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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印-觉音/译者:叶均 当前章节:15085 字 更新时间:2026-6-16 06:36

这是锯的譬喻。

(4)(安住)其次当如此(瑜伽者)只不依于来去(的出入息)而作意为目的。于此(安般念)业处而作意的人们,有的不久便得生起(似)相及称为安止(定)的其余(寻伺等)诸禅支,为“安住”成就。

然而有的人则自从以数(出入息)而作意以来,因次第的息灭了粗的出入息,得以寂止身的不安而成身心的轻安,如身体跃入空中的状态。譬如身体热恼者,坐于床上或椅上时,则床椅弯曲而作轧轧之声,及使所敷之物而成折皱,如果身无热恼者所坐的床椅,则不弯曲及不作轧轧之声,而所敷之物亦得折皱,却如充满兜罗绵(即木绵)的床椅相似。何以故?固无热恼之身而轻安故。同样的,自从以数(出入息)而作意以来,因次第的息灭了粗的出入息,得以寂止身的不安,而成身心的轻安,如身体跃入空中相似。他的粗的出入息灭了的时候,而起细的出入息的相所缘之心。(细的出入息的相)灭时,则次第而起更微细的相所缘之心。

怎样(的状态)?譬如有人,以大铜桴而敲金属之器,由一击而起大音,则他亦起粗音所缘之心,粗音灭了之后,而起细音的相所缘(之心),而此灭时,则次第而起更微细之音的相所缘(之心)当知如是,又如前面所说的,“譬如敲金属(器)时”等等。

对于其他的诸业处(之相)愈向上(修习)而愈明了,但此(业处之相)则不然。此(安般念业处之相)则愈向上修习而至于更微细,甚至于不现起。若到了(出入息)不现之时,彼比丘不宜从座而起拂除(其所坐的)皮革片(之尘)而去。怎么办呢?即不应起如是想:“我去问阿阇梨”或“现在已失去了我的业处”。因为乱了他的威仪而去,只成为新新的业处。是故只应坐于(原处)而于(出入息的)

所触之处取回(业处之相)。

取回(业处之相)的方法如下:即彼比丘既知业处不现,便应如是考察:“这出息入息在何处有?在何处无?”或“谁有?谁无”?即如是考察:“在母胎中的(胎儿)无(出入息),潜入水中的人无,如是无想天人,死者,第四禅的入定者,生居于色及无色界者,入灭尽定者(无出入息)”,既知如此,他便责问他自己:“智者,你不是在母胎之内,不是潜水者,非无想者,非死者,不是入第四禅定者,不是生居色无色界者,不是入灭尽定者,你当然是有出息入息的,只因你的智慧迟钝,故不能执持(出入息)而已”。此时他便置心于(出入息的)自然的所触(之处)而起作意。即(出入息)于长鼻者的鼻孔起触,于短鼻者的上唇(起触)。是故那比丘即以“(出入息)于此处触”而安置(其心)于相(即触处)。即以这种意义而考察,如世尊说:“诸比丘!我不说忘念及不正知之人是安般念的修习者”。虽然任何业处都只是念者及正知者而成就,但于此(安般念)以外的(业处)作意者是明了的。然而这重要而难修的安般念业处,只是佛、辟支佛、佛子等大人物的作意境地,不是低的有情所能习得的。对于(安般念)作意,则愈加寂静而微细,故于此(修习)必须有强念与强慧。

譬如缝细妙的衣服时,针要细,穿针孔的更要细,如是修习(安般念)业处之时象缝细妙之衣,象针的念,及如穿针孔的(与念)相应的慧必须坚强。

其次具足了此念与慧的比丘,对于出入息(之相)不应向自然的触处(鼻孔或上唇)以外去希求。

譬如农夫,耕田之后,卸去轭牛,放到草地上,(自己)坐于树荫之下休息,此时他的牛便很快的进入森林去了。如果是伶俐的农夫,想再捕他的牛来耕田,不必尾行它们的足迹而彷徨于森林中,但拿了绳和鞭,直接跑到它们集合的浴场而坐或卧。于是他的牛游行(吃草)至日中,都集到它们的浴场,浴了及饮了水之后便上来站着,此时(农夫)看见了之后,便系之以绳,击之以鞭,牵来驾轭再耕。同样的,比丘之于出入息(之相)不向自然的触处以外去希求,但取其念绳及慧鞭,而置其心于自然的触处而起作意。他这样作意,不久之后,那些出息入息便再现起,如诸牛之集合于浴场相似。

此后那比丘便系之以念绳而轭之于(自然的触)处,更系之以慧鞭,于(安般念)业处数数而精勤。

如是精勤,不久便现起(取相与似)相。而彼相(的现起)并非一切都同样的,有一部分人说,有人于现起(之相)而生乐触,如于兜罗绵,如于迦巴率绵及如于微风中。其次是依诸义疏的决择说。

