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传记作者遇到了难题,对此,与其掩饰,不如老老实实地承认。此前,讲述奥兰多的生平,无论是依靠私人文件,还是依靠历史文件,传记作者都有可能履行其首要职责,沿着无法抹去的事实真相的足迹,一路直行,不环顾左右,不贪恋花草,不理睬路边的阴凉,只管踏踏实实走下去,直至蓦地跌人坟墓,然后在头顶的墓碑上镌刻“剧终”二字。但是现在,我们遇到了一段插曲,横亘在路上,无法回避。然而,这是一段阴暗、神秘的插曲,没有文件记载,因此无法解释。要解释这件事,可以写上几大卷;整个宗教系统就建筑在其意义的基础之上。我们的任务很简单,就是叙述已知的事实,然后让读者自己去推断。
那是个灾难频仍的冬季,霜冻过去,洪水又来,成千上万的人命丧黄泉,奥兰多的希望也彻底断送。他遭到宫廷的驱逐,失宠于当时的权贵。爱尔兰的戴斯蒙德家族自然更是怒不可遏;而国王呢,他与爱尔兰人的麻烦已经够多了,可不欣赏这火上加霜。那个冬季过后,夏天来临时,奥兰多回到乡间自己的庄园,在那里过着离群索居的生活。六月的一个早晨,确切地说,是十八日星期六早晨,到了起床的时辰,他的房间里却没有动静。男仆去唤,发现他睡得很沉,无论如何唤不醒。他躺在床上,没有明显的呼吸,仆人们把狗放在他窗下吠叫,在他屋里不断敲鼓击钹,又把荆豆枝放在他的枕头下,把芥末膏药贴到他的脚底板,他仍然整整七天七夜没有醒过来,不吃东西,也没有任何活着的迹象。第七天早晨,到了平素起床的时候(七点三刻),他却自己醒来,把一大群尖叫的妇人和占卜的村民赶出了房间。这倒是很自然的事情,但奇怪的是,他好像浑然不知自己昏睡了好几天,而是穿好衣服,令人把马牵来,仿佛自己只是小睡了一夜。但人们怀疑,他的大脑必定发生了某种变化,因为他虽然表现得非常理智,举止也比以往严肃、安详,对往事的记忆却仿佛残缺不全。人们谈到大霜冻、滑冰和狂欢时,他只是听着,从未表现出亲历这些事件的任何迹象,除了用手抹一下眉毛,仿佛要抹去天上的乌云。如果讨论六个月前发生的事件,他似乎并不似人们料想的那样悲伤,却好像是为记不清很久以前发生的事情而苦恼,或正在努力回忆别人讲过的故事。据人们观察,若提到俄罗斯、公主或船,他会很不自在地陷入忧郁之中,或者站起来望向窗外,或者唤来一只狗,或者拿刀在雪松木上刻点什么。不过,那时的医生并不比现在高明多少,他们开出的药方无非是休息或锻炼、饥饿疗法或加强营养、社交活动或闭门独处、整日卧床或午餐与晚餐之间骑马跑上四十英里,加上通常服用的镇定剂和兴奋剂,五花八门,全看他们的想像力了,例如起床后服大量水螈涎水,或睡前服一剂孔雀胆汁。经过种种尝试之后,他们不再理会他,结论是他不过睡了一星期而已。
然而,倘若这是睡眠,我们不禁要问,这样的睡眠倒是什么性质的呢?它们会不会是一种疗法?在昏睡中,一只黑色的巨大翅膀,把最痛苦的记忆,即可能让人的生活一蹶不振的记忆,一笔勾销,抹去它们的苦涩,为它们涂上光亮的色彩,甚至对最丑陋、最卑贱的记忆也是如此。会不会是死的愤怒必得时不时地遮蔽生的喧嚣,免得它把我们撕成碎片?会不会我们天生必得每天一小口一小口地品尝死亡的滋味,否则就无法继续存活?那么,在我们并不情愿的情况下,那些渗透我们最隐秘的生活方式,改变我们最宝贵的自制力的神奇力量究竟是什么呢?奥兰多是否因痛不欲生而死去一星期,然后死而复生?倘若如此,死的本质是什么?生的本质又是什么?对此类问题的答案,我们等了大半个钟头,既然毫无结果,我们还是继续讲故事吧。
眼下,奥兰多完全沉湎于一种离群索居的生活。他在宫中遭受了奇耻大辱,他悲痛欲绝,这些都是原因,但他没为自己辩解半句,也从不邀请别人前来造访(虽然他有许多朋友乐意这样做),似乎闭门独守父亲留下的大宅正对他的脾气。孤独是他的选择。无人知道他是如何打发时间的。他养了一大群仆人,他们的主要任务,就是打扫空荡荡的房间,掸平从未有人睡过的床罩。漆黑的夜晚,他们围坐在一起吃蛋糕喝麦芽酒。这时,他们看到一星灯光沿走廊移动,穿过宴会厅,上了楼梯,一直进到卧房,他们知道这是主人独自在宅子里游荡。无人敢跟随他,因为这宅子里有形形色色的鬼魂出没,而且宅子很大,一不小心就会迷路,或者从暗处某个隐秘的楼梯上跌下去,或者刚打开一扇门,恰好一阵风刮来,门就会在你身后永远关上。这样的事故并不罕见,因为经常发现死人和动物的遗骸,姿势都很痛苦,就证明这一点了。一会儿功夫,灯光完全消失了,管家格里姆斯迪奇太太会对牧师杜普尔先生说,她希望爵爷没遇上什么倒霉事。