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善的相反者必然是恶,用归纳法便可以证明这一点。健康的相反者是疾病,勇敢的相反者是懦怯,如此等等。但某种恶的相反者,可能既是一种善,又是某种恶,例如,“不及”是恶,它的相反者“过度”也是恶,而“中道”是一种善,但它与这两者是在同样程度上的相反者。不过这样的情况是极少的,一般说来,恶的相反者是善。
但这并不能必然推出:如若两个相反者有一方存在,另一方也一定存在。假如所有的东西都十分健康,那么将只存在健康,而不存在疾病。再如,所有的东西都是白的,那么将只有白,而没有黑。“苏格拉底生病了”与“苏格拉底健康良好”是相反的,由于这两者不可能同时存在于同一事物中,因此,如若相反者的一方存在,则另一方就不可能存在,假如事实上他是健康的,则他生病便不是事实。
显然,性质截然相反的两事物必然同属或同种。健康和疾病同属于生物的身体,白和黑的主体是需进一一步说明的身体。同样,公正和不公正的主体是人类的灵魂。
此外,两种相反的性质,必然地或者同属一个种,或者分属相反的种,或者它们自身即是种。白与黑就属于同一个种——颜色;公正和不公正属于两个相反的种——德性和邪恶;善和恶不属于别的种,它们自身即是种,并且具有从属的属。
【12】一事物是“在先”的有四种意义,最基本、最主要的意义是相对于时间来说的,所以,一事物比另一事物在时间上更长久,我们就说它更年长、更古老。
其次,当存在的次序被确定,并且这个次序不能颠倒这种情况下,也可以使用“在先”这个词。在数目中,“1”先于“2”,因为假如“2”存在,便可以推出“1”必然存在;相反,我们并不能从“1”的存在推出“2”也存在。因此,在这里,存在的次序是无变化、不能颠倒的,在一个不能颠倒的序列中,我们把前面的事物看作是“在先”的。
再次,“在先”这个词是相对于任何次序而说的,如在科学中、在讲话中就是这样。在论证的科学中,有的在先,有的在后,如几何学的元素点、线等等,就先于命题;同样,在语法中,字母先于音节;在讲话中,开场白先于叙述,除了这三种意义外,似乎更优秀的东西,更令人尊敬的东西,在本性上也被说成是“在先”的。所以,人们一般在说到他们所尊敬的人时,总是把他们看作在自己心目中占有优先位置的人。但是这种用法似乎是最牵强附会的。
“在先”可以在这几种意义上被述说,除了这些外,似乎它还有一种含义。在两件相互蕴含的事物中,作为原因的事物,可以被看作在本性上先于另一事物。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这种事例。例如,某人存在这一事实,就蕴含了肯定他存在之命题的真实,反之亦然。如若他存在,则肯定这一事物的命题便是真实的;如若这个命题是真实的,那么我们便可以推出这个人必然存在。但真实的命题不是一个人存在的原因,然而他的存在,在某种意义上说,似乎是这一命题真实的原因。因为后者的真实或虚假乃是根据一个人是否存在来判断的。所以,使用“在先”这个词似乎有五种不同的意义。
【13】 “同时”,在最基本、最一般的意义上说,是指发生在同一时间里的事情,它既不在另一事情之先,也不在其之后,那么我们就说这两者“在时间上同时”。“同时的”在本质上也指两件互为原因或互不为原因的事情。例如,“两倍”和“一半”就是这样,因为这两者是相互依赖的。两倍存在,一半也存在;一半存在,两倍也存在。再者,两者互不为原因的事情也可以被说成是“同时的”。
