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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埃普斯的暴戾

作者:美-所罗门·诺瑟普/译者:常非 当前章节:6658 字 更新时间:2026-6-16 04:44

鞭子的噼啪声和受罚奴隶的惨叫声,每一天都会从黄昏一直响到午夜睡觉前。

我刚到埃普斯老爷的种植园时,他派给我的第一个任务是做斧柄。这里常见的斧柄是一根圆圆的、直直的木棒。我按照北方人的习惯,做了一根弯曲的斧柄。做好之后,我拿给埃普斯老爷看,他很惊讶,不知道我做的是什么东西,他从未见过这样的斧柄。我向他解释了这种斧柄的优点后,他一下子就被这个新颖的设计吸引住了。好长一段时间,他把那根斧柄留在屋里,当他的朋友们来访时,就把它当成一件稀奇的东西,拿出来展示、把玩。

时值锄草季节,我先被派到玉米地里锄草,然后又去刮棉,我一直干着这样的工作,直到锄草季将近结束。后来我不幸染上了疾病,先是浑身发冷,接着又发烧,整个人变得虚弱无力,身体也开始消瘦,而且经常头晕目眩,走路都走不稳了,就像喝醉了酒一样。尽管这样,我仍然不能停下该干的活。没生病的时候,我就很难跟上同伴的步伐,如今拖着病体,更是被落下一大截,后背不断收到工头鞭子的招呼,每次都让我软绵绵的身体猛然一颤。可是就算有鞭子的驱使,我仍旧赶不上,到了最后,鞭子抽在我身上已经毫无意义,再疼的鞭打也不能激起我一点点力气。终于,进入9月份,眼看就到了采摘棉花的大忙季,而我却连小屋都爬不出来了。尽管到了这般田地,我却连一点药都没吃过,也没有得到过老爷或太太的关心。后来我连生活都无法自理了,只有那位老厨师偶尔过来看看我,给我煮点玉米咖啡,有时煮点熏肉。

后来埃普斯老爷听说我快死了,才总算发了一点点慈悲,派人到赫尔莫斯维尔请来了怀恩斯医生。如果我死了,他就等于损失了一千块钱,这是他不想看到的。医生告诉埃普斯说,我的病是由气候引起的,很可能活不成了。于是他下令不再让我吃肉,粮食也只给可以勉强活命的分量。就这样,几个星期过去了,我忍饥挨饿,紧咬牙关,病居然好了一些。一天早上,埃普斯老爷来到我的小屋门口,扔给我一个麻袋,命令我到地里摘棉花去。此时,我的身体状况实在不适合下地劳动。更不幸的是,当时我没有任何摘棉花的经验,干起活来手忙脚乱,笨拙不堪。其他人往往是左右开弓,无比灵巧地摘下棉花塞进麻袋,那速度和敏捷的程度,在我看来简直不可思议;而我却只能用一只手扶住棉铃,用另一只手去拽那热情奔放的白色花朵。

另外,把摘下来的棉花塞进麻袋,也需要手和眼的配合。我摘下来的棉花,几乎每一朵都逃不开掉在地上的命运。长长的、笨重的麻袋被我甩来甩去,这在棉花地里可是大忌,所以我经常弄断棉株的枝杈,而那些枝杈上往往挂满了尚未开裂的棉铃。无比劳累的一天结束后,我扛着棉花到轧棉房称重,只有九十五磅,连最低标准的一半都达不到。埃普斯老爷声称,要赏我一顿最最严厉的鞭子,但考虑到我还是个生手,就饶了我。此后的很多天,我仍然不能达标,这足以证明我不是干这活的料。我没有摘棉花的天赋—没有帕茜那样灵巧的手指和敏捷的动作,永远也不可能像她那样,以神奇的速度将那些羊毛一样的白花收入麻袋。不管怎么练习,不管抽多少鞭子似乎都是徒劳。最后,埃普斯老爷不得不承认,我在棉花地里就是个废物,我完全不适合摘棉花这种活,就算打死我也完不成每天的任务,于是他下令再也不要我到棉花地里去。后来我便干起伐木和运木材的活儿,还负责把奴隶们摘好的棉花运到轧棉房,反正只要有需要干的活,就会派到我头上。一句话,不管怎样,我永远不可能闲下来。

