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一分钟,就像发生在博览会的疯子展厅,或者是米勒奇维尔真正的疯人院里。弗·洁丝敏已经向门口走去,因为她再也受不了那寂静。就在她经过士兵身边时,他攫住了她的裙子,将吓得发软的她拉着一起倒在床上。接着发生的事疯狂到了极点。她感觉到他的双臂箍着自己,闻到了他衬衫上的汗酸气。他并不粗暴,但这比粗暴更疯狂——有一刻她惊得失去了行动的能力。她无力挣开,但却用尽全力咬了下去,咬到的东西肯定是那疯子士兵的舌头。他惨叫一声,她才得以脱身。然后他带着满脸的惊诧和痛楚逼过来,她伸手拿起玻璃水罐,朝他当头砸下。士兵晃了几晃,两腿慢慢瘫软,然后慢慢仰天倒在地上。那一记闷响如铁锤敲在椰子上,房中的寂静旋即应声而破。士兵一动不动地躺着,惊诧的表情还挂在雀斑密布、失去血色的脸上,一道血沫淌在嘴边。但他的头没有破,甚至也没有裂,他到底死了还是没死她不知道。
寂静结束了,正像厨房的那些时刻:经过最初的惶惑,她发现自己的不安源自时钟嘀嗒声的消失——但现在这儿没有钟让她摇晃,让她拿到耳边听一听,拧紧发条,然后释然。记忆纷乱地掠过心间,前屋里一场普通的抽筋,车库里的那些话,还有可恶的巴尼。但她没有让这些互不相关的碎片结成一个整体,只是嘴里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两个字,“疯子”。罐里的水泼上了墙,士兵躺在杂乱的房间里,一副惨相。弗·洁丝敏对自己说:快走!她朝门口迈了一步,然后又转回身,从太平梯攀援而下,很快就落到巷子里。
她像刚从米勒奇维尔疯人院逃出来,身后被人追赶着,头也不回地向前猛跑。到达自己家所在街区的拐角时,她很高兴地看到了约翰·亨利·韦斯特。他在外面等着看绕街灯飞舞的蝙蝠,他熟悉的模样令她惊魂稍定。
“罗伊舅舅找你呢,”他说,“你为什么抖成这个样儿,弗兰淇?”
“我刚刚打破了一个疯子的脑袋,”她气息稍微平静一点后说,“我砸了他的头,不知道砸死没有,他是个疯子。”
约翰·亨利望着她,一点都不大惊小怪。“他什么样儿?”她没有马上回答,他又问道:“是不是在地上乱拱,哼哼唧唧,流口水?”因为有一次老弗兰淇就是这样,想作弄一下贝丽尼斯找点乐子,但贝丽尼斯没有上当。“是这样吗?”
“不,”弗·洁丝敏说,“他——”可是看着那对镇定的、孩子的眼睛,她知道她无法解释。约翰·亨利不会懂,他的绿眸子让她有些怪怪的感觉。有时候他的意识就像他画在便笺纸上的蜡笔画。有一天他就画了一幅拿给她看,是一个电话工人在爬电话线杆子。这人靠在保险带上,脚上的攀缘鞋套都一丝不苟地画了出来。这是一副很用心的图画,但她看完后心里总觉得不对劲。她看了又看,直到发现是怎么回事。这个电话工人是侧面像,但这个侧面上却摆着两只眼睛——一只在鼻梁上,另一只紧贴在它下面。那不是潦草造成的错误,两只眼睛都仔细地画上了睫毛、瞳仁和眼皮。这两只安在侧脸上的眼睛给她一种荒诞怪异之感。但跟约翰·亨利讲道理,说服他?那还不如对着水泥发议论呢。这么画是为什么?什么理由?因为他是个电话工人呀。什么?因为他在爬电线杆呀。想理解他的观点是不可能的。而他也不能理解她。
“把我刚才跟你说的话都忘掉。”她说。但话刚出口,她就意识到这么说再糟糕不过,如此一来他肯定不会忘。因此她抓住他的肩膀,轻轻摇着他:“你发誓不会讲出去,这样起誓:如果我说了,就让上帝缝起我的嘴巴和眼睛,用剪子剪掉我的耳朵。”
但约翰·亨利不发誓,他只是缩了缩大脑瓜,很轻很轻地应了一声:“嘘。”
她继续努力:“如果你跟别人说了,我就可能被关进监狱,我们就不能参加婚礼了。”
Part Two 婚礼的成员 第二部 3(7)
“我不说。”约翰·亨利说。有时候他可堪信任,有时候则不,“我不是告密鬼。”
进屋后,弗·洁丝敏把前门锁好才进客厅。她父亲正坐在沙发上看晚报,脚上穿着短袜。在大门和她之间有父亲挡着,这让她心里好受一些。她很怕警车来到,一直焦虑不安地留神听着动静。
“我真希望现在立即就出发去参加婚礼,”她说,“我觉得这样再好不过了。”
她走到冰箱前,连吃六大勺甜炼乳,驱走嘴里的恶心感。提心吊胆的感觉让她坐立不安,她把从图书馆借的书都拿出来,在客厅的桌上摆成一摞。其中一本是从成年人读物区借的,还没看过,她用铅笔在前边写道:如果你想读到令自己震荡的东西,翻到六十六页。在第六十六页她写道:电。哈!哈!她的焦虑一点点减轻,有父亲在身边让她没那么害怕了。
“那些书得还给图书馆。”
他父亲,四十一岁年纪,看看钟:“现在是所有不到四十一岁的人的上床时间。快,行动,不准讨价还价。我们五点钟得起床。”
弗·洁丝敏站在门口,挪不开脚步。“爸爸,”过了一会儿,她说道,“如果有人用一个玻璃水罐打了另一个人的头,那人一动不动倒在地上,你觉得他是死了吗?”