在同一个种里,相互区别、相互对立的那些属,在本质上也被说成是“同时的”,我是指按照相同的分类方式加以区别的那些属,即“会飞的”这个属在本性上和“水栖的”、“陆生的”这两个属是“同时的”。因为这些属都是在同一个种里相互区别、相互对立的,这些属都统一在“动物”这个种里,它们是按照同样的分类方式而加以区分的,而且没有哪一个属在先,哪一个属在后,所以,这些属在本性上乃是“同时的”。这些属的每一个种还可以继缤区分为更小的亚属,同理,这些亚属也可以被说成是“同时的”。种先于属,即是说,存在的这种次序是不能颠倒的,如若“水栖的”这一属存在,则“动物”这个种也存在,但假如“动物”这个种存在,则并不一定有“水栖的”这个属存在。
所以,我们把两者互为原因、或互不为原因的事物以及属于同一种内被相互区分开并且相互对立的那些属,说成是同时的。而“同时”这个词的一般意义,则是指那些在同一时间里发生的事情。
【14】
运动有六种:生成、毁灭、增加、减少、变化以及位移。显然,除了有一种运动是个例外,其他的运动相互间都是有区别的。毁灭不是生成,增加并非减少,也不意味着位移。相对于其他运动亦复如此。但对于变化来说,可能有人会反对说,一个主体发生变化时,仍是由于其他某种运动的作用而发生的变化。然而这并不是正确的。因为,一切作用,或者说大多数作用,会在我们身上产生一种与其他几种运动截然不同的变化。因为受到作用的事物,并不一定要经历增加或减少,或诸如此类的其他某种运动。所以说,变化乃是一种和其他运动形式不同的运动。如果它和其他的运动相同,那么被改变了的东西便会同时被增加或被减少,或受到某种别的运动的作用。但情况并不是这样。而且,被增加的东西,或者易于经受其他运动影响的东西,并不一定有变化。有些事物有增加,但并不因此而发生变化。例如,将一个磐折形加到一正方形上,那么正方形的面积有所增加,但形状井没有发生变化,它仍然和从前一样是正方形。其他的同类情况也是如此。所以,变化和增加乃是两种不同的运动。
一般他说,静止是运动的相反者。特殊的运动形式有自己特殊的相反者,毁灭是生成的相反者,减少是增加的相反者,位移似乎和静止在同一地方不动是相反者,但是,在严格的意义上说,也许逆向的位移才是相反者,如向上的位移与向下的位移相反,向下的位移与向上的位移相反。但是。对于以上所提到的这些运动形式中的变化来说,就很难说它的相反者是什么。它似乎没有相反者,或者说,它的相反者是“性质保持不变”,或者是“朝相反性质的变化”,正如我们说位移的相反音是“在同一地方静止不动”或“逆向的位移”一样。变化就是指性质的改变,所以,我们可以说性质变化的相反者,乃是“性质保持不变”,或者“朝相反性质的变化”。白是黑的相反者,所以,变白是变黑的相反者,因为一事物由于性质发生改变而变化为相反的事物。
【15】 “所有”在多种意义上被使用。“所有”,首先是指作为一种习性和状况,或其他性质,因此我们”有德性”、“有知识”。其次,“所有”被用于数量,如人所有的高度,我们说某人身高“有”三肘或四肘长。再次,“所有”被用于衣物服饰,如某人“有”一件大氅或一件外衣。而且,我们还用“所有”来指我们身上某个部分所有的物件,如手指上的成指;我们还用“所有”表示身体的部分,如人“有”手和脚。“所有”还被用来说明容器,如装酒的瓶厂和量具里“有”酒,谷物量具里“有”麦子。“有”还被运用于财产:我们“有”房子,“有”土地。一个人也可以被说成“有”妻了,或“有”丈夫,但这个意义似乎有些牵强附会,因为“有妻子”并不是指别的,而只是说他娶了她。
“所有”一词也许还有许多别的意义,但常见的意见我们都已经指出来了。
*peri Hermeneias据《洛布古典丛书》希腊本文。
(秦典华 译)
解释篇
【1】
我们先来定义名词和动词,然后再来解释否定、肯定,命题以及句子各是什么意思。
口语是内心经验的符号,文字是口语的符号。正如所有民族并没有共同的文字,所有的民族也没有相同的口语。但是语言只是内心经验的符号,内心经验自身,对整个人类来说都是相同的,而且由这种内心经验所表现的类似的对象也是相同的。但是,我们已经在关于灵魂的论文里讨论过这些问题,这些问题与我们目下所进行的研究有所不同。