每天几乎都会有人遭受鞭刑,通常是在棉花称重之后。奴隶们采摘的棉花没有达到标准重量即为过失,将被视为偷懒。他们会被拖出去,扒掉衣服,脸朝下趴在地上遭受鞭打。毫不夸张地说,在埃普斯的种植园里,到了采摘棉花的季节,鞭子的噼啪声和受罚奴隶的惨叫声,每一天都会从黄昏一直响到午夜睡觉前。

受罚奴隶所挨的鞭数一般根据过失的情节而定。二十五鞭只属于毛毛雨般的轻微惩罚,其对应的过失情节较轻,比如棉花中偶尔出现一片干叶子或棉铃壳,或者摘棉花时不小心折断了枝杈等;五十鞭属于常规惩罚,专门“伺候”摘棉量不达标的奴隶;一百鞭才属于较严重的惩罚,针对那些在地里偷懒怠工的奴隶;一百五到两百鞭子,用来惩罚那些和同伴争吵的奴隶;而五百鞭子,除了被狗撕咬外,绝对是最严酷的惩罚,它是针对那些逃跑的奴隶,一般能挨得了五百鞭的人,即使侥幸没有被当场打死,也要忍受好几个星期的痛苦折磨。

我在赫夫鲍尔种植园的两年中,埃普斯老爷一直有一个让人讨厌的坏毛病:至少每两个星期一次,他就会去赫尔莫斯维尔参加射击比赛,然后大醉着回到家中。射击比赛总能使人狂欢堕落。每到这种时候,他就变得特别暴戾,如同疯子一样。摔东西是最平常的,盘子、椅子,逮到什么摔什么。在屋里折腾够了,他就提着鞭子来到庭院里,这时奴隶们就要格外小心了。离他最近的人,总是不可避免地要领教一番他高超的鞭术。连续几个小时,他把奴隶们逼得四处乱跑,吓得躲在屋角后不敢露头。有时候,他会不声不响地发动突袭,对那些毫无防备的奴隶挥出“漂亮”的一鞭,这时他就会特别满足和高兴。通常情况下最倒霉的要数小孩子和上了年纪的奴隶,他们的行动往往不够敏捷。在一片混乱之中,埃普斯老爷可能会狡猾地站在某个小屋后面,高举起鞭子,等待着,随时准备朝第一个偷偷向外窥视的奴隶脸上抽去一鞭。

他喝醉酒时就是这个样子,平常倒是会和气一点。只要他的心情好,我们就皆大欢喜。他是个闲不住的人,需要不停地寻欢作乐,需要有音乐,需要用小提琴的琴声款待他的耳朵。此时他就变得活跃、宽容,会在广场上、在屋里欢快地跳舞。

提比茨把我卖给埃普斯老爷时,曾告诉他我会拉小提琴,其实他早已从福特老爷那儿听说了。埃普斯太太是个酷爱音乐的人,在她的再三央求下,埃普斯老爷终于在一次去新奥尔良时买回了一把小提琴。从此我就经常被叫进他们的大宅,为他们的家人演奏。

无论何时,只要埃普斯老爷跳舞的兴致一来,我们所有人就都被集合在大宅中最大的一个厅里。不管我们当时有多累多乏,都得打起精神陪他跳舞。我也要拉开架势,开始演奏。

“跳吧,你们这些该死的黑鬼,跳吧!”埃普斯老爷每次都会这样喊道。

这时,奴隶们一刻也不得犹豫,更不能耽搁,动作不能迟缓,更不能懒洋洋的;所有人必须干脆利索,生气勃勃,还要小心翼翼。“向上、向下、脚跟、脚趾,走起来”,这就是全部的口令。埃普斯挺着大肚子在他忧郁的奴隶们中间穿来穿去,就像鱼儿游在水中一样自由自在。

