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处空无一人的游乐场,亚当找到了一个水龙头,洗去手心的墨水,他根本就没记住那个号码,连看都没看。他也不是第一次这样干了,他从未背叛过自己的妻子,永远也不会,那是脆弱而愚蠢的行为,风险远远高于所得。可有时候,走近那条红线能带来刺激,让别人先去跨过那条红线吧,自己绝不越雷池半步。再说了,寻欢也就那么一下子,之后就食之无味,弃之可惜了。
亚当在七十七号街左拐,从那儿就能看到自家的窗户了,只有楼下孩子们的房间亮着灯。他走进电梯,一路回到家中,走进月光朦胧的客厅。没人留条子,可亚当肯定,辛西娅一定跟自己说过晚上去哪儿了,肯定是自己忘了。阳台的门敞开着,风吹动窗帘,翩翩飞舞。当然可以看看电视,可这会儿,亚当想找个人谈谈心,早知道家里没人,还不如不回来。他脱下外套,扔到沙发上,绕到厨房后面,从那儿的室内楼梯下到楼下。所有的门都关着,同往常一样,可还是有些声音从乔纳斯的房间漏了出来。亚当敲了敲门,没反应,可里面的声音一点儿都没有小,于是他又敲了敲门,然后推门进去。屋里,地板上堆满了包装盒和包装材料,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乔纳斯的床头柜上居然放着一台老式唱机,上面还有张唱片在转啊转。
上次见到这玩意儿是什么时候?亚当自己都不记得了。乔纳斯头上还戴着耳机,他把脚从书桌上放了下来,晃了晃,冲他笑了笑。
亚当指了指那台唱机,摊开双手,手掌向上,做出一副迷惑不解的样子。乔纳斯取下耳机,说:“妈和我决定早点儿庆祝生日,怎么样,漂不漂亮?多谢。”
亚当笑了笑,摇了摇头,屋里有两把椅子,上面堆满了套着封套的黑胶唱片,足足有四五十张,可昨天还一张都没有。
“音质根本没得比,”乔纳斯说道,“太温暖了,听完这个,数字音乐就根本没法听了。”
亚当走到仍在旋转的唱片跟前,想看看正在播放谁的歌:吵闹公鸡乐队。“艾普瑞尔在家吗?”亚当问道,“她房间灯亮着。”
“她房间灯永远亮着,”乔纳斯答道,“出去了,今晚,她是皇后。”
亚当用手指轻轻拨弄那堆唱片,不少他都认识,搞得自己都觉得有些尴尬。当然,“撞击”是支伟大的乐队,不容置疑,可乔纳斯这么大的孩子还爱听吗?音乐不就是这么回事吗?每代人都有自己的偶像。对亚当而言,音乐同时间紧密相关,陪你一路走完高中,走完大学,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吗?自己很少想过。唱片封面上的名字越来越古老,越来越遥远:“电视乐队”、“费尔波特协定乐队”、菲尔·奥克斯、“斯坦利兄弟”。
“你呢?”亚当问道,“今天是周末,没有安排吗?就没个约会啥的?”
乔纳斯眼睛转了转,说:“有,本来大家都有约会,可又说要去教堂搞什么社会活动,又说要参加什么牌子饮料的推介会。”
辛西娅近来有些担心,儿子同爸爸的关系好像没过去那么近了,可亚当自己没当回事。儿子都是小伙子了,还跟爸爸那么近乎,正常吗?不错,父子二人如今表面上的差距越来越大,可同时,亚当也从儿子身上看出一种斯巴达式的简约,比如说,儿子居然吃起素来了,虽然自己再过一万年也不会吃素,可那毕竟是一种自我锻炼,对身体也不无好处。想当年,读高中那会儿,自己可是名副其实的学生领袖,代表着主流。可现在,看着儿子这么中意边缘,他不由感到有些难以理解。
亚当把一堆唱片从椅子上搬到地板上,然后在椅子上坐下。“朋克,是吧?”
他说道,“比我还老,真没想到你还对这个感兴趣。”乔纳斯点了点头,一副学者派头,不是表示同意,而是在说,你这个问题问得不赖。“他们或许是流行乐界最后一点儿真实了,”乔纳斯说道,“听他们的歌太刺激了,可也只有五分钟。”
“跟你一般大的孩子还听朋克吗?”
“跟我一般大的十个有九个是呆子。”
“等等,你不是参加了个什么乐队吗?乐队还在吗?还唱‘性手枪’的老歌吗?”
