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海外名作 > 《婚礼的成员》作者:[美]卡森·麦卡勒斯【完结】 > 【书香门第】婚礼的成员.txt

第 2 页

作者:美-卡森·麦卡勒斯 当前章节:15392 字 更新时间:2026-6-16 03:23

四月的一个晚上,她和父亲准备上床睡觉。他看着她说了句话,完全突如其来:“这个还想跟老爸爸睡的、老大不小的十二岁长腿笨瓜是谁呀。”于是,她已经大到不能再和父亲同睡了,不得不独自睡在楼上自己的房间里。她开始对父亲心怀怨气,两人总是斜眼相看。她不喜欢待在家里。

她在镇里游荡,所见所闻不知何故,总是只鳞片爪,不知所终,而她胸中的憋闷也一直挥之不去。她会胡乱找些事情来做,但结果总是做错。她给最好的朋友伊芙林·欧文打电话,伊芙林有一套球衣,和一条西班牙披肩。她们俩一个穿上球衣,另一个披着披肩,一起去镇里的十文店。但这是一个错误,也并非弗兰淇真想做的事。苍白的春日黄昏过后,空气中弥漫着尘土的气息和花朵甜而涩的香气,傍晚被灯光点亮的窗,开饭时拖长声调的呼喊,烟囱雨燕在小镇上方成群盘旋,飞向不知在何处的巢窠,剩下空荡荡的天空愈发辽阔。这一季的黄昏拖得很长,弗兰淇已经绕遍了镇里的人行道,此时有一种伤感,爵士乐般的伤感,摇撼着她的神经,她的心抽紧,几乎停止跳动。

因为无法摆脱心中郁结,她会惶惶然做些什么。她回家像疯子戴帽一样把煤桶顶在头上,绕厨房桌子转圈。她想到什么就做什么——但做什么就错什么,而且完全与初衷不符。然后,这些傻事做完后,她会站着,厌恶而又空虚,在厨房门楣下说:

“我真想把整个镇子捣个稀烂。”

“呃,那就捣吧,别只是哭丧着脸站在这儿,去做呀。”

而后麻烦开始了。

她干了一些事,还将自己陷进麻烦里。她触犯了法律。并且在第一次以身试法后,她便一而再,再而三地做些违法的事。她从父亲的五斗橱抽屉里拿走了手枪,带着它满街逛,并在一片废弃的空地上开火射击。她沦落成为一个窃贼,从西尔斯—罗伯克商店里偷走了一把三折刀。五月一个星期六的下午,她犯下了一宗秘密的、无以名状的罪过。在迈基恩家的车库,和巴尼·迈基恩一起,他们犯下一桩别样的罪行。到底坏到什么地步,她现在还不清楚。这罪让她的胃有一种痉挛似的恶心,她怕看所有人的眼睛。她恨巴尼,想杀死他。有时候夜里一个人躺在床上,她便计划着用枪射他,或在他两眼之间扎上一刀。

她最好的朋友,伊芙琳·欧文搬到了佛罗里达,弗兰淇再没和其他人玩。长长的开满鲜花的春天结束了,小镇的夏天丑陋、孤寂而炎热。她想离开的心一天比一天炽烈:远走高飞到南美,好莱坞,或者纽约。但虽然她已经多次打点行装,却一直拿不定主意到底应该选哪一个地方,以及单凭一己之力怎样才能去到。

因此她就待在家,困在厨房里。苦夏永无尽头。到三伏天时,她已经五英尺五又四分之三英寸高,是一个彻头彻尾好吃懒做的大废物,而且还坏得没治了。她害怕,但已和从前不同,只余下对巴尼、父亲,以及法律的畏惧。而就算是这些畏惧最终也消于无形。时日已过,迈基恩家车库里的罪行已经变得很遥远,除非做梦,早已忘记。她也不再去想父亲和法律的事。她在厨房与约翰·亨利和贝丽尼斯终日厮混,不再思考战争和世界。现在没有什么事能叫她伤感,她已不关心。她再没有独自于黑暗的后院仰望天空,她对声音和夏天里的动静无动于衷,夜里也不到街上游荡。她不让外界触动,什么都不在乎。她吃吃喝喝,写剧本,在车库边练习掷飞刀,在厨房桌上玩桥牌。每一天都与前一天雷同,除了更漫长。她对任何事都不动容。

Part One 婚礼的成员 第一部 2(7)

因此事情发生的那个星期天(原文如此——译者),当哥哥和新娘到家后,弗兰淇知道一切都已改变。但为什么会这样,接下来在她身上又会发生什么事,她不知道。尽管她试着跟贝丽尼斯说,但贝丽尼斯也不懂。

“这让我有种好痛苦的感觉,”她说,“想到他们就会这样。”

“呃,那就别想,”贝丽尼斯说,“整个下午你什么都没干,净想着他们,念叨个没完。”

弗兰淇坐在通向自己房间的楼梯底层,呆呆看着厨房里的空气。纵然是想来痛苦,她也还是要思忖这个婚礼的事。她回忆起自己走进客厅时,哥哥和新娘的样子。那是早上十一点钟,房间里有一种突如其来的安静,因为贾维斯进来时关掉了收音机。长夏之后,随着收音机夜以继日地喧哗,已经没有人再听得到它,而这从天而至的寂静让弗兰淇不知所措。她从门厅进来,站在门口,一看到哥哥和新娘,一颗心就如受电击。是他们俩共同在她心上造成了这种感觉,无可名状,但和春天时的感受一样,只是更尖利,更叫人猝不及防。那一模一样的胸口发紧,一模一样的不可理喻的恐慌,再次出现。弗兰淇百思不解,直到头晕脑涨,两脚发麻。

她问贝丽尼斯:“你和第一个丈夫结婚的时候多大年纪?”