他手里还常常拿着鞭子,随时准备教训那些冒失的奴隶,谁都不准休息,哪怕是停下来喘气也不行。除非他自己累得跳不动了,我们才有机会停下来歇歇,但是停顿的时间极为短暂,还没有把气儿喘匀,他就又把鞭子挥舞得噼啪作响,再次大喊着:“跳吧,黑鬼们,跳吧。”大家便又乱七八糟地开始跳起来。我虽然坐在角落里,但偶尔也会挨上一鞭子,那是老爷希望我换个更好听、节奏更快的曲子。太太经常责备老爷,并扬言要回切尼维尔她父亲的家去。然而,每次她看着丈夫胡闹一气的样子又忍不住大笑起来。就这样,大家经常被留到天快亮。我们累得直不起腰,困得睁不开眼。我们多想睡一会儿啊,只要允许,我们可以立马躺到地上睡着。无数个夜晚,埃德温.埃普斯老爷硬逼着他这些早已痛苦不堪的奴隶们跳舞、嬉闹。

尽管为了满足老爷一时的兴致,我们整宿没睡,但天一亮,我们照样得按时下地,照样得完成和平时一样的任务。即使牺牲了整晚的睡眠,我们采回来的棉花仍不能比标准重量少一磅,在玉米地里锄草时的速度仍不能比平时慢一分。鞭子照样在头顶上挥舞,老爷们绝对不会考虑,我们是否因为一夜无眠而影响了精力。在他们的逻辑里,我们就应该像刚刚睡了一夜好觉的样子,精力充沛,浑身是劲。更可怕的是,埃普斯老爷在狂欢之后,往往更加乖戾粗暴,经常因为一些芝麻小事惩罚奴隶,抽起鞭子也会更狠。

我为这个人辛辛苦苦白干了十年。十年无休无止的劳动,不知给他创造了多少财富。十年来,我被迫在他面前俯首帖耳,以一个奴隶的身份侍奉他。而我从他那里,除了得到无数次原本不该承受的虐待与鞭打,没有得到任何好处。

如今,不管埃普斯老爷多么残忍,他对我都已经鞭长莫及了。我站在生我养我的自由州的土地上,感谢上苍,我又可以在别人面前抬起头来了。我可以堂堂正正地讲述我遭逢的苦难,讲述那些制造苦难的人们。我并不想故意丑化他们,妖魔化他们,我只是本着事实坦诚相告。我公正地评价埃德温.埃普斯老爷,他是一个毫无仁慈和公正概念的粗俗之人。他最突出的特点,就是粗鲁无礼,缺乏教养,贪得无厌。此人善于摧毁奴隶的心智,人称“黑奴克星”,对此他沾沾自喜,引以为傲,常常拿来吹嘘,就像骑师卖弄自己驯服烈马的本领一样。他从不把黑人当人看,从不好好履行造物主赋予他的小小的“天赋”,而是把我们当作“私人动产”,是纯粹的活的财产。除了价格高点外,我们在其他方面并不比他的骡子或狗强多少。日后,当无可辩驳的证据摆在他面前,证明我是一个自由的人,和他一样拥有享受自由的权利—在我离开的那天,他听说我也有妻子和孩子,我深爱着他们,就像他深爱着他的家人一样时,他不停地咆哮和咒骂,他谴责把我从他这里夺走的法律,而且声称,不管花多少钱,他都要找到那个替我送信并暴露了我的囚禁地址的人,要结果那人的性命。他心里想到的只有他的损失,为此他甚至骂我不该生为一个自由的人。只要能给他带来利益,他可以眼睁睁看着奴隶的舌头被连根割掉而无动于衷,他可以看着他们被慢火一点点烧成灰烬,或被恶狗撕成碎片。这就是我的老爷,冷血、残暴、无情无义的埃德温.埃普斯。

