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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城中嘉树 当前章节:14858 字 更新时间:2026-6-24 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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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华都之情深似海

作者:城中嘉树

重生华都之情深似海TXT简介

末日重生,从平淡的暗恋人生到受尽宠爱的富贵生活。

她醉在贵族时代的华美光辉中,亦醉在纷乱交错的浪漫恋爱里。

当她重生到这独特时代,身边尽是绅士淑女,翩翩华影,依依情怀。

她欣赏这时代的优雅风度,也深陷在纷乱交错的爱情里。——哦,罗曼蒂克!

内容标签:时代奇缘 重生

搜索关键字:主角:程咏薇霍令辰霍令昕 ┃ 配角:程嘉树卓越 ┃ 其它:我说美男甚多你信吗

楔子

时代变迁,新贵迭起

算起来,自程家搬到景阳山,也有七八年的光景了。

在华京这样的大都市,权贵们都喜欢把宅子建在依山傍水的地方,一则风景好环境佳,二则是这种地方风水好,最能兴旺家族,留住富贵之气。

于是,华京符合这条件的几处黄金地段,就成了华京贵族的住宅聚集区,景阳山也是其中之一。想当初,中华帝国刚成立没多久,大总统就宣布定华京为新帝国的首都。这消息一确定,精致秀丽的景阳山一时公馆林立,一众权贵扎堆般的都搬了过来。

而在这众多的权贵之中,也有那么几家,若是溯源起家底,与名门大家半点关系也没有,却能在这富贵顶天的地方建了洋楼庭院——程家,就是这特例中尤为突出的一个。

程家既没有兵权在握,也没出过政要人物,但程家经济产业颇多,乃是华京首屈一指的大商户。

无论华京的贵族世家如何高傲,如何对商人阶层心存偏见,现如今在帝国,经济的重要性已经越发明显了。

这些年,住在景阳山的达官贵人来来去去,经过了一番规模不小的“换血”,住户的构成渐渐变得复杂。只单论因家业衰败、无法负担老宅庞大开支而迁走的旧式贵族家庭,就有数十家之多,时代的变幻由此可见一斑。

社会的工业技术在不断进步,商业持续兴盛。

在这种时代形势下,新的一批名利赢家已经渐渐上位,而旧式的贵族阶级毫不自知,仿佛错开了时空般在原地停滞不前,固步自封,因循守旧。

在中华帝国建立的第六十个年头,这个时代的掌控权发生了微妙的分化:一部分旧式贵族开始觉醒,他们试图摸索一条兼容并包的道路,另一部分则贵族依然守旧,渐渐开始没落。而余下的那些权力,就落在了接连崛起的“新贵族”手里。

但无论社会如何变革,新的世道,总都是创新求进者的天下。

程家的崛起,乃是代表了新贵族崛起的一种征兆,尽管程家人正对蓬勃的事业心无旁骛、兴致勃勃,从不妄谈政治,并没有这变革时代的觉悟性。

这一年是中华帝国62年,程家在景阳山已经住到了第八个年头。

在这一年,程公馆的主人程文洛与杨君玉都还只是单纯的商人夫妇,他们暂时还没空去理会什么国家大事、什么时代变革,他们关心的,不过是一家和睦,生意兴隆。

而这对夫妇绝对不会想到,多年以后,整个帝国都将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而他们的一双儿女,也将是这场时代巨变的关键人物之一。

帝国62年的春温暖得一如往年。

一切都像初春那渐渐化去冷意的冰河,变化只在冰层下悄悄进行,没有人会去关注,也没有人会主动上前打破坚冰,一探究竟。

六十年的帝国政治,已经让大多数的人们陷入了一场安定的梦境,而华京,就是这场梦境里最美丽的一座城。

归家

今日的程公馆,和往常相比,多了几分不同寻常的气氛。

平日里忙得常常不见人影的程家男主人,今日竟是在家的。

“什么,火车要晚点?好的好的,麻烦谢主任了,我代我家老爷向您问好……嗳,好的好的……多谢您的关照,改日再请您来公馆里坐一坐。”

张管家搁下电话筒,长舒一口气后,看了看墙上的时钟,抬腿向客厅走去:火车既然晚点了,也不知要再等几个钟头,他得去主人那汇报一声才好。

豪华大气的会客厅里,一大一小两个英俊男人,都穿着裁剪得体的礼服,大男人佩戴领带,小男孩系领结,两人俱是一身正经装束,仿佛是为了迎接某位重要的客人。

他们的确是在等待一个重要的人。

这个人远道而来,花费数十个钟头乘坐火车奔赴华京,可不是为了来作客的。

而一想到马上就要见到那人了,这对父子既感焦急煎熬,又忐忑难捱。

“好好的,火车怎么竟晚点了?”

