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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一个人的朝圣》
作者:[英]蕾秋·乔伊斯
译者:黄妙瑜
内容简介
哈罗德·弗莱,六十岁,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后默默退休,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他跟隔阂很深的妻子住在英国的乡间,生活平静,夫妻疏离,日复一日。
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症,写信告别。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
这是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从他脚步迈开的那一刻起,与他六百多英里旅程并行的,是他穿越时光隧道的另一场旅行。
编辑推荐
这个小说是这两年从英国、德国、到美国到台湾地区的黑马畅销作品,入围了2012年的布克文学奖,作者是英国的知名编剧,她第一次尝试写小说,她的语言真好,让人只想大段引用,她真细腻,女作家的穿针走线、静水流深的细腻,扩大了我的感官触觉,她讲了一个好故事,她介绍我认识了一个朋友——哈罗德,这个受伤的小孩,这个沉默的男人,这个妻子眼里的窝囊废,这个人生的loser,当我跟他一起一层一层靠近他自己,他毫无疑问地成了陪伴我的老朋友。《泰晤士报》有人评论说,“自从遇见哈罗德的那一刻起,我再也不想离开他。”而当那天傍晚我终于读完这个故事,把纸稿一推,伏在桌上大哭了一阵。我想,只有人类会不断地犯错,也只有人类才能如此承受,我是多么理解沉重而孤独的滋味啊,而哈罗德最终历经磨难获得重生。那一刻正如闷热无风的夏天里终于降下了一场凉爽的雨。
媒体推荐
这本小说是轻快的,带有些喜剧色彩,用强有力的新声音表达出了一个古老的英式故事,独创,细腻,感人。——布克文学奖入围语
《一个人的朝圣》不仅关于爱的失去,还关于日常生活的信念及万物之美,从哈罗德把一只脚放到另一只前面的微小动作开始。 ——《纽约时报》
Wonderful!——《卫报》
这趟旅程穿过自我、走过现代社会百态、跨越时间和地理风景。 ——《泰晤士报》
这本小说凝聚了作者的智慧,绕过过度伤感或异想天开的泥淖,达到了一个几乎令人难以承受的动人结局。 ——《每日邮报》
令人笑泪交织的迷人小说……读完好几天,我几近哀悼般怀念着哈罗德安静而勇敢的陪伴。——《每日快报》
温柔、风趣的作品,《一个人的朝圣》让我们看见,即使是性格上的弱点也能带来振奋和救赎。 ——爱德华·史铁顿(BBC知名主持人)
温柔优雅的迷人作品,充满英式的独特趣味,深刻且睿智地检视了爱与奉献的主题,安静的力量盘据心头,肯定会成为读书俱乐部的最爱选书。——《书单》
编剧乔伊斯优美的文字,诗意的隐喻,一再令读者惊喜。哈罗德的旅途让我们回过头面对自己的生命和挚爱的人。 ——北德广播文化
1 哈罗德与信
那封改变了一切的信,是星期二寄到的。四月中旬一个再平凡不过的早晨,空气中飘着洗衣粉的香气和新鲜的草腥味。哈罗德·弗莱刚刮完胡子,穿着整洁干净的衬衫,系着领带,坐在饭桌前。他手里拿着一片吐司,却没有吃的意思,只是透过厨房的窗户,凝视着修整过的草坪。草坪正中间杵着莫琳的可升降晾衣架,一小片绿被邻居的木栅栏紧紧围起来。
“哈罗德!”莫琳大声叫道,压过了吸尘器的声音,“信!”哈罗德也想出去走走,但是现在出去唯一可以做的就是修修草坪,而他昨天才刚剪过。吸尘器突然安静下来,一会儿工夫,莫琳手里拿着一封信气鼓鼓地走进了厨房,坐到哈罗德对面。莫琳一头银发,身材苗条,走起路来轻快利索。他们刚认识的时候,哈罗德最开心的事情就是逗她发笑,看着身材匀称的她笑得前俯后仰,乐不可支。“给你的,”莫琳说。等她将信放到桌上轻轻一推,信滑到哈罗德手边停下,他才反应过来。两人都盯着那信封。信封是粉色的。“是贝里克郡的邮戳。”
他并不认识谁住在贝里克郡。其实他在各地都不认识几个人。“可能弄错了吧?”
“我觉得不是。邮戳总不会盖错吧。”她从面包架上拿起一片吐司——莫琳喜欢吃放凉以后又松又脆的吐司。
哈罗德仔细地打量起这个神秘的信封。不是浴室套装常用的那种粉色,也不是配套毛巾和马桶垫圈的粉色,它们常常过于明艳,让哈罗德有种浑身不自在的感觉。这个信封的粉色娇嫩而柔软,就像土耳其软糖一样。信封上的字是用圆珠笔写的,一个个潦草而笨拙的字母挤在一起,仿佛是哪个孩子在慌忙中匆匆写下的。“哈姆斯南部,金斯布里奇村,福斯桥路,H.弗莱先生收”。他辨识不出这是谁的字迹。
“谁啊?”莫琳边说边递过一把拆信刀。他把刀子插进信封,一下划开。“小心点。”莫琳提醒道。
哈罗德把信拿出来,感觉到莫琳一直在盯着他。他扶了扶老花镜。信是打印的,地址是一个他从没听过的地方:圣伯纳丁临终关怀疗养院。“亲爱的哈罗德:这封信也许会让你小吃一惊。”他的目光一下跳到信的末尾。
“谁啊?”莫琳又一次问道。“天啊!是奎妮·轩尼斯。”
莫琳挑起一小块黄油,在吐司上抹匀:“奎妮什么?”
