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前章中的各种证据可以使我们相信,防卫侵犯性是动物和人类头脑中“生而俱有”的配奋,作用在保卫自己,抵抗生存利益所遭受的威胁。
如果人类的侵犯性跟其他哺乳动物——尤其是我们的近亲黑猩猩——相似,则人类社会就要和平得多。但事实并非如此。人类的历史是酷烈的破坏性与残忍的记录,而人类的侵犯远远超过人类的动物祖先,人跟绝大部分的动物都不一样,人是不折不扣的“凶杀者”。
我们如何解释人的这种“超级侵犯性”?它跟一般的动物侵犯性同源?或者人秉具了特有的破坏潜能?
认为两者同源,自可以找出相当的论证;我们可以说,当动物在拥挤的环境下,在环境平衡与社会平衡受到扰乱时,也会产生极端的和恶性的破坏性;虽然这只是特列,但终究也是事实。从这个事实来推论,我们可以说,人之所以那么具有破坏性,是因为久远以来,他就制造了拥挤或其他助长侵犯的环境,这种环境在人的历史中已经变成了常例,而不是特例。因此,人的超级侵犯性不是由于他比别的动物更有侵犯潜能,而是由于他的生活环境(条件)比原野里的动物更助长侵略[C。与W。M。S。罗素就持这样的看法]。
这个论证到此为止都是正确的。再者,这是一个重要的论证,因为它促使我们去探索人类在历史中的环境。它告诉我们,人在历史中多半都是住在“动物园”里,而不是住在“原野”——不是住在有助于人类成长与健康的自由环境。实际上,大部分关于人类“天性”的资料,都像祖克曼关于狒狒的资料一样——他研究的狒狒是伦敦动物园山上的狒狒,而不是原野中的狒狒。(S。Zuckerman,1932)
可以人即使在不拥挤的状况下还是常常会做出残忍而破坏性的行为来。破坏与残忍能够让他感到强烈的满足;群众会突然间产生嗜血的欲望。不论是个人还是群众,都可能有一种性格结构,使他渴切地等待——或制造——某种环境,来表现他的破坏性。
动物却不一样,它们并不会觉得让别的动物痛苦是件乐事,它们也不会“不为什么”就去杀别的动物。有时候,一个动物也会表现虐待性的行为——譬如,猫玩老鼠;我们认为老鼠的痛苦会让猫觉得快乐,但这种解释却是拟人化的解释;因为猫不止玩老鼠,凡是动得快的东西,猫都喜欢玩,是老鼠也好,是毛线球也好。再譬如洛仑兹举的例子,他说,有一次把两只鸽子放在一个很小的笼子里;比较强壮的一只,把另一只的羽毛一根根的活剥下来,一直到洛仑兹看到,把它们分开。但这种无限制的残忍行为却并不是“没有原因”的,因为那实在是空间被剥夺而产生的反应,因此是一种防卫侵犯。
为了破坏而破坏,却完全是另外一回事。只有人才会觉得毁坏生命是一种乐趣,只有人才会去追求这种乐趣,会为了毁坏而毁坏。广义一点说,只有人在抵抗威胁和觅取所需之外,还有另一种破坏性。
这一章我们阐释的主题是这样的:我们不能用动物的遗传性来解释人的破坏性,也不能用破坏性的本能来做解释,而必须从人与动物祖先不同的地方来做解释。我们的课题是去察明:人类特有的存在状态,怎么样影响到人的嗜杀欲与残害欲,影响得多深?这些欲望的性质是什么[L·房·柏特兰菲的立场似乎与我们这里的立场相似。他写道:“无疑,在人类心里有生物学性质的侵犯倾向和破坏倾向,可是,最有害的侵犯现象却是超越了自我生存与自我破坏的,它的基础不是生物学上的需求,而是超乎生物学的一种特有的层面,那就是人类的一种创制能力——他有能力藉着思想,语言和行为创制出种种象征性的世界。”]?