得知火车晚点的消息,男人眼神焦虑起来,手里的报纸半天也没翻动一下。

男孩则从钢琴旁走到窗台边,又从窗台边走到沙发旁。那双神气的大眼睛转来转去,其实一直偷偷盯着门口的方向,小脸上也不像父亲那样淡定,充满着兴奋与期待。

最后还是在父亲的一声斥责下,男孩才坐回到沙发上,捧起一本书佯装认真地看了起来。

这样无所事事地在客厅里呆了一会,男孩又有些坐不住了,干脆扔下手里的书,从沙发上站起来,藏不住心事的小脸上写满了不耐。

“爸爸,姐姐到底什么时候到家啊,我们都等了两个多钟头了。”

男孩今年不过十岁,身量尚小,此时拉住父亲的手臂摇了摇,让男人的目光从某处转移到了他的身上。

“张管家已经打电话问了铁路局好几次了,说你姐姐乘的那班火车要晚点四个钟头呢,耐心些等吧,就快到了。”虽然嘴上这么劝慰着儿子,但男人的眼神里也不由浮现几分焦急。

这也难怪。

他这个大女儿程咏薇,自小就没同他们夫妻在一处生活。

当年他们冲动之下来到帝京闯荡,几乎是一文不名,仅有的一点家产早当作本金拿去做生意了,生活极不稳定。

夫妻俩不想女儿跟着他们颠沛流离,加上当时生意忙碌,也顾不上照料女儿,犹豫之中,还是把当时不过一岁多的程咏薇送到了南方乡下,交给一个关系不错的徐姓亲戚照顾。

没了女儿在身边,夫妻俩松口气之余,又倍感人生的艰苦无奈。

两个身无长技的文学系留学生,下定决心发奋图强,不再让自己的后代吃这种苦头。都说百无一用是书生,夫妻俩慢慢地在社会里褪去书生气,其中经历甜苦参半,但总算苦尽甘来,生意也渐渐做得大了。

而今日在华京,谁人不知程家在商界的实力?

百货商店、豪华酒楼、建筑公司,还有各种店铺门面……如今的程家夫妇,早已不是当年的那对举目茫然的小夫妻了。就连那些一向瞧不起商人阶层的贵族们,也不得不对程文洛、杨君玉这两个人心存几分忌惮。

奋斗多年,终获成果,程家夫妇喜悦之余,终于想到要把那寄养在乡下的女儿接过来。

当年一别,十多年的时光已然消逝,如今他们的小儿子都已经十岁了,却连自己的亲姐姐还未曾见过,想来实在是令人心酸!

如今程家产业稳定,程氏夫妇十分想念女儿,便让人带了好些谢礼,又签了张数额丰厚的支票,算是感激那位亲戚的多年照拂,然后便把自家女儿接来了华京。

听说因小时在乡间长大,女儿性情拘谨寡言,程氏夫妇内疚心疼之余,又是布置新房间,又是联络学校,连替女儿补课的家庭教师都请好了,万事俱备,就等着女儿回家了。

而这等待的时光,总是特别的漫长!

约莫又过了半个钟头,张管家走进来禀报了一声:“老爷,少爷,大小姐到了。”

程嘉树本是百无聊赖地趴在沙发上,此时一听,倏地从沙发上跳起来,人就要往外面跑。

“嘉嘉,有点绅士样子!”

程文洛斥责了他一句,但自己同样不怎么淡定,将报纸“啪”的一下扔在茶几上,面上流露出喜悦的神色。

“张管家,快让人准备热水,我们薇薇坐了这么久的火车,一定乏得很了。”

张管家领命而去,会客厅里就只剩了父子二人。

程嘉树撇撇嘴,故作严肃地站在父亲身旁,目光直往门口瞟着,唉,之前他只在一张不太清楚的照片上看到过姐姐的模样,此刻简直好奇地不得了。

便在这时,一个穿着淡紫色棉布旗袍的少女缓缓走了进来。

因那旗袍式样保守,只能勉强看出少女肤色白皙,体态匀称。衣服虽是半新不旧,不够靓丽,却能穿出特别的韵味来,还算大方。少女的一头墨黑长发直直地披在身后,并未像一般乡间少女那样梳成麻花辫子,只柔顺地披散着,用一个寻常发箍松松箍住。

从江南小镇到华京,即使是坐最快的火车,也要花去十几个钟头。就算是坐了头等舱,旅途也并不轻松。

少女慢慢抬起了头。

那清秀面庞上带着一点旅途过后的疲惫,眼神很稳当,初初到了程公馆这样的豪气大宅,也并不显出惊奇与怯意,不曾张目结舌或是东张西望,而是泰然自若。乍一看,这少女并不像在乡下将养大的女孩儿,倒已经有几分城市小姐的模样气质。

