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兴奋和刺激
俄国神经病学家伊凡·谢切诺夫在《大脑的反射》中证实,神经系统有“被训练”的需要──即体验某种最低限度兴奋的需要。(谢切诺夫,1863年)
R。B。利文斯通陈述了同样的原则:
神经系统是活动的源泉也是整合作用的源泉大脑不是单纯地对外在刺激作出反应;它本身是自发地活动的……大脑细胞的活动肇始于胚胎的生命,而且可能属于有组织的发展。在脑的发展在出生前和出生后的几个月内就以最快的速度发生。在这种快速地生长之后,发展的速率就明显地减低了;低而,甚至在成年时期,也不存在发展极限点,也不存在疾病或伤害消失之后重组能力的极限点。
他进一步写道:
在脑的耗氧率和活动的肌肉的耗氧率差不多。活动的肌肉只在一短暂时期维持这种耗氧率,而神经系统在一生中,不管是醒着还是睡眠时,从出生一直到死亡始终保持自己的高耗率。(R。B。利文斯通,1967年)
甚至在组织培养时期,神经细胞从生物学和电学的角度讲一直是活性的。
我们可以认识到大脑对持续不断兴奋的需要的一个领域是做梦现象。有人已令人信服地证实,我们睡眠时,相当一部分时间(大约25%的时间)是在做梦(各个人之间的差异不在于他们是否做梦,而在于他们是否记住自己所做的梦),而且,如果他们的梦受到了阻碍,就会表现出不完全的病理的反应。[W。德门特(Dement)1960年]和这有关的问题是,为什么大脑只占体重的2%,却是唯一的(除了心脏和肺)在人睡眠时仍能保持活动,而身体的其余部分则处于休息状态?或者用神经生理学的术语来说,为什么大脑占有身体和夜总耗氧量的20%?这似乎意味着,神经细胞“应当”比身体的其他细胞处于更活跃的状态中。至于其原因,人们可能会这样思考:供给大脑充分的氧气对生命来说是如此至关重要以致大脑具有额外的活力和兴奋。
许多研究者已经证实了婴儿对刺激的需要。R。斯皮茨已经证明缺乏刺激在婴儿身上产生的病理作用;哈洛和其他人已经证实,早期被剥夺了和母亲接触的猴子会遭致严重的心理损害。[我要感谢R。G。希思(Heath)博士,他在路易斯安那州新奥尔良图兰大家的精神病学系向我展示了“患紧张症的”猴子。]D。E。谢克特也研究了同样的问题,这是他的社会刺激构成儿童发展基础论文的主攻目标。他得出如下结论:“没有足够的社会刺激(包括知觉的),例如盲童和被送进专门机构(教养所、疯人院)的婴儿,在情感和社会关系、语言、抽象思维以及内在控制方面的发展有缺陷。”(D。E。谢克特,1973年)
实验的研究也证实了刺激和兴奋的需要。E。陶伯(Tauber)和F。科夫勒(Koffler)(1966年)证实,和眼球运动有关的眼球震颤是新生儿对运动的反应。“沃尔夫(Wolff)和怀特(White)(1965年)观察到出生3到4天的婴儿以双眼的运动对对象的视觉的寻求;范茨(Fantz)(1958年)描绘了对复杂的形象化的图案的更长久的视觉的注视,把它看作是和婴儿出生几周内的较为简单的注视相对立的。”(D。E。谢克特1973年)谢克特补充道:“当然,我们不可能知道婴儿主观的知觉经验的性质,而只能知道有识别力的视觉运动反应。只有在泛泛地说时,我们才可以推断,婴儿‘更喜欢‘复杂的刺激形式。”(D。E。谢克特,1973年)麦克吉尔(McGill)大学剥夺感觉的实验已经表明,根除大部分外在刺激,即使伴有其他任何生理的满足(除了性欲的满足之外),而且给予比平均报酬更为丰厚的薪水,还会导致某种知觉紊乱;主体表现出烦躁不安、坐立不定,而且感情不稳到这种程度,以致只在几小时之后,他们中许多人便停止参加实验,置金钱方面的损失于不顾。
对日常生活的观察表明,人的有机体和动物有机体需要某种最低限量的兴奋和刺激,就如他们需要最低限量的休息一样。我们看到,人焦急地对兴奋作出反应而且渴望兴奋。产生兴奋的刺激的名目是无限的。人和文化,以及文化和文化之间的差异仅仅在于寻求兴奋的刺激所取的主要的形式不同而已。事故、谋杀、火灾、战争、性欲是兴奋的源泉;爱情和创造性工作也是兴奋的源泉;希腊戏剧和罗马竞技场的疯狂场面引起观众的兴奋的程度是一样的,但是兴奋是以不同方式引起的。这种差异极为重要,然而人们很少注意这种差异。
在心理学和神经生理学的文献中,“刺激”这个词几乎已专指我这里所谓的“简单的”刺激。如果一个人的生命受到威胁,他的反应是简单且迅疾的,几乎和反射一样,因为这种刺激植根于他的神经生理组织。其他的生理需求,如饥饿、从某种程度讲如性欲,也是如此。作出反应的人有“反应”,但是他没有活动──我的意思是说,他没有主动地把任何反应集中起来超出对逃跑、攻击或转入性兴奋所必需的最小程度的活动性。我们可以说,在这种反应中,脑子和整个生理的器官都是为人活动的。