即使人的侵犯性跟动物的防卫侵犯性质相同,人的侵犯也比较频繁得多,这是由于人的处境所致。我们这一章将先讨论人的防卫侵犯,然后再讨论人类特有的侵犯。
有些行为会对他人、动物或无生物产生损害,有些是意在产生损害,有些则出于无意;如果我们把所有这些行为都叫做“侵犯”,则我们必须把侵犯分成两类,这两类是根本不同的:一种是生物学上合乎生存适应的、有益于生命的、良性的侵犯,另一种是生物学上不合乎生存适应的、恶性的侵犯。
在我们从神经生理学的观点来讨论侵犯性时,就已经提到这个分别。简言之,生物学上合乎生存适应的侵犯,是一种反应,当生存利益受到威胁,就产生这种反应。这是种族发生史上演化出来的,是动物与人共同的,它不是自然发生的(自行发生的),也不是自己会扩张的,它是反应性的、防卫性的东西;它旨在移除威胁,把威胁的来源破坏或者移除。
生物学上不合于生存适应的、恶性的侵犯,也就是破坏与残忍,则不是对威胁的抵御,也不是种族发生史上演化出来的。它只是人类才有的东西,它是有害于生物生存的,因为它使人与人相残。它的主要的表现是凶杀与残忍,而在这样做的时候可以什么也不为,它本身就是乐趣。这种侵犯不但对被侵犯者有害,而且对侵犯者本身也有害。恶性侵犯虽然不是本能,却是根深蒂固的人性潜能,它的根源正是人类的存在状况。
把生物学上合乎生存适应的侵犯和不合生存适应的侵犯做明确的区分,可以帮助我们理清侵犯观念的混淆。讨论侵犯问题的人平常分为两派,一派认为侵犯性是人类天性的一部分,因此频繁而强烈;另一部分则不肯承认和平无望,结果是不得不假定人类的破坏性与残忍并不那么严重。后一派被前一派人逼得非保持过分的乐观不可,不然便不足以保持和平的希望。可以当我们把防卫侵犯做了分别之后,两派人士都可以不必再过分坚持原来的见解。这个分别告诉我们,恶性侵犯不是天生的,因此并非不可消除,但又承认,恶性侵犯是人类的一种潜能,它并不仅是一种习得的行为模式,不是吸收了新的行为模式之后,立刻可以消除的。
本书第三部的目的就是要考察两种侵犯性的性质与发生的条件,对恶性侵犯尤其要做详细的探讨。在开始之前,我要提醒读者,我的方法和行为主义学说的方法是不一样的,我所要探讨的重点是侵犯的冲动——表现为侵犯行为的也好,没有表现出来的也好。
拟似侵犯
有些侵犯行为可能造成伤害,但行为本身却并不是意在造成伤害,这一类的侵犯,我称做拟似侵犯。
偶然侵犯
拟似侵犯中最明显的例子是偶然性的、无意造成的侵犯;就是说,这种行为伤害了人,可是并不是有意要伤害他。譬如说,枪支走火,打伤了或打死了旁边的人。当然,这类偶然行为并不都是那么单纯,心理分析学会告诉我们,有些偶然行为隐藏着无意识的动机;但如果因此就假定所有的偶然侵犯都有无意识的动机,就以偏盖全了。
游戏侵犯
游戏侵犯的目的是在训练技术。它的目的不是破坏或伤害,动机也不是恨。剑术与射术最早期固然是为了防御与攻击敌人,但演变到后来却变成了一种艺术,原来的目的几乎完全消失了。譬如说,在禅宗的剑道里,需要极精的技术,对整个身体的完全控制,心意的完全集中——这些要求和茶道相同,可是茶道和剑道却完全不同。一个精熟禅宗剑道的人,并不想杀人或毁人,也没有任何恨意。他只是恰当的运行,如果对手被杀,那是因为他“站刹了位置”。古典的心理分析者会说,击剑者无意识间是受恨意所推动的,他想把对手毁灭;他当然有权这样说,但他却对禅宗的精神没有什么领会。
以前弓箭也是攻击与防御的武器,是用来杀人的,但现在已经变成了纯粹的技术训练,E。赫瑞基在“禅宗射术”中,把这件事说得非常明晰。西方也有同样的现象,击剑已经变成了一种运动比赛。虽然这里面没有禅宗艺术那么讲求精神特质,但却仍旧无意于造成伤害。原始部落也常常有这种打斗,它主要的目的是在展示技术,而不是在表达破坏性。
自我肯定侵犯
拟似侵犯中最重要的例子是自我肯定性的侵犯。这正是“侵犯”一词的字源原来所指的那一种。侵犯(aggression)的字源是aggredi,这个字又来自adgradi(gradus的意思是“步”,ad是“向前”),它的意思是“移(走、步)向前”;这和退步(regression)的字源在组合方式上相似;退步的字源是regredi,意思是“移向后”。“移向前”是一个不及物动物,你可以“移向前”,但你不能“移向前”什么人,这就和攻击某人不一样,因为攻击是及物动词。可是在早期的时候,“移向前”可能有攻击的意思,因为在战事中,移向前往往就是攻击的开始。
依照字源的本意,“有侵犯性”一词可以这样定义:移向一个目标,而没有过分的犹豫或恐惧。
