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海外名作 > 《猜想与反驳》作者:[英]卡尔·波普尔/译者:傅季重/纪树立/周昌忠/蒋弋为【完结】 > 【书香门第】猜想与反驳.txt

[9] 同上书,第15节。我猜想有些人会感到很难接受这一观点:一个纯粹的或孤立的存在陈述(“存在一条海蛇”)应当被称为“形而上学的”,即使它可以从一个经验性陈述(“有一条海蛇现正在英国博物馆的门厅中展览”)中演绎出来。但他们忽略了这一事实:(a)就它可以演绎而言,它不再是孤立的,而是属于可检验理论的,(b)一个陈述如果可以从经验的或科学的陈述中演绎出来,这一事实就无需乎再使这一陈述成为经验的或科学的。(任何一个同义反复都是这样可演绎的。)

[10] 但人们也许会在布劳威尔的理论中发现一个建议:普遍命题可能是有意义的,而它的存在的否定则是无意义的。

[11] 见《可检验性和意义》,第25节,第26页:“我们可以把波普尔的可证伪性原理作为选择这种语言的实例”(即把存在句子视作无意义而排除的语言)。卡尔纳普继续说:“波普尔在表达他的……[分界]原理时无论如何还是很审慎的;他并没有说[存在]句子无意义,而只是说它是非经验的或形而上学的。”这段引语的后半部分是完全正确的,在我看来也是很清楚的;但卡尔纳普却又继续说:“也许他[波普尔]并不愿意从所有语言中排除存在句子以及其他形而上学句子,而只是从经验科学语言中排除它们。”但是当我已经反复说明了相反的看法时,卡尔纳普为什么还要认定我愿意从任何一种语言中排除这些句子呢?

[12] 卡尔纳普和维也纳小组把这一理论归功于维特根斯坦,其实它还要古老得多。这一理论至少可追溯到霍布斯;而贝克莱也以下文称为“条件(a)”的形式明确有力地运用过这个理论——它断言,有些词声称是指谓不可观察的实体,那就不可能具有任何意义。见本书,第6章;又见我对休谟的论述,《逻辑》,第4节。

[13] 我把这一理论称为“自然主义的”(现在我也称之为“绝对论的”和“本质论的”,比较本书第371页注④),但这里我不准备论证这些根据。因为我并不曾、现在也不批评这一理论是“自然主义的”等等,而是批评它站不住脚。见本书第366页注①有关段落。

[14] 例如,见《数学原理》(Principia

Mathematica),第2版,第77页。

[15] “Sphaerenvermengung",见《结构》(Aufbau),第30节以下;"Sphae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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