通常被人忽视的是,事实上存在着与上述不同类型的刺激,即使人能动的刺激。这种能动的刺激可能是一部小说、一首诗、一个观念、一幅风景画、音乐或情人。这些刺激都不产生简单的反应;我们似乎可以说,它们唤起你的反应,通过称积极的需且共鸣地把自己和它们联系起来,通过你渐渐积极地感到的趣味,看到和发现在你的“对象”(不再是单纯的“对象”)中的常新的方面;通过你变得更清醒和更有意识。你不再是受刺激作用的消极的对象,可以说,你伴着悦耳的音乐手舞足蹈;不是你通过和世界的联系表达自己的能力;而是你变成能动的和有创造力的人。简单的刺激产生一种内驱力──即个人受这种内驱力驱使;能动的刺激导致一种追求──即一个人积极地追求一个目标。
这两种刺激和反应的差异有着非常重要的后果。第一种刺激即简单的刺激,如果超出某种阈限不断重复,就不再被记住而且丧失了自己的刺激效应(这符合神经生理的经济原则,即根除以不那么重要的重复性刺激为特征的刺激意识)。持续的刺激要求刺激或者应当在强度方面增强或者在内容方面改变,即需要某种新鲜的因素。
能动的刺激有着不同的效应。它们不再是“同样的”;因为人对它们作出创造性的反应,所以它们永远是新鲜,永远是在变化的:被刺激的人(“受刺激者”)把刺激引入生活,而且因为他们总是发现其中的新鲜的方面而不时地改变它。在刺激和“被刺激者”之间存在着一种刺激关系,而不存在机械的单方面的关系。
任何人的经验都很容易证实这种差异。人们可以阅读希腊的戏剧,或歌德的诗歌,卡夫卡(Kafka)的小说,或聆听埃克哈特大师的布道,或帕拉塞尔索斯的论文,或前苏格拉底哲学家的残篇,或斯宾诺莎或马克思的论著而从不生厌──显然,这些例子是个人的,而且每个人都应当以更接近他的其它东西来代替它们;这些刺激永远是活生生的;它们唤醒读者而且增强他的意识。另一方面,廉价小说在第二遍阅读时就令人厌烦、催人昏昏入睡。
能动的刺激和简单刺激的意义对学习问题是至为重要的。如果学习的方法是透过现象表层达到它们的根据──即达到原因,透过虚伪的意识形态达到赤裸裸的事实,因此逼近真理,那么,它是使人成长的令人振奋的、能动的过程和条件(我这里不仅指教物科书的学习,也指儿童或原始部落的目不识丁的成员在自然的和个人的事件方面所作的发现)。另一方面,如果是以适应环境为中介的对信息的熟悉,那么我们涉及的只是简单刺激,个人由于需要赞扬、安全感、成功等等的刺激而受到作用。
工业社会中的当代人的生活几乎完全依这种简单的刺激而运转。所受刺激的是诸如性欲、贪婪、施虐狂、破坏、自恋等内驱力;这些刺激是通过电视、广播、报纸、杂志和商品市场传播的。从总体上说,广告依赖社会生产出来的欲望的刺激。机制总是相同的:简单的刺激──直接的和消极的反应。这里说明了为什么刺激必须不断地改变以免失之无效的原因。今天令人兴奋的汽车在一两年内会令人厌烦──因此在寻找刺激的时候它应当被变换。为人熟知的地方自然而然地令人厌烦,以致在一次旅途中只有尽可能地游览不同的地方才可能产生兴奋感。在这种框架内,性的配偶也需要变换以产生兴奋。
我们必须强调,就此范围所作的叙述,还不是所列举的唯一的刺激。最有刺激性的诗歌或人,在那些自身胆怯、压抑、懒惰、消极的人那里并不能得到反应。使人能动的刺激要有效应必需有一种“可触知的”的被刺激者──“可触知的”意思不在于是否受教育,而在于是否有人性的反应。另一方面,活生生的人并不必定需要特殊的外在刺激而活动起来;事实上,他创造自己的刺激。我们在儿童身上可以看到这种差异。儿童到了一定的年龄(大约5岁)就变得如此能动和富有创造性,以致他们“造出”自己的刺激。他们用碎纸片、石头、椅子,事实上应用可以应用的任何东西创造整个世界。但是一旦过了6岁之后,他们就变得驯服了,非自发的且被动的了,他们想要以仍然是被动的而且只是“重复活动”的方式得到刺激。他们要求新式玩具,没有多长时间便对这些玩具厌烦了;简略地说,他们已象他们的长辈对待汽车、服饰、旅游地和情人那样行事了。
简单的刺激和能动的刺激还有另一重要的差异。受简单刺激驱使的人体验到释放、惊慌满足的混合态;当他感到“满足”时,他“够了”。相反,使人能动的刺激没有满足点──即除了生理的疲劳外,它决不使人感到“够了”。
我认为,我们可以根据神经生理学的和心理学的材料阐明一条有关两种刺激的差异的规律:刺激越是“钝化”,它在强度或类型方面越有必要改变;刺激越是能动,它保持其刺激性质的时间越长而且在强度和内容方面更没有必要改变。