她不得不把问题重复了一次,心里极为恼恨父亲,因为他不把她当一回事,让她一个问题要问两次。
“呃,想起来,我还从来没有用水罐打过什么人呢,”他说,“你呐?”
弗·洁丝敏知道他是开玩笑地问,所以她只是边走开边说道:“这辈子无论去到哪里,都再也不会比明天去冬山更叫我高兴了,等婚礼结束,我们离开的时候,我会谢天谢地。我会那么地感恩不尽。”
在楼上她和约翰·亨利脱了衣服,马达和灯关掉以后,他们一起躺在床上——虽然她说她一眨眼的时间都不会睡。不管怎样,她还是闭上了双眼,而再次睁开时,有人正在叫喊起床,房间里已晨光熹微。
第三部
《婚礼的成员》(第三部)
“别了,难看的老房子。” 五点四十五分,她身穿带圆点的细薄纱裙,提着箱子,在经过走廊时说道。礼服装在箱子里,到达冬山之后就可以换上。在这个静谧的时刻,天空是暗哑的银色,像镜子的底面。天空下灰蒙蒙的镇子,看上去不具真实感,倒像它自己的一个投影,她向这个不真实的小镇也道了别。六点过十分,汽车开出了站——她摆出一副老乘客的样子,矜持地坐着,不跟父亲、约翰?亨利和贝丽尼斯坐在一处。但没过多久,她心里突然升起一大疑团,就算是汽车司机的回答也不能完全消除。他们应该向北而行,但她感觉上这车在往南去。天空燃烧一般,失了颜色,白昼明亮晃眼。他们经过纹丝不动、在日光下发蓝的玉米地,一垄垄红色的棉花田,一片片黑色的松林,乡野风光一里比一里更像南方。他们经过一些镇子——新城、里维尔、奇霍,一个赛一个地小。九点钟时,他们到达最为丑陋的一个地方,名字叫做“花枝”,要在这里换车。虽然有名如此,但这儿既没有鲜花,也没有树枝——只有一间孤零零的乡村小店,墙板上残留着一张老早的马戏海报,一棵楝树下停着一辆空货车,和一头睡着了的骡子。他们在这里等车去甜井。依然疑虑重重的弗?洁丝敏没有对午餐盒不屑一顾,虽然它一开始叫她满心羞耻,因为它让他们看着像一伙窝在家里没出过远门的人。汽车十点离开,他们于十一点到达甜井。接下来的几个小时难以言说。婚礼像一场梦,一切都发生在她无能为力的世界里。从她稳重有礼地和大人们握手的那一刻起,到最后,当这个破灭的婚礼结束,她看着汽车载着他俩从身边离去,她扑倒在烫得嗞嗞作响的尘土中,最后一次喊出来:“带上我!带上我!” ——从头到尾,这场婚礼就如噩梦一样失控。中午过后不久它便完事,他们赶乘四点的车回家。
“好戏散场,完事大吉了。”约翰?亨利挨着她父亲,在汽车倒数第二排的座位上坐下时鹦鹉学舌道,“现在我们回家上床睡觉。”
弗兰西丝想叫全世界去死。她坐在尾座上,挨着窗户和贝丽尼斯坐在一起。虽然已经不再抽泣,但她的眼泪还是像两道小溪,鼻子也湿乎乎的。她耷拉着双肩,压着一颗发胀的心,她身上穿的不再是参加婚礼的裙子。她和贝丽尼斯一道,跟后边的黑人坐在一起,想到这个时,她心里用了一个她从未用过的恶意的字眼,黑鬼 ——因为现在她恨每一个人,只想口出恶言羞辱他们。对约翰?亨利?韦斯特而言,这婚礼只是一大出好戏,他享受她在婚礼结束时的惨痛,一如享受那白蛋糕。她讨厌死他,这厮穿着他最好的白衣服,如今已被草莓冰淇淋弄脏。贝丽尼斯她也恨,因为对她来说,这一趟冬山之行不过是一次观光游览。至于父亲,她恨不得杀掉,他曾说过到家后再修理她。她恨每一个人,哪怕是拥挤在汽车上的陌生人,虽然她透过泪眼只能将他们看得模模糊糊——她希望这车掉进河里,或者撞上火车。而她最恨的人是自己,她恨不能叫全世界都死去。
“高兴点,”贝丽尼斯说,“擦干净脸,擤擤鼻子,慢慢就好了。”
贝丽尼斯有一条蓝色的舞会手帕,配她最好的蓝裙子和小山羊皮鞋——她把它递给弗兰西丝,尽管它是上好的乔其纱,而且不消说,不该用来擤鼻子。她可不管这个。她们两人之间的空位上有她父亲三条濡湿的手帕,贝丽尼斯开始拿其中一条擦拭那些眼泪,弗兰西丝既不动,也不躲。
“他们让老弗兰淇在婚礼上靠边站。”约翰?亨利笑吟吟,露出凸牙,大头咕咚从椅背上冒出来。她父亲清清嗓子,说道:“行啦,约翰?亨利,别惹弗兰淇。”贝丽尼斯加上一句:“坐好,规矩些。”
汽车开了很久,现在方向对她已经无关紧要,她无所谓。婚礼从一开始就很异样。那感觉就像六月头一个星期他们在厨房玩扑克牌,他们一天一天地玩桥牌,却从没有人手气好,拿的牌全都很烂,叫的点数也高不了——直到最后贝丽尼斯起了疑心,说:“咱们来数数这些老掉牙的牌。”于是他们就开始数牌,结果发现杰克和王后不见了。约翰?亨利最后承认,他先是剪了杰克的像,然后又把王后剪下作陪。他把边角藏在炉子里,偷偷地把人像带回了家。于是牌戏的纰漏被发现了,但婚礼的失败又作何解释呢?
