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的。在自己生命的内部也有邪恶和欲望,而且构成这个现实社会的所有的人都有各自的深重的邪恶D这些现象错综复杂,相互作用,形成了现实,这就是社会。当人们踏人现实的泥沼时,要想不丢掉理想还能生存,那可以说是难乎其难的。总之,我们对任何人都要抱有人的同情心,加深相互之间的理解,我认为这种态度是一个重要的前提。
汤因比现在,在统治集团和统治集团以外的人们之间产生的裂痕,也可以说是我们命运中前世报应的一部分。我们现代人果然能够改变命运,填平在文明的前夜、至少是在五千年以前便产
生的这条社会的鸿沟吗?我们果然能让统治集团与大众融为一体,从而成功地埋葬他们吗?
的确像您刚才所主张的那样,我也认为我们的目标必须放在这一点上。因为,我也和您一样认为统治者享有的特权与人的尊严是不相容的。而且,在体制与人的利害冲突上,人是必须优先
的。这本身是正确的,而且也是使相争的两代人之间和解的必要条件。
但从历史上来看,这是很难办到的。法老时代埃及的体制与中国的王朝体制都曾多次被废除,但每次又都复辟了。法国革命和俄国革命也都是要废除旧体制的,但结果也不过是更换了新的
统治者而已。
池田在此应该考虑的是怎样才能根除人的“命运”或“业”这种“内患”。
统治者为什么要独揽大权、践踏人的自由呢?本来是为人们的幸福和和平而建立的体制,为什么会给人类带来不幸,威胁和平呢?为什么在以前的历史上,推翻旧体制,最终只能导致建立同样的新体制呢?我认为,其根本原因就是没能根除人的这种“内患”。
一说起命运或业,一般人都认为这是命中注定的,无法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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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望二十一世纪
这种想法在以前一直是占支配地位的。但是,有一种革命的宗教理念,打破了这种概念。这就是被誉为东方智慧结晶的日莲大圣人的佛法理念。这一佛法从正面探讨了人的本性的问题,明确阐明了人类改变命运、摆脱前世报应的途径,并说明只有改变这种命运、摆脱前世报应,才能确立真正的人的尊严。
我认为新老两代人都应该在这种意义上承认人的尊严。我相信,以此为起点,便能打通一条双方互相谅解的渠道。而且在这个基础上还可以再建立一种社会体制或学问体系,总之,是一种新的秩序。
为此目的,我们当然要抛弃那种为了体制而牺牲他人的一切行为和观念。具体来说,就是所有的国家都要放弃交战权,废除征兵制。当然,在其他社会机构里,也必须放弃一切靠权威来威胁和侵犯人的尊严和生命安全的特权。
当然,从世界现状来说,这决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我认为,如果承认生命本身的真正的尊严,那么,这就是一个理所当然的结论。人类必须进行自我意识的变革。能否实现这一变革,可以说要取决于是否具有最终支配人的行动的宗教信念和能力。
汤因比我认为,我们的看法是少基本上是一致的。如果我们只达到公平合理地再分配人类剩余产品的程度,那我们还并没有真正成功地解决这个体制的问题。
我也赞成您的意见,认识人的尊严才是问题的本质。但人们不能为了尊严而要求所有的职业都是自由的。我们也应该让“传送带式的人”和“组织系统的人”歇业。所有的人从事并赖以维生
的工作都应是具有实际价值的,而且工人们也能亲身体验到这种价值。现在,人们工作大都是为了得到最大限度的报酬,而并不是为了在工作中寻求价值。但在今后,就不能再像现在这样把追求利益的动机放在首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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