“现在想起来心都疼。”
亚当扬起手,意思是说,不再说这个了。他捡起一张“福莱特和斯克雷格”乐队的唱片,其实他对这个乐队一无所知,可看他们那身衣服,还有一脸严肃的笑容,亚当开始有点儿可怜他们了,他们已被时代远远抛到身后。
“我跟你一般大的时候,家里可没有这么多唱片,”亚当说,“那时候,为了家里的立体声音响不知挨了多少打,你叔叔康拉德和我总是破坏规矩,大多数时候都是为了音量。我记得,规定是不能超过四,要不就会引来一声大吼,不准再放音乐了,一天,一星期,两星期。忍不住的时候,就去听广播,可有时候要等上好几小时才能等来一首歌。实在熬不住了,就去沃尔格林或其他哪家商店买张唱片,要是好听,音量就上去了,听完又忘了调回来。过了一天,爸爸回来,打开收音机,想听听保罗·哈维,好了,耳朵都震聋了。”
乔纳斯点点头,好像这样的故事早就听过了,如今不过是再多听一遍。“现在的音乐不行了,”乔纳斯说道,“都是工厂里批量制造出来的,现在的人除了出名什么都不关心。真搞不懂,居然还有人听这种东西。”
这些小年轻,就爱夸张。儿子这样说话令亚当有点儿伤心。“精神点儿,”他说道,“说不定朋克什么时候又回来了。”
乔纳斯摇摇头,说:“不可能了,一去不回头了。”
到了冬季,罗宾在莫雷家出现的次数越来越频繁,她不一定跟艾普瑞尔一起来,有时来之前连电话都不打。一天晚上,她醉醺醺地出现在莫雷家门口,一家人差点儿都没认出来。辛西娅走到门口,跟她轻轻耳语几句,然后才放她进门。有一段时间,她基本上就住在这儿了。对于这一切,艾普瑞尔的心里不大舒服。一天,她故意大声自言自语,罗宾就算是杀了人也能大事化小,小事化无,自己可从来没有那样的待遇。她妈妈把她拉到阳台上,对她说,罗宾在家挨了打。那天晚上,就是罗宾醉醺醺地出现的那天晚上,罗宾把辛西娅扯到浴室里,关上门,让她看自己身上的道道伤痕,肚子上,胸口上,都是笔记本电脑的电源线留下的。听到妈妈的话,艾普瑞尔给吓晕了。事实上,之前她也听到过风言风语,可她根本不信,这种鬼事儿怎么可能发生在自己认识的人身上?有时候她耍耍小心眼,还在想那些话是不是罗宾自己编出来的,说什么自己家里多糟多糟,不过是在演戏。她把莫雷家当成了旅馆,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学习就学一点儿,不想学就不学。艾普瑞尔感到自己的朋友有负于自己,当罗宾想找人倾诉一番时,找到的居然是自己的妈妈,而不是自己。
一天晚上,罗宾的爸爸招呼也没打就找上了门,要带罗宾回家。这下可有看头了,楼下门卫打电话上来,说大厅里有个人要上来,辛西娅答道:“不行。”两分钟后,门卫又打来电话,这次,所有的五个人,莫雷一家四口,再加上罗宾,都挤到了门厅的监控屏幕前。罗宾的父亲站在那里,身上穿着大衣,双手插在衣袋里。
“他说他哪儿也不去。”门卫低声说,又紧张,又怕出什么事砸了饭碗。“问问门卫,他身边还有没有其他人。”辛西娅对亚当说。门卫说没有,辛西娅说:“让他上来。”
夫妇俩叫罗宾下楼去,去艾普瑞尔的房间,可她不肯,而是退到客厅,离大门要多远有多远,同时视线又不受阻碍。罗宾的父亲比亚当和辛西娅大了足足有二十岁,年龄上的差距似乎更加剧了他对夫妇俩的鄙视。站在门口,他问道:“能进来吗?”听到妈妈回答“不”时,艾普瑞尔的眼珠子差不多都要掉下来了。
他看到了屋里的罗宾正站在沙发背后,不由叹了口气。“真过分,”他说,“你才十五岁,上这儿来问过爸妈了吗?收拾东西。”罗宾没出声,辛西娅说:“罗宾来这儿住,我们同意了。不如问问你自己,为什么你女儿在这儿感到比在家安全。”
开始,罗宾的爸爸没有理会辛西娅,目光还停留在女儿身上。终于,他把炙人的目光投向辛西娅。艾普瑞尔觉得真有意思,这种时刻爸爸居然不加入进来,要换了别人的爸爸,恐怕早就上阵了。可她爸爸似乎觉得,此时此刻,要是有人需要保护,肯定是眼前这个上了岁数的男人,这个满头银发向脑后梳起,脸上架着一副钢丝眼镜的男人。
“我认识你,”罗宾的爸爸对辛西娅说,“所有的家长都在说你的事,你好像喜欢装成小姑娘。你是所有家长中最年轻的母亲,可也最不懂得如何同衰老相处,不知道你又有什么异想天开的,我一点儿兴趣都没有。”
“你自己都看到了,你女儿见到你吓成什么样子,只要她感到有危险,她随时可以上我们家来,我说完了。”辛西娅答道。
