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我前面已经检查得足够充分了,尽管上帝是至善的,我有时在这一类的判断里仍会有错。在有关自然告诉我应该趋就或躲避的东西上,在有关自然放在我里边的内部感觉上,到现在还出现困难;因为我有时看出错误,这样我就直接被我的自然所欺骗。举例来说,肉里放上了毒药而肉的滋味很香,可以引诱我去吃毒药,这样一来我就受了骗。不错,在这方面当然是可以原谅的,因为它仅仅让我吃滋味很香的肉,并没有让我吃它所不知道的毒药,因而我只能由这件事上得出这样的结论,即我的自然不能完全、普遍认识一切事物,这当然是没有什么奇怪的,因为人既然是一种有限的自然,就只能具有有限完满性的认识。
不过我们经常也在我们直接由自然得到的那些东西上弄错,就像有时病人希望吃喝可能对他们有害的东西一样。人们在这上面会说,引起他们弄错的是因为他们的自然〔本性〕坏了。可是问题不在这里,因为一个病人也和健康的人一样,真正是上帝的造物,所以他和别人同样不愿意上帝的善心使他有一个骗人的自然〔本性〕,就像一个由轮子和摆装成的钟表一样,当这个钟表做得不好,不能完全满足钟表工匠的希望来指好时间时,也是同样准确地遵守自然的一切规律的;同样情况,如果我把人的肉体看成是由骨骼、神经、筋肉、血管、血液和皮肤组成的一架机器一样,即使里边没有精神,也并不妨碍它跟现在完全一样的方式来动作,这时它不是由意志指导,因而也不是由精神协助,而仅仅是由它的各个器官的安排来动作。因此我很容易认识到,既然这个身体,比如说,是水肿病患者,他自然就由于喉咙发干感到难受,喉咙发干习惯地给精神以渴的感觉,因而趋向于引动他的神经和其他部分让他要求喝水,这样一来就增加他的病痛,害了他自己,这和他没病时由于喉咙发干而喝水以应身体的需要是同样自然的。虽然我看到一个钟表被造这个钟表的人指定了它的用途,我可以说,如果这个钟表走得不准,那是因为它违反了它的自然〔本性〕,这和我把人体这架机器看成是上帝做成的,使它在它里边有它应有的一切运动,虽然我有理由想,如果它的喉咙发干,没有按照它的自然〔体性〕的秩序办事,喝了有害于保持它的健康的东西,是一样的。可是我认识到,用后一种方式去解释自然〔本性〕是和用前一种方式解释自然〔本性〕很不相同。因为后一种方式不是一种单纯的①称号问题,它完全取决于我的思维,是我的思维把一个病人和一座做坏了的钟表拿来跟我关于一个健康的人和一个做好了的钟表的观念相比较,而且它决不意味着任何②存在于它所指的东西里的东西;相反,用另一种方式来解释自然〔本性〕,我是指某种真正存在于那些东西里的东西,从而它并不是没有真实性的。
①“单纯的”,法文第二版是“外部的”。
②法文第二版:“事实上任何”。
可是,从一个水肿病患者的身体来看,当然这不过是一种外部的称号问题,因为人们说在不需要喝水的情况下,它的喉咙仍然发干,这是因为它的自然〔本性〕坏了。虽然如此,可是从整个的总和来看,即从精神或灵魂和肉体的结合来看,这并不是一个单纯的称号问题,实际是一个自然〔本性〕的错误,这种错误在于它口渴,而喝水对它是非常有害的。这样一来,还有待于去检查的就是,像这样的人的自然〔本性〕既然是虚伪的、骗人的,上帝的善心为什么不去阻止它。
检查开始,我首先看出精神和肉体有很大差别,这个差别在于,就其性质来说,肉体永远是可分的,而精神完全是不可分的。因为事实上,当我考虑我的精神,也就是说,作为仅仅是一个在思维的东西的我自己的时候,我在精神里分不出什么部分来,我把我自己领会为一个单一、完整的东西①,而且尽管整个精神似乎和整个肉体结合在一起,可是当一只脚或者一只胳臂或别的什么部分从我的肉体截去的时候,肯定②从我的精神上并没有截去什么东西。愿望、感觉、领会等功能真正来说也不能是精神的一些部分,因为精神是全部从事于愿望、感觉、领会等的。可是物体性的或者有广延的东西就完全相反;因为凡是物体性的、有广延的东西,没有一个是我不能很容易③用我的思维分成很多部分的,从而没有一个是我认为是不可分的。如果我还没有从别处知道,那么这一点就足以告诉我人的精神或灵魂是和肉体完全不同的。
①法文第二版:“而是我非清楚地认识和领会到我是一个绝对单一、完整的东西”。
②法文第二版:“我认识得很清楚”。