从雄性激素与侵犯性的关系,我们似乎可以对肯定性的侵犯有确切一点的了解。许多实验告诉我们,雄性激素会激发侵犯行为。为什么会如此?这必须从雌雄在性行为方面的不同做根本说明。从解剖学和生理学所见到的条件来说,雄性动物的性功能需要他有能力穿破雌性动物的处女膜,他不可以被惧怕、犹豫所吓阻,甚至在雌性产生抵抗的时候也不被吓阻;在动物界里,交尾时雄的必须把雌的保持在确定的位置。由于雄性动物的性功能是种族延续的必需基础,我们可以料想自然界便赋予了一种特有的侵犯潜能。这个料想可以从许多资料得到佐证。
许多实验把雄性动物阉割,或把阉割的雄性动物注射雄性激素,用这个方法来研究侵犯现象的变化。这方面的实验主要是在30年代初做的[请参看F。A。Beach],毕曼所做的一个实验就是典型的例子。成龄的雄老鼠(25天大)在经过阉割手术一段时间之后,就不像以前那样打斗,行为变得和平起来。但是,如果给这阉割过的雄鼠注射雄性激素,就会又开始打斗,激素停止,打斗也又停止。不过毕曼还做了另一种实验,当阉割之后如果不给它休息,却继续刺激它天天照常打斗,则它就不会停止打斗。(E。A。Beeman,1941)这个实验等于说,雄性激素是战斗行为的刺激激素,但不是不可缺少的条件。
G。克拉克与H。G。波尔德也用黑猩猩做过类似的实验。实验的结果是雄性激素升高侵犯(统治),雌性激素则把它降低。后来的一些实验——譬如E。B。西格所报告的一些——也证实了毕曼等人的正确性。西格的结论是:“可以说,独处的老鼠侵犯行为的增加,是由于多种激素的不平衡,降低了侵犯的触发阈。产生这种作用的主要是雄性性腺激素,另外一些内分泌腺也有影响力(如副肾皮质腺,副肾脊髓腺和甲状腺)。”
这方面的研究我只再指一种,就是K。M。J。拉杰伯兹所做的研究。他的报告说,他的实验是要用制约的方式产生高度侵犯的老鼠,和产生没有侵犯的老鼠,头一种老鼠完全禁止交尾,后一种则不限制性行为。作者结论道:“实验的结果显示出,这两种行为是可以选择的,可以禁止,也可以加强,并不能证明侵犯性与性行为是出自同源。它们的起源可以用环境刺激来影响。”(K。M。J。Lagerspetz。)拉氏的实验跟前面几位的实验结论抵触,而我也没有能力来判定谁是谁非。不过,等一下我想要提出一个假说性的刍议。
另一个有关的发现是Y染色体的性质。雌性的两个性染色体是XX;雄性则是XY。可是在细胞分裂的过程中,可能会产生异常情况,从侵犯的观点来说,最重要的是一个雄性有一个X染色体,却有两种Y染色体(XYY)。(性染色体比平常超出一个,并不止这一种组合情况,但那些跟我们现在的问题无关)具有XYY染色体的人,身体上似乎会有某些异常。一般说来个子比较高,比较迟钝,比较容易发癫痫症。从我们现在这个立场看来,最引起我们注意的是他们有异常的侵犯性。第一次产生这种看法,是由于在爱丁堡的安全院(类似监狱的地方)中所做的调查;这里面有心智异常分子(暴虐与危险分子),其中197个男人中,有7个是XYY结构(3。5%),一般民众中则没有这么高的百分比[这些比值表,意义还不能很确定,因为据估计,一般民众中,有XYY染色体者,可能占0。05%到0。35%]。在这个研究出版之后,十几个研究工作也跟着完成,它们的结果是肯定了第一个研究的结论,并且充实了它的内容。不过我们还不能根据这些研究做确定的结论,必须等待更精确的方法,以更多的样品做研究对象,才可以定论[最近的研究所得的结论,认为侵犯性与XYY染色体间的关系还是未经证实的。S。A。夏写道:“参加讨论会议的人大部分认为,行为异常与XYY染色体组合间,还不能确定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在目前只能这样说,XYY染色体组合总是跟异常行为有关连……再者,具有XYY染色体的人,并不比具有正常染色体的侵犯者更有侵犯性。因此,把具有XYY染色体的人认为比别的侵犯者更有侵犯性、更凶暴,是一种不够妥当的、不够细心的看法。”]。
在一般文献里,往往把雄性侵犯就认做是一般所说的侵犯——也就是,目的在伤害他人的那种攻击行为。但如果雄性侵犯就是这种性质,从生物学的观点来看,就非常叫人困惑了。雄性对雌性的这种敌意的、伤害性的态度会在生物功能上有什么用处呢?它会破坏了雌雄的基本关系,而且,雌性担负着生养孩子的责任,雄性伤害雌性,目的是为了什么[动物的交配情况,常使人以为雄的动物具有强烈的侵犯性;可是训练有素的研究者却告诉我们,事实并非如此,据他们的观察,雄性动物——至少是哺乳类是如此——一点也不会伤害雌性]?在某些环境下——尤其是在统治女性与剥削女性的父权社会为然——两性固然有深沉的对立,但从生物学的观点来看,这种对立不可能是进化发展的结果,因为这是不合生物原则的。我已经说过,从生物学观点来看,雄性动物不避困难,移向前去的能力却是必要的;然而这不是敌意的或攻击的行为,那是自我肯定性的侵犯。雄性侵犯跟破坏与残忍根本不同,男人固然有破坏与残忍的行为,可是女人一样有破坏与残忍的行为,并没有证据证明女人比男人没有破坏性与残忍性。