“她在酿酒厂做过,好多年前了。你不记得了吗?”
莫琳耸耸肩:“我记这个做什么,干吗要记住那么多年前的人。递一下果酱好吗?”
“她是财务部的,做得可好了。”
“那是橘子酱,哈罗德。果酱是红色的。拿之前用眼睛看一下,这样你就不会老拿错东西了。”
哈罗德静静地把她要的瓶子递给她,又读起信来。果然写得流畅又整洁,和信封上的鬼画符一点都不像。他一时间笑了,忆起奎妮总是这个样子的,做什么事都一丝不苟,叫人无可挑剔。“她还记得你呢,向你问好。”
莫琳抿抿嘴:“收音机里有个小伙子说法国人想打我们面包的主意。法国的不够分了,他们就来这儿把我们的都买光。那人说我们到夏天就可能供不应求了。”她停了一下,“哈罗德,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吗?”
哈罗德一言不发。突然他站起来,嘴微微张着,脸色苍白。到他终于能说出话来,声音却微弱而遥远:“她……得了癌症。她是写信来告别的。”他还想说些什么,却一个字也说不出,只好到处摸索着,终于猛地从裤袋里抽出一条手帕,重重一擤鼻子,“我……唔,天啊!”眼里渐渐盈满泪水。
一片安静。或许过了几分钟。莫琳咽了一下口水,打破了沉默,“我真抱歉。”她说。
他轻轻动了一下,想抬起头来给她一点回应,却没有力气。
“今天天气不错,”她又说,“不如把露台的椅子搬出来坐坐?”但他只是静静地坐在那里,动也不动。莫琳默默把脏盘子收拾好,回到厅里。不一会儿吸尘器又轰轰地响起来。
哈罗德感觉有点喘不过气来,好像哪怕动一下四肢,甚至只是牵动一丝肌肉,他努力压抑着的复杂情绪都会喷薄而出。怎么这样就过了二十年,连一个字都没有写给过奎妮?她的形象渐渐浮现在眼前,一个娇小的黑发女人,多年前曾和他一起工作过。她应该有……多大了?六十?还得了癌症,在贝里克郡等最后时刻的来临。真不可思议,他想。全世界那么多地方,偏偏是在贝里克——虽然他从来没有去过那么北的地方。他望向窗外的花园,看到一个塑料袋挂在月桂篱上,在风中上下翻飞,却无法挣脱,获得自由。他把奎妮的信装进口袋,轻轻按了两下,确认放稳妥了,才站起来。
莫琳轻轻掩上戴维的房门,站了一会儿,感受着他的气息。她轻轻拉开每晚亲自关上的蓝色窗帘,看垂到窗台的帘子边缘有没有沾上灰尘;然后细细擦拭他在银色相框里的剑桥留影,还有旁边的黑白婴儿照。房间每天都打扫得干干净净,因为她在等戴维回来。谁也不知道他哪一天会突然出现。在她心里,会有一部分永远这么等着。男人不会明白身为人母是什么感觉,那种因为爱得太深而带来的痛,即使孩子已经离开也不会消散。她又想到楼下的哈罗德,还有那封粉色的信,心想要是能和戴维聊聊就好了。她悄悄离开了戴维的房间,就像进去时一样。
哈罗德·弗莱从梳妆台抽屉里翻出几页信纸和莫琳的圆珠笔。该对一个罹患癌症即将离世的女人说些什么?他很想告诉她自己有多遗憾,但“深表同情”几个字感觉怎么都不对,就像不幸的事情真的已经发生了才从店里买张卡似的,而且也太正式了,显得他其实并不那么在乎。他试着下笔:“亲爱的轩尼斯小姐:真诚希望你的身体早日康复。”停下来想想,太拘谨了,况且也已经不太可能发生,于是把纸揉成一团丢掉,重新开始。他从来都不太会表达自己。这个消息给他带来的震撼太大了,实在很难用语言去形容;就算他有这个能力,向一个二十年没联系的昔日好友倾诉这些,好像也不太恰当。如果换过来是他病了,奎妮一定会知道该怎么做。要是他对自己也那么有信心就好了。
“哈罗德?”莫琳吓了他一跳。他以为她还在楼上擦擦洗洗,或者和戴维说话。她把金盏花拿了出来。
“我在给奎妮回信。”“回信?”她总是爱重复他的话。“对。你要不要也署个名?”