婚礼全然不对,虽然她无法指出任何一处具体的错误。那房子是一座整洁的砖房,在小小的、阳光烘烤的镇子边上。她乍一进屋,眼珠似乎轻轻一跳;粉红色玫瑰,地板蜡的气味,银盘子盛的薄荷糖和果仁,印象混杂。每个人对她都很亲切。威廉姆斯太太穿着花边裙子,问了她两次读几年级,还问她在婚礼开始前,想不想到外面去荡秋千,用那种大人对小孩子说话的口气。威廉姆斯先生对她也很和气。他肤色发黄,颊上打着褶子,眼睛下面皮肤的颜色和纹理,像放久了的苹果核。威廉姆斯先生也问了她在学校读几年级。事实上,这是婚礼上人们问她最多的问题。
她想和哥哥以及新娘说话,跟他们谈谈,说出她的计划,就他们三个在场,但一直没有这样的机会。贾维斯在外面检查借来度蜜月的车,嘉尼丝在前卧室梳妆打扮,被一群美丽的大姑娘簇拥在中间。她来来去去在两人间徘徊,却无从开口。有一次嘉尼丝搂着她,说她很高兴有了一个小妹妹——嘉尼丝吻她的时候,她觉得喉咙里一阵发疼,说不出话来。贾维斯,当她在院子里找到他,玩闹地将她一把举起,说:弗兰淇,一身皮,阿拉嘎芳淇;踢着腿,拖着腿,弯弯腿的弗兰淇。他给了她一美元。
她站在新娘房间的角落里,想要说出:我好爱你们两个,你们是我的我们。请从婚礼上将我一起带走,因为我们应该在一起。甚至只要能说上一句:可以麻烦你到隔壁房间去一下吗,我有事要告诉你和贾维斯。然后让三人聚在一个房间里,设法向他们解释。如果她预先用打字机打下来就好了,这样就能递给他们,他们就能看到!但这一层她没有想到,现在她的舌头在嘴里直发沉,还打了结,只能微微颤抖着声音问——面纱在哪儿?
“我能感觉到一场暴雨正在酝酿之中,”贝丽尼斯说,“我那两个不中用的关节总是能知道。”
没有面纱,除了从结婚礼帽上垂下来的一小块纱网,而且没有人打扮得很隆重。新娘穿着白天的套装。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她没有像原来打算的那样,直接穿着晚装裙上汽车,而且及时发现了状况。她在新娘房间的一个角落里站着,直到钢琴奏响婚礼进行曲的第一个音符。冬山的人对她都和蔼可亲,除了叫她弗兰淇,并且把她想得太小。一切都不在她的设想之中,就像六月里的那些桥牌游戏,自始至终,都有一种感觉:有些东西大错而特错了。
“振作些,”贝丽尼斯说,“我在为你设计一个大大的惊喜。我坐在这里一直在盘算着这事。难道你不想知道是什么吗?”
弗兰西丝连瞥一眼的反应都没有。婚礼像她能力之外的一场梦,或者像一出并非由她安排的演出,里面没有她的角色。客厅里挤满冬山的人,新娘和她哥哥站在房间尽头的壁炉前。再次看到他们比肩而立,与其说是她眩晕的双眼确实看到的一幅画面,不如说只是一种醉人的感觉。她用一颗心看着他们,然而心里只是在想:我还没有告诉他们,他们还不知道。想到这个就像吞下一块石头般沉重。后来,新郎亲吻了新娘,饮料点心在餐厅奉上,屋内一团热闹和喜庆——整个过程中,她徘徊在他们身边,但话总是不能出口。他们不会带上我,她想。这个想法是她不能承受的。
威廉姆斯先生拿出他们的行李,她急忙带上自己的手提箱跟在后头。接下来的部分就像一场噩梦般的戏剧表演,演出进行时,某个狂热的女孩从观众席冲上舞台,自作主张演起了一个剧本里没有,也本不该有的角色。你们是我的我们,她的心在说,但喊出来的只是:“带上我!”他们向她求告,可是她已经坐在车里。最后,她抱住方向盘不放,直到父亲与另外某个人合力将她拉开。即便到了这个时候,倒身在空余尘埃的路上,她仍只是哭喊着:“带上我!带上我!”但听到的只有婚礼的来宾,因为新娘和她哥哥已经绝尘而去。
贝丽尼斯说:“再过三个星期学校就开学了,你就要读七年级A 班,会结识很多好孩子,交上新的像伊芙林?欧文一样你特别喜欢的知心朋友。”
这体贴的语气让弗兰西丝受不了。“我从没打算跟他们去!”她说,“只不过是一场玩笑。他们说等安顿好了要邀请我去,可我不会去,给一百万也不去。”
“这我们都知道,”贝丽尼斯说,“现在听听我打算给你一个什么样的惊喜。开学以后,你会交上新朋友,到那时开个派对多好啊!在客厅开一个有趣的桥牌派对,有土豆色拉,还有小小的橄榄三明治,就是你派特姑妈为俱乐部一次聚会准备的,让你吃得忘了自己是谁的那种——圆圆的,中间有个小圆洞,露出下面的橄榄。一个好玩的有美味点心的桥牌派对。你觉得怎样?”