牧师会说,爵爷肯定是在小教堂里,跪在祖先的墓穴中间。小教堂位于南边的弹子盘庭园,有半里路远。杜普尔先生说,爵爷他是因为罪孽而感到愧疚,格里姆斯迪奇太太听了立即反唇相讥道,我们谁又不是呢。此时斯图克雷太太、菲尔德太太和老保姆卡彭特都会亮开嗓门,齐声赞美她们的爵爷。男仆们发誓,看到如此高贵的一位爵爷无精打采在宅子里闲逛,真让人糟心遗憾,他本该去打猎的。甚至小小年纪的洗衣女工和正为大家递酒杯和糕饼的厨房女工,朱迪啦,菲丝啦,也要极力证明爵爷的豪爽,因为再找不到比他更善良的绅士了,他从不吝惜,经常赏些小钱给她们,可以买蝴蝶结或花朵插在头上。他们说个没完,直到那个被他们称为格雷丝·罗宾逊的黑摩尔人也明白了他们的意思。他们给她取这个名字,是为了让她皈依基督教。她也赞成爵爷是位英俊、快活、勇敢的绅士,但她无法表达自己的意思,只有咧开大嘴,露出满脸的笑意。一句话,奥兰多的所有男女仆人都对他交口称誉,诅咒那个让他倒了大霉的外国公主(不过,他们对她的称呼可要比这粗野得多)。
杜普尔先生想象爵爷在墓穴间游荡很安全,不用他去寻,或许不过因为他胆小,或许是他想留下来喝热麦芽酒,但他多半并没有错。奥兰多眼下正沉浸在一种奇特的喜悦之中,他正在思考死亡和腐朽。他手秉蜡烛,缓缓走过长长的走廊和舞厅,细细观看墙上的每一幅画作,仿佛在寻觅某个失去了踪影的人的肖像。随后,他来到教堂里家庭专用的包厢,一连几小时坐在那里,看彩幛飘动,月光摇曳,四周只有蝙蝠或骷髅天蛾与他为伴。他甚至觉得这还不够,他必须下到地窖去,那里排列着一排排的棺椁,他的祖先葬在那里,有整整十代人。这地方很少有人光临,老鼠于是大行其道,奥兰多经过时,一根大腿骨挂住了他的披风,否则他真有可能会踩碎滚到他脚下的某位马利斯老爵士的头盖骨。这是一块令人毛骨悚然的墓地,挖得很深,在宅子的地基之下,好像这个家族的第一位勋爵,即那个与征服者(征服者,即征服者威廉,指1066—1070年征服英国的诺曼底公爵,史称威廉一世)一同来自法兰西的人,一心证明浮华建筑在腐朽之上,肉体依附在骨架之上;我们这些在上面载歌载舞的人,最终也会躺到下面来;大红丝绒化为尘土;戒指(奥兰多弯腰用灯一照,就可捡起一只金指圈,上面的钻石已经滚到角落里)上的红宝石已经遗失,曾经明亮的眼睛也光彩不再。“这些王公们的一切都已烟消云散,”奥兰多会说,有点儿夸张了他们的地位,这也可以原谅,“除一根手指外。”他拿起一只手的骸骨,来回扳动着它的关节。这是谁的手呢?他接着问。是右手还是左手?男人的手还是女人的手?老人的手还是青年的手?它曾用来驱策战马,还是用来穿针引线?采摘玫瑰,还是擎握冰冷的生铁?它——?但是此处,或者是他虚构不出来了,或者更可能是,它给他提供的例子太多,一只手可以做的事情实在太多,他像以往一样退缩了,不想去费尽心思删除多余的东西。他把那手骨和其他骸骨放在一起,并想起有一位名叫托马斯·布朗(托马斯·布朗,英国医生、作家、爵士,把科学和宗教融为一体,名著有(一个医生的宗教信仰)等。)的作家,此人是诺维奇的一位医生,他论述这些主题的著作曾使奥兰多非常着迷。
于是,他拿起蜡烛,小心翼翼地把那些骨头摆放整齐,因为尽管生性浪漫,他的井井有条却是罕见的,一团线掉在地上都令他无法容忍,遑论先祖的头骨。他重又陷入那奇怪、阴沉的情绪,接着在走廊里踱步,在画像中找寻着什么。这情景终于被一阵真切的呜咽所打断,他看到了一幅无名画家的荷兰雪景画。这时,他觉得生活不再值得继续。他忘掉了先祖的遗骨,忘掉了生命如何建筑在死亡之上,他站在那里,不住地哽咽,全身颤抖,皆因为渴望一个女人,一个穿俄罗斯裤子、眉梢上斜、噘嘴、颈戴珍珠项链的女人。她走了。她弃他而去。他再也见不到她了。他就这样呜咽着,摸索回自己的房间。格里姆斯迪奇太太看到房里的烛光,从嘴边挪开大酒杯,说赞美上帝,爵爷他又安全回屋了;因为这半天,她一直觉得他给人邪恶地谋杀了。
奥兰多把椅子拉到桌旁;打开托马斯·布朗爵士的著作,开始探索这位医生最长亦是最精妙的一段奇谈怪论。