我用了这么长的篇幅探讨对刺激和兴奋的需要,因为它是产生破坏性和残忍性的许多因素之一。愠怒、残忍或破坏的感情比之爱和创造的能动的兴趣更容易获致兴奋;第一种兴奋不需要个人作出努力──它不需要忍耐和纪律、学习、专心致志、忍受挫折、进行批判的思维、克服自己的自恋和贪欲。如果一个人已不能成长,那么简单的刺激比比皆是,人们也可以通过找到憎恨、破坏和控制别人的理由,用自己的脑子生产出这些这些刺激。事实上,许多已婚夫妇由于下述原因而厮守在一起:婚姻给他们以机会去体验怨恨、争吵、施虐和服从。他们不顾他们之间争吵,而是因为争吵而厮守在一起。受虐狂的行为以爱苦或服从为乐,它在自己的兴奋需要中有一种根基。受虐狂者的痛苦在于很难引起兴奋,而且很难对常规的刺激迅速作出反应;但是当刺激压服了他们,当他们能使自己应付强加给他们的兴奋时,他们便能作出反应。
(六)慢性厌烦抑郁症
刺激问题和厌烦现象紧密相关,这个现象在产生攻击和破坏时举足轻重。从逻辑的观点看,我们在前面各章内把厌烦和其他攻击的原因放在一起加以讨论似乎有较充分的根据,但是这可能会不切实际,因为对刺激的讨论是理解厌烦的必要前提。
根据刺激和厌烦我们可以区别三种类型的人:(1)能够对能动的刺激作出创造性反应的人不会厌烦。(2)不断需要永远有变化的、“平淡的”刺激的人有慢性厌烦,但是由于他补偿了自己的厌烦,所以他意识不到它。(3)通过任何正常的刺激也不能企望达到兴奋的人是名副其实的病人;有时候他事实上意识到自己的心态;有时候他没有意识到他事实上在受苦。这种类型的厌烦从根本上不同于第二种厌烦。就第二种厌烦而言,我们是在行为的意义上使用厌烦这个词,即人是在没有充分刺激的情况下感到厌烦,但是当他的厌烦得到补偿时,他能够作出反应。在第三例中,厌烦不可能得到补偿。我们这里是在动力学的和性格学的意义上讲厌烦这个词,我们可以把它描述为慢性抑郁症的状态。但是可补偿的和不可补偿的慢性厌烦的差异是在数量方面的。这两种厌烦都缺乏创造性;就第一种类型的厌烦而言,通过适当的刺激他可能治愈症状尽管不是其原因;第二种类型的厌烦,症状甚至是不可治愈的。
在“厌烦”这个词的用法上差异也是可见的。如果某人说:“我压抑”,他通常指心态。如果某人说:“我厌烦”,他通常指某种外部世界的东西,表明外在世界没有提供给他有益的和有趣的刺激。但是当我们说起“令人厌烦的人”,我们指人本身,指他的性格。我们并不指今天他令人厌烦,因为他没有对我们讲饶有兴味的故事;当我们说他是令人厌烦的人,我们的意思是说他作为一个人是令人厌烦的。在他身上有着某种死气沉沉的、毫无生气、枯燥无味的东西。许多人会乐意承认他们厌烦,很少人会承认他们令人厌烦。
慢性厌烦──可补偿的或不可补偿的──在当代原子技术的社会里是主要的精神病理学现象之一,尽管它只是新出现的现象,但它已经获得某种程度的承认。[参见A。伯顿(Burton1967年)的观点,他称抑郁是“我们社会的毛病”,还有W。赫伦(Heron,1957年)的观点。我已经指出弥漫于我们社会的厌烦的意义,而且在《希望的革命》(1968年)一书中和在我的早期著作中已指出它产生攻击的功能。]
在开始讨论抑郁型厌烦(从机能意义上说)之前,我们在行为的意义上对厌烦稍加评述似乎是合时宜的。能够对“能动的刺激”作出创造性反应的人确实决不会感到厌烦──但是他们在控制论的社会中是例外。大多数人,在不受极大疾病之苦时,仍然可以被看作是受更温和的病理学形式之苦,即受内在的创造性不足之苦。如果他们不能够为自己提供一直在变化的简单的──不是能动的──刺激,他们就厌烦。
有一些理由或许可说,慢性的、可补偿的厌烦一般不被视作病理学的。主要的理由可能是,在现代工业社会中,大多数人厌烦,而且在于一种共有的病理学──“病理学或正常状态”──不是作为病理学体验到的。进一步说,“正常的”厌烦通常不是意识到的。大多数人由于参与大量的阻碍他们意识到厌烦的“活动”而补偿了这种厌烦。他们每天8小时忙于生计,当厌烦有被意识到的危险,工作之余,他们通过无数的防止产生明显厌烦的手段:酗酒、看电视、骑马、参加舞会、从事性活动和更新式的吸毒来避免这种危险。他们对睡眠的自然需求终于接踵而至,如果这时他没有在任何方面有意识地体验到厌烦,那么一天便安然度过。我可以说,今天一个人的一个主要的目标是“逃避厌烦”。只要我们懂得由不可排除的厌烦所引起的反应的紧张性,我们就可以具有由厌烦产生的各种冲动的力量的任何观念。