这种哄小孩的许诺刺痛了她的神经。她那不值钱的心一阵伤痛,她交叉双臂贴在心口上,轻轻摇晃:“这游戏是一场骗局,牌被做了手脚,全都是骗局。”
“我们可以在客厅开桥牌派对,同时在后院还能再开一个,一个有热狗的化装派对。一个文雅,一个热闹。桥牌的赢家和最有趣的化装还有奖品。这些能叫你动心了吧?”
弗兰西丝拒绝看贝丽尼斯,也拒绝回答。
“你可以把晚报社交版的编辑叫来,让派对登上报纸。这会是你的名字第四次印在报纸上。”
没错,但这类事情对她再也不重要了。有一次,她的自行车撞了一辆汽车,那报纸称她做芳淇?亚当斯。芳淇!但现在她不在乎。
“别那么伤心,”贝丽尼斯说,“这不是世界末日。”
“弗兰淇,别哭,”约翰?亨利说,“我们回家,把印第安人的帐篷支起来,玩个痛快。”
她无法止住不哭,抽泣中带着透不过气的声音。“噢,你闭嘴。”
“听我说。告诉我你想要什么,只要能做到的,我一定尽力。”
“我只想,”过了片刻,弗兰西丝说,“我只希望,我活着的时候永远不要有人跟我说话。”
终了,贝丽尼斯说:“好吧,那你就哭吧,就痛苦吧。”
此后的回程他们再没交谈。她父亲睡着了,轻轻地打着鼾,一块手帕搭在鼻子和眼睛上。约翰?亨利躺在她父亲膝上,也睡着了。其他旅客昏昏然默不做声。汽车像个摇篮,轻轻晃动,发出低低的吼声。窗外是明亮的下午,偶尔可见兀鹰在高处懒懒地挂着,背后是白色耀眼的苍穹。他们经过红色的空旷的十字路,两边红色的沟壑深深,孤寂的棉花田里搭着朽败灰暗的小棚子。只有阴沉的松林带着些许凉意——还有那些数里之外的低矮的蓝色山丘。弗兰西丝木着一张倦脸朝窗外看,足有四个小时没说一个字。正当他们开进镇子之时,天气突然变了。天空低垂,变成灰紫色。树木暗绿,空气凝止,第一声闷雷远远传来。树顶上滚过一阵风,风声如水流冲刷,预示着暴雨将临。
“我说过的,”贝丽尼斯说,指的不是婚礼,“我的关节发疼。痛痛快快下一场暴雨,大家都会感觉好得多。”
雨没有下起来,只是空气里若有所待。风是热的。弗兰西丝对贝丽尼斯的话报以微微一笑,一种伤人的冷笑。
“你以为一切就这样结束了,”她说,“但这只说明你有多无知。”
他们以为事情已经过去,但她会让他们看个究竟。尽管婚礼与她无关,她还是要去闯荡天下。去哪里她不知道,但是,当天晚上就得走。如果不能按预想的那样,好好地与哥哥和新娘在一起,也一定要离开,就算因此犯下所有的罪也在所不惜。自从昨晚以来她第一次想起了那个士兵——但只是一闪而过,,因为她正忙着匆匆做出打算。两点钟有一趟列车经过镇子,她要上车。列车前进的方向大体朝北,也许会开到芝加哥或者纽约。如果到芝加哥,她就继续前进,去好莱坞,写剧本或者演些小角色——再不济的话,就算演喜剧也行。如果列车是去纽约,她就扮成男孩,谎报年龄和姓名参加海军。现在,得等父亲睡着,她还听得到他在厨房活动。她坐在打字机前写了一封信:
亲爱的父亲:
这是一封告别信,直到我从别的地方再写信来。我告诉过你我要离开镇子,因为这是必然的。我不能再忍受这种生活,因为我的生活已经成为负担。我拿走了手枪,谁也说不准它什么时候会派上用场。一有机会,我就会把钱寄回给你的。告诉贝丽尼斯不要担心。一切都是命运的嘲讽,是注定的。我会再写信来。爸爸请不要找我。
你真诚的
弗兰西丝?亚当斯
绿白两色的飞蛾紧张不安,趴在纱网上,外面是个古怪的夜晚。热风已经停下,空气凝滞得像是固体,你一走动总觉得被牵扯着。偶尔有隆隆的轻雷。弗兰西丝一动不动坐在打字机前,穿着带圆点的细薄纱裙,扣好的手提箱放在门边。没过多久厨房的灯熄了,父亲站在楼梯下喊:“晚安,娇气包。晚安,约翰?亨利。”
弗兰西丝等了很长时间。约翰?亨利打横睡在床尾,衣服鞋袜都没脱。他的嘴张开,眼镜的一条腿滑了下来。她等到再也等不下去,拿起箱子,蹑手蹑脚走下楼梯。下面很黑,父亲的房间也没有光,整座房子一片黑暗。她站在父亲房间的门口,他轻轻地打着呼噜。最艰难的时刻就是站在这儿倾听的几分钟。
剩下的部分很容易。她父亲是个鳏夫,生活有固定的习惯。每天晚上,他都将裤子叠好放在直背椅上,钱包、手表、眼镜都摆在五斗橱的右边。她于黑暗中悄无声息地走上前,伸出手去,几乎立即就摸到了钱包。她小心翼翼拉开橱柜抽屉,只要有一点点动静便立即住手细听。枪在她火热的手里沉重而冰冷。一切都很顺利,除了心跳得太快太响以外。还有一点小小的事故,就发生在她溜出房间之时。字纸篓绊了她一下,呼噜声停止了。父亲动了动,嘴里喃喃有声。她屏住呼吸——终于,过了一会儿,鼾声重又响起。
她将信放在桌上,踮着脚走到后门廊。但有一件事她没有料到——约翰?亨利突然大声叫唤起来。
“弗兰淇!”尖细的童音在暗夜里仿佛响彻每一个房间,“你在哪里?”
