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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黑白的信仰

作者:英-汤玛士·爱德华·劳伦斯/译者:蔡悯生 当前章节:4697 字 更新时间:2026-6-16 03:28

如果在阿拉伯语系的亚洲地区,部落人与都市人并非隶属于不同种族,而只是置身于不同社会与经济阶层的人,则他们的思想应极相似,所以这些民族的产物有共同元素也是顺理成章的。一开始,在我们首度与他们碰面时,便会发现每个人对信仰几乎都有一种鲜明或坚定的立场,这种立场的界线精确,毫无与他们共鸣的机会。闪族人的视野中没有半调色。他们是一种原色的民族,或者说是黑白分明的民族,看世界总是采二分法。他们是武断的民族,蔑视我们现代人视为棘冠的存疑之心。他们不懂我们的形而上难题,也不了解我们内省的质疑。他们只知道真理与非

真理、信神与不信神,不像我们分为更细密的层次。

非黑即白的民族

这个民族是黑白的,不只在视觉上,也在内心最深处。他们的思想只在处于极端时才会安心。他们自己选择至高无上。有时候他们似乎也会反复无常;不过他们绝不妥协:他们会荒谬之至地在几种互不相容的意见间寻求逻辑,对其互相矛盾处视若无睹。他们以冷静的头脑与客观的评断,如钟摆般由一条渐近线荡到另一条渐近线,毫不察觉两者间的强烈差异①。

他们是一个有限的、心胸狭窄的民族,毫无好奇心,使迟钝的心智完全没有作用。他们的想像力很鲜活,可是没有创造力。亚洲的阿拉伯艺术少得几近于无,虽然他们的阶级是自由人,也很鼓励族人参与邻邦和农奴在建筑、陶艺或其他手工业上的才能。他们也无力掌控大型产业:他们的身心都没有组织。他们不曾发展任何哲学体系,没有复杂的神话。他们依循着部落民族与洞穴民族的偶像前进。他们是最不怨天尤人的民族,毫不质疑地接受人生的安排,视为理所当然。对他们而言,祸福都是无法避免、与生俱来的,只能享用,无法控制。自杀是不可能的,死亡则

并不可悲。

撒满破碎信心的沙漠外围

他们是一个会突然发作、出现巨变、充满意念的民族,是一个有个人天才的种族。他们的抗暴运动相较于宁静的日常生活,格外显得令人震惊;他们的伟人与谦卑的大众相较之下,显得更是伟大。他们的信念是出自本能,他们的行为是出自直觉。他们生产最多的是信仰:仿佛各种天启教都是他们的专利。他们仍保留三种自己发展出来的宗教,其中有两种(经过形式上的修正后)也外销给非闪族人。基督教在经由民情截然不同的希腊、拉丁和日耳曼民族吸收后,曾征服了欧洲与美国;回教在经过转化后,也征服了非洲及部分亚洲地区。这些都是闪族人的成就。他们的失败则留给自己,沙漠的外围撒满他们破碎的信心。

这些没落的宗教遗迹就散布在沙漠与农耕地交会处,意义深远。那说明了所有这些宗教的产生方式。这些宗教是声明,不是辩论,所以需要一位先知来宣扬。阿拉伯民族说他们曾有过四万位先知:我们有记录的至少就有数百位。他们之中没有一个是出自荒野,不过生活却都衍生自同一种模式。他们的出生将他们置身于人口稠密之地,一种莫名的激情却驱使他们投身沙漠。他们住在沙漠中或长或短的时间,过着弃绝躯体的冥想生活;然后再带着想像出来的讯息回来宣扬,向昔日的同伴,也就是如今对他们满心怀疑的同胞宣教。三大宗教的创立者都遵循这循环:这种巧合日后经由无数承先启后的先知之实践,成为一种铁则,这些先知中有若干不幸者失败了,这些失败者的教义我们或许也认定有相当真理,不过这些人时运不济,无法找到足够的善男信女蔚成风潮。对城市中的思想家而言,想前往尼崔雅(Nitria)的冲动简直是无法抗拒的,或许不是因为他们发现神就住在这里,而是在它的寂静中,他们更明确地听到自己带来的鲜