就算知道父母们有时会这样吵嘴,可当面听到了,还是觉得不该听。艾普瑞尔扭过头,看到乔纳斯也正在看着她。
“我女儿才十五岁,”罗宾的爸爸重复了一遍,“这可是法律问题,要是再不让她走,可就要把警察牵扯进来了。我在纽约好多年了,可认识不少人。”
“哦,你终于提起了那个美妙的词——法律,”辛西娅笑着答道,向他又走近了一步,“想上警察局吗?我奉陪。
顺便说一下,上次她来我们家时,我帮她拍了几张照片。”
罗宾的爸爸脸色顿时变了,虽然没有溢于言表,可艾普瑞尔还是看了出来。他知道,辛西娅是吓不倒的,于是转而去吓自己的女儿。隔着辛西娅,他冲罗宾大声说,到此为止,不管她做过什么他都原谅了,可要是她再不回家,绝不原谅。他走后,五个人一夜没睡,聚在电视室里,一边看电视一边等,看会发生什么。可到底会发生什么呢?没人心里有底。结果,一夜无事。
第二天,昨晚的事在道顿就传遍了。
罗宾和乔纳斯都守口如瓶,可能是艾普瑞尔走漏了风声。同学们原本就觉得她的父母是全校最酷的父母,这样一来,二人的形象就更甭说了。罗宾的不幸,一如既往,也为她赢得了某种尊重,甚至令她有了小小的名气。
最终,罗宾还是搬回去了,可能家里的状况冷却了下来,也可能她只不过是在假装。家就是这样,一旦大家都决定把门关上,外人就再难窥探里面的究竟了。在学校,她还是跟以往一样,笑声爽朗,积极参加各种运动,身边总是围着一群男孩子。那些小子,在艾普瑞尔的眼中,有点如饥似渴,可也没什么危险。假如这一切都是在做戏,那罗宾就不单把自己身边所有人都骗了,更把她自个儿给骗了。艾普瑞尔看出来,唯一绕不过那道坎的人反而是自己的母亲。罗宾突然就不回她的短信了,最后终于回了,可语气十分遥远冷淡。
倒不是辛西娅不相信一切都好起来了,她是不愿意相信。不止一次,艾普瑞尔放学回家时,发现妈妈一个人坐在餐厅的餐桌前,手里捧着一杯咖啡,脸上挂着泪水。
艾普瑞尔很为自己的家而自豪,如今她的家已是声名在外,同学们都知道这是一个温暖稳定的地方,一旦遇到了什么麻烦,都爱上这儿来。总有人在这里过夜,有时并不是因为她们没地方睡觉,就是想上这儿来。其他的母亲扮年轻,仿佛自己什么都懂,以为赢得了孩子们的信任,可往往事与愿违。可艾普瑞尔能看出来,自己的朋友们真心诚意把自己的妈妈当成了朋友,确实岁数大了点儿,可也正因为如此,她的见识更广,也更显得迷人。她们向她倾诉衷肠,向她征求意见,陪她一起逛街购物(当然,这其中也有小小的实际考虑,只要辛西娅觉得哪件衣服小姑娘穿了合身,就立马掏钱买下来)。有时甚至跟她谈男孩子,那可够离奇的,越线了吧!
可实际上没有。道顿所有其他的母亲都讨厌辛西娅,都在取笑她,结果却令辛西娅更受自己子女的拥戴。
八年级后,艾普瑞尔有十多个同学上寄宿学校去了,生活圈子也小了许多,好像这些人就从她的生活中消失了。不过,两节课间,说不定哪个就给她大段大段发来短信,或者打来视频电话。去寄宿学校也未必管用,常有消息传开,说谁谁谁给寄宿学校开除了,只好又回纽约,道顿是回不去了,只能上那些二流的私立学校,就是那种一年过半还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艾普瑞尔对寄宿学校没兴趣,她可不想到新英格兰某处风景如画的乡村,去过一板一眼的生活,到了晚上没事可干,又哪儿都去不了。可她还是感到一点点嫉妒,那些人明明跟自己一般大,可一走,就好像比自己大了。
当然,那些人还是会回来,感恩节回来待上几天,圣诞节回来的时间更长,每当有人回来,大家就有大把理由开一连串派对了。开春某个暖和的晚上,艾普瑞尔参加了一个这样的派对,地点在东区50
街,办派对的姑娘她并不认识(那姑娘曾经就读于斯班赛,现在在圣保罗学校就读),可参加的不少都是道顿的学生,这理由就足够了。在那人家外面的人行道上,她居然撞上了罗宾。那家人的房子可真可观,简直就是座旧钱币博物馆,这房子被一帮孩子占领了,一帮十来岁大的孩子手里端着冲锋枪,担当起保卫国家的重任。
第一层是厨房和客厅,藏在墙里的扬声器传来杰伊——声嘶力竭的歌声,随手一摸,已经感到黏糊糊了。艾普瑞尔看到墙上挂了一幅马蒂斯的画,就是几个少年围成一圈跳舞的那张,她差点儿就想问这张是不是真迹,好在马上就意识到这是个多么愚蠢的问题。屋里所有窗户都敞开着,可还是很热,到处是人。一个叫朱莉的小姑娘(她是艾普瑞尔西班牙语班上的同学)仰面朝天躺在钢琴上,张大了嘴,旁边站着个穿套头衫的小子,一手拿着一瓶橙汁,另一手拿着一瓶伏特加,就在距她头顶一英尺的地方,把两瓶液体一起往她嘴里倒。