“不用了吧。给一个不认识的人写信感觉有点怪怪的。”
不要再为说辞患得患失了,简简单单地把心里的话写出来就好。“亲爱的奎妮:谢谢你的来信。听到这个消息我真的很抱歉。祝好,哈罗德(弗莱)。”有点无力,但也只能写成这样了。他迅速装好信,封上信封,把圣伯纳丁临终关怀疗养院的地址抄上去。“我去一趟邮局,很快回来。”
已经过了十一点。哈罗德从挂衣钩上取下防水外套——莫琳喜欢他把衣服挂在那里,打开门,一股温暖、微咸的空气扑面而来,他刚抬起脚,妻子就叫住了他。
“会去很久吗?”“到街尾就回来。”
她依然抬头看着他,用她那双墨绿色的眼睛,纤细的下巴微微抬起。他真希望自己知道该对她说些什么好,但偏偏事与愿违;至少没有什么话能改变目前这种状况。他渴望能像旧时那样触碰她,把头靠在她的肩膀上,好好歇息一下。但现在太迟了。“待会儿见,莫琳。”他小心地把门关上,以免发出太大的响声。
福斯桥路位于金斯布里奇的一座小山上,是房地产经纪口中居高临下的好地段,有绵延的乡村景观可供欣赏,只是家家户户的花园都颤巍巍地向低处的马路倾斜,园里的植物都保命似的紧紧缠绕着竹栅栏。哈罗德大步走下颇有点陡的水泥街道,速度有点快了,但他留意到有五朵新开的蒲公英。也许下午他还会把那张《西部大赶集》翻出来听听呢。那就了不起了。
住在隔壁的雷克斯看到他,朝他挥挥手走过来,在篱笆边停下。雷克斯并不高,头和脚都小小的,中间挺着个圆滚滚的大肚子,他时不时让哈罗德担心如果不小心跌倒的话,他会像个水桶一样骨碌碌滚到山下,停都停不下来。他的妻子伊丽莎白六个月前去世了,大约就在哈罗德退休那阵子。自此以后雷克斯就老爱向别人诉说生活有多艰难,一开口就没完没了。“至少你可以听一听呀。”莫琳说。只是哈罗德弄不清她的这个“你”到底是泛泛地指所有人,还是就针对他一个。
“出来逛逛?”雷克斯问。
哈罗德试着摆出一副“我现在没时间”的样子,半开玩笑地说:“嘿,老朋友,有没有什么要寄的?”
“没人会写信给我。伊丽莎白走了以后,信箱里就只剩传单了。”
雷克斯凝视着半空,哈罗德马上意识到这段对话在往某个方向发展了。他抬眼瞥一下天,几缕云飘在高远的空中。“天气真好。”
“是啊,”雷克斯应道。一阵沉默。他重重叹一口气,“伊丽莎白最喜欢阳光了。”又静了下来。
“今天很适合除草啊,老友。”“是啊。哈罗德,你会把割下来的草制成肥料,还是盖在植物上护根?”
“护根的话会粘在鞋底,莫琳可不喜欢我把杂草带进屋里。”哈罗德低头看看脚上的帆船鞋,奇怪为什么人们根本没有出海的打算,却还要穿着它们。“嗯,我该走了。得在中午邮差收信前赶过去。”他挥挥手中的信封,转身走开了。
有生以来第一次,哈罗德为比预期中早看见邮筒感到失望。他还特地绕了点路,但邮筒已经在那里了,在福斯桥路的转角等着他。哈罗德将给奎妮的信举到投信口,又停了下来,回头看向走来的路。
座座独立的房子刷成了黄色、蓝色、橙红色,都被岁月洗刷得有点斑驳了。有些房子还保留着五十年代的尖顶,一根根装饰用的梁木围成半个太阳的形状;有几栋盖有嵌着石板的小阁楼;还有一间完全按照瑞士风格的小木屋作了改装。哈罗德和莫琳四十五年前刚结婚就搬到这里来了,光是房子的订金就花光了哈罗德所有的积蓄,连买窗帘和家具的钱都没有了。他们比较内敛,这些年来邻居们来来去去,只有哈罗德和莫琳一直留在这里。家门前曾经有过一小片蔬菜田,还有个别致的小池塘;一到夏天,莫琳就会亲手制作印度风味的酸辣酱,戴维还在池塘里养过小金鱼。屋子后面曾经有个棚舍,里面挂着各种园艺工具,还有一卷卷麻线、绳索,棚舍总弥漫着一股肥料的味道。但这一切早就成了过去。就连戴维的学校——就在他的小房间旁边——都已经铲平,变成了五十间红色、蓝色、黄色的房子,房前的街灯也改成了乔治王朝时代的风格。但这四十五年里,哈罗德又做了些什么呢?
