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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作者:美-詹妮弗·韦纳 当前章节:15379 字 更新时间:2026-6-16 01:47

我想,每一个单身的男人或女人都应该养一只狗。并且政府应该规定:如果你还没结婚、或是孤独一人,不论你是被人家甩了,还是离婚、丧偶或是还有其他原因,只要缺乏伴侣,就一定要赶快到宠物店去选只动物来做伴。

小狗能够让你的生活规律,也能让你的生活变得有意义。因为家里有只小狗靠你过活,所以你不可能睡得太晚或是整天整夜不回家。

不管我喝得多醉,不管我做了什么,或不管我的心是不是碎了……每天早上我的狗Nifkin总是会轻轻地用鼻子碰触我的眼睛把我叫醒。它是一只非常善解人意的小狗,总是优雅地坐在沙发上,把脚交叉放在前面,耐心听着我唱《音乐之声》里的歌,或是静静地看着我从《家庭月刊》里把食谱剪下来。

Nifkin是只干净的小猎犬,身上有黑白相间的斑点,细长的脚上则有棕色的记号。它只有十磅重,看起来有点营养不良。它是从我第一份新闻工作的体育专栏记者们那里接手过来的。他们原本以为Nifkin是只杜宾犬,但没想到它根本只是一只长大了的小猎犬,却有着一对超大号的耳朵。说真的,它的长相就像是由各种狗加起来的组合,看起来有点好笑,但我尽最不在它面前批评它,因为它对自己的长相非常敏感。

后来这些记者们因为工作的关系必须各自搬家,却没有人愿意带走这个可怜又不安的Nifkin。由于报社里的员工可以免费刊登分类广告,于是他们就登了“一只体型娇小、有斑点、适合居家的小狗,免费认养”的广告,没想到刊登了两个星期竟然没有人认领,只好跑来哀求我说:“快收留它吧!不然我们只好把它送去宠物店了。”

于是,我决定把 Nifkin带回家去。

第一个月,它在客厅的角落里偷偷摸摸地拉屎,还把沙发咬了个破洞,如果我把它用链子绑起来,它则活像个抽筋的小白兔一样可怜。我期望搬到费城后,事情会有不一样的发展,于是为Nifkin订了个严格的时间表:早上七点半跟下午四点去散步,这可是我一个礼拜花二十美元的代价请隔壁的小孩帮我这个大忙。我睡前还会陪它散步,给它个简短的健身运动。

在为期六个月的严格的新兵训练下,它已经停止乱咬东西了。之前它是个破坏大王,现在除非有麻雀或是有人溜冰经过惊动到它,否则它都会乖乖地走在我的身边。由于它进步神速,因此得到恩准可以跟我平起平坐,当我在沙发上看电视的时候,它也跟我一起坐在沙发上,并且每晚蜷曲着身体跟我一起睡觉。

记得以前布鲁斯常抱怨说:“你爱这只狗比爱我还要多!”的确,Nifkin真的是被宠坏了,它有各式各样的绒毛玩具、皮革骨头、小小的羊毛衣、加上数不清的美食,还有一张跟我沙发同款的专属座椅。(布鲁斯对它一点兴趣都没有,他不会带它去散步,每次我从健身房回来,或是工作一整天回家,总是看到布鲁斯瘫坐在沙发上,Nifkin则呆坐在我的枕头上抖动着身体,看起来像是要气炸了一样。每当我问:“你带它出去散步了没?”布鲁斯总是不好意思地耸耸肩。我问了几次之后,就懒得再问了。)我计算机的桌面是Nifkin的照片,我也订阅“猎犬狗友会”电子报,以前还常把它的照片寄去网站张贴。

虽然表面上看来我好像是从那群体育记者手上把Nifkin拯救回来,其实倒不如说是它拯救了我。它让我免于孤单,让我每天早上起床都觉得有意义,而且它很爱我。或许它只是喜欢我那会开罐头的手指头吧……管它的!只要它晚上睡觉时,把它的头和嘴抵住我的头,叹口气、闭上眼睛躺在我身边,我就很满足了。

我从瘦身中心回来的那天早晨,用伸缩链套在Nifkin的脖子上,在左边口袋塞了四小片狗饼干跟一个网球。它疯狂地跳来跳去,每天清晨对它而言都是兴奋无比的,当我们在街道上时,Nifkin几乎是用跳舞的方式拖着我往前走。

公园里空荡荡的,只有一对金黄色的猎犬在草丛里嗅着,还有一西班牙犬在角落里猎食。我给Nifkin松绑后,它就立刻狂吠着,直接向西班牙犬奔去。

“Nifkin!”我大声喊叫着,我知道当它接近那只狗约一二尺远时,就会停下来,鄙视地嗅着,或许再吠个几声,然后就会离开。那只西班牙犬很可能也清楚(根据我的经验,大部分的狗都会忽略Nifkin攻击式的举动,可能是因为它太小了,即使它真的很努力想要去威胁别的狗……)。但是那只狗的主人看到一只身上有小斑点、脸上露出讥笑表情的小猎犬对着它的宠物狂奔而去的时候,表情看起来很紧张。