倒了一会儿,那小子放下手里的两个瓶子,双手放到朱莉脑袋两侧,猛摇一阵。摇完,朱莉坐起身,张大嘴,让大家看,她全喝下去了。她跳下钢琴,喜滋滋地鞠了个躬,可实际上没人在看她。
艾普瑞尔想,今晚就喝点儿啤酒算了。
罗宾在人群中找寻一个叫卡尔文的男孩的身影,感恩节假期的某个晚上,两人搞到了一起。她在前方台阶上找了块空地,站定下来,对艾普瑞尔说,她讲好了在这儿等卡尔文,能不能请艾普瑞尔帮她拿瓶啤酒过来。艾普瑞尔问身边一个不认识的女孩,酒柜在什么地方(绝不能问陌生男孩这样的问题,除非你想勾引他,反正不管你是不是真想勾引他,他都会那么想),最后在厨房后面女用人房间的浴室里找到了。有人打开了那间房里的抽屉,把里面的衣服翻腾出来穿,那些衣服可能是女用人的,也可能是厨子的,也可能是别的什么人的,反正他(她)今晚放假。艾普瑞尔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样疯法别的派对上倒也不是没见过,可还真没见过这么早就疯成了这个样子的。大家接二连三搞派对,好多人就这样学坏了,每次都有陌生人出现,打架,招来警察,一切都完了。这些人,想干啥就干啥。
艾普瑞尔用尽浑身解数才挤回前厅,不让手里的两杯啤酒泼洒在自己身上,可罗宾已经消失了。不消失才怪呢!再从前面这帮人中间穿过去?根本不可能。于是她继续向前,一直走到门廊上,有几个小子正在抽烟,至少这儿没那么闷热。实际上,还有点儿凉飕飕的。面前几个小子她一个也不认识,其中有一个穿了件羊毛衬衫,上面印着三个字——安多佛。艾普瑞尔问他认不认识卡尔文,他点点头,咧嘴一笑。看样子,他要么大麻抽过了头,要么就是总是这副迷迷糊糊的尊容。
“没见过你,”那小子说,“想爽一下吗?”
艾普瑞尔还真想爽一下,这愚蠢的派对,自己一个人也不认识,这就让她觉得,有必要爽一下。可她不喜欢面前这个小子,看他那副模样,也太露骨了。牛仔裤兜里的手机响了,她看了一下来电号码,眉头微微一皱,嘴角却露出笑意。“你他妈的在哪儿?”她冲着电话里喊道。
“我还在派对上,”电话里传出罗宾的声音,“你他妈的在哪儿?”
“外边,门廊上,”艾普瑞尔答道,
退后几步,那个一脸迷糊相的小子耸耸肩。
“我到处在找你。”
“我看才不是呢。”罗宾答道,咯咯一笑。这丫头,已经学坏了,艾普瑞尔暗暗感到一丝厌恶。“我们在三楼。”罗宾说道。
“还有三楼?”艾普瑞尔一边问,一边抬头望去。
上楼的时候,艾普瑞尔撞到了几个小子,他们不知从哪儿翻出个银盘子,想踩着盘子从楼梯上滑下来。终于到了,罗宾双眼通红,一把搂住艾普瑞尔,足足有半分钟才撒手。艾普瑞尔知道,肯定是那个谁,可那个谁已经走了。两人待的地方像是间书房。这幢房子可真是个迷宫,现在这帮人也算见多识广了,可就算他们也不敢相信,居然有人住着这样的房子。两人时下待的这间屋还凑合,有十来个人在里面,远处传来音乐声,犹如起伏拍岸的潮水,可也有不方便的地方,去拿杯啤酒也要走上好长一段路,谁也不愿意去。不知谁给艾普瑞尔递上一杯暖烘烘的灰雁伏特加,她一饮而尽。
有两个小子相距十尺而坐,正互发短信,笑得前仰后合,还有一个想把书架上的书全翻下来,搞得天昏地暗。罗宾说话时双目紧闭,不是好苗头。艾普瑞尔坐在一张单人沙发里,太舒服了,差不多就能睡着了,就是有一股子酒味。谁会请陌生人上这儿来?这个在圣保罗读书的丫头到底是谁?她父母又去了哪儿,把她一个人扔在家里?有些家庭,真是不可理解,实际上大多数家庭艾普瑞尔都无法理解。正在此时,她裤袋里的手机又振动起来,是妈妈。艾普瑞尔加紧开动脑筋,她已经有点儿犯迷糊了,可要是不回,妈妈会不停打来。随着时间的推移,自己只会越来越迷糊。她走到屋外的露台上,接通了电话,反正通话也长不了,周围实在是太吵了。
一分钟后,她回到屋里,所有人都在看着她。
“你妈妈,是吗?”罗宾问道,双眼已眯成一条缝。
“你听了?”一个小子问道。
“闭嘴!”罗宾说,“她妈妈可酷了,艾普瑞尔,我觉得你妈妈可真酷,她实在是太酷了。”
“啊,”那小子又开口了,“酷妈妈。”
“而且不是一般的热辣,”罗宾说道,“说真的,你见过她妈妈吗?”