这个假定似乎可以用来解释拉杰伯兹的实验,在实验中他发现老鼠表现出高度的战斗行为,可是对交尾没有兴趣。如果一般所说的侵犯只是雄性性欲的一部分,或者是由雄性性欲所引起,拉氏的实验结果应该正好相反。拉氏的实验跟其他一些作者提供的资料看似冲突,原因却可能很单纯,因为他们所说的是两种不同的侵犯。拉氏说的是敌意的侵犯,其他作者所说的却是“移向前”的那种侵犯。我们可以假定,喜欢打斗的老鼠是处于敌意的、攻击性的状态,这种状态会排斥性刺激,使它对性刺激不起反应。另外一些人士所做的实验则是把雄性激素增加,而这种激素却并不会制敌意,只制造出移向前的倾向,因而把一般战斗行为的禁戒减低了。
观察正常的人类行为,可以证实拉氏的实验。处在愤怒与敌意里的人很少有性欲,而性刺激也对他没有什么大作用。我这里所说的是敌意的愤怒和攻击的倾向,而不是虐待症;虐待症可以和性冲动掺合在一起的。简言之,愤怒——基本上说,是防卫侵犯——会削弱性的兴趣;虐待与被虐待的行动,虽然不是由性行为引发,却可以和性行为掺和在一起,或刺激性行为。
自我肯定性的侵犯并不限于性行为。生活中许多情况都需要这种侵犯,外科医生、登山者和大部分运动员的行为都必需这个成分;猎人也是。推销员若想成功,也非它不可,我们说一个“有侵犯性的推销员”时,指的便是这人意思。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人要想把事情做成功,就必须具有这种不屈不挠的自我肯定——就是说,决心追求达成目标,不被艰难所阻挠。当然,攻击敌人的人也必须具有这种力量。一个将军如果缺乏侵犯性,就会优柔寡断;士兵缺乏侵犯性就容易逃退。但我们必须把侵犯做两种分别:有的侵犯目的在伤害,另一种却是自我肯定性的侵犯,是为了帮助达成目的,虽然有时会造成伤害,但有时却有创造性的功能。
用雄性激素给动物注射,虽然会增加或恢复动物的战斗能力,这件事却可能有两种不同的解释:(1)激素引起愤怒与侵犯;(2)激素增加了动物的自我肯定力,使它更加努力的去达成由别的原因引起的敌意目的。从各种实验看来,似乎两种情况都有可能,但从生物学的观点来看,第二种情况却比较说得通。两种情况究竟哪一种最正确,还待进一步的实验研究才能确定。
自我肯定、侵犯、雄性激素——或者还有Y染色体——这数者之间的关系似乎提示我们,男人比女人的自我肯定性的侵犯要多一些,比较容易做优秀的将军、外科医生或猎人,女人则比较富于保护性与照顾性,可以做好的内科医生与老师。当然,我们不能从今日的妇女来下结论,因现代的妇女大都是长期父权社会中的产品。再者,前面的说法也是统计性的,用在个人身上并不一定正确。许多男人缺少自我肯定性的侵犯性,而许多女人却能够把必须有这种侵犯性才做得好的工作做得非常好。显然,在雄性性质与自我肯定性的侵犯性之间,没有单线式的关系,两者的关系非常复杂,而它的详情我们却几乎一无所知。遗传学家都很知道,一种遗传的倾向固然化做某种行为表现出来,可是这种行为绝不是只由这一种倾向来决定的,而是夹杂别的遗传倾向与整个生活和成长的环境所造成的。还需说明的,不仅前面所提的行为需要自我肯定性的侵犯,为了生存下去,这种侵犯也是必需的;因此,从生物学的观点来看,我们可以假定,不仅男人秉赋了这种侵犯性,所有的人类不分男女都是一样。男人与女人天生共具两性的性质,这是否足以使女人具有自我肯定性的侵犯性,必须等待更多的实验提供资料才能确定,而雄性侵犯是否只影响到性行为,也必须等待日后的这些资料来确定。
不过,有一个很重要的事实是临床实验上已经确定无疑的。一般说来,有不屈不挠自我肯定性的侵犯的人,比缺乏自我肯定性的人,在防卫上比较没有敌意。不论就防卫侵犯还是就恶性侵犯——如虐待症——来说,都可以说得通。这是不难了解的。以防卫侵犯来说,这本是对威胁的反应,一个有不屈不挠的自我肯定性的侵犯性的人,比较不容易感到威胁,因此也就不容易产生侵犯性的反应。虐待症患者之所以有虐待性,是因为他心里有无能感,觉得没有能力让别人感动,让别人对他回应,没有能力使自己成为一个被爱的人。因此他寻求补偿,他要制御别人。自我肯定性的侵犯则加强了人达成目标的能力,因此具有这种侵犯性的人便不甚需要对他人做虐待性的控制[]。
关于自我肯定性的侵犯,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地方需要说明:一个人的这种侵犯性发展到什么程度,对他的整个性结构有很大影响,而且会决定他是否会产生某种神经官能症。害羞的或动辙得咎的人,以及具有强迫性倾向的人,往往无法自由表现自我肯定性的侵犯。对这种人的医疗,第一步就是让他察觉到他的这种自我肯定受到阻挠,然后再让他了解这是怎么发生的,最重要的则是让他了解,在他的性格结构中和环境中,是什么因素在支持这种阻挠,并强化了这种阻挠力。