活话语。

没有味道的气味最香

所有闪族宗教的共同基础,无论成功者或失败者,都是尘世不值眷恋的思想。看破红尘的深刻见解,使他们大力宣扬清心寡欲、弃绝奢华、安贫乐道;这种创见的气氛更使沙漠民族的心灵无情地受到抑制。我在早年曾对他们的清心寡欲有初步的认识,当时我们正穿越北叙利亚崎岖的旷野,到达一座罗马时代留下的废墟,阿拉伯人相信那是一个边界的王子替他的王后搭建的沙漠行宫。据说这建筑物的黏土在揉捏时极为讲究,调和时用的不是水,而是用百花的香精。我的向导像狗般嗅着空气,带我经过一间间已成断垣残壁的房间,说道:“这是茉莉,这是紫罗兰,这是玫瑰。”不过后来达浑(Dahoum)扯扯我:“来闻闻最香的气味。”然后带着我到主卧室,站在东面的窗口,张口吮吸着由沙漠中飘来,尘土不扬的亘古微风。这道微风起源于远方的幼发拉底河,经过几天几夜拂过枯草后,遇到第一道障碍物,也就是我们这栋破旧皇宫的人造墙壁。这道风宛如围着它们徘徊不去,有如婴儿般喃喃低语着。“这个,”他们告诉我,“才是最好的:它没有味道。”我的阿拉伯友人弃绝香水与奢侈品,选择不曾被人类加工过的事物。

沙漠中的贝都人从小在这种环境中长大,全心拥抱这种严苛的简朴生活,感觉得到但无法言喻,因为他只有借此才能觉得完全解脱。他挣脱了物质、舒适物品、所有尘世浮华的系绊,以获取有饥饿及死亡之虞的个人自由。他本身并不将贫困当成一种德性:他喜欢小小的败德与奢侈品-咖啡、清水、女人-这些他仍能保存。他的生活中有空气与微风,太阳与光线,空地与旷野。这里没有人工产品,没有对自然的加工:只有头顶的天空与脚下无瑕疵的土地。他在此不知不觉间接近神。神对他而言不是人格化的,不是有形的,无关乎道德,与世界或他无关,不是自然的,而是无颜色的、无形的、无法触摸的灵;因此,不是借着剥夺而是借着授与,才有资格当一个善解人意的神,成为所有行动的雏形,自然与物质只是反映

他的一面镜子。

他在神里面

贝都人无法在自己内部找神:他非常确信他在神里面。他无法想像有什么是神或不是神,他原本就是至高无上的;然而阿拉伯民族的神有朴素的、平凡的一面,他就在他们的饮食、打斗、情欲之间,是他们最平凡的想法,他们熟悉的凭借与伴侣。对那些将神蒙上神秘面纱、强调清心寡欲及拘泥形式的敬拜仪式的其他宗教信徒而言,他们这种信仰简直难以想像。阿拉伯人觉得将神带人最卑微的日常生活中并无任何不妥。神是他们日常用语中最熟悉的字眼;的确,我们在将神变成最短也最丑陋的单音节字眼时,也丧失了许多表达方式。

这种沙漠的宗教似乎无法以言词及思想来表达。它很容易被当成影响力来感受,人在进入沙漠够久,忘了它的广袤空间与无垠无涯后,难免不由得会将神当成惟一的避风港与生命的律动。拜达威人(Beidawi)在名义上可能是逊尼派(Sunni)②,或瓦哈比派(Wahabi)③,或任何一支闪族派系,他对此不会太在意,这有点像是一个在锡安教会大门当警卫的人,边喝啤酒边嘲笑着锡安教徒。每位个别的游牧民族都有他自己的宗教,不是口述或传统所能表达的,而是凭他的直觉;所以我们发现闪族人的所有宗教(在特征与本质上)都强调尘世的虚无与神的圆满;每位信徒也依自己的能力与机会来表达这些教义。

沙漠居民不能为他的信仰居功。他从来不曾是福音宣扬者或传其他宗教衣钵者。他只是闭上眼不去看这世界及潜伏在他身上的潜在物欲,才能清心寡欲一心敬神。他获得一种很明确而强有力的信任,只是范围何其狭隘!贫乏的经验剥夺了他的恻隐之心,将他的人类仁慈扭曲成他所藏身的荒野之形象。结果他伤害了自己,不只为了求自由,也为了自娱。在痛苦之后紧接着是喜悦,这种自虐对他而言比财产还要重要。沙漠中的阿拉伯人最大的喜悦便是自我抑制。他借着清心寡欲、弃绝享受、自我抑制,获得最大的满足。对他而言,赤裸裸的心灵和赤裸裸的身体一样引人遐思。或许,他拯救了自己的灵魂,而且毫无危险,不过却是铁石心肠的自私。他的沙漠被当成一种精神的冰库,长久以来一直将神的统一幻象保持得很完整,但毫无长进。有时候,由外界来的求道者可在此获得短暂的解脱,因而疏离地望着他们想改造的那