工人阶级比中层阶级和上层阶级更能意识到厌烦,这在工人的契约谈判的要求中可以得到充分的例证。他们缺乏许多人在较高的社会层次上体验到的真正的满足,这些人的工作允许他们有这种体验,至少在某种程度上,介入创造性的计划,实施他们的想象力、理智和组织才能。之所以如此,显然是由于在最近几年里已经充分证实的这个事实产生的:即今天蓝领工人日益增长的抱怨,除了他们对薪水不足的传统性的抱怨之外,是他们在工作时间体验到的痛苦的厌烦。在有些情况下,工厂的资方人员试图用通常所谓的“工作致富”来医治这种抱怨,这包括让工人干额外的工作,按照自己的意愿计划和安排自己的工作,而且一般以更负责任为前提。这似乎是正确的方案,但是当我们考虑到我们文化的整体精神时,它是非常有限的。人们也经常提出,问题不在于使工作更有趣,而在于缩短工作时间,人可以在闲暇时间发展他的能力和兴趣。但是持这种观点的人似乎忘了闲暇时间本身是受工业的消费支配的,而且基本上是和工作一样令人厌烦,只是很少意识到是如此。工作,即人和自然的交换,是人的生存的这样一个基本的部分:只有当它不再被异化时,闲暇时间才会成为创造性的。但是,这不只是改变工作的性质问题,而是沿着使经济服从于人的现实的需要方向所进行的总的社会和政治的变革问题。
根据两种非抑郁性厌烦的描述,仿佛仅仅在不同类型的刺激之间存在差异;不管它们是否能动性的,都能解除厌烦。然而这种描述过于简单:差异变得更深刻,而且使似乎简单的公式变得极为复杂。由能动的刺激克服的厌烦确实中止了,或确切地说,它不再存在,因为具有创造性的人,理想地说来,决不感到厌烦,而且轻而易举地发现适当的刺激。另一方面,非创造性的、内向的、消极的人,甚至当明显的、意识到厌烦暂时解除时,他仍然厌烦。
为什么会如此呢?原因似乎在于,当厌烦表面上解除时,整个人,而且特别是他更深层的感情,他的想象力,他的理性,简言之,他的全部基本的能力和心理潜能仍未触及;它们没有恢复生命,补偿厌烦的手段俨然是毫无营养价值的庞大的食物。这个人仍然感到空虚而且在更深的层次上并未变动。由于暂时的兴奋,“惊怵”,“嬉戏”,烈性酒或性欲使他这种不舒服的感情“麻痹了”──但是在无意识层他仍然厌烦。
一个非常忙碌的律师,经常每天工作12小时或更多时间,他说他专心致志于自己的工作,而从来没有感到厌烦,他做过如下的梦:
我发现我是在佐治亚的被链条拴在一起的囚犯队的一员,我是由于某种莫须有的罪行被人从我东方的家乡引渡到佐治亚的。令我惊讶的是,我可以轻松地脱去锁链,但是我必须继续做指定的工作,把沙包从一辆卡车上般到一定的地方,然后再把同一沙包搬回原先的卡车上。在做梦时,我体验到一种强烈的精神痛苦感和压抑感,我从恐怖中醒来,如同从恶梦中醒来一样,令我感到宽慰的,这只是一个梦。
而在分析工作的第一周,他好像很快乐,说他如何满足于他的生活,他完全受梦的震动,而且开始提出许多关于他工作的不同的观点。我不用深入细节,只想指出他开始谈论这样的事实:他所做的工作实际上毫无意义,工作基本上总是相同的,而且除了能赚钱外毫无目的,他感到这些东西不足以成为他为之生活的东西。他谈到这样的事实:不管他必须解决的问题如何千奇百怪,它们基本上都是相同的,或者可以用一些总是重复的方法来解决。
两个星期后,他又做了一个梦:“我看到自己坐在办公桌边喝咖啡,但是我好象是个傻瓜。我听到所发生的事情而且看到人们所做的事情,但是我感到我死了,四大皆空了。”
对这个梦的联想产生了更多的令人感到死气沉沉的和抑郁的材料。关于第三个梦,他叙述道:“我办公室所在的大楼在大火中烧毁了,但是没有人知道这是怎样发生的。我感到无能为力。”
简直不用说,这最后一个梦表达了他深深厌恶律师事务所,而他便是法律的首脑;他完全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为它没有“产生意义”。[这些梦和评论是我的学生讲给我听的,几年前我指导过他的工作。]
无意识的厌烦的另一个例子是H。D。埃斯勒提供的。他报导说,一个相貌不凡的学生和好多女朋友调情,而且他在自己生活的这方面应付裕如;尽管他坚持说“生活是伟大的”,但是他有时候感到某种压抑。在受治疗期间,当他处在催眠状态时,他看到,“有许多伪装物的黑茫茫、荒芜不毛的地方”,当问他:“黑茫茫、荒芜不毛的地方在哪里”时,他回答说,在他心中。任何东西都是阴郁的、阴郁的、阴郁的;伪装物代表不同角色,他用来哄骗人们相信他感觉良好。他开始表述他对生活的感情:“这是虚无的感情。”当精神治疗家问他,性欲是否是阴郁的,他说“是的”,但是不如其他东西那么阴郁。他陈述道:“以前的婚姻给他带来的三个孩子使他厌烦,尽管他感到他对他们比对大多数人来得更亲近;在他结婚后9年内他经历了各种生活变动而且偶尔借酒浇愁。”他谈到他的父亲“是个有野心的、阴郁的、孤独的人,在他生活中没有一个朋友。”精神治疗家问他,他与他的儿子是否感到孤独,他回答道:“我非常努力地和他相处好,但是无能为力。”当问及他是否想死,病人说:“是的,为什么不呢?”但是,当问及他是否想生活下去时,他也回答道:“是的”。他终于做了这样一个梦,梦中“阳光普照,天气温暖可人,地上芳草青青。”当我问他为什么那里没有人呢?他说:“不,那里虽无一人,但是有令人神往的引诱力。”当他从催眠的恍恍惚惚的状态中醒来时,他对自己所说的事情感到惊讶。
