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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城中嘉树 当前章节:14864 字 更新时间:2026-6-24 00:58

程嘉树抬头看了看,果然日光开始变强了,不由伸出小手遮在脸上,点点头说道:“姐姐,我们回去吧,太阳好大啊。”

小孩子果然好哄。

程咏薇觉得,跟这个弟弟在一起的时光,特别自在。来到这个异时空之后,她还是第一次有这种轻松感。

正太什么的,果然是治愈良药啊。

卓越

程家夫妇早年时候是留过洋的,生活上习惯了海派作风,什么都是西式的。

程咏薇不过在程公馆呆了几天,就深切地体会到这一点,倒也没什么不适应的地方。

舒适华丽的房间、现代化的家用电器、最时髦的衣服和化妆品,对于如今的程咏薇来说,都是触手可及。

她舒舒服服地过了几天后,不得不感叹一句,即使这个时代科技还不够发达,但上流阶层从来不会无聊。

光那些在程咏薇眼中是复古风格的衣服,就在衣橱里挂得满满当当,够她慢慢欣赏,耗上大半日的时间。后世流行的复古风,放在这时根本不够看,只能说学到皮毛却未领悟到精髓,根本未得其中真意。

那些剪裁精致的洋装,就连程咏薇这种对蕾丝花边无感的人,都起了兴致。——反正现在她的身体才十四岁,不存在大龄女青年装嫩的问题,就索性少女一回吧!

连程咏薇自己都暗暗称奇,不过一个礼拜,她在这家里就自在起来。

称呼上也都一一改了去,再不是生疏的父亲母亲,而是和程嘉树一样随意。至于对程嘉树么,一口一个小树,叫了几天竟也相当自然了。

很快就到了周末。

听说隔壁的卓家兄妹都从学校里回来了,程嘉树立即拉着姐姐要去上门拜访。

程咏薇虽有耐心陪他玩,但总归是个偏安静懒散的,程嘉树在姐姐面前还要装一点绅士品格,不好意思像以往疯魔地玩这玩那,不由就想念起卓家的某人来了。

而程家夫妇,对于自家儿女的交友,自然是十分支持的。

况且,对方又是知根知底的卓家,杨君玉甚至一下就想远了去,直说让程嘉树带着姐姐,赶紧去卓家见见卓家那对出色的兄妹,尤其是哥哥卓扬。

程咏薇自进了程公馆,这还是头一回踏出家门。

倒不是程公馆是什么深宅大院,要让她躲在深闺人未知,而是健康上的问题:她这副身体有些虚弱毛病,自兼程赶路后便不太舒适,也就静静在家休息了一阵子。

程氏夫妇是不大过周末的,两个人在家半日,就又要赶去公司。夫妇俩临走前,特意嘱咐程嘉树好好带着姐姐去卓家做客,不要失了礼数。

对于隔壁的卓家兄妹,程咏薇在程嘉树那里所闻甚多,原本就带着几分好奇。既然得以前去拜访,她自然也是乐意的,稍微装扮了一番,就跟着程嘉树出了程公馆。

卓公馆远比程咏薇想象的,还要大上一些。据程嘉树说,卓家的嫡系子孙全都住在此处,但他也只认得卓家长子的一儿一女,即是他口中的卓家兄妹。

姐弟俩将礼物交给门房之后,就有一个年轻人过来为他们带路。

卓公馆的风格和程公馆不大一样。

卓家是正宗的贵族世家,思想虽然开明,做派却还是旧式的。若说程公馆是欧式的花园洋楼,卓家却是小桥流水的深宅大院,一草一木看似平淡,实则都大有讲究。

程咏薇一走进去,就觉得心神一静,古雅庭院,静水流深,品种珍贵的锦鲤矜持地游于水中,什么叫意境,什么叫庭院之美,她瞬间就感受到了。

据说真正的贵族气度,是要三代以上的传承熏陶,才能够培养出来的。

卓家的小主人还未出现,但为他们引路的仆人,穿着淡青色的长袍,行走间的姿态文雅安然,已隐隐显出大家风范。

都说仆人随主子,这卓公馆的主人,大约只有更大气不凡。程咏薇一边在心里猜测,一边就有些忐忑不安起来:在她生活的现代社会,真正的贵族已经几近绝迹,普通人说起以往的贵族世家,向往之余,更觉距离遥不可及。

程咏薇正是这样的想法。

程嘉树小朋友可没那么多复杂心思。他对曲径通幽的卓公馆并不陌生,甚至有些轻车熟路,想来是来了不少回了。

程嘉树一边跟在那仆人身后,一边与他轻声言语,言行举止比起在家时收敛不少。看来,百无顾忌的程少爷,到了卓家的庭院里,也会被这其中的庄严氛围所感染,不再敢随便放肆。

“林聆哥哥,好久不见,你好像瘦了呢,难道是被卓越欺负了?”

