时候受过这样的挤兑。

一身公主病的女子想要发脾气,可惜,她面对的是邵凝,是一个不管自己怎么努力,都没有办法将其地位动摇半分的人。

不管是从哪个方面来说,邵凝都优于旁人太多太多,她可望而不可及。

☆、约会

见沈晴冰受委屈,她的助理赶紧也跑了过来,扶住她替其打抱不平:“邵先生怎么可以这样子,我们冰冰为了今天跟你的约会,早上四点就起来准备,可是你……”

“约会?”某狐夸张地惊呼——“凝,你跟她这算是约会?”

“对,就是约会!”沈晴冰快被文初初给气死了,她觉得这个文初初太讨厌了,不就是这阵子靠绯闻炒火了么,她嚣张什么?没有歌没有戏,红不了几天就得乖乖的哪凉快哪待着去。“我跟邵凝哥就是出来约会的,我还准备挑一条项链,请邵凝哥送给我。”

她豁出去了,也不管是什么话,随口就往外说,根本就没考虑邵凝会不会驳她面子。

许是她以前被别人送礼物送惯了,大美女,还是大明星,在对方有足够承受能力的情况下,哪有说她开了口要东西,人家还不给的?

可惜,她实在是高估了自己在邵凝面前的影响力,也低估了邵凝这个人的翻脸速度和冷漠程度。

对于邵凝来说,他想做什么不想做什么,完全由他自己说了算,还轮不到别人给安排。他要送什么人东西或不想送什么人东西,也完全由他说了算,要没心思送,对方说破嘴破子也没用。

所以,当沈晴冰说完那句话时,邵凝回给她的是:“沈小姐,我只是在你多次请求下实在不好再驳你面子,这才答应你出来逛逛,并没有送你礼物的打算。”

边上的狐狸很满意地点点头,笑眯眯地跟神经病说:“快走吧,多丢人。”

沈晴冰是哭着跑出去的,就像那些电视剧里惨遭抛弃的女配角,临跑之前还幽怨地瞪了一眼男主,潜台词是:我恨你。

轩辕狐可不管那些个,气走了碍眼的神经病,她也该问问男主角这是怎么一档子事。听着刚才邵凝的话,应该是神经病缠着他想让他陪逛街,他被缠了多次,今天实在没办法了,只能把神经病带出来溜溜。

可是,丫的,邵凝也太好说话了吧?怎么可以随便什么人缠缠都行。

她一脸的不乐意,冲着邵凝翻了好大一个白眼。

邵凝那个郁闷啊,其实他本没有想太打击沈晴冰的,毕竟是个女孩子。可也不知道为什么,刚才就特别想跟沈晴冰把关系给撇清了。

想来想去,邵凝觉得是因为他本来就不喜欢沈晴冰,今天实在是迫不得已才陪她出来逛这一趟。他才不要承认是因为文初初突然出现,才忍不住要费那么多口舌来解释清楚的。

他低头,看了一眼某人抓在自己胳膊上的那两只爪子,就想给它们都剁了!

怎么每次遇到这丫头自己都得被占便宜呢?他是邵凝呀,是多少人可望不可及的超级巨星,凭什么由着她胡来?还说沈晴冰缠人,那沈晴冰跟文初初比起来,那就跟缠人不挨着啊!

他嘴角一阵抽搐,指了指自己的胳膊:“喂!”

轩辕狐小白眼又翻起来了——“原来你是来给那个神经病买项链的呀!”

☆、暴走啊暴走

邵凝冒了一脑门子火:“我什么时候说我是来给那个神经病买项链的?我刚才不是都解释了,我……”等等,他刚说什么?解释?啊呸!——“不是解释,是我刚才不是告诉神经病了我不会给她买项链,我……你跟人家叫什么?”

他才反应过来,这文初初给人起了什么外号?他自己居然还被拐带的也跟着叫了起来。

神经病?

好吧,沈晴冰听起来是挺像神经病……

“你到底是想怎样?”他都有些怕文初初了,“合唱我已经答应你了。”

“我知道。”某狐点头。

“那你还……”又指了指那两只爪子,“拿走!”

呃……好吧她拿走,可是……“我看上你了嘛!不喜欢别人缠着你,所以来捉奸。”

邵凝:“……”尼玛他想把这女人的嘴给缝上!“你说话能不能注意点?”他不得不低下头,把声音压低,咬牙切齿地说:“公共场所,不会说话就把嘴给我闭上!”

“行。”轩辕狐点头,“公共场所我不说,那咱们回家说!”

邵凝暴走!