“Nifkin!”我又叫了它一声,它终于听我的话停了下来。我赶紧跑过去抱住它的后颈,然后注视着它的眼睛说,“不可以!”“坏坏!”这些都是我从训练小狗的书上学来的。Nifkin不高兴地哀叫着,因为它正在享受乐趣,却被人忽然打断了。而那只西班牙犬犹豫不决地摇摆着尾巴,它的主人看起来一副很得意的样子。

“Nifkin?”他语带疑惑地问。我可以想象他会开始问我一些问题,但不知道他敢不敢问。

他问:“你知道你的小狗的名字代表什么意思吗?”

果然不出我所料!根据朋友跟我说,Nifkin指的是男性睾丸跟肛门间的部位,这名字是那群体育记者帮它取的。

我故意装作一脸狐疑地看着他。“啊?那是小狗的名字,有特别的意思吗?”

那个人开始脸红说:“呃……是有一种通俗的说法……”

“通俗的说法?”我继续装出一副很无辜的样子。那个男人却开始手足无措起来。然后,我用满是期待的眼神看着他,Nifkin也是……

“呃……”那个人欲言又止。终于,我决定放过他。

“没错,我知道Nifkin的意思是什么。”我继续说:“我是从别人的手中把它接收过来的。”接着,我向他简短地叙述收养Nifkin的过程,同时还对他说:“如果我现在才知道Nifkin的意思的话,不是有点太迟了吗?我也希望帮它取别的名字,像是Nifty、Napkin、Ripken……可是它只对Nifkin这个名字有反应。”

“真是麻烦!”那个男的回答说:“我叫史蒂夫。”

“我叫坎妮,你的狗叫什么名字?”

“Sunny。”他回答。此时Nifkin跟Sunny试探性地嗅嗅彼此的鼻子,而我和史蒂夫两人握手致意。

他说:“我刚从纽约搬过来,我是个工程师。”

“全家都搬过来吗?”

“没有,我还单身。”他有一双好看的腿,古铜色,有点毛茸茸的,他穿着一双普通的扣带凉鞋、卡其短裤、灰色的T恤。蛮帅的。

“我们找个时间一起喝杯啤酒,你觉得如何?”他问。

这男人长得很帅,而且不讨厌我这个汗流满面的胖女人,我当然说:“好啊!太好了。”

他戴着棒球帽的脸对我微微笑着。我给了他电话号码,虽然并不抱太大的希望,但无论如何我还是很得意。

回到家,我给Nifkin一杯狗食,自己则吃完玉米片后,调整一下我的呼吸,准备待会儿跟珍·史隆的访谈。

她是我下周日人物专访的主角,一位杰出的女导演。为了对这位有名的女性表示尊重,而且中午我们得在四季大饭店里吃饭,我为此特别套上束腹,再把淡蓝色的裙子拉上,配上一件浅蓝色外套,外套上有时髦星形纽扣,再加上一双短靴,全身上下都是二十几岁时髦女性的行头。

我祈祷上天能给我力量,并让我保持镇静,我还顺便祈祷布鲁斯的手能够发生意外,从此无法再写作。我叫了部出租车,手里拿着笔记本,准备前往四季大饭店。

* * * * * *

我帮《费城观察报》撰写有关好莱坞的消息,这个工作并没有想象中容易,因为好莱坞在加州,可是我却在遥远的东岸。

虽然不容易,但我还是坚持继续写。我写流行讯息、八卦、大明星跟一些小明星之间的恋爱史,我也写些电影评论,偶尔也会访问一些来到东岸宣传的名人。

大学毕业以后,我凭着一张英文系的文凭,毫无计划地游走于新闻界。我喜欢写作,而报社是其中让我可以写作、又会付我薪水的地方。因此从毕业那年九月起,我就在宾州的一家小报社里工作。记者的平均年龄是二十二岁,而我们全部的人加起来的专业年资不到两年,天啊!希望没有人看出来。

我在《中央大峡谷时报》工作时,负责的区域包含五个校区的消息、各式火灾、车祸及任何可以写的新闻。那时我的周薪是三百美元——如果没有什么意外发生,日子还算过得去,可惜意外经常发生……

我还得负责结婚启事的版面。《中央大峡谷时报》是全国唯一可以免费刊登结婚启事的报纸,也因此害惨了我……一堆新娘礼服的名词:蕾丝、绢网面纱、珠串状头套、组合式裙撑……这些常用的名词都被我存在计算机里,只要按一个按键,这些名词就会跑出来,譬如:清澈的珍珠饰品或是象牙塔虎绸褶篷……

有一天我正为一则结婚启事上的一个看不懂的字在苦恼着。这些新娘们都是用手写的方式填写表格,有个新娘的字像鬼画符,其中有一个字我真的看不懂。刚好在她的结婚启事上看到联络电话,于是拿起电话拨了过去。

“喂?”一个听起来很愉快的女子声音。

“你好,我是《大峡谷时报》的坎妮·夏普立欧,请问桑德拉·盖瑞在吗?”