③法文第二版:“因为不能想像任何一个物体性的、有广延的东西,不管它多么小,是我很容易……”。
我还看出,精神并不直接受到肉体各个部分的感染,它仅仅从大脑或者甚至大脑的一个最小的部分之一,即行使他们称之为“共同感官”①这种功能的那一部分受到感染,每当那一部分以同样方式感受时,就使精神感觉到同一的东西,虽然这时候肉体的其他部分可以有不同的感受,就像无数的经验所证明的那样,这些经验就用不着去说了。
①senscommun.古希腊和中世纪哲学认为共同感官是各种感官的总和,由这个总和才分出各种感官。
此外我还看出,物体的性质是这样的,即它的任何一个部分不能被其稍微隔开的部分推动,同样它也不能被那两个物体之间的任何一个部分推动,尽管这个离得较远的部分不动。举例来说,在一条完全抻开的绳子甲、乙、丙、丁四个部分上,如果神动末一部分丁,那么第一部分甲就动起来,它动的方式和抻动中间的乙部分或者丙部分而末一部分丁保持不动的情况一样。和这个情况相同的是,当我觉得脚上疼的时候,物理学告诉我,这个感觉是通过分布在脚上的神经传来的,这些神经就象绳子一样从脚上一直通到大脑里,当它们在脚上被抻动的时候,同时也抻动了大脑里边这些神经的起点和终点的那个地方,并且在那里刺激起来为了使精神感觉疼而制定的某一种运动,就好像疼是在脚上似的。可是因为这些神经要从脚上通到大脑里,就一定经过腿、臀部、腰部、背和颈,所以也有这样的可能,即虽然它们在脚上的末端并没有被抻动,而仅仅抻动它们经过腰或颈的某些部分,也会在大脑里刺激起一些和脚上受伤所接到的同样运动,然后精神也将必然觉得脚上疼,就好像脚上受了伤似的。我们的感官的其他各种知觉,情况也应该是这样的。
最后我看出,既然在精神直接接受印象的那部分大脑里起作用的一切运动中,每一个只能引起某一个感觉①,那么至多能希望或想像这个运动在它能够引起一切感觉之间,使精神感到最真正、对于维持人体的健康最通常有用的那个感觉。经验使我们认识到,自然给我们的一切感觉就是像我刚才说的那样,因而在这些感觉里边表现出来的无非都是产生它们的②上帝的能力和善心。
①法文第二版:“……起作用的每个运动使精神仅仅觉到一个感觉”。
②“产生它们的”,法文第二版缺。
这样,例如当脚上的神经比平时更强烈地动起来的时候,这些神经的运动经过脊椎一直到大脑,在大脑那里给精神一种印象使它感觉到什么东西,比如疼,比如在脚上,精神从疼上就知道了并且激动起来,尽可能驱除疼的原因,把这个原因当成是对于脚非常危险、非常有害的东西。
不错,上帝可以把人的自然〔本性〕建立成这样的,即同样是这个运动,它在大脑里使精神感觉到完全不同的东西,举例来说,这个运动使它自己感觉到它自己,也许它是在大脑里,也许它是在脚上,也许在脚和大脑之间的别的什么地方,也许不管它是什么别的东西,不过所有这些都比不上它使精神感觉到那样好地有助于保存肉体的东西了。
同样,当我们需要喝水的时候,它就在喉咙里发干,这就运动它的神经,用神经运动大脑里面的一些部分,这个运动使精神有渴的感觉,因为在这个机会上,没有别的比知道我们需要喝水来保存我们的健康更有用的东西了。其他情况也一样。
从以上这些就可以明显地看出,尽管有上帝的至善,人的自然〔本性〕,就人是由精神和肉体组合而成的来说,有时不能不是虚伪的、骗人的。
因为如果有什么原因不是在脚上,而是从脚一直到大脑抻起来的神经的某一个部分上,或者甚至在大脑里,刺激起来通常和脚不舒服时所刺激起来的同样运动,那么人们将感觉到疼,就和疼是在脚上一模一样,感官就自然地要受骗了;因为既然在大脑里的一个同样运动只能在精神里引起一个同样的感觉,而这个感觉是脚受伤了的一个原因所刺激比在别处的原因所刺激的时候多得多,那么这个运动把脚疼①而不是什么别的部分疼带给精神,这样说总算是更合理一些吧。而且喉咙发干不是像平常那样总是由于喝水对于身体的健康是必要的原因,而是有时由于什么完全相反的原因,就像患水肿病人所遭遇的那种情况,即使是这样,喉咙发干在这地方骗人也总比相反地当身体没有不舒服时骗人要好得多。其他情况也一样。
①法文第二版:“总是把脚疼”。
