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拿我说吧……你怎么知道呢,也许我也同样不幸,故意往火坑里跳,也是因为心里苦闷。要知道,喝酒是为了借酒浇愁:嗯,我到这里来——也是为了消愁解闷。你倒说说看,这有什么好:咱们俩……方才……凑到一块,可是在整个这段时间里,咱俩彼此一句话也没有说过,而你直到后来才像个野姑娘似的开始打量我;我对你也一样。难道这叫爱吗?难道人与人应当这样亲近吗?这简直不成体统,就这么回事!”
“对!”她生硬地、急匆匆地附和我的话道。我甚至对她急匆匆地说这“对”字感到奇怪。这说明,也许,她方才打量我的时候,她的脑海里也闪过同样的想法?这表明,她也已经会想某些问题了?……“他妈的,这倒有意思,这可是‘英雄所见略同’呀。”我想——差点没有踌躇满志地搓起手来。“难道我就对付不了这么一颗年轻的心……”
我最感兴趣的还是逢场作戏。
她把自己的头转过来离我更近了,我在黑暗中觉得,她似乎用一只手支着脑袋。也许在打量我。我看不清她的眼睛,感到多可惜啊。我听到她深深的呼吸声。
“你干吗要到这里来呢?”我开口道,已经带着某种威严。
“没什么……”
“在老家该多好啊!温暖,自由自在;总归是自己的家嘛。”
“要是还不如这里呢?”
“必须与她的思想合拍,”我脑子里倏忽一闪,“一味多愁善感是起不了大作用的。”
然而,这不过倏忽一闪而已。我敢发誓,她也的确使我很感兴趣。况且当时我的心情也有点缠绵悱恻。再说弄虚作假与当真动情也很容易和睦相处。
“谁说的!”我急忙回答,“什么都可能发生。我倒相信,肯定有人欺负了你,对不起你,而不是你对不起他们。要知道,我对你的身世一无所知,但是像你这样一个姑娘肯定不会是自己乐意到这里来的……”
“我算什么姑娘呀?”她用勉强听得见的声音道,但是我听清了。
“他妈的,我在巴结她。真叫人恶心。说不定,也好……”她沉默不语。
“我说丽莎——我想说说我自己!要是我从小有个家,我绝不会像现在这样。我常常想这问题。要知道,不管在这家里多么不好——毕竟是自己的爹娘,而不是敌人,不是外人。即使一年里只有一次向你表现出爱。你毕竟知道你在自己家里。瞧,我是没有家自己长大的;大概正因为如此,我才变成这样……无情。”
我又等来了沉默。
“也许她根本就没听懂。”我想,“再说也太可笑了——说教。”
“如果我是父亲,我有自己的女儿的话,我也许会爱女儿胜过爱儿子的,真的。”我又旁敲侧击地说,好像不是为了逗她喜欢似的。不瞒诸位,我的脸红了。
“这是为什么呢?”她问。
可见她在听。
“不为什么;我也不知道,丽莎。你瞧,我认识一个做父亲的,为人很严厉,老板着脸,可是却常常跪在女儿面前,亲吻她的手和脚,看都看不够,真的。她去晚会跳舞,他就站在一旁,一站就是五小时,目不转睛地看着她。他爱她简直爱得发狂了:我明白这道理。半夜,她累了——睡着了,而他一觉醒来就跑去亲吻睡着的女儿,为她祈祷,为她祝福。自己则穿着油渍麻花的外衣,对所有的人都很小气,可对她却倾其所有,什么都买,送贵重的礼物,如果她喜欢这礼物,他就高兴得不得了。父亲总是比母亲更爱女儿。一个姑娘生活在家里,该多开心啊!如果是我,可能都不愿把自己的女儿嫁出去。”
“那又是怎么回事呢?”她问,微微一笑。
“我会吃醋的,真的。嗯,她怎么能亲吻另一个人呢?爱旁人更胜于爱自己的父亲吗?想到这事都让人难受。当然,这全是废话;当然,到头来任何人都会明白这道理的。但要是我,在把她嫁出去之前,很可能十分苦恼,就操心一件事:挑遍所有前来求亲的人,什么人都看不上。到头来还是把她嫁给了她自己喜欢的人。要知道,女儿自己喜欢的那人,在父亲看来,总是最差的。就是这么回事。就因为这道理,家里才发生许多不幸。”
“有些人巴不得把女儿卖出去呢,而不肯把她体体面面地嫁出去。”她蓦地说。
啊!原来是这么回事!