那仆人面目清秀,微微侧过头,答道:“二少爷没有欺负林聆,是林聆自己生了一场病,前几日刚好了。”他顿了顿,又说道:“嘉树少爷还是直接唤我林聆吧,不要坏了规矩。”

卓家的规矩,程嘉树也是知道一点的,将那话听了,随即便改了口道:“林聆,我听说卓扬哥最近都没空去骑马打猎了,是功课太忙了吗?”

林聆点点头:“大少爷下一年就要参加联考,学校也定下了,如今一心用功,自然是没空再去打猎。”

何况那霍家的二小姐,最近老是借打猎的时机,给大少爷使绊子。

霍家如今正当如日中天之时,权大势大,不是卓家该招惹的,卓扬吃了两回暗亏,还得将怒气憋着不能发作,干脆也就不再去打猎了。

这些内情,林聆自然不会说给程嘉树听。

一则程咏薇在场,他对这个刚归家不久的程家大小姐还不熟悉;二则,程嘉树年纪尚幼,恐怕并不能明白当中的利害关系,说了也是对牛弹琴。何况,他来卓公馆时日虽短,那些规矩也都是熟知的:随便议论主人家的隐秘,不是正经仆人该有的行为。

程咏薇听着这两人的对话,没往别的地方想,只是暗暗奇怪:不是说卓越是个女孩子么,怎么这个林聆一口一个“二少爷”的叫?

林聆把他们带到会客室时,躬身行了个礼,让他们稍等片刻,便去内宅通报去了。

姐弟二人坐在那古朴的雕花木椅上,相顾无言了一会,程咏薇想起自己疑惑未解,便要向弟弟问个清楚。

“小树,”程咏薇伸手摸了摸程嘉树的头,轻声问道:“你不是说,卓家的老二是个女孩子么,刚才那人怎么称呼她二少爷?”

“因为卓家的女孩子,都是当男孩子来养的嘛!”一个身穿白衬衫、皮马甲的少年凑过来,笑嘻嘻地说道。

程咏薇一怔,这人是什么时候进来的,怎的一点声响也没有?不由就被吓了一跳。

“哎呀,你这身衣服真帅气,我也要让爸爸给我买一套!”

程嘉树一看到那少年,半天的规矩都白守了,从椅子上跳下来,嚷嚷着就去摸少年的皮马甲。

“哼,这可是我前几天去打猎得来的皮毛,外边儿可买不到的。”少年头一昂,得瑟地说道。

程嘉树撇嘴:“会打猎算什么,我们家的百货公司什么都有,就不信买不到这个!”

“我这是自己打猎得来的,哪像你啊,暴发户家的有钱少爷,啧,除了让家里给你买,你还会什么?”

一听到程嘉树又在炫富,家教甚严的少年怀着几分鄙视、几分嫉妒,不以为然地嘲笑道。

“你,你才是暴发户呢……”程嘉树一时吵不过他,很是不高兴。

他本想挥起小胳膊打一架,但看看少年晒成小麦色的结实手臂,再看看自己的白嫩手臂,勇气一下泄了大半,嘟着嘴气鼓鼓地转过头,索性不再理睬他。

“哟嗬,小破孩子,敢不理我?”

少年出手极快,捏住程嘉树的脸颊后,就不停地扯来扯去,露出一个吊儿郎当的笑容来,“啧啧,这小皮肤真嫩,跟羊羔似的。”

程嘉树努力想要挣脱开他的“魔爪”,但无奈人小势微,这人可比他大了好几岁。

且这少年又是从小练武的,养尊处优的程嘉树哪里是他的对手?只有不断地挣扎,嘴里含糊地嚷着:“你,你以大欺小,我要告诉卓伯伯去……”

少年头一昂,他从小就是被“家法”伺候大的,才不怕这个呢!

他直接无视了程嘉树的威胁,无动于衷地继续蹂躏。

程嘉树没辙了,想起自己这回不是一个人,又拼命地往程咏薇那边嚷:“姐姐,救命!救我啊,姐姐……”

卓越“切”了一声,完全无视他的抵抗,一只手就轻松地制住他,不让他乱动。

到了这时,他才仿佛得了空一般,朝程咏薇这边看过来。

他仔细端详了文文静静坐着的陌生少女,似乎是努力回忆了一番,才恍然道:“你是程嘉树这小子的姐姐,对不对?”

少年眉毛一挑,话语中依然带着几分痞气:“我是卓越,你叫什么名字?”