“我就是……”她几乎是用歌唱的声音响应我。

“嗨,桑德拉小姐。我正在处理你的结婚启事,你所填写的表格里有个字我看不懂……看起来像是……是C-Form吗?”

“噢,是海洋泡沫‘seafoam’。”她很快地回答我。我听到电话那头有个小孩声音大叫‘妈咪!’她继续说:“那是我新娘礼服的颜色。”

“噢,谢谢你。”

“等一下,一般人知道海洋泡沫指的是什么颜色吗?当你看到‘海洋泡沫’时,你觉得那是什么颜色?”

“绿色吗?”我随便应付她,因为我实在很想挂电话,然后去健身房,顺便到超市买瓶牛奶。

电话那头传来桑德拉的叹息声,“你看,我就知道一定没有人猜对。”她接着说:“其实那个颜色是比较接近蓝色,婚纱店的小姐说‘海洋泡沫’是那件婚纱的颜色,我也觉得听起来比较像是绿色的礼服。”

“我们可以注明是蓝色的啊!”我建议完,又听见她叹了口气,我又再接再厉地试着说:“淡蓝色?”

“可是它又不是真正的蓝色,”她接着说:“如果你登蓝色,别人会以为是天蓝色或海军蓝……”

“浅蓝?”我继续提供她建议,“水蓝?”我都快用尽了我登结婚启事的本事了。

“听起来都不太像……”她非常认真地说着。

“那么……你先想一想……想到了再打电话给我。”

我话一说完,就听见电话那头传来桑德拉的哭泣声。我听着电话那头桑德拉的啜泣声,背景声音是连续剧里小孩的哭闹声,我可以想象他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可能脚趾头被石头扎到,继续哭闹叫着:“妈咪……”

“我希望你能够把它写对。”她边哭边说:“你知道吗?我等这一天等了很久了……希望每件事都很完美……可是现在我连自己礼服的颜色都搞不清楚……”

“事情没有你想象的那么糟糕……”

“或许你可以到我家来看看……”她边说边哭,“你是记者,对吧?也许你一看就知道这件礼服应该用什么形容词比较恰当。”

我心里正在盘算着还没洗的衣服。还有我今晚的计划。

“拜托……”桑德拉低声下气地恳求我。

我叹着气,心想:反正衣服可以晚一点再洗。现在我开始对这个女人产生好奇,她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女人?连字都写不好,竟然能够嫁得出去?

我问完她家的地址,跟她说一小时后见,心里暗暗气自己为何如此心软。

老实说,我以为她住在一个拖车式的房子里。宾州的中部有很多这种房子。但桑德拉却住在一个黑白相间的小房子里,屋前有木桩的围篱,后院有一个用废弃的轮胎做成的秋千,看起来还蛮新的。房子的前面停了一部闪闪发亮的黑色卡车,桑德拉就站在门口——看起来大约三十几岁,疲惫的眼神里略带希望,头发颜色是淡淡的金黄色,像糖丝一样细致,有个短小微翘的鼻子,还有一双像娃娃似的大眼睛。

我拿着笔记本走出车外,桑德拉隔着纱门对我微笑。仿佛可以看见她那双小手紧张地在大腿旁扭绞着,有一个小孩站在她脚边偷偷地看着,一转眼又不见了。

房子里家具很简单,但却给人很整洁的感觉。茶几上放了几叠杂志:都是一些汽车、运动类的杂志。

“我正想给自己倒杯汽水,你要来一杯吗?”她很害羞地问我。

我根本不想喝汽水,只想看完礼服,告诉她用什么形容词,最好在六点电视节目开始之前,就可以闪人。可是我看她的样子实在很像走投无路了,而我也渴得不得了,因此在她厨房的餐桌旁坐下来。

桑德拉大口地喝着汽水,打嗝的时候轻轻地用手背遮住,闭着眼睛、摇着头跟我说:“不好意思。”

“你要结婚了,紧不紧张?”我问。

“紧张?”她笑着说:“放心,我好得很。”

“你是不是……”我很小心地说出:“以前结过婚?”

