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浪漫言情 > 《重生华都之情深似海》作者:城中嘉树【完结】 > 重生华都之情深似海.txt

  他们的第一回约会并不是霍令琦蓄意谋得,而是于街头人潮中的无心邂逅。.10

沈澜原本想要直接做掉阿景,这年轻人太过能干,实在碍眼,借此机会一举除去,也算除去了一个竞争对手。他不料这年轻人竟有如此决断心肠,多年争取到的名利,说放下便放下,连银行账户里的大额财物,也只提取了现金带走。

但他却不罢手,甚至想派人去北城,将那一对逃亡的人赶尽杀绝。青帮的势力只在华京及周边,要派人去北城,就要得到三爷的首肯。

而沈澜将这事汇报给三爷后,三爷却态度暧昧,一晃半日过去,还未给他回复。

青帮里与阿景关系不错的一个小头目,心有不忍,悄悄派人去通知了程嘉树。而程嘉树一得知这个消息,便立即去了百悦门去见杜三爷。

杜三爷一向喜怒不形于色,程嘉树仔细观察了半天,也不敢贸然开口。

但他这点小心思,在三爷的利眼之下哪里还能瞒得住?三爷虽然不怎么高兴,但却卖了个面子给他,主动与这少年提起了阿景的事。

程嘉树自有一番道理来说服他:

“三爷,您如今在首都地位稳固,十年内都不会出什么乱子,何必赶尽杀绝?何况,阿景那小子是您唯一赏识过的后辈,他既有本事,其实您也不想杀他的罢?”

三爷看他一眼,慢悠悠地说道:“他既能轻易叛出青帮,对我也谈不上忠心耿耿,留他一条命,岂不是养虎为患?”

程嘉树心里一惊,勉强笑道:“三爷这话说得有些重了,这怎么能是养虎为患呢?”

“嘉树曾听人讲过一个故事,据说古代有一个剑客,名叫独孤求败。这位绝顶高手,因为武功太高而无敌于天下,却也因为找不到合意的对手而寂寞。”

三爷似乎起了些兴致,“这样,也难怪叫独孤求败。”

程嘉树见此,精神振奋起来,便继续说道:“三爷说得不错,这人一心求败而不得,实在痛苦极了。最后,他竟将自己的几把宝剑,一柄利剑,一柄紫薇软剑、一柄玄铁重剑并一柄木剑,一起埋葬在了剑冢里。”

“他还在石壁上写道:

纵横江湖三十余载,杀尽仇寇,败尽英雄,天下更无抗手,无可奈何,惟隐居深谷,以雕为友。呜呼,生平求一败而不可得,诚寂寥难堪也。”

“在嘉树看来,三爷如今难逢敌手,却不免英雄寂寞,不如——得饶人处且饶人,也好为自己留个可等候的对手。”

他这故事其实是程咏薇在很久以前讲给他听的,难为他还记得这样清楚。

而这个故事果真触动了杜三爷的几分感概,竟哄得三爷消去大半怒气,兀自沉思起来。

他杜如笙如今驰骋华京黑白两道,除了政府的铁血军队,还有什么对手?而他为人一向谨慎,这么多年的打杀下来,竟连个活着的仇敌也不存在。

他的大半辈子都习惯了枪林弹雨的生活,一旦平淡下来,仿佛真如程嘉树所说的那样,突然有些空虚寂寞了。

他拄着拐杖,缓缓地站起来,朝着少年的肩头拍了一下,笑骂道:“你这小子,总是有自己的道理,我说不过你。”

“那件事便顺了你的意思,到此为止。”杜三爷说道,“不过,下不为例。”

程嘉树目的达到,这才放下心来,朝三爷行了个礼,算是替之晴与阿景向三爷的宽容而道谢。行完礼后,他才恢复往日的神色,笑嘻嘻地说道:“三爷,我就知道您心胸开阔,肚里能撑轮船。”

“上一回,您说的那几样精巧玩意儿,我恰好寻到几件,马上就让人送到您那儿去。”