虽然这些事情并不值得传记作者去发挥,但是对读者而育已经足矣,他们根据零星的暗示,猜想出一个活生生人物的整个身世和现状。他们能够从我们的窃窃私语中听到活的声音,往往我们还未张口,他们已经猜出他的模样。无须任何引导,他们就能确切知道他的想法。我们的写作正是为了这样的读者。那么对这样的一个读者来说,很明显,奥兰多的性格是由多种气质混合而成,这很奇特。他忧郁、懒散、冲动、喜欢独处,更不用说本章开篇时提到的所有那些怪异和细微之处了。当时,他冲那黑鬼的骷髅头砍去,斩断了绳子,又很有骑士精神地把它吊到自己够不着的地方,随后坐到窗台上读书。奥兰多幼年时就对书感兴趣。孩提时代,男侍有时发现他半夜仍在读书。他们拿走蜡烛,他就养萤火虫来照明。他们拿走萤火虫,他就用火绒,几乎把房子烧掉。简而言之,他是一位患上文学病的贵族。其他的说起来就很复杂,还是留给小说家去发挥吧。在他那个时代,许多人,尤其是他那个阶层的人,都避开了这种传染病,因此,他们可以随心所欲地去奔跑、骑马或做爱。但有些人很小即染上一种细菌,据说这种细菌来自希腊和意大利,它们由常春花的花粉培育而成,有致命的效果。感染了这种细菌的人,出击时手会颤抖,寻找猎物时眼会昏花,求爱时言语会变得结结巴巴。这种疾病的致命之处,在于它让人以幻象代替现实。因此奥兰多,虽然命运赐给了他一切,衣食住行样样不缺,还有仆人在旁伺候,却只要打开一本书,就把他所拥有的巨大财富忘得干干净净。他的占地九英亩的石砌大宅消失了;他的一百五十名家仆消失了;他的八十匹坐骑不见了;计算地毯、沙发、服饰、瓷器、盘子、调味瓶、火锅和其他动产(多是金箔)太费时间,反正它们也像弥漫的海雾一样蒸发了。就这样,奥兰多独自坐在那里读书,一个人,再无其他。
现在,这病在孤寂的奥兰多身上迅速蔓延。他常常连续读书六小时,直到深夜。仆人们来请示是否宰牛或割麦,他推开手边的对开本,好像不懂他们在说些什么。这太糟糕了,驯鹰师豪尔、男仆吉尔斯、管家格里姆斯迪奇太太和牧师杜普尔先生都为此大为伤心。他们说,这么好的绅士根本不需要书,还是把书留给那些瘫痪和垂死的家伙吧。但还有比这更糟糕的。因为阅读的毛病一旦形成,人体的机能也随之削弱,很容易成为笔墨中所潜藏的另一灾祸的牺牲品:那可怜的人开始写作。穷人沾上这事,已经麻烦多多,但他毕竟没有很多东西可以失去,或许漏雨的屋顶下一桌一椅就是他的全部财产。但对富人而言,写书是一件极端悲惨的事情。他有房屋、有牛群、有女仆、有财产、有各式亚麻制品,但这一切对他来讲味同嚼蜡,惟有写书的念头,折磨得他坐立不安,仿佛被滚烫的熨斗烫,被臭虫咬。他愿交出自己的每一个铜板(这正是那细菌的危险之处),只为写成一本小书并因此成名。然而,即便是秘鲁的所有金矿,也尤法为他买来一行优美动听的诗句。他为此心力交瘁,绞尽脑汁,回壁枯坐。他在人们眼中的姿势并不重要。他已经穿越死亡之门,品尝过地狱之火的滋味。
所幸奥兰多体格强健,(因上文指出的原因而罹患的)疾病打垮过他的许多同龄人,却从未打垮过他。但他中毒至深,以后的故事会表明这一点。有天晚上,他在读托马斯·布朗爵土的书,读了差不多一小时,外面传来牡鹿的叫声和守夜人的喊声,表明万籁俱寂的深夜已经来临。他走到房间对面的墙角,从口袋里拿出一把银钥匙,打开嵌在墙里的一个大柜子。柜里大概有五十个雪松木抽屉,每个抽屉上面都贴了一张标签,上面是奥兰多工整的笔迹。他犹豫了一下,好像是拿不定主意,究竟打开哪个抽屉。一张标签上写着“埃阿斯之死”,另一张写着“皮拉姆斯的诞生”,其他分别写着“奥利斯的伊菲格涅亚”、“希波吕托斯之死”、“默勒阿格洛斯”、“奥德修斯之归来”等等(埃阿斯、皮拉姆斯、伊菲格涅亚、希波吕托斯、默勒阿格洛斯、奥德修斯均为希腊神话中神的名字。)。事实上,这些标题几乎个个涉及身处逆境的神话人物。每个抽屉里都放着厚厚的一叠手稿,都是奥兰多亲手所写。事实上,奥兰多罹患此病已有多年。奥兰多儿时对纸张的贪求,比男孩讨吃苹果都要强烈;对墨水的贪求,也要赛过他们讨吃甜食。他常常在谈话和游戏进行中间溜走,藏在窗帘背后,或躲在牧师的小房间里,或藏到母亲卧房后面的柜子里,那里的地板有个大洞,散发出紫椋鸟粪的可怕味道。他会一手端着牛角制的墨水瓶,一手拿笔,膝上放一卷纸。就这样,未满二十五岁,他已经用散文体或韵文体、法文或意大利文完成了四十七部剧本、历史故事、爱情故事和诗歌,而且全是大部头的浪漫传奇。有一部书稿他让奇普塞德圣保罗教堂十字架对面的约翰·保尔的羽饰和头饰店印了出来。每次看到它,他都会欣喜若狂,但他从不敢拿给母亲看,因为他知道,对贵族来说,写作已是莫大的耻辱,遑论出版。
然而,时至深夜,万籁俱寂,他又是独自一人,便从这一宝库里,挑出厚厚的一本,标题无非是《克赛诺菲拉,一部悲剧》什么的,又挑出薄薄的一本,标题很简单,就叫《大橡树》(在那一大堆手稿中,这是惟一单音节的标题)。他坐到墨水瓶旁边,用手指捋了捋鹅毛笔,又做了其他几个手势。有此恶习的人开始仪式时惯于如此。但他忽然停了下来。
