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岁时,人在肉体上自然是变了。但是,很明显其中始终一贯地存在着一个本质的东西,肉体本身并不是独立存在的。它和存在于内部的生命的倾向性,有着深刻关系。反过来说,身体内的精神存在中,蕴育着连贯的肉体的倾向性。这种想法,大概是更为本质的认识。
因此,我想可以认为,即或由于死亡,现实的肉体还原为无机物,在精神的存在中所包含的肉体倾向性,还继续存在着。而且遇到机缘,肉体大概就再以看得见的形态继续存在。由于死亡,肉体和精神相分离的想法,事实上必须认为这恐怕是智能所犯的一个错误。
汤因比把人分为精神因素和肉体因素,这种想法的确是智能范围的事,不是得自经验的已知资料,而是对经验的资料加以考察而得出的一个结论。因此,它既不是人们能够想出的唯一的结
论,也不是人们迄今导出的唯一结论。
就是从经验上说,我们也没见到过离开肉体的灵魂和没有灵魂的肉体。当然,有精神缺陷的人或者老糊涂,这是他们的神经机能发生障碍;肉体上有缺陷的人或者残废人,这是他们身体不健
全。但是,应当把这样的缺陷看成例外,不能把它作为精神和肉体能够各自独立存在的客观证据。这些应当和我们把人分析为精神和肉体这两个概念,严格地区别开来。
池田刚才博士就人死后生命存在的方式,谈到它是超时间范畴的。我也认为这是正确的。但是,再深人一步说,现在活着的生命,在其本质的存在中,也可以认为是超时间的范畴。为什么
呢?因为假定人的生命,是存在于时间这个框子里,人的智能也就能够理解它了。
与此相关联,我想起伯格森的考察。他主张“流动的时间”这一概念。他认为过去、现在、未来的时间划分并不是原来就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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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望二十一世纪
而是人们意识的河流,对过去、现在、未来这种内在的持续,经过实际感受而创造出来的。然而,所谓“流动的意识”,也只不过是人们生命的极小一部分。不管怎样,可以认为生命本身是不存在过去、现在、未来这种现象上的时间划分的。这样的区别,可以说只不过在生命作为具有肉体和精神的存在而进行具体活动时,才会出现。
汤因比康德指出,时间和空间的概念,对人们思考来说,是无法回避的范畴。根据爱因斯坦的说法,区别时间和空间这两个理智的范畴,都不过是人们智能的活动。在进行科学观察时,时间
要靠空间测量,空间要靠时间测量,此外别无他法。但是,说这三个范畴——时间、空间、时空——具有客观的实体,我们果真有推断的根据吗?这些理智范畴,不也始终只是表明人的理智对理解宇宙的极限吗?
池田我认为时间、空间是人创造的概念,是人的生命在其活动中设立的框子。如果没有这种生命活动,那也就不可能有时间和空间。因此,认为时间和空间是绝对的存在,并要生命本身纳
人这个框子,这种规定本身可能是本末倒置的一种想法。
所谓时间,我们通过宇宙生命的活动和变化,才能感觉到。从我们的体验来说,时间的运动也是根据我们生命活动的状态,有种种不同的变化。高兴的时候,时间就飞也似地过去;痛苦的时候,就会感到过得十分缓慢。
让我们再回到生死问题上来。如剐才所说,佛法上把我们死后生命存在的方式,用“空”这个概念表示。所谓“空”是指无可争辩的存在状态,即使它不是作为现象出现。说是存在,而眼睛又看不到。所以也可以说,它和“无”没有区别。但是,既然是存在,遇到机缘时,就要作为肉眼能看得见的现象来出现。这样一来,又不能叫“无”。一言以蔽之,这种状态只用“有”和“无”这两个概念,是表达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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