程文洛微微一笑,心底里原本存有的几分担忧散了去。——这才是他们程家的女儿,纵然生长在贫瘠之地,也能显出大家风范。

他几乎是从第一眼起,就喜爱上了这个多年未曾谋面的女儿。

料想日后若要把这少女教成合格的淑女,也并不会有什么困难,程文洛这样一想,不由越发地心情愉快。

但一想到之前听到的那些传言,他眉头又是轻轻一皱:也不知那些人是怎么做事的,竟说自己的女儿性情古怪,仿佛有些神经上的毛病,害他白白担心了一场。

现在看来,那位亲戚分明将女儿教导良好,他该是再补上一份厚礼才对。

“薇薇,过来让爸爸好好看看你。”

程文洛看女孩儿只怔怔站着,略显拘谨生疏,更是心疼愧疚。他伸手将女儿轻轻拉到身前,让她在沙发上坐定了,温声道:“已到了自己家里,就用不着这样礼貌客气。薇薇,你是我们程家的女儿,便是任性些也无所谓。”

程咏薇仍旧安静地坐着,神色间还不能很快“入戏”,程文洛看了,又是一番叹息。

他不由轻轻抚了抚女儿的脸,目中便有些伤感起来:“都怪爸爸妈妈不好,将你丢在那穷乡僻壤,如果早些把你接到城里,也不致白白耽误你这么多年。”

程咏薇面上一直努力淡定,但无意间流露出的茫然心思,程文洛自然是看得清楚。但他也只当女儿是初来乍到,还未适应,并未把这一点异样放在心上。

他当然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自己的这个亲生女儿,身体未变,灵魂却早已换过了一个。——少女那柔弱身体里住着的,早就不是原先的程咏薇,而是一抹来自2012年的末世幽魂。

初来

程文洛又问了些程咏薇在乡下居住时的事,他问什么程咏薇答什么,女孩儿谈吐清晰而不见鲁莽,就是言语间有些谨慎得过了头。

两人粗粗聊了一会,女孩儿似乎是缓过神了,半带试探地看了看程文洛,终于在父亲期待的眼神里开了口,叫道:“父亲。”

她态度自然许多,对程文洛激动之下的拥抱也并未拒绝,只是神情还留有几分疏离,但程文洛自然已经不会在意了。

程文洛在意的是她这生疏的称呼。程嘉树那小子可是从来没叫过他“父亲”!

程咏薇这样叫他,虽则礼节上并无差错,但终究是让他不怎么舒服。毕竟分隔多年,父女间显得太过陌生,血缘亲情也被时间冲得淡了。

“这是你的弟弟嘉树,来,姐弟两个好好见一见。”程文洛说道,“我们程家从来没有孤僻人物,以后啊,你们慢慢就会熟悉的。”

“爸爸,这就是姐姐吗?”

程嘉树睁着一双漂亮的大眼睛,目光好奇地在程咏薇身上转来转去,不知小声嘟囔了句什么,眼里都有些放光了。

小孩子总是最能让人放松的,何况程嘉树从小就鬼灵精,嘴巴甜得不得了,姐姐长姐姐短的,很是讨喜。

程咏薇几乎是立即被这个可爱的正太俘虏了,神情缓和了许多。

见到这样的情形,程文洛既欣慰,又有几分了然。

他暗暗觉得,也许小孩子之间更容易亲近,便让程嘉树带自己的姐姐逛一逛程公馆,顺便熟悉一下家里的情况,然后吩咐了厨房晚饭要做得丰盛些,便回书房继续处理事务了。

程公馆的女主人杨君玉,此刻并不在家中。

程家夫妇二人平日里都忙于生意,程文洛主内,负责管理公司内部事宜,杨君玉主外,负责商业上的谈判事宜。

这么重要的日子,杨君玉也是极想留在家里等女儿的,但她实在忙得很,又有一场重要的商业聚会要参加,带着几分遗憾一大早就离开了程公馆。

傍晚时分,程咏薇刚梳洗停当、参观过自家的洋楼,与程家父子坐在会客厅作饭后闲谈时,她那商界女强人的母亲终于回来了。

“文洛,女儿回来了没有?我听张管家说,火车似乎是晚点了?”

人还未进门,语声先到。

程咏薇坐在沙发上,听到那隐隐带了威严气势的女性声音,下意识地就正襟端坐:这场景怎的好生熟悉?

她略略一想,就笑了起来:这真是有点儿红楼梦里,林黛玉初到贾府,王熙凤出场的意思。她的这个便宜老妈,难道和王熙凤相似,都是那种厉害强势的女人么?