“丽莎,这是那些该诅咒的家庭,在这些人家里既没有上帝,也没有爱,”我热烈地接口道,“而没有爱的地方也就没有理性。没错,这样的家庭是有的,我不是说它们。你大概在自己家里没有看到幸福,所以才这么说。你真是一个不幸的姑娘。唉……这一切多半因为一个穷字。”
“难道有钱人家里的情形就会好些吗?一些正人君子即使穷也生活得很好嘛。”
“唉……是的。也许吧。还有一句话,丽莎:一个人只爱计算自己的不幸,而不会计算自己的幸福。你好好算一下,就会看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幸福。要是一家人家一切都顺顺当当,上帝赐福,丈夫好,爱你,疼你,不离开你,这有多好!这家人家多幸福!甚至有时候幸与不幸对半分,也挺好嘛;谁家没有不幸呢?说不定。出嫁后你自己就知道了。就拿你嫁给你心爱的人新婚燕尔的时候说吧:有时候是多么、多么幸福啊!而且随时随地都感到幸福。新婚燕尔的时候,甚至跟丈夫吵架也感到很甜蜜。有这样的人心里越是爱,就越爱跟丈夫吵架。真的,我就认识这样一个女人,她说:‘就这么回事,我非常爱你,正因为爱,我才折磨你,你要感觉得到呀。’你知道因为爱可以故意折磨一个人吗?这多半是女人。可她自己心里却在想:‘不过,以后我会非常非常爱他的,我会百般体贴他,因此现在折磨折磨他也不算罪过。’于是家里,大家看着你俩就高兴,既幸福又开心,既和和美美,又相敬如宾……也有些人爱吃醋。他出门有事,(我就认识这么一个女人,)她就受不了,半夜三更跳出来,跑出去偷看:他不会到那里去吧,不会去妓院吧,不会跟那个女人在一起吧?这就不好啦。她自己也知道不好,她的心在七上八下,受着煎熬,她爱他,一切都因为爱。争吵之后又言归于好,是多么幸福啊,或者自己向他认错,或者原谅他!小两口觉得非常幸福,突然觉得幸福极了——就像他们久别重逢,又结了一次婚,又开始重新恋爱。如果夫妻俩彼此相爱,那任何人,任何人也不应当知道夫妻间发生的事。不管他俩发生多大争吵——也不应当把亲生母亲叫来评理,也不应当互相说长道短。应当由他们自己来给自己评理。爱情是上天的秘密,不管夫妻俩发生什么事,旁人都无权过问。只有这样,爱情才会变得更神圣,更好。彼此要更多一些尊重,许多事情都是建立在彼此尊重的基础上的。既然彼此有过爱情,既然因相爱而结婚,那为什么要让爱情一去不复返呢!难道就不能维持爱情吗?很少有不能维持爱情的情况。嗯,只要能找到一个好丈夫,只要他是个善良的正人君子,那他们的爱情怎么会一去不复返呢?新婚的情爱会过去,不错,可是后来的爱情会更加美好。那时候就会两心相印,夫妻同心,共建美好家庭;彼此都没有秘密,随后就会生儿育女,这时,每时每刻,甚至最艰难的时刻都会觉得幸福;只要彼此相爱,勇敢地面对一切。这时候工作起来也是愉快的,为了孩子,有时候即使节衣缩食也是开心的。要知道,为了这,孩子们以后会爱你的;这意味着,你在为自己储蓄。孩子长大了——你会感到你是他们的榜样,你是他们的支柱;即使你死了,他们也将一辈子在自己身上拥有你的感情和思想,因为这是他们从你那里学到的,他们将会继承你的形象和样式。【典出《旧约.创世纪》第一章第二六节:“神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象,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就是说,这是伟大的天职。这时候父母亲怎么会不更加亲密地相亲相爱呢?有人说,把孩子拉扯大太难了?这是谁说的?这是天大的幸福。你喜欢小孩吗,丽莎?我非常喜欢。你知道吗——这么一个粉妆玉琢的孩子,偎依在你的怀里吃奶,哪个丈夫看着他的妻子抱着他的孩子会对她不心动而神往呢!一个白里透红的小小孩,胖胖的小脸蛋,叉手叉脚地躺着,睡眼朦胧;小手小脚胖乎乎的,小指甲干干净净的,小小的,小得让你看着都觉得可笑,小眼睛忽闪忽闪的,好像他什么都懂。一边吃奶,一边还用小手抓你的乳房玩。爸爸走过来——他就松开奶头,整个身体向后仰,看着爸爸,笑起来——真是天知道有多可笑——接着又重新凑上去吃奶。要不就猛地咬一口母亲的奶头,如果乳牙长出来了的话,而他自己还斜过小眼睛去看妈妈:‘瞧,咬了一口!’当他们仨,丈夫、妻子、孩子在一起的时候,难道这里的一切不全是幸福吗?为了这样的时刻,许多事都可以原谅。不,丽莎,先要自己学会怎样生活,然后再责怪别人!”
“必须绘声绘色,必须这样绘声绘色,才能打动你!”我心想,虽然,真的,我是动情地说这番话的,可是我突然脸红了。“要是她突然哈哈大笑,我这脸往哪儿搁呢?”这想法使我陡地气愤若狂。我说到最后的确十分激动,而现在我的自尊心不知怎么又受到了伤害。沉默在继续。我恨不得把她一把推开。
“您有点……”她突然开口道,说了一半又停了下来。
但是我已经完全明白了:她的声音里颤动着的已经是另一样东西,已经不是先前那种生硬、粗鲁、不肯就范的腔调了,而是某种柔和的、羞人答答的神态,这种羞怯的神态使我自己不知怎么也突然自惭形秽,感到歉疚起来。
“什么?”我带着一种温柔的好奇心问道。
“您……”
“什么?”