弗兰淇苦思冥想之际,贝丽尼斯已经换上了周末的衣服,现在正坐着看杂志。她在等六点钟与她有约的人:哈尼和T.T.威廉姆斯。他们三人要去新都会茶室吃晚饭,然后一起在镇里逛逛。贝丽尼斯看书时嘴唇掀动,逐字逐句地读。听到弗兰淇说话,她的黑色眼珠就朝上看,但是,由于贝丽尼斯没有抬头,那只蓝玻璃的眼珠好像还自管自地看着杂志。这张两股视线分道而行的脸让弗兰淇感觉不安。

“我十三岁。”贝丽尼斯说。

“为什么你这么年轻就结婚?”

“因为我愿意,”贝丽尼斯说,“那时我已经十三岁,从那以后再没长高过一丁点儿。”

贝丽尼斯很矮。弗兰淇紧紧地盯着她看,然后问:“真的是结婚让你不再长高吗?”

“当然了。”贝丽尼斯说。

“我不知道有这种事。”弗兰淇说。

贝丽尼斯结过四次婚。她的第一任丈夫叫鲁迪·弗里曼,一个泥瓦匠,四个人中她最爱也是最好的一位。贝丽尼斯的狐皮就是他送的,有一次他们还到辛辛那提去看雪。贝丽尼斯和鲁迪·弗里曼在北方看了一个冬天的雪。他们彼此恩爱,过了九年,直到那年十一月他一病不起。其他三任丈夫都很糟糕,而且一个比一个差,光是提到他们就足以让弗兰淇郁闷。第一位是个差劲的老酒徒。第二位为贝丽尼斯颠倒痴狂:他行事也疯狂,晚上梦见吃东西,结果把床单吞了一个角。这样那样的事情层出不穷,让贝丽尼斯惊惶不已,只好离开他。最后一位丈夫很可怕。他用指头抠出了贝丽尼斯的一只眼睛,又把她的家具偷走。她不得不去法院告他。

“你每次结婚都戴面纱吗?”弗兰淇问。

“有两次戴了。”贝丽尼斯回答说。

弗兰淇停不下来。她在厨房里转着圈子,也不管自己右脚扎了刺,走得一跛一跛的。她的拇指勾在短裤的腰带上,汗衫又湿又黏。

终于她拉开橱柜的抽屉,挑出一把长而锋利的切肉刀,然后坐下来,扎刺那只脚的脚踝架在左膝上。弗兰淇又瘦又长的脚板上坑坑洼洼,满是粗糙发白的疤痕,每年夏天弗兰淇都会踩好多次钉子。弗兰淇有着全镇第一硬的脚,能从脚底削下黄蜡一样的茧皮而浑若无事,换作别人会觉得疼。但她没有立即挑刺——她只是坐着,脚架在膝上,刀握在右手中,目光越过桌子,看着贝丽尼斯。

“告诉我,”她说,“说说当时的情形。”

“你明明知道!”贝丽尼斯说,“你自己看见他们了。”

“还是跟我说说吧。”弗兰淇说。

“我再说最后一次,”贝丽尼斯说,“你哥哥和新娘子今天上午很晚才到,你和约翰·亨利从后院冲进来看他们。转眼间我就看到你穿过厨房冲回你的房间。然后你又穿着那件欧根纱的裙子下来了,嘴上的唇膏一寸厚,从左耳抹到右耳。再后来你们就只是在客厅里闲坐着。天很热,贾维斯给亚当斯先生带了一瓶威士忌,他们喝酒,你和约翰·亨利喝柠檬水。吃完饭你哥哥和新娘赶三点的火车回了冬山。婚礼将在这个星期天举行。就是这样,现在你满意了?”

Part One 婚礼的成员 第一部 2(8)

“真让我失望,他们不能待久一点——至少过一晚也好。贾维斯离家这么久了。但我猜他们俩想尽可能久地在一起。贾维斯说他在冬山还有些部队的手续要办。”她深吸一口气,“不知道婚礼之后他们去哪里呢。”

“度蜜月。你哥哥会有几天假。”

“不知道他们会去哪里度蜜月。”

“呃,我只知道我不知道。”

“仔细告诉我,”弗兰淇又说道,“他们看起来到底怎么样?”