他想到了写给奎妮的信,为那几行软弱无力的字感到羞愧。
他想象自己回到家里,听着莫琳叫戴维的声音;除了奎妮即将在贝里克郡离开这个世界,他的生活一成不变。哈罗德突然间不能自持,信明明已经放到黑幽幽的投信口,却怎么也投不进去——他没法松手。
虽然身边没有什么人,他突然大声说了一句:“反正今天天气这么好。”既然没有别的事可做,他大可以逛一逛,走到下一个邮筒再说。趁自己还没有改变主意,他拐过了福斯桥路的路口。
这么冲动可不像哈罗德,他自己也知道。自退休后,日子一天天过去,几乎每天都是一样的,只是裤带更紧了,头发掉得更多了。他睡得很差,有时整晚都睡不着。当另一个邮筒又比想象中更早出现在视线里时,他再次停下;仿佛一件什么事情开始了,虽然他还不知道是什么,但自己已经在做了,而且停不下来。细密的汗珠在他额头上沁出,血管因为期待而不安分地跳动。如果他走到福尔街那个邮局的话,信肯定要第二天才能寄出了。
哈罗德继续沿着新住宅区走下去,温暖的阳光覆在他脑后、肩上。经过窗户的时候往里瞥一眼,有时是空的,有时恰好有人,一旦对上他们的眼神,哈罗德就有一种必须赶紧离开的感觉。有时他也会看到意料之外的东西,比如一座瓷像,一个花瓶,甚至一个大号,都是人们用来阻隔外界污染,保护自己内心柔软的物件。他试着想象人们经过福斯桥路13号时对莫琳和他的生活会有什么感觉,突然意识到他们不会了解到太多,因为家里装着窗帘呢。他往码头方向走去,大腿上的肌肉开始一抽一抽。潮退了,几艘小船错落着泊在坑坑洼洼的黑色河泥上,懒洋洋的,已经褪了色。哈罗德蹒跚着走到一张空着的长凳旁坐下,打开了奎妮的信。
她还记得。过了这么多年,她还记得。而他却一成不变,任岁月蹉跎,好像她做的一切都没有意义。他没有试着阻止她,也没有追上去,甚至没有道一声再见。又有眼泪盈上他的眼眶,模糊了天空与眼前马路的界限。迷茫中好像出现了一个年轻母亲和她孩子的剪影,他们手中握着雪糕筒,像举着火炬一样。她抱起孩子,放到椅子的另一头。
“天气真好。”哈罗德努力让自己听起来不像一个正在哭的老人。她没有抬头,也没有附和,只是弯腰把孩子手上正在融化的雪糕舔了一下,不让雪糕滴下来。男孩看着他的母亲,两人离得那么近,动也不动,仿佛两人已经融为一体。
哈罗德努力回忆自己有没有试过和戴维在码头边吃雪糕。应该是有的,即使他无法成功地在脑海中搜寻出这一段回忆。他一定要把这件事做完:把信寄出去。
午休的上班族在古溪旅馆外面拿着啤酒嬉笑,哈罗德几乎看都没看他们一眼。爬上福尔街陡峭的上坡路时,他脑子里全是刚才那个母亲,她全心全意地沉浸在自己和孩子的世界里,忽略了其他所有人。他突然意识到一直以来都是莫琳把两人的近况告诉戴维,是莫琳在所有信件、卡片的结尾处替他署下“爸爸”两个字,甚至连他老父亲去的疗养院也是莫琳找的。接着一个问题出现了——当哈罗德站在斑马线前按下行人按钮时——如果一直是她在做哈罗德该做的事,那么——“我是谁?”他就这样走过了邮局,连停都没有停下。
2 哈罗德、加油站女孩与信仰的问题
哈罗德·弗莱几乎走完了整条福尔街。他走过那家倒闭了的沃尔沃斯零售店,一个坏老板开的肉店(“那人会打老婆的。”莫琳说),一个好人开的肉店(“是他老婆不要他,离家出走了。”),还有钟楼、废墟和哈姆斯南部公报的办公楼,直到最后一家店铺。每走一步,哈罗德小腿上的肌肉都扯一下,呼吸也越来越急促。他身后的河口在阳光下仿佛一块闪闪发光的锡片,远处河面上的小船已化成白色光点。哈罗德在旅行社前停下,假装浏览窗子上贴着的超值旅行计划,想趁路人不注意稍作休息。巴厘岛、那不勒斯、伊斯坦布尔、阿布扎比,他母亲曾经用最梦幻的语言给他描述过这些地方:那里的土地长满热带植物,那里的姑娘头上都戴着花……以至于他从小就对自己不了解的世界充满了怀疑。和莫琳结婚后,这种情况并没有改变多少,后来戴维又出生了,他们只是每年去伊斯特本同一个度假营待两周。哈罗德重重地深呼吸几下,定一定神,继续往前走去。
店铺变成了民居,有些外墙是用粉灰色德文石铺的,有些是粉刷的,还有些贴着石板瓷砖。玉兰开得正好,一朵朵白色的星形点缀在叶子上,闪闪发亮,像假花一样。已经一点了,邮差肯定已把今天的信收走了。他打算买个小点心填饱肚子,然后找下一个邮筒。又过了一个交通灯,哈罗德往加油站走去,那里连房子都没有了,只剩下大片的空地。
有个小姑娘坐在柜台前打哈欠。她在T恤衫外面罩了一件红色马甲,上面别着一只“很高兴为您服务”的襟章;头发油乎乎地挂在脑袋两边,露出两只耳朵;脸上有些痘印,肤色苍白,好像长时间关在室内没有见过阳光一样。刚开始他问有没有小点心的时候,她甚至没有听懂。
“哦!你是说汉堡?”她终于明白过来,吃力地挪到冰箱旁取出一个特大的芝士汉堡和薯条套餐,教他怎么用微波炉加热。
“天哪,”哈罗德看着在微波炉里转动的汉堡说道,“我不知道你们加油站还有卖正餐的。”
那女孩递过一个装着番茄酱和甜酱的碗,边擦手边问:“加油吗?”她有一双小孩子的手。
“不用,不用,我只是路过。我是走路过来的。”“哦!”她说。“我要寄封信给一个老朋友。她得了癌症。”让他吃惊的是自己说出那个词前停了一下,声音也变低了,还下意识地开始摆弄手指。女孩点了点头:“我阿姨也是。这病简直无处不在。”她将眼神投向店里的柜子上,好像它就藏在汽车协会地图和那些海龟牌上光蜡后面,“但你总要积极点。”哈罗德停下握着汉堡的手,用纸巾擦擦嘴角:“积极点?”