“您有点……照本宣科似的。”她说,好像在她的声音里又突然听到某种嘲弄的口吻。
她这话刺痛了我。我没料到她会这样说。
我居然不明白,她这里故意用嘲弄做伪装,这是羞怯的、心地纯洁的人惯用的最后手法,因为有人粗鲁地、死乞白赖地硬要钻进他们的心灵,而他们由于自尊心作祟直到最后一刻都不肯就范,害怕在您面前流露出自己的感情。根据她欲说还休,直到最后才决定说出来的怯怯的神态,我本来就应当猜得出来嘛。可是我却没有猜到,我心里的气不打一处来。
“你等着吧。”我想。
7
“哎,得啦,丽莎,什么照本宣科不照本宣科的,作为旁观者,我自己都觉得恶心。再说我也不是旁观者。现在这一切都在我心里苏醒了……难道,难道在这里你自己就不觉得恶心吗?不,看来,是习惯成自然!鬼知道习惯会把一个人变成什么样子。难道你当真以为你永远不会老,你会永远漂亮,这里会永生永世地养活你吗?这里的淫秽下流……我就不去说它了。我想说说你现在过的日子:你现在虽然年轻、标致、漂亮,心地好,又多情;可是,你知道吗,就拿我说吧,方才我刚刚醒来,看到我在这里跟你睡在一起,立刻就感到一阵恶心!仅仅因为喝醉了酒,我才会到这里来。要是你换个地方,像好人们一样生活,说不定,我不仅会追求你,而且简直会爱上你的,你看我一眼,我都会觉得高兴,更不用说跟你说话了;我会在大门口守候你,我会在你面前长跪不起;我会像看未婚妻一样看着你,还会认为这是我的荣幸。我不敢对你有什么非分之想。可是在这里我知道,只要我吹声口哨,不管你愿意不愿意,你就得跟我来,不是我根据你的意志行事,而是你必须遵从我的吩咐办。最苦的农民被人雇去当长工——毕竟不是将整个人卖身为奴,而且他知道他是有期限的。可是你的期限呢?你好好想想:你在这里付出的是什么?你出卖的是什么?你出卖的是灵魂,灵魂,你无权掌握自己的灵魂,你把灵魂与肉体一起出卖了。你把自己的爱出卖给任何一个醉鬼去蹂躏。爱!要知道,这就是一切,要知道,这是钻石,是处女的珍宝,这爱!要知道,为了赢得这爱,有人不惜牺牲,不惜出生入死。可是现在人家把你的爱看成什么了?你整个儿被出卖了,整个人,完全、彻底地被出卖了,既然没有爱也能办到一切,干吗还要争取你的爱呢。要知道,对一个姑娘再没有比这更屈辱的了,你明白吗?瞧,我听说,他们安慰你们这些傻姑娘——允许你们在这里有情人。要知道,这简直是拿你们消遣,简直是骗局,简直在耍笑你们,可你们却信以为真。他,这情人,难道当真会爱你吗?我不信。如果他知道马上就会有人把你从他身边叫走,他怎么会爱你呢。真要这样,他不成淫棍了。他会对你有一丝一毫的尊重吗?你跟他有什么共同点呢?他只会嘲笑你和把你偷窃一空——这就是他对你的全部爱!他不打你就算好的了。他会打你也说不定。如果你有这样一个人,你不妨问问他:他会娶你吗?他会冲你哈哈大笑,如果不是啐你几口或者揍你一顿的话——而这个人自己的全部价值,只值两个铜板也说不定。你想想,你干吗要为这在这里毁掉自己的一生呢?鸨母让你喝咖啡让你吃饱饭又怎么样呢?要知道,她究竟为了什么才给你饭吃呢?换个懂得羞耻的姑娘,恐怕这样的饭连一口也咽不下去,因为她知道给她饭吃究竟为了什么。你在这里欠了债,你将会一直欠下去,一直欠到底,直到客人嫌弃你不要你了为止。这一天会很快到来的,别以为你还年轻。要知道,这一切来得很快,就像风驰电掣般飞也似的。他们会把你轰出去。而且还不是简简单单地轰出去,而是先要长期地对你横挑鼻子竖挑眼,数落你,骂你——倒像不是你为她付出了自己的健康,为她白白地摧残了自己的青春和灵魂,倒像是你把她弄得倾家荡产,只好去讨饭,把她偷光抢光了似的。你别指望有人会同情你:你的别的女友为了讨好鸨母也会攻击你,因为这里所有的人都是奴隶,早就失去了良心和怜悯心。大家都变得卑鄙下流了,人世间就没有比这些辱骂更恶心、更下流、更气人的了。你在这里付出了一切,一切,舍身忘我——健康、青春、美貌和希望,二十二岁看去就像个三十五岁的半老徐娘,还好,假如你没有病,为此得感谢上苍。要知道,你现在大概在想,你在这里也不用干活,成天作乐!世界上从来没有比这更沉重、更苦的工作了。似乎,整个心都泡在泪水里。把你从这里轰出去的时候,你都不敢说一句话,都不敢说半个不字,只好灰溜溜地走开。你换了个地方,后来又换了个地方,再后来又换到什么地方去,直到最后沦落到干草市场;那里打人是家常便饭;这是那里的见面礼。那里,客人不先揍你一顿就不会跟你亲热。你不相信那里会这样坏吗?你不妨抽空去看看,你也许会亲眼看见的。