“看起来?”贝丽尼斯说,“嗯,跟正常人没啥两样。你哥哥是个一头金发、蛮帅气的白人小伙。那姑娘褐色头发,小巧好看,他们凑到一块儿,是一对儿很漂亮的白人小两口。你看见的,傻子。”

弗兰淇闭上眼睛,虽然看不到他们两人的模样,但却感觉得到他们正离自己远去。她能感觉到他们两个人一起在火车上,不停地向前,离她越来越远。他们是他们,他们正离开她;而她是她,留在原地独自坐在厨房的桌边。但她的一部分已与他们同行,她感觉到这部分自己正脱身而去,远走高飞。渐行渐远,以至于她心中的烦恶久久不散;越去越远,留在厨房里的弗兰淇不过是落在桌边的一具老旧躯壳。

“真古怪。”她说。

她弯腰俯向自己的脚,脸上什么东西湿湿的,既像眼泪又像汗珠。她吸吸鼻子,开始剔脚上的刺。

“你一点都不疼吗?”贝丽尼斯问。

弗兰淇摇摇头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她说:“你有没有试过,有些人你见过之后回想起来只剩一种感觉,而不是模样?”

“你是啥意思?”

“我是说,”弗兰淇说得很慢,“没错,我看见了他们,嘉尼丝穿着一条绿裙子,一双很美的绿色高跟鞋。她的头发向上梳成一个髻,深颜色的头发,一小缕碎发散在外面。贾维斯和她一起坐在沙发上。他穿着棕色的军服,被太阳晒黑了,特别清爽。他们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人。然而就好像我想将他们看个完整,却不能够。我的脑子总是来不及,不能一下子把这一切全装进去。然后他们就离开了。这回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吧?”

“你会弄伤自己的,”贝丽尼斯说,“用根针挑就行了。”

“我一点都不在乎我的老脚丫。”弗兰淇说。

现在才六点半,下午的这个时刻像是一片片闪亮的镜子。外面不再有口哨声传来,厨房里一切静止不动。弗兰淇脸朝后门廊坐着,那儿的门上有个四方形的猫洞,开在角落里,旁边还摆着一碟薰衣草味的酸奶。三伏天刚开头,弗兰淇的猫就跑了。伏天是这样的:它是夏季最后的日子,通常了无新意——而如果发生了什么变化,这变化就会一直持续到伏天结束。做过的事不会不存在,犯下的错不会变成对。

那个八月贝丽尼斯抓破右臂下侧的蚊子叮痕,结果它成了溃疡:在伏天结束之前不会愈合。两窝小飞虫选中约翰·亨利的眼角安居,尽管他总是眨眼摇头,这些虫子还是逗留不去。然后就是查尔斯不见了。弗兰淇没有眼见着他离家出走,但在八月十四号那天,她唤他出来吃晚饭,他没有现身,就此不见了。她找遍每个地方,还派约翰·亨利走街串巷叫他的名字。但这是三伏天,查尔斯一去不回。有些话每天下午弗兰淇都要对贝丽尼斯说,而贝丽尼斯的回答也总是千篇一律,现在这些话就像一支难听的曲子,被她们唱得烂熟。

“如果我知道他跑到哪里去就好了。”

“别再为那只骚包老野猫操心,我早跟你说了他不会回来。”

“查尔斯不是野猫,他差不多是纯种波斯猫。”

“有我那么纯哩!”贝丽尼斯会回答说,“你不会再见到那只老骚猫了,他是找朋友去了。”

“找朋友?”

“哦,当然。他在外面游荡,要找女朋友。”

“你真这么想?”

“那还用说。”

“那,为什么它不带上朋友回家来。他该知道,如果能养他的一家子,我会高兴得不得了。”

Part One 婚礼的成员 第一部 2(9)

“你再不会见到那只老骚猫了。”

“如果我知道他跑到哪里去就好了。”

就是这样,每一个沉闷的下午都会响起她们的对话,同样的措辞,拉锯一般你来我往,让弗兰淇觉得像是两个疯子在念念有词,刺耳难听。结束语是她对贝丽尼斯说:“我感觉所有一切都从我身边走开,丢下我。”然后她就把头埋在桌上,心中一片惶然。

但这个下午弗兰淇突然打破了定例。她灵机一动,放下刀子,从桌边站起。

“我知道要做什么了,”她忽然说,“听着。”

“我听得到。”

“我应该去报警。他们会找到查尔斯。”

“我可不会做这种事。”贝丽尼斯说。

弗兰淇用门厅的电话向警察描述她的猫。“他差不多是纯种波斯猫,”她说,“但毛是短的,很漂亮的灰色,喉咙上有一小块白斑。叫他‘查尔斯’就会过来,如果不行,换‘查林那’也许会成。我是弗·洁丝敏·亚当斯小姐,地址是格勒夫街124号。”

她回去的时候贝丽尼斯在格格笑,笑声又尖又细。“喔!他们会派人来这儿,把你拷起来,拉到米勒奇维尔去。那些穿蓝制服的胖警察追着野猫满大街跑,一边喊着:哦,查尔斯!哦,过来,查林那!我的老天爷呀!”