“嘘!”她悄声说,“回去睡觉。”
她出来的时候没关自己房间里的灯,他站在楼梯门里,看着下面黑沉沉的厨房。“你在下面黑乎乎地干什么?”
“嘘!”她稍微放高一点声音又说道,“你回去睡,我马上就来。”
约翰?亨利走后她又等了几分钟,然后摸索到后门,将它打开,走了出去。但是,虽然她已经轻手轻脚,他一定还是听到了动静。“等等,弗兰淇!”他尖叫道,“我来了!”
孩子的尖嗓门吵醒了父亲,她不等赶到房子的转角处就知道了。夜色深沉,她边跑边听到父亲在叫她。她从转角后面看过去,看到厨房亮起了灯。灯泡前后摆动,投到葡萄架上和黑暗庭院里的金黄色光影也摇摆不定。他正读信呢,她想,然后就追上来要把我抓回去。她跑过几个街区,箱子敲打着她的腿,有时候还差点将她绊倒,这时她才想起来,父亲得穿上裤子和衬衫——因为他不会穿睡裤追着她满街跑。她停了停,看看后面。没人。在第一盏路灯下她放下手提箱,从裙子前面的口袋里掏出钱包,用颤抖的手打开它。里面有三美元十五美分。她得扒货车,或诸如此类。
就在此时,当她孤身一人站在空荡荡的夜街上,才猛然发现自己茫然无措。跳上一辆运货列车说来容易,但流浪汉们到底是怎么跳的呢?车站在三个街区以外,她朝那边慢慢走去。车站已经关门,她四下里徘徊,望着月台,在惨淡的灯光下月台既长又空。车站的围墙边上靠着奇客来口香糖自动售卖机,月台上口香糖纸和糖果纸随处散落。铁轨井然有序,闪着寒光。几节货运车厢远远地闲在侧轨上,没有连接火车头。要到两点火车才会来,她能跳上其中一节车厢,就像在书里读到的那样,然后远走高飞吗?沿铁轨下去不远处有一盏红色的信号灯,她看到一个铁道工背着红光慢慢走来。她不能就这样转悠到两点——可是离开车站的时候,她一边肩膀被沉重的行囊压得往下坠,心中却不知道能上哪儿。
星期天的晚上,街道冷冷清清。招牌上大红大绿的霓虹灯与街灯互相辉映,在小镇上方形成一片热腾腾的雾气,颜色若浓若淡。但天空漆黑一团,不见星光。一个歪戴帽子的男人拿出一支香烟,当她经过身边时扭头直盯着她看。不能再这样在镇里瞎逛,因为这时候父亲一定正到处找她。在芬妮小店后面的巷子里,她坐在箱子上,这时才发现,她的左手一直握着那支枪。竟然一路提着枪乱跑,她觉得自己简直疯了。她曾扬言,如果新娘和哥哥不带上她,就自行了断。她用枪指着太阳穴,有一两分钟。如果扣动扳机就会死——而死意味着黑暗,别无其他,除了恐怖的黑暗一直一直持续,永不终结,直到世界末日。她放下枪,告诉自己,她是在最后一刻改变了主意。她把枪放进箱子。
巷子里很黑,一股垃圾桶的味道。就是在这里,在那个春日的下午,朗·贝克被人割开了喉咙,他的脖子像一张血污的嘴,在日光下切切低语。就是在这里朗· 贝克被人杀死。她是否也杀死了那个士兵,在她用水罐砸向他的脑袋的时候?她在黑暗的巷道里惊恐不已,觉得心神已经散乱。如果有人和她在一起就好了!如果她能找到哈尼·布朗,他们能一起走就好了!但哈尼去了福克斯福斯,明天才会回来。或者如果她能找到猴子和耍猴人,跟他们结伙逃走有多好!突然一阵急促的响动,她吓得浑身一颤。一只猫跳上垃圾桶,趁着巷子尽头的灯光,她看见它黑暗中的轮廓。她轻声叫:“查尔斯!”然后:“查林那!”但那不是她的波斯猫,当她磕磕绊绊地朝垃圾桶走过去时,它一溜烟蹿走了。
她再也受不了酸臭扑鼻的黑巷,拿起箱子朝尽头的灯光走去。她靠近人行道站着,但依然躲在一面墙的阴影里。如果有人告诉她该怎么办,去哪里以及怎么去就好了!大妈妈算的命如今已经应验——关于旅行的短暂,出发和回归,连大包的棉花也在其中,因为从冬山返回时他们的汽车曾经过一辆满载此物的大货车。而那所谓的一笔钱正在父亲的钱包里,所以她已经将大妈妈预见的命运一一实现。她是否应该回到苏格维尔的那座房子里,说她的运程已经走完,现在该怎么办?