有一回,在过年的时候,我在大门口看见一个姑娘。因为她挨揍后嚎得太凶,里面的人就戏弄她,把她推到门外,让她在门外稍稍挨点冻,把她推出去后又把门关上了。第二天早上九点,她已经完全喝醉了,蓬头垢面,衣履不整,半裸着身体,浑身是伤。她脸上则涂满了脂粉,眼睛周围全是青紫;鼻子在流血,牙缝在流血;这是一个马车夫刚才打她修理过她。她坐在石头台阶上,手里拿着一条咸鱼;她在嚎啕大哭,诉说着自己的‘苦命’,边说边用咸鱼敲打着台阶。而台阶旁则围拢着一大帮马车夫和喝醉酒的大兵,在戏弄她。你不相信你也会落到这样的下场?我也不愿意相信,可是你凭什么知道,也许,十年,八年以前,这个手拿咸鱼的姑娘——从某个地方到这里来的时候,不是也像小天使一样娇娇滴滴、天真而又纯洁吗;她不知道什么是恶,每说一句话都要脸红。说不定也跟你现在一样,自尊心很强,动不动就生气,她不像其他姑娘,看起来就像个公主,她知道,爱上她又被她爱上的那男人,一定会无比幸福。你瞧,结果怎样呢?如果,当那个喝醉了酒、蓬头垢面的姑娘用咸鱼敲打肮脏的台阶的时候,如果她在这时候想起她过去的岁月,当她还住在老家,还在上学,而邻居家的男孩则在半路上守候着她,向她保证他会一辈子爱她,他要把自己的命运交给她,他俩又一起讲好要彼此永远相爱,一等他们长大他们就结婚!当她想到这些岁月的时候,她又会作何感想呢?不,丽莎。如果你能在那里,在地下室的某个角落里,像不久前那个姑娘一样,因害痨病而很快死去,你倒有福,有福了。你不是说要去医院吗?能送你去当然不错,可是你欠了鸨母的钱,鸨母不让你走呢?痨病是这样一种病;它不同于害热病。害这病的人直到最后一刻还存着希望,还说他没病。自我安慰。这可正中鸨母的下怀。甭担心,就这样;就是说,你出卖了灵魂,何况你还欠了钱,所以你都不敢说半个不字。而你就要死了,大家全都抛弃你,大家全都不理你,因为从你身上还能得到什么好处呢?还会指责你,说你白白地占了她们的地方,还不快死。想喝口水也苦苦哀求不到,即使给你,也骂骂咧咧,说什么‘你这贱货,什么时候咽气呀;吵得人没法睡觉——哼哼个没完,客人都烦你了。’这没错,我亲耳听到过这样的话。她们会把快要咽气的你塞到地下室一个最让人恶心的角落——又黑又潮;你孤零零地躺在那儿,那时候你思前想后,想到的是什么呢?你死了——旁人来匆匆收尸,唠唠叨叨,显得很不耐烦——没有一个人祝福你,没有一个人为你叹息,只想快点从肩上卸下你这包袱。买口破棺材给抬出去,就像今天抬那个可怜的姑娘一样,然后到小酒馆去祭奠你。墓坑里全是泥水,脏物,湿雪——对你还客气什么。‘把她撂下去就得了,万纽哈;瞧,就这苦命,那姑娘不就是脚朝上出溜下去的吗,都一样。收绳子,冒失鬼。’‘就这样,拉倒吧。’‘拉倒什么呀?瞧,她还侧着身子哩。她好歹也是人吧?好了好了,埋土。’因为你,他们都懒得骂人了。尽快用些又湿又黑的烂泥埋上,就去了酒馆……你到人世来这一趟也就完了,没人记得你;其他人还有孩子上坟,有父母,有丈夫,而你呢——没有眼泪,没有叹息,没有祭奠,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人。整个世界上没有一个人会给你上坟;你的名字就从地面上消失了——这样,就像从来根本没有你这个人似的,从来没有出生过!周围是一片泥泞和沼泽,每到半夜,死人们会坐起来,哪怕你敲自己的棺材盖:‘好人们呀,放我到世界上来再活几年吧!我活过——但是没有过过好日子,我这辈子都给人当擦桌布了;我这辈子都被人在干草市场的酒馆里喝掉了;好人们哪,放我到世界上来再活几年吧!……’”
我讲得慷慨激昂,激昂得差点哽咽起来,于是……我突然停下来,我恐惧地抬起身子,害怕地侧过头去,心在怦怦地跳,我开始侧耳倾听。我不无理由地感到很窘。
我早就预感到了,我把她的整个心都翻了个过儿,我让她心碎了,我越是对此感到满意,我就越希望快点,而且尽可能强烈地达到自己的目的。逢场作戏,这逢场作戏使我感到神往;不过,不仅仅是逢场作戏……