桑德拉摇摇头说:“这一次不一样。第一次我是跟人家私奔,因为我怀了特莱弗。那一次我在法官的面前穿着高中舞会时穿的衣服结婚。”

“噢!”我答。

“第二次结婚,”她继续说:“可以算是没有结婚典礼。我跟迪兰的爸爸,也就是我的合法丈夫,在一起七年。”

“我就是迪兰!”一个尖锐的小孩声从桌子底下传来。他留着一头光滑的金发,探头出来说:“我爸爸在当兵。”

“对啊,宝贝。”桑德拉边说边用手把摸迪兰的头发,眼睛却朝着我看,摇着头轻声地说:“他爸是在坐牢。”

“噢!”我又说了一次。

“因为偷车,”她小声地说:“不是什么大不了的罪。而我是在探监的时候遇到了布莱恩,也就是我现在的未婚夫。”

“那布莱恩……”我开始使用记者最拿手的功夫——保持缄默。

“他明天就可以假释出来了,他是因为欺诈罪被关的。”

我可以从她骄傲的语气里听出,欺诈的确比偷车还要高明一些。

“所以说……你们是在监狱里认识的?”

“事实上,我们认识以前就通过几次信,他在报纸的分类广告上刊登交友启事。我还留着……”她跳了起来,杯子里的汽水晃动了一下,她拿出了一张压得平平的纸,上面注明:“基督徒男士,身材高挑、健壮,名叫里欧,寻找情感细腻、或希望有进一步发展的笔友。”

“他说共有十二个人响应他的广告,”桑德拉笑着说:“其中他最欣赏我的信。”

“你都跟他说些什么?”

“我都诚实以对,”她说:“我向他解释我的情形,我是一个单亲妈妈,希望帮孩子找到模范父亲。”

“那你觉得……”

“他会是一个好爸爸,”她接着我的话说,并盯着杯子看,仿佛杯子里装着千年秘密,而不仅是汽水。 “我相信爱情。”她的声音又坚定又清晰。

“你的父母呢?”

她对我摇摇手,似乎告诉我不要谈这个话题。

“我的父亲在我四岁的时候就离开了。”她回答:“我妈接着跟不同的男人交往——里克叔叔、山姆叔叔、艾伦叔叔……我发誓绝对不要像她一样,而且,我相信这次一定会不一样……”

“妈?”迪兰又回到我们这里来,这回他的嘴唇因为棒棒糖的关系被染得红红的,另一只手则拉着哥哥特莱弗的手。迪兰个子小小的,但骨架子不错,而且有金黄色的头发;特莱弗则长得比较黝黑健壮,看起来善解人意。

桑德拉站起来对我微微一笑。“请你在这里等一下,小朋友,我们去拿妈妈漂亮的礼服来给这个记者阿姨看看!”

在听完一连串的——监狱事件、不同的老公、分类广告之后,我已经有心理准备要面对这件即将出现的、不堪入目的、恐怖的礼服。

可是当桑德拉出现的时候,我呆了好久,她的礼服真的很美。亮片像童话故事中的公主一般耀眼,低胸的线条设计辉映着她乳白色的肌肤,蓬蓬的薄纱围绕在双腿旁,她看起来简直就像童话故事里的公主一样。当她缓缓地走进厨房的时候,特菜弗严肃地牵着她的手。迪兰则调整她的面纱,一边把自己的头塞进面纱里。

桑德拉站在厨房的灯光下转圈子,薄纱在地上碰触着发出沙沙的声音。迪兰一边笑一边拍着手,特莱弗则盯着看她光滑的手臂和肩膀,看着她的头发轻轻飘在她的肌肤上。她不断地转啊转,她的孩子也一直看啊看,直到她停了下来,他们都像着了魔一样。她问我:“你觉得怎么样?”她忽然脸红,呼吸急促,每一个呼吸都让她胸部的线条跟着浮动。她又转了一圈,我看见她身后礼服的裁缝缜密。“是蓝色的吗?还是绿色的?”

我看了她许久许久,看看她粉红色的脸颊、牛奶般的肌肤,以及她孩子般的眼神。

我说:“我也不是很清楚……可是我会再想想。”

桑德拉不断叙述她的蜜月计划,还拿布莱恩的照片给我看,然后做梦般地说着:“他是个好人……”她点着烟,在房间里看来像是只萤火虫。

最后我还是回到办公室里交差,我要在桑德拉带着微笑的模糊的照片上,把该填上的资料填满。我坐在计算机前,有点头昏眼花,原本只是打算按表抄课地填上:新娘和新郎的名字、参加者姓名以及礼服的描述。可是在我打完字之后竟按了“清除”键,把刚才所打的全部消除。最后,我深呼了一口气后,重新写下:

明天是桑德拉·盖瑞及布莱恩·派瑞欧大喜的日子,他们将在大学路上的恩慈教会举行婚礼。当她走在礼堂走道上时,你会看到她头上戴着古董般的莱茵石饰品。她说她会一生尊敬并爱慕布莱恩,她把布莱恩写给她的信珍藏在枕头底下,读了又读,信纸因为这样变得薄薄的,就像是蝴蝶的翅膀一般。