杜三爷面上微微动容,却是赞赏地瞥了这少年一眼。

只凭一个故事,就想逃到青帮老大的人情,实在是太便宜了些。程嘉树知道,三爷虽然答应不再追究,心里究竟是有几分芥蒂的。

所以,那故事只是个引子,之后送的大礼才是重头戏。

杜三爷虽是黑帮老大,却兴趣风雅,喜好鼻烟壶这类难寻小物,程嘉树早就搜寻到几个上品想要送来,这回正好派上了大用场。

三爷前脚刚走,程嘉树就长舒一口气,消去了浑身的紧张。他摸摸额间的薄汗,一时觉得口干舌燥,索性坐下来灌了一杯茶水,心里才稳当了些。

他又仔细回想了一会,面上神情便复杂了些:方才他绞尽脑汁说的那些话,看似道理清楚,实则是插科打诨、乱扯一气。而三爷哪里是被他的故事打动,分明是早有放人之心。

不过,他这也算是为朋友出了力罢。

程嘉树粗略一算,昨晚登船,若是路上顺利的话,恐怕明天下午就能到北城了。

他不由会心一笑。

阿景,之晴,你们两个可要记得,你们今日欠我程嘉树的人情。你们若是在外头混得不好,日后可就不要回来见我了。

赵之晴与阿景私奔的事,到底没有瞒过赵之婉。

赵家夫妇被流言吓得六神无主,慌慌张张之下,就打电话到霍公馆要小女儿想办法。

赵家上回的财政危机,便是霍令琦出面解决的。这对夫妇如今已很习惯,一旦有什么事便向赵之婉求助,简直把她看作了无所不能的福星。

而赵之婉一听说了二姐的事,便受了惊吓,瞪大眼睛倚在沙发上,半天没回过神来。

这可怕的消息,宛若一道惊雷,深深刺激到了这年轻孕妇的心。

待仆人察觉时,赵之婉已经趴在沙发上低声呻/吟起来,眼尖的人已看到那沙发下的一滩血迹,整个霍公馆顿时陷入了慌乱之中。

失意

赵之婉被紧急送往了医院,这才保住了腹中胎儿。

当时场面混乱,刘医生到药房取药去了,几个管事的又都不在公馆里,谁能想到会突然发生这种可怕的事呢?

这次还是多亏了小罗机灵。若不是小罗当机立断,让仆人将赵之婉弄到车上,一路飞快赶往医院,说不定孩子就保不住了。

这阵子,小罗仿佛成了替代品般,代替公务繁忙的霍大少,日日在公馆里守着赵之婉。

霍令琦不在公馆时,常会差他去买些新奇玩意儿送回来,也好供赵之婉在家中消遣解闷。说起来,这小罗从霍大少追求佳人时起,就是一个好帮手,将自己妻子的事交给他来办,霍令琦是极其放心的。

虽然最后母子平安,但对于这件事,霍令琦勃然大怒,不仅将霍公馆的一众仆人大骂一通,薪水减半,连带对罪魁祸首的赵家也没有了好脸色。

他往日能够忍耐,是看在赵之婉的孝心上。但这一回他不再客气,对赵家夫妇说道,若是他们再罔顾自己女儿的身体,他便撤回所有经济援助,让赵公馆去吃西北风去!

赵之婉情绪不佳,又怀孕人情绪敏感,霍令琦却到了忙碌之时,无法陪她,只好继续让小罗来看护着人,以免再度出事。

做了社会人之后,就很难再有学生时代的纯粹心态了。

青春这种东西,握在手里的时候,只觉得永远用也用不完,让人放心地去尽情挥霍,而一旦消逝,就成为再也无法体味的曾经。

程咏薇站在人来人往的街头,突然之间忘记了她即将要去的地方,即将要做的事。她只是茫然地停下了自己的脚步,眼前好不容易熟悉起来的一切,都忽地重新变得陌生起来。没有归属感,没有笃定,只有迷失。

但她的迷失只存在了一分钟,虽然这一分钟在她看来无比漫长。

她提着公文包,努力让自己清醒过来,但脚下却无法前行。一直喧嚣流动的人群时而与她擦身而过,时而又推着她不由自主地往前走去。

藏青色的短大衣,大碎花布料的百褶裙,配上绣了几处小蕾丝边的衬衣,脚下是卡其色的尖头中跟皮鞋,露出质地精良的丝绸袜子,一切都毫无差错。

她这样打扮成熟干练的一个淑女,若是面带茫然地驻足在街头,总是让人奇怪的,已经有路人朝她好奇地打量了过来。

我这是在干什么?

她懊恼起自己的失态,强迫自己恢复神智,抬脚顺着人流往前走去。

程咏薇没有直接回程公馆。

就算是回了家,家里头除了张管家就没旁的人了,实在无聊得很。

程氏夫妇还是一如既往地忙着生意上的事,纵使程咏薇如今也是程氏员工,他们却仿佛刻意般,不让女儿将心思过多地放在这上面。

程咏薇与霍令昕的事,这夫妻俩人已经没了意见,只等着他们赶快结婚,也好尝一尝抱金孙的滋味。而这两人都不是行事张扬的人,冷战数日,竟也少有人发觉。

而程嘉树惹出了麻烦事后,便乖乖地回了学校去上课。他早已察觉到姐姐对商业的兴趣,只有一般,便让人大跌眼镜地,去念了华京本地一所院校的金融系。

聪明人自有聪明运,他自上了高中后便疏于学业,只在联考前临阵磨枪,不仅通过了一所学府的特招,联考的成绩也还算过得去,直让程家人白白担心了一场。

而经过了失约之事后,程咏薇失却了最后的勇敢,实在无法主动去见霍令昕。从国安局出来后,一个人满怀心事地一路晃荡,走着走着,便又逃到了“好辰光”这里来。

这时刚过了下午四点,咖啡馆里坐的满满当当,程咏薇甫一进去,便感受到了一股温馨的人气,这让她的心情稍微好了些。

林聆正在里头忙着端茶送点心,一时也没有顾及到自家小老板的光临,等忙过一阵,这才得了空,站在柜台那边与程咏薇闲谈了几句。

程咏薇看他这悠然忙碌的模样,心里不知怎的,就生出了几分羡慕:她有时又觉得,自己是否太逞强了,就如林聆这样随遇而安地过安稳的生活,不是也挺好么?