原来这少年就是卓越。

程咏薇一眼就喜欢上了他的一身飒飒英气。

她在一旁做了半天的看客,觉得这人和程嘉树的互动很是有趣,若不是碍于在别人家里,早就笑出声来了。

程咏薇弯着一双圆圆的眼,笑眯眯地说道:“你好,我是程咏薇。初次见面,以后请多多关照。”

卓越看着这个笑容温柔,又有点俏皮的女孩子,眼睛亮了一下,突然之间对女孩子这个定义,有了某种新的认知。

原来华京还有这样的女孩子啊……

卓越从小到大,接触到的女孩极少,几乎是凤毛麟角。

她自己就算了,根本是个披着女孩外表的英气少年,除此之外,卓家的其他堂姐妹也都受了大家族的熏陶,走的是爽朗大气路线,并没有程咏薇这样的柔雅少女。

而其他的——卓越还不到需要参加上流交际的年纪,接触到的,就只有霍家那位二小姐霍灵音。但霍灵音活泼得简直过了头,连耐心最好的大哥卓扬都对她躲之不及。

说曹操,曹操就到了。

刚从射击场回来的卓扬,正巧遇到前来寻他的林聆,便直接来了这边。

看到里面气氛似乎融洽得很,这位卓家长孙不由微微一笑,裹在长筒军靴里的修长双腿一个迈步,就走了进去。

交友

卓扬一进来,就笑着说道:“嘉树来了,怎么也不先通知我一声。”

这回轮到卓越撇嘴了:“哥你最近都忙着用功,哪里还顾得上我们这种无聊人士。”

这真是恶人先告状。

卓扬又好气又好笑,宠溺地上前揉了揉她的头,给足自家妹妹的面子,没有拆穿她,说出“某人”这些天在猎场玩疯了,根本乐不思蜀,早将自己抛在脑后的事。

卓越手插裤袋,朝程咏薇那边努努下巴,随随便便地介绍道:“哥,这位是程咏薇,程嘉树那家伙盼了好久的姐姐,就是她了。”

卓扬皱眉道:“你的礼貌呢,到哪里去了?”

他这是怪卓越对程咏薇不够尊重,卓越既然是被当作卓家的男子来教养,就要遵守卓家的绅士守则。

卓越不以为然,还未出言反驳,程咏薇倒是先笑了一笑,说道:“卓大少不必怪令妹,她这样率性的人物,何必拘泥于小节。”

不过第一次见面,程咏薇就这样的维护自己,卓越心里一动,立时几分欢喜,朝着她悄悄抛了个亮闪闪的传情媚眼,竟是电力十足,差点将程咏薇镇住。

程咏薇很快回神,想到自己被一个同性暗送秋波,还这样搞怪,若不是极力忍耐,恐怕就要笑场。

程咏薇憋着笑意,卓扬却笑着轻轻打了下卓越的肩膀,这个活宝人物!他这做哥哥的,难道还看不出卓越的小动作么!

卓扬虽然也是从小习武,但不像卓越那样毛毛躁躁,神情中带了几分沉稳之气。他知道程咏薇就是程家那位从小寄养在江南乡下的大小姐,目光便也在程咏薇身上多留了片刻。那双英挺剑眉之下的眼眸,犹带了几分深思。

这一年,他开始跟着家里的长辈参加各种交际宴会,华京的贵族小姐夫人也见过不少,像程咏薇这样的,无论容貌身段,都算不得出众。

但她自有自己的独特气质——面庞和身量都还未完全长开的少女,除却有一双猫儿般的漂亮眼眸,眼神里还有一股难得的从容。这样小的年纪,已经隐约有了大家风范。

这个程家小姐,真的是刚来到华京么?就算是被华京的都市文化熏陶长大的本地女孩子,气质这般安稳大方的,也不多。

程咏薇此时已经放开过往,释然之余自然就显出豁达与洒脱。而在旁人看来,就越发显得她沉静大气,毫无少年人的浮躁之气。

“我叫卓扬,是阿越的大哥。我们几个年纪差得不太多,又是邻居,不妨就称呼地随意些吧。”卓扬的英气,散发在举手投足之中,明朗的笑容,也容易给人以好感。

程咏薇从善如流:“那我叫你阿扬吧,你可以叫我咏薇,恩……不要太肉麻的那种都可以。”

卓扬忍不住又看了她一眼,眉毛一挑,“什么叫做,不太肉麻的那种?”

“我知道!”程嘉树兴奋抢答,“在家里,爸爸妈妈叫姐姐薇薇和薇儿的时候,姐姐都会很不好意思,肯定就是觉得肉麻了。”

原来如此。

卓扬眼里似笑非笑,这个程咏薇真有点意思:别家的小姐都宁肯受尽家中宠爱,做出一副娇滴滴的姿态。这少女虽然长得娇气,但非要露出一副成人样子来,又是何必?

而按照他对程家放羊式教育的印象,程家的大小姐,应该不需要太早熟吧?

卓扬这样一想,就忍不住瞥了一眼程嘉树。程家这无法无天的小霸王,和他这个姐姐站在一起,除了相貌,有哪一点像是一家子出来的?

卓扬看人时的眼神有些犀利,程咏薇有些招架不住,脸上就默默的红了一块,略显窘迫。

而程咏薇一脸红,卓扬就觉得,她一下从刚才的早熟少女,变回了娇滴滴的富家小姐。

也许是自己方才看错了罢!