即有人的(相现起)如星色,如摩尼珠,如珍珠;或者(现起)而成粗触如绵子,如树心(所作)的针;有的如长腰带,如花环,如烟焰;有的现起扩展如蛛丝,如云翳,如莲华,如车轮,如月轮,及如日轮。而此(似相),正如一群比丘,诵了经而坐的时候,一比丘问道:“你们对于此经现起象什么”?一人答道:“在我现起象从大山流下的河流”;另一人答道:“在我象一排森林”;又一人答道:“在我象一株枝叶茂盛满结果实而荫凉的树”。他们只于一经,因各人的想不同,而现起种种(的经相)。如是仅于一种业处,由于(各修习者的)想不同,而现起种种(安般念业处的相)。因为此(相)是从想生,以想为因,以想为根源;故知由不同之想而现起种种(之相)。

于此(修习)之处,一为出息所缘心,一为入息所缘心,一为相(鼻端或上唇)所缘心,(三者)是不同的,若无此三法者,则他的业处不得安止定,也不得近行定;然而具有此三法者,则他的业处可得近行定及安止定。即如所说:

相与出息及入息,不是一心的所缘,

不知此三法,不得修习:

相与出息及入息,不是一心所缘,

若知此三法,便得修习。

“如是现起(似)相之时,那比丘当去告诉阿阇梨:“尊师,我现起这样(的境界)”。然而阿阇梨不应对他说:“这是似相”或“这非似相”,但说:“贤者!(修习者)是这样的,你应该数数的作意”;因为若说是似相,未免使他终止了(修习),若说非似相,则未免使他失望。所以(阿阇梨)两者都不说,只勉励他去作意。——这是依长部师的意见;但中部师则说应该对他说:“贤者!这是似相,善人,汝应于业处而数数作意”。

(当似相现起之时)彼(比丘)应安住其心于似相。如是自从(似相现起)以后,他便依安住而修习,即如古人说:

于相安住心,离种种行相,

于出息入息,智者系自心。

如是他的似相现起之后,便镇伏了他的五盖,寂止其烦恼,现起其念,以近行定而等持其心。

而彼(比丘)不于(似)相的(如绵如星等)色而作意,亦不观察(粗等的)特相,但避去住所等的七种不适合的,而以七种适合的善加保护(其似相),如刹帝利的皇后(保护其)转轮王的胎儿及农夫的(保护其)稻麦之穗相似。

他既如是保护(其似相)以数数作意而令(似相)增长,当成就十种安止善巧,而从事于平等的精进。如是精勤的(比丘),依照地遍所说的次序,得于似相所缘而生起四种禅及五种禅。

(5)(观察)(6)(还灭)(7)(遍净)如是于此(安般念业处)而得四种禅及五种禅的比丘,以“观察”及“还灭”增长了他的业处,欲得“遍净”,于同样的禅,通达了五种自在,确定了名色,而建立毗钵舍那(观)。

怎样(修习)?他从三摩钵底(定)出来,而观业生身及心为出息入息之集(因)。譬如铁匠的风箱吹火之时,由于风箱及人的适当的精进之缘而得生风,如是由于身与心之缘而起出息入息。从此他便确定了出入息及身为色,并确定心及(心)的相应诸法为无色。

以上为略说(名色的确定);详论名色的确定将在以后(第十八品)分明(——以上见清净)。如是确定了名色之后,(而此比丘)遍求(名色的)缘(起);遍求的他,得见了那(缘起)也除了关于三世名色进行的疑惑(——以上为度疑清净)。除了疑,他以(色)聚的思惟而提起了(无常、苦、无我的)三相,断了在生灭随观以前生起的无明等十种观的随烦恼,确定了解脱随烦恼的行道智为道(——以上为道非道智见清净)。舍了生(随观),获得了坏随观,以后依坏随观于呈现衰灭的一切诸行中而得厌离、离欲、解脱(——以上为行道智见清净),依次得四圣道,成阿罗汉果,而达最后的十九种观察智,成为包括诸天的世界的最上应施者(——以上为智见清净)。

以上以“数”为最初,以“分别观”为最后而(说明)安般念三摩地的修习完毕。这是一切行相的第一四法的解说。

在其余的三种四法,因无各别的业处修习法,故仅以逐句解释的方法而示彼等(三种四法)之义。

第二种四法:

(五)“知喜”——为喜的觉知,为(喜的)明白,“而学我将出息入息”。此中从两方面而知喜:一从所缘,二从不痴。

如何“从所缘”而知喜?(比丘)于有喜的二禅(初禅与第二禅)

入定,在他入定的刹那获得的禅(喜),是为从所缘而知喜,因从所缘而知故。

如何“从不痴”(而知喜)?(比丘)于有喜的二禅入定以后而出定思惟那与禅相应的喜“是可灭的”“是衰坏的”,在他的毗钵舍那(观)的刹那而通达(喜的)特相,是为从不痴而知喜。即如《无碍解道》所说:

“了知以长出息而专心不乱者则念现起,由于那念及那智而知喜。了知以长入息……以短出息……以短入息……以知一切身出息入息……以安息身行出息入息而专心不乱者则念现起,由于那念及那智而知喜。念虑者而知喜,知者,见者,观察者,心坚决者,以信而信解者,勤精进者,念现起者,心等持者,以慧了知者,当通达(而通达者),当遍知(而遍知者),当舍断(而舍断者),当修习(而修习者),当作证而作证者而知喜。是为知喜”。

以此同样的方法亦知其余诸句之义。以下只述其不同之处。

(六)当知即于(第一第二第三的)三禅用“知乐”,于(七)(第一至第四的)四禅用“知心行”。“心行”——是受想二蕴。那“知乐”之句是为表观的境地,《无碍解道》说:“乐——即身乐与心(乐)的二乐”。(八)“安息心行”——即粗的心行安息,消灭之义。欲知其详,即如于说明(安息)身行句的同样方法。

然而于此(第二四法)中,于(五)“喜”之句是以喜的首目而说(相应)受的,于(六)“乐”之句是依自性受说,于(七)(八)二“心行”之句即“想与受心所。此(二)法与心连结,为心行”之语,故“想”为想应受。如是当知是依(四念处中第二的)受随观(念处)的方法而说此(第二)四法。

第三种四法:

(九)当知亦依(初禅至第四的)四禅而“知心”。

(十)“令心喜悦”——即令心悦、喜悦、笑、欢笑,“而学我将出息入息”。此中以两方面而生喜悦:一定,二观。

如何以“定”(而生喜悦)?(比丘)于有喜的二禅(初禅与二禅)入定,当他入定的刹那,由于(与禅)相应的喜而喜悦其心。如何以“观”(而生喜悦)?(比丘)既于有喜的二禅入定而出定之后,思惟即与禅相应的喜是可灭的,是衰坏的,当他这样观的刹那,便以与禅相应的喜为所缘而喜悦其心。

这样行道之人,故说“为学令心喜悦我将出息入息”。

(十一)“令心等持”——(1)以初禅等令心等持等置于所缘之中;(2)或者既于彼等诸禅入定而出定之后,他观与禅相应的心是可灭的可衰坏的,当他在观的刹那,由于通达(无常等)相,生起了刹那的心一境性,由于生起了这样的刹那的心一境性,亦令其心等持等置于所缘之中。(如是等持者)故说“为学令心等持我将出息入息”。

(十二)“令心解脱”——(1)以初禅令心脱离解脱于五盖,以第二禅(令心脱离解脱于)寻伺,以第三禅(解脱)于喜,以第四禅令心脱离解脱于苦与乐;(2)或者(比丘)既于彼等诸禅入定而出定之后,思惟那与禅相应的心是可灭的可衰坏的,当他在这样观的刹那,以无常观令心脱离解脱于常想,以苦观(令心解脱)于乐想,以无我观(令心解脱)于我想,以厌离观(令心解脱)于喜爱,以离欲(令心解脱)于欲,以灭观(令心解脱)于集,以舍遣观令心脱离解脱于执持,出息与入息。所以说“为学令心解脱我将出息入息”。如是当知是依(四念处中第三的)心随观(念处)而说此(第三的)四法。

第四种四法:

(十三)“观无常”——在此句中,当先知无常,知无常性,知无常观,知观无常者。这里的“无常”即五蕴。何以故?因(五蕴的)

自性生、灭、变易之故。“无常性”——即彼等(五蕴)的生、灭、变易,或(五蕴的)生已又无;即(彼等五蕴)不停止于(生)的状态而以刹那灭而灭的意思。“无常观”——即于无常性的色等而观无常。“观无常者”——即具有那无常观的人。故如是(观无常)而出息入息者,此为“学观无常我将出息入息”。

(十四)“观离欲”——在此句中,有灭尽离欲与究竟离欲的二种离欲。“灭尽离欲”是诸行的刹那坏灭;“究竟离欲”是涅槃。“观离欲”是观彼两种而起毗钵舍那(观)与道的。具足观彼二种(离欲)

而出息入息者,为“学观离欲我将出息入息”。

(十五)“观灭”一句也是同样的。

(十六)“舍遣观”的句中,也有遍舍舍遣及跳入舍遣两种舍遣、舍遣即是观,故名舍遣观。然而毗钵舍那(观)以部分而遍舍诸蕴及诸行的烦恼(——以上为遍舍舍遣),以见有为的过失及倾向(与有为)相反的涅槃而跳入之(——以上为跳入舍遣),故说遍舍舍遣及跳入舍遣。次于道以部分而遍舍诸蕴及诸行的烦恼(——以上为遍舍舍遣),以所缘而跳入涅槃(以上为跳入舍遣),故说遍舍舍遣及跳入舍遣。而两者(观智与道智)是随其前起的智而观,故亦名随观。具足观彼二种舍遣而出息入息者,为“学舍遣观我将出息入息”。