“嘿,住嘴。”弗兰淇说。

贝丽尼斯在桌边坐下。她止住了笑,将咖啡倒一些到白瓷碟里放凉,那只黑眼珠转来转去,带着戏谑的神气。

“还有,”她说,“我看不出愚弄警察是个多么高明的主意,不管是什么理由。”

“我没有愚弄警察。”

“你刚才还在那儿一清二楚留下名字和住址,如果他们想的话就可以来抓你。”

“来呀!”弗兰淇生气了,“我才不在乎!我不在乎!”这一刻她突然不在意有没有谁知道她是个罪犯,“我才不管,让他们来抓我好了。”

“我是在逗你呢,”贝丽尼斯说,“你的问题在于一点儿幽默感都没有了。”

“也许我还是去坐牢好些。”

弗兰淇绕着桌子走个不停,她能感觉到他们正在远去。列车北行,他们走了一里又一里,离镇子一远再远。北上带来的寒冷渗进空气,冬夜才有的黑暗也缓缓降临。列车蜿蜒向上隐没在山间,汽笛声大有冬天的肃杀之气,他们一里一里地远去了。他们俩传递一盒买来的糖果,打褶的纸托上面安放着一块块巧克力。他们看着窗外,一里一里驶入冬天。现在他们和镇子之间已经有了很长、很长的距离,很快就会到达冬山。

“坐下,”贝丽尼斯说,“你搞得我神经紧张。”

弗兰淇猛地笑了起来。她用手背擦擦脸,回到桌边。“你听到贾维斯说的话了吗?”

“什么?”

弗兰淇笑了又笑。

“他们在聊投不投票给C.P.麦克唐纳。贾维斯说:嗯,就算这个无赖想跑去竞选捕狗员,我也不会投他的票。我这辈子从来没有听过这么幽默的话。”

贝丽尼斯没有笑。她黑眼珠向下一扫,骨碌到一个眼角,然后很快明白了这句笑话,视线又回到弗兰淇脸上。贝丽尼斯穿着粉红色的绉纱裙子,插有粉红色羽毛的帽子摆在桌上。蓝玻璃的眼珠映得她黑脸上的汗也泛着蓝。她用手抚弄帽子上的羽毛。

“那你知道嘉尼丝是怎么说我的吗?”弗兰淇问道,“当爸爸提到我长了多少,她说她不觉得我高得过分,她说她十三岁以前就长得差不多了。她是这么说的,贝丽尼斯!”

“好啦!没错。”

“她说她觉得我高度正好,可能不会再高了。她说所有的时装模特和电影明星——”

“她没说,”贝丽尼斯说,“我听到的。她只说了句你可能已经长到头了,没有再像你一样絮叨个不停。听你一说,别人还以为她是早就准备好了要为此大发议论呢。”

“她说——”

“这是你的一个大缺点,弗兰淇。有人不过随口评论一句,你就会在心里添油加醋,直到离原话十万八千里。你派特姑妈随口对克劳丽娜说句你气质不错,克劳丽娜就把这话传给了你。这没什么,该怎样是怎样。接下来呢?我发现你到处吹嘘,说韦斯特太太认为你气质全镇第一好,应该去好莱坞,不知道还有什么是你没说的。听到哪怕一点点表扬你就夸大其辞,碰到不好听的你也是这样。事情总被你自己弄得面目全非。这大错特错了。”

Part One 婚礼的成员 第一部 2(10)

“别跟我讲大道理。”弗兰淇说。

“我没有讲大道理,这是很严肃的事实。”

“我承认有一点。”弗兰淇最后说。她闭上眼睛,厨房里非常安静,能感觉到心的跳动。她再开口说话时,声音细如耳语:“我需要知道一点,你觉得我表现得好吗?”

“表现?表现?”

“是的。”弗兰淇依旧闭着眼睛。

“嗯,我怎么知道?”贝丽尼斯道。

“我是说我的举止怎么样?我都做了些啥?”

“你啥都没做。”

“没做?”弗兰淇问。

“没有。你只是像见了鬼一样,紧盯着那一对儿不放。然后,他们讲到婚礼时,你的耳朵就支棱起来,足有圆白菜的叶子那么——”

弗兰淇伸手摸摸左耳。“才没有呢。”她懊恼地说。过了一会儿,她加了一句:“总有一天,你一低头,发现自己的大胖舌头被连根拔出来,摆在面前的桌子上,你觉得自己的心情会怎么样?”

“说话不准那么粗鲁。”贝丽尼斯说。

弗兰淇皱着眉凑到脚上的刺跟前。她用刀把刺挑出来,说:“只有我才会不觉得疼。”然后她又开始在屋里兜圈子。“我真怕自己没能留下个好印象。”

“那又怎样?”贝丽尼斯说,“但愿哈尼和T.T.快点来。你让我不得安宁。”

弗兰淇耸起左肩,咬住下嘴唇。突然,她坐下来,把脑门在桌子上撞得砰砰直响。

“听话,”贝丽尼斯说,“别这样。”

弗兰淇僵直地坐着,脸伏在臂弯里,紧握拳头。她的声音压抑而沙哑。“他们真好看,”她说道,“他们一定过得很开心。而他们就这样走了,留下我。”

“坐好,”贝丽尼斯说,“规矩点。”

“他们来了又走了,”她说,“他们走了,留下我一个人难过。”

“哟!”贝丽尼斯终于说,“我可知道了!”