我知道,我讲得太紧张,太做作,甚至太书卷气了,总之,除了“仿佛照本宣科”以外,我也不会做别的。但是这并没有使我感到不好意思;因为我知道,我预感到,我的话她会听进去的,这种书卷气只会更加有助于我达到自己的目的。但是现在达到效果以后,我倒突然害怕起来。不,我还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绝望!她趴在床上,把脸紧紧地埋在枕头里,两手抱着枕头。好像她的心都被撕碎了。她的整个年轻的身体抽风似的不住发抖。积聚在胸中的嚎哭挤压着她,撕扯着她,又突然变成嚎啕痛哭和一声声喊叫迸发出来。于是她就更深地把头埋进枕头:她不愿意这里有任何人,哪怕就一个活人知道她内心的痛苦和眼泪。她咬着枕头,把自己的胳臂都咬出了血(我后来看到了),或者用手指死命抓住自己散乱的辫子,强忍着,一动不动,屏住呼吸,咬紧牙关。我本来想开口对她说点什么,请她安静下来,但是我感到我不敢,于是我突然浑身打着寒战,几乎恐怖地、摸索着跳下了床,凑合着匆匆穿上衣服,拿起东西,想赶快离开这儿。屋子里很黑:不管我怎么使劲,但就是没法很快穿戴好。突然我摸到了一盒火柴和一个蜡烛台,上面还插着一整枝没有用过的蜡烛。当蜡烛光刚刚把屋子照亮,丽莎就突然一跃而起,坐了起来,面孔扭曲,脸上挂着半疯狂的微笑,几乎失神地望着我。我坐到她身边,拿起她的两只手;她醒悟过来,扑到我身上,想拥抱我,但又不敢,只好在我面前文静地低下了头。
“丽莎,我的朋友,我不应该……请你原谅我。”我开口道,但是她用力握了握我的两只手,我立刻明白了,我说得不对,于是闭上了嘴。
“这是我的住址,丽莎,请有空到我家来坐坐。”
“我会来的……”她坚决地低声说,仍旧没有抬起头来。
“那我现在走了,别了……再见。”
我站起身来,她也站了起来,突然满脸通红,打了个哆嗦,抓起放在桌上的披巾,披在自己肩上,一直围到下巴颏。她做完这事后又似乎痛苦地微微一笑,红了红脸,神态异样地看了看我。我心中感到一阵隐痛;我急忙走开,急忙溜之大吉。
“等等。”她突然说,已经走到门厅,快到门口了,她伸手拉住我的大衣,让我停下来,她急忙放下蜡烛,跑了回去——大概想起了什么,或者想把什么东西拿给我看。她跑回去时,满脸通红,脉脉含情,嘴上挂着一丝微笑——这是怎么回事?我只好等她;不多一会儿,她回来了,她那神态好像有什么事在请求我原谅似的。总之,这已经不是方才那张脸和那副神态了——原来的神态是忧郁的、不信任的、倔强的。现在她的神态是请求的、柔和的,同时又是信任的、亲热的、怯生生的。当孩子们爱什么人并向他请求什么的时候,就常常用这样的神态看人。她的一双眼睛是浅栗色的,非常美丽、活泼,其中既能映射出爱,又能映射出阴郁的恨。
她并不向我解释什么——倒像我是某个高级神灵,不用解释就应当知道一切似的——她递给我一张纸。在这一刻,她的整个脸焕发出一种最天真的、几乎是孩子般的喜悦。我打开一看。这是某个医学院的学生写给她的一封信或者诸如此类的东西——这是一封充满华丽词藻,但又非常恭敬的求爱信。现在我已记不清原话了,但是我记得很清楚,在崇高华丽的措词背后显露出一片真情,这是假装不出来的。当我读完后,遇到她那热烈的、好奇的和孩子般迫不及待的目光在看着我。她的两只眼睛牢牢盯住我的脸,在迫不及待地等着——我究竟会说什么?她匆匆地、三言两语地,但是又有点高兴地、似乎自豪地向我解释道,有一回,她在某处参加一个舞会,在一个有家有室的人家,他们都是些“很好很好的人,都是些有家室的人”,他们还“什么都不知道,完全不知道”,因为她在这里还只是初来乍到,不过是逢场作戏……还根本没拿定主意留下来,等把债还清了,一定走……“就在那里遇见了这位大学生,他跟她跳了一晚上舞,说了一晚上话,原来他还在里加,还在很小的时候就跟她认识,常常在一起玩,不过这是很早以前的事了——他还认识她的父母,不过关于这事他还什么什么什么都不知道,也不曾有过丝毫怀疑!于是就在舞会后的第二天(也就是三天前),他通过跟她一起去参加晚会的她的一名女友捎来了这封信……而且……嗯,这就是全部情况。”
当她说完后,她好像有点害羞似的低下了她那脉脉含情的眼睛。
可怜的她像是保存着珍宝似的保存着这个大学生的信,并跑去拿她惟一的宝贝,她不愿意我走后还不知道也有人真心实意地爱过她,也有人敬重地跟她说过话。大概,这封信注定要放在她的小匣子里,再没有下文。但是反正一样,我相信,她一定会一辈子珍藏着这封信,把它当做宝贝,当做自己的骄傲和对自己的辩白,比如现在,在这样的时候,她就主动想起了和拿来了这封信,她想拿它在我面前天真地自豪一番,在我的心目中恢复她的本来面目,让我也看得见,让我也夸奖她几句。我什么话也没有说,握了握她的手就走出去了。我真想快点离开这里……我一路步行,尽管雨雪霏霏,还在下个不停。我筋疲力尽,既感到压抑又感到困惑。但是在这困惑背后已经透露出真实的光。这可恶的真实!