她这样想着,便看到了摆在柜台旁的一大束蔷薇。蔷薇花的花瓣上还覆着一点水汽,仿佛是刚摘下来没多久的,便趁着新鲜送了来的。

“咦,这花儿开得真好,是谁送来的?”

林聆摇了摇头,说道:“几位店员我都问过了,谁也不知道送花的人是谁,只知道每天下午这时候,就有一位姓贺的先生差人送花来。”

姓贺?程咏薇心中一震,突然想起什么似的,有些急切问道:“那送花的人,有没有留下什么旁的东西?一张字条也好。”

林聆又想了一下,便打开底下的抽屉,在里面翻了一会,拿出了一沓用丝线捆着的信封来,“是不是这个?”

程咏薇几乎两手发抖,接过那些信封数了数,发觉若从他们冷战时算起,几乎隔日便有一封。

林聆也意识到了这事的不同寻常,见程咏薇脸色有些难看,心里有些不安:“这些信我也是昨个儿才看到,之前都是小金收着的,是不是耽搁了你什么要紧的事?”

林聆向来迟钝,他并不知,小老板与霍三少的恋爱近日不顺,当中出现了一些不愉快的波折。

程咏薇回过神来,朝林聆笑了笑,“没事,这些信是我一个朋友寄给我的。”

她将那厚厚一沓信封都放进包里,马上便要告辞。

临走前,她又看了一眼那娇艳欲滴的蔷薇,突然温柔一笑:“林聆,至于那些花儿,摆在店里装饰也好,自己送人也好,你们几个就替我收下罢。”

在去城郊的路上,程咏薇先是发了会呆,面上便抑制不住地,露出一个甜蜜的笑来。

她若是早知道,早知道她的令昕这样用心地来维护他们之间的感情,她又怎么还会犹豫不决,迟迟不敢主动迈步呢?她可是同他一样,时刻陷在思念的泥淖里啊。

对了,还有那些信。

她抱着那些飘着淡淡香气的信封,几乎有些急切地,动手拆开了最近的一封信:

咏薇,那晚的庭院冷极了,我一直在等你,可惜你却没有出现。

现在我知道你失约的原因了,但心里还是不太好受:出了这样严重的事,你却不来寻求我的帮忙,而要去找令辰,你究竟把我放在了心的哪里?

霍令昕自小便练习书画,写得一手极漂亮的钢笔字,可这信笺上的字迹却不那么平稳,字如其人,显出一股低落的情绪来。

程咏薇将那信笺握在手里,无法再继续看下去。

信中那扑面而来的深沉低诉,挟带了男人那不为人所见的脆弱一面,让她只觉得满心酸楚。

这究竟是谁在折磨谁?

她整日心神不宁地想念他,本以为已经够痛苦的了,没想到,他竟似乎比她还要痛苦。

霍令昕是那样一个沉着优雅的男人啊,她根本不忍心,让他与自己受同样的苦,又怎知自己已经更深地伤害到了他呢?

他到底等待了她多久?而她又庸人自扰了多久?

程咏薇将那信笺紧紧贴在心口,为两人间的错失而心生酸涩。

霍令昕此刻,的确是在城郊的“小屋”里。

他醉眼朦胧地坐在庭院里,独自举着酒杯,对着落日的余晖喃喃自语了一会儿,便一口饮尽杯中醇酒,形容茫然,不知所措。

此时此刻,他最想见到的人是程咏薇,但他却又不敢去见她。

一朝落败,便满盘皆输。

如今的他,既失去了理想与抱负,还有什么资格去拥有爱情?

“令昕!”

程咏薇一赶到这里,便看到了这让她心痛的一幕:

一向最为注重仪表的俊秀男人,衣衫不整地半躺在藤椅上,衬衣的领口早已解开,几颗纽扣松松地散落着,竟似是被强行扯坏了。

“令昕,你怎么……”程咏薇看着男人的颓废模样,一时说不出话来。

“……你,你来了啊。”

男人怀中抱着一瓶洋酒,磕磕绊绊地说了一句,便懒散地半闭起眼来。他身上原本洁白的衬衣上点点酒渍,拿了一双醉醺醺的眼朝女子看着,也不知是醉是醒,平日里的优雅气质荡然无存,哪里还有半点贵公子的风范?

程咏薇眼圈一红,就要去夺他的酒瓶,却被他一把推开。

霍令昕忽的冷冷一笑,便喃喃自语起来:“你也是来看我笑话的罢?”