此第四的四法是只依纯粹的毗钵舍那(观)说的;然而前三种(四法)是依奢摩他(止)与毗钵舍那(观)说的。如是当知依四种四法有十六事修习安般念。

(安般念定的功德)依此十六事而修安般念有大果实有大功德。

(1)关于此(安般念)而有“诸比丘,于此安般念三摩地修习多作是寂静殊胜”等语,故依寂静的状态等而(安般念定)有大功德。

(2)亦依能断于寻故(有大功德)。即于此(安般念定)寂静,殊胜,不杂,乐住之故,断绝了依定的障碍的寻而驱驰在这里那里的心,令心趋向于安般的所缘。所以说:“为断寻而修安般念”。

(3)为完成明(即道)与解脱(即果)的根本,故知此定有大功德。即如世尊说:“诸比丘!修习而多作安般念则得完成四念处,修习而多作四念处则得完成七觉支,修习而多作七觉支则得完成明与解脱”。

(4)亦得知道最后(命终时)的出息入息,故知此定有大功德。

即如世尊说:“罗睺罗!如是修习多作安般念之时,你必知最后的出息入息之灭,不是不知的”。

依那(出入息之)灭有三种最后(的出入息):即有的最后,禅的最后,死的最后,(1)于诸有之中的欲有起出息入息,于色无色有中不起,故彼等(出息入息)为(欲)“有的最后”。(2)于诸禅之中前三禅起(出入息),于第四禅不起,故彼等(出入息)为(前三)“禅的最后”。(3)在死心之前起了十六心之后,(出入息)与死心共灭,是名“死的最后”(的出入息)。而此死的最后即此最后(的出入息)之义。

于此(安般念)业处精勤的比丘,因为善能把握安般的所缘,故在死心之前的十六心生起的刹那,思虑(安般的)生而知彼等(安般)的生,思虑(安般的)住而知彼等的住,思虑(安般的)灭而知彼等的灭。

然而若修习(安般念业处)以外的其他业处而证阿罗汉的比丘,或能知其寿命的期间,或者不知。如果是修习此十六事的安般念而证阿罗汉的比丘,则必定知其寿命的期间。他既得知“我的寿命只能维持这样长,更无多的了”,能够自己作其自然的(沐浴剪发等)身体之事及穿着衣服等的工作,然后闭其眼睛。犹如住在各得山寺的帝须长老、住在摩诃伽楞羯耶寺的大帝须长老、住在天子大园的乞食者帝须长老及住在羯但罗山寺的两兄弟长老相似。

这里但举一个故事为例:据说那两兄弟长老中的一个,在一个月圆的布萨日,诵了波罗提木叉(戒)之后,从诸比丘去他自己的住所,站在经行处看了月光之后,察觉了他自己的寿命,便对诸比丘说:“你们以前曾经看过些怎样般涅槃的比丘”?有的说:“我们曾见坐座而般涅槃的”;或者说:“我们曾见于空中结跏趺坐(而般涅槃)”。长老说:“我现在要叫你们看在经行时般涅槃了”,继之他便在经行处划一根线说:“我从经行处的这一端去那一端,转来到达这线上将般涅槃了”。当他在经行处上去那一端而转来,以一足踏到那线上时,即般涅槃。

真实的善慧者,

应对于如是——

有大威力的安般念,

常作不放逸之行。

这是详论安般念一门。

(十)寂止随念

在安般念之后,提示寂止随念,若欲修习者,居于静处禅思,随念如是称为一切苦寂止的涅槃之德,即:“诸比丘!法只是有为或无为,于彼等诸法中,离欲称为最胜,即骄的粉碎,渴的调伏,阿赖耶(执着)的破灭,轮回的摧碎,爱的除去,离欲、灭、与涅槃”。

(圣典的文句)此中,“只”是限止之辞。“法”是自性之意。“有为或无为”即诸缘和合而生(是有为)或非(诸缘和合)生(为无为)。“于彼等诸法中离欲称为最胜”即于彼等有为及无为诸法中离欲称为最胜——名为最高,最上。

这里的“离欲”不仅是无欲而已,而“即骄的粉碎……乃至涅槃”即彼获得骄的粉碎等诸名的无为法为离欲。因彼(无为法)已至一切慢骄、人骄等的骄而成为非骄无骄及灭亡的境地,故说“骄的粉碎”。亦因已至一切欲的渴调伏与消灭,故说“渴的调伏”。因为已至五种欲的执着(阿赖耶)的碎灭,故说“阿赖耶的破灭”。因为已至断灭三界的轮回。故名“轮回的摧碎”。因为已至一切爱的除灭、离欲、及灭,故名“爱的除去,离欲,灭”。因为此(无为法)是超脱出离重重结缠于四生、五趣、七识住、九有情居而得通名为“梵那”的爱,故名为“涅槃”。

世尊亦在其他的诸经中说:“诸比丘!我对你们说无为……诸比丘!我对你们说谛……彼岸……极难见,不老、不变、无戏论、不死、平安、安稳、未曾有、无灾、无恼、清净、洲渚、安全处及洞窟”等的寂止之德,亦当依此等(德)而随念。