“我相信爱情。”她说,或许有些人会不同意她所说的话。因为她的第一任丈夫离开她,第二任丈夫还在监狱里,而即将与她一同踏入礼堂的男人是跟她第二任丈夫一起在监狱里服刑的犯人,结婚前两天才被保释出来。他在给她的信上称她为:我的小鸽子、我完美的天使。她每天睡前会在厨房里抽三根烟,然后告诉自己:他是我的王子。

而她的儿子——特莱弗和迪兰,也会好好照顾这位新娘。她穿了一件海洋泡沫色的礼服,这种颜色介于浅蓝跟浅绿之间,并非传统平凡的白色,也不是那种充满小女生罗曼蒂克的象牙白。这礼服的颜色代表了她的梦……

这样写似乎有点过头了,礼服还有“梦想的颜色”?这些文字看起来就像是刚从学校毕业的生手写的。果然第二天一到公司,我就看见那份广告的版面摊在我计算机的键盘上,并且特别把我写的启事用红笔圈起来,旁边则写着:“来见我!”没错,这是我们总编辑克里斯的笔迹,我看了毛骨悚然。我小心翼翼地敲着他的门,他从办公室内响应我,我写的那篇文章正摊在他的桌上。

“这是什么?”他用那细长的手指着报纸说:“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我耸耸肩,“这是……我遇到的一位女人,我在输入她结婚启事的资料时,看不懂其中一个字,于是我到她家去……”我的声音愈来愈小。“我想这样看起来比较有故事性。”

他看着我说:“做得好!你可以继续这样写吗?”

于是,因为这样,一颗明日之星诞生了……我开始每隔一周找一位新娘,用一个小专栏来写她的故事,叙述她及她的礼服、礼堂、结婚典礼用的音乐、典礼后的宴会等等。但是,最重要的是,我描述这些女孩们是如何决定要结婚,是什么让她们愿意站在牧师和众人的面前许下一生的承诺。

我看遍了年轻的、年老的、失明的、失聪的人们,那些对初恋情人许下承诺的少年,还有挺着大肚子二十几岁的新娘们。我参加过初次结婚的结婚典礼,也参加过结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的,还参加过一个结第五次婚的婚礼。有一次我参加了一个有八百名宾客参加的夸张婚礼(一个犹太教派的婚礼,男女分开在不同的舞池跳着舞,婚礼快结束时,他们都戴上蒂娜·托纳型的亮片假发)。我也看过一对新人在一场车祸后,四肢瘫痪,双双在病榻上完成婚礼。还看过新娘在结婚典礼上被甩,新娘的精神崩溃,而伴郎脸色苍白严肃走在礼堂走道上,对在场的人小声说明原委。

我知道这是非常讽刺的一件事。当我的同事们都在帮新推出的杂志写着热门、刺激的都市单身男女的报道时,我却努力于这些老掉牙,并且快要在媒体进化中绝种的地方新闻里报道着别人的婚姻。真是奇怪!真是特殊啊!

我无法像同事们一样写那些文章,即使我很想要写,也写不出来。事实是,我自己并没有什么性生活的历史值得记载的,也没有什么好身材可以跟众人分享。我很希望能够体验夫妻生活,希望自己能够很勇敢地找个人来填补生活的空缺。我把每个新娘的故事在心里反复咀嚼着,包括他们怎么相遇、在哪里约会……希望能够从一些蛛丝马迹当中,真正地了解内情或真相。

如果你在九十年代的初期读过这些报纸,你可能会在好几百张结婚照中,看见穿着蓝色亚麻裙装的我——不想吸引过多的眼光,因此穿得平凡,但也不会太落伍,一副跟婚礼的隆重无关的样子。你或许也会看到我坐在礼堂走道旁的椅子上,旁边放着一本笔记本,眼睛盯着这些新娘们——不论是老的、少的、黑的、白的、瘦的、胖的——她们都在寻找答茶。你怎么知道他就是你要结婚的对象?你为什么能严肃认真地许下一生的承诺?你怎么能够相信爱情?

在两年半前开始写这些结婚启事的报道之后,忽然有一天,我的报道出现在家乡最大的报纸——《费城观察报》编辑的桌上。这个报社准备要吸引X时代的年轻读者,因此决定要征召一批年轻的记者。他们邀请我回到自己的出生地去服务,让他们知道费城里二十几岁年轻人的看法跟思想。

两个星期以后,《费城观察报》发现要吸引年轻人这个想法是错误的,于是又急切地要把以前的老读者找回来。可惜,伤害已经造成了,我也已经被雇用了。

从一开始,我在工作上惟一的缺憾就是凯碧·哥狄娜这个人。凯碧是个超级大胖子,也是个老古板,鼻子上顶着蓝白相间、脏脏厚厚的眼镜。如果说我是个胖女人的话,凯碧则是个超级大胖子。如果你以为我们两人因为都遭受同样的欺压,因为同样身处以奇异眼光看待身材过重女人的残酷世界中,会非常团结一致,那就大错特错了。