“你一定要有信念。反正我是这么想的。不能光靠吃药什么的。你一定要相信那个人能好起来。人的大脑里有太多的东西我们不明白,但是你想想,如果有信念,你就一定能把事情做成。”
哈罗德充满敬畏地看着这个女孩。他也不知道怎么会这样,但她现在看起来就像是站在一团光中央,好像太阳转了一个方向,连她的发丝皮肤都明亮清晰起来。也许是他盯得太专注了,甚至还可能叹了一声,只见女孩耸耸肩,咬住了下嘴唇:“我是不是在说废话?”
“老天,不是的,才不是呢。你的话很有意思。我恐怕从来没有弄明白过宗教这回事。”
“我并不是说要……信教什么的。我的意思是,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
他觉得自己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简单的坚毅和笃定,更别说是在一个年轻人身上。听她一说,好像这些都是显而易见似的。“她后来好了,是吗?你那位阿姨?因为你的信念?”
女孩没有说话。她动一动嘴唇,嘴半张着停了片刻,又紧紧闭上。
“有人吗?”一个穿细条纹套装的男人在柜台那边叫了一声,百无聊赖地在台面上轻轻敲打着手中的车钥匙。女孩绕回柜台前,哈罗德紧紧跟了上去。条纹衫男人装模作样地看看表,手腕高高举起到空中,指着表面说:“我要在三十分钟内赶到埃克赛特。”
“加油吗?”女孩回到堆着香烟和彩票的位置问道。哈罗德试着捕捉她的眼神,但是失败了。她又成了刚才那个迟钝、空洞的人,好像两人之间的对话从来没有发生过一样。
哈罗德把汉堡钱放下,往门口走去。信仰,她说的是这个词吧?这并不是一个平时常听到的词汇,但是很奇怪,他偏偏碰巧在这天早上读完奎妮的信之后听到了。即使他并不十分明白女孩说的信仰指什么,甚至不清楚他能相信几分,但这个词听起来感觉太对了。它在他脑子里萦绕回响,经久不散,让他不知所措。从六十五岁那年开始,他就对未来的困难作好了心理准备:关节会越来越僵硬,耳朵会越来越不灵敏,眼睛一吹风就会不停地流泪,胸腔还会忽然一阵刺痛,好像预示着什么不祥似的。但现在这种突如其来的感觉又是什么呢,怎么这么有力,让他身体微微颤抖,双腿跃跃欲试?他转向A381街,发誓到下一个邮筒一定会停下来。
他已经快走出金斯布里奇了。马路渐渐变窄,成了一条小车道,最后干脆连人行道也没了。头顶绿树成荫,蓊郁的枝叶连成一条隧道,尖尖的新芽和云一样的花簇缠绕其中。他不止一次贴向旁边的山楂树,避开路过的汽车。有些车上只有一个司机,哈罗德猜他们一定是在上下班的路上,因为他们个个都表情凝滞,好像所有的喜悦都被榨干了。有些车里坐着母亲和孩子,看起来同样疲惫不堪。那些像莫琳和他一样的伴侣也是一副僵硬的疲态。哈罗德突然有一种朝他们挥手的冲动——他是喜欢和人交往的,他希望自己对他们有更深的了解,明白他们之所爱,之所失。但他终究没有抬手——走了那么久,他已经气喘吁吁了,不想再引起不必要的惊慌。
大海已被远远地抛在身后,面前是绵延的小山和达特姆尔高原的蓝绿色轮廓。高原那边呢?是布拉克山脉,然后是门迪普小丘、马尔文丘陵、奔宁山脉、约克郡谷、哲维山,再过去就是特威德河边的贝里克郡了。
然而在这里,就在马路对面,一个邮筒出现了。邮筒旁边有一个电话亭。哈罗德的旅程到头了。
他一步步向前挪着步子。刚才错过了那么多个邮筒,还有两辆邮车和一个骑着摩托的邮差。他想起了自己错过的其他东西——那些人,那些机会,那个不再愿意与他对话的儿子,还有被他辜负了的妻子。他想起了疗养院里的父亲,想起母亲放在门边的行李。现在还有一个在二十年前就已经证明了自己一片真挚的朋友。这是注定的吗?难道他必须放弃这些东西,仿佛它们真的无足轻重?这个无可奈何的发现重重地压在他心上,让他喘不过气来。一封信太不够了,一定还要再做点什么。他蹒跚着回到路上,满面悲痛。伸手摸向袋子,才发现手机落在家里了。他心里一惊。
一辆小货车突然急刹车,险些没避开哈罗德。“找死呀!”司机嚷道。
哈罗德听若不闻,对邮筒也视而不见。他走进电话亭,把奎妮的信握在手里。
信封上有地址和电话号码,但他的手指颤得如此厉害,几乎连数字都输不进去。在等待的空当,电话亭里的空气变得凝结滞重,一滴汗从他肩胛骨间滑落。
响了十来下后,话筒那头终于响起哐啷一声,传来一个口音浓重的声音:“下午好。圣伯纳丁疗养院。”
“我想找一位病人,名叫奎妮·轩尼斯。”电话那头停了一下。哈罗德加了一句:“是急事。我想知道她怎样了。”接电话的女人发出一种奇怪的声音,好像是一声长长的叹息。
哈罗德的背脊突然升起一缕寒意。太晚了,奎妮死了。他紧紧咬住自己的手。
那个声音说:“恐怕轩尼斯小姐正在睡觉。我可以帮您传个口信吗?”