“我见过,”不知谁喊了一嗓子,“在那本杂志见过,真是个大美人,就像,就像,就像他妈的那谁来着,就是那个演员,专演妈妈的那个。”
艾普瑞尔觉得自己该发飙了,这帮人在糟蹋自己的妈妈,这可越线了,可她没有。他们谈到的同自己的妈妈是同一个人吗?那小子还在用尽全力,想从记忆中挖出那个女演员的名字。“喂,”艾普瑞尔冲动地喊了一嗓子,“你叫卡尔文吗?”
“不叫,”他语气中有几分恼怒,仿佛自己的思绪被打断了,“我叫汤姆。卡尔文?哪个卡尔文?是CK吗?”
过了一会儿,罗宾说她不舒服,接着就躺在椅子里睡着了,汤姆把自己的外套盖在她身上。
“她没事吧?”艾普瑞尔问道。
“绝对没事,”汤姆答道,“又不是头一回了。”
“我太爱她了。”艾普瑞尔一边说,一边紧紧盯着汤姆的眼睛。
“别担心。”汤姆答道。
要是你自己喝醉了,看到别人比自己站得稳,不知不觉就会多瞧上几眼。这会儿,艾普瑞尔觉得屋里其他人都消失了,口中喃喃念道:“我可不许她有什么三长两短,我实在太爱她了。”
“你看咱俩是不是该去找部电话?”
她说道。见鬼,她都在说什么?她自己都不知道。就在她的屁股裤袋里不就有一部电话吗。
“对,咱俩找找看,”汤姆的语气很认真,“咱们来找电话。”
汤姆走在身后,把艾普瑞尔扶上黑漆漆的四楼。一上四楼,艾普瑞尔转过身,两人的嘴唇已粘合在一起。艾普瑞尔觉得凉飕飕的,这才意识到汤姆把自己的衬衫推到腋下,她还有点儿意识,至少还知道向后退几步,免得让楼下的人看见自己,她可不想迷迷瞪瞪中来个现场直播。艾普瑞尔扯着汤姆的外套,想跟他交流交流,又不想开口说话,因为自己舌头都大了。
过道两侧有两扇紧闭的门,汤姆把每一扇门都推上一推,都锁了,不用说都知道里面的人在干什么。走到过道尽头,艾普瑞尔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又是一道窄窄的楼梯。
“老天,”汤姆说道,“这地方可真大!”
楼梯尽头是一间小房间,有灯光泻出。
汤姆推开门,两人吓了一跳,眼前是一间阁楼,改成间书房或办公室什么的,一张长办公桌,一部电脑,一个人坐在桌后。
那人轻轻转动转椅,缓缓转过身,就像电影《精神病人》中那具已成干尸的妈妈,不过眼前这个男人身穿羊毛衫,手里拿着份《华尔街周刊》。“你们好。”那男人打了个招呼。
艾普瑞尔已吓得不敢出声了,汤姆答道:“你好,先生。真抱歉,打搅您了,我俩在找厕所。”
“这层没有厕所。”那男人和颜悦色地说。“哦,老天,”艾普瑞尔在心里默默念着,“人家可是这儿的主人。”她忍不住想走上前去捅他一下,看看他是真人还是鬼魂。“楼下,就在我们脚下的位置有一间。”他肯定是开派对的女孩的爸爸。
那人盯着艾普瑞尔,艾普瑞尔这才意识到自己在大笑。
“真抱歉,打搅您了。”汤姆又重复了一遍,然后把艾普瑞尔拉出门,反手关上门。
在楼下,两人找到那间厕所,进去反锁上门,又亲了一会儿,接着艾普瑞尔就爬到汤姆身上。这种姿势最快,快得滑稽,而且还能避开他的手啊嘴啊,免得被他乱抓乱亲。真有意思,男孩子会这么服服帖帖,而且只要用这个姿势,就快得要命,一切尽在自己的掌握之中。这时,裤袋里的电话又振动起来,可她没听,还在上上下下个不停。
下楼时,艾普瑞尔又朝刚才那间房间瞄了一眼,可罗宾已经不在了。她招了辆出租车,在72街就让司机把自己放下来,然后走路回家,好醒醒脑子。路上,她看了看手机,发现一条新短信,妈妈发来的:你在哪儿?走过一家报摊时,她买了瓶漱口液,橙汁口味的,清清口中的酒气。她从楼下的门进了家,再上到二楼,到厨房里找瓶水喝,看见灯光摇曳,映射在电视间阴暗的墙上,上下波动,仿佛游泳池中的水波。妈妈双手搂着沙发扶手,身子蜷成一团,看到艾普瑞尔,她微微一笑,轻声问道:“都好吧?”