他是直接暴走出珠宝店的,头都没回,带着助理丽沙就钻进了门口的坐驾,逃命一样的离开了现场。

轩辕狐笑弯了腰,也没去追,就在这珠宝店全体店员的注目礼中悠哉悠哉地走了出去。

嗯,这有点不是她风格。若在以往,应该是追着邵凝一起上车,但是今天不行。

今天她没什么通告安排,好不容易休息了,去公司转转,再搞定一把刀,接下来就得回家去好好计划一下关于麒麟帮的事。

轩辕狐做事从不拖拉,既然要做,那就是速战速决。

她决定今天晚上就往麒麟帮总部走一趟。

想要搞定一个帮派,对于轩辕狐来说,一个晚上的时间足矣。

有从杜笠成那里了解到的情况,还有她以前就知道的一些情况,那个麒麟帮相当于一块已经入了碗的肥肉,只等她动筷去夹。

没错,是肥肉,而且还是一块可以吃的肥肉。

轩辕狐有搞定麒麟帮的打算,但不是灭了它,而是吃了它。

人是重生了,也是想要开始新的生活了。但是多年以来已经形成的习惯却不是那么容易就打破,轩辕狐骨子里的冒险精神依然无时无刻不蠢蠢欲动。

她想要有自己得心应手的兄弟,想要有除了做艺人之外的经济来源。

促使这种情绪作祟的根源除了她本就喜欢的钱以外,还有一种很奇怪的、叫做“危机意识”的东西。

在轩辕狐的潜意识里,安稳的生活从来都与自己无缘,哪怕是重生,哪怕是彻底换了血和肉,也哪怕是就算自己再站到吴奈面前,他都绝对不会把文初初跟轩辕狐现联系起来。

可她的那种危机感还是存在的,总认为早晚有一天,一切平静终归会被打破,她将面对的,也许还是那种枪淋弹雨死里逃生的岁月。

所以,在现世安稳的时候,总是要储备一些对自己有利的东西,哪怕一辈子都用不上,那全当给自己解个闷,也挺好。

☆、轩辕狐的万能钥匙

杜笠成说,麒麟帮在S市最大的私有产业是北闸区汽车站东街对面的金达洗浴中心。

柯辉多半时间都会带着兄弟在那里坐阵,全市最高档、消费最高的洗浴中心,便是那里。

但公开性营业的场所毕竟不太适合干些见不得人的勾当,麒麟帮真正的根源所在是市北郊的一片厂房。那厂房以皮革仓储为幌子,实际上里面百分之八十的地盘全是麒麟帮所有。

那些皮革工人都是麒麟帮的帮众,为了掩人耳目故意弄的一个小买卖,实际上,有很多毒~品交易全都是在那里进行。而之所以警~察不管政~府不问,完全是因为金达洗浴中心把那帮老家伙都已经给喂饱了。

再则,厂房是在市郊的,谁没事儿乐意上市郊找麻烦。而麒麟帮的一切非法交易从不在市区内进行,也算是给足了那些公务人员的面子。

轩辕狐跟杜笠成要了一辆车,杜笠成乖乖地亲自开到她家楼下放着。车钥匙……轩辕狐跟人家说她不用钥匙一样把车开走,所以就不要让司机知道是谁需要用这辆车了,放到楼下滚蛋就行……

这一下午,其实她本来是挺想好好计划一下晚上的行动的,毕竟这是她以文初初的身份却做的第一件“大事”。

可结果是,计划着计划着,还没计划半个小时呢,某狐睡着了……囧。

这一觉睡到夜里一点,再醒来的时候她自己都郁闷了。是有多困啊,居然又睡了一整天。

猫一样的小狐狸伸个懒腰坐起来,像模像样地换了身全黑的衣服,看上去挺像回事的,然后晃晃悠悠地下楼了。

她这样子看在公寓保安眼里,那就是半夜睡醒了,饿了,又发现家里没吃的,这才下楼去买方便面的。你看,眼睛都半闭着,根本就是半梦游状态嘛!

却不知,我们的轩辕狐,即便是真的在睡觉,那也绝对比完全清醒的人精神一百倍。

在公寓门口扫了一圈,很快就发现杜笠成派人送来的那辆车。奥迪Q5,很不错。

轩辕狐满意地走过去,手往车门上一搭,谁也不知道她是用了什么方法,那车门居然自己就开了。

然后上车,打火,油门一踩,“嗖”地一下就把车开了出去。

嗯,其实说起来这也不是什么技术含量太高的事,她只是前几天闲着无聊,大半夜的去了一趟国宾大厦。

那个让她轩辕狐丧了命的地方,其实有一个小间是被国安局征用了的。

因为那里经常要开领导人会议,国安局每次都要随着出使任务,便有了自己专用的屋子,供大家休息放东西和衣服之类的。

轩辕狐曾在那地方藏过一把万能车钥匙,是她一年前到瑞士出使任务的时候,花大价钱找高手做的。她本来是想藏在国宾大厦的休息室里,如果当天能活着出去,就用那把钥匙偷走吴奈的座驾逃之夭夭。要知道,吴奈那辆改装车可是她垂涎了很久的。

可惜,逃没逃成,还搭了一条命进去。

☆、有鬼!