当然,这个考虑不仅在认识到我的自然〔本性〕可能犯的各种错误上对我有好处,同时在更容易避免错误或者改正错误上对我也很有好处。因为,知道了在有关身体的合适或不合适的东西时,我的各个感官告诉我的多半是真的而不是假的,它们差不多总是用它们之中几个来检查同一的东西以便为我服务,而且,除此之外,它们还能利用我的记忆把当前的一些认识连接到过去的一些认识上去,并且还能利用我的理智,因为我的理智已经发现了我的各种错误的一切原因,那么从今以后我就不必害怕我的感官最经常告诉我的那些东西是假的了。而且我应该把我这几天的一切怀疑都抛弃掉,把它们都当作是言过其实、荒谬绝伦的东西,特别是把有关我过去不能把醒和梦分别开来的那种非常普遍不肯定的态度抛弃掉,因为我现在在这上面看出一种非常显著的区别,这个区别在于我们的记忆决不能像它习惯于把我们醒着时所遇到的那些事情连接起来那样,把我们的各种梦互相连接起来,把它们跟我们生活的连续性连接起来。而且事实上,假如有人在我醒着时突然出现在我面前又突然不见了,就像我在睡着时所见到的影象那样,使我看不出他是从什么地方来的,也看不出他是到什么地方去了,那么我就把他看成是在我大脑里形成的一个怪影或者一个幽灵,和我在睡着时在大脑里形成的那些怪影或者幽灵一样,而不会把他看成是一个真人,这也并不是没有道理的。可是,当我知觉到一些东西,我清清楚楚地认识到它们是从什么地方来的,它们在什么地方,它们出现在我面前的时间,并且我能把我对它们产生的感觉毫无间断地同我生活的其余部分连接起来,那么我就完全可以肯定我是在醒着的时候而不是梦中知觉到它们。而且,如果在唤起我所有的感官、我的记忆和我的理智去检查这些东西之后,这些东西之中的任何一个告诉我的都没有任何东西跟其余的那些所告诉我的不一致,那么我就决不应该怀疑这些东西的真实性。因为,从上帝不是骗子这件事得出来的必然结果是,我在这上面没有受骗。
然而,由于事情的必然性经常迫使我们在我们得出时间在把这些事情加以非常仔细的检查之前去决定,那么就必须承认人生是有可能经常在那些个别的事情上犯错误的;并且最后,必须承认我们的自然〔本性〕存在着缺陷和弱点。
反驳和答辩 第一组反驳
一个荷兰神学家①作
①法文第二版:“荷兰神学家卡特鲁斯(Caterus)先生作。关于第三、第五和第六个沉思”。
先生们:
看到你们希望我认真地检查一下笛卡尔先生的作品,我就想我有义务在这一机会上满足对我来说是那么尊贵的一些人的愿望,一方面为了由此证明我对于你们的友谊的珍视,一方面为了让你们认识一下我的不足之处和在我的心灵的完满上还缺少什么,以便此后在我需要的时候你们能对我稍微再多慈悲一些,并且如果我不能达到你们对我的要求的话,下次给我免掉这类任务。
实在可以这么说,根据我的判断,笛卡尔先生是一位有着非凡的才华和谦虚过人的人,关于这个人,我想当年最爱说人坏话的摩缪斯②本人也找不出可指责的地方。他说:我思维所以我存在;甚至我是思维本身或者精神。这话说得对。他说:在思维的时候,我心里有事物的观念。而且首先我有一个非常完满的、无限的存在体的观念。我同意。可是我不是它的原因,我不等于这样的一个观念的客观实在性,所以它的原因是比我更完满的什么东西,从而有一个不同于我的存在体存在,他具有比我所具有的更多的完满性。或者象圣德尼①在《神圣的名字》一书第五章里所说的那样,有某种性质,它不具有象其他一些东西那样方式的存在,可是他在本身里非常简单并且毫无外包地包含了存在体里所有的全部本质,一切东西都包含在里面,就象包含在第一的和普遍的原因里一样。
②Momus,希腊神话中专挑人家毛病来取笑的神。“当年最爱说人坏话的人”,法文第二版缺。
①SaintDenys,公元三世纪时巴黎第一个天主教主教。
可是我在这里不得不停一下,担心我太累了;因为我的精神已经和波涛汹涌的优里帕②一样地激动了:我同意,我否认,我赞成,我反对,我不愿意反对这个伟大人物的见解;虽然如此,我不同意。因为,我请问:一个观念要求什么原因?或者告诉我,观念是什么东西。它是被思维的东西③,就其是客观地在理智之中而言。可是,客观地在理智之中是什么意思?如果我理解得不错的话,这就是按照一个对象的方式完结理智的行动;事实上,这只是一个外部的名称,它给事物增加不了什么实在的东西。因为,这就跟被看见一样,在我心里不过是看的动作向我延伸,同样,被思维或者被客观地放在理智之中,这本身就是把精神的思维终止或停下来;这在事物本身上用不着什么运动和改变,甚至用不着事物存在。因此,我为什么要求追求一个现实并不存在、仅仅是一个单独的名称、一个纯无的东西呢?