(寂止随念的修法)如是依骄的粉碎等德而作寂止随念(的瑜伽)者,那时则无为欲所缠之心,无瞋(所缠之心),无痴所缠之心。然而那时他的心却成正直等。关于寂止亦如于佛随念等所说的同样方法在镇伏五盖的刹那生起了诸禅支。因为寂止之德甚深,或因他倾心随念种种德,故不达安止定,仅得近行之禅。因彼(近行禅)是由于随念寂止之德而生起,故称为寂止随念。

如六随念,而此(寂止随念)亦仅圣弟子所证得;然而尊重寂止的凡夫亦应作意。即仅以闻亦于寂止而生信乐之心。

(寂止随念的功德)其次精勤于寂止随念的比丘,得以安乐而眠,安乐而寤,诸根寂静,及意寂静,具足惭愧与信乐,倾向于殊胜(的涅槃)为诸同梵行者所尊重恭敬。纵不通达上位,来世亦得善趣。

真实的善慧者,

应对于如是——

有大威力的寂止随念,

常作不放逸之行。

这是详论寂止随念一门。

为诸善人所喜悦而造的清净道论,在论定的修习中

完成了第八品,定名为随念业处的解释。

第九 说梵住品

(一)慈的修习

在随念业处之后所提示的慈悲喜舍四梵住中,先说欲修慈的初学瑜伽行者,断了(十种的)障碍,受持了业处,食事既毕,除去食后的懒睡,在远离的地方善敷座位,安坐下来,最先当观察嗔恚的过患及忍辱的功德。

(观察嗔恚之过及忍辱之德)何以故?因为修此(慈梵住)当断嗔恚而证忍辱,未曾有不见过失而能断及不知功德而能证得的;是故应见“贤者!若为嗔恚所战胜,(为嗔恚)而夺取其心者,则杀害生物”等经中所说的嗔恚的过患;亦应知:

“诸佛说——

忍辱是最高的苦行,

容忍是最上的涅槃”。

“具有忍力的强军,

我说他是婆罗门”。

“忍辱无有胜”

等所说的忍辱的功德。

(初学者当避免的慈的所缘)(瑜伽者)如是见其过患而为离于嗔恚心及知其功德而为与忍辱(心)相应,当勤修于慈。勤修(于慈)者应先了知“对此等人最初不应修慈,对此等人则绝对不应修慈”的人的差别。即是此慈最初对(1)不爱的人,(2)极爱的朋友,(3)中间人(无关者),(4)敌人等的四种人不应修习:(5)不应专对异性修习,(6)绝对不应对死者修习。为什么最初不应对不爱等人修习呢?(1)因为(初学者)若把不爱者置于爱处是会疲倦的;(2)若把最爱的朋友置于无关系者之处是会疲倦的,因为对彼(极爱者)

甚至现起少许的痛苦,也会使(修习者)呈现悲泣的状态;(3)若把无关系的人置于尊重敬爱之处也会疲倦的;(4)若对敌人随念则起忿怒。所以最初不应对不爱等人修习。

(不可对他修慈的人)(5)如果专对异性(修习),则修习者未免生贪欲。

据说:有一位大臣之子,一次问一位和自家亲切的长老道:“尊师!当对谁修慈”?长老答道:“对爱的人”。那(大臣子)以为自己的妻子是爱人,便对那女修慈(而生贪欲)要入她的房内,(于门外)叩壁终夜。

是故不应专对异性修慈。(6)如对死者修慈,绝对不能得证安止定与近行定。

据说:有一少年比丘,开始对自己的阿阇梨修慈,但他的慈不能现起。于是去问大长老道:“尊师!我对于慈的禅定是很熟练的,但今不能入此慈定,不知是什么原故”?长老说:“贤者!你当寻求(慈的所缘)相”。当寻求时,他知道了阿阇梨已死,再对他人行慈,乃能安止于定。

是故决不应对死者修慈。

(1) (对自己修慈)最初须对自己“我欲乐、不苦”或“保持我自己无怨、无害、无恼、有乐”这样的屡屡修习。

(问)如果这样(先对自己修慈),那么,《分别论》说:“诸比丘!如何比丘以具慈心遍满一方而住?即如看见一个可爱可喜的人而起于慈,同样的对一切有情以慈遍满”:同时,《无碍解道》亦说:“如何以五种行相无限制的遍满慈心解脱?即使一切有情保持自己无怨、无害、无恼、有乐,使一切生物,一切生类,一切人,一切动物保持自己无怨、无害、无恼、有乐”等;并且《慈经》中说:“使一切有情有乐、安稳、幸福”等,这些经论中都未说对自己修慈,岂不与此矛盾?

(答)彼此不矛盾的。

(问)何以故?