艾普瑞尔点点头。
“派对怎么样?都有谁?”
“罗宾也去了。”
“是吗?她怎么样了?”
“很好,不过可能喝多了点儿。”
“她也到家了吧?没事吧?”
艾普瑞尔点点头,说:“我亲自送她上了出租车。”她在妈妈脸上匆匆一吻,然后转身向厨房走去,走到一半又停下来,问:“今晚有什么电视?”
“《大河奔流》,看过吗?”
她看过,可没什么印象。回到自己房间,换上睡衣睡裤,然后再回到电视间,躺到妈妈身边,头枕在她腿上,辛西娅轻轻抚摸着她的头发,约莫有一分钟的时间。
屏幕上,山峦起伏连绵,天空幽邃深远,一切都那样静谧,如一场午后的梦幻,画面中那些身着热辣服装的西部牛仔也像是画中人物。没过几分钟,她的上下眼皮已经在打架了,可每当两个眼皮就要闭上时,眼前总是晃起阁楼中的那个男人。艾普瑞尔伸出手,拉着妈妈的手,放回自己头上,就像小时候的样子。有些人急急忙忙地长大,假装不再需要妈妈的呵护,其实,做孩子也有做孩子的好处。其实,那些好处那些人也不是不喜欢,只不过出于这样那样的原因,他们觉得丢脸,故而迫不及待地要把那一切抛到脑后。她可真不明白,那些人是怎么想的。
五月的一个下午,亚当在办公室接到一个电话,是弟弟打来的,说要和妻子佩奇一起来纽约,搞什么现场。亚当叫他回家住,可他不肯。咱写东西的可少有享受的机会,他说。这次,也要让老板大出血,要把宾馆里所有的贵宾服务一样一样试个遍。不过,他还是答应到的当天晚上过来吃晚饭。康拉德从未来过亚当在哥伦比亚区的新居,兄弟俩虽然感情依旧很好,可现实生活中彼此的距离越来越大了。分居两地、工作繁忙是主要原因,另一个原因则是康拉德的妻子佩奇。佩奇比康拉德小了整整十二岁,康拉德和别人聊天时,只要聊到认识佩奇以前的日子(那时她还不过是个小丫头),她就感到不舒服,感到自己被粗鲁地推到外面。她也怀疑辛西娅不喜欢自己,她的直觉百分之百准确。
每次见面后,辛西娅都会问丈夫:“你弟弟到底看上了她哪点了?”亚当耸耸肩,表示同意,可心底里,他知道康拉德到底看上了她哪点。康拉德在洛杉矶的日子过得不错,曾写过电影剧本,虽然他写的剧本没有一部真正拍摄过。不过,他的台词写得不错,为他在一部长电视剧中谋了份差事,剧名《无忧一族》,每集一小时,讲的是一群夏威夷高中生的故事。出于撰写剧情的需要,康拉德和全体剧组成员每年都去夏威夷两次,正是在其中一次旅行中康拉德结识了佩奇。佩奇是名产品设计师,她在洛杉矶的工作地点同康拉德在同一幢大厦里,仅仅隔了两个楼层。夏威夷炎热的气候让一切都更快发酵,亚当对自己这个弟弟再了解不过了,对于他来说,佩奇在别人眼中有没有魅力一点儿也不重要,反正在他眼中,佩奇是个风华绝代的古典美人,一头金发,身材瘦削,面目和缓,正是他心仪已久的类型,也是他以为早已不再有的那种类型。佩奇的出现证明他错了,她是第一个证明他错了的女人,也是他第一个屈膝弯腰,求与其结为连理的女人,一切都再合情合理不过了。如今,夫妇俩下班后的大部分时间都泡在各式各样的俱乐部、音乐会、酒吧中。当然,这是为了写剧本的需要,只有在那些地方才能观察那些生活无忧的少男少女,观察他们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意识。在这方面,佩奇可是个好帮手。
晚饭后,孩子们都下了楼。亚当取出四只大酒杯,斟满威士忌,端到阳台上。
阳台上,康拉德正把纽约的地标一一指给佩奇看,不过时不时会张冠李戴。一轮圆月挂在中央公园上空,旁边是蓝色灯光掩映下的水族馆,每隔几分钟就有一架飞机的剪影从水族馆顶上滑过。“这地方可真不错,”康拉德说,“钱花得可真值。”