程文洛笑道:“是君玉回来了。她性子急,一听说薇薇到家了,马上就催了司机往家里赶。”

他面容端正俊秀,讲起自己的妻子,语气虽还是淡淡的,但神情之间流露宠溺,显然是与杨君玉感情极好。

程咏薇一直注意观察着程文洛的神色,见此心中也是一定:家和万事兴。若是这程公馆的男女主人间有什么嫌隙,作为儿女也要牵连受罪,那她的处境就不妙了。

杨君玉进来时脚步急促,却不显慌乱。

她身着一件宝蓝色的礼服,脚蹬一双黑色高跟鞋,头发也是精心做了造型的,显然是刚从宴会上下来,还来不及换衣服,就匆匆地赶回家里来了。

程咏薇悄悄抬起眼打量她。

三十多岁的女人,因为保养得宜,看起来比实际岁数年轻许多。看来这个时代的女性地位比她想象的要高,结婚生子的人妇,也可以做女强人,在商场上发挥才能。

程咏薇之前已经听说了杨君玉在商场的各种“丰功伟绩”,便把她想象成了一个成熟干练的女强人。但见到真人,才发现和自己的想象有所偏差:杨君玉的成熟干练只在气质,本人却清秀柔和,一张脸带着笑意,神情间自信飞扬……唔,还好,是个温柔版的“王熙凤”。

程咏薇身上,很有一点自己母亲的影子,是以很快就认出了那个蓝衣丽人,正是自己的便宜老妈杨君玉。杨君玉也是一眼就认出了,端坐在那沙发上,穿着橘黄色碎花洋装的少女,正是她心心念念了许久的女儿。

“这就是我的女儿薇薇么?”

杨君玉平日里能说会道,但此刻却不知说些什么,又如何说起了,只呆呆地看着自己的女儿,半天没有言语。

“文洛,我们女儿长得像不像以前的我?”杨君玉回过神来,幽幽地说了一句。

“看看,我就说长得蛮像你当年的样子吧,你还不信!”

程文洛在一旁笑着开起玩笑,却见一向能干的妻子瞬间红了眼眶,几步上前就抱住了女儿,当场流下眼泪来。

“哎哎,阿玉你不要激动。”程文洛多年未见过妻子露出这样的神态,一时也慌张起来,忙递过手帕温言安慰道:“女儿不是已经回来了嘛,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呢,都让你慢慢来宠女儿,好不好?”

杨君玉也知道自己太过失态,接过手帕擦了擦眼泪,就去拉程咏薇的手,这回又仔仔细细、上上下下把女儿浑身看了个遍,才满意地点头道:“真是我的好囡囡,生得这么乖。”

程嘉树小朋友在一边听了,不满意了,仰着小脑袋怒道:“妈妈怎的如此偏心,姐姐一回来你就左夸右夸的,怎么也不夸夸我,我今天足足在家等了姐姐两个钟头呢。”

这正太邀功的一幕实在可爱。程咏薇忍不住笑出声来,两个大人也笑了起来。

傲娇的程嘉树小朋友见自己被取笑了,小嘴一撇,气鼓鼓的谁也不搭理。直到他上了餐桌,看见今天有自己最爱吃的几道菜,这才消了气,恢复小绅士的模样,高兴而斯文地吃起饭来。

翌日早上,程咏薇醒来时,迷茫的双眼睁了又合,合了又睁开,几下挣扎,还是坐起身来。

初来到这个还摸不清底细的地方,她心里有别样的心事。半夜里辗转反侧,思来想去的,将白天所见所闻消化了一番,仍然存有许多疑惑。但她经历一番旅途劳顿,实在累得不行,天快亮的时候终于沉沉睡去。

这一睡就睡到了早上七点。

这房间是程家夫妇精心为女儿准备的,墙上挂着小巧精致的时钟,程咏薇坐在淡粉色的大床之上,一抬头就能看到现在的时刻,方便得很。

她怔了怔,把目光转到一旁的穿衣镜上,那玻璃镜子的边框似乎是镀了银的,上面的复古式花纹很显雅致。她倾身一动,就看到镜子里那个身穿纯白丝绸睡袍的女孩子,正趴在一堆粉蓝、粉红的抱枕中间。柔软的大床上,那镶着金边的蔷薇花图案的床单和被子,衬得女孩子的脸色越显苍白柔弱。

程咏薇茫然了一会,慢慢清醒过来。

比起几天前在那个江南小镇醒来时受到的惊吓,这回她淡定多了,默默打量了这房间的奢华布置,确信自己没有出现幻觉后,才微微叹了口气:能从世界末日重生,还得了个富家小姐的身份,她该知足才是。

她重生在那江南小镇的徐姓人家时,就留心听了些关于这时代的信息,大概知道现在是中华帝国62年,社会背景和历史上的中华民国有些相似,但社会的进步程度要高上一些。

她在江南乡下时还没这种感觉,坐上通往华京的火车之后,那些所见所闻都昭示了这个事实:这是个进化版本的民国时代。但具体先进到什么程度,她还不清楚。

也即是说,这是一个不曾在历史上存在过的时代。程咏薇清楚得很,中国历史上只出现过中华民国,而没有中华帝国一说,她疑心自己重生到了一个平行时代。

这结论自然让她有些许遗憾,但程咏薇觉得,能再活一次,已是她最大的运气。

而至于其他的,来日方长,她便慢慢适应罢。

程咏薇又想了一会这些乱七八糟的事,定了定神准备起床。

也不知这程家的起居时刻是几点,她又看了一眼时钟,时针已经指向了七点半,但却没有任何人来打扰这房间里的寂静,难不成这公馆里的主子们都起得晚么?