凯碧是《费城观察报》的娱乐专栏记者,她入行的年头正如她经常对别人提起的:“比你们的年纪还要大!”然而,她的资历既是她的长处也是她的短处。她人面极广,可惜,她所认识的这些人都是六七十年代的人,她的年代是停留在里根总统及有线电视刚开播的时期,对于MTV之后才开始流行的东西,她都一窍不通。

凯碧的年龄约六十岁,她没有小孩、老公,没有一点性感,也让人看不出她在办公室以外的生活是什么样子。她的衣食来源是好莱坞的八卦,但她对自己所报道的主题却一点都不尊重。她所报道的明星新闻,大部分是第三手消息,还把那些明星写得像是自己的亲密好友似的。看来其实非常可悲,因为她根本就不是那样。

然而,她算是很幸运的。因为大部分《费城观察报》的读者都超过四十岁,那些人对新鲜事物也不感兴趣。因此,她的“凯碧闲聊专栏”仍然是最受欢迎的专栏之一,这也是她经常引以为傲、大声喧哗的事情(听说她喜欢大声说话是因为她的耳朵不好,但是我却觉得她这么做是因为想引人注目)。

我刚到《观察报》工作的前几年,我们彼此都没有什么往来。很不幸地,去年夏天凯碧花了两个月的时间请假去解决她那令人厌烦的声音问题。(我在收发室里听见凯碧跟她朋友提到“瘜肉”两个字,后来因为她们用嫌恶的眼光斜眼看我,我才赶快闪人,连自己订的杂志都没拿。)在她请假期间,我每天都要替她代笔专栏。她那篇专栏的名称依旧是可恶的“凯碧闲聊专栏”,只是在标题旁边,用小字标注着“由于凯碧另有要务在身,因此暂由记者坎妮·夏普立欧执笔”。

“小妞,祝你好运啊!”凯碧摇摇摆摆地走到我的桌前,高傲地跟我道别。一副以为我不知道她曾苦苦哀求总编辑不要让我取代她的职务生怕自己从此被解聘的样子。“我会请我最佳的情报来源跟你联系。”

我心想:实在是太棒。我真是迫不及待想报道新闻界名人华特·克朗凯的八卦消息。结果凯碧居然每天早上都打电话给我,从星期一到星期五没有一天停过,我真希望这样痛苦的代班日子能够赶快结束。

“本·艾弗列克?”她用尖锐的声音说着:“本·艾弗列克是什么东西啊?”

她有时也会说:“不会有人想看《欲望城市》的。”……或是直接说:“你昨天晚上有没有看ET,伊莉莎白演得怎么样?为什么没有写有关她的报道?”

我实在很不想理她——但却尽量在电话上表现愉悦,有时她发火的时候,就会叫我在专栏的结尾处注明:“凯碧·哥狄娜将于九月底返回工作岗位”等字眼。

有一天早上她打电话来的时候,我刚好不在,凯碧在电话录音机里听见我这么说:“你好,我是《费城观察报》娱乐专栏的记者坎妮·夏普立欧……”我完全没有发现自己的错误,直到报社的总编辑问我: “你是不是到处跟人家说你是娱乐专栏的记者?”

“没有啊!”我赶快解释说:“我只是代班啊!”

“我昨天半夜接到凯碧的电话,听起来非常愤怒。”他又再次强调男人从睡梦中被吵醒是如何的不悦:“她说你让别人错以为她的工作已经由你来承接了?”

我实在越听越迷糊,“我不知道她在说些什么。”

他又叹口气说:“我不管你在录音机里说些什么,老实说,我也懒得知道。只要你赶快把事情搞定,别再让她在半夜打电话来把我们全家吵醒就好了。”

我回到家马上跟萨曼莎哭诉(根据萨曼莎的观察,她说“凯碧是极端没有安全感的人”),我在沙发上拭泪,她拿了一杯已经融化了的沙冰给我。我又在电话里跟布鲁斯哭诉(他说:坎妮,你不会改变一下啊?)。 我接受了他的建议,改变了录音机上的留言:“我是坎妮·夏普立欧,目前暂时、阶段性的、暂代不会永远都不来的娱乐专栏记者……”凯碧第二天早上来电说:“小妞,我真喜欢你录音机上的留言。”

可是,伤害已经造成了。凯碧收假回来后,不断地批评我写的文章——我不想理她,只想专注在工作上:写些短篇故事、摘录小说,还有一个我已经努力了好几个月的剧本——《追星之梦》。

那是一部浪漫喜剧片,内容是关于一个生活在大都市里的记者跟她所采访的明星坠人爱河的故事。他们的相遇非常好笑,当她正在饭店的酒吧对着他抛媚眼的时候,竟然从椅子上跌了下来。他对她的第一印象不是很好,以为她只是他众多影迷之一。可是经过几番接触,他们还是坠人爱河,投入彼此的怀抱。