Part One 婚礼的成员 第一部 3(1)

厨房很静,她的脚跟在地上连敲四下:一,二,三——梆!那只好眼睛黑溜溜的,满是打趣的意思。她用脚跟点地,等找到了节奏,便用低沉的爵士嗓音唱了起来:

弗兰淇着了迷!

弗兰淇着了迷!

弗兰淇着了迷!

为那个婚——礼!

“停!”弗兰淇说。

弗兰淇着了迷!

弗兰淇着了迷!

贝丽尼斯唱个没完,节奏抑扬起伏,就像发烧时脑子里一跳一跳的疼。弗兰淇昏头涨脑,从桌子上拾起刀。

“你最好闭嘴!”

贝丽尼斯突然顿住,厨房骤然缩小了,鸦雀无声。

“你把刀放下。”

“你看能不能让我放下。”

她将刀柄抵在另一只手的掌心,将刀慢慢弯成弓形。刀身又韧,又尖,又长。

“放下它,混蛋!”

但弗兰淇站起来,仔仔细细地瞄准。她的眼睛眯成一条缝,有刀在握的感觉让她的手停止了颤抖。

“扔吧!”贝丽尼斯说,“你只管扔!”

屋内静悄悄的。空荡荡的房子好像也在屏息等待。破空之声响起,刀扎在楼梯门的正中,发出一声钝响,刀身颤动不休。她不眨眼地盯着那刀,直到它完全静止不动。

“我是镇上第一飞刀手。”她说。

贝丽尼斯,站在她身后,没有答腔。

“如果比赛,我一定赢。”

弗兰淇从门上拔下刀子放在桌上,在手心啐了一口,然后搓手。

贝丽尼斯终于开口:“弗兰西丝·亚当斯,你迟早会玩出火。”

“我的偏差从没超过几英寸。”

“你清楚你爸爸对在这房子里玩飞刀的态度。”

“我警告过你不要惹我。”

“你真不配生活在房子里。”贝丽尼斯说。

“我不会在这个家待太久了,我要离家出走。”

“那可谢天谢地,清掉了好大一堆臭垃圾哩。”

“等着瞧吧,我要离开镇子。”

“你觉着自己会到哪里去呢?”

弗兰淇望了望房间的每个角落,然后说:“我不知道。”

“我知道,”贝丽尼斯说,“你要去疯人院。那儿就是你要去的地方。”

“不是。”弗兰淇说。她默然直立,环顾如鬼画符的四壁,闭起双眼。“我要去冬山,去参加婚礼。我以双眼向上帝发誓,我再也不会回来。”

刀子飞出并扎在门板上嗡嗡颤动之前,她并不肯定自己会出手。就像她不知道自己会说些什么,直到话已出口。誓言像脱手的飞刀,刺入她的身体,瑟瑟抖动。话音如尘埃落地,她又补充一句:

“婚礼过后我再也不回来。”

贝丽尼斯将弗兰淇额前濡湿的刘海朝后拨,最后她问:“乖乖,你是认真的么?”

“当然!”弗兰淇说,“你以为我站在这里发毒誓是在说大话吗?有时候,贝丽尼斯,我觉得让你认识一个事实,要比世上任何一个人都慢。”

“可是,”贝丽尼斯说,“你说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呀。你要走,又不知走到哪里去,这叫我怎么理解。”

弗兰淇站着,将四面墙上上下下地看。她想着这个世界,它日行千里,飘流离散,旋转不止,此刻比以前任何时候都更快、更飘零、更广阔。战争场景蓦然在她脑中纷涌碰撞。她看到明媚的开满鲜花的岛屿,一片白浪扑岸的北方滨海土地。饱经战火的眼睛,士兵们疲软的步履。坦克,一架折翼的飞机燃烧着坠下沙漠的天空。世界每分钟转动一千英里,在战争的巨响中分崩离析。地名在弗兰淇脑中闪动:中国,比奇维尔,新西兰,巴黎,辛辛那提,罗马。她想着这巨大而飞旋的世界,直到两腿发抖,掌心冒汗,但还是不知道该往何处去。最后,她不再茫然看着厨房的四面墙壁,对贝丽尼斯说:

“我的感觉真真切切,就像有人把我的整张皮给剥了下来。我希望能吃上些凉沁沁的美味巧克力冰淇淋。”

Part One 婚礼的成员 第一部 3(2)

贝丽尼斯双手放在弗兰淇肩上,摇着头,眯起那只好眼,凝视弗兰淇的脸。

“不过我对你说的每一个字都是当真的,”她说,“婚礼之后我不回来了。”

