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章的目的是要帮助读者把国家或社会的概念和存在于个体精神中的实际个人意志的概念结合起来。①我们已经看到,如果把自我的重心抛到我们总想视之为个性的范围以外去,如果承认在我们的清醒意识中一般只稍有反映的一种自我和一种利益是我们真实的本质,因而对我们来说是绝对必要的,那么,只有这样才能使自治得到解释。我们已经知道,所有正确的理论和有效的实践都基于这样一种认识或信念②:社会的共同的自我或道德人格比表面上的个人更真实;我们也曾按照卢梭提供的线索批评某些人的实际意志是有缺陷的和有矛盾的,并在体现社会精神的法律和制度中去寻找对它作出解释并使之完善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