程公馆的起居作息确实比她所想象的要散漫些。

但程文洛、杨君玉都是工作狂似的人物,除了周末,平日里都是六点半便起床,八点便出门的。之所以至今毫无动静,是程家夫妇想到女儿昨日疲累一天,特意吩咐仆人放轻手脚,不要打扰了程咏薇的睡眠。

程咏薇当然对这些毫不知情。

她光着脚跳下了床,踩着软绵绵的地毯往窗户那边走,伸手把蕾丝边的窗帘拉了开来——阳光立即俏皮地跳进了房间,温温的,一点也不刺眼。

这时,正是她最喜欢的秋季。

程公馆的房间里安的都是大大的落地窗。她站在窗户边往楼下看去,能看到花园里纷纷落下的红叶,红叶落在那条木板小道上,不远处的湖水闪着粼粼的白光,赏心悦目得很。

程咏薇微微一笑,马上就喜欢上了这条幽静而可爱的林中小路。

她以前是半个文艺青年,梦想过能像《瓦尔登湖》的作者梭罗那样返璞归真,住在美丽的林边湖畔,在小木屋里读书写字,与森林里的小动物为邻。

她稍稍站在窗边看了一会风景,目光转移,就看到楼下的花园里,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张矮脚圆桌。而一个身穿浅灰色小礼服的小男孩,正坐在那圆桌旁,手上举着什么东西,好像是在……吃早餐?

程咏薇眯起眼,认出那男孩正是她的弟弟,程嘉树小朋友。

连小正太程嘉树都起床了么?!

她心里一惊,再顾不上欣赏风景,连忙走到衣橱那儿,在一大堆各种风格的洋装里随便挑了一件换上。

等她换好后站在穿衣镜前整理时,才发现自己竟挑了一件粉嫩嫩公主裙,不由汗颜了一下。但她已没有多余的时间重换,就穿着那粉色洋装,匆匆忙忙地走下楼去。

适应

此刻的程家,正值一天之中最忙碌的时候。

因为要服侍主人们的起居饮食,仆人们正走来走去,送餐的送餐,熨报纸的熨报纸,擦车的擦车,忙做一团。

程咏薇从楼上慢慢走下来时,恰好在众多仆人中看到一张略显面熟的脸,不由心下一宽。她还记得,这人就是程家的管家,她从火车站被接到程公馆,将她引入程公馆的,就是这个人。

她的目光在那中年男子身上停了一停,看他正全神贯注地指挥仆人做事,也不好意思打扰,就站在楼梯旁等了等。

而等到那位管家指挥停当,程咏薇刚要开口向他问些事情,却突然发觉自己忘记这个管家姓什么了,懊恼之下只有眯起眼努力回想。

在外人看来,这情景便是初初归家的大小姐刚起了床,睡眼惺忪、满目茫然,还未完全清醒的温和模样。

仆人们之间的消息总是流传得特别快。

不过一夜,程公馆的仆人们就都听说了昨天火车晚到的事,而程咏薇还未到华京时,老爷夫人的大张旗鼓,就已显示出了这位大小姐的受宠程度。

看到大小姐下了楼,虽还只是回家第一天,几个经过的仆人仍是恭敬地朝程咏薇躬身行礼,丝毫不敢大意。

在程咏薇来华京之前,程家的小主人只有程嘉树一个。而那小正太虽然长了一副无辜可爱的天使面孔,却实在是个让人头疼的小霸王。

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谁知道这个从乡下回来的大小姐,会不会也是个坏脾气的主?

程咏薇那一副淡淡的柔雅模样,其实毫无压迫感,她甚至还对着一个仆人温柔地笑了笑。

但大家都认为,大小姐这是昨天坐火车真正累着了,还未恢复精神,并不能看出脾性如何。即使程咏薇看着是个面容和气的,也仍不敢太过随意,毕竟这位大小姐,和精明能干的女主人长得极有母女相。

受了冷遇的程咏薇有些尴尬。

她想着方才那仆人的带了小心的戒备神色,慢慢回过味来:她毕竟是个现代来的,不曾做过旧年代里矜贵的富家千金,不免会忘记要遵循这时代“主仆有别”的规矩了。

思及这一点,她不免又有几分惆怅。等级的差异,几乎存在于每一个时代,历史的规律向来如此。但她从来都是个旁观者,这次却是真正发生在自己身边,这感觉和道听途说大为迥异。

而以后,她应该会慢慢适应这种生活吧?

只要这生活不侵犯到她的底线。

张管家指挥完一众仆人,这才看到走下楼来的程咏薇:少女穿着粉色衣裙,更显得年轻温柔,仿佛有些无所适从地站在那处,一双猫儿般的眼睛带了点迷茫,正静静地看着他。

“大小姐,您起来了?”