他心道,这女孩子分明面嫩得很,不过被他多瞧了几眼,就这样害羞,哪里还有什么沉静内敛。

程家,大概并没有让她提前去参加社交的打算。这样的单纯小姐,带到那些虚与委蛇的宴会上去,恐怕被人卖了还会帮着数钱。

卓扬就这么武断地定下了程咏薇的“属性”:文雅、单纯的富家小姐。

他对异性的兴趣并不浓厚。一个霍二小姐就够他三天两头地头疼了,哪里还有余力去关注其他的女孩子?

只是军政世家教出来的孩子,与人交往之初,都习惯先判别敌友。是以,他才对初次见面的程咏薇多了几分关注。

程嘉树第一次来卓家时,也被他审视过一番,那时他对这小家伙的定义是“被家里宠坏的单纯孩子”。

而直到今天,他随意瞥一眼正和卓越闹来吵去的程嘉树,觉得自己当年的这个评价,到现在依然适用。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某些人的心性也不知何时才能定下来。

程嘉树生在程家而不是卓家,真是他的幸运。

卓扬感叹了一句,再看看自家妹妹,又想道,程嘉树若是生在卓家,搞不好就是卓越第二,唉,怎么数来数去,苦命的都只有他这个卓家长孙一人!

想到那许久未去的猎场,卓扬心里实在痒得厉害,对那从中作梗的霍二小姐也增了一分怒气。但他从小到大,被霍灵音“阴”的次数早已多得数不过来了,到如今,连生气的时间都变得越来越短。

哼,他堂堂一个绅士,何必去跟那个假淑女计较!

卓扬在打量程咏薇的同时,程咏薇也在“研究”他。

她不大记人容貌,但卓扬那硬朗英气的脸部线条实在是引人注目:不过是个十五岁的少年,身形已经很是挺拔,身上穿的是和卓越一样的马甲套白衬衫,被马靴包裹着的长腿笔直有力。

再过几年,这个人一定会长成十分英武的硬派男人罢。

程咏薇想着,竟有些期待看到这人穿上军装的模样了:这人若是穿上军装,不知会是什么样子?按她的想象,至少不会输给民国时最为著名的那几位英俊少将。

卓家是军政世家,出过不少将军级别的军事英才。这个卓扬,一看就是以后要去混军部的,说不定日后就是新一代的帝国上将呢。

到底是年纪相仿,彼此之间礼貌客气一番后,很快就混熟了。

卓扬见天色不早,便请程家姐弟留下来共进晚餐,而姐弟俩自然是乐意之极。

他们在环境幽静的中式庭院用餐。

月华初上,庭中树影婆娑,屋檐下的风铃轻声响动,摇荡出一抹暧昧朦胧的光,程咏薇有些沉醉了。

席上谈笑风生,可谓宾主尽欢。

用完晚餐,卓扬赶去书房念功课,卓越是个无所事事的,自然留下陪程家姐弟。

程咏薇坐在廊下看月色,越发地生出些留恋。人总是贪婪的,程家的欧式风景她日日享受,这会儿又爱上了别人家的古朴庭院,人心不足蛇吞象,贪心这种东西,实在生命力过于旺盛。

“怎么,舍不得走了?”

卓越觉得程咏薇这人虽然温柔和气,却并不是优柔寡断,谈天之时言语坦率真诚,并不像表面的那样毫无主见,这种性格完全对了她的脾气。

她爱这少女奇异的外柔内刚,也爱这少女的落落大方,后来就不与程嘉树闹了,而是专心地注意起这引了她兴趣的人。

身为卓家的子孙,卓越自然也有一双锐利的眼,只是她那玩世不恭的性格,很容易让人忽略这一点。而程咏薇心事杂乱,也就没注意到,卓越虽一直在与自家弟弟说笑,目下精光闪动,早已将自己的神态举动尽收眼底了。

趁着程嘉树去逗那只拉布拉多犬时,卓二少干脆走到了程咏薇身旁。

她懒懒靠上廊边的柱子,眼神漫不经心地落在安静吹风的少女身上,轻声问道:“在你心里,我们卓家的宅子特别有大家风范,是不是?”

外表看来如此粗枝大叶的人,竟也能看透我的心思?

程咏薇眼里闪过一丝惊讶,笑道:“我是羡慕你们兄妹,在这宅子里住那么多年,实在是舒服过头了。”

“哪里来的舒服?我可不懂什么意境、气质的,我宁愿住你家的洋楼,又洋气又方便,到处都是现代化的电器。我们家啊,除了电灯和电话,连一样时髦电器也没有,我可是非常羡慕你家那漂亮的西洋卧房呢。”

军政世家讲求自律,并不追求奢华,卓家兄妹自小起便过的是简朴式生活,卓扬还好,卓越却觉太过清苦了些。

程咏薇被她陡然间的哀怨语气逗地笑了。自家的好永远不如别人家的多,他们还真是一样的不懂知足。

“这么快就想通了?我本来还想留你在这住上一晚,多跟你聊一聊天呢,看来是不成了啊。”