最足以消弱自我肯定性的侵犯的,可能是家庭与社会中的权威气氛,在这种家庭和社会中,自我肯定被看做是不服从、攻击、罪恶。从一切非理性的与剥削性的权威立场来看,自我肯定是滔天大罪,因为自我肯定是个人在追求他真正的目标,因此对权威的力量是一种威胁;权威者向服从权威的人灌输教条,让他认为权威者的目的也就是他的目的,而服从乃是最佳的机会,让个人完成自我实现。
动物和人的不同
防卫侵犯是生存适应性的,我们在前面已经说过,现在再简单地重述一遍:在种族进化的过程中,动物的头脑演化出一种配备,当它的生存利益遭受威胁时会产生攻击或逃避的冲动。生存利益主要是食物、生存空间、幼儿和接近雌性的机会。从根本上说,这些冲动的目的是为了移除危险。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比较常用的方式是逃走,如果无法逃走,就用战斗,或者摆出有效的威胁姿态。防卫侵犯的目的不是在破坏,而是在保卫生命。这个目的一旦达到,侵犯行为和侵犯情绪都会跟着消失。
人也是一样,他的头脑由种族进化而发展出配备,在生存利益受到威胁时,会攻击或逃走。人的这种反应虽然没有低等哺乳动物那么一成不变,但当他的生命、健康、自由或财产(特别指那些重视私有财产的社会)受到威胁时,他还是会产生防卫侵犯。道德或宗教的信念与训练虽然可以克服这种反应,但在实际生活中,大部分人会直接反应出来。防卫侵犯实是人类的侵犯冲动中最常见的一种。
可以说,人和动物的防卫侵犯神经配备是相同的,不过这句话的意义也有限定的范围。这主要是因为司侵犯反应的神经只是整个头脑的一部分,而人类的头脑却和动物的头脑不相同,因为人类的头脑有大片的新皮层,神经与神经间的连接也比动物复杂得多。
人的防卫侵犯,在神经生理上的基础与动物虽然不同,两者的相同处,却仍旧可以让我们这样说:神经生理上这种相同的配备,使人的防卫侵犯比动物的防卫侵犯,范围上大了许多倍。这个人类的生存处境使然。主要可分三点来叙述:
1。动物只把“明白而当前的”危险当做威胁。当然,动物本能的配备同个体获得的及遗传下来的记忆,往往使他们比人更能够准确地察觉到危险的存在。
但是人类由于具有先见能力及想像力,他的反应往往不仅于当前的或记忆中的危险与威胁,他还会靠着想像力,想像出将来可能会发生的危险与威胁,这也会使他产生反应。譬如说,由于自己的部落比邻近的部落富裕,而邻近的这个部落则有很好的战斗训练,他会想到邻近的部落有一天会来攻打自己的部落。如果一个人伤害过自己的邻人,他也会想到,有一天,当机会恰当的时候,邻人会向他报复。在政治上,政治家与将军们主要的任务之一,就是预测将来的威胁。如果一个人或一个团体感受到威胁,虽然那威胁不是当前的,他的防卫侵犯机构(机转作用)也会动员。因此,人类的预测能力往往增加了他的侵犯反应的次数。
2。人不只有能力预料真正的危险,他还能够被他的领袖说服和洗脑,相信事实上并不存在的危险。譬如说,大部分现代战争就是这样促成的。领袖们说服人民,让他们相信“敌人”就要攻击他们了,就要毁灭他们了,因此挑起人民的仇恨。但事实上他们的领袖在扯谎。尤其是法国大革命以后,世界上的士兵大部分是由百姓充任,数量很大,不像以前一个国家只有少量的职业军人。一国的领袖要想对百姓明言,为了工业上需要便宜的原料、便宜的劳力和新的市场,叫他们去杀人或被杀,恐怕是办不到的。唯一的办法就是叫他们相信,敌人威胁他们,因此激起他们的侵犯反应。再者,这种无中生有的威胁预言,往往会符合事实,因为发动侵犯的国家由于准备战争,使逼得被侵犯的国家不得不备战,他们既然备战,当然是构成了“威胁”,这样,领袖的谎言便成了“实话”。
用洗脑的方式来激起防卫侵犯,是只有人类才有的事。要想说服人民,要他们相信有人在威胁他们,必须以语言做媒介;没有语言,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再者,洗脑必须有社会的结构做基础。譬如说,非洲侏儒族的木图人,满足地住在森林里,没有永久性的权威。我们便很难想像他们族里会有人能把不可信的事叫众人相信。如果一个社会里某些人物具有很大权威——例如巫师或政治领袖与宗教领袖——这种事情就可能发生,因为社会的结构提供了这个基础。大致上来说,统治者对被统治者的影响力,是以前者对后者的权力而定,或以精心计划的意识形态体系而定,因为这种意识形态体系会减低一般人的独立思考力和判断力。