②Euripe,希腊优卑亚岛和大陆之间的一条狭窄的海峡,相传亚里士多德就是在那里淹死的。
③法文第二版:“如果我理解得不错的话,它是被思维的东西本身”。
虽然如此,这个伟大的人物说:从一个观念包含一个这样的客观实在性而不包含别的客观实在性来说,它无疑地要有什么原因。相反,什么原因也没有;因为客观实在性是一个纯粹的称号,它在现实上并不存在。可是,一个原因所给予的影响是实在的、现实的;现实不存在的东西并不能有原因,从而既不能取决于也不能产生于任何真正的原因,也决不要求原因。因此,我有一些观念,可是这些观念没有原因,绝对说不上有一个什么比我更大的、无限的原因。
可是也许有人会对我说:如果你不给观念指定原因,那么请你至少告诉我,为什么这一个而不是那一个观念包含这种客观实在性?这话说得很好;因为我不习惯于对我的朋友们有话不说,而是对他们采取有话就说的态度,我公开地说说笛卡尔先生早先关于三角形所说过的一切观念。他说:虽然也许在我的思维的外在世界上任何地方都没有这样的一个图形,并且在那里从来就没有过,不过这并不妨碍在那里有这个图形的某一种性质,或形式,或确定的本质,这种性质,或形式,或确定的本质是固定不变的、永恒的。这样,这个真理就是永恒的,它不要求什么原因。一只船就是一只船,并不是什么别的东西;张三就是张三,而不是李四。虽然如此,如果你们逼着我对你们说出一个原因来,那么我就告诉你们,这是来自我们的精神的不完满,它不是无限的;因为,既然总体是包罗万象的,我们的精神不能一下子把它一览无余地全部领会得了,那么它就把它分成份儿,这样一来,既然不能得出全部影象,它就把它一点一点地,或者象人们在学院里所说的那样,inadquate〔不充足地〕、不完满地、一部分一部分地领会。
不过,这位伟大的人物接着说:然而一种东西客观地用它的观念而存在于理智之中的这种存在方式,不管它是多么不完满,总不能说它什么都不是吧,也不能因此就说这个观念来自无吧。
这里面有歧义;因为,假如什么都不是这一词和现实不存在是一回事,那么它就真是什么都不是,因为它现实并不存在,这样,它就是来自无,也就是说,它没有原因。不过,假如什么都不是这一词是指由精神虚构出来的、人们一般称之谓理性的东西,那么这就不是什么都不是,而是一个实在的东西。这个东西是清清楚楚被领会出来的。虽然如此,由于它仅仅是被领会出来的,而且它现实又不存在,因此它固然可以被领会出来,可是它决不能是由原因引起的,决不能是被放在理智之外的。
他说:可是除此而外我要检查一下,这个有着上帝的观念的我,在没有上帝的情况下,或者象他上面刚说过的那样,在没有比我的存在体更完满的存在体把他的观念放在我心里的情况下,我是否能够存在。他说:因为,我的存在是从谁那里来的?也许是从我自己来的吧,或者从我的父母那里来的吧,或者从一些别的什么东西来的吧,等等。可是,如果是我自己有的,我就不会怀疑什么,也不会希望什么,我什么都不会缺少;因为我可以把凡是在我心中有什么观念的一切完满性都给我自己,那样一来我自己就是上帝了。如果我从别人那里得到我的存在,那么最后我将达到这样的结果,即他本身有其存在性;这样一来。这和我刚才对于我做的推理也适用于他,并且证明他就是上帝。我认为圣托玛①肯定就是走的这条路子,他把这条路子叫做动力因的因果关系的路子,这条路子是从哲学家②那里拿过来的,只是圣托玛和亚里士多德并不考虑观念的原因。也许是用不着,因为我为什么不走最直、最近的路子呢?我思维,所以我存在,我甚至是精神本身和思维;可是,这个思维和这个精神,它要么是来自它本身,要么是来自别人;如果是来自别人,那么这个别人又是来自谁呢?如果是来自它本身,那么它就是上帝;因为由本身而存在的东西是很容易把什么都给它自己的。
①即托马斯·阿奎那。
②英译本为“亚里士多德”。
我在这里请这位伟大的人物,恳求他不要对一个求知欲很强的读者隐藏自己的观点,而这样的读者也许并不是很聪明的。因为,由本身这几个字有两种讲法。第一种讲法是正面的意思,也就是说,就象由一个原因那样由它本身;这样,这就会由本身而存在,并且把存在性给予它自己,假如它经过事先看到并且考虑好了的选择把它所要的东西给了它自己的话,它毫无疑问会把一切东西都给它自己,因而它就是上帝。由本身这几个字的第二种讲法是反面的意思,是和由它自己或者不由别人是一样的意思;如果我记得不错的话,大家就是采用这个意思的。
那么,如果一个东西是由自己而不是由别人而存在,你由此怎么证明它包含一切并且是无限的呢?因为,如果你说:因为它由它自己而存在,它就很容易把一切东西给了它自己,现在我不想听,因为它并不象由一个原因那样由它自己而存在,而在它还没有存在之前,它也不可能预见它可能是什么以便选择它以后会是什么。我想起以前听说苏阿列斯①这样的推理:一切限制来自一个原因;因为一个东西之所以是有限的、被限制的,要么是因为原因没有能够给它什么更大、更完满的东西,要么是没有想要那种东西。那么如果某种东西是由它本身而不是由一个原因而存在,那么说它是无限的而不是受限制的这话就不错。
①Suarez(1548—1617年),西班牙哲学家。
对于我来说,我不完全同意这种推理;因为,就算一个东西由它本身而存在,就象你喜欢的那样吧,也就是说,它不是由别的东西而存在,如果这种限制是来自它的内部的、组成它的那些原则,也就是说,来自它的形式本身和它的本质,而对于这种本质你们还没有证明它是无限的,那么你们将要说什么呢?不错,如果你们认为热就是热的,那么它是由于它的内部的、组成它的一些原则而热,而不是由于冷,虽然你们想象它之所以是热的不是由于别的东西。我毫不怀疑笛卡尔先生并不缺少理由来代替别人也许没有足够充分解释、也没有足够清楚地阐明的东西。
最后,我同意这位伟大的人物所建立的普遍规则,即:我们领会得十分清楚、十分分明的东西都是真的。我甚至相信凡是我想的都是真的,并且从很长的时间以来我就抛弃一切怪物和一切由理性推论出来的东西,因为任何一种力量都不能改变它自己的对象:如果意志动起来,它就趋向于善;感官本身并不能弄错,因为视觉看见它所看见的东西,耳朵听到它所听到的东西:如果我们看见了闪烁着金黄色的铜片,我们是看对了;但是当我们用判断力断定我们所看见的是金子,我们就弄错了。①因此,笛卡尔先生把一切错误都归之于判断和意志,这是很有道理的。
①法文第二版,在这句话后面还有以下几句话:“这时这就是我们领会得不好,或者不如说,我们一点也没有领会;因为,既然每一个官能对于它的对象都不会弄错,那么如果理智一旦把一件东西领会得清楚、分明,它就是真的”。
但是现在让我们看一看他想要从这个规则推论出来的东西是否正确。他说:我清楚、分明地认识到无限的存在体,所以它是一个真实的存在体,它是一个什么东西。有人将要问他:你清楚、分明地认识无限的存在体吗?那么为大家都承认的这个普通的定理:无限,因为它是无限的,所以是不可知的,是什么意思呢?因为,如果说当我想到一个千边形,它模模糊糊地给我表象一个什么图形的时候,我不能清楚地想象出或认识出这个千边形来,因为它不能清楚地给我表象出来它的一千个边,那么,既然我不能清楚、准确地看到构成它的那些无限的完满性,我怎么能清清楚楚地而不是模模糊糊地领会到作为无限的存在体呢?