(答)彼诸经论是依安止(定)说,这样是以(自己)为证人说的。然而纵使百年或千年以“我欲乐”等的方法对自己修慈,他也不会得安止(定)的。修习“我欲乐”,即是说“我欲乐、厌苦、欲生、欲不死,其他的有情也是同样的”,这样以自己作证人,亦欲与其他一切有情的利益和快乐。世尊亦曾指示这个道理:

以心遍察一切的方向,

不见有比自己的可爱;

他人都是爱他自己的,

爱自己的不要害他人。

(2)(对可爱者修慈)所以为作证人第一以慈遍满自己之后,为了容易起慈,对自己可爱可喜尊重恭敬的阿阇梨或与阿阇梨相等的人,和尚或与和尚相等的人,随念他们有令人起可爱可喜之念的爱语等,及令人起尊重恭敬之念的戒,闻等,然后用“令此善人有乐无苦”等的方法修慈。对于这一类人是容易成就安止(定)的。

(3) (对一切人修慈)这比丘并不以此为满足,犹欲破除(自己、爱的人、极爱的人、无关系者、怨敌等的)界限,以后便对极爱的朋友(修慈),自极爱的朋友而对无关系者(修慈),自无关系者而对怨敌修慈,修慈者已于爱者、极爱者、无关者、怨敌等各部分令心柔软而适合于工作之后,当取其他。如果完全没有怨敌之人,或者因天赋大人性格不会对害他的敌人而生怨敌之想的人,则他不必作“对于无关系的人我的慈心业已适合工作,今当对怨敌而起慈心”的努力。当知“自无关系者而对怨敌修慈”是对有怨敌的人说的。

(4)(对怨敌修慈)(1)如果对怨敌而起慈心,随念曾受敌人之害而生嗔恨之时,则他应该对以前的(爱者、极爱者、无关者)任何的人数数而入慈定,出定之后,再屡屡对敌人行慈,除去嗔恨。

(2)如果这样精进的人依然不能灭嗔,则应:

数数为断嗔恨而努力,

随念锯等譬喻的教训。

而彼(为断嗔恨而努力者)亦以此法而劝诫自己:“喂!忿的人!世尊不是说:诸比丘!纵有恶盗用两柄的锯而切断他的四肢五体,那时他若起嗔意,而他不是我教的实行者”;又说:

“对于忿者即还之以忿者,

他的恶尤过于那忿的人;

对于忿者而不还以忿者,

他能战胜那难胜的战争。

若知他人怒,

具念寂静者,

对于自与他,

两者都有利”。

又说:“诸比丘!此七法为敌人所欲,为敌人所作,是男或女而生忿怒的。什么是七法?诸比丘!(一)兹有敌人这样希望他的仇敌:‘唉!真的令他貌丑吧’!为什么这样?诸比丘!敌人是不欢喜他的仇敌美丽的。诸比丘!这个忿怒的人是给忿所战胜、给忿所征服了。虽然他仍善加沐浴,善加涂香,剪剃须发及着清白的衣服,但他是丑陋的是给忿所征服的。诸比丘!这是第一法为敌人所欲,为敌人所作,是男或女而生忿怒的。(二)复次:诸比丘!敌人这样的希望他的仇敌:‘唉!真的令他受苦吧’!……(三)‘真的不令他多财吧’!……(四)。真的不令他享乐吧’!……(五)‘真的不令他有名声吧’!

……(六)‘真的不令他有朋友吧’!……乃至(七)‘唉!真的令他身坏死后不生善趣天界吧’!为什么这样?诸比丘!敌人是不欢喜他的仇敌去善趣的。诸比丘!这忿怒的人,给忿所战胜,给忿所征服,便以身行恶,以语行恶,以意行恶,为忿所征服者由于身语意的行恶,他的身坏死后,即生到苦界、恶趣、堕处、地狱”;又说:“诸比丘!譬如火葬所用的薪,烧了两端,中间烧残而沾粪秽的部分,既不拿至村落应用为薪,亦不于林中应用为薪……诸比丘!我说此人也与这譬喻同样。你现在这样的忿怒,将成不是世尊之教的实行者,成为以忿怒而还忿怒的恶人而不能战胜难胜的战争了。

敌人所行之法你现在自己行于自己。你同火葬所用的薪的譬喻一样(无用)了”!

(3)象以上这样精勤瑜伽的人,若能除灭嗔恨便很好:若不能灭,则随念那人的寂静遍净之法而取信乐,随念彼法,折伏嗔怒。即(一)有的人只是身正行而寂静,因寂静故一切人都知道他所行的大小的工作。但他的语正行及意正行则不寂静。彼(瑜伽者对此人)不思念他的(语正行及意正行)二种,但念其身正行的寂静。(二)有的人只是语正行而寂静,一切人都知道他的寂静——即他有天赋的殷勤待人的亲切语欢乐语,可喜的清朗语、感人语,以优美的声调说法及以完全的词句说法。然而他的身正行及意正行则不寂静,(瑜伽行者)不思念他的彼等二种,但念他的语正行寂静。(三)有的人只有意正行寂静,因寂静故一切人都知道他在塔庙礼拜等。如果没有寂静的心,则他礼拜塔庙或菩提树或长老之时不会恭敬的,在听法座上听法之时也会散乱其心或坐在那里打瞌睡的,然而心寂静者则能(对塔庙等)诚信恭敬的礼拜,由身或语显示其信受及求法之心而倾耳谛听佛法。如是意正行寂静者,或者身与语正行不寂静,(瑜伽者对他)不思念那两种,但念他的意正行寂静。