剧本上的那位明星是根据“周六夜未眠(Saturday Nigllt)”这个节目中的谐星安德烈·史达写的。我很欣赏他的幽默感,我从大学时代开始就喜欢看他的节目,我还想如果我们有机会认识,一定相处得很愉快。而这位记者,当然就是指我!只是她的名字叫乔西,有着一头红发,而且剧中的人物父母婚姻美满幸福。

这部剧本是我的梦想,也是我的才华及潜力发挥到淋漓尽致的杰作。最重要的是,那上百页的剧本是我对这个世界的响应(也是我对自己内心的恐惧感所做的响应),是谁说胖女人就不可以有冒险精神?是谁说胖女人就不能谈恋爱?

今天我要做一件刺激的事,就是要在四季大饭店里访问尼古拉斯·凯奇,他主演的《火焰兄弟》即将上映,描写一对具有神气力量的双胞胎,是一部年轻人爱看的喜剧片。更重要的是,我采访了这部影片的制作人珍·史隆,她是我心目中的女英雄,她写过也导过一些好莱坞里数一数二、超级好笑的片子,重点是,剧中女主角都是聪明而具有幽默感的女人。

过去几个礼拜以来,我走出了失去布鲁斯的忧伤,想象我跟珍·史隆的会面会让她对我刮目相看,并递给我她的名片,希望我们有合作的机会。我做着从新闻界投入剧作家圈子的白日梦,还露出得意的微笑。

珍·史隆是作家,我也是作家:她很幽默,我想,我也蛮幽默的。她有钱、有名气、又成功……远超过我最疯狂的梦想,而她的腰只跟我腿一边粗,然而她那姐妹淘的特质是值得注意的,因为那很重要,很有影响力。

* * * * * *

我在四季饭店等了快一个小时,他们足足迟到了四十五分钟。珍·史隆终于坐在我的对面,她放了个大镜子还有一大瓶矿泉水在她的盘子旁。

“你好!”她咬紧牙用沙哑的声音对我说,说完了就朝着自己的脸喷水。我眯眼看着她,等着她的惊人之语,等着她开玩笑地说她是故意的……可是她什么也没说。

“真抱歉!我们迟到了。”尼古拉斯·凯奇对着我说,他长得跟电视上一样——帅呆了。

珍·史隆一手甩开折成天鹅型的餐巾,然后小心地在脸上擦拭着。她终于把被她染得东一块褐色、西一块红色,上面还有她黑色的睫毛膏的餐巾放在桌上,准备开金口说话了。

“这个城市,”她开始发表高见:“真是把我的毛细孔害惨了!”

“真抱歉!”我话一出口,就发觉自己很愚蠢。我干吗道歉啊?我又没惹到她的毛细孔!

她慵懒地挥了挥手,对我的道歉似乎一点都不在乎,接着又拿起奶油刀朝她刚才推向我的花型奶油戳一小块,然后看也不看我一眼地问:“你想知道些什么?”

“嗯……”我一边应答着,一边找寻笔跟笔记本。其实我准备好了一堆问题,譬如:她为什么要导这部电影?她受到谁的影响最深……但是现在我却只冒出这个问题:“你怎么会有制作《火焰兄弟》这部电影的想法?”

她的眼睛并未从奶油转移到我身上,只说:“从电视上看来的。”

“是HBO夜间的那部短剧吗?”尼古拉斯想帮忙理清问题。

“我打电话给导演,跟他说那应该是部电影才对,他也这么认为。”

好极了,原来电影是这么产生的!一个讨厌奶油、身上带着喷水器的奇特小女子打几通电话,电影就产生了!

“那……剧本是你写的吗?”

她又挥动那灵异般的手说:“我只负责监督别人。”

“我们雇用了几个‘周六夜未眠’的人帮我做这件事。”尼古拉斯回答说。

真是好极了!还好我没在“周六夜未眠”工作,还好我不需要帮她做事,我更准备放弃说出我在写剧本的事。如果我说出来,他们可能会一直笑我笑到回家。

服务生走到桌旁准备帮我们点餐,珍跟尼古拉斯都拉长了脸,默默地盯着菜单看。服务生对我投来不安的眼神。

我说:“我要美式烩小牛排。”

“点得好!”服务生一边说,一边对我微笑着。

“我要……”尼古拉斯停顿了好久、好久。服务生站在一旁,拿着笔准备记录。珍又开始戳着奶油。我感到汗水从脖子流到背后,一直流到内衣里。他老兄终于开口说:“我要这种沙拉。”一边用手指着告诉服务生。服务生弯下腰去看是哪一种沙拉,然后很轻松地说:“非常好!”

