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田是的。总之,“相”、“性’’、“体”这三者,相互联系,同时又构成为一个统一体。剩下的七个“如是”,把这种统一体的运动状态规则化了。
首先说“力”,它是生命本身的内在力量。这种生命深部的力量发动起来,对外界进行工作时,就产生了所谓“作”这样作用,产生了具体的作用力。其次,“因、果”并不是物理、化学上的因果律,是存在于生命深处的因果。这也是不能用空间和时间的概念理解的。一直潜藏在博士所说的“前世报应的欠债”深处的因果等,从广义上来说,我想也包括在这个佛法的因果之中的。
汤因比我想生命的法则就是前世报应。行动必然要产生结果。谁也逃脱不了这个结果。然而,这种结果并不是不能改变的。
通过以后的行动,可以改好,也可以变坏。所有生物都在累积着前世报应的欠债。假如我对大乘佛教法华经学派的教义,没有理解错的话,可以说因为轮回转生是无限反复的,所以前世报应的欠债,大概也决不会停止的。
但是,在这个领域中,我们应该注意用跟物理学上的因果关系不同的意义,来理解这里所说的因果关系。
池田关于生命的因果问题,从另外的角度打个比方:当生命内部的因果,在生命活动中,通过肉体和精神从现象的世界渗透出来时,如果用时、空的概念来说明,大概相当于物理学等所说的
统计因果律——盖然率。
如果进行长期观察,生命现象可以作为不确切的统计因果来把握,但这个不确切的幅度,人的情况肯定要比物质和其他生物大得多的多。尽管如此,人的生命具有一定的倾向性。这种倾向性
逐渐地以鲜明的形象,从生命的现象中渗透出来。
不管怎样,佛法所说的“因”,是生命深处的东西。为了形成这样的因,就要同外界进行交流,这就是“缘”。生命内在的因,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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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望二十一世纪
包含着生命内在的果。生命本身所具有的“果”,出现于生命活动的现实方面。这就是“报”。“报”的出现也需要有“缘”。如果我们要用时、空制约的方法,哪怕稍稍窥探一下佛法的因果,除了详细地观察这个“报”以外,别无他法。
“十如是”的最后一个叫“如是本来究竟等”,是指一个生命的统一性、协调性。表现为“相”、“性”、“体”的生命实体,还有“力、作、因、缘、果、报”这样激发生命的河流。融合起来成为一体,起着协调统一体作用的原理,就叫“本末究竟等”。
汤因比您所讲的佛法对生命的分析,比我所知的现代西欧所作的任何分析,都详细、精练。
如果我没理解错的话,佛法中“十如是”的概念,跟我自己的“挑战和应战”的想法,也有些相似的地方。我所说的“挑战和应战”,跟面定的一律的因果完全不同。它是表示相互关联的当事者,不是在无生物面是在生物这样的现实中,它们有着怎样性质的关联性。
池田如果博士所说的“挑战和应战”是生命本身的现象的话,我想这是跟佛法所说的因果律一样,是它的另一种表现。有挑战就有应战。因为这里存在着生命之法。
人作了坏事,在国法追究之前,可能就知道要有报应的。这大概就是隐隐约约地感觉到存在着生命本身之法了。这种生命之法是什么呢?如果明确地知道了这一点,不也就能够明确地判断应
该怎样活着,应该怎样从事活动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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