然而,抑郁的和厌烦的感情是偶然被意识到的,只有在催眠状态中才能被完全意识到。虽然病人通过自己主动的、屡试不爽的性行为来补偿他的厌烦状态而获致成功,就如律师通过工作来补偿他的厌烦状态一样,但是这种补偿主要是在意识层发生的。它允许病人去压抑自己的厌烦,而且只要补偿有效地发生作用,他可以继续维持这种压抑。但是补偿没有改变这个事实,在内在现实的更深的层次上,厌烦没有被根除,甚至可以说没有减轻。
由我们正常的文化渠道提供的补偿厌烦的消费似乎没有完成自己的真正的功能,因此人们便寻求消弥厌烦的另外的手段。烈性酒的消费是手段之一,人用他来帮助自己忘却自己的厌烦。在过去几年内,一种新的现象已证实了在中等阶级成员中厌烦的强度。我指的是在“时髦人物”中的集体性交这一事实。据估计,在美国有1百万人或2百万人,主要是中产阶级和大多数在政治和宗教方面持保守观点的人,他们生活的主要乐趣是好几对男女之间共同进行性活动,以他们不是丈夫和妻子为条件。主要的条件是,没有需要发展的感情续纽带和配偶的不断变化。根据有关的研究者(G。T。巴特尔,1971)的叙述,他们解释道,当他们开始交换性交伴侣之前,他们已经如此厌烦以致即使几小时的电视镜头也救不了他们。丈夫和妻子的关系发展到这种程度,以致他们之间没有什么可以交流的了。这种厌烦通过经常改变性刺激来解除,甚至他们的婚姻,就如他们所说的,“改善了”,因为他们现在至少有些东西有以谈谈──即他们中的每一个人和其他男人和女人的性交经验。“交换性伴侣”是简单的婚姻乱伦的或许更为复杂的翻版,它简直不是一种新现象;新的东西可能是情感的有步骤的排除,而现在有人提出集体性交是挽救“厌倦了的婚姻”的手段。
另一种解除厌烦的极端手段是心理麻醉剂的使用,从十几岁的人开始并且蔓延到较大的年龄群,特别是那些没有固定的社会职业的人和那些没有有兴趣工作可干的人。许多毒品的使用者,特别是在那些真正渴望对生活有更深刻和更真实体验的年轻人中──确实,他们中许多人以生活的坚定、诚实、冒险性和独立性著称──断言吸毒“使他们脱胎换骨”,而且拓宽了他们经验的地平线。我不对这种断言质疑。但是吸毒并不改变他们的性格,而且因此并不根除他们厌烦的恒久的根基。它并不促进发展的更高阶段;只有通过自身耐心的、努力的工作,通过获得洞悉力和学会怎样专心致志和循规蹈矩,才能根除厌烦的根基。毒品于“直接的启蒙”决无裨益。
对厌烦的不充分的补偿的最危险的结果是暴力和破坏性。这种结果最为常见的一种消极的形式,即对犯罪行为、致命事故、其他流血事件和残忍行为场景的报道极感兴趣,这些报道是由出版机构、电台和电视对公众灌输的大宗食品。人们之所以焦急地对这类报导作出反应,因为它们以最迅疾的方式产生兴奋,而且不需任何内在的活动便缓和了厌烦。人们通常不屑于讨论对暴力行为的描绘所产生的后果,因为就对暴力的描绘产生后果而言,厌烦是必要的条件。然而,从消极地以暴力和残忍行为为乐到积极地通过施虐和破坏行为产生兴奋的许多方式之间只有半步之遥;使人困恼或以“取笑”别人为乐和介入施私刑的暴徒行列,只有量的差别。在这两个例子里,厌烦的人如果本身不提供现成的东西,自身会产生出兴奋的来源,厌烦的人经常是“微型竞技场”的组织者,在这微型竞技场内制造出的残忍行为和在罗马圆形剧场中上演的相同,只是规模小型而已。这种对任何事情都不感兴趣,除了表面的敷衍之外,他们不同任何人打交道。任何人和任何事在他们看来都冷若冰霜。他们的感情凝固了,他们没有欢乐──但也没有悲哀或痛苦。他们感到虚无。世界是灰朦朦的,天空不复蔚蓝;他们厌恶生活,经常想到与其活着还不如死。有时候他们敏锐而痛苦地意识到这种心态,但是经常地他们意识不到这一点。
这类病理提出了诊断法的问题。最严重的病例可能是由许多精神分析学家诊断为精神病的内源的抑郁,但是这种诊断是可疑的,因为内源抑郁的一些性格特征不充分。这些人并不想要去谴责自己,并没有犯罪感,并不为自己的错误忧心忡忡,他们也没有抑郁病人的典型的面部表情。
撇开这种最严重类型的抑郁──厌烦不谈,有一种更为常见的临床图像,对其最明显的诊断通常是慢性“精神病的抑郁症。”(E。布洛伊勒Bleuler,1969年)今天在临床图像中不仅如此频繁地记录了受抑郁的原因,而且记录了受抑郁的事实,这些原因和事实是意识不到的;这种人经常意识不到自己的感情受到压抑,然而我们可以轻而易举地证明他们受到压抑。人们最近使用的术语是“伪装了的抑郁”或“微笑的抑郁”,这些情况似乎是对这种图像的十分中肯的写照。诊断问题由于临床图像的特征而更复杂,这种临床图像使他们自己得出“类精神分裂症患者”(特点)的诊断。