程咏薇又是一怔,她甚至连个笑容的提示都没有,这卓越又是怎么知道她心里释然,已经想通的?向来只有她看透旁人,绝少有人愿意主动来看透她,而她也不愿意轻易袒露心事。

所谓知己,不过就是,当你难过时,她知你所痛,当你开心时,即使未展露笑容,她已与你同乐。

大大咧咧的卓越并不是个懂察言观色的主,但程咏薇的那些小心思,总是很容易被她猜到。

程咏薇并不是个情绪外露的人,卓越能看透她的情绪变化,也是奇事一桩。

后来,卓越常拿这个说玩笑话,笑称她和程咏薇一定是曾有三世前缘,所以才心心相印,默契十足。而她这话一旦被某人听到,免不了又要醋意大发,前来收拾她。

这些,当然都是后话了。

家教

这一次去卓家作客,程咏薇是很有收获的。

首先,这个时代的纯粹贵族比她想象的更可亲,这一点让她放松了许多。

尤其在她告别时,恰好有幸见到了卓家的大家长,也即是卓扬与卓越的父亲卓文,这位帝国将军举止沉着,待她也很和气,并没有摆出长辈的架子。

意想中的繁文缛节也没有登场。

亏得之前她还拼命回忆了自己以前看的那些英剧,后来才发觉是自己脑补过头了:

新帝国建立已过半百之年,旧社会的那一套规矩早已去繁就简,不足为惧。除了一些家业没落后还硬撑脸面的旧贵族,上流社会之间真正的明争暗斗还是在社交圈子里。

而这些厉害关系,程咏薇恐怕还要几年才能领受得到。

单就眼前来看,她只需与就近的卓家兄妹搞好关系就可以了。何况,她是真心真意地喜欢卓家兄妹。

且不说卓家人那让她为之心折的天生英姿,单是卓越要带她去猎场参观的许诺,就一下抓住了程咏薇的心。作为一个在水泥城市长大的现代人,她还从来没骑过马打过猎呢!

从此以后,程家姐弟和卓家兄妹之间的来往就更频繁了。

尤其两个同岁少女,程咏薇喜欢卓越的率性,卓越则欣赏程咏薇的柔雅大方,不久便关系密切,成了形影不离的好友。

能这么快就交到闺中密友,程咏薇心情很好,当然,如果不忽略卓越的中性气质,那就不能算是闺蜜,而只能算是关系好的男性朋友了。

而卓越根本是把自己当作一个绅士,而把程咏薇看作和自己配对的淑女了。当然,她这种认知,就算从来没有让程咏薇知道过,程咏薇自己也是感觉得出的。

但她一点也不在乎,她清楚这当中没有什么怪异。

卓越只是很享受作为男孩子的恣意人生,就好像她现在也尽力让自己脱离旧日人生的一点重,开始享受起作为富家千金的任性人生一样。

这几个少年少女还没到筑起礼仪藩篱、真正开始伪装自己的时候,就算是年纪最大的卓扬,虽说有些个人心思,但待人也是真诚无比的。

大家庭里教出的孩子,正因为太早就学过如何待人接物,如何对陌生人戴着面具微笑,在对待自己的朋友时,反而更能掏出一颗真心来。人的真心,生来就是要给什么人的,而不肯空落落地藏在暗处,只做个摆设。

年轻的好处,就在于此:只要没有防备地付出一腔真心,而不必去考虑其他,而一个人在年轻时交的朋友、得到的快乐,也是人生中最为纯粹无垢的。

程咏薇是打定了主意,就顶着这张稚嫩的少女面容活下去,便也不再让灵魂里的成熟一面出来招摇,索性就做个纯粹的小姑娘,好好地享受生活,好好地做一个任性小姐。

如今有了同龄的朋友,程咏薇注意了一段时间,发现自己的行为并没有异常,就放下心来,继续她的大小姐生涯了。

一月后,程公馆。

生活舒适,人生美好。

果真是由俭入奢易,这么短的时间里,程咏薇就正式适应了作为程家大小姐的腐败生活。

事实上,程咏薇还嫌自己适应能力太差。用了一个月的时间,才让自己真正融入到这个家里,她觉得自己算得上是慢热型的人了。

从恍惚忐忑到理所当然,程咏薇的心境在这一个月内,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即使偶尔午夜梦回,会被一些过去的回忆缠住,但这种情况已经渐渐地灭迹了。

而让程咏薇放下心防的关键,还是家庭的和睦。

程嘉树一心喜爱姐姐,这自不用再提,而程氏夫妇对女儿的态度,何止是关爱有加,简直是宠溺过度。

程咏薇现在过的生活,比程嘉树还要舒服自在:

每天睡到自然醒,用牙粉刷牙,三餐精致可口、从不重样,一橱子漂亮洋装,梳妆台上满是首饰与化妆品……

物质上富足,精神上也并不空虚。程大小姐的书柜里放得满满当当,左一排又一排,除了古典文献、诗词歌赋,就是欧洲爱情小说,满页的罗曼蒂克。

程咏薇是个懒散的性子,乐得呆在程公馆足不出户,反正她的生活也算丰富:

早上可以沿着湖畔散步,下午可以在花园里喝下午茶,傍晚可以在树林间看落日……除了没有手机、电脑,没有功能强大的网络,这里的一切都是那么地惬意。惬意地,几乎让人有负罪感。

在巨大的落地窗旁,身穿洋装的年轻女孩儿,毫无形象地半躺在柔软的地毯上,一手托腮,有一搭没一搭地翻着手里的书,百无聊赖地叹了口气。

一个人在房里看了一会小说,翻着那些罗曼蒂克的爱情故事,程咏薇突然就寂寞无聊了。

旁的人都各自忙各自的事,却唯有她这一个闲人。

程嘉树没有躲过某个恶老师的魔爪,被送去了学校。卓扬提前参加军校的特招,得知被录取后,就被家里送到军营里去“体验生活”了。而卓越不知抽什么风,也巴巴地跟着哥哥去了军营历练。于是,现在只有她无所事事地在家呆着。

当然,她只是暂时无所事事。

很快,她就要进入女子中学,重温学生时代的生活了。

程咏薇的入学手续还未办妥,而且怕她跟不上学校里的课程,程文洛请了家庭教师来为她补习功课,老师今天下午就来。

想不到在这个时代,自己还要享受补习的待遇。程咏薇倒不怎么排斥学习,趁着这个机会多了解一下现状也好。

这老师据说是个刚参加完名校联考的资优生,是程文洛一个下属的侄子,听说老板要找个家庭教师,就毛遂自荐来了。和卓扬一般大的少年,人长得精神,又有礼貌,只说自己想勤工俭学,挣点学费,也好帮家里减轻负担。

这上进的少年恰好对了程文洛的胃口。

考虑到女儿有可能会不习惯面对教学太严肃的老师,还是找个年纪相近的,比较容易交流沟通。于是,某个名叫贺卫楠的少年,就在这天的下午三点,迈进了程公馆的大门。

“大小姐,贺老师来了,正在书房等着您呢。”

程咏薇正捧着一本小说,坐在铺了毯子的树荫下看书,昏昏沉沉地快睡过去。

生活一惬意,人就跟着懒散,程咏薇如是想道,慢腾腾地站起来伸了个懒腰,吩咐仆人把东西收拾了,就往大宅那边走去。

等在书房里的少年,已经很安稳地拿出教材在看,专注地连程咏薇进门的脚步声也没听到。

“贺老师?贺老师?”

程咏薇一连叫了两声,他才反应过来,猛地站了起来,对着程咏薇一个躬身道:“程小姐好。”说完话就拿一双眼与程咏薇一个对视,然后便低了头不吱声了。

这人看着挺聪明的,怎么有些呆气?

程咏薇有点好笑,却忘了这程公馆布置的像个宫殿似的,她虽看多了不觉稀奇,旁的人若是第一次来,未免会被这公馆的豪华震住。

而这位贺老师家境一般,乍一进了这富丽堂皇的洋楼,就有些拘谨惶恐,也是常情。

“贺老师,我的情况你应该都了解了,课程这些都由你安排。不过我有个小要求:第一个礼拜么,你先教我国小五年级的课,最好直接拿往年的毕业考卷上课。”

贺卫楠推推鼻梁上的眼镜,疑惑不解地问道:“程小姐的意思是……”

程咏薇意味深长地解释道:“我是想了解一下,自己的实际水平,到底——有多差,也好尽快地对症下药,以免去学校以后跟不上。”

程咏薇心知肚明,程家小姐在江南乡下时,只在徐家学过些国文,数学和英文根本都是文盲水平。所幸这小老师不过一个青葱少年,她若表现出“学习的天赋”,也不会太引人注意。

贺卫楠一看就是个老实孩子,哪里想得到那些弯弯道道,点头道:“我会按你的要求安排的。”

他不知想到什么,望向程咏薇的眼里犹带了些同情,甚至安慰起她来:“都是些很基础的东西,程小姐不要担心。”

程咏薇忍了又忍,才维持住正经的表情。

她很是配合地做出一副忧愁神情,说道:“如果爸爸问起我的功课,讲得笼统点就行了。你也知道的,我爸爸一直忙得很,我不想让他为我的事烦心。”

贺卫楠只觉她目光殷切,不由感到身负重任,边郑重点头,边想道,这程家小姐和他想象的好似有点儿不同,原先他以为这个差事多半是很悠闲的,但这位小姐竟像是个真心要学习的。