“其实我心里早就预料到这一场败局,但却一直像催眠一样的对自己说,只要结果未明,就还有赢的希望。”

他转过头,迎着那渐渐散去的金色微光,“我知道,我不该去计较一时的得失,这么多年过去了,我放弃的东西还少么?但我——实在是不甘心。”

他眼里闪过一点异样,恍神般的看着那掉在手心里的眼泪,只是一滴眼泪,却仿佛重若千钧,让他伸手捂住了脸,“我实在是不甘心!”

他的语气越发激愤起来:“他们说,长幼有序,说这位子原本就该是霍令琦来继承的,无论是霍家家主,还是帝国总理,都还轮不到我来觊觎……他们根本不去看我的能力,不去看我在国家改革上做的努力,他们甚至都不屑于去解释!什么长幼有序,什么出身顺位!封建社会都被推翻了几十年了,他们还来这一套!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陈旧时代!”

他那冷清的笑声,在小小的庭院里回响不止,更让人听来心酸:“呵,这么个可笑的理由,他们竟然用这么可笑的理由,就否决了我全部的心血!”

“咏薇?怎么会是你?!”

霍令昕似乎是清醒了一点,伸手去按住自己的额头,只觉得头痛似裂。

他一瞧见程咏薇那带着心疼怜惜的目光,面色不由一变,“咏薇,你为什么要来?我怎么会让你看到我这副样子?”

他索性自暴自弃般,将自己的败局说了个清楚:“咏薇,这一次我失败地彻彻底底。大选还未开始,我已输给了我大哥,父亲的那帮幕僚,没一个人支持我。——只因为我不是霍家的长子。”

“败军之将,不足言勇。我本想着,这次若是成功了,便与你结婚,如今我怕是没有这个资格了……咏薇,你还是回去罢,让我这败将独自清静一会。”

程咏薇哪里肯走,心爱的男人遭受了这样大的打击,她除了心痛便只有心痛。

她眼前一瞬模糊,也顾不上去擦干眼泪,就上前抱住了男人那张写满失意的面容。

“令昕,你还有我,你还有我……”

说着说着,她便泪流满面。

乔装

霍令昕是什么样的人物?

他既能暗自蛰伏十余年,又经历旁人所未经历之种种挫折,心性早已坚韧地不同往日。

纵使那一晚那般失态,不过隔了半日,他便又恢复了往日模样,他实在是个善于忍耐的男人。

而程咏薇,却在那一天之后,暗暗下定决心,要用自己的微薄力量,去帮助恋人重振旗鼓。

毕竟,霍总理还未退位,大选还未开始,一切都还有可能。

卓扬与傅婵芷终于定下婚约,而这也代表着,卓二少的好日子即将到头了。

这天,程咏薇去卓家找卓越时,便听到了她的一肚子苦水。

“阿越,你总不能一辈子不结婚呀。”程咏薇倒是乐见其成,还劝她道,“仔细看看照片,挑个顺眼的,将来生孩子才不会太丑。”

卓越被她说得越发头大,几乎当场要跳脚,“薇薇,你若是再说这些话刺激我,我可不帮你了!”

“好啦好啦,我是开玩笑嘛,你生什么气?”

程咏薇正站在镜子前自我打量,朝她招手道,“阿越,快来看看,我这身打扮……还有什么问题没有?”

程咏薇难得接到了一个打探情报的任务,兴奋得很,“那帮纨绔子弟,说要到武宁路上的粤菜馆去吃粤菜。到时候,我就是程家少爷的远房表兄,只要有小树引见,骗骗那些人总还是可以的……”

打扮得像个假小子一般的程咏薇,顺利与目标人物坐在了一处。

但她还没坐下几分钟,就有些不太自在了:她知道男人在酒桌上一向较为放肆,彼此间说话没个顾忌,却没料到有人提到了她与霍令昕的事。

她悄悄抬眼看去,那说话的人有点儿眼熟,仿佛在燕华见过几面,难怪对她与霍令昕的恋情,评论地头头是道:

“你说程咏薇?她在旁人面前都是狡猾的小狐狸,唯独在霍三少的面前,就变成了乖巧的小猫了,这就是一物降一物啊……哈哈,来,咱们继续喝……”

程咏薇听着这些男人的调侃之语,心里几乎要气死了。但因为她今日是乔装身份,偏偏又不好发作,只好一个人默默地喝着闷酒。

这样喝下来,就算她酒量如今已很不错,也不免有几分醉意。她见众人都已面色微醺,便趁着无人注意时,一个人跑出来吹冷风。

“怎么,听到别人拿你开玩笑,不高兴了?”