这一停顿对他的一生意义重大,实际上,竟要胜过许多导致众人屈膝、血流成河的征服行为。我们因此有必要提问,他为何停下来?经过充分的思考,原因大致如下。大自然在我们身上耍了无数古怪的花招,它很不公平地用不同的材料造就我们,或者陶土或者钻石,或者虹或者花岗岩。它把我们塞进一副躯壳,往往又生搬硬套,诗人长了一张屠夫的脸,而屠夫却长了一张诗人的脸;大自然喜欢把事情搞得乱七八糟、神神秘秘,所以至今(一九二七年十一月一日),我们仍然搞不清自己为何上楼,又为何下楼,我们日常的作为,如同一条船在神秘的海域航行,桅杆上的水手用望远镜了望天边的地平线,问道:那边可有陆地?对此,我们若是先知,就回答“有”;我们若诚实,就回答“没有”;因为或许除了这一笨拙、冗长的句子外,大自然还有许多事情等着处理,它已使自己的任务更加复杂,它不仅往我们头脑里塞进了一大堆琐事,琐碎得好似五颜六色的碎花布,例如一条警察的裤子与亚历山德拉王后的结婚面纱并排摆在一起,让我们莫名其妙,而且设想出用一根细线,把一切都轻巧地连缀起来。记忆就是这位女裁缝,而且是位变幻无常的女裁缝。记忆的针线上下翻飞,里外穿行,我们不知下一个出现的,或再下一个出现的会是什么。因此,世上最普通不过的动作,譬如坐在桌旁,把墨水瓶拉向自己,就可能搅出千百种古怪和支离破碎的联想,时明时暗,仿佛大风天,一个十四口之家的内衣,晾在一根绳子上,它们上下摆动、飞荡、飘扬。我们的日常作为往往并不是单一的、直截了当的,有时令人感到羞愧,而且有各种反反复复。奥兰多就是这样,他用笔蘸了墨水,眼前却现出弃他而去的公主那张讥讽的脸,他立即有无数问题要问自己,这些问题都像狂风中坠落的前。她在哪里?她为何抛弃了他?那大使究竟是她的叔叔还是情人?他们是串通好了,还是她迫不得已?她是否已经嫁人?她是否已经不在人世?凡此种种,有如毒液浸透了他的全身。好像为了发泄痛苦,他将鹅毛笔狠狠地杵进墨水瓶,墨水溅了一桌子,人们无论怎么解释(或许不可能有什么解释,因为记忆是不可解释的)这一行为,公主的脸立即被一张完全不同的脸取代了。但这是谁呢,他问自己?他必须等等看,研究一下这叠加在旧影像上的新影像,就像幻灯片,前一张模模糊糊地透了出来。可能过了半分钟,他才能自言自语道:“是那个邋遢的胖子,许多年前老贝斯女王(即伊丽莎白女王。)光临时,他坐在特薇琪屋里;我当时看见了他。”奥兰多接着说,又抓住一块色彩鲜艳的花布头。“我下楼时见他坐在桌旁,一双眼睛奇特无比,”奥兰多说。“但他究竟是谁呢?”奥兰多问。此时,在额头和眼睛之外,记忆先加上了一圈粗糙、油腻的皱领,然后是一件棕色紧身上衣,最后是一双笨重的靴子,奇普塞德的居民穿的都是那种靴子。“他不是贵族,不属于我们这类人,”奥兰多说(他不会大声把这话说出口,因为他是文雅绅士;但这表明贵族血统对精神的影响,顺便说说,也表明贵族要成为作家有多困难)。“一位诗人,我敢说。”按惯例,记忆在足足把人打扰了一番之后,现在本该把这件事整个抹去,或者再往下回想起某件极其愚蠢和不协调的事,例如狗追猫,或老太婆拿一块红棉布手帕擤鼻涕等等,然后奥兰多就会因无法跟上记忆的变化多端而绝望,开始认真在纸上写作。(因为只要我们有决心,就能把记忆那个轻佻女子和她的那些乌七八糟的东西扔出去。)但奥兰多停了下来。记忆仍在他眼前展现那个邋遢男人的形象,还有他那双明亮的大眼睛。他仍在看,仍然停在那里。正是这些停顿带来了我们的毁灭,叛乱分子攻进要塞,我们的军队也造反了。在此之前他停过一次,那次是爱情冲了进来,带着它可怕的喧哗、它的肖姆管、它的铙钹、还有血淋淋的头颅,刚从肩膀上扯下来,还带着一绺绺头发。因为爱,他曾饱受折磨。而现在,他又停了下来。名叫抱负的泼妇、名叫诗歌的女巫和名叫名望的淫妇看到有机可乘,立即携手跳了进来,奥兰多的心成了她们的舞场。他笔挺地站在空无一人的房间中,发誓要成为宗族中第一个诗人,给他的姓氏带来永恒的荣耀。他说(引证先祖的名字和功勋),他们个个征战沙场,杀人如麻;包利斯爵士血战穆斯林;加韦因爵士血战士耳其人;麦尔斯爵士血战波兰人;安德鲁爵士血战法兰克人;理查德爵士血战奥地利人;乔丹爵士血战法兰西人;赫伯特爵士血战西班牙人。但那一切杀戮征伐、荒淫无度和骑马狩猎,留下了什么呢?一个头盖骨、一根手指头。然而,他说,又停了下来,转向桌上摊开的托马斯·布朗爵士的书。那些话语的神圣旋律此起彼伏,仿佛是晚风中和月光下,从房间的各个角落飘出来的咒语。为了不被它们吓得连这一页也不敢再写下去,我们还是让它们躺在坟墓中不要出来,它们没有死,只是涂了防腐的香料,它们的肤色是那般鲜艳,它们的呼吸是那般平稳,奥兰多把这一成就与他的祖先的成就相比较,不禁惊呼他们连同他们的所作所为,轻薄如粪土,而这个人和他的话语永垂不朽。