他这么一想,态度也就一夕转变,决心认真上课了。

方棠

一个礼拜很快便过去了。

贺卫楠欣慰地发现,这个程大小姐的基础还是很不错的,数学和英文尤其好,国文么,观点之犀利,认知之深刻,有时连他看了都要惊叹。

只可惜,程咏薇观点虽好,作文时却白话太多,表达不够凝练。

这自然是因为来自后世的某人,被二十一世纪的白话语言长期熏陶,早已不会运用古代那么文绉绉的文言了。

不过,帝国近年来的教育,讲求的多是实用至上,文学乃是上流贵族所钟爱的科目。普通人为了以后能找到合意的工作,往往就不在文学上多加研究,而把精力都放在“实用”的科目上了。

也幸亏如此,程咏薇才免于被恶补文言文的命运,继续悠然自在地看那些罗曼蒂克小说,而不必去钻研四书五经孔孟之道。

做了一段时间的家教,贺卫楠原先的一点忐忑渐渐消去了。

他心里清楚,自己根本不必担心教不好这位大小姐。程咏薇的这种底子,就是直接去参加国中毕业考,也是绰绰有余。

而程咏薇根本不用参加任何考试,贺卫楠来的时候就被告知,程大小姐在下个新学年,就要进“墨梯”女中念书了。

当时他还震惊了一下,以程家的非贵族身份,却能轻松地把女儿送入这所享誉百年的知名女子中学,实在是不简单。

贺卫楠的疑惑是有道理的。

程家的金钱攻势,对墨梯女中的校方来说毫无诱惑力,墨梯是由帝国几个大财团联合办起来的学校,本身就财大气粗,还不会看得上仅仅是华京名富豪的程家。

这次程文洛是铁了心要让女儿进最好的女子学校念书,无计可施之下,最后请了方棠出面,才解决了此事。

说起方家三少方棠,他和程家的关系可不一般。

方家是正宗的贵族世家,彼时程氏夫妇不过是普通商人,他们能结识方棠,也有点机缘巧合。

当年,程氏夫妇刚在华京闯出一点名堂时,就遭遇了资金紧缺的麻烦。正巧在那时,他们遇到了留学回国的方棠,三个人又是同一所国外大学毕业的,几乎是一见如故。

方棠是方家最得宠的幺子。

他虽不能入股投资,但人脉是极广的,替程氏夫妇牵牵桥搭搭线,都是举手之劳。

有了方三少的仗义帮忙,程氏公司才没有倒闭,而且顺顺利利地一直开到了今天,有了如今在华京商界也算得上是数一数二的可观规模。

程嘉树出生时,方棠正因为追求自由恋爱而与家里闹翻,程氏夫妇顶着方家施予的压力收留了他,也正式和他结了拜,认了这个落难的兄弟。

再后来,方家不愿嫡亲血脉流落在外,方棠就又回到了方家。

而那结拜之事自然是算数的,所以这个方棠,说起来应该算是程咏薇的干叔叔。据说,程嘉树小朋友平时都很亲昵地叫他“小叔叔”,程咏薇决定效仿。

程咏薇刚到家的那段日子,方棠人还在国外晃荡着,听说侄女回来了,草草结束了行程,就搭上了回国的飞机。

等他终于回到华京后,程文洛又立马扔给他一件麻烦事:让他把还未谋面的侄女给弄到墨梯女中去。

再等他找了各种关系,把这件事搞定之后,已经是程咏薇回到程家的第二个月了。

一边懊恼没有第一时间见到侄女,一边又陷入各种交际活动中的方三少,在一个秋高气爽的周末,终于屈尊跑到程公馆看望侄女来了。

“咦,大哥,大嫂,你们都在呀!”

一向热爱公司胜过其他的工作狂夫妇居然同时在家,刚走进客厅的方棠当即表示压力很大。他本想趁着他们不在,把侄女侄子一起拐出门去玩一趟,这下看来是不太可能了。

方棠刚遗憾了一会,就被眼前的情形吓到了:是他的眼睛出了毛病,还是走错了地方?!

他那文质彬彬的大哥,不复斯文模样,眉飞色舞地与自家的一双儿女在玩“绅士棋”,也即是五子棋,兴之所至又是朗声大笑又是大叫抗议的。精明能干的女强人嫂子杨君玉,与身旁的少女穿着一色的母女家居服,像个贤淑的家庭主妇一般抿嘴笑着,正在一旁看得兴致勃勃,时不时还做外援给女儿支招。

“你们几个联合起来斗我一个,根本是胜之不武。”

程文洛边大笑边摇头抗议,这才看到方棠似的说道:“啊,阿棠,你来了啊。”又转过头跟程嘉树说了句什么,才对着和杨君玉笑作一团的女儿介绍:“薇薇,你方叔叔来了,快过来叫人。”

“哎,”程咏薇应了一声,朝方棠叫道:“咏薇见过小叔叔,小叔叔好。”