有时,我们心中的思想并无正确和错误可言,有时则必然正确或者必然错误。语言也是这样,通过结合与分离它才会产生正确和错误,名词和动词自身,正像没有结合或分离的思想一样,如“人”,或“白”,如若不再增加什么,那它便既不是正确的,也不是错误的。我们可以用“羊——牡鹿”一词来说这一点,这个词有所指,但若不加上“是”或“不是”,则无论它是一般的时态还是某种特殊的时态,都无所谓正确或错误。
【2】
名词是因约定俗成而具有某种意义的与时间无关的声音。名词的任何部分一旦与整体分离,便不再表示什么意义。例如“好马”,“马”本身并不表示什么,正如它在“一匹良种马”这个短语中不再表示什么一样。但必须说明的是,简单名词与复合名词不同,简单名词的部分不表示什么,而复合名词的部分则有所表示。不过,如若与整体分离,那也会不表示什么了,如“海盗船”,“船”这词本身就不表示什么。
我们已经说过,名词的意义通过约定俗成而来,声音本身并非名词,只是在它作为一种符号时才能成为名词,例如,野兽所发出的那种含糊不清的声音虽然具有一定意义,但这种声音并不是名词。
“非人”不是名词。这样的词我们还无法用一个确定的名称来表示,它既不是句子,也不表示否定,我们就把它叫做不确定名词。因为这一类词既可用来表示存在的事物,也可表示不存在的事物。
“菲罗所有的”、“给予菲罗”以及类似的情况,并不是名词,而是名词的格。我们要像给名词下定义一样,来定义所有的格。即使加上“现在是”、“过去是”或“将来是”,它们并不能形成或者真实或者虚假的命题,就像名词本身一样。因为。“菲罗的是”这样的表达,既不能构成一个真实的命题,也不能构成一个虚假的命题。“菲罗的不是”也同样如此。
【3】动词是不仅具有某种特殊意义而且还与时间有关的词。动词的部分没有独立的意义,它只是表示由其他事物所述说的某种情况。“动词与时间有关”是什么意思呢?举例说明,“健康”是名词,也可以作为动词,因为这个动词除了它自身有一定意义外,还表示现在所存在的这种样子。所以,动词表示的只是由其他事物所述说的某种情况,例如,由主项所述说的某种情况,或在主项中被述说的某种情况。
“尚未康复”与“无病”这样的词不是动词,虽然这些词与时间有关,而且在任何时候都可以用作谓项,但我们没有确定的名称来表示这样的显然不同的词,我们就把这样的词叫做不确定动词,因为这样的词既可以用来表示不存在的事情,也可以用来表示存在的事情。
同样,“已康复”与“将康复”也不是动词,而是动词的时态,动词与时态的区别是,动词表示现在的时间,而时态则表示除现在时间以外的一切时间。
动词本身便是个词,并且有一定意义,因为说话的人一旦停止了他的思想活动,听话的人,其心灵活动也跟着停止。但是,动词既不表示肯定也不表示否定,它只有在增加某些成分后,不定式“是”、“不是”,以及分词“是”才表示某种事实。它们自身并不表示什么,而只是蕴涵着某种联系,离开所联系的事物,我们便无从想象它们。
【4】句子是一连串有意义的声音,它的每个部分都有其独立的意思,但只是作为表达,而不是作为肯定命题或否定命题。我的意思是说,比如“人”表示某事物,但并不表示人是否存在。但如若增加某些成分,它就会成为肯定命题或否定命题的一部分。“人”的单个音节根本不能表示任何东西,如mus(老鼠)一词中的us就不能表示任何东西,它只是一种声音。而在复合词里,音节就具有某种意义,但就像我们以前说过的那样,它自身并不是独立的。
所有句子都有意义,不过,并不是作为工具,而是如前所说是约定俗成的。并非任何句子都是命题。只有那些自身或者是真实的或者是虚假的句子才是命题。真实或虚假并不为任何句子所有,例如祈祷就是既无真实也无虚假可言的句子。我们现在研究的只是命题,而撇开其他类型的句子,因为对这些句于的解释主要属于修辞学或诗学的范围。