那天又回老地方,偷了这把钥匙出来。她得感觉自己从前很会藏东西,以至于这么久了,钥匙依然没有被人发现。

她驾车到了北郊,麒麟帮的厂房是在市区外一个挺荒凉的地方。可轩辕狐知道,杜笠成没骗她,这地方绝对与一个擅使毒~品的帮派有染。

不因别的,只因她那灵敏的鼻子已经在空气中嗅到了隐隐的毒~品的味道。

终于在距那片厂房五十米的地方停车,剩下的路只能靠脚走。她只是一个人,再厉害,也不可能单枪匹马地去跟一个帮派硬碰硬。

更何况,她现在的身份是文初初,是一个还要好好生活的小明星。

某狐轻笑,扯了早就吊在脖子上的黑纱罩在面上,然后冲着那片厂房所在的方向摆了摆手,心里说:麒麟帮,我来了!

猫腰,身体前倾,右足尖点地,左膝微弯——只刹那间,就见一道黑影似利箭离了弦般,“嗖”地一下就窜了出去。

国安局特工的看家本事之一:速移。轩辕狐是练得最好的一个。

那一晚,有人形容S市北郊的皮革厂房区闹鬼,一道鬼影像幽灵一样飘来飘去。没有人能看得清楚那影子是什么样,像人,但又肯定不是人,因为人的行动不可能那样快,人的身体也不可能那样轻。就算是古代的武林高手,能神出鬼没到那种程度,都太难以置信了。

有人跟柯辉说了鬼影一事,柯辉不信。

这世上哪有鬼,若真是像手下说的外头有影子窜来窜去,那就是人。

他冷下脸跟手下说:“看好货,不许瞎传扬,没有鬼,你们只要看好了货,货不少,别的一概不管。”

手下听命照做,柯辉心里却七上八下。

他这两天右眼皮就老是跳,总觉得搞不好就是要出什么事,莫非今晚……

担惊受怕一直到后半夜三点多,眼瞅着快三点半了,实在坐不住,就走出去到几个装了货的厂房里去巡视。

还好,还好,巡视一圈之后发现所有货物都还在,所有手下也都精神着,这才渐渐放了心来。

这批货是三天之后就要交易的,数额巨大,可不能在这个节骨眼上出差错。

柯辉一边琢磨着一边回自己的休息室,刚走到门口,就觉得头皮阵阵发麻。

那是一种很强烈的潜意识,他混迹黑道多年,早就对危机的来临有了一定程度的敏锐。

虽然他那所谓的敏锐跟轩辕狐来比还差了太多太多,但至少他现在知道,面前的这个屋子,肯定是跟他出来的时候,不太一样了。

这想法一起,他再不多留,转身就要往回走。

可这身子才半转,还没等完全转过去呢,就觉得耳侧似乎有一阵疾风刮了过来,房间一下就开了,他惊恐地看到有一道黑影直面扑来!

太快了,根本来不及躲,身子一栽歪,人一下就被那黑影抓了进去。

然后关门,再然后……竟是双脚离地,整个儿人就被那黑影抓着在屋子里似飞檐走壁一般、围着四周的墙就开始转。

☆、新老麒麟帮

直转得他头晕,不靠支撑根本就站不住时,黑影才停下。然后把人往地上一扔,开灯,直接就坐到了屋子最里面的那张很是豪华的办公桌上。

眼瞅着屋中间站着的男人像一滩烂泥一样,她一松手他就往地上坐,轩辕狐心里暗笑,只道麒麟帮,也不过如此。

柯辉是麒麟帮老大,这个她已然弄了明白。刚才在厂房区里飘了一个多小时,除了把关于洪成集团的一切资料全部都偷出来之外,她还找到了一台电脑,把里面所有关于洪成的文件全部转存到自己随身带来的硬盘里,然后又把那电脑里面关于麒麟帮的资料又看了一遍,然后再彻底清空。

原来麒麟帮早就不再是以前的麒麟帮了,那个曾经入了国安局内部档案的帮派,在一年多以前就已经由国安局的一个普通行动部门联手S市当地警方联手端掉。

现在由柯辉带领的麒麟帮,只不过是在那之后的一些残余党众重新集结起来的。

因为警方端掉麒麟帮属于秘密行动,也没有做得太大,只是将他们的势力打压到不至于对社会再构成较大威胁的程度。所以这消息并没有外散,甚至连杜笠成都不知道,其实多年以前给了他启动资金、并让他这么些年一直供养着的麒麟帮,早就已经瓦解。只不过柯辉这个人还在,从当初只是一个负责跟杜笠成联系的小头目,变成了今天麒麟帮的大哥。

可惜,当初的麒麟帮有帮众八百,现在只剩下一百不到。

柯辉这人聪明就聪明在他知道不可以再像以前那么张扬,想要生存,就必须学会对一些人低三下四,就必须有一个像金达洗浴中心那样的地方,去围拢那些官员。把他们侍候好了,他才有好日子过。

再加上他以前就多了个心眼,在进行一些毒~品交易的时候,与接货的人都保持了很密切的联系。这才能让他在老麒麟帮倒了之后,依然可以靠着这些人脉撑起一方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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