方棠是个非典型的中国美男子,眉下是一双颇露神采的丹凤眼,眼尾斜斜往上一点。

这倾斜的角度,其实很容易给人暗藏邪佞的意味,但放在方三少的面容上,就只剩端方之气了,这大概是家庭教养的关系。方家毕竟是那样的地位。

后来去了一次方家,程咏薇惊奇地发现,不管各人的真正性情如何,但方家养出来的年轻子孙至少在表面上,都表现出十足的重然诺守信用,十足的谦谦君子,可称道貌岸然的典范。

程咏薇猛地发觉,这小叔叔的丹凤眼实在吸引人的注目。他来到这大厅好一会了,她也只留意看了他的一双眼睛。

因为是来程公馆玩,方棠在穿着上不那么拘谨,显得很随意。带风帽的黑色修身大衣脱去后,露出里面的方格衬衫,下身着宝蓝色收腿裤,脚蹬棕色高筒长靴。原汁原味的英伦风格,让他穿出了很特别的味道。

程咏薇暗想,这个小叔叔,不是简单的洋派贵族,竟是个中西结合的时髦人物。

方棠将衬衫纽扣略略解开,挽起一只手臂的袖口时,程咏薇注意到,他的手腕上挂着一截半旧的编织红绳,大概是戴了些日子。红绳尽头是一颗小小的佛珠,也看不清是否通透无杂质。

这样普通的物件,硬是被方棠戴出了一股子古典之气,真是好看。

程咏薇盯着他那手腕险些出神,方棠察觉到她的目光,还特意抬起手来给她看:

“这是我母亲从随身的佛珠上取下的,专给我防身避邪用。怎么,侄女也对佛教的物件有兴趣?”

“小孩子懂什么宗教奥义,你不要乱忽悠我家薇薇。”杨君玉把女儿拉过来,故作警惕地瞥了方棠一眼。

程家父子则在一旁看戏,两个人都笑得很开怀。

客厅里这一派其乐融融的全家福情形,深深刺激了至今还孤家寡人的方三少。

方棠一边暗暗咬牙嫉妒,一边吩咐自己的司机把准备好的礼物搬进来:一个带着巨型喇叭的大物件,被小心翼翼地放到了桌上。

本来还偎在老妈身边的程咏薇眼中一亮,如果她没看错的话,那大物件正是后世CD机、随身听、MP3的老祖宗——留声机。

程咏薇的目光像涂了胶水,一直粘在那留声机上,方棠哪会看不出她对这机器的关注,不由得意起来:“薇薇,小叔叔这次回来得匆忙,只来得及在纽约的百老汇逛了一圈,看到那里有最新式的留声机,就买了一个给你当礼物。过来看看,喜不喜欢?”

其实这能播放音乐的机器,在程氏的百货商店里也有的卖,但程氏夫妇都没想到要给女儿准备一个,方棠就捡了个漏子,一举博得了侄女的好感。

原本还自怜自艾的方三少终于扳回一局,不由心中得瑟起来。

Jazz

“早知道女儿喜欢这个,我就在她房里也放一个了。”

杨君玉不太高兴地看着方棠那副得瑟样子,程咏薇偏偏还兴致很高地问东问西,提了一大堆问题。

方棠笑嘻嘻地说道:“嫂子,我这可是最新式的唱片机,程氏百货还没这种型号的呢!”

程氏百货一向号称引领华京购物潮流,架上都摆得是时下最流行最新奇的玩意儿,这时却在方棠面前落了面子,杨君玉不由恼得瞪了程文洛一眼:我上回让你换了那个采购经理,你又装老好人心软了?

程文洛则根本没接收到爱妻眼里的恼怒,正饶有兴致地也在看那架留声机。

程咏薇知道方棠经常出国后,问题就更多了:

“小叔叔,你去过百老汇?美国纽约的百老汇?”

“是啊,百老汇的歌剧太有名了,可惜我还没空去看上一场。”

“纽约是不是有个华尔街?”

“啊,你说曼哈顿的华尔街么,和百老汇相隔不远,是有名的金融街。薇薇连这个都知道嘛,真是不简单。”

方棠常常出国,但多是为了堵人,很少真正享受旅行的乐趣。而那个害他整天坐国际航班的人,却逍遥自在地一个国家一个国家地游荡,简直要气死人。

程咏薇有些吃惊地消化着他的回答,难道这个时空里,除了社会比原先进步发达,国外的情况仍然是一致的么?

她一直觉得这个时代有点怪异感,但又总是说不上来。现在她想起来了,原先历史上的第一次世界大战,在这个时代没有发生。

这自然是个让程咏薇喜闻乐见的结论。

她不放心地又缠着方棠问了一些问题,终于确定了自己的猜想,心里松下一口气:她可不喜欢战火纷飞的年代啊,那些血淋淋的历史惨案她也不想亲历,如此一来,正合她意。

方棠向程咏薇讲了使用留声机的步骤后,又贴心地送上厚厚一沓唱片,这也是他在美国时特意挑选的。

这时的唱片还都是黑胶唱片,带着一股子初现于世的厚重感。

程咏薇粗粗翻了翻那沓唱片,眼尖地看到其中一些唱片标注了Jass的字样。在爵士乐还没有风靡世界时,最初的Jazz是叫Jass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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