小巷的阴影以外是幽暗凄清的长街,空等着什么似的。可口可乐的霓虹灯招牌在下一个拐角处闪烁,有个女人在一盏路灯下徘徊,像是在等人。一辆小汽车,长车身,车窗紧闭,也许是辆帕卡德,慢慢驶过街道,那种贴着路边滑行的样子让她想起黑帮的汽车,她不由得更往墙根缩去。然后,在对面的人行道上,有两个路人经过。一种感觉,就像心里骤然迸发的一点火花,让她有那么不到一秒钟的时间以为是哥哥和新娘来找她,现在就在那边。但这感觉转瞬即逝,她看到的只是一对陌生的夫妻沿路走过。她的胸腔里有一个空洞,但这虚空的深处,沉甸甸地坠着什么东西,硬生生硌着她的胃,让她感觉想吐。她对自己说要行动起来,抬起脚离开这里,但还是站在原地。她合上双眼,将头抵在余温犹在的砖墙上。
当她终于离开小巷,已是午夜过后很久了,此时她已经到了任何一闪念都会以为是好主意的地步。她抓住了一个又一个念头。搭顺风车到福克斯福斯,找到哈尼,或者发电报给伊芙琳·欧文,约她在亚特兰大见面,甚至回到家里带上约翰·亨利,这样至少会有人和她在一起,她也不用只身走天涯。但这些想法总有行不通的地方。
然后,在各种被否决的可能性纠结成的一团乱麻之中,她蓦然间想起了那个士兵。这一次的想法不是昙花一现——它逗留不去,一直粘着她。她想在永远离开镇子之前,是不是应该去趟蓝月亮,看看那士兵到底有没有被自己杀死。这个念头一出现,便显得像是个好主意,她开始往前街走去。如果她没有杀死士兵,那么找到他时该说些什么呢?接下来的念头是怎么冒出来的,她不知道,但她突然觉得完全可以叫士兵跟她结婚,然后他们两个就能一起离开此地。他发疯之前,还是有一点可取之处的。由于这主意来得突然,而且新鲜得很,因此也显得颇为有理。她想起被忘记的一部分预言,说她会和一个浅色头发蓝眼睛的人结婚。那士兵就有浅红色的头发和蓝色的眼睛,这个事实像是证明了她的决定不会有错。
她加快了脚步。昨天晚上离现在好像隔了很漫长的时间,记忆中的士兵变得好懂一些了。但她想起了旅馆房间里的寂静,紧接着是前屋里的抽筋和当时的安静,还有车库后的下流话——这些零散回忆在她混沌的意识中拼凑集合,就像探照灯的光柱交汇于夜空的一架飞机,于是电光石火间她有了某种理解,一种冷冰冰的诧异在心里升起。她站了片刻,然后又继续向蓝月亮走去。商铺都已打烊,典当行的窗户用十字交叉的铁条上了锁,以防夜盗。仅有的灯光来自楼房外面露天的木楼梯,和蓝月亮处的一片绿光。某处楼上传来争吵,街道远远的那一头有两个男人远去的脚步声。她不再想那士兵,刚才的发现把他从她心头驱走了。她只知道一件事,一定要找个人,随便什么人,只要能和她一起走就行。现在她承认,她实在太害怕,没有力量只身闯荡世界了。
那天晚上她没有走成,因为给警察在蓝月亮抓住了。当她走进去时,怀利警官也在那儿,但她没看到。她走到窗边的桌子旁坐下,箱子放在身边的地上。自动点唱机播着一支俗气的怨曲,葡萄牙老板闭目而立,手指跟着点唱机悲惨的曲调,在木柜台上起起落落。只有几个人聚在角落的火车座里,蓝色光让这个地方好像沉入了海底。她一直没看到警察,直到他走过来站在桌边。她抬头看见他,饱受惊吓的心微微一颤,然后静止不动。
“你是罗伊·亚当斯的女儿,”警察说,她的头轻轻一点,承认了,“我会打电话告诉总部你已经找到,待在这儿别动。”
警察走进后面的电话间。他正召唤囚车前来抓她,将她关进监狱,但她无所谓。很可能士兵被她杀死了,他们追踪线索,找遍全镇要捉拿她。或者警察已经知道了她从西尔斯—罗伯克商店偷走三折刀的事。她到底为什么被捕目前还不清楚,漫长的春夏两季她所犯下的罪叠加在一起,成为一种她已无力理解的罪愆。她所做的一切,所犯的罪,好像都是另一个人的所为——很久以前的一个陌生人。她僵坐在那儿,两条腿交叉,紧紧地扭在一起,两只手互握在膝头。警察的电话说了很久。她的眼睛茫然瞪视着前方,看到两个人离开座位,依偎着开始跳舞。一个士兵砰地推开纱门,穿过厅堂。只有她心里那位遥远的陌生人认出了他。等他已经爬上楼梯,她只是缓慢地,不带任何感觉地想,生着那样红色鬈发的脑袋,就像水泥做的。然后她的思绪又回到了监狱、冷冰冰的豌豆和冷冰冰的玉米饼,以及铁条封锁的号子。警察打完电话回来,在她对面坐下说:
“你怎么会来这里?”
穿着蓝制服的警察块头很大。而且一旦被捕,撒谎或糊弄都是不智之举。他有一张厚重的脸,额头很窄,两只耳朵不对称——一只比另一只大些,表情疲惫痛苦。当他向她问话时,没看她的脸,而是看着她头顶上方的某一点。
“我来这儿干什么?”她重复道。她一下子全都想不起来了,最后的回答确实也是实话:“我不知道。”
警察的声音好像来自远处,仿佛站在一条长廊的另一端发问。“你要去哪里?”