但他很快就发现,当年麦尔斯勋爵和其他人为赢得一个王国与武装的骑士搏斗,他现在为赢得不朽与英国语言搏斗,相比之下,那种艰苦的程度不及他的一半。对创作的甘苦稍有了解的人,无须多说就知道个中细节:写得时候颇为得意,读一遍后又觉失望;改了又改,撕掉重来;删改、添加;喜出望外;灰心丧气;朝思暮想;灵感突发又稍纵即逝;明明看到自己的著作摆在面前,而它忽然烟消云散;一边吃饭,一边扮演自己作品中的角色;一边走路,一边默念;时哭时笑;在两种风格之间摇摆不定;忽而喜欢夸张雕琢,忽而喜欢平实简朴;忽而是藤比河(藤比河的溪谷,位于希腊奥林匹斯山附近,常因风景优美而在古典诗歌中受到赞誉。)的溪谷,忽而是肯特郡或康威尔郡的田园;拿不准自己究竟是天下最大的天才,还是最大的傻瓜。
经过数月的狂热劳作后,为了解决这最后一个问题,奥兰多决定打破多年离群索居的生活,恢复与外界的来往。他在伦敦有个朋友,名叫贾尔斯·艾沙姆,是诺福克郡人,虽然出身高贵,却结识了不少作家。毫无疑问,他有办法让奥兰多接触到那个令人尊敬的神圣行业中的某些成员。因为,此时此刻,着了迷的奥兰多觉得,凡写书还能把它印出来的人,都是天之骄子,那书的荣耀超出了家族和地位带来的一切荣耀。在他的想象中,有此天资、思想非凡的人,外表也必定完美无缺。他们头上有光环萦绕,呼吸散发清香,口舌间绽放玫瑰,而他自己或杜普尔先生当然就不是这样。他觉得哪怕能坐在窗帘后面听他们谈话,也是莫大的幸福。想象那些自在无碍、洋洋洒洒的交谈,甚至使他感到,过去他和宫中的朋友们有多么愚蠢,无非是声色犬马、赌牌斗气一类。他自豪地提醒自己,过去他总被人称作学者,因为喜爱独处和读书而受人讥讽。他一向不喜欢恭维,常常呆立在一旁,面孔绯红,步态笨拙得像一个掷弹手踏进了贵妇人的客厅。他有两次因为心不在焉而从马上跌了下来。还有一次,他在做一首压韵诗,不小心碰坏了温奇尔西夫人的扇子。他怀了一个无以言喻的希望,急切地回忆自己与社交生活格格不入的例子,希望年轻时代的所有骚动,他的笨拙、腼腆、长时间散步、热爱乡间生活,都证明他属于那神圣的一族。他天生是个作家,而不是贵族。自那个大洪水之夜以来,他头一次感到非常快乐。
奥兰多委托诺福克的艾沙姆先生,向住在克利福德大院的尼古拉斯·格林先生传递一份文件,表述了奥兰多对其作品的仰慕之情(因为尼克·格林是当时远近遐迩的一位作家),以及与他相识的愿望;因为无以回报,这一点他几乎不敢奢求;但尼古拉斯·格林先生若肯屈尊来访,一辆四轮马车将于格林先生自定的时间,在费特巷的拐角处恭候他,并将他安全送至奥兰多的宅邸。后面说些什么,随便人们自己去补充好了。人们还可以想象,格林先生不久就接受了这位尊贵勋爵的邀请,乘车于四月二十一日星期一七点,准时抵达主楼南面的大厅,而奥兰多此时别提有多高兴了。
奥兰多的大宅接待过众多的国王、王后和大使。在职法官、全国最可爱的贵妇和最骁勇的武士,都曾光临此地。这里悬挂的旗帜曾在弗劳顿和阿金库尔(英格兰人1513年在弗劳顿战役中打败苏格兰人,1415年在阿金库尔战役中打败法兰西人。)上空飘扬。这里陈列了彩色盾徽,上面绘有雄狮、猎豹和小王冠。这里的长桌上摆满金制和银制的盘子,这里的壁炉用意大利大理石砌成,一夜可烧掉整整一棵大橡树,还有树上无数的叶子和鸟巢。而此时站在这里的诗人尼古拉斯·格林,手拎小包,软沿儿帽和黑色紧身上衣看上去毫不起眼。
急急赶出来迎接的奥兰多不免有点儿失望。诗人至多只能算中等身材,体态平庸,瘦削而有些驼背。他进门被獒犬绊了一下,那狗上去就咬了他一口。此外,奥兰多尽管阅人无数,却有点儿闹不清他应该算作哪类人。他身上有些东西,看上去既非奴仆、亦非乡绅或贵族。饱满的前庭和鹰钩鼻子还算差强人意,但脸颊凹陷下去。眼睛明亮,但嘴角耷拉,有点儿流口水。不过,令人别扭的是他整张脸的表情,既无贵族那种悦人的庄重和沉静,也无训练有素的家仆常有的那种体面的驯服。这是一张东拼西凑、生拉硬扯到一起的脸。虽为诗人,他却似乎更善于诟骂而非赞美,更善于吵闹而非倾谈,更善于争抢而非听任自然,更善于抗争而非息事宁人,更善于恨而非爱。而且他的动作急躁,眼神中流露出暴躁和猜疑。奥兰多有点左右为难,但还是请他一起用餐。