人类的存在处境还有第三个特点影响了人的防卫侵犯性,使他的防卫侵犯比动物繁多。人,像动物一样,如果生存利益受到威胁,会保卫自己。但人的生存利益却比动物的生存利益广泛得多。人不仅在生理上必须生存,在心理上也必须生存;他必须在心理上保持相当的平衡,否则就会丧失行为能力;对人来说,心理的平衡和生理的平衡是同样重要的,凡是与心理平衡有重要关系的事,都是他的生存利益。最当前的一个问题,人必须有一个定向架构(frameoforientation)[或译性向架构、方向座标],这是他必需的生存利益。他的行为能力必须以这个架构为指针;分析到最后,他的认同感也是以这个定向架构为基础。如果有人用一些新的观念,对他的定向架构提出质疑,他就会感受严重的威胁,他会产生反应行为,他会用种种藉口使他的反应合理化。他会说,这些新的观念是根本“不道德的”、“野蛮的”、“发疯的”等等,但事实上是因为“他”自己感受到威胁。
人不仅需要定向架构,而且需要献身的对象;为了保持情感上的平衡,这是必需的一种生存利益。不管这些献身的对象是什么——价值、理想、祖先、父亲、母亲、土地、国家、阶级、宗教,还有千百种别的现象——对它们献身的人都觉得它们是神圣的。风欲习惯都会变成神圣的东西,因为它们象征了现存的价值[希腊文中的两个字便把这个现象表现出来:ethos原来的字义是“习惯”,后来却有“伦理的”、“道德的”(ethical)的意思;norm原来是木匠的一种用具,后来却有了“模范的”和“规范性的”的意思。(这和中国的“规、矩”相似)]。个人或团体的“神圣”事物遭受攻击的时候,就会像生命受到攻击一样,产生愤怒与侵犯性。
前面这些事实,我们可以用更广义的用词来说:恐惧会激起侵犯行为或逃走的倾向。一个人不家路可逃,能挽救“面子”时,多半会采取逃走的方式,如果被逼入墙角,无路可逃的时候,多半会产生侵犯行为。但有一件事我们不可忽视,就是,逃走反应是以两个因素的交互作用来决定的。第一,事实的威胁量是多大;第二,被威胁者的生理力量、心理力量与自信力是什么程度。有些事情是会把每个人都吓住的,这是一端;另一端则是每件事都会把某个人吓住,因为他深深感到自己无望、无能,因此总是处在焦虑状态下。因此,恐惧的构成因素有两端,一端是真实的威胁,另一端是人的内在境况。
恐惧是一种不舒服的感觉,这点和痛苦一样,因此,人会想尽办法驱除它。驱使恐惧与焦虑,有许多办法,诸如服用药品[特指迷幻药一类的东西],性欲的激发,睡眠和跟别人相伴。最有效的办法之一,则是变得有侵犯性。恐惧是消极的态度,如果以攻击来取代这种消极状态,则恐惧的痛苦就消失了。
侵犯与自由
人的生存利益所感受的威胁中,对自由的威胁有特殊的重要意义,不管就个人来说或就社会团体来说都是一样。一般人常认为自由的愿望是文化的产物,是从学习得来的,可是丰富的资料却向我们证明,自由的愿望是人类的生物学反应。
整个人类史中,各个国家与各个阶级都在为抵抗压迫者而战,有胜利的可能性固然要战,甚至没有胜利的可能性也要战。事实上,人类的历史是为自由而战的历史,是革命史;希伯来人对埃及人的解放战争是如此,罗马帝国的暴乱是如此,16世纪德国农民的叛变是如此,美国、法国、德国、俄国、中国、阿尔及利亚和越南的革命莫不如此[历史上固然屡屡发生革命,婴儿和儿童也会发生革命,不过由于他们没有力量,便不得不采用他们自己的办法,可以说,那是一种游击战法。他们各自用种种办法来反抗压迫,譬如顽梗地不听话,不肯吃东西,不肯接受大小便训练,尿床,更严重的办法是觉迷在幻想里,和假的神经虚弱症。而成人就像受到挑战的特权分子一样,他们用武力,往往夹杂着贿赂,来保护自己的地位。结果,大部分孩子为了不致忍受不断的折磨,就宁可屈从。孩子与成人间的战争是无情的,非到胜利便不罢休,而我们的医院就充满了这个战争的残伤人员。然而有一件事情值得我们注意:所有的人类,不论是有力量的人还是没有力量的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经验——他们都曾经是没有力量的孩子,都曾经为他们的自由而战。就是从这一点,我们假定,人类除了天生追求自由的愿望外,幼年时都获得了革命的潜能,这种潜能虽然潜伏了很长的时期,在特殊的环境下却会激发起来]。领袖们的惯技是大喊口号,说他是在领导人民为自由而战,实际上他们的目的却是在奴役人民。这件事例为自由的重要性提供了证明,因为即使这些想奴役人民的人也不得不藉助自由的口号来奴役人民,可见“自由”在人的心中占着多么重要的地位。
人这么需要自由,不惜为自由而战,还有另一个理由,就是,一个人要想充分的成长,要想获得心灵的健康与泰然的生活,就必需自由;人如果没有自由,就会变成残废的人、不健康的人。自由并不是说没有任何约束,因为任何人都必须在某个结构下成长,而任何结构都需要有约束存在(H。vonFoerster)。问题是,这种约束以什么为主要目的;是为了约束别人或别的组织?还是一种自发的约束——就是,个人的结构中寓含着成长的需要,这种成长的需要使人必需某种约束。