一声响动,她们转身看到哈尼和T.T.威廉姆斯站在门口。哈尼,尽管他与贝丽尼斯有姐弟的名分,却长得并不相像——他几乎有点像个外国来客,比如古巴或墨西哥。他肤色较淡,近乎浅紫色,一对沉静狭长、油汪汪的眼睛,身体软绵绵的。兄妹俩身后站着T.T.威廉姆斯,他是一个大块头,很黑,头发灰白,比贝丽尼斯年纪还大,衣冠楚楚,扣眼上别着一枚红色的徽章。T.T.威廉姆斯在追求贝丽尼斯。他是个经济宽裕的黑人,开了一间黑人餐馆。哈尼身体孱弱,性情散漫。军队不招他,他便干着挖沙坑的活儿,直到挖出内伤,再也干不了重活。他们站着,三个黑皮肤的人,聚在门口。

“你们怎么偷偷摸摸的?”贝丽尼斯说,“我一点动静都没听到。”

“你和弗兰淇正忙着说事呢。”T.T.说。

“我可以走了,”贝丽尼斯说,“已经准备好。不过走之前你们想不想喝上一点儿?”

T.T.威廉姆斯看着弗兰淇,在门口磨磨蹭蹭。他很守礼,想取悦所有人,任何时候都生怕行差踏错。

“弗兰淇可不是告密鬼,”贝丽尼斯说,“对不对?”

弗兰淇根本都懒得回答这样一个问题。哈尼穿着一套暗红色人造丝的便装,她说:“你穿的这身衣服很可爱,哈尼,从哪里弄来的?”

哈尼能像白人教师一样说话。他的紫色双唇可以像蝴蝶翅膀一样迅捷轻快地张合。但他只用了一个黑人的方式来回答,一个从喉咙里发出的黑沉沉的声音,可能代表任何意思。“啊嗯。”他说。

面前的桌上已经摆好了玻璃杯,还有装着杜松子酒的直发剂瓶子,但他们没喝。贝丽尼斯说着关于巴黎的什么,而弗兰淇却有另一层感觉,他们在等着她走开。她站在门里看着他们,不想走。

“酒里想掺点水吗,T.T.?”贝丽尼斯问。

他们三人围桌而坐,独余弗兰淇一个站在门口。“再见,各位。”她说。

“再见,宝贝,”贝丽尼斯说,“忘掉我们聊的那些傻事。如果亚当斯先生天黑了还不回来,你就去韦斯特家,去找约翰·亨利玩吧。”

“我什么时候怕过黑?”弗兰淇说,“再见。”

“再见。”他们说。

她关上门,但说话声还是从身后传来。她把脸靠在厨房门上,能听到低沉的声音轻柔地起伏。啊伊——啊伊。然后哈尼的嗓音从一片混杂的絮语中扬起,他问道:“我们进屋时你和弗兰淇怎么了?”她静心等待,耳朵紧紧压在门上,等着听贝丽尼斯将如何说。最终回答是:“不过是胡闹罢了,弗兰淇在犯傻。”她一直在听,直到他们离开。

空屋子黑下来。通常夜晚家里就她和父亲两人,因为贝丽尼斯晚饭后直接回自己家。过去前屋曾被出租,是在弗兰淇九岁,她祖母去世的那年,租给了马洛夫妇。关于他们,弗兰淇只记得最末了那句说他们是粗人的评论。不过就在那一季,弗兰淇迷上了马洛夫妇和他们住的前屋。她喜欢趁他们不在的时候进去,小心地、轻手轻脚地翻东西——马洛夫人喷香水的瓶子,暗粉红色的粉扑,马洛先生的木头鞋架。一个令弗兰淇迷惑不解的下午过后,他们神秘地离开了。那是一个夏日的星期天,马洛夫妇房间的门开着,她只能看到房间的一部分,看到梳妆台的一角,还有搭着马洛夫人胸衣的床腿。但是静室里传出一种她听不懂的声音,她跨过门槛,只扫了一眼,就被眼前的情景惊呆了。她冲进厨房,喊道:马洛先生在抽筋!贝丽尼斯急忙冲过前厅,但当她看到房间里面之后,只是鼓起嘴巴,甩上了房门。显然她将此事告诉了父亲,因为当天晚上他就说马洛夫妇必须得搬走。弗兰淇问过贝丽尼斯,想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但贝丽尼斯只说他们是粗人,然后加了一句,说屋里有某人在,至少他们应该懂得关门。虽然弗兰淇知道自己就是那个某人,但还是不解。那抽筋是怎么回事呢?她问。贝丽尼斯只是说:宝贝,就是普通的抽筋罢啦。从她的语气里,弗兰淇知道肯定有事情瞒着她。到后来马洛夫妇在她印象里便只是粗人两个,拥有之物自然也是俗物——这样,在她已经不再去想马洛夫妇以及抽筋的问题之后很久,只记得那个姓氏,以及他们曾租用前屋这么一件事的时候,她还是会把淡粉色粉扑以及香水喷雾瓶与俗人联系到一块儿。前屋从那以后再也没有出租过。