8
然而,我并不是很快就承认这真实的。经过几小时铅一般沉重的熟睡之后,第二天醒来,我并没有立刻想清楚昨天一整天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甚至对昨天我跟丽莎的多愁善感和“昨天这整个恐怖与怜悯”感到惊讶。“居然会发作这种娘儿们的神经衰弱,呸!”我认定。“把我的住址塞给她又所为何来?要是她真来了咋办?不过,也好,要来就来吧;没什么大不了……”但是,显然,现在主要的和最要紧的不是这事:必须赶紧,并且无论如何要快,在兹韦尔科夫和西蒙诺夫的心目中挽救我的声誉。这才是主要的事。至于丽莎,那天早晨我一忙甚至完全给忘了。
首先必须立即归还昨天欠西蒙诺夫的钱。我决定一不做二不休;向安东.安东诺维奇借他整整十五卢布。赶巧,那天早晨他心情极好,我一提出来,他就立刻借给了我。我一高兴,写借条时就摆出一副很帅气的样子,大大咧咧地告诉他,说我昨天跟朋友们一起在Hotel de Paris撮了一顿;为一个朋友,甚至可以说总角之交送行,您知道吗——他是一个大酒鬼,从小娇生惯养——嗯,当然,好人家出身,有一笔可观的财产,前途无量,很风趣,很可爱,偷香窃玉,跟一些太太们胡搞,您明白吗:我们多喝了两瓶,“足有半打”,还有……“要知道,这没什么”;这一切都说得很轻松,很随便,而且洋洋得意。
回到家后,我立刻给西蒙诺夫写了一封信。
直到现在,每当我想起这封信所表现出来的真正绅士气派的、和善的、豁达大度的口吻,我就十分得意。措辞巧妙而又风度高雅,而主要是完全没有多余的话,我把一切都归罪于自己。我为自己开脱道(“如果你们还允许我为自己辩白的话”),这完全是因为我不习惯饮酒,刚喝了第一杯就醉了,这酒(似乎是这样)还在他们到来之前就喝了,从五点到六点,当时我正在Hotel de Paris等他们。我主要请求西蒙诺夫原谅;并请他向所有其他人,尤其是向兹韦尔科夫转达我的解释——“我像做梦似的依稀记得”,我似乎侮辱了他。我又补充道,我本该亲自登门向大家道歉的,但是因为头疼,而最主要是——感到羞愧。我特别得意的是这种突然形诸笔端而且胜过所有理由的“某种轻描淡写”,甚至几乎是漫不经心(不过十分得体),这就使他们明白,我对“我昨天的恶劣表现”自有我自己相当独到的看法,完全,而且根本不像你们诸位可能想像的那样,垂头丧气,一蹶不振,而是相反,我对此的看法就像一位态度从容、自尊自重的绅士对这问题应有的看法那样。正如俗话所说,往事已矣,不以成败论英雄。
“要知道,这甚至有几分西方侯爵的游戏之笔?”我把这封短信又读了一遍,欣赏道。“而这一切盖由于我是个思想发达的、有文化的人!”其他人处在我的地位大概就不知道怎么脱身了,可我却金蝉脱壳,又可以去大吃大喝了,而这盖由于我是个“当代有文化而又思想发达的人”。可不是吗,也许,这一切盖由于我昨天多喝了点酒。唔……不,不是因为酒。从五点到六点,我等他们的时候,我根本就没有喝酒。我对西蒙诺夫说了谎;不知羞耻地说了谎;甚至现在也不感到羞耻……
不过,我才不在乎呢!主要是我支吾其词地脱身了。
我把六个卢布放进了信封,封好信,请阿波罗拿去送给西蒙诺夫。阿波罗听说信封里有钱,便肃然起敬,同意去跑一趟。傍晚时我出去走走。我的头从昨天起还在疼,还是晕晕乎乎的。但随着黄昏来临和暮色越来越浓,我的印象也随之变换,变得乱糟糟的,而在这之后,思想亦然。在我身上,在心灵深处和良心中,有什么东西在蠢动,不肯消散,表现为一种剧烈的苦恼。我多半在人最多、手工作坊最稠密的街道上挤来挤去,小市民街呀,【旧时彼得堡的小市民街有三条:小市民大街,小市民中街和小市民小街。】花园街呀,尤苏波花园附近呀,等等。我尤其喜欢在暮色苍茫时在这些街上踯躅,因为那时候在那里各式各样的行人和手艺人,常常带着心事重重的恶狠狠的脸色,白天干完活后各自回家,人越来越多。我喜欢看到的正是这种廉价的忙乱和这种赤裸裸的平庸乏味。这一次,这整个街道上的熙来攘往更加使我感到心里乱糟糟的。我怎么也没法使自己的心平静下来,怎么也理不出个头绪。有种什么东西在我心中不断地翻腾,使我痛苦,不肯平息。我心烦意乱地回到家里。倒像我犯了什么罪,有一种负罪感压在我的心头。