人类有机体的发展是想不受阻碍,就必需有自由,因为这是他生物学上极重要的利益[不止人类如此。我们在前面曾提过,动物园里的动物,就因为没有自由而受到损害。动物学权威赫狄吉虽然持着相反的看法,但事实的资料却似乎不能支持他的立场];威胁他的自由,就像威胁到他其他的生存利益一样,会激起防卫侵犯。现在世界上侵犯与暴力层出不穷,可以说是意料中的事,因为大多数人类都是不自由的,他们的自由都被剥削了——尤其是所谓的未开发国家中的人民,他们的自由何在?权力在握的人——就是白人——一向就没有把黄种人、褐种人和黑种人当做人类看,如果他们把这些人看做人类,不致于因为他们人性的反应而那么惊奇和愤怒了[肤色与没有力量加在一起,才使白人认为有色人种不是人类。本世纪初,日本人在白人眼中已经变成了人,因为他们获得了力量;中国人也变成了人,但不过是最近几年的事。在白人眼中,进步的科技就是判定是人非人的标准]。
但是白种人的这种盲目还有另一个原因。白人尽管有权力,可是也放弃了他们的自由,因为他们的社会体制强迫他们这样做;表面上他们固然还有一些自由——而实际上也不像被他们压迫的有色人种那么情况严重——但他们终究已无多少自由。因此他们可能恨那些现在仍旧为自由而战的人,因为这些人使他们想起自己放弃了自由。
真正的革命性侵犯,是为了保卫生命、自由与尊严而生的侵犯,在生物学上是合理的,而且也是正常的人类行为;然而我们切不可忘记,对生命的破坏仍旧是破坏,在生物学上尽管可以找到合理的藉口,也不能改变这个事实。在人道的立场来看,这种破坏行为到底是对是不对,还需以个人的宗教、道德或政治原则来判断。但不管我们所信从的原则是什么,我们都必须明白一件事,就是,纯粹的防卫侵犯最容易跟(非防卫性的)破坏性掺合,因而产生虐待的愿望,想从被控制的状态翻身为控制他人的状态。如果这种情况发生,革命性的侵犯就已经变质,企图把它本想消灭的状况重新建立起来。
侵犯与自恋
除了前面所讨论的种种因素之外,防卫侵犯最重要的起源之一,是自恋受到创伤。
弗洛伊德在研究欲力学说的时候,创始了自恋的概念。精神分裂症的患者似乎对于外界对象没有任何“欲力的”关系(事实上和幻想上都没有),弗洛伊德就发生了问题:“患了精神分裂症的人,他的欲力从外界对象上撤除了,可是撤到哪里去了呢?”他的答案是:“从外在世界撤回的欲力,转向自我,因此产生了一种态度,这种态度可以叫做自恋(narcissism)。”弗洛伊德更假定人的婴儿时期是处在自恋状态(“初度自恋”),这个时期人同外在世界还没有任何关系。在正常的发展过程中,孩童扩展他对外在世界的欲力关系,不但范围增加,程度也增加,可是在特殊的境况下(最严重的是疯狂),欲力会从外在的对象撤回,转向自我(“二度自恋”);不过,即使在正常的发展下,一个人终其一生都会有某种程度的自恋。(S。弗洛伊德,1914)
弗洛伊德虽然创始了这个概念,心理分析家们的临床诊断中却没有好好地运用它。一般分析者主要把它用来对婴儿和精神病者的了解上[近来许多心理分析家对婴儿期的初度自恋概念发生疑问,认为婴儿同外在世界建立关系的时期比弗洛伊德所料想的早得多。许多分析家也否定精神病的性质全是自恋的说法],但它真正深远的重要性,却是它在正常的人格上——或所谓的神经官能症者的人格上——所扮演的角色。要想了解一般人的自恋,必须先把这个概念从欲力学说的框架里释放出来。释放出来之后,我们所看到的情况是这样:自恋的人只觉得他自己、他的身体、他的需要、他的感情感受、他的思想、他的财产,以及一切属于他的人、他的物,是完全真实的,而凡不是属于他的人或他的物,或不是他所需要的对象,就引不起他的兴趣,他觉得不完全是真的,他只能用知性的认识去认识它,但在感性上来说,他并没有感受什么,那些人,那些物,对他来说是没有分量的,没有颜色的。一个自恋的人,在知识上的标准是双重的。而且自恋的程度越深,这种双重性越甚。只有他自己和属于他自己的事物才有意义,世界其他的部分则分量不重、颜色不深,或者根本没有分量没有颜色。由于这种双重标准,自恋的人在判断事情方面就有严重的失误,他缺乏客观能力[下面所讨论的只是用浮夸的言行表现出来的自恋。另外还有一种自恋,表面上与浮夸的自恋相反,但实际上却是自恋的另一种表现而已。我说的是消极自恋。有这种自恋症的人老是担心他的健康,竟至忧郁症的程度。浮夸自恋与消极自恋往往纠缠在一起,希姆莱便是一个好例子,他老是忧心忡忡于他的健康]。
自恋的人相信自己完美无缺,比所有的人都优秀,秉赋特异,他用这种办法使自己有安全感,而不是藉着真正的工作和成就来得到安全感。他必须保持他这种自恋性的自我形象,因为他自己的价值感和认同感就是建立在这上面。如果他的自恋受到威胁,就是他在最致命的地方受到威胁。一个自恋的人,如果被人轻视、批评,做错事说错话被人挑出来,运动或游戏被人家打败,他就会十分恼怒;但他可能没有表现出来,甚至他自己并没有察觉到。不过他的恼怒却非常强烈,他永远不会忘记人家伤害了他的自恋,他往往会找机会报复;如果人家攻击的是他的身体或他的财产,他的复仇心反而不会那么重。