在贝夫河两岸,还有一个比他更野蛮的人。我在前面已经提过,就是吉姆.伯恩斯,他的种植园里只有女奴。这个还未进化完成的野蛮人对待奴隶毫无人性,他经常把奴隶们打得皮开肉绽,半死不活,连日常的杂务活都干不成。对自己的残暴不仁,他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甚至到处吹嘘,在这方面他的名声比埃普斯还要臭。吉姆.伯恩斯是个毫无怜悯之心的畜生,是个只会对奴隶们挥舞鞭子的蠢货。

埃普斯在赫夫鲍尔待了两年,在此期间他挣了一大笔钱。于是,1845年圣诞节之后,他买下了贝夫河东岸的一个种植园,他现在还住在那里。他带过去九个奴隶,除了我和过去不久便死掉的苏珊,其他人至今还在那里。多年来,他一直没有增加那里的奴隶数量。八年中和我同吃同住的人一直都是:亚伯拉罕、威利、菲比、鲍勃、亨利、爱德华和帕茜。这些人中,除了爱德华生下来便是埃普斯的奴隶,其他人都是他当年在红河岸边、离亚历山大不远的阿奇.威廉姆斯的种植园里做监工时买下来的。

亚伯拉罕身材魁梧,比普通人要高出一头。他六十岁,生于田纳西州。二十年前,他被一个奴隶贩子买下并带到了南卡罗来纳,后来卖给了该州威廉斯堡县的詹姆斯.布福德。年轻时,他是出了名的大力士,但年龄的增长和无休止的辛苦劳作已经损毁了他的筋骨,更消磨了他的心智。

威利四十八岁,是威廉.塔索家的奴隶,多年以来,他一直在南卡罗来纳州的大布莱克河上为主人撑船。

菲比是塔索的邻居布福德家的奴隶,她嫁给了威利,后来在她的央求下,布福德买下了威利。布福德是个宽容和善的主人,他是他们县的治安官,当时也是一个很富有的人。

鲍勃和亨利是菲比与前夫所生的孩子,因为威利的出现,他们的父亲遭到了无情的抛弃。威利是个漂亮的年轻人,他勾住了菲比的心,使得她把前夫一脚踢出了他们的小屋。而爱德华就是威利和菲比在赫夫鲍尔河畔生下的孩子。

帕茜二十三岁,同样来自布福德的种植园。她很少与别人打交道,却因为自己是“几内亚黑人”的后代而扬扬自得。他们被一艘奴隶船带到古巴,后来又被转卖给布福德,布福德也是她妈妈的主人。

这就是我的主人家各个奴隶的身世。他们在一起生活了好多年,有许多可以分享的共同回忆,他们经常一边叹气,一边追忆着在南卡罗莱纳老家的往事。他们的主人布福德后来遇到了麻烦,陷入了债务危机,被迫卖掉了包括他们在内的所有奴隶。他们被铁链锁在一起,任人驱赶着跨过密西西比河,来到了阿奇.威廉姆斯的种植园。此时的埃德温.埃普斯还是阿奇家的监工,但他正野心勃勃地筹划着自己的事业;当他们来到种植园后,埃普斯同意接受这些奴隶来抵他的工钱。

亚伯拉罕是个心地善良的老人,就像我们的长辈一样,他很喜欢给年轻的后生们讲些宏大严肃的话题,尤其喜欢讲杰克逊将军 的戎马生涯。当年他在田纳西州为奴时,他的少爷曾跟随这位将军南征北战。他很喜欢回想过去的岁月,插上想象的翅膀飞回到他出生的地方,重现他年轻时的场面。那时的美国全民皆兵,是多么激情燃烧的岁月啊!当年,他的体质比大多数同龄人都健壮,而且更加敏捷有力;然而现在他已经老眼昏花,力气和记忆都大不如前了。他经常在探讨怎样才能烤出最好吃的玉米饼,或者宣讲杰克逊将军的辉煌历史时,忘记了帽子放在哪里,锄头放在哪里,或者篮子放在了哪里。埃普斯老爷不在时,大伙儿不免笑话这老头子一通;要是埃普斯老爷在,他就可能要挨上几鞭子了。他越来越糊涂,一想到自己正渐渐老去,并终将变成一无是处的老朽,他就止不住地唉声叹气。他的健忘症越来越严重,人也越来越糊涂。岁月不饶人,奴隶生活更加快速地催生亚伯拉罕大叔的白发,直到有一天把他拖进坟墓里。