恩?这声音……

程咏薇刚要回过头去,就被那人用力握住手腕,拉到了隔壁的休息间里。

“令——”她一句话还未来得及说出口,唇上便传来温热的触感,唇齿间被长驱直入,肆意吮吸。

男人一手揽在她的腰间,一手取下了她头上的贝雷帽,让她那半长的黑发披散在肩头。她刻意装扮出的中性帅气,被男人这样一破坏,便只剩了淑女的娇柔与妩媚。

“你是……怎么认出我来的?”

一吻结束,程咏薇倚靠在霍令昕的肩头,气息不稳地问道。

“自然是心灵感应。只要附近有你的气息,我就能感受得到。”霍令昕说得一本正经。

程咏薇“扑哧”一下笑了起来,“霍三少,你这些话,骗骗小姑娘还行,我嘛,可一点儿也不信。”

霍令昕伸臂将她更紧地禁锢在怀中,皱眉不满道:“你难道不是个小姑娘么,怎的就不像旁人,偏要如此的难哄?”

那温润的眉眼,一旦皱起眉头来,也就失却了程咏薇最爱的沉稳笃定。她凝目看了一会,突然吃吃地笑了起来,“霍令昕,你皱眉的样子,真是好生难看。”

她说着就伸出一根白皙细长的手指,去触碰男人的额头,然后慢慢顺势滑下来,摸到了那眉宇皱起之处,便要轻轻去抚平。

“你好大的胆子,竟敢取笑我。”

霍令昕轻轻松松地,就捉住了那根正在到处作怪的手指,握住了在手心里,低声说道:“我长这么大,还没人说过我丑,你这小坏蛋,是存心要挑衅我么?”

程咏薇正要反驳,却感到手指上一阵湿润触感,不由浑身一颤,转头一瞧,却是霍令昕将那根手指含在了自己口中,轻轻舔舐不止。

对上她迷茫的目光,男人的眼眸深沉如夜,程咏薇的脸一下子涨红了,暗自在心里呻/吟了一声:就算她已知道,霍令昕在情爱上并不如表面斯文,但他骤然做出这么煽情的动作,她还是有些吃不消。

霍令昕近来与程咏薇相处时,不再如往日那样具有分寸,目光中常带有急切的侵略,让程咏薇诧异之余,便要怀疑这男人是否和她一样,也被换上了另一个灵魂。

霍令昕知道,自己最近实在太心急了。

当知道程咏薇就是程音的那刻起,他便陷入了一个怪圈,他时而欣喜,时而恐惧,时而迷茫,时而焦虑,陷入各种矛盾的煎熬之中。

但他对程咏薇,永远都不会假意演戏,他从一开始,就是打算奉上真心的。因为,他想要拥有她的渴望,已经存在太久太久了,久到连他自己,有时都觉得太不真实。

而现在,他暂时还不想把自己的秘密揭露,他心里有一种隐隐的预感,并不是所有的秘密都是越早坦白越好。

“咏薇,如果你曾深深爱过的那个人,突然出现在你的面前,并且告诉你,他其实也一直爱着你——咏薇,你会怎么做?”

程咏薇微微一怔,答道:“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会怎样做。”

她为这莫名的问题,突然心烦意乱起来。

她几乎要花好些力气,才能将那个名字从层层叠叠的记忆里,挖掘出来。——她曾爱过的那个人,顾宁新。

那个叫顾宁新的男人,曾教她要警惕世事人心,冷静看透旁人伪装,但他在教她的同时,也成了骗她最深的人。

她甚至都不知道,世上是否真的存在过顾宁新这个人。

前世的事,于她已是时过境迁。

而她虽然早已放弃了那段感情,但那个人在她心里,永远是一道无法磨灭的痕迹。

毕竟,直到世界末日的那天,她也还在爱着他。

霍公馆近来很是平静。

赵之婉的情绪已经稳定下来,但却不时忧郁彷徨,整日向小罗问道:“小罗,令琦呢?怎么还没回来?他又在忙些什么?”

小罗那张眉目疏淡的面上,依旧露着平和的笑容:“如今大选在即,大少最近太忙,实在没空陪您,要不,我陪您在花园里走走?”

赵之婉不高兴了,她已经好久没与丈夫仔细说过话,而霍令琦一旦回到公馆里,不是累得倒头就睡,便是敷衍般的三言两句哄哄她,实在很是心不在焉。

霍令琦这时正忙得志得意满。他刚获得了霍总理背后幕僚们的明确支持,心中颇有几分自负:说什么与他竞争,霍令昕这理想主义的人,非要罔顾这社会的规则来行事,又怎能争得过他这霍家的长子?

他一边忙着为即将到来的大选作准备,一边却又有些空虚:人若一旦疲惫到了某种境地,便需要一些额外的消遣,来刺激那因忙碌而有些钝感的神经。

他身边的位置已空了许久,赵之婉不爱交际,他便连个赴宴的女伴都没有。

霍令琦不禁想道,他最近是否太过清心寡欲?