张管家跟着程家夫妇也有些年头了,乍然看到一个年轻版的杨君玉,心下不免几分唏嘘,上前躬身行了一礼,说道:“您房里有电铃,若是太累,叫人把早餐送到您房里去,不必这么早就下楼来的。”

“没事,我昨晚睡得很好,并不很累,劳……”她在此处停住,眼神又有些茫然,张管家会意地提醒道:“鄙人姓张,大小姐叫我老张便好。”

程咏薇点点头,原来姓张,“劳张管家关心了。”

她见餐厅里空荡无人,不由问道:“父亲、母亲,他们都已经起来了么?”

张管家听她称呼上如此生疏,不由轻轻皱了皱眉头。但主人家的事,他一个仆人不好随便干涉,便也没有说什么,只道:“老爷和太太方才已经出门了。”

程咏薇微微一怔,这会恐怕刚过八点钟吧?她还没跟父母亲道早安呢,这就出门了?

张管家见她面色不太对劲,怕她以为是程家夫妇故意冷落她,解释道:

“大小姐初来乍到,大概还不知道老爷太太对家里生意的看重,尤其是太太,平日都要在公司那边忙到晚上才回的。老爷临走前吩咐过,让您不必顾着他们的作息,只管先好好休息几天,他和太太下午会早些回来陪您。”

原来如此。

程咏薇想道,她倒忘了程家毕竟是靠经商发达的,若程家夫妇不忙,反倒奇怪了。

而她听到这里,心里已暗暗舒了口气。程家夫妇大概是很好相与的人,更何况她如今是他们的女儿。但她毕竟是个冒牌货,虽然顶着正牌小姐的身体,至少身体内的灵魂是换过了的,这就少了一半的理直气壮,心虚之下不免有些小心翼翼。

程家夫妇是工作狂也好,程咏薇想道。

就凭她目前对这时代的半吊子认知,若是天天在家里相处,早晚会看出异样。而程文洛昨天就已经向她提了上学的事,估计最晚下个月就要去学校了,所以她得趁着这些日子没人管,赶紧熟悉背景环境,不然遮掩起来实在太辛苦。

“那么,大小姐是要在餐厅里用餐,还是到花园那边……?”张管家顿了顿,说道:“这会儿日光不烈,少爷刚搬了餐桌到外面,您不妨也去外头坐坐,也好看看家里的景致。”

程咏薇想到方才在楼上看到的那一幕情景,觉得在花园里吃早餐,实在是比一个人在空荡的餐厅独坐吃饭好得太多。何况她有心去接近程嘉树那个小正太,这满屋子的人,也就这孩子最单纯好骗,若是从他嘴里套话,应该容易许多。

“我和嘉树一起吃早餐就好。”

张管家了然,复又问道:“那么大小姐是想吃中式早餐,还是西式早餐呢?”

程咏薇一愣。她都忘了,如今这个时代可谓中西合璧,固守中华传统的家庭不少,海派作风的生活方式却更是十分风靡,尤其是有些身份的人家,早餐也都是以西式为主的。

乡间受到外来风气的影响较小,虽不闭塞了,毕竟还是以传统为主,又怎能与兼容并包的开放首都相比较?

张管家不仅管理程公馆的家务事宜,有时也跟随程家夫妇去外地考察生意,多年历练,乃是察言观色的人精。他这样的问法,是有几分贴心的,大概是怕程咏薇在江南乡下时吃惯了中餐,暂时会不适应程家的生活方式。

其实程家已经好些年没有准备过中式早餐了,程家夫妇时间精贵,更青睐西式早餐的简单快捷。

“就吃西式的吧。”

程咏薇说道,看到张管家眼里有点诧异,不由笑起来,又补了一句:“有咖啡没有?”

张管家更诧异了一点,他不由看了程咏薇一眼,答道:“家里一向是喝红茶,咖啡粉倒是有几包,只是放了好些日子,不怎么新鲜,您看……”

许是帝国多推崇英伦式的贵族风范,华京的咖啡馆虽多,上流家庭对咖啡却是兴致缺缺,多数还是以红茶为主要饮品。而“不伦不类”的奶茶,也只被视为小孩子的饮料。

程咏薇记得,在民国时咖啡分明是很流行的舶来品,没想到在这个时代却不太受欢迎,一时懊恼自己嘴快,说了不该说的话:咖啡既然在华京并不流行,程咏薇又住在乡下,就更不会知道什么咖啡了。

她当然知道,现在刚到程家,行事上要谨慎小心,以免细节上露出了蹊跷:程咏薇自小养在乡下,虽说被那收了高额生活费的徐家好生抚养着,但乡村毕竟偏居一隅,再怎么富养,又怎会对西式生活有那么多的认知?