并且,这也许是圣托玛想要说的,因为在反对上帝存在这个命题上是清清楚楚、用不着证明之后,他自己提出反对给圣达玛塞奴斯①所说的:对上帝存在的认识是自然地刻印在一切人的心里的;因此这是一件很清楚的事,用不着证明来认识它。对于这句话,他回答说:一般地并且(象他所说的那样)在某种模糊的情况下认识上帝存在,即,就其是人的天福来说,这自然是刻印在我们心中的;可是(他说)这不是简单地认识上帝存在,这完全和认识有人来了但并不认识张三一样,虽然张三来了,等等。这就如同他想要说上帝是在这样的一些情况下被认识的,即在共同理性的情况下,或者是从最后的目的上,或者甚至是从最初的、非常完满的存在体上,或者,最后,在这样的一个存在体的意义的情况下,这个存在体模糊地并且一般地包含一切事物,不过不是在它的存在的准确的意义的情况下,因为这样它才是无限的,对我们来说是不可知的。我知道笛卡尔先生会很容易对提这种问题的人做出回答的;虽然如此,我相信我仅仅用讨论的态度所讲的这些事情将会使他记起波伊提乌斯②所说的,有某一些共同概念是只有学者们才会用不着证明就能认识的;如果那些希望比别人知道得更多的人发问得多,如果他们用长时间去考虑他们知道已经被人说过的和作为一切事物的第一的和主要基础而提出来、并且虽然如此,不经过长期研究和非常大的精神贯注他们就仍然不能理解的东西,这是不足为奇的。
①Damascenus,中世纪拜占廷哲学家、神学家。
②Boèce(480—524),古罗马哲学家。
可是让我们同意这个原则并且让我们假定有人具有一个至上的、至高无上完满的存在体的清楚、分明的观念吧,那么你们打算从那里推论出什么来呢?这就是这个无限的存在体是存在的,而这件事是如此地肯定,以致我应该至少和肯定上帝的存在以及我直到现在为止我从数学的论证得出来的真理同样肯定;因此,领会一个上帝,也就是说,领会一个至上完满的存在体,而他竟缺少存在性,也就是说,缺少某种完满性,这和领会一座山而没有谷是同样不妥当的。这就是全部问题的关键。目前谁要是退让,谁就必须认输;对于我来说,我要对付的是一个强有力的对手,我必须躲一躲他的锋铓,为的是既然总归是要输的,我至少可以把我不能避免的事暂时拖它一段时间。
首先,虽然我们在这里不用权威而仅仅用道理来行事,可是为了避免我要毫无理由地反对的这位伟大的人物起见,让我们听一听圣托玛是怎么说的。他给自己做过这样的反驳:人们一懂得和理解上帝这个名称是什么意思,人们就知道上帝存在;因为,从这个名称上,人们理解这样的一个东西,这个东西是没有什么比他更伟大的东西能够被领会的。那么,存在于理智里和事实上的东西是比仅仅存在于理智里的东西更伟大;这就是为什么,既然上帝这个名称被理解,上帝存在于理智之中,那么他由之而在事实上也存在。我把这个论据用形式逻辑来表示:上帝是这样的,没有比他更伟大的东西能够被领会的;而没有比他更伟大的东西能够被领会就包含着存在性:所以上帝,由于他的名称或者他的概念,就包含着存在性;从而他如果没有存在性就既不能存在,也不能被领会。现在,请你们告诉我,这不就是笛卡尔先生的论据吗?圣托玛给上帝下了这样的定义:他是这样的,即:没有什么比他更伟大的东西能够被领会的,笛卡尔先生把他叫做一个至上完满的存在体;当然,没有什么比他更伟大的东西能够被领会。圣托玛接着说:没有什么比他更伟大的能够被领会的那个东西包含着存在;否则比他更伟大的什么东西就可以被领会,即:被领会的东西就包含存在。可是笛卡尔先生不是好象在他的论据里没有使用同样的小前提吗?上帝是一个至上完满的存在体;而至上完满的存在体包含着存在,否则他就不是至上完满的。圣托玛推论说:既然上帝这个名称被懂得、被理解了,他就是在理智里,从而他也就在事实上存在;也就是说,由于在没有什么比他更伟大的东西能够被领会的这样一个存在体的概念里,存在性是被包含在里边的,所以这个存在体是存在的。笛卡尔先生推论出同样的东西。他说:可是,仅仅由于我不能领会没有存在性的上帝,因为存在性是和他分不开的,从而他就真实地存在着。现在圣托玛对他自己同时也对笛卡尔先生答辩说:假定每人从上帝这个名称上理解了他意味着所说过的那样,即他是没有什么比他更伟大的东西能够被领会的这样一个东西,这并不因此就等于说人们理解了从这个名称意味着的东西存在于大自然里,而仅仅意味着存在于理智的理解里。而且,如果人们不同意事实上有这样的一个什么东西,即:没有什么比它更伟大的东西能够被领会,那就不能说它在事实上存在;那些说没有上帝的人就是这么公开否认上帝的。从这里我也用简单的几句话答辩一下:虽然人们同意至上完满的存在体由于它本身的名称就包含着存在性,可是这不等于说这种存在性在大自然里就现实地是什么东西,而仅仅是,由于有着至上存在体这个概念,存在性这个概念才是不可分割地被连在一起。从这里,如果你不先假定这个至上完满的存在体在现实上存在着,你就不能推论出上帝的存在在现实上是一个什么东西;因为,那样一来,它将在现实上包含一切完满性,也包含一个实在的存在性的完满性。