小朵的云在地上投下影子,走得飞快。远山的光影一片雾蒙蒙,不是因为薄暮,而是因为山前蔓延的大片空地。他思量着现在的情景:奎妮远在英格兰的那一头小睡,而他站在这一头的小电话亭里,两人之间隔着他毫不了解、只能想象的千山万水:道路、农田、森林、河流、旷野、荒原、高峰、深谷,还有数不清的人。他要去认识它们,穿过它们——没有深思熟虑,也无须理智思考,这个念头一出现,他就决定了。哈罗德不禁因为这种简单笑了。
“请告诉她,哈罗德·弗莱正在来看她的路上。她只要等着就好。因为我会来救她,知道吗?我会走过去,而她一定要好好活着。听清楚了吗?”
那个声音回了一声:“是。还有其他事情吗?比如说,你知道每天的探访时间吗?你知道停车场的规定吗?”
哈罗德重复道:“我不开车。我要她活下来。”“不好意思。您说车子怎么了?”“我会走路过来。从南德文郡一路走到贝里克郡。”那个声音不耐烦地一叹:“这条路可不好开啊。您在干什么?”“我走路过去!”哈罗德大声叫道。
“哦,”那声音慢条斯理地回应,好像她正在用笔记下来似的,“走路过来。我会告诉她的。还有什么吗?”
“我现在马上出发。只要我一天还在走,她一天就要活着。请告诉她这次我不会让她失望。”
哈罗德挂上电话走出亭子,一颗心跳得如此之快,好像要从胸腔里跳出来。他用颤抖的手将给奎妮的信从信封里抽出来,抵在电话亭的玻璃墙上匆匆加了一句“等我。H.”就把信寄出去了。
哈罗德凝视着眼前的长街,远处的达特姆尔高原一片阴森森。他又低头审视着脚上的帆船鞋,他在心里问自己:天啊,我刚才到底做了什么?头顶的海鸥拍拍翅膀,叫了一声。
3 莫琳与电话
大晴天最好的地方就是让灰尘无所遁形,晾出来的衣服也干得快,几乎比干衣机更省时间。莫琳又喷又擦又漂又洗,将桌面上所有的污渍细菌都消灭干净了。床单已经洗好晾干,重新铺到她的床和哈罗德的床上。哈罗德不在家让她松了一口气,从六个月前他退休时起,哈罗德就几乎没怎么出过家门。现在没什么事可做了,她突然又有点焦虑,没了耐心。拨通哈罗德的电话,却听到楼上传来熟悉的马林巴琴铃声。她听着电话里紧张支吾的录音:“这里是哈罗德·弗莱的语音信箱。非常不好意思,但是他——他不在。”中间停顿那会儿特别长,好像他真是在环视四周寻找自己似的。
已经过五点了。他从来不会这样。连那些寻常的声音——厅里挂钟的滴答、冰箱的轰鸣,都比平时大声。他去哪儿了?
莫琳试着用报纸上的填字谜游戏分散注意力,却发现哈罗德已经把简单的都做完了。她脑子里突然出现了一个可怕的念头:哈罗德躺在路上,张着嘴。终于发生了。总有些人心脏病发作后好几天才被人发现。又或者她最担心的事情成了现实,他果然遗传了父亲的老年痴呆?老人家没活到六十就去了。莫琳一路小跑把车钥匙和开车的鞋子找了出来。这时她又突然想到,哈罗德兴许是在和雷克斯聊天。他们或许是在讨论怎么除草,天气可好。真荒唐。她在前门换回鞋子,将车钥匙挂回原位。
莫琳轻轻走进一间房。多年来都说这是屋子里最好的一间房,但她每次进去都觉得要披一件羊毛开衫才够暖。曾经这里放着一张红布餐桌和四把软垫椅子,他们每天晚上都在这里吃饭,还会小酌一杯。但那已经是二十年前的事了。现在桌子早就没了,书架上塞满了没人看的相册。
“你在哪儿?”她喃喃地说道。窗前纱帘将她和外面的世界隔开,滤掉了外界的颜色和质地。她喜欢这样。夕阳开始西沉,街灯很快就会亮了。
电话响起,莫琳冲到走廊拿起电话:“哈罗德?”一段长长的沉默。“莫琳,我是隔壁的雷克斯。”
她无助地看看周围。刚才冲过来的时候好像踩到了什么尖东西,一定是哈罗德又乱丢东西了。“没事吧,雷克斯?是不是又没有牛奶了?”