一代的本质。

踯躅于纵欲与自制之间

这种沙漠中的信仰在城市中行不通。因为太奇怪、太简单、太玄奥,不适合推广,也不适合日常使用。这种意念也是所有闪族宗教的基本信仰,它一直存在,不过必须加以稀释后才能让我们理解。蝙蝠的尖叫声对大部分人而言都太刺耳:我们资质愚鲁无法掌握沙漠精神。先知由沙漠中带着他们对神的模糊印象回来,经由他们朦朦胧胧的媒介(有如经由一面深色玻璃)展现神的庄严与光辉,他的全貌足以使我们眼盲、耳聋、喑哑,如同对待贝都人般对待我们,使我们弃绝文明,与世隔绝。

信徒依照大师的指示,在致力弃绝他们自己与邻人的尘世羁绊时,因为无法挣脱人性弱点而失败。为求生存,农村居民或都市人必须每天都乐于累积财富,也受环境影响,变成最粗鄙、耽于纸醉金迷生活的人。鄙绝红尘俗世可使别人过最安贫乐道的生活,却会逼得他陷入绝望。他浪掷自己的人生,像个挥金如土的人:匆匆过完这一生,渴望及早到达终点。布莱顿(Brighton)商业中心的犹太人、守财奴、断袖癖者、大马士革妓院中的好色之徒,这些都是闪族有享乐能力的佐证,也显现他们与清高自律完全背道而驰的另一面,或是早期的基督徒,或初期的回教政教一体的领袖,发觉精神贫乏的人最容易上天堂。闪族人

在纵欲与自制间徘徊。

抽象概念是最强烈的动机

阿拉伯人可以像被绳子吊着般被一种思想系住;因为逆来顺受的心灵使他们成为乖顺的仆从。他们没有人能逃离这桎梏,直到成功到来,伴随成功而来的则是责任与义务。然后那思想消失了,工作结束了-成为废墟。若没有宗教,他们可能曾经由接触到世间的财富与乐趣,而被带到世界各地(但不会上天国);不过如果在路上,依这模式被带路,他们会遇见一种思想的先知,这先知无处容身,只靠人施舍或吃野鸟餬口,然后他们全都会放弃财富,寻求他的启示。他们是意念的子民,无可救药,一无是处,色盲,对他们而言身体与精神永远是对立的。他们的心灵既奇怪又黑暗,充满沮丧与得意,缺乏规则,不过比起世上的其他人,在信仰上有更多热情与想像力。他们是个冲动的民族,对他们而言抽象概念是最强烈的动机,过程是无限的勇气与变化万端,而结果则无关紧要。他们和水一样不稳定,也像水一样或许终究可克服万难。自从浑沌初开,他们便一波接一波地冲击血肉之躯的海岸,每道浪都撞得浪花四溅,不过,像大海一样,抢滩失败,只磨损掉微不足道的岩石,然而经年累月,有朝一日或许终会越过物质世界,上帝也会浮出水面。我激起这么一道浪(而且不是最小的),它越过理念,直达浪峰,然后倒下来坠在大马士革。这道浪的冲击受到既得利益者的抵抗而受挫,但终将成为下一道浪的基础,当时机成熟时,大海将再度扬波。

注释

①钟摆“由一条渐近线荡到另一条渐近线”的隐喻,是我在与一个朋友聊天时想起的,他告诉我,他误将“渐近线”(asymptote)当成“双曲线”(hyperbola)的两条曲线。-原注

②逊尼派:代表回教正统的教派,另一主要派别为什叶派。逊尼派教徒约占全体回教徒的百分之八十,其承认最初的四个哈里发为正道,以《可兰经》和圣训为圣行的依据。③瓦哈比派:又作Wahhabis,为回教教派之一,开创者为瓦哈布(M.ibn

Abd al-Wahhab)和伊宾·绍德(M.ibn Saud)。“瓦哈比”意为“惟一神教徒”,以《可兰经》和圣训为圣行的依据。最初的瓦哈比教派禁戒音乐、舞蹈、诗歌、丝绸、黄金和珠宝,到了二十世纪,其弟兄会还抨击电话、广播和电视,认为这些标新立异是真主所不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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