先生们①,在这么疲劳的工作之后,我要把我的精神稍微放松一下,你们现在会觉得这样要好些吧。存在着的狮子这个组合基本上含有这两个部分:狮子和存在;因为如果去掉这一个或那一个,这就不再是原来的组合了。那么上帝不是完全永恒地清楚、分明地认识了这个组合吗?这个组合,就其为组合来说,它的观念不是基本上包含这两个部分的这一部分和那一部分吗?也就是说,存在性不是存在着的狮子这个组合的本质吗?虽然如此,如果人们不事先假定这个组合的全部都是现实存在的,那么上帝所永恒具有的清楚的认识并不必然地使这一物体的这一部分或那一部分存在;因为,那样一来,它本身将包含的一切基本完满性,因而也包含它的现实存在性。同样道理,虽然我清楚、分明地认识至上存在体,虽然至上完满的存在体在他的基本概念里包含存在性,可是,如果你们不事先假定这个至上存在体存在,那就不等于说这个存在性在现实上是什么东西;因为那样一来,他既然具有他的其他一切完满性,他也将在现实上包含着存在性的完满性;这样就必须再证明这个至上完满的存在体存在。
①法文第二版缺。
关于灵魂和肉体的实在区别,我再简单说几句;因为我承认这位伟大的人物对我如此地厌烦,使我差不多不能再多说什么了。如果在灵魂和肉体之间有一种分别,那么似乎是要从这两个东西能被清楚地、彼此分开地去领会来证明它。关于这一点,我把这位学识过人的人物来同司各脱交锋,司各脱说,为了一件事物清清楚楚地同其他一件事物分开来领会,只要在它们之间有一个他叫做形式的和客观的分别就行,他把这个分别放在实际上的分别和道理上的分别之间;他就是这样地把上帝的正义与上帝的爱德加以区别的;他说,因为它们在任何一个理智的活动之前有一些不同形式的道理,因此,这一个并不是那一个;虽然如此,如果说:正义是与爱德分开去领会的,所以它也能够分开存在,这就是一种不正确的结论。可是我不知不觉地已经超出了一封信的界限。
先生们,这就是我关于你们向我提议的东西所要说的事。现在这要由你们来做裁判。如果你们宣判我对了,那么如果我多少有些冒犯笛卡尔先生的话,就让他不要介意;如果你们认为他对了,那么我从现在起就举手投降,甘愿认输;我更愿意担心要再一次输掉。再见。
著者对第一组反驳的答辩
①法文第一版是:“著者对一个荷兰神学家的反驳的答辩”;法文第二版是:“著者对卡特鲁斯(Caterus)先生的反驳的答辩”。
先生们:
我向你们供认你们给我惹起了一个反对我的强大的对手,他的才华和学识本来会给我惹出很多麻烦的,假如这位权威的、虔诚的神学家不是更愿意促进上帝的事业和他的软弱的辩护者的事业而不喜欢公开攻击这种事业的话。但是,虽然对他来说没有使用那种办法是非常正直的,如果我企图妄自尊大,我就免不了要遭受谴责的。因此我的计划不过是在这里揭露他所使用的用以支持我的办法,而不是把他当作一个对手来进行答辩。
他从我用来证明上帝的存在的主要理由的简短演绎开始,以便使读者们更好地重新回忆起它。然后,在简明扼要地对他认为已经充分得到证明的一些东西表示同意,并且用他的威信加以支持之后,他来到了困难的症结,即:要知道在这里必须怎么理解观念这个名称,这个观念要求什么原因。
我在什么地方说过,观念就是被领会或被想到的东西本身,就其客观地存在于理智之中而言。对于这句话,他故意理解得和我所说的不同,以便给我机会让我再清楚地解释一下。他说:客观地在理智之中,这就是按照一个对象的方式完结理智的行动,这只是一个外部的名称,它给事物增加不了什么实在的东西,等等。在这里必须指出,这是有关事物本身的,就其是在理智之外而言,在事物本身这方面,不错,这一个外部的名称是客观地在理智之中;但是,我谈到观念,它决不是在理智之外的,关于它,客观地存在只意味着它是以对象习惯在那里存在着的方式而在理智之中的。这就好比如果有人问,太阳是客观地存在于我的理智之中,这对太阳怎么样呢?人们回答得非常正确:这不过是一个外部的名称,即它以一个对象的方式完结了我的理智的活动,但是如果人们问我,太阳的观念是什么,而人们回答说这就是被思维的那个东西本身,就其是客观地在理智之中而言,没有人会把它理解为就是太阳本身,就其是这个外部的名称在理智之中而言。而客观地在理智之中也并不意味着以一个对象的方式完结的活动,而是意味着以这些东西经常在那里的方式而在理智之中,这样一来太阳的观念就是太阳本身存在于理智之中,不是形式地,就象它在天上那样,而是客观地,也就是说以对象经常存在的方式而在理智之中。不错,这种存在的方式比东西存在于理智之外的方式要不完满得多,可是这并不是一个纯粹的什么都不是,就象我从前说过的那样。