Part One 婚礼的成员 第一部 3(3)

弗兰淇走到前厅的帽架前,伸手将父亲的一顶帽子戴在头上,看着镜中自己丑陋的黑影。关于婚礼的谈话不知怎么全不对路,她下午提的都是错误的问题,而贝丽尼斯的回答不过是拿她取笑。她心里的滋味难以言表,呆呆站在原地不动,直到黑影幢幢,让她想起鬼怪。

弗兰淇来到房前的街道上,抬头向天。她嘴巴张开,一只手握成拳撑在屁股上。紫蓝的天空越来越暗。各种傍晚的语声从四邻传来,她还隐隐闻到洒过水的青草的清新气息。每天夜幕初临的时分,厨房里太热,她都会出门待一小会儿。她或者练习掷飞刀,或者在前院的冷饮摊坐坐,或者绕到后院去,黑暗中的葡萄架凉爽宜人。她还写剧本,虽然她已经高到无法在葡萄架下表演,而且戏服也全不合身了。这个夏天她写的剧本满目清凉——都是关于爱斯基摩人和冻僵的探险者的故事。入夜后,她便回到屋里。

但这天晚上弗兰淇无心于飞刀、冷饮摊或剧本,也不想站着看天。因为她的心上还系着老问题,而且又和春天时一样,她感到害怕。

她觉得自己应该想一些丑陋平凡的东西,于是把目光从夜空转向自家的房子。弗兰淇住在全镇最丑的一幢房子里,但现在她知道自己住不长久了。房子空荡荡的,很黑。弗兰淇转身走到街区的尽头,拐个弯,沿人行道向韦斯特家走去。约翰·亨利正在他家门廊栏杆上靠着,背后衬一扇点亮的窗户,让他看上去像黄纸上贴的黑色小纸人。

“嗨,”她说,“真不知道我那位老爸几点才从镇里回来。”

约翰·亨利没说话。

“我不想一个人回到那黑咕隆咚的丑房子里去。”

她站在路上,看着约翰·亨利,那句精妙的政论又回到脑中。她大拇指勾住短裤口袋,问道:“如果你打算为一场选举投票,会投给谁?”

约翰·亨利又尖又脆的嗓门在夏夜里响起。“我不知道。”他说。

“比如说,你会投票选C.P.麦克唐纳当这个镇的镇长吗?”

约翰·亨利没回答。

“会吗?”

可她没办法逗他开口。有那么一些时候,无论你对他说什么,约翰·亨利都一言不发。于是她只好自说自话,无的放矢听起来便失了几分机巧:“嘿,哪怕他跑去竞选捕狗员,我也不会投票选他。”

小镇渐渐沉入夜色,一片寂静。现在哥哥和新娘早已到达冬山。他们置身于远方的城市,把小镇抛在身后一百英里的地方。他们是他们,他们两个人在冬山,在一起。而她是她,独自呆在这老旧的小镇。相对一百英里的距离,有一个事实让她更失落,感觉更遥不可及——她意识到他们是他们,两人相伴;而她只是她自己,与他们分开,孤单一人。就在她为此烦躁不安时,一个想法,一种解释,突然出现在脑中,她立即领悟,几乎就要宣布出来:他们是我的我们。昨天,以及此生的十二年中,她只不过是弗兰淇而已,她只是一个我,不论到哪里去、做什么事都只能是一个人。其他人都有一个我们可以投奔,所有人都有,就只除了她。当贝丽尼斯说我们,她是指哈尼和大妈妈,她的窝,或者她的教派。她父亲的我们就是那间小店。所有俱乐部的成员都有一个我们可参与、可谈论。军队里的士兵能说我们,就连犯人还能用链子拴成一队。只有老弗兰淇没有我们,除了一个或许说得上:就是由她和约翰·亨利以及贝丽尼斯构成的这个可憎的夏季组合——这个世上她最不想要的我们。如今这一切突然结束,都改变了。她的哥哥和他的新娘来了。仿佛她与二人的初见,触动了她内心深处早已知晓的一件事:他们是我的我们。这就是她感觉如此异样的原因所在:他们远去冬山,抛下她独自一人。老弗兰淇的躯壳被孤零零地丢在镇子里。

“你为什么整个人弯成这样?”约翰·亨利叫道。

“我好像有点疼,”弗兰淇说,“一定是吃错了什么。”

Part One 婚礼的成员 第一部 3(4)

约翰·亨利还站在栏杆上,抱着柱子。

“听着,”她最后说,“你到我家跟我一起吃饭过夜怎么样。”

“不行。”他回答说。

“为什么?”

约翰·亨利在栏杆上走,伸展双臂保持平衡,像透窗的黄色灯光映衬下的一只小黑鸟。他一直没回答,直到安全地挪到下一根柱子才说了句:

“因为呗。”

“因为什么?”