“哈罗德回家了吗?”“哈罗德?”莫琳听到自己的声音突然升高了。如果不是和雷克斯在一起,那他去哪儿了?“当然,他已经回来了。”她的声音和平时一点都不像,压得扁扁的,好像很尊贵的样子,听起来就像她妈妈一样。
“我只是有点担心,因为没看到他回来。他说要去寄一封信。”
她的脑中闪过一幅幅可怕的画面:救护车,警察,她握着哈罗德了无生气的手。不知道这算不算傻,她的脑子像在排练一样,想象着最可怕的情况,好降低自己面对事实时的打击。她又重复了一遍“哈罗德已经到家了”,不等雷克斯回答就挂了电话。之后她马上就后悔了,雷克斯已经七十四岁了,又孤零零的,他不过是一番好意。她刚想拨回去,手中的电话就响了。莫琳重新找回那个镇静的声音,对话筒说了一句:“雷克斯,晚上好。”
“是我。”莫琳原本镇静的声音一下子升到天上去:“哈罗德?你到哪里去了?”
“我在B3196国道上,就在洛迪斯韦那家酒吧外面。”他听起来居然心情还不错。
从他们家门口到洛迪斯韦几乎有五英里远。这么说他不是心脏病发作,也不是在街上忘了自己是谁。莫琳暗暗松了一口气,紧接着又升起一股更盛的怒意。但很快一种新的恐惧笼住了她:“你没有喝酒吧?”
“就喝了杯柠檬水,感觉好极了。好多年没这么痛快过了。我还碰到个卖卫星天线的家伙,人挺好的。”他停了一停,好像要宣布什么重要新闻一样,“莫琳,我承诺自己要去贝里克了。走路过去。”
她觉得自己一定是听错了:“走路?去特威德河那个贝里克郡?你?”
他好像觉得这很好笑,语无伦次地说:“是啊!是啊!”莫琳吞了一下口水,觉得双脚发软,连话都说不出来:“让我先弄清楚。你走路过去,是为了看奎妮·轩尼斯?”“我会走路过去,她会活下来。我会治好她的癌症。”她的腿又软了一软,不得不伸出手去扶着墙壁:“我不这么认为。你不可能治好别人的癌症,哈罗德,除非你是个医生。而且你连切个面包都会弄得一团糟。真是太荒谬了。”
哈罗德又笑了,好像她说的不是他,而是其他人。“我在加油站遇到一个小姑娘,是她启发了我。她坚信自己可以救回她阿姨,她阿姨果然就好了。她还教我怎么加热汉堡,里面还有小黄瓜呢。”
他一副势在必行的样子。莫琳慌了,开始冒汗:“哈罗德,你已经六十五岁了,平时走得最远也就是取取车而已。而且别忘了,你今天连手机都忘了带。”他试着反驳,但她一口气说了下去:“况且你晚上睡哪儿呢?”
“我不知道。”哈罗德笑不出来了,声音也越来越小,“但是一封信怎么够呢?拜托,莫琳,我真的要去。”
他是这样讨好,像孩子一样叫着她的名字,仿佛决定权在她手上。可是明明他已经下定决心了,真过分。莫琳怒从心起,说:“去吧去吧!你想去就去吧!我看你到达特姆尔——”电话突然出现一串断断续续的杂音,她拿着话筒的手不由得加大了力度,仿佛抓着的是哈罗德似的。“哈罗德?你还在酒吧里面吗?”
“不不,我在电话亭里。这里有股味道,我想可能有人——”电话到这里就断了。莫琳摸索着到厅里,找到一把椅子坐下来。那振聋发聩的沉默比他打来之前更甚,好像要吞噬周围的一切。挂钟不走了,冰箱不响了,花园里的鸟儿也不叫了。她脑子里只回响着“哈罗德、汉堡、走路”几个词;紧接着又多了一个名字:奎妮·轩尼斯。这么多年过去了,那些久埋的回忆,开始在她身体里簌簌发抖。
莫琳就这样一个人坐着,坐了许久。直到夜幕降临,华灯初上,琥珀色的灯光映入夜空。
4 哈罗德与客店旅人
哈罗德·弗莱是个高大的男人,却一辈子弯着腰生活,像是随时防备着前方会突然出现一道低梁,或是别人投偏了的纸飞机似的。他出生那天,母亲看着怀里的襁褓,完全不知所措。她还年轻,有一张樱桃小嘴,早早就嫁了人,那人战前是个好丈夫,参军回来后却不是那么回事了。一个嗷嗷待哺的婴儿是她当时最不需要的负担。哈罗德小小年纪就学会了安身立命之道——保持低调,做个隐形人。他也和邻居的孩子们玩耍,至少是站在边上看着他们玩。读书时他努力融入背景,成了别人眼中不起眼的笨小孩。十六岁那年离家闯天下,他一直是一个人,直到有天晚上在舞厅里邂逅了莫琳,惊鸿一瞥,不可自拔。是酿酒厂把这对新婚夫妻带到了金斯布里奇。
他的工作是销售代表,一做就是四十五年,勤恳谦逊,独善其身,从来没盘算过升职加薪,独占鳌头。其他人或周游列国,或另谋高就,哈罗德从来没有这些念头。他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如他所愿,连告别会也没有举行。虽然行政部的一个小姑娘还是把销售部的人聚集起来说了几句话,但实在也没几个人和哈罗德熟稔的。有人不知从哪听说哈罗德是个有故事的人,不过也没人知道那个故事到底是什么。某个周五他上完最后一天班就直接回家了,除了一本彩图大不列颠摩托旅游指南和一张买酒优惠券,再没有别的东西可以显示他在酿酒厂服务了一生。书被他放进了最好的房间,和其他没人愿意多看一眼的东西摆在一起。优惠券依然封在信封里——哈罗德是滴酒不沾的。