丽莎会来,这一想法经常折磨着我。我感到奇怪的是,在所有这些关于昨天的回忆中,一想起她不知怎么特别地和完全单独地折磨着我。关于其他所有的事,傍晚前我已经完全忘了,不予理睬,甚至对我写给西蒙诺夫的信还依然感到很得意。但是对这事不知为什么我并不感到得意。倒像只有这丽莎使我寝食难安。“她要是当真来了咋办?”我不停地想。“行啊,没什么,让她来好了。唔。糟糕的只是:她将会看到,比如说,我是怎样生活的。昨天我在她面前表现得这样……英雄……而现在,唔!这简直糟透了,我竟这样潦倒。屋里简直像叫花子。我昨天竟会决定穿着这样的衣服去赴宴!再看我这张漆皮沙发,里面塞的纤维团都露出来了。再看我身上的这身睡衣,简直衣不蔽体!简直破破烂烂……而她将会看到这一切;将会看到阿波罗。这畜生说不定会侮辱她。他肯定会对她没碴找碴,给我难堪。而我呢,不用说,照例会心虚胆怯,开始在她面前踏着碎步,用睡衣的衣襟遮羞,开始一个劲地赔笑,开始撒谎。噢,太恶心啦。何况,最让人恶心的还不在这儿。这里还有某种更主要的东西,更恶劣,更下流的东西!对,更下流!又要,又要戴上这可耻的假面具了!……
想到这里,我脸上陡地通红:
“干吗可耻?可耻什么?昨天我说的是真心话。我记得,我心中也曾有过真正的感情。我正是要唤起她心中的高尚的感情……如果她哭了,这很好嘛,这将会起到有益的作用……”
但是我还是怎么也安静不下来。
这整个晚上,那时我已经回到了家,已经过了九点,据估计,这时候丽莎是无论如何不会来了,我还是神情恍惚地似乎看到她,主要是总看到她同一个姿态。也就是我昨天印象特别深刻的那个姿态:当时,我刚划了根火柴,照亮了房间,看到她那苍白的、扭曲的脸和她那痛苦的目光。这一刻,她脸上的微笑是多么可怜,多么牵强,多么凄苦啊!但当时我还不知道,在隔了十五年之后,每当我想起丽莎,她还是带着这样一种可怜而又凄苦的不必要的笑容,就像她在那一刻似的。
第二天,我已经又准备认为这一切不过是我胡思乱想,神经受到刺激,而主要是我大惊小怪的结果,我一向意识到我的这根弦特别弱,有时候甚至很怕它:“我越是大惊小怪,就越会得这毛病。”我每时每刻都在向自己念叨。但是话又说回来,“话又说回来,也许丽莎当真会来也说不定。”——我当时思前想后,想到后来,就会出现这样的叠句和副歌。我怔忡不安,有时都要发狂了。“会来的!肯定会来的!”我在屋里来回奔跑,大叫,“今天不来,明天肯定会来,肯定会找到我!所有这些纯洁心灵的浪漫主义就是这样可恶!噢,这些‘低劣的感伤的灵魂’是多么讨厌,多么愚蠢,多么眼光狭小啊!唉,我怎么会不明白,真是的,我怎么就不明白呢?……”但是想到这里我主动停了下来,甚至觉得十分尴尬。
“只需要很少,很少,”我捎带想道,“只需要很少几句话,只需要很少几句田园诗(何况这田园诗还是假装的,书本上抄来的,胡编乱造的),就足以按照自己的想法打动一个人的心!这就是少女的纯真!这就是天真未凿的心田!”
有时候我也曾想到干脆自己去看她,“向她说明一切”,求她不要来看我。但是想到这里,我心中会突然升起一股无名火,如果她出现在我身旁,真恨不得把这“可恨”的丽莎掐死,侮辱她,唾弃她,赶走她,打她!
然而过去了一天,两天,三天——她始终没有来,于是我也就安静了下来。每逢九点以后我就特别兴奋,兴奋得睡不着觉,有时候甚至开始幻想,甜甜蜜蜜地幻想:比如说,我要挽救丽莎就要让她常常来看我,而我则告诉她……我要开导她,教育她。最后我发现她爱我,热烈地爱我。我假装不懂(不过我也不知道干吗要假装,大概,为了美吧)。最后,她非常不好意思而又十分妩媚地浑身发抖,痛哭着扑到我的脚下,说我是她的救命恩人,她爱我胜过爱世上的一切。我吃了一惊,但是……“丽莎,”我说,“难道你以为我没有发现你在爱我吗?我看到了一切,我猜到了,但是我不敢头一个说出来,占有你的心,因为我对你有影响,我怕你出于感激故意强迫自己来报答我的爱,自己强迫自己唤起一种也许你本来没有感情,但是我不愿意这样,因为这是……专制……这不礼貌(嗯,总之,这时候我信口开河,模仿某种欧洲的、乔治.桑式的、难以解释的、高尚而又细腻的风格……)。但是现在——你是我的,你是我的人了,你纯洁,美丽,你是我最好的妻子。
要像名正言顺的主妇
勇敢而自由地走进我的家!
【涅克拉索夫的诗《当我用热情的规劝》(1845)的最后两行。】
然后我们就开始安闲度日,出国旅游,等等,等等。”总之,我自己都感到恶劣,到最后,我吐了吐舌头,把自己嘲笑了一番。
“不会放她这个‘贱货’出来的!”我想。“要知道,好象不太让她们出来玩,尤其是晚上(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她肯定是晚上来,而且一定是七点钟。)不过,她曾经说过,她在那里还没有完全卖身为奴,还享有一点特权;这说明,唔!他妈的,会来的,她肯定会来的!”