对众多家仆和餐桌上的美味佳肴,过去奥兰多习以为常,此时却第一次莫名其妙地感到羞愧。更奇怪的是,他反而自豪地提醒自己,他祖上曾有人挤过牛奶,因为一般说来,这想法并没有令人愉快之处。他刚要提及那一卑贱的女人和她的牛奶桶,诗人却抢先一步,说别看格林这个姓氏毫不起眼,他们却与征服者一起渡海而来,而且曾是法国的名门望族,尽管这听起来有点儿奇怪。不幸的是,如今他们的社会地位一落千丈,惟一的作为,就是把姓氏留给了皇家格林尼治区。此类谈话继续下去,全是讲些失去的城堡、盾徽、表亲在北部是准男爵、与西部贵族联姻、拼写姓氏时格林家族的有些成员在词尾加e,有些不加等等,一直持续到鹿肉端上餐桌。此后,奥兰多想方设法谈了几句女祖先和她的奶牛,直到野味摆在面前,他才觉得轻松一些。直等到酒过三巡,奥兰多才敢提及,自己禁不住想到一件比格林的姓氏或奶牛更重要的事情,即诗歌这一神圣主题。他没想到诗歌一词刚出口,诗人眼里登时进出火花,一改刻意摆出的雅士风致,砰地一声放下酒杯,开始讲起故事来。除了从弃妇口中,这是奥兰多迄今为止听到过的最冗长、最繁复、最动情、也是最尖刻的故事。它们有关格林的一个剧本、另一位诗人和一位评论家。至于诗歌本身,奥兰多只能感觉到,诗歌比散文更难卖出去,此外就是诗行虽短,写起来却更费时间。谈话就这样枝蔓交错地进行着,直到奥兰多冒险暗示他本人不揣浅陋,一直在写作,但这时诗人忽然从椅子上跳起来。护墙板里有一只耗子在叫,他说。他接着解释,事实上,他的精神状态不好,听见一只耗子吱吱叫,就会心烦意乱两星期。毫无疑问,这宅子里处处都有害虫,但奥兰多从没听见过它们的叫声。随后,诗人向奥兰多详细讲述了过去十年来他的健康状况。他的健康糟透了,活在世亡实属奇迹。他患过瘫痪、痛风、疟疾、水肿,还连续罹患三种热病;此外,他的心脏肿大、脾脏肥大、肝脏也有病。他告诉奥兰多,尤其是他的脊椎,有一种无法描述的感觉。上数第三节有个包火烧火燎,下数第二节也有个包冰凉冰凉。有时,他一觉醒来,脑袋里好像灌了铅,有时又像点燃了一千支小蜡烛,体内充满烟火。他说,他能透过床垫感觉到下面有一片玫瑰叶子,而他在伦敦认路几乎全凭脚下的石子。总体上说,他是一架精妙的机器,无比奇特地组合在一起(此时他仿佛无意识地举起手来,而这只手的形状确实美妙无比),因此他无论如何弄不明白,他的诗为什么只卖出五百册。当然,这主要是因为有人阴谋反对他。最后,他一拳头砸在桌上,断言道,他惟一能说的是,诗歌的艺术在英格兰已经死灭。
这怎么可能呢?莎士比亚、马洛(英国戏剧家、诗人,发展无韵诗体,革新中世纪戏剧,为莎士比亚等人开辟了道路)、本·琼生((1572-1637),英国戏剧家、诗人、评论家。)、布朗、多恩((1572-1631),英国诗人,玄学派诗歌代表人物。),所有这些人当前都在写作或刚刚停笔,奥兰多一口气报出他最景仰的这些英雄的名字,想象不出格林的说法怎么可能。
格林放声大笑,声音中充满讥讽的味道。他承认,莎土比亚是写过一些还算不错的剧目;但他主要是抄袭马洛。马洛是个可爱的家伙,但对一个活了不到三十岁的小伙子,你能说些什么呢?至于布朗,他赞成以散文入诗,而人们很快就会厌烦这类别出心裁的玩艺儿。多恩是个江湖骗子,用艰涩的词句来掩盖意义的贫乏。人们会上当受骗,但那种风格一年以后就会过时。至于本·琼生嘛,本·琼生是他的朋友,他从来不说朋友的坏话。
他断言,文学的伟大时代已经过去;文学的伟大时代是古希腊时期;伊丽莎白时代无论从哪方面说,都不如古希腊时期。那时,人们珍惜他称为荣耀(他的发音是“荣悦”,因此奥兰多最初并没弄明白他说的是什么)的神圣理想。如今,所有的年轻作家都受雇于书商,大量生产能卖钱的垃圾。莎士比亚就是这类生产的罪魁祸首,而且莎士比亚已经在付罚金了。他说,当代的特征是十足的造作和疯狂的猎奇,而古希腊人片刻都不能容忍这两条中的任何一条。虽然这么说他也很伤心,因为他热爱文学,宛如热爱自己的生命,但他看不出当代有什么好,对未来也不抱希望。说到这里,他又给自己倒了一杯葡萄酒。
奥兰多听了这些理论,非常震惊,但他不禁注意到,批评者本人似乎并不沮丧。相反,愈是诋毁自己的时代,他就愈是沾沾自喜。他说,记得有一天夜里,在舰队街的考克客栈,科特·马洛和其他一些人都在场。科特那天情绪高涨,喝得醉醺醺的(他是沾酒即醉),非要说些蠢话。他现在仿佛看见他,一边对众人挥舞杯子,一边打着嗝说:“天哪!比尔(这是针对莎士比亚),大浪涌来,你就站在浪尖上。”格林解释说,他这是指,他们正处于英国文学伟大时代的边缘,而莎士比亚将成为一个略有影响的诗人。幸而两天后他在一次酒后斗殴中丧命,不致活着看到这一预言的结果。“可怜的傻瓜,”格林说,“说这种话!伟大的时代,确实,伊丽莎白时代是个伟大的时代!”
