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节将进一步讨论和发展第十章第x和xi节的思想(这里假定读者已经读过它们)。
在塔尔斯基的真理理论中,“真理”是陈述的一个性质。我们可以用“T”标示某种人工的语言(对象语言;参见下面第5节)的所有真陈述的类。我们可以用
a∈T
表达(某种元语言的)断定:陈述a是真陈述类的一个成员,换句话说,a是真的。
我们在这里的首要任务是定义一个陈述。的真内容的观念,我们用“CtT(a)”标示它。这定义必须使得一个假陈述和一个真陈述都有真内容。
如果a是真的,那么a的真内容CtT(a)(或更确切地说,它的度量)将仅仅是。的内容的度量;也即
(1) 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