菲比婶婶是干农活的好手,但最近她被派到厨房做事。不到特别忙碌的时候,她就不用到地里去。她是个精明的老女人,老爷或太太不在的时候,她总是喋喋不休地唠叨个没完。

威利正好相反,他寡言少语,喜欢埋头做事而少有怨言,平时话也不多,除了偶尔表达一下他想离开埃普斯老爷,再回一次南卡罗来纳州的心愿。

鲍勃和亨利分别是二十岁和二十三岁,他们俩在各个方面都毫无特点可言。三儿子爱德华已经十三岁了,可他在玉米地或棉花地里还走不了直线,所以他被留在大宅里伺候小少爷们。

帕茜身材窈窕、苗条,是个亭亭玉立的姑娘,举手投足间透出一股无法消除的傲气,无论是劳动、疲惫或是惩罚都消除不掉。帕茜的确是个出众的姑娘,如果不是奴隶制掩盖了她的才智,并把她置于永恒的黑暗中,她一定是个与众不同、非常独特的人。她能跳过最高的栅栏;跑得也极快,只有最敏捷的猎狗才能追上她;她还精通骑术,什么马都不能把她从马背上摔下去。她翻出来的犁沟是最好的,在劈木头、扎篱笆方面更是无人能及。每天夜里收工时,亚伯拉罕大叔还没找到他的帽子呢,帕茜就已经把骡子牵到食槽前,卸下套,喂好料,也刷过毛了。然而帕茜并没有因为上述的能干而出名,她的手指灵巧、迅速、快如闪电,没有谁的手指能比得上她,因此到了采摘棉花的季节,帕茜就成了棉花地里的女王。

帕茜忠诚听话,踏实肯干。她本是个活泼的女孩子,爱笑,无忧无虑,只要能找到一点点存在感,她就心满意足、乐不可支了,然而,帕茜也是同伴中哭得最多、受苦最多的人。她受过太多的折磨,背上的伤疤不计其数。并不是因为她的活干得不好,也不是她做事不用心或有反叛之心,而是她不幸地遇到了一个好色的老爷和一个嫉妒心极强的太太。那双色眯眯的眼睛让她瑟瑟发抖,而另一个女人则把她的命玩弄于股掌之间。夹在这两人之间,她怎么可能有好日子过呢。因为她,大宅里经常爆发出一阵阵激烈的争吵。最能让太太高兴的事,就是眼睁睁看着她受折磨。不止一次,当埃普斯老爷拒绝卖掉帕茜时,太太就拿些东西做诱饵,让我偷偷把帕茜杀掉,尸体随便埋在沼泽地里某个荒凉的地方就行。如果帕茜能做主的话,她一定很乐意平息太太的妒火。因为和约瑟夫不同,她敢于从埃普斯老爷那里逃出来,哪怕衣服还被他抓在手里。帕茜的头顶永远都是乌云惨淡。只要她对老爷的意愿稍有违抗,便立刻招致一顿鞭打,打得她屈服求饶为止。她在小屋旁或在院子里走路时,只要稍不留心,一块木头或一个烂瓶子就可能从太太的手里飞过来,出其不意地砸到她的脸上。帕茜作为欲望与仇恨的牺牲品,终日过着暗无天日的悲惨生活。

这就是我的奴隶同伴们,我和他们一起下地劳作,一起在埃德温.埃普斯的小木屋里住了十年。如果他们现在还活着,应该还在贝夫河边做着苦工,注定永无出头之日,不能像我现在一样,摆脱了沉重的镣铐,呼吸着自由的空气。他们只能苦苦地熬下去,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天,他们终于可以躺下,到那时才尘归尘,土归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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