“因此,我亲爱的爵爷,”他接着说,一边用手指摩挲玻璃酒杯,并让自己在椅子上坐得更舒服些,“我们必须充分利用这一点,珍惜往昔,尊重那些作家,即那些效法古代、为荣悦而不为报酬写作的作家,他们现在已经所剩无几。”(奥兰多可能曾希望他的发音会更标准一些)“荣悦,”格林说,“可以鞭策高尚的头脑。我要是拿到三百英镑的年金,而且按季度支付,我就将只为荣悦而生。我会每天早上躺在床上读西塞罗((公元前106一前43),古罗马政治家、演说家和哲学家。)。我会效仿他的风格,让你们看不出我与他们有什么不同。这就是我所说的优雅文体,”格林说,“这就是我所谓的荣悦。不过,必须要有年金,才能这样做。”
到此时,奥兰多已彻底放弃与诗人讨论自己作品的希望,因为谈话转到莎士比亚、本·琼生和其他人的生活和品德问题,这话题相比之下也就无所谓了。格林与他们大家均有私交,他有一千条他们的逸闻趣事可以公布于世。奥兰多一生从来没有如此开心地笑过,而以往这些人在他心目中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他们中间半数人酗酒,个个拈花惹草,大多与妻子打得不可开交,无一不撒谎骗人或搞阴谋诡计。他们的诗全都是垫着街门口印刷所学徒的脑门,潦草地写在洗衣账单的背面。《哈姆莱特》就是这样付梓的,《李尔王》也同样;还有《奥瑟罗》。格林说,难怪那些剧本漏洞百出呢。其他时间,他们在小客栈和露天啤酒馆里寻欢作乐,讲起话来,只管俏皮,不问信仰,做出事来,连廷臣们的胡作非为也相形见绌。格林津津有味地讲述这一切,奥兰多听得欣喜若狂。格林的模仿有起死回生的效果,他对书的赞美可达到极致,只要这些书是三百年前写的。
时间就这样过去了,奥兰多对他的客人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喜爱和蔑视,钦佩和怜悯交织在一起,还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但同时,这其中又有某种可怕而诱人的东西。他不停地谈论自己,却不失为谈话的好伙伴,听他讲自己患疟疾的故事,你永远不会腻烦。他是那样风趣,那样傲慢无礼,那样滥用上帝和妇女的名义。他精通五花八门的古怪手艺,脑袋里塞满各种奇谈怪论。他能做三百种不同的沙拉;他知道天下所有的调酒办法;他能演奏好几种乐器;他是在意大利大壁炉上烤奶酪的第一人,可能也是最后一个。但他分不清石竹与康乃馨,橡树与桦树,獒与驯犬、二岁羊与牡羊,小麦与大麦,耕地与休耕地。他不知道庄稼需要轮耕,以为橘子长在地下,蔓菁长在树上。他喜欢一切城市景观,厌恶一切田园风光。这一切乃至更多更多的事情,都使奥兰多惊诧不已,因为他过去从未遇到过这样的一个人。女仆们即便看不起格林,也给他的笑话儿逗得嘁嘁窃笑;男仆们虽然讨厌他,仍聚在周围听他讲故事。的确,他给这深宅大院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生机,所有这一切都令奥兰多深思,他不禁把这种生活方式与过去相比较。他回想起过去习以为常的那些话题,不是西班牙国王中风,就是母狗交配;他回想起往日多是在马厩与衣柜之间度过的时光;他还记得爵爷们趴在酒杯旁呼呼大睡,谁唤醒他们,就要倒霉。他想起他们如何四肢发达、头脑简单。这些想法让他不安,同时他又无法平衡自己的心情,于是开始得出结论:他把一个讨厌的精灵引入家中,从此不得安宁。
而此时此刻,尼克·格林恰恰得出截然相反的结论。一天早上,他躺在床上,头枕松软无比的枕头,身盖平滑无比的被单,他向窗外望去,视线落到那片三百年来没长过蒲公英或野草的草坪上。他想,除非能够逃出去,否则他会活活闷死在这地方。起床,听到鸽子的咕咕叫声,穿衣,听到喷泉的潺潺流水声。他觉得,除非听到马车轰隆隆轧在舰队街的石子路上,否则他就再写不出一行字。他想,长此下去,听男仆在隔壁房间添火,在桌上摆放银餐具,我会睡着,甚至(此刻他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睡死的。
于是他来到奥兰多的房间,解释说,因为四周太静,他整夜无法入睡。(的确,宅子四周有一片方圆十五英里的庭园,还有一道十英尺高的围墙。)他说,天下万物,寂静最令他的神经难以忍受。他请奥兰多原谅,因为他当天早上就得结束这次造访。对此,奥兰多觉得如释重负,但又不很情愿放他走。他觉得,没有他,这房子里显得很沉闷。分别之时(因为他从不喜欢提到这个话题),他冒昧地把自己描写赫克利斯之死的剧本塞给诗人,征求他的意见。诗人接了过去,嘟囔了几句荣悦和西塞罗,奥兰多打断他,允诺按季度付他年金;格林大大表白了一番自己的仰慕之情,然后跳上马车走了。