我将不再进一步追述诊断问题,因为它对理解这种人似乎并不起更大作用。我在后面会继续讨论正确诊断的困难。在患慢性的、不可补偿的厌烦症的人中,也许我们所论述的是具有不同程度恶性的受压抑的和患精神分裂症的人的各种因素的特定的混合。他们通常根本没有表现出厌烦或抑郁。他们可以适应环境,看上去经常是幸福的;其中某些人明显地如此成功地适应环境,以致父母、教师、牧师赞扬他们是典范。另一些人则由于各种各样的犯罪行为逐渐引起权威们的关注,而且被看作是“反社会的”或“犯罪的”人,尽管他们并不厌烦和抑郁。他们经常企图抑制对厌烦的意识;他们中大多数人对任何人都想表现出完全正常的模样。当他们去找精神分析学家时,他们会说,很难选择一种职业,或很难去学会一种职业,但是他们倾向于表现出一种正常人的形象。只有细心而老练的观察家才能发现在安然若素、玩世不恭的表面现象之后的病症。
H。D。埃斯勒刚刚做出这种观察,而且他已在少年教养学校的许多青少年中发现了他所谓的“无意识抑郁”的条件。我将在下述一些例子中指出并证明,这种条件是在许多情况下似乎是唯一的宽慰行为和破坏性的根源之一。
一个被送进一所州立精神病医院治疗的女孩,曾经猛砍自己的腰部,并对他自己的行为解释道:我想看看自己是不是有血。这是一个感到自己不是人的女孩,她对任何人都没有任何反应;她不相信自己可以表达任何感情,或可以感受任何感情。(通过全面的临床分析排除了精神分裂症的可能)她之缺乏兴趣和没有能力作出反应已如此严重,以致想看看自己的血,以相信自己活着,而且是人的唯一办法。
又如,一个在教养学校的男孩把许多石头扔上自己车库的屋顶上,等它们滚下来,接着试图用自己的头去接这些石头。他解释道,这是他可以感到某些东西的唯一途径。他曾五度寻死。他总是割破自己身体的会产生疼痛的部位,而且总是让卫兵知道,为的是他可能被救活。他说,对疼痛的感觉使他至少感到某些东西。
另一个少年说,他在市区大街上漫步,“袖筒里藏着刀子,有人从我身边走过时,我会把刀刺向他们。”看到受害者脸部的疼痛表情,他感到快乐。他也把一些狗带到胡同里,用自己的刀子杀死它们,“只是为了开心而已”。一次,他带来强调的口吻说,“嗯,我想,当我把刀刺入这些狗的身体时它们会感觉到这刀子。”还是这个孩子,他坦白道,他与一个教师和教师的妻子孤零零地站在那里,他十分迫切地想把斧子砍向她的脑袋。但幸运的是她一看到他的奇怪的险相便作出了反应,向他要回了斧子。这个17岁男孩有一张娃娃脸;一位治疗过他的实习医生认为,他非常可爱,而且不能理解他为什么在这个教养学校内。事实上,他相貌的可爱是受人愚弄的蠢相。
下面是合众国际社和美联社1972年从亚利桑那州的比斯比报导的典型的例子:
一个16岁的高中优等生,唱诗班的实习生,据说,在他向警察自首因为他想尝尝杀人的滋味,便杀死了自己的父母之后,由少教所监管。
约瑟夫·罗思,60岁,他的妻子格特鲁德57岁,他们的尸体于感恩节那天在道格拉斯附近他们的家里被行政司法官的代理人发现。当局声称他们俩人是在星期三晚上被害死在一个装有猎枪的箱子里。罗思是高中的视听教员,罗思女士是初级中学的教师。科恰斯郡的律师理查德·赖利说,伯纳德·J·罗思──“你想见到的最好的学生”──在星期四向警察自首,当警察质询时,他镇定自若,而且彬彬有礼。
“人们[他自己的父母]正在衰老。”赖利引述孩子的话,“我没对他们发疯,我对他们没丝毫敌意。”
“这个孩子说,他好长时间一直寻思着怎样杀死自己的父母,”赖利说,“他想要知道杀人的感觉是怎样的。”[暴力的突然爆发可能是由脑病引起的,例如良性瘤,而且这种病例和抑郁及厌烦状态毫不相干。]
这种杀人的动机似乎不是憎恨,而如上面提到的病例一样是一种不能忍受的厌烦和无能感;而且需要体验到存着在某个会作出反应的人;存在着某个人们可以对他作出不良影响的人,存在着某种会终止日常经验中的单调感的行为。杀戮是体验一个人存在和一个人能造成对另一存在物影响的一种方式。
对抑郁-厌烦的这种讨论只涉及到厌烦的心理方面。这并不意味着神经生理的诸种变态可能不包括在内,但是正如布洛伊勒所强调的,它们只能起第二位的作用,而决定性的条件可以在全部周围的处境中发现。我认为这是极有可能的,甚至假定同样的谱系丛,在希望和热爱生活的情绪占支配地位的社会中,即使严重的抑郁-厌烦的病例不太常见且不太强烈。但是最近十年内,相反的是,病例日益增长,个人抑郁状态发展的肥沃土壤已经具备了。
(七)性格结构
各类需要的性质有所不同,性格结构发展的需要则源于人的境况。这种需要必然和先前讨论的现象──人的本能资质的意义日益退化──有关。有效的行为预先假定一个人可以直接行为──这就是说,不因优柔寡断而延缓行动,而且要以相对完整的行为方式行动。这正好是科特兰特指出黑猩猩缺乏果断性和它们的踌躇不定及有点无效的行为时所说的关于黑猩猩的二难推理。