当这位学识渊博的神学家说一个纯粹的什么都不是这句话是有歧义的,他好象是想要告诉我刚才指出的那个歧义,怕的是我在那上面不加以注意。因为他说,首先以其观念而存在于理智之中的这样一个东西并不是一个实在的、现实的存在体,也就是说,这并不是存在于理智之外的什么东西;这话不错。然后他又说,这并不是由精神假想出来的什么东西,或者说一个由道理推论出来的存在体,而是被清楚领会的一个什么实在的东西;通过这几句话,他完全接受了我所提出来的东西。不过他接着说:因为这个东西仅仅是被领会的,而在现实上并不存在,(也就是说,因为它仅仅是一个观念,而不是在理智之外的什么东西),不错,它可以被领会,可是它不能被什么原因所引起,也就是说,它为了存在于理智之外,不需要原因。这一点我承认,①不过为了被领会起见,它当然需要原因,而这里的问题所在就是这个原因。比如,如果有人在心里有一个什么非常精巧的机器的观念,人们有理由问这个观念的原因是什么;那个说这个观念在理智之外什么都不是,从而它不能被什么原因所引起而只能被领会的人是不会令人满意的;因为人们在这里问的不是别的问题,而是这个东西之所以被领会的原因是什么。那个说理智本身就是它的原因,因为原因是它的活动之一。说这样话的人也同样不会令人满意;因为人们对于这一点并不怀疑,而问的只是在机器里面的客观技巧的原因。因为虽然这个观念会有这样一个而不是那样一个客观技巧,它无疑要有一个原因,而客观技巧在这个观念方面是和在上帝的观念的客观实在性或完满性是一样的。不错,人们可以给这个技巧指定各种原因;因为或者这是人们将要看到的什么实在的、相似的机器,这个观念就是模仿这个机器做成的;或者是在那个具有这个观念的人的理智之中的、对于机械的伟大认识,或者也许是那个人的一个伟大机智,用这种办法他才能够没有事先的认识就发明了这个机器。必须指出,任何技巧(它仅仅是客观地在这种观念之中)都必然应该形式地或者卓越地在它的原因之中,不管这种原因可能是什么。同样,也必须想到在上帝的观念之中的客观实在性。但是假如上帝不是实在地存在的话,那么这个全部的实在性或者完满性能够在什么里边呢?这位才华超众的人已经看到了所有这些事情;这就是为什么他承认能问为什么是这个观念而不是那个观念含有这种客观实在性;对于这个问题他首先回答说:一切观念都和我说过的关于三角形的观念一样,即,即使也许世界上任何地方都没有三角形,可是这并不妨碍有三角形的某一种确定不移的性质,或形式,或本质;这种性质,或形式,或本质是不需要原因的。不过他所判断的并不能令人满意;因为,即使三角形的性质是不变的、永恒的,这并不能因此就不让人问它的观念为什么在我们心中。因此他接着说:不过如果你们要我说出一个道理,我将告诉你们说这是来自我们精神的不完满,等等。不过这一回答,好象是仅仅意味着那些想在这里反对我的人回答不出什么类似的东西来的。因为,诚然,说为什么上帝的观念是在我们心中的原因是由于我们精神的不完满,并不比说我们想像一个非常精巧的机器而不去想象一个不完满的机器是由于对于机器的无知更有道理。因为,正好相反,如果有人具有一个机器的观念,在这个观念里含有人们可能想象出来的全部技巧,那么人们就很可以由之而推论出这个观念是从一个原因产生的,在这个原因里实在地、事实上有全部可想象的技巧,虽然这种技巧仅仅是客观的而不是事实上在这个观念之中。同样道理,既然我们在心里有上帝的观念,在这个观念里含有人们所能领会到的全部完满性,那么人们就可以由之而非常明显地得出结论说这个观念取决于并产生于什么原因,这个原因本身真正地含有全部的这种完满性,即上帝实际存在的这种完满性。当然,由于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是精通机械学的,因而对于十分精巧的机器不能有观念,同样,如果大家也不是都有领会上帝的同一功能,那么问题在两种情况下同样是困难的。可是,因为这种观念是以同样的方式刻印在大家的精神里,而且我们看到它决不是来自别处,而只是来自我们心中,所以我们假定它是属于我们精神的本性。而且这并不是不合适的。不过我们忘记了人们应该主要加以考虑的另一件事,而这个论据的一切力量和一切光明或智慧都取决它,这就是,如果我们的精神仅仅是一个有限的东西(事实就是如此),而且它没有上帝这一原因做为它存在的原因的话,那么本身有着上帝的观念的这种功能就不能在我们心中。这就是为什么我曾经问过下面的话:如果在没有上帝的情况下我是否能够存在;这不是为了提出一个与前面不同的理由,而是为了更完满地解释它。