在他还未与赵之婉结婚前,他过的可不是现在这样的温馨生活,只论华京的上流名媛,他交往过的便有好几人。再加上那些逢场作戏、一夜风流的,有些他曾拥有过的女人,如今连面目都记不清晰。

这天晚上,霍令琦应酬回来,特意先去浴室洗去了一身酒气,这才上了床,去看自己的小妻子。

赵之婉却仿佛没有意识到他的靠近,正将一样小物捧在手上,认真端详着。

霍令琦莞尔一笑,轻轻将妻子半搂在怀中,凑近过去看了一眼,“恩?在看什么,这样认真?”

“在看你送我的小兔子呀。”

赵之婉乖乖倚在他胸前,将手里的东西给他看,“我最近一想你,便拿这个出来,睹物思人,不就是这个道理么?”

赵之婉说完,就小心翼翼地起身,将那只纸兔子放在了床头抽屉里,仿佛在保管一件稀世珍品。

霍令琦却面色微沉,状似无心地说了一句,“这种东西,你怎么还留着?”

赵之婉浑身一颤,悄悄将脸移到了另一边去,掩去心里涌上来的一股失落。

霍令琦一见到这纸兔子,就有些浑身不自在,它会让他想起某些不甚愉快的过往。

而他似乎已经忘记,正是这个让他看不顺眼的小玩意儿,为他赢得了赵之婉的爱情。

程咏薇前几日刚来过霍公馆,这柔雅女子露出一副坚定模样,对赵之婉说道:“之婉,我现在才知道,在爱情中双方立场对等,才最让人安心。”

程咏薇话里暗指的,是自己决心去帮霍令昕的事,但赵之婉却由这感悟中,听出了别样滋味。

这心思简单的女子,早已知晓自己与霍令琦的爱情,是建立在不对等的关系之上的,却一厢情愿地认为,只要霍令琦爱着她,那么便没有什么可担心的。

但现在,她对自己的爱情乃至婚姻,都不再心存笃定了。

霍令琦的花边新闻,又陆续地出现在了华京的大小报纸上。

就算小罗贴心地避开一切让她知情的可能,但她又不痴不傻,这样张扬的绯闻,就算是住在隔绝俗世的尼姑庵里,恐怕也要被霍大少那如风般的八卦消息席卷了耳目。

最后,连小罗也无法替霍大少圆谎,推诿的话变得支支吾吾,最后便说了实话:“大少奶奶,您最好不去在意这些事。大少待您很好,但他不只是您的丈夫,还将是霍家的主人,是帝国的领袖。只要大少还在这位子上一天,这些事便没个了断……唉,您还怀着大少的孩子,何必在这种时候动气,再说,即便您生气,又有什么用呢?”

小罗是真心真意地告诫她的。

此时的赵之婉,霍家的大少奶奶,已经不再是从前那个单纯懵懂的小姑娘了,她也已经知道,自己从前的诸种深情,恐怕是错付给了不该给的人。

但即使觉醒了又能如何?赵之婉失望之余,仍然在霍公馆过着舒舒服服的富贵生活,霍令琦毕竟是她爱上的第一个男人。如果没有意外的话,也将是最后一个。

后来,她还知道了另一个真相。那些让她心神迷醉的情话,霍令琦也曾对无数的女人说过,而情话说得越动听,就越表示,他对这个人越不在乎。

霍令琦的霸道与笨拙,只在他的家人面前出现,对她,他永远是温柔有加,仿佛缺少了某种真正的情感。

她甚至不敢去想,这温柔丈夫的心里,到底是不是对她有一点真的爱情。

端倪

帝国68年,正是政局变幻的关键之年。

此时不过初春时节,帝国政界的各股势力已紧锣密鼓地开始准备,这也代表着,下一届大选已迫在眉睫了。

程咏薇已经很适应如今的生活:

她每礼拜不定期地去国安局工作,闲暇之时或去程氏百货帮忙,或去“好辰光”看一看经营情况。至于霍令昕,两人仿佛进入了情侣相处必经的平淡期,有空便见上一面,若是没空,也可暗自忍耐。

在这样紧要的时期,大选的日子越是迫近,霍令昕那边的压力也就越大。程咏薇自然是站在男友这一边的,所以她愿意做一点小小的牺牲,去成全他的抱负。

她不希望,霍令昕因为她的缘故而有丝毫分心。

“贺大哥,等令昕回来了,麻烦你向他说一声,就说……我有重要的事要与他谈,很重要的事。”

程咏薇搁下电话筒,长长舒一口气,从衣架上拿了大衣套上,就拎着包走出了国安局。

有些事,她既已下定决心,便不会再迟疑。

虽然,以她的性子,并不怎么喜欢这种暗中筹谋的感觉。但若是为了某个人,她便愿意这样去做。至于政治理想,改革政见那些,她志不在此,所以并不狂热。

程咏薇承认,她看似富有主见,姿态高远,其实并无什么高尚理想。她只愿尽自己的努力,守护好身边人的安危,这就足够。

初春的街头还有些冷。程咏薇裹紧了大衣慢慢朝前走,不过走了一点路,便觉通体生寒。

直到她坐进了自家的轿车,这才暖和了些。

天气这样冷冽,原本该是直接回程公馆的,但程咏薇突然想起了一件事。

她稍稍想了下,便说道:“老王,今天先不回去,去一趟……人民医院。”