佩奇把自己手中的杯子凑到鼻子边,嗅上一嗅,做了个鬼脸,然后把杯子放回到桌上。“或许,现在为时还不晚,”她故意把语调搞得抑扬顿挫,好让在座的各位知道,她不过是在说笑,“说不定,你还可以跟家里人一起干。”
“我会的,”康拉德说道,“不过先
要搞明白他干的是什么鬼玩意儿。”“没问题,”亚当答道,“随时恭候
大驾,弗雷多。”
四人齐声大笑起来,不过佩奇的笑声有些不自然,因为她搞不清谁是弗雷多。
她要抓住话头,不让它把自己甩到一边,于是说:“康,知道吗,谁最会为这房子发狂?是翠西。”
康拉德使劲点点头,好像在说,这话可说到我心里去了。
“翠西是谁?”辛西娅问道。
“翠西·塞比达,”康拉德答道,“是剧组里的头号地探,专门负责寻找拍摄地点。她要是站在这里,肯定会疯掉,立马就会开大价钱。不过,可能要铺上些砂子,窗前栽两棵棕榈树,绝了。”
亚当感到手机在振动,没去理会,很难把目光从佩奇身上移开,这女人实在超凡脱俗,美得不带半点人间烟火。开口说话时,她还是佩奇;可一旦她闭上嘴,就那样娴静,那样安宁,让你没有半分私心杂念。亚当听康拉德提起过,刚开始佩奇做过演员,不过那是段不堪回首的经历,如今她提都不想提。
“你们可得留神了,别一不小心让他把你们给写进戏里去了。”佩奇一边说,一边用胳膊肘捅了丈夫一下。康拉德眨了下眼,说:“拜托,可说真格的,这里可真像戏里的场景,人也像戏里的。我可不是说笑,剧组已经花了好几个星期的时间物色演员了,就想找艾普瑞尔和乔纳斯这种类型。亚当,这是波旁威士忌吗?哪种?”
“黑麦。”
“噢。”康拉德端着空酒杯,朝里面注视了一小会儿。
“康尼,你也会有可爱的孩子,”辛西娅说道,“只要佩奇能找到独自生育的办法,那叫什么来着?”亚当向妻子瞪了一眼,意思是说,你可说过了头。
“要是哪天手头紧,就飞来洛杉矶,保证你们一家四口还没出机场,就被星探盯上了,”康拉德说道,“还有,那叫单性繁殖。说真的,我真不敢相信,自己是他俩的叔叔。”说完,他又望着亚当,说道:“也不敢相信自己是你的弟弟。”他一边说,一边用手拍拍亚当的肚子,继续说道:“说真的,你们一家人是不是有什么不老药方?你还跟上大学那会儿一个样子,一点儿也没老,可真气人。秘方是什么?”
亚当微微一笑,说:“坚持,善待自己的身体,持之以恒。”
“持个屁,我说你就是个吸血鬼。”
电话又振动起来,亚当看了一下,是德文的号码,他可不该打来。“对不起,就一会儿。”亚当道了个歉,向房里走去。
三人站在月光下,默然无语,胳膊依旧搭在阳台栏杆上。康拉德最先打破沉默,说道:“我差点儿把酒杯给砸了,‘单性繁殖’。辛西娅,厕所在哪儿?”
“厨房旁边有一间,大门右手还有一间。”
康拉德一走,辛西娅和佩奇迅速相视一笑,掩饰不住彼此间的尴尬。两人走到栏杆前,凭栏远眺,前方一片黑暗的盆地,那就是中央公园。
“刚才说的那些话,我很抱歉,”
辛西娅先开了口,“其实不关我们的事,我就是想拿康拉德寻寻开心,我跟他太熟了。”
佩奇把头微微一摆,好像在说,无所谓。“你家可真漂亮。”她说道,可听得出来,那不过是漂亮话,潜台词是实在想不出有什么好说的了,要不就是不想再说了。不知怎么,这回辛西娅动了火,感到眼角一跳,好像被什么叮了一下。
“啊,是啊,”辛西娅想闭口,可已经闭不住了,“一上了年纪,人家就对你说,你家可真漂亮,就等于在说,你也曾经是个热辣女郎,咱心里有数。注意到了吗?好像没人跟我说,你跟二十年前没两样。”
佩奇第一次露出了若有所思的样子。
“时间对我们女人来说不一样。”她答道。
亚当回到阳台上,一边把电话塞进裤子口袋,一边把面前两个女人来回打量了一番,问道:“怎么了?”