世界此时那么遥远,远得让弗兰西丝无从想起。她眼里的地球并未像过去那样,分裂、飘零、时速千里。地球如今是巨大、静止而平展的。她和任何地方都隔断了,中间横亘一条深阔的鸿沟,是她无计飞渡或跨越的。关于电影或海军的打算不过是孩子气的空想,永无实现的可能。她再三斟酌,说出自己所知道的最小、最丑陋的地方的名字,逃向那里在别人看来还不至于错得太离谱。
“花枝。”
“你父亲打电话给警察局,说你留下一封信离家出走了。我们在汽车站找到他,他马上就会来接你回家。”
警察是父亲招来的,她不会被投进监狱。她莫名地感到有些遗憾。关进监狱还是不错的,可以猛砸墙壁,胜似囚禁于看不见的牢笼。世界太遥远,她不再有任何办法可以参与其中。与世隔绝的感觉去而复返,她重新回到夏天的惊怕之中——对婚礼的失算将这种惊怕催生为恐惧。曾经一度,就在昨天,遇到的每一个人好像都与她相关相联,他们瞬间就可产生共鸣。弗兰西丝看看葡萄牙人,他还在柜台上跟着点唱机的曲调,弹奏莫须有的钢琴。他身子摇摆,手指在台面上上下跳动,柜台另一端的人不得不用手护住玻璃杯。一曲既终,葡萄牙人交叠双臂抱在胸前。弗兰西丝眯起眼用力看着他,想引他看过来。他是昨天第一个听她说起婚礼的人。但他用掌柜的眼神在店内逡巡,漫不经心地从她身上一掠而过,那其中不带丝毫联系的意味。她转向屋内其他人,他们全都一样,都是陌生人。在幽蓝的光影里她有一种古怪的溺水的感觉。最后她盯着警察,他的眼睛也终于向她直视。那是一对玩偶脸上的陶瓷眼睛,里面只映出她自己那张迷失的面孔。
纱门猛地拉开,警察说:“你爸爸来带你回家了。”
弗兰西丝绝口不提那次婚礼。季节已换,天气不同了。发生了很多的变故,而弗兰西丝也满了十三岁。在他们搬家的前一天,她和贝丽尼斯一起待在厨房里,这是贝丽尼斯和他们在一起的最后一个下午。她和父亲要与派特姑妈及尤斯塔斯姑丈共住一幢房子,在镇子边的新区。这事决定之后,贝丽尼斯便提出辞职,说她也许还是嫁给T.T.算了。这是十一月下旬的一天,下午即将逝去,东边天际一片冬日的嫣红。弗兰西丝回到厨房,因为其他房间已经空了。货车已将家具全都运走,只有楼下的卧室里还有两张床,加上厨房里一些用具,留待明天搬走。这是很久以来,弗兰西丝第一次重回厨房,单独和贝丽尼斯打发下午的时间。这已不是夏季的那间厨房,那个夏天似乎已成遥远的过去。铅笔画了无痕迹,覆盖在一层石灰浆下面。新的油地毡遮住了破裂的地板。就连桌子也挪了位,向后推到墙边,因为现在已经没有人和贝丽尼斯一起吃饭了。
厨房已改头换面,几乎有些现代格调,没有留下任何让人想起约翰·亨利·韦斯特的东西。尽管如此,有几次弗兰西丝还是感觉到他在场,阴郁、灰白、徘徊不去。此时房间里会陡地静默下来——颤动着无声话语的静默。同样,每当提起哈尼,或者想到他,相同的寂静也会出现,因为哈尼正在外地服八年的刑期。在这个十一月末的下午,这样的静默又出现了,此时弗兰西丝正在做三明治,把它们切成花巧的形状,施展着浑身解数——因为玛丽·利特约翰五点钟要来。弗兰西丝看了看贝丽尼斯,她身穿一件磨坏了的毛线衫,呆坐在椅子里,两手软软地垂下。她的膝上搭着那条多年以前鲁迪送的、又小又皱又单薄的狐皮,上面的毛已经打结,狐狸的小尖脸显得狡诈而愁苦。炉子里红色的火焰,把跳动的光和变换的影洒满房间。
“我疯狂地迷上了米开朗基罗。”她说。
玛丽五点钟会来吃晚饭,并留下过夜,然后明天坐货车去他们的新家。玛丽收集大师的画片,将它们贴在美术册子里。她们一起读丁尼生等人的诗。玛丽要当一名大画家,而弗兰西丝要当大诗人——或者是关于雷达的顶级权威。利特约翰先生曾在一家拖拉机公司工作过,战前他们一家住在国外。等到弗兰西丝十六岁,玛丽十八岁,她们就要结伴周游世界。弗兰西丝将三明治放进盘子里,再配以八块巧克力,和一些咸果仁。这是为午夜准备的美餐,留到夜里十二点在床上吃。
“我告诉过你我们要一起环游世界。”
“玛丽·利特约翰,”贝丽尼斯阴阳怪气地说,“玛丽·利特约翰。”
贝丽尼斯没法欣赏米开朗基罗以及诗歌,更不用说玛丽·利特约翰了。一开始她们在这个问题上还有过口角。贝丽尼斯说玛丽粗粗笨笨,又白又胖像块奶糖,弗兰西丝对之予以激烈的辩驳。玛丽有长长的辫子,长得几乎能自己坐在上面,黄棕相杂的辫子,末梢以橡皮圈系上,有时候是丝带。她有棕色的眼睛,黄色的睫毛,当她咬指甲的时候,便可看到手背上的肉涡儿,越收越细的手指,还有指尖粉色的小肉团。利特约翰一家是天主教徒,甚至,在这一点上,贝丽尼斯也突然变得心胸狭窄起来,说罗马天主教徒都是偶像崇拜者,希望教皇统治世界。但对弗兰西丝来说,这一不同之处,正是完成她的爱的奇迹的最后一笔,平添了诡异的色彩,饱含着无声的恐惧。
“某些人我们讨论也没有用,你永远不可能了解她。不在你的能力之内。”她以前曾这样对贝丽尼斯说过一次,从她蓦地黯淡并沉默的眼神中,她知道这话已然伤害了她。现在她又这么说了,因为激怒于贝丽尼斯说那个名字时拿腔捏调的作态。可是话一出口她又感到抱歉。“不管怎么说,玛丽选我作为她最知心的朋友,这是我生命中最荣幸的事。我!在所有人中!”