马车滚滚而去,大厅显得前所未有的庞大、堂皇,或者说空旷。奥兰多明白,他再不会有那份心情,在意大利壁炉上烤奶酪。他再不会有那份机智,去嘲弄意大利绘画;再不会有那份技巧,把潘趣酒调得像模像样;也再不会那样妙语连珠了。然而,不再听到那个牢骚满腹的声音,是多么大的解脱啊!又能一人独处简直是奢侈!他一边想,一边放开拴了六个星期的獒犬,因为它只要见到诗人,就要扑上去咬他。
当天下午,尼克·格林在费特尔巷的拐角处下了车,他发现几乎一切如故,也就是说,格林太太正在一间房间里生孩子,汤姆·弗莱彻在另一间房间里喝杜松子酒。房间里扔得遍地是书,晚餐很简陋,摆在靠墙带抽屉的桌上,孩子们一直在那桌上捏泥饼。但格林觉得这里的写作气氛浓厚;在这里,他可以写作,而且也就写了起来。他有了一个现成的主题:好客的贵族。乡间贵族造访记,他的新作将用这样一个标题。他的小儿子正拿着他的笔在捅猫耳朵,格林上去一把夺过来,插进充作墨水瓶的蛋杯里,当场完成一首活泼的讽刺诗。他写得让人一看就明白,他所讽刺的青年贵族是奥兰多:从他私下的言行、热衷的事情、说的傻话,直到头发的颜色,发r这个音时的外国腔调,无不描绘得栩栩如生。倘若还有人怀疑,看了格林几乎毫不掩饰地引用那贵族气派的悲剧《赫克利斯之死》之中的几段,也就没什么可说的了。格林还说,如他所料,这几段哕哕嗦嗦、夸夸其谈到了极点。
格林的这本小册子立即印行了好几版,格林太太第十次分娩的开销因此有了着落。很快有留意此类事宜的友人将这小册子送到奥兰多本人手中。奥兰多读时,从始至终不动声色,最后摇铃唤进男仆,用钳子夹起小册子,命他扔到园里臭气熏天的大粪堆上去。男仆转身要走,他又叫住他,吩咐说:“去马厩牵一匹快马,星夜赶赴哈维奇,登上去挪威的船,到挪威国王的养狗场给我买最上等的纯种皇家猎犬,公的母的都要。立即带回来,不准耽搁。因为,”他嗫嚅道,转向自己的书,“我再不想和人打交道。”
训练有素的仆人俯首鞠躬,消失在屋外。他的任务完成得很不错,三周后的这天,他牵着三条上等的挪威猎犬返回,其中一只母犬,当晚就在饭桌下产下一窝八只可爱的小狗。奥兰多命令把它们抱到自己的卧室。
“因为,”他说,“我再不想与人打交道。”
然而,他依然按季度付给格林年金。
就这样,这位年仅三十岁的青年贵族不仅饱经沧桑,而且看破了红尘。爱情与抱负,女人与诗歌,都是同等的虚浮。文学不过是闹剧而已。读过格林的《乡间贵族造访记》,当天夜里,他将自己的五十七部诗作全部付之一炬,只留下《大橡树》,那是他童年的梦想,而且篇幅很短。现在世上他仍然信任的只有两样东西,那便是狗和自然;挪威猎犬和玫瑰丛。五彩缤纷的世界,多姿多彩的生活,到也不过如此简单。狗和花丛包含了一切。摆脱掉一切虚幻后,他一身轻松地唤了狗群去庭园散步。
他与世隔绝的时间太久了,只是写作和读书,几乎忘记了自然的可爱动人,那动人之处在六月可以是无与伦比的。他攀到山峦高处,在那里,天朗气清之时,可以看见大半个英格兰和一小块与之相连的威尔士和苏格兰。他扑到自己热爱的大橡树下,感到如果再不必与任何人对话,他的狗不会进化出言语的器官,他再不会邂逅一位诗人或公主,那么余下的岁月尚可忍受。
在这之后,日复一日、周复一周、月复一月、年复一年,他经常光顾此地,看桦树化为金色、蕨菜萌发嫩芽;看月圆月缺;看(或许读者能想象出下面的句子)四周草木由绿变黄,又回黄转绿;看日升月落,雨过天晴,四季循环往复。天下之事,二三百年一成不变,惟有些许尘灰、几只蛛网,一位老妇人半小时就可以抹净。如此一来,人们不禁觉得,只须使用“岁月荏苒”(此处可在括号内标上确切时间)、万事依旧这类简单用语,一切就尽在其中了。
然而,不幸的是,时光尽管精确无比地创造了动植物的兴衰,对人的心智却没有同样简单的功效。此外,人的心智对时光的作用也同样奇特。一旦嵌入人的精神的奇异成分,一小时就可能拉长,甚至可能超出其时钟长度的五十或一百倍。另一方面,在人的心智的计时中,一小时又可能由一秒钟来精确表示。对钟表表示的时光与心智的时光之间这一奇特的差距,人们知之甚少,因此很值得进一步充分探讨。但如我们所说,传记作者的兴趣很有限,他必须局限于简单的陈述:一个人年至三十,即像奥兰多现在这样,思考时时间就会大大拉长,行动时时间就会大大缩短。因此,奥兰多发号施令和管理自己庞大庄园的时间也就是那么一刹那,但他独自一人来到山上,来到大橡树下,时光立刻开始膨胀变大,仿佛永远不会滴落。此外,它们充满了各种奇特的问题。因为他发现自己面对很多连智者亦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譬如何为爱情?何为友谊?何为真理?不仅如此,但凡他开始思考这些问题,往日的时光,在他看来,其漫长也极其纷繁的往昔,立即就会挤进水珠般正在滴落的时光,体积膨胀数倍,颜色五彩缤纷,充满宇宙中的一切零星琐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