这样思考似乎是合理的,人因为比之黑猩猩更少受本能决定,因此,如果他没有发展所缺乏的本能的替代品,那么人在生物学方面是有缺陷的。这种替代品就是人的性格。人的性格是一特殊的结构,在人追求目标时他的能量在此结构中组织起来;它促使行为符合它的占支配地位的目标。我们说,人按照他的性格“本能地”行动。用赫拉克利特的术语讲,性格是人的命运。守财奴不思考他们应当储蓄还是应当花费。他们被驱使去储蓄和聚敛财富。剥削的施虐性格是由剥削的感情驱使的;爱-创造的性格不可避免地追求相亲相爱和同甘共苦。这些受性格制约的内驱力和冲动对各个人是如此强烈和不可置疑,以致他们的内驱力和冲动不过是“自然的”反应,而且感到难于真正相信还有和他的本性完全两样的其他的人。当他们情不自禁意识到这一点时,他们便情愿设想那些其他的人因某种变态而受苦,而且他们背离了人的本性。任何在判断别人时有某种感受性的人(当然对自身的感受是更为困难的),感知到一个人是有施虐的还是破坏的,还是爱的性格;他在公开的行为背后看到持久的气质,而且将会感觉到破坏性性格的虚伪。这样的人往往把自己装扮成“可爱者”。[我并不想说动物没有性格。它们无疑具有自己的个性,任何一个熟悉动物类属的人都谙知这一点。但是我们必须考虑到这种个性在某种程度上是性格的一部分,是一般地给定的气质而不是获得性的品质。进一步说,动物是否有性格的问题和动物是否具有理智的问题一样毫无意义。我们可以假定,动物越受本能决定,我们越不能发现性格要素,反过来也是一样。]
问题在于,为什么和猩猩不同的人类能够发展一种性格?答案可能在于某些生物学的思考。
人的群落从一开始起,就在千变万化的周围环境中生活,这种环境的不同既在于世界上不同的地域,也在于在同一地域中气候和植被的根本的改变。自人诞生以来,人对遗传变异传下来的差异的适应相对来说已经很少,尽管还存在一些。但是,人越是发展,遗传变异的结果就越少适应性,在过去4万年内,这种变异确实是无。然而,这些不同的周围处境对每一个群落来说,使自己的行为适应各自的处境变得必要了,不仅是通过学习适应,而且是通过发展一处“社会性格”去适应。社会性格概念出于这种考虑,即每一个社会形式(或社会阶级)以那个具体的社会运行所必需的特殊方式使用人的能量。如果一个社会要能正常地运行,那么它的成员必须要做他们不得不做的事情。这种一般的心理能量转化为特殊的社会心理能量的过程是以社会性格为媒介的。(E。弗洛伊,1932年,1941年,1947年,1970年)形成社会性格的手段主要是文化的。通过父母的媒介,社会向年轻人传播价值、习惯、命令等等。但是,因为猩猩没有语言,他们不能传播符号、价值和观念;换句话说,它们缺乏形成性格的条件。在更为基本的意义上,性格是人的现象;只有人能够创造出他失却了的本能的替代品。
在人的生存过程中性格的获得是十分重要的而且是必要的因素,但是它也有许多缺点甚至危险。因为性格是由传统形成的,而且它激励人不诉诸自己的理性,它经常不适应新环境,有时甚至和新的环境直接相矛盾。例如象国家绝对主权的概念植根于较老的社会性格类型,而且对于原子时代的人的生存来说是危险的。
性格概念对理解恶性攻击的表现是极为重要的。个人中的破坏的感情和施虐的感情通常在这种性格系统中组织起来。例如在施虐狂者中,施虐的内驱力是他性格结构中占支配的方面,而且促使他象施虐狂似地行为,只受他所关心的自我保存的限制。在具有施虐狂性格的人那里,施虐的冲动是不断发泄的,只等待合适的时机与借口。这种人几乎完全和洛伦兹的水力的模式相符合,因为植根于性格的施虐狂是一种自发的流动性的冲动,这种冲动寻找机会表达,如果发泄狂虐的机会难得,便创造这样机会。决定性的差异是,施虐感情的根源在于性格,而不在于种系发生的循序生成的神经领域;因此它并不是对任何人都是相同的,但是只对那些具有同样性格的人是相同的。
性格根源的热情的发展条件
讨论人类的存在需求时,我们曾说,这些需求可以用种种不同的方法来满足。人需要一个献身的目标,他可以献身于神,爱与真理,也可以献身于破坏性的偶像。人需要与人关连,他可以用爱与仁慈来与别人关连,也可以用依赖、虐待、被虐待、破坏性与自恋与人关连。人需要合一,而要有根,他可以用团结、友爱、爱与神秘的体验来满足,也可以用酗酒、服药、贬低自己的方式来达到这个目的。人需要生效,而这可以用爱与创造性的工作来满足,也可以用虐待与破坏来满足。人需要刺激与兴奋,这可以由他对人、对自然、艺术与观念的创造性的兴趣来满足,也可以由贪婪的追求不断变换的乐趣来满足。
性格根源的热情,其发展的条件是什么?