怪只怪她今早不知哪根筋搭错,突然想念起咖啡来了。

程咏薇在前世名叫程音,是个普通上班族。

纵使生活平淡,但她也从不委屈自己的嘴巴和肠胃,在吃饭这件事上是一定花费心思的。而随心所欲,这就是她的饮食之道。

为了这吃货嗜好,她在前世时,曾在大雨中排过整整一天的队,只为了买一碗好吃的小馄饨。而吃完了那碗小馄饨后,她就发了一夜高烧,在家休养了好几天才恢复。

她今早不想吃中式的烧饼豆浆粥,就想吃点吐司煎蛋培根,再加一杯浓浓的咖啡,那感觉才能算舒服。

于是乎,她就一不小心地“任性”了一把。

“那还是喝红茶吧。”程咏薇努力维持着面上的平静,但愿张管家没看出什么端倪来。

她表面上装模作样,心里则乱七八糟,一时竟想到了被戳穿后的恶果,自己将自己吓出了一身冷汗。

程咏薇并未继承前任的记忆,在那江南徐家也不过将将呆了两三日,根本对这具身体的过去一无所知。所以她也就不知道,徐家其实早已受了程文洛的嘱咐,为程咏薇请过专门的老师学习礼仪,什么西餐规矩、什么交际舞技巧,都是仔细教过的。

张管家对这些事则大致清楚,诧异之余并未有任何怀疑,只以为是徐家教导全面,倒是程咏薇在一旁平白紧张了一会。

待张管家毫无异样地走后,程咏薇松了口气,迫不及待地往草坪走去。

试探

绿草如茵,日光正好。

程嘉树小朋友正端坐着小身板,慢条斯理地喝着牛奶。也许是喝得急了些,他的嘴角上微微沾了一点白色的奶末,平添几分可爱。

杨君玉生怕自家儿子长不高,严令程嘉树每日要喝三杯牛奶。所幸程嘉树对牛奶并不排斥,喝牛奶如小牛饮水,简直没个节制。

只可惜,他今年都快十一岁了,还是小小的个头,皮肤倒是白白嫩嫩,若是个女孩子,可当得上冰雪可爱这形容。

程咏薇一时起了兴致,偷偷走到他旁边,伸出一根手指在那张小嘴边上快速地点了一下,把那奶末抹了去,笑道:“怎么这么喜欢喝牛奶?你是小牛宝宝么?”

什么小牛宝宝?程嘉树以为自己幻听了,眨巴眨巴眼睛。

他今天起得早,又不用去学校,一个人正惬意着呢。

程文洛对他说了,这几天都不用去上课,只要留在家里陪姐姐就好。他乐得不得了,学校里新来了个厉害的恶面老师,已经批评过他几次。——他正有了几分厌学症,如今借着这个理由,便在家悠哉几日,顺便躲一躲那恶面老师。

今早起床后,他其实想去叫姐姐起床的。

他悄悄在程咏薇的房间门口徘徊了一番,但过了好半天,里头都毫无动静。

知道姐姐还没醒来,一向无法无天的小霸王程嘉树难得起了关心人的念头,没闯进房间去进行骚扰,而是一个人跑到花园里来吃早餐了。

“唉,我们家的花园这么大,爸爸怎么就不许我养一只狗呢?卓扬哥养的那只拉布拉多可漂亮了,站起来比我还要高……”

程嘉树一边斯斯文文地吃早餐,一边皱着小眉头想道。

他一边自言自语,一边开始喝第二杯牛奶。直到他感到嘴角一凉,惊吓之余,这才看到一个穿得粉嫩嫩的少女站在自己面前,正朝着他微笑呢。

程嘉树隐隐察觉得出来,程咏薇昨天刚到家里的那会儿,并没有几分高兴,也没有他预想的那些手足间的亲近举动,下意识地就很有些失落。

昨晚上还表现得冷冷淡淡的姐姐,这会竟有心情与他开玩笑了?

程嘉树笑了起来。原本他还担心自己不讨姐姐的喜欢,这下一颗心放回到肚子里去,心情也格外地高兴。

“啊……”程嘉树叫了一声,放下牛奶杯子,就往程咏薇身上扑过去,还一个劲地在她身上蹭来蹭去:“姐姐,姐姐,我有姐姐了!”

他虽然也有不少小伙伴,但在家里向来是个独苗苗,除了仆人无人陪伴,大半时候其实孤独得很。隔壁的卓家虽说宅子比程家还大些,但好在有两个孩子,并没有这种情况,如此之下,却又更显得程家的小少爷孤单影只了。

程嘉树这般求宠的神态模样,又一直热情地蹭着程咏薇,像极了一只向主人撒娇的小狗。程咏薇嘴角一弯,就把他抱在怀里,大大方方地给了这个弟弟一个温柔的拥抱。

“太好了,以后我就有姐姐了,再也不用去别人家玩儿了。”

程嘉树又蹭了一会,这才满意地把小脑袋从姐姐怀中伸出来,却又拉着姐姐的手不放,让她跟自己坐在一块儿。

程咏薇觉得自己的一颗心,被这小正太弄得柔柔软软的,不由轻轻摸了摸他的头顶,说道:“是呀,以后姐姐会陪着嘉树,一直陪着。”

程嘉树小朋友听到这样的保证,终于满意了。

但他的小眉头很快又皱了起来:“姐姐,你不要叫我嘉树,太礼貌了,我不喜欢。”

“还有,你叫爸爸妈妈的时候,也太礼貌了,我们平时都不这样……”

程咏薇心里一动,转过头来问他:“家里平时的管教,不严格吗?”