还好,这时候阿波罗干了些混账事,分了我的心。他简直使我忍无可忍!他是我身上的痈疽,是上天派来惩罚我的祸害。我和他经常互相挖苦,已经连续好几年了,我恨透了他。我的上帝,我多么恨他啊!在我一生中,似乎我还从来没有像恨他那样恨过任何人,特别在有些时候。他是个上了年纪的人,傲慢无礼,过去还当过一阵子裁缝。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他竟不把我放在眼里,甚至做得十分过分,他对我总是十分傲慢,令人忍无可忍。不过,他对所有人都很傲慢。只要看看这个梳得油光溜滑的浅黄色头发的脑袋,看看他在脑门上梳得高高的、抹了不少菜油的发型,看看他那总是挂着副狞笑的大嘴——您就会感到在您面前的是一个从不怀疑自己的人。他是一个爱吹毛求疵到极点的人,在这世界上,我还从来没有遇到过一个比他更爱吹毛求疵的人了。此外,自尊心还很强,除非马其顿国王亚历山大才配有这样的自尊心。他热爱自己的每个纽扣,热爱自己的每片指甲——一定是热爱,因为他那副神气就是这样。他对我的态度专横到极点,他极少跟我说话,即使抬头看我,那目光也是硬撅撅的,神气活现,自以为是,经常带着嘲笑,有时简直使我发狂。他常常带着这样一副神态来履行自己的职责,倒像他给了我天大的恩惠似的。不过,他几乎不为我做任何事,甚至根本不认为他应当做任何事。不可能有任何疑问:他认为我是全世界最没出息的傻瓜,如果说他“把我留在他身边”,那也仅仅是因为他每个月可以从我这里拿到工钱。他同意在我这里“什么事情也不做”,每月拿我七个卢布工钱。因为这点,他才原谅我的许多罪过。有时候我简直恨透了,即使只看到他走路的样子,我都气得差点要抽筋。但是我最讨厌的是他说话咬舌儿。他的舌头可能比一般人稍长,或者与此类似,因此他说话经常模糊不清,咬舌儿,似乎,他对此还感到非常得意,满以为这样会极大地抬高他的身价,使他显得器宇不凡。他说话的声音很低,慢条斯理,从容不迫,两手背在背后,低着头,看着地面。他把我尤其气得发疯的是,常常,他爱在隔壁他自己的屋里念《诗篇》。【亦称《圣咏集》,《旧约》中的一卷,凡一百四十五篇。】因为这念诵,我常常跟他干仗,受尽了洋罪。但是他非常喜欢在晚间用低低的、不紧不慢的声音,拉着长腔念《诗篇》,像追悼亡魂似的。有意思的是到头来他居然以此为生:他现在常常受雇于人,为死人念《诗篇》,与此同时还兼管消灭老鼠和做鞋油。但在当时我没法赶走他。倒像他与我的存在合而为一,发生了化学变化似的。再说他自己也无论如何不同意离开我。我住不起带家具的高级公寓:我的住所就是我的私邸,我的外壳,我的套子,我必须躲到里面才能逃避全人类,而阿波罗,鬼知道为什么,我觉得他就好像属于这住所的一部分似的,整整七年我都没法轰他走。
比如说,要拖欠他的工钱,哪怕拖欠两天或者三天,是办不到的。他肯定会制造事端,把我闹得鸡犬不宁,不知躲到哪儿去是好。但是这几天我对所有的人都没有好气,因此我决定(也不知因为什么和究竟要干什么)要惩罚他一下,先不给他工钱,再拖他两星期。我早就(约莫两年了)准备这么做了——惟一的目的就是要向他证明,不许他对我耀武扬威,如果我愿意,随时都可以不给他工钱。我决定先不告诉他这件事,甚至故意保持沉默,目的是压压他那傲气,让他自己先开口谈工钱的事。那时候我再拉开抽屉,把七个卢布全掏出来给他看,让他看到我有钱,但是故意放着,因为我“不愿意,不愿意,就是不愿意付给他工钱,不愿意,因为我愿意这样”,因为“我是你的主人,我愿意”这么干,因为他对我不敬,因为他为人粗鲁,举止无礼,但是,如果他恭恭敬敬地求我,我倒会心一软,给他也说不定。要不然他就得再等两星期,三星期,甚至整整一个月……
但是不管我怎样发脾气,最后还是他得胜了。我连四天也没能坚持下来。他先从遇到这类情况时惯常的做法做起,因为这类情况已多次出现,而且屡试不爽(我要指出的是,他这样做我早就知道了,我已经熟知他那一套卑鄙伎俩),也就是:他先对我目露凶光,怒目而视,连续好几分钟盯着我,尤其是看见我回家或者送我出门的时候。比方说,如果我经受住了这目光,并且装做视而不见的样子,他就会一如既往地、默默地开始进一步折磨。他会突然无缘无故地、悄悄地和从容不迫地走进我的房间(当时我正在屋里走来走去或者读书),站在门口,将一只手背在背后,伸出一条腿,然后把自己的目光笔直地射向我,这时他已不只是怒目而视了,而是充满了轻蔑。如果我突然问他,他有什么事?——他会一言不发,继续紧盯着我,再看几秒钟,然后才有点异样地闭上嘴,带着一副意味深长的样子,在原地慢慢地转过身,再慢慢地走回自己的房间。过了约莫两小时,他又会突然走出来,又会如法炮制地出现在我面前。有时也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我一气之下已经不想问他:他要干什么了?而是干脆不客气而又命令式地抬起头来,也开始目不转睛地紧盯着他。常常,我们就这样你看我我看你地互相看了两三分钟;最后他才转过身,慢悠悠而又傲慢地走出去,在自己屋里又呆上两小时。
如果我经此开导仍不开窍,仍继续负隅顽抗,他就会瞧着我突然长叹一声,似乎要用这声叹息来衡量我到底道德败坏到了何等地步,不用说,最后的结局是他获得全胜:我大怒,我喊叫,但是那件互不相让之事,还是不得不照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