老王应了一声,车子慢慢驶动,往前开去。

程咏薇倚靠在后座上小憩了一会,睁开眼再往外头看去:车子才开到虹桥路,离目的地还有约莫一半车程。

时间过得真慢。她刚做了个格外绵长的怪梦,一朝惊醒,却原来只睡了这么短短的一刻。

她又发了会呆,蓦地抬眼去看车窗上映出的人影:车窗上有雾气,只能模糊地看见个隐约的轮廓,但她却发觉,自己最近仿佛真的消瘦了许多。

乐观者最善于苦中作乐,程咏薇也是如此。

这段日子于她,其实不算好过。

程咏薇轻声叹息。她又想起了今天在局里,邱毅找她谈话的事。

邱主任是国安局资格最老的人物之一,对很多事都看得极为透彻,而程咏薇那点小动作,根本不指望能瞒住这目力敏锐的上司。

“小程,有些事没人提醒你,不代表就能轻易去做。”

“你知道,我当初为什么会选你么?不仅仅是因为你对情报的敏锐感知力,拥有这种能力的人很多,你并不是其中最出色的。——我选你,是因为你身上有一种寻常女性少有的任侠之风,这是你的优点,但也可能变成弱点。我希望,你不会因为一时的冲动,就做出让人失望的事。”

“你还年轻,路还很长,有些事你也许看得太重了,其实人这一生,并没有太多值得冒险的东西。你自己心里要清楚,有的事一旦越了界限,便要付出代价。”

邱毅的那番话,并非危言耸听。

国安局这样的情报单位,看似地位超然,不必浮出水面参与政治斗争,实则一点儿也不超脱,反而因为工作内容的敏感性,而需要面对更多的名利诱惑与挣扎。

邱毅提醒程咏薇,是因为他已察觉到,程咏薇想要利用自己在国安局的力量,去暗中帮助霍令昕。而此时,正是多事之秋。

国安局最近得到一份匿名举报,事关如今正春风得意的霍令琦:

举报人声称,霍令琦在总统府任职期间,曾贪污过一笔大额税收,去向不明。当时替他顶罪的人是他的亲信,一个姓罗的年轻人,名叫罗启。

这件陈年旧案,当时很快便结案,是以并未闹得满城风雨,几乎算是低调收场。

但国安局的人,对这案子没有不知情的,这毕竟是个贪污案件。也曾有人想要私下里探究一下其中的蹊跷,但碍于此案涉及了政界的几位重要人物,还未查出个名堂,便都罢了手。

说起来,那个叫罗启的人,命数也不怎么好。

帝国对官员贪污向来惩罚严厉,这样一笔不多不少的数额,原本至少该判个二十年。

那罗启年纪虽轻,却已很识时务,案发之时便主动前去投案,为自己赢得了一些缓和余地。而他背后又有霍令琦这样的人物为他打点,到了最后的宣判日,帝国法庭的判决已很是宽容,只判了他十年有期徒刑。

明眼人都能看出,霍大少对这年轻人的补偿心态,若是这罗启能熬过了十年牢狱,以后想必还能重得重用,继续做霍令琦的亲信下属。

只可惜,罗启身体羸弱,入狱不过半年便患了重病,在狱中悄然死去。听说,霍令琦顾念旧情,还曾亲自为这昔日下属在城郊买了块墓地,以祭幽魂。

无论如何,这消息来得太过凑巧,仿佛是有人刻意放出——现下帝国大选在即,各方局势都是牵一发而动全身。

但无论国安局从哪个方面去探查,都证据确凿,连细节也一一属实。

而这件陈年案件若是曝光,霍令琦的前途必然大受打击。纵使霍总理的幕僚们都站在他这一边,也无回天之力:连霍总理本人,也是极为痛恨官员的不正之风的,又何况是这样欺上瞒下的严重情节?

国安局如今握住了霍令琦的把柄,却态度暧昧。

以程咏薇为代表的年轻一派,一概认为,揭露这件案子是势在必得。

霍令琦是个有能力的领袖人物,这由他在总统府的政绩便可看出。这人身怀雄心,作风强硬,本可另有一番大作为,可惜其眼光一直囿于时代的格局之下,只能稳守,不能改革。而此时的帝国,需要的是一位激进派的领袖,去改变这时代的许多陈旧弊病。

推翻封建社会,开创新时代的帝国首任大总统,曾在临终前留下遗憾之语:“我既开启了一个崭新的时代,却又没有足够能力,让这时代的筋骨血肉,都彻底换过一遍。而这样的重任,只能交由后来的年轻一辈来完成了。”