(四)有的人于此等(身语意)三种(正行)法中,一种寂静也没有,对这样的人(瑜伽者)应念“此人现在虽在人间,但过数日后,他便要堕八大地狱及十六小地狱了”而起悲心。因有悲心亦得止其嗔怒。(五)有的人于这三法都寂静,则对他的三法中可听(瑜伽者的)愿望而随念那一种,对这样的人修慈是没有什么困难的。为了明白上述之义,(佛说):“贤者!此等五种折伏嗔怒之法,若比丘生嗔之时,当一切折伏”,详说在(增部)第五集中的《折伏嗔怒经》。

(4)如果这样精勤,他依然生嗔,则应如是的教诫自己:

如果是仇敌给予你自身的苦恼,

为什么非他力你要自心受苦呢?

既然离了悲颜哭泣的恩深骨肉,

为什么不舍有大害的忿怒仇敌?

断绝你所护持诸戒之根的忿怒,

你爱它!谁个象你这样的愚昧?

你忿怒别个造卑劣的业,

为什么自己要这样做呢?

要你生嗔,别人对你作诸不快的事情,

难道你偏要生嗔而满足他人的快意?

你忿怒别个,不知道他有苦没有苦,

但你自己此刻已受忿怒苦恼的滋味。

如果敌人的忿怒是增长不利的恶道,

为什么你也忿怒而跟着他们去学习?

敌人是因你而作不爱的嗔,

你应该断嗔,为什么不必要的恼乱?

使你不快的五蕴之法是刹那的,

他们已灭去,现在你对谁个忿?

这里并无那个令你苦恼的人,

你自己是苦因,为什么忿怒他人?

(5)如果他这样教诫自己,依然不能息灭嗔恨,则当观察自己和他人的自作业。于此(二种)中,先观自己自作业:“喂!你为什么对他忿怒?因此嗔恚之业,岂非将使你至于不利吗?你为自作业,受作业分(受业的嗣),业的生,业的眷属,业的坚固你将作业而受那业的嗣,而且现在由于你的(嗔所起的)业,你既不得等正觉,亦不能得辟支菩提。声闻地、梵天、帝释、转轮王、王侯等的任何地位,但此业将把你从佛教开除出去,成为受残食的(畜生)等,并将生到地狱等的大苦处。你作此(嗔恚之业),正如以双手去取刚才出焰的炭火或粪而欲打他人,只是先烧了自己或受了恶臭”。

这样观察了自己的自作业,也这样的观察他人的自作业:“为什么他要对你忿怒?此(嗔恚之业)岂非使他至于不利吗?盖此尊者为自作业,受作业分……,他将作业而受那业的嗣,而且现在由于他的业,既不得等正觉,亦不得辟支菩提、声闻地、梵天、帝释、转轮王、王侯等的任何地位,但此业将把他从佛教开除出去,成为受残食的(畜生)等,并将生到地狱等的大苦处。他的所作,正如站在逆风之处欲向他人扬尘相似,只有自己受尘”。即如世尊说:

若犯无邪者,清净无染者,

罪恶向愚人,如逆风扬尘。

(6)如果他这样观察自作业依然不能息灭嗔恨,则应忆念导师(世尊)宿世所行之德。即这样的观察:“喂!你这出家者!你的导师在未成正觉之前为未成正觉的菩萨,岂非为完成诸波罗蜜曾于四阿僧祗及十万劫之间在各处为杀害的仇敌所杀害之时而不起嗔怒吗”?即:

(一)如具戒王的本生故事:因为(具戒王的)恶大臣嗔恨王后,(跑到敌国去)引来敌王,占领了他的王国三百由旬,但他为防自己的臣子起来反抗不许他们去拿武器。于是和他的臣下一千人(都为敌王所捕)于墓场上挖了一土坑深至头颈而被埋下,但他的心中亦不生嗔,结果为了要来吃尸体的野干挖去泥土,加以人力(出坑)而全性命,再由夜叉的神力助他到达自己的宫殿,看见敌王睡在自己的床上,不但不生嗔,而且互相发誓作朋友,并说:

“人必抱着希望,贤者莫自厌弃,

正如我见自己,得以遂愿而成”。

(二)如忍辱主义者的本生故事:愚痴的迦尸王问道:“你是什么主义的人”?答道:“我是忍辱主义者”。即令笞之以棘鞭,然后截断其手足,但他不生少许嗔恨。

(三)已经长大了的出家人这样做不算得很希奇,然而小护法的本生故事还是一个仰卧的婴儿便说:

王呀!

当继承统此大地的护法,

截了涂以旃檀之香的手腕,

断我的气息。

当他的母亲悲哭时,名为大威势的父王,令截他的手足如切竹笋相似,仍未以此为满足,更发命令:“斩他的头首”!这时他想“这正是你抑制自心的时候了。喂!护法!现在对于命令斩你的首的父亲,斩首的人,悲哭的母亲以及自己的四人之中,应以平等之心”,他这样决意,不示一点嗔恨的样子。

(四)这样人间所作的事犹不希奇,然而生于畜生界中而名为六牙象王,给毒箭射穿肚脐之时,对于那加害于他的猎师亦不起嗔心。即所谓:

中了大箭的象,

没有嗔心的对猎师说:

“朋友!为什么要射我?

