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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节

作者:德-康德/译者:庞景仁 当前章节:604 字 更新时间:2026-6-16 03:26

因此,纯粹理智概念一旦离开了经验的对象而涉及自在之物(本体)时,就毫无意义。纯粹理智概念只是用来(打个比喻说)好象字母一样,把现象拼写出来以便把它作为经验来读。从理智概念对感性世界的关系上得出来的原则只供我们的理智在经验上使用;一旦超出经验,这些原则就成为毫无客观实在性的任意结合,我们就既不能先天认识它们的可能性,也不能通过任何例证来证实它们同对象的关系,或者仅仅使这种关系可以理解,因为一切例证都只能是从某种可能的经验中搬过来的,因而这些概念的对象除了在一种可能的经验之中,在其他任何地方都找不到。

休谟的问题的全面解决虽然同他自己的预料相反,然而却给纯粹理智概念恢复了它们应有的先天来源,给普遍的自然法则恢复了它们作为理智的法则应有的有效性,只是限制它们用在经验之中而已;因为它们的可能性仅仅建筑在理智对经验的关系上,但这并不是说它们来自经验,倒是说经验来自它们。这种完全颠倒的连结方式,是休谟从来没有想到过的。

因此,从以上所有这些探讨中得出这样的结论:“一切先天综合原则都不过是可能经验的原则”,它们永远不能是关于自在之物的原则,而只能是关于作为经验的对象的现象的原则。因此纯粹数学,和纯粹自然科学一样,决不能涉及现象以外的任何东西,而只能是或者表现使一般经验成为可能的东西,或者表现那种从这些原则得出来的,必须能够在任何时候被表现在某种可能的经验之中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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