他不吭声。于是她又说:“也许咱们可以把我的印第安帐篷支起来,在后院里睡。开开心心地玩。”

约翰·亨利还是不说话。

“咱们是嫡亲表姐弟呀,我总是陪你玩,还给你那么多礼物。”

静静地,轻轻地,约翰·亨利又从栏杆上走回来,用胳膊挽着柱子,站在那儿朝她看过来。

“还想怎么样,”她喊道,“为什么不能来?”

最后他终于说:“因为,弗兰淇,我不想。”

“你这蠢货!”她尖声说,“我是因为你看起来又丑又孤单才叫你来的!”

约翰·亨利轻巧地从栏杆跳下去,他清脆的童音朝她回应道:

“怎么会呢,我一点儿都不孤单。”

弗兰淇在短裤外侧擦着她汗湿的手掌,心里对自己说:转过身,回家去。可是命令无效,不知怎么她就是做不到转身就走。夜还不深,沿街的房屋都黑了,窗户透出光亮。黑暗积聚在树木的浓阴里,远处的影子参差零乱,阴森森的。但天空还没完全黑透。

“我觉得不太对头,”她说,“安静得过分。我有一种特别强烈的预感。跟你赌一百块,就要来暴风雨了。”

约翰·亨利在栏杆后面望着她。

“一场很吓人很吓人的夏季风暴,还可能是龙卷风。”

弗兰淇站着,等待夜的来临。就在这时有小号开始吹响。城里的某个地方,就在不远处,一只小号吹起了蓝调,曲调忧伤低回。某个黑人男孩吹响怨曲,是谁她无从知晓。弗兰淇僵直身子,头垂下,眼睛紧闭,就这样听着。曲调里有些东西,把春天的一切又带了回来:花朵,陌生人的眼睛,雨水。

曲调低沉抑郁而悲伤。然后就在一瞬间,就在弗兰淇聆听的时候,小号跳入一段节奏摇荡的爵士狂欢。等到狂欢告终,号声变得细弱而绵长,随后又重新回到开始的蓝调,就像是在讲述那个纷扰不安的漫长的季节。她站在黑暗中的人行道上,心脏缩成一团,舒展不开,连带着膝盖也僵直了,喉咙发紧。然后,毫无预兆地,弗兰淇一时间还难以置信:就在那曲调刚要确定下来的时刻,音乐却结束了,小号声突然中断。就这么突如其来,小号骤然停止了吹奏。有一会儿弗兰淇难以接受,心中怅然若失。

她悄声对约翰·亨利·韦斯特说:“他是停下来甩号里的口水。一会儿就弄好了。”

但号声不再响起。一曲未终,戛然而止。心中的紧缩让她难以忍受,她觉得自己一定要做些什么,一些狂野粗暴从未做过的事。她握拳击打自己的头,但一点作用都没有。于是她开始大声地说了起来,起初根本没有注意自己在说什么,也不清楚自己要说什么。

“我告诉贝丽尼斯,我要离开镇子远走高飞,她不相信。有时候,我觉得她实在是所有活物里面最蠢的那一个。”她大声抱怨,声音既突兀又尖利,有如锯齿。她只管说,每吐出一个字时都不知道下一个字会是什么;她听着自己的声音,但传入耳中的字字句句究竟是什么意思,她自己也不是很清楚。“你想让那种大傻瓜明白些事情,就像对一块水泥说话一样。我不停不停不停地告诉她,我告诉她我得离开这儿,再也不回来,因为这是不可避免的。”

她并不是在对约翰·亨利说话,她的眼睛里已经没有了他。约翰·亨利从亮着的窗户前走开了,但还站在门廊上听,过了一会儿他问道:

“去哪里?”

弗兰淇没有回答。她突然呆立不动并安静下来。一种新的感觉来临了——她觉得自己心底里是知道方向的。她知道,而再过一刻那个地名就会在心中出现。弗兰淇握紧拳头,一边啃着指关节,一边等着:但她并没有费心搜寻那个地方的名字,也没有想着旋转的世界。她在自己心里看到的是哥哥和他的新娘。她的心在胸腔里挤得那么紧,她觉得它就要碎了。

Part One 婚礼的成员 第一部 3(5)

约翰·亨利尖细的童音在问:“你想我跟你一起吃饭然后在帐篷里过夜吗?”

她回答:“不。”

“你刚刚还叫我去!”

但她顾不上跟约翰·亨利·韦斯特争论,或回答他的任何问题。因为就在这一秒钟弗兰淇顿悟了。她知道了自己是谁,知道了该怎样走进这个世界。她紧缩的心突然舒展、分开。她的心分开,像两叶翅膀。再次开口时,她已胸有成竹。

“我知道我要上哪儿去。”她说。

他问她:“哪里?”

“我要去冬山,”她说,“我要去参加婚礼。”

她停下来,给他一个机会说:“可是,这个我早就知道。”然后她终于大声道出了那个出人意表的事实。

“我要跟他们一起走。冬山的婚礼过后,不管他们要去哪里,我都跟着。我要和他们在一起。”

他没说话。

“我真是太爱他们俩了。我们三个哪儿都一块去,好像从出生起我就知道自己注定要和他们在一起。我真是太爱他们俩了。”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大小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首 页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尾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