但另一派人,即那些真正能做出裁决的人物,譬如邱毅,都没有发表任何明确意见。

他们在国安局工作多年,对这类事早已不觉稀奇,也没有伸张正义的热血。

他们手握情报,静静观望。

他们要观望的,是此时华京的局势,是总统府的动向,还有,霍总理的态度。

赵之婉住在人民医院的高级病房里。

程咏薇在医院前台询问时,便从护士那里得知,赵之婉生产顺利,已于今天上午,生下了一个颇为健康的女儿。

一走进病房,程咏薇便感到了一股奇怪的冷清气氛,这儿实在有些安静得过分了。

倒是赵之婉看她来了,有些意外地放下手里的婴儿衣服,带着一种疲惫而满足的神情,半靠在舒适的床上,与她说起话来。

这孩子降生的时机不巧,最近时局敏感,事务繁杂,连最关心孙女的霍总理与霍夫人,也不过短暂呆了小半天,便要赶回去处理政务。

至于霍令琦这刚升级的父亲,更是忙得无法露面,只让小罗送来了一堆婴儿用品,说是晚些再来看孩子。

赵之婉仿佛憋得久了,将这些事一一对程咏薇说了,又有些怅然地叹了口气:

“唉,也不知令琦会不会喜欢我们的女儿,他虽然没对我说过,但我知道,他心里其实希望这会是个儿子的。——女儿再好,长大了也要让别人欺负的。”

赵之婉说话的语气很平缓,却又不像是在说玩笑话。

程咏薇怔了一怔,很快反应过来,笑道:“不说这个了。快让我来看看,小宝宝到底长什么模样,一定也和你一样漂亮。”

一说起宝宝,赵之婉的目光不觉柔和起来,“刚刚哄她睡了一会儿,现在也不知醒了没。”

程咏薇趴在婴儿床边,忍不住伸了一根手指,去逗弄宝宝的小手小脚,简直玩心大起,笑得眼睛都眯起来了。

赵之婉看她的神色这样快乐,不由问道,“咏薇,你很喜欢小孩子么?”

程咏薇小心翼翼地把孩子抱了起来,轻轻地放到了赵之婉的臂弯里,一边爱不释手地去抚摸宝宝的小脸,一边答道:“但凡女人,见到可爱的小孩子,都会母爱泛滥罢,这也许真的是女人的天性。”

赵之婉笑了笑,仿佛随口问道:“三弟待你很好,为什么不早点结婚?那样的话,你也可以自己做母亲了。”

程咏薇刚要回答,却蓦地变了脸色,将那些话通通吞回肚子里。她有时总会忘记,面前的这少妇与孩子,是霍令琦的妻儿。

霍令昕事业未成,如今并不是个结婚的好时候。等他夺了霍令琦的权,得偿心愿,那时功成名就,她与他再结婚也不晚。

赵之婉对政事一向懵懂,而她又怎能将这些残酷的事,告诉这单纯无辜的女子?她只能含糊其辞,胡乱扯几个理由。

赵之婉对旁人之事向来迟钝,此时抱着刚刚出世的女儿,注意力全然放在女儿的一举一动上,眼神温柔之极,浑身充满了母性的光辉。

“我的宝宝这样乖,只可惜,你爸爸却不肯早点来看你。”

程咏薇突然觉得这情形有些凄凉,不由展开一个笑容,又凑上前去,伸手逗弄襁褓中的小婴儿。

这孩子仿佛继承了赵之婉的乖巧性格,并不怎么哭闹,只睁着一双漂亮的眼眸,好奇地打量着自己降生的世界。她的小嘴时而咧开,格格地像是在笑,两只嫩嫩的小手也不时挥动着,很是娇憨可爱。

程咏薇扑哧一笑,忍不住轻轻握了握那小小的手掌,笑着说道:“你家女儿长得真好,以后肯定是个才貌双全的美人。”

赵之婉也笑了,她低首凝眉,看着自己费尽辛苦生下的这个孩子,说道:“聪明,才华……这些有没有,都不要紧。”

程咏薇心里一个咯噔,就去看她那陷入恍惚的面容,女子的眉目依然秀美纤细,却多了几分抹不去的愁绪。

而赵之婉还在自顾自地继续说道:

“咏薇,你知道吗?我希望这孩子,将来做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傻瓜——这就是女人在这世界上最好的出路,当一个美丽的傻瓜。”

“之婉,”程咏薇忍不住劝慰道,“你何必这样悲观?时代已经不同,女性的地位也在提高,在社会上的出路还是很多的……”

她刚说了几句,便再也说不下去。女性独立这种话,连她自己都觉言语苍白,仿佛粉饰太平般,匮乏说服力。

她又想起了自己曾经的女性宣言,面上忽若有所思。

她若不是程氏的大小姐,若是没有一个包容自己的家庭,没有开明的父母与弟弟,她又怎能活得这样随心所欲、顺顺利利?而站在这种立场上的她,又有什么资格去劝说旁人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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