又是谁来叫你射我的?”

它这样说了之后,猎师答道:“因为迦尸王后要你的牙,所以叫我来射的,尊者”!它为了满她的愿,便折下自己的放着六色的光辉而美丽的牙给他。

(五)(菩萨)为大猿时,由自己从悬崖下救出的人作如是想:

猿如林中其他可食的野兽,

杀它来吃正可救我的饥饿,

吃个满足再来拿走它的肉,

作为旅途的资粮以渡沙漠。

当他想了之后举石来打碎它的头颅之时,它以泪盈满眶之眼而望着那人说:

我的尊客圣者啊!

你不要这样做吧!

你难道是长寿的吗?

妨碍别个是应该的吗!

但它不对那人生嗔,亦不思自己的痛苦,那人亦得到达安全地带。

(六)(菩萨)生为菩利达多龙王,因为遵守布萨的戒条,卧于蚁塔的顶上之时,全身曾被洒以象劫火相似的猛烈的药,然后把它放进笼中,拿到全阎浮洲各处令它玩耍,对那样的婆罗门也不起少许嗔恨之意。所谓:

以手把我挤压入笼中,

我只怕破戒而不生嗔。

(七)(菩萨)生为瞻波龙王为捕蛇者恼乱之时,亦不起丝毫嗔恨之意。所谓:

我在遵行布萨之法的时候,

捕蛇者把我捉到王门去游戏。

他的心思想念青黄和赤色,

我便随着他的心思而转变。

我实可变陆为水而水为陆,

若一怒便叫他刹那变成末。

我若为心使,便要把戒破,

破戒的人不成最上的佛果。

(八)(菩萨)生为护螺龙王,曾给人以利刃刺穿八处,更以棘蔓穿诸伤口,以坚固的绳穿过鼻子,由十六位乡人之子用杠抬走,身拖地面,受大痛苦,虽然只要以怒目相视,则一切乡人之子便得皆成灰烬,但他闭其眼目,不生少许嗔怒。即所谓:

“阿蓝罗呀!

十四十五我常守布萨,

十六位村人的儿子,

拿来绳和坚强的钩索。

残忍的人割了我的鼻,

贯以绳子把我拖了去;

此等苦痛我忍受,

不违布萨不嗔怒”。

不但以上这些,更于其他养母的本生故事等,(菩萨)做了种种希有之事。既有这证得一切知者及具有天人世间中无可比拟的忍辱之德的世尊导师为你的证人,现在你起嗔恨是极不相应不适当的。

(7)如果这样观察导师宿世所行之德,依然长时为烦恼驱使,不能息灭嗔恨,则应观察无始以来的轮回。即所谓:“诸比丘!

难得有有情不是往昔的母亲,不是往昔的父亲,不是往昔的兄弟,姊妹及子女的”。于是便能对那(敌)人生起这样的心:这人实在曾成我过去世的母亲,我在她的胎内住过十月,(出生后)如拿黄旃檀一样的拿开我屎尿涕唾等不生厌恶,抱我于胸怀及负之以腰的养育我;亦曾成为我的父亲,旅行山羊的(小)道及崎岖的路为我而经商,冒生命之险而进入两军对峙的战场,乘船出于大海,以及经历其他一切的困苦,为的只念“抚养此子”而以种种的方法蓄财来养育我;亦曾成为(我过去世的)兄弟姊妹子女,对我做了各种的助益。所以我对此人而起恶意,是不相应的。

(8)如果这样依然不能息灭嗔心,则应如是观察其次的慈的功德:“喂!你这出家者!世尊不是说过吗”?“诸比丘!修习多作实行确立熟习善勤精修于慈心解脱,当得十一种功德。什么是十一?

即安眠,安寤,不见恶梦,为人爱敬,为非人爱敬,诸天守护,不为火烧或中毒或刀伤,心得迅速等持,颜色光彩,临终不昏迷,不通达上位而得梵天界”,如果你不息灭嗔心,则汝不能获得此等功德。

(9)若这样亦不能息灭(嗔心),则应作界的分析:即“喂!你这出家者!你对此人忿怒时,忿的什么?对他头发忿怒吗?或对毛,对爪……乃至对尿忿怒呢?或于发等之中对地界忿怒吗?对水界、火界及风界忿怒吗?或者因为五蕴、十二处、十八界的和合而称此尊者为某某的名字,在此(蕴处界)等之中你对色蕴忿吗?或对受、想、行、识蕴而忿呢?或者你对眼处而忿,对色处而忿……乃至对意处而忿,对法处而忿?或者你是对眼界而忿,对色界,对眼识界……乃至对意界,对法界,对意识界而忿呢”?如果这样对界的分析,则如置芥子于针锋,绘图画于虚空,他的忿怒实无可置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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