“我说过任何反对她的话吗?”贝丽尼斯说,“我只是说,看到她坐在那儿啃那些猪尾巴,我就神经紧张。”
“辫子!”
一群大雁,舒展刚健的翅膀,列队从院子上空飞过。弗兰西丝走到窗边。今天早上有霜冻,萎黄的草叶和邻居家的屋顶都镀了一层银,连生锈一般的葡萄架上寥寥几片叶子也不例外。她回身面朝厨房,那静默又潜入屋里。贝丽尼斯手肘撑着膝盖,额头埋在手心里,一只颜色斑驳的眼睛愣在煤桶上。
变故大约同时发生,在十月的中旬。在那之前的两个星期前,弗兰西丝在一次有奖销售活动上认识了玛丽。那时节,有数不清的白蝴蝶、黄蝴蝶,在最后的秋花上飞舞翩跹。那也是博览会的时间。第一个出事的是哈尼。一天晚上他被大麻迷了心窍,那种被人叫做烟或雪的东西。他闯进那家向他供货的白人店铺,不顾死活地想多弄一些。他被关进了监狱,等待审判。贝丽尼斯四处奔走,筹集钱款,求助律师,想获得探监的许可。第三天她来了,心力交瘁,眼里已经有了那块红斑。头痛,她说。约翰·亨利·韦斯特将头伏在桌子上,说他也头痛。但没有人在意,以为他在学贝丽尼斯。“去,”她说,“我没心思跟你胡闹。”这是他在厨房里听到的最后一句话。后来贝丽尼斯回想时,认为这是上帝对她的惩罚。约翰·亨利得了脑膜炎,十天过后他就死了。直到一切结束,弗兰西丝都还未曾有一分钟认真相信他会死。那时正是黄金般的天气,是大滨菊和蝴蝶的季节。空气清冽,天上日日一碧如洗,透亮明媚,像清浅的波光水色。
弗兰西丝一直没被许可去探望约翰·亨利,但贝丽尼斯每天去给护士帮忙。她会在向晚时回来一趟,她沙哑失声的嗓子所讲的事,让约翰·亨利·韦斯特显得那么不真实。“我不明白为什么要让他这样受苦。”贝丽尼斯说。弗兰西丝无法将受苦这个词与约翰·亨利联系在一起。这是一个叫她畏惧躲避的词,就像面对心里一个不可测的黑暗空洞。
那时正逢博览会,大大的横幅跨在主街上方,六天六夜的博览会在广场举办。弗兰西丝去了两次,两次都和玛丽一起。她们把能骑能坐的东西几乎都玩了个遍,但没有进怪物屋,因为利特约翰太太说盯着畸形人看又可怕又变态。弗兰西丝为约翰·亨利买了一支拐杖,还把她抽奖得的小地毯捎给他。但贝丽尼斯说他用不上了,这些话听着怪异而不真实。明朗的日子一天又一天联翩而过,贝丽尼斯的话变得越来越骇人。她怀着恐惧恍惚地听着,但心里总有一部分不相信。约翰·亨利惨叫了三天,他的眼珠倒插进眼角回不来,什么都看不见了。到最后他躺在那里,头向后弯,已经失去了尖叫的力气。他死于博览会结束后的那个星期二,一个金光灿烂的早晨,有着最多的蝴蝶,最清朗的天。
在这期间,贝丽尼斯请到了一个律师,去监狱里探望了哈尼。“我不知道自己造了什么孽,”她一直在说,“哈尼出了事,现在又是约翰·亨利。”至此,弗兰西丝还是有些不相信。但到了那一天,他被送到奥佩莱卡的家族墓地,那个同样葬着查尔斯大叔的地方,到看到棺材,然后才明白。他有一两次在噩梦里造访过她,像从百货公司橱窗里逃出的假孩子,蜡一样的腿,行走间只有关节能动,蜡一样的脸皱巴巴的,惨淡地描着颜色。他一直朝着她走过来,直到恐惧将她惊醒。但这种梦只有过一到两次。现在的白天被雷达、学校,还有玛丽·利特约翰占满。她记忆中的约翰·亨利更多是以前的样子,如今她已很少感觉到他的魂灵出现。只在早晚时分,或者当那非常的静默降临到屋里时,他才偶尔显身——阴郁、灰白、徘徊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