从睡梦中饿醒,哈罗德觉得床垫怪硬的,位置也不一样了。地毯上投下一道陌生的光。莫琳做了什么,怎么卧室的窗户到那头去了?什么时候换了小碎花的墙纸?这时他才想起自己是在洛迪斯韦以北的一个小旅店里。他要走路去贝里克郡,因为奎妮·轩尼斯不能死。
哈罗德自己也承认有些地方计划得不够周详。他没有走远路的鞋子,没有指南针,更没有地图和换洗的衣服,整件事考虑得最少的就是旅途本身。本来他就是走起来之后才意识到自己要做什么,别说细枝末节了,就连大致的计划都没有。德文郡的路他还知道一点,但出去之后呢?反正一直往北走就是了。
他拍拍枕头,坐了起来。左肩感觉有点酸,但精神还不错,这些年来睡得最好就是这一晚了,平日里午夜梦回看到的画面一幕都没有出现。床单的花纹和窗帘正好是一套,一旁的松木衣橱看起来很有些年头了,底下放着他的帆船鞋。远一点的角落里有面镜子,镜子下面是洗手盆,还有一把蓝色天鹅绒面椅子,颜色都褪得差不多了,他的衬衫、领带、裤子叠得服服帖帖,整整齐齐地放在上面。不知怎么,哈罗德突然想起了儿时的家,母亲的裙子总是扔得到处都是。他瞥向窗外,想想点别的东西。奎妮知不知道他正在走路去看她?也许她现在正在想这件事呢。
给疗养院打完电话,他继续顺着B3196国道往前走。高高低低,兜兜转转,他只是跟着心里明确的方向,走过农田、房屋、树木,穿过埃文河上的小桥,不知道与多少车辆擦身而过。所有这些东西对他来说都无足轻重,只是他和贝里克郡之间的距离而已。每走一段时间,他就会停下来喘口气,擦擦汗,整整脚上的帆船鞋。到洛迪斯韦时他停下来想找口水喝,就是在那里遇见了卖卫星天线的人。小伙子听到哈罗德的大计划后结结实实吃了一惊,一个劲拍着他的后背让酒吧里所有人安静下来好好听一听;当哈罗德说出那最简单不过的计划(“我会一路往北走,一直走到贝里克郡为止”)时,小伙子大吼一声:“好样的,伙计!”就是这句话让哈罗德冲到电话亭里给莫琳打了电话。
他真希望莫琳也会这样对他说。“我不这么认为。”有时候他还没开口,莫琳就已经用这几个字把他的话硬生生给挡了回去。和莫琳通话后,他的脚步变沉了。其实没法怪莫琳,但他仍然期望她的反应可以有所不同。走着走着,他来到一家小旅店门口,店前的棕榈树都被海风吹得朝同一个方向倾斜。哈罗德要了一间房。他早已习惯一个人睡,但住旅店毕竟是桩新鲜事,要知道在酿酒厂时每天天没黑就已经到家了。刚挨到枕头,哈罗德就沉沉地睡着了。靠着柔软的床头板,他弯起左膝,握住脚踝,然后又伸直腿,尽量保持平衡。他戴上老花镜仔细查看左脚,脚趾柔软粉嫩,指甲边缘和中间的关节有点疼,脚跟上起了个水泡,也许是走路时磨的。考虑到自己的年龄和长久疏于锻炼的身体,哈罗德还是颇为自豪。他又在右脚上作了同样的实验,并细细检查了右脚的情况。
“还不坏嘛。”他自语道。贴几张胶布,好好吃一顿早餐,他就可以上路了。哈罗德想象着护士告诉奎妮他正在走路赶过去,她要做的就是好好活着。她的脸好像就在他面前:漆黑的眼睛,小巧的嘴唇,乌黑的卷发,如此真切。他都纳闷自己怎么还在床上,必须要到贝里克去。哈罗德一翻身,下床站起来。
只觉腿狠狠一抽,痛楚像电流一样穿过他整个右侧躯干。哈罗德试着抬起腿躺回床上,却痛得更厉害了。这种时候怎么办?伸直脚面?收紧脚趾?他蹒跚着爬下床,呲着气从地毯这头跳到那头。
莫琳是对的:他能挨到达特姆尔就算不错了。
靠着窗台,哈罗德凝视着楼下的马路。正是高峰期,向金斯布里奇方向的车流量明显增大了。他想着此时在福斯桥路13号弄早餐的妻子,犹豫着是不是该回家一趟,既可以拿手机,又可以收拾一些行李,还可以上网查一下地图,订一些上路需要的物资。或许退休时送的那本旅游指南终于可以派上一些用场,但一开始计划就要花上许多时间考虑和等待,而现在最宝贵的就是时间了。况且莫琳一定不会讳言他一直努力回避的现实。期待从她那儿得到协助和温情鼓励的日子早就一去不复返了。此刻窗外的蓝天澄澈透明,仿佛一碰即碎,几缕白云缠绕其间,金色的阳光暖暖地洒向地面;沐浴其中的枝叶随微风摇晃,好像在鼓动他继续向前。他知道如果现在回家,哪怕只是找出地图查看一下,就永远不可能成行。所以他洗漱一下,穿戴整齐,就顺着早餐培根的香味出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