①“也就是说,它为了存在于理智之外,不需要原因,这一点我承认,”这句话在法文第二版是:“或被放在理智之外。这一点我承认,因为在理智之外它什么都不是。”
可是在这里这位对手的礼貌把我驱使到一个相当困难的地步,并且可能给我引起许多人对我的忌妒之心;因为他把我的论据跟圣多玛和亚里士多德的论据相比较,好象他想要用这种办法迫使我说出既然和他们进入同一的道路为什么我却没有在一切事物上走这条道路的理由。可是我请求他容许我不提到别人而只解释我说过的一些东西。那么首先,我的论据并不是从我看见在可感觉的东西里有一种秩序或者动力原因的某一种连续而提出来的;这部分是因为我想到上帝的存在性是远比任何一种可感觉的东西的存在性更为明显,部分也是因为我没有看到这种因果连续能够把我引到别处去,而只是使我认识我的精神的不完满,因为我不能懂得这么无限多的原因怎么如此永恒地彼此相续以致没有第一原因。因为当然,由于我不能懂得它,这并不等于说不应该有一个第一原因;同样由于我不能懂得一个有限的量可以无限分割,也不等于说人们可以达到一个最后分割,在这之后,这个量再不能分割了;而只等于说我的理智是有限的,不能懂得无限,这就是为什么我更喜欢把我的推理依靠在我自己的存在性上的原故,这个存在性不取决于任何原因连续,而且没有什么别的东西比我认识它认识得更多;关于这一点我问自己,我并没有怎么追寻从前是由什么原因被产生的,现在保存我的是什么原因,以便我用这个方法使我从原因的全部连续中摆脱出来。除此而外,我没有就我作为肉体和灵魂的组合,而仅仅是并且恰恰是就我作为一个在思维着的东西,来追寻我的存在的原因。我相信这对这个问题用处不少,因为这样,对于我摆脱成见,考虑自然的光明告诉我的东西,问我自己并且坚信任何我对之没有什么认识的东西都不能存在我心里来说,就好得多了。事实上这和下面的事完全不同,即:我考虑我父亲也是来自我的祖先;而且,如果看到也在追寻我的父亲的父亲上我不能把这种进程继续到无限,为了结束这种追寻,我断言有一个第一原因。再说,我没有仅仅追寻我的存在的原因是什么,就我是一个在思维着的东西而言,而是我主要地、恰恰是就我是一个在思维着东西而追寻这种原因,这个在思维着的东西,在许多别的思想之间,认出了在我心里存着一个至上完满的存在体的观念;因为,我的论证的全部力量就是取决于这里的。首先,因为这个观念使我认识上帝是什么,至少是按照我所能认识他的那种程度;而且,按照真正的逻辑的规律,决不要问什么东西是否存在,如果首先不知道它是什么的话。其次,因为就是这个观念给了我机会去检查我是由我自己还是由别人而存在的,也给了我机会认出我的缺点。最后,就是这个观念,他教导我不仅我的存在有一个原因,而更多的是这个原因含有各种各样的完满性,从而这个原因就是上帝。最后,我没有说过一个东西不可能是它自己的动力因;因为,虽然人们把动力的意义限制在与其结果不相同或者在时间上在其结果之先的那些原因上这一点显然是正确的,可是在这个问题上它好象不应该这样限制它,一方面因为那会是一个毫无意义的问题,因为谁不知道同一的东西不断与其自身不同、也不能在时间上先在于它自身?另一方面也因为自然的光明并没有告诉我们动力因的本性是时间上在它的结果之先。因为,相反,真正说来,它既没有动力因的名称,也没有动力因的性质,除非是它产生它的结果,从而它并不是在结果之先。不过,自然的光明当然告诉我们没有任何东西是不许问它为什么存在,或者不能追寻它的动力因的,或者,假如它没有动力因,那么问它为什么不需要动力因。因此,如果我想任何东西以某种方式对它自己的关系就是动力因对它的结果的关系,远不是从这里我就想要得出结论说有一个第一原因,相反,从人们称之为第一的这个原因本身,我再继续追寻原因,这样我就永远不会达到一个第一的原因。可是当然,我坦率地承认能够有个什么东西,在这个东西里边有一种能力,这种能力是如此地强大、如此地不能穷竭,以致它决不需要任何帮助而存在,并且它现在也不需要任何帮助而被保存,这样它在某种方式上就是它自己的原因;我领会上帝就是这样的。因为,即使我过去是永恒存在的,因为在我之先什么都没有,可是我看到时间的各个部分是彼此分开的,这样一来,从我现在存在并不说明我以后还应该存在,如果,姑且这样说,我不是每时每刻都重新被什么原因创造的话,我就毫无困难地把这个原因称之为动力因,它不断地用这种方式创造我,也就是说它保存我。这样一来,虽然上帝过去永远存在,可是,因为事实上是他自己保存他自己,所以他被说成并且叫做自己是自己的原因,这似乎是相当正确的。(虽然如此,必须指出,在这里我的意思并不是谈由动力因的任何一种实在的、肯定的影响做成的保存,我仅仅是谈上帝的本质是这样的,即他不可能不是永远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