还是老一套,时间青睐男性,辛西娅默默想道。可说到自己的丈夫,真的跟康拉德说的一样,时间没有在他身上留下任何印记,他一点儿都没有老。结婚以后,他的腰围就一直没变过,这就够让人受不了的了,可至少还有缘由可寻:亚当一向极度重视自己的身材。可他脸上的皮肤又怎么解释呢?除了洗脸、刮胡子,他就再没有任何其他的保养措施了,可依旧同昔日没有两样。好多人都这样说,“你老公一点儿没变”。不错,他没有什么恶癖,除了工作太拼命,要是工作拼命也算是一种恶癖,反正自己是这样认为的。他在公司的时间太长了,睡眠自然不足,可无论他付出了多么高昂的代价,一点儿都不显在脸上。最让人受不了的是,你要是跟他谈起这些,他根本就听不懂你想说什么。
辛西娅只能甘拜下风,她依旧去健身,一周三四次,可对她而言,那早已成为一种负担。有段时间,她心血来潮,试遍了健身中心的各种高科技设备,各种新健身潮流,无非就是想令健身多一些趣味,少几分乏味。她和亚当分别去两家不同的健身中心,她做梦也不敢想跟丈夫走进同一家健身馆。跟丈夫一样,她也想保持身体的最佳状态,越久越好,最好直到永远。两人做得都挺不错,不过在某一个方面,辛西娅希望比丈夫走得更远些,尽管她从未跟亚当提起过。已经有三个朋友做过了,前两个做的时候,她跟亚当说过。接着,玛丽塔也割了眼袋,整了脖子,这次她缄口不语,就想看亚当是否会注意到。他从来不会。她就是想证实一下,在亚当眼中,自己应该是什么样子。岁月在别人身上留下更深的痕迹,而辛西娅如今看上去依旧很棒,人人都这么说,她也知道大家并非说笑。可每当自己在镜子中看着自己,辛西娅还是觉得自己不尽如人意。这正是时间的阴险之处,它总是一点点地堆积。目前,还行。可一旦那一天来临,她一定会重塑自己的形象,不惜任何手段。
阴冷的晨雾中,亚当只穿了一条短裤,一件T恤,头戴一顶轻便滑雪头盔,手上套着一双无指手套。他把双手平撑在自家楼外面的墙上,用力推,直到他感到小腿肌肉不再紧张。做完这个动作,下一个动作是提臀,同时轻压一只脚的后跟,做完一只换另一只,直到跟腱也不再感到紧张。接下来,就要出发了。他先踮着脚跳了几下,再深吸一口气,仿佛准备出场的演员,跑了出去。
亚当沿着81街的南面跑,这边有博物馆,人行道也宽敞些,可他还是跑跑停停,要绕过成群结队的游客,避开成双成对的夫妻和他们手中推着的童车,还有跟在他们身后的保姆。没办法,直到过了地铁中央公园西站的出口,然后穿过低矮的石拱门,进入中央公园,他才真正找到自己的节奏。他一路跑过垒球场,超过路上的其他人,几个胖汉,头上包着缠头,敞开着领口,胸毛飞舞;几个身穿莱卡紧身衣的女人,汗衫缠在腰间;还有几个晨跑的,肌肉结实,步履稳健,目光直视前方。
亚当再次找到那种熟悉的感觉,感到血液把热量从他身体的最深处带到各个角落,直到浑身上下没有一处不是热乎乎的。他从没去过天文苑,可大致知道那儿的方位,离他的旧居不远,住那儿时艾普瑞尔和乔纳斯还共用一间屋子。要是横穿北草坪可以省不少路,可草坪上临时拉起了橙色隔离带,表示正在撒草籽。没办法,只好从公园东门出去,再向东转,沿着第五大街一直跑,直到见到一排排弧形的阶梯,有点儿像剧场。沿阶梯下去,就是天文苑,整个公园呈十字形,左右两边对称,各有一座水池,水池边种满了玫瑰。公园的另一头是一排用长条石砌成的台阶,台阶尽头是一道长长的石拱柱廊,最高一级台阶上坐着一个人,身穿一套咔叽西服,双手紧抱膝盖,正是德文。
看到亚当步履轻盈地跑上台阶,德文站起身,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他先用手指指腕上的表,然后双手抱到脑后,等着心跳慢下来,同时也把公园环视一周。
“两头不耽误啊!”德文的语气有些苦涩,“反正是跟我见面,犯不上打乱每日安排。去公司前要回家换套衣服吗?还是你们公司今天搞便装日?”
亚当摇摇头,说:“今天不去公司,再过几小时,老板和我飞去明尼阿波利斯。”
两人站在柱廊下,背对着第五大街,面对着下沉公园。天气阴冷,公园里冷冷清清,可也并非空无一人。这里富于乡村格调的建筑格局令它成为婚纱摄影师的最爱,这会儿就有一群拍婚纱照的,正聚在一个水池旁,个个搓手跺脚,找点儿暖和。
一平如镜的水池边,两个一身礼服的小男孩正追逐嬉闹,看样子不会超过六岁。整个公园里,唯一没有穿正装的就是亚当,可不知怎的,德文觉得最刺眼的却是自己。
“怎么样?”亚当问道,“要不要到玫瑰丛里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