首先要强调的,这些热情并不是各自独立的单元,它们是以症候群的形式出现的。爱、团结、正义与理性,这是互相关连的;它们都是同一个创造性的倾向的表现,我称之为“利生症候群”。反过来看,虐待-被虐待症、破坏性、贪婪、自恋、乱伦也是互相关连的,它们来自一个基本的共同倾向:“害生症候群”。如果我们发现症候群的一个元素,其他的元素也必有某种程度的存在,但这并不是说,每个人不是被利生症候群统制,便是被害生症候群编制。事实上,只有一种症候群的人是例外;一般人都是两种症候群掺杂混合的;重要的是哪一种症候群的力量较大;人的行为与他可能的改变,就是以这种力量较大的症候群来决定的。
神经生理学上的条件
从神经生理学的条件来谈这两种激情的发展,我们先得认识一个事实:人是“未完成的”[英文为unfinishedanduncompleted——没有做完的而且还没有做成功的。“做完了”和“做成了”并不完全相同](L·艾斯勒)不仅他的头脑在诞生的时候没有完全发达,而且他所处身于其间的不平衡状态也使他成为一个开放式的历程,(open-endedprocess),这个历程是没有最终答案的。
人既失去了本能的决定力,又只有理性的“脆芦苇”,而这芦苇又很容易使他欺骗自己——则他是不是就没有神经生理上的配备,让他可以得到一些帮助呢?若说没有,便遗漏了很重要的一点。他的头脑不仅比别的灵长类大得多,而且在脑神经的本质与结构上也优越得多;这个头脑具有能力,可以认识到什么样的目标有助于人的健康与成长,生理方面如此,心理方面亦然。它可以立下目标,引导人去实现真正的、合理的需要,而且人可以组织他的社会,使它有助于这些目标的实现。人不仅是未完成的,背负着种种矛盾的生物;而且还是积极追求最佳发展的生物,由于外在环境的极端不佳,他固然注定会常遭失败,可是前言仍旧不谬。
从神经生理学的资料,也可以证明人在积极追求最佳发展。杰出的神经生理学家C。J。赫瑞克写道:
“人具有由智力指导以求自我发展的能力,这使他有能力去决定他的文化模式,因此沿着他所选定的方向,塑造人类进化的历程。这种能力是人特别的特点,是其他动物所没有的,也是科学所知的事实中最深远的事情。(C。J。Herick,1928)”
关于这个问题,李文斯顿也做了非常中肯的阐释:
“科学上现已毫无疑问地确定,神经系统组织里的各种层面都是互相联系互相依赖的。可以说,由我们现在仍然不知的方法,整个功能中各层面的目的,经由全面性的目的之相续过程而表现出来,这表示,在许多相冲突的功能中,是经过了最后的审核才达成的。整个有机体的依据某种整合过的内在观点清楚地表现出来,而且继续维持下去。(R。B。Livingston)”
除了原本的生理需要以外,生物还有超乎于此的需要;就这一点,李文斯顿写道:
“在分子层次的某些寻求目标的系统,可以说相等于物理-化学技术。在头脑通路的层次中,寻求目标的系统可以说相等于神经生理学的技术。在每个层次,这些系统中都有一分在关注欲望与满足,而这左右了行为。所有这些寻求目标的系统,都起源于原形质,而且固有在原形质之中。这些系统有许多是经过特殊化的,座落在特定的神经系统和内分泌腺系统里。由生物进化所产生的有机体,具有欲望与满足,这不仅是为了满足求生的需要,不仅是为性结合、生育后代、保护食物、家族与领土所必需的合作;不仅是为了成功的适应环境的变化;而且也是为了求得额外的能力,想去努力,想去伸张——越过仅是求生活的阶段,达到更为富丽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