来程公馆前,程咏薇凭着恶补来的背景知识,知道这里是个很讲斯文礼貌的文明社会:男人要有绅士风度,女人则要具备淑女教养。

但再看程家,除了仆人们的规矩多些,家庭成员之间都很随意,似乎并未刻意强调礼节问题,是以她才有此一问。

“爸爸说过,我们家本来就不是贵族,不需要守太多的贵族规矩。姐姐你不要担心,在家里是可以任性的。”程嘉树竟然看出了她的顾虑,安慰道。

任性?程咏薇已经第二次听到这个词了。

她突然想起了前世的那个自己,压抑着感情、放弃了理想的那个自己,那时的她,除了在美食上放纵自己,从来没有任性过。

如今既然重生,就等于重活一次,她何必还将自己束缚太多?

她坐在茵茵绿地之上,任由程嘉树用软软的小手握着自己冰冷的手指,愣了一会,终于笑着说道:“好,我要任性。”

享受了丰盛的早餐后,程咏薇被程嘉树拉着,由那条林间小道一路走到湖畔,两个人边散步边闲聊,很是适意。

程嘉树平日里是个鬼灵精、小霸王,一点亏也吃不得,谁也别想占到他的便宜。但对自己好容易才盼来的姐姐,小正太不自觉地就收起那些孩子脾气,对程咏薇有问必答,毫不设防。

到最后,弄得程咏薇都不好意思继续套话了,便就势打住。

程嘉树只是个小孩子,知晓的都是些无关紧要的事,比如程氏夫妇平时怎么怎么忙,都没空管他啦,比如家里的厨子最拿手的点心是菠萝酥啦,外国某某牌子的进口巧克力最好吃啦,又比如程文洛很少带他去打猎,害他只能羡慕别家的少爷啦云云。

都是些琐事,但程咏薇也听得津津有味。

她本来就没什么别的野心,只是想要了解一下这个家的大致情况。听程嘉树断断续续地说下来,暗道这程家仿佛很有一些家业,吃穿用度上完全不用发愁。

她不知道外边的普通人家是怎么过日子的,但程家明显是富豪做派,程氏夫妇在生活上头,是从不吝啬花钞票的。

程咏薇想起她自己那很是奢华舒适的房间,便觉得,做一个富家小姐似乎也没什么不好。

不过一会儿工夫,姐弟两个已经走到了湖水边上。两人略略休息了一下之后,程嘉树就建议划船。

程咏薇看看天色,似乎离正午已经不远。

虽然已是秋季,但秋老虎的日头也是很厉害的,她不由有些犹豫:她现在的这副身体仿佛并不很健康,皮肤白皙娇嫩,还有些苍白,显然没晒过什么日光。这个年代应该还没有防晒霜,若不小心把皮肤晒伤了,那受罪的可是她自己。

见姐姐一脸犹豫,程嘉树小朋友不高兴了,对姐姐的耐心也使用殆尽,撇着小嘴抱怨道:“姐姐不喜欢和嘉树一起划船么,卓越的哥哥就会跟她一起划船的。”

还在花园里的时候,程咏薇就听到他提起卓家,不由好奇地问:“卓越的哥哥?他们是谁?”

“就是住在我们家隔壁的卓扬和卓越啊,他们两个是兄妹……恩,不对,好像是兄弟……恩,也不对,卓越好像是女孩子……反正,就是卓家的孩子。”

程嘉树解释得乱七八糟,但程咏薇的理解能力也超常发挥了。

她想了想,接口道:“那个卓越是个假小子,然后她有个哥哥叫卓扬,他们家住在隔壁,是这样吗?”

“哇——”程嘉树睁大了眼瞪着程咏薇,呆了一下才说道:“姐姐你好厉害哦,我说的你都能明白。”语气里除了羡慕,就是崇拜。

程咏薇暗暗发笑,小孩子的崇拜总是来得毫无理由。

她还是程音时,很擅长揣测人心,也许是一种天赋也说不定。但她后来并没有去做心理咨询师,高考那年她遇到了人生里的第一个,也是唯一的劫难,自此人生所有的理想追求都黯然失色。

顾宁新。

她在心里默默地叫出这个名字,这个她从学生时代就开始暗恋的人,已经在世界末日那天丧生了。过去种种天真傻呆,她已经不想再提,而那个人既然从未回应过她的感情,就当作一场春梦了无痕,从此忘却了罢!

“不是姐姐不陪你划船。你看,都快到中午了,太阳那么烈,晒伤了怎么办?”

程咏薇不是个会用言语哄人的,但既然能看透人的心思,要说些对应的话应付总不太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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