大部分人对自己的自恋都不察无觉,而只察觉到自恋表现出来的行为部分,但这些行为部分却没有把自恋明显的揭露出来。譬如说,自恋的人会无止境地赞美他们的父母或女子,他们表现这种情感并不会觉得不当,因为一般人把这种情感认为是孝心或慈爱;但如果他们把这种情感用在自己身上,社会就不允了。譬如,如果他们说“我是世界上最了不起的人”,“我比谁都好”,别人不但会把他们看成吹牛大王,而且会看成疯子。可是如果一个人在艺术、运动、科学、商业或政治上有了被人承认的成就,则他的自恋看起来不但跟事实有些符合,而且会不断地得到赞美的滋养。这个时候他就可以让他的自恋奔放了,因为社会承认了他的自恋是有凭可据的[自恋与创造力之间的关系,是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在这里无法充分讨论]。现在的西方社会中名人的自恋程度和众人的需求之间有一种特异的关系。众人需要跟名人有点接触,因为自己的生活太空洞无聊了。而大众传播工具则出售声名以自肥,结果是大家都满意,自恋的表演者满足了,大众满足了,名誉贩卖商也满足了。
政治领袖里,高度的自恋往往是普遍现象。我们可以说这是一种职业病,或者说是职业的资本,那些必须靠影响大众来获取权力的人尤其如此。一个领袖如果自信有特异的才能,自信有伟大的使命,就比较容易赢得一般人的信赖,因为一般人会被这种表现出绝对信心的人所吸引。但是,自恋的领袖并不只为了赢取政治上的成功才运用他这种自恋性的魅力;因为为了他的精神能够平衡,他需要成功与别人的喝彩。他的自我伟大观念和永不错误的信念,基本上是以他自恋的浮夸为基础,而不是他以一个人类的身分所得到的真正成就为基础[这并不表示他除了吹牛之外什么都不行;这种人固然往往只会吹牛,但也不全是如此。譬如说,吴爵罗·尼尔逊、弗兰克林·D·罗斯福和温斯顿·邱吉尔都是非常自恋的人,但他们并不乏重要的政治成就。但这些成就却不足以证明他们那种自信和绝对的自是理所应当,他们这种自信自是的态度往往表现得很傲慢;可是他们同希特勒比起来,自恋的程度却又相当有限。邱吉尔在1948年选举失败,却没有产生严重的精神的后果,便是这个原因。我相信,如果罗斯福遭受失败也同样不致于产生严重的精神后果。实则我们不可忘记,即使我们在选举上失败,还是有许多人赞美他们。威尔逊的情况便不同,他政治上的失败是否导致了他精神上的严重疾病,以致于产生了生理疾病,是个值得研究的问题。希特勒却明显得多,希特勒宁愿死也不肯面对失败]。然而他又不能不要这种自恋性的自我膨胀,因为他的人性核心——信念、良心、爱和信仰——不十分成熟。极端自恋的人几乎非得成名不可,不然他就会抑郁不已,会发疯。但要成名却必需相当的才能——和相当的机遇——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博得他人的喝彩,而喝彩会满足他的自恋梦想。这样的人,即使已经成功,还是不得不追求更多的成功,因为如果他们失败,就会面临崩溃的危险。可以说,众人的喝彩是他们的自我医疗法,让他们逃脱沮丧和疯狂。表面上看起来他们是在追求目标而战斗,实际上却为使自己不致疯狂而战斗。
如果团体自恋,情况便不相同。团体里的分子会十足地察觉到这种自恋,而且会不加限制地表现出来。“我们的国家(或宗教)”是最伟大的、最有文化的、最有力量的、最爱好和平的等等话,自己听了一定也不会觉得是疯话,反而像是爱国心、信仰与忠诚的表现。而且这些话也很像是实话,是合理的价值判断,因为同一个团体里许多人都抱着相同的看法。这种众人与共的看法,是把妄想伪造为事实,因为对大部分人来说,事实并不是由事实构成,而是由众人的意见,而这个意见又不是以理性与批评性的考察为基础[有时极小的团体所构成的“众意”都足以把妄想伪造为事实——最小的众意就是由两个人所组成的folieadeux(二人疯)]。
团体自恋有很重要的作用。第一,它可以促进团体的团结。由于自恋性的偏见,使团体容易受操纵。第二,它能够使团体里的分子感到满足;尤其是那些没有什么值得骄傲的人,特别需要从这方面取得满足。一个人,即使在团体里最可怜,最不受尊敬,都会因为这种团体自恋而获得补偿。他会觉得:“我是世界上最了不起的团体里的一分子。我在事实上虽不过是个虫子,却由于我属于这个团体而变成了巨人。”结果,在生活中越是不满足的人,团体自恋就越深。生活上比较享受的社会阶级,比较不会狂热(狂热是团体自恋的特征),在物质与文明上贫困,而生活长期厌倦的人——如中下层阶级——则易于狂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