“小姐,你要点什么呢?”

“给我莴苣。”珍·史隆咕哝着说。

“是沙拉吗?”服务生试着问清楚。

“莴苣。”她又说:“把它洗干净后,旁边放一些醋。不要用切的,我要你们用手撕的。”

莴苣,我心想着,原来珍·史隆中午只吃莴苣,而我却要在她面前大啖小牛肉。更惨的是……我现在根本不知道要问些什么……

“你最喜欢这部电影的哪一幕?”我终于挤出东西来问她了。虽然这活像个刚出道的社会新鲜人才会问的问题,但是有总比没有好吧。

“她终于露出难得的微笑——虽然只是轻轻地一笑,很徽弱很快速地一笑,但惟一不争的事实是:她笑了!然后又摇摇头。

“不能告诉你,”她说:“这个问题牵涉到私人的隐私。”

天啊!救救我吧!希望现在来个龙卷风,狂扫过四季饭店,把这里的人通通吹走,把盘子吹得漫天飞舞!我快要受不了了。

“那你接下来的计划是什么?”

“我们正进行一个新的计划。”尼古拉斯主动回答我。“我跟几个大学时代的朋友一起写一个剧本,而珍·史隆准备把这个剧本拿到制片场去,你想知道有关这个剧本的事吗?”

他开始兴奋地诉说着这部电影,内容听起来十分可笑。我的右手机械地写着笔记,左手拿东西来吃,其实我压根也没听进去他说的话。

这个时候,珍·史隆正把她的莴苣分成两半——一边是叶子的部分,另一边是根的部分。等她分类好的时候,就把叉子放进放醋的小壶子里,大约三分之一深,然后刺向一片莴苣的叶子,小心翼翼地放到嘴里去。这种吃法吃了大约六口,而尼古拉斯则把他的沙拉跟两片面包吃完,我点的餐也吃了一半了,我想我点的是其中最可口的食物。珍·史隆用餐巾擦擦嘴,接着又拿起了奶油刀开始戳奶油。

我伸手把奶油盘移走,心想我再也无法忍受了,而且我一定要想想办法,这个采访快要进行不下去了。“别再戳了!”我很严肃地说:“这个奶油又没有得罪你。”

此时,一阵令人窒息的沉默仿佛风雨前的宁静。珍·史隆用她死气沉沉的黑色眼珠瞪着我看。

“那是乳制品!”好像她真的跟乳制品有深仇大恨似的。

我为了反驳她而说:“它可是宾州的第三大产业。”其实我根本不知道到底是不是真的,我只是每次到郊区的时候都会看到牛群。

“珍对乳制品过敏。”尼古拉斯很快地响应我。他对着她徽笑着,然后握着她的手。忽然间,一个念头闪过我脑海:他们原来是一对恋人!他二十七岁,而她……天啊!……至少比他老十五岁以上。他看起来比较像是个正常的人,而她……一点都不像!

“还要问什么吗?”

“我……可不可以……请你……告诉我……”我开始结结巴巴地……当我看着他们的手指彼此交错紧握时,我真的脑筋一片空白。“请告诉我,这部电影哪一部分是别人比较不知道的事情。”

尼古拉斯回答说:“应该是拍歌舞女郎的那一幕……”

珍·史隆忽然开口说:“这已经包含在我们的新闻稿里面了。”拜托!我当然知道!可是我懒得跟她辩解,所以决定表现得有礼貌一点,但是我实在很想趁服务生还没来问这个吃六口莴苣的怪女人要不要吃甜点之前,赶快离开。

她说:“我跟你说,戏里那个花店的女孩是我的女儿。”

“真的吗?”

“她的第一部戏。”她很骄傲,又有点不好意思,但表情很认真地说着,“我一直叫她放弃……可是她对自己的美貌自恋得不得了……”

天啊!我心想,难道她真的不知道她女儿是受谁的影响吗?可是我一句话也没说。

“我没有跟任何人说这件事,”珍抽动着嘴角说:“我很喜欢你。”

我心想,天知道你是怎么对待你不喜欢的记者!当我正在盘算着要说些什么适当的话来响应时,她忽然间起身,低声对我说:“祝你好运!”然后就和尼古拉斯走出门外了。这个时候,服务生推着甜点的车过来了。

“小姐要来点什么吗?”服务生用同情的眼光看着我。

在这个时候,甜点来了……我还能拒绝吗?

* * * * * *

“然后呢?”那天下午萨曼莎在电话的那头问我。

“她午餐居然只吃莴苣!”我用很悲惨的语调说着。“她还特别告诉服务生是哪一种莴苣,而且还不断用矿泉水喷她的脸。”

“坎妮,你根本就是在胡诌。”

“我发誓!我没有!我的好莱坞偶像竟然是个吃莴苣的怪物,还用刺青画眼线……”

萨曼莎不为所动地说:“你在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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