【5】
第一类简单命题是肯定命题,第二类简单命题是否定命题,但是如前所说,其他命题都是结合而成的。
所有命题都含有一个动词或一种动词的时态,甚至“人”的定义,如若不增加“现在是”、“过去是”、“将来是”或某些这一类的词,那么它就根本无法形成命题。“有脚的两足动物”如何便是一而不是多呢?连续不断说出这些词并不能使它们构成一个统一体。但这个问题属于和现在的研究不同的领域。
那些陈述了单一事实,或者通过结合而形成的单一事实的命题是单一命题。那些陈述了多个事实或者其各个部分并没有连结起来的命题乃是复多命题。
名词和动词只是一种表示,因为只有名词或动词,并不能作出有任何意义的陈述,无论是回答某一问题的陈述,还是对自己意见的陈述。
在各种命题中存在着简单命题,如肯定某事物的某种东西,或否定某事物的某种东西,另一种是复合命题,如由简单命题构成的命题。简单命题是一种有意义的表述,它肯定或否定某一事物在过去、现在或将来的存在。
【6】肯定命题是肯定某事物属于另一事物,否定命题否定某事物属于另一事物。
既然有可能将把握的事情说成是不曾把握的,把不曾把握的事情说成把握了的,而且在现在以外的时间里也同样如此,那么,有人肯定过的事物,必定也可以加以否定,有人否定过的事物,必然也可以加以肯定,所以,肯定命题便有与其对立的否定命题,否定命题也有与其对立的肯定命题。所有这样成对的命题,我们称之为矛盾命题,矛盾命题的主项和谓项必须相同,而且相同的词不应当是“同名异义的”。除此之外,我们还需要其他附加条件以对付难缠的诡辩派所提出的疑难。
【7】
有些事物是全称的,有些事物是单称的,我的意思是说,全称可以被表述为多数主体,如“人”,单称则不能这样,如“加里亚斯”。
无论是肯定命题还是否定命题,必然或者具有全称主项,或者具有单称主项。若两个命题,一个为肯定命题,一个为否定命题,两者在形式上都是全称的,都具有一个全称的主项,那么这两个命题便是“相反”命题。形式上是全称的,都具有一个全称主项,是指诸如“所有的人都是白的”这样的命题,另外,也指“没有人是白的”这样的命题。但是,如果两个命题虽具有全称主项,然而在性质上却不是全称的,这两个命题就不是“相反命题”,虽然有时它们所指的意思是相反的,例如,“人是白的”与“人不是白的”,主项“人”是全称的,但这两个命题本身都不是全称的,因为这两个命题都不含有“所有的”这种词,但“所有的”并不就表示主项是全称的,而只有主项是全称的,整个命题才是全称的。但是,如若主项和谓项都是全称的,则所得出的命题便会是虚假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肯定命题决不可能会是真实的,如“所有的人是所有的动物”,便是一个很好的说明。
如若两个命题的主项相同,肯定命题的主项是全称的,否定命题的主项不是全称的,那我们就把这两个命题称为相对立的矛盾命题,如“所有的人是白的”和“并非所有的人是白的”,以及类似的命题。再如,“有些人是白的”,在我所说的矛盾意义上,就与“没有一个人是白的”相对立。如若肯定命题和否定命题都是全称的,即在这两种情况下主项都具有全称的特点,则这两个命题便是相反命题。所以,“所有的人是白的”或“所有的人是公正的”,与“没有人是白的”或“没有人是公正的”并不是矛盾命题,而只是相反命题。
我们可以看到,相反命题不可能同时是真实的,但有时一对相反命题的矛盾命题则可能同时是真实的,虽然它们的主词是相同的。例如,“并非所有的人是白的”和“有些人是白的”,这两个命题可以同时都真实。但是,一对矛盾命题,如若主项是全称的,而且命题的性质也是全称的,那么这一对命题,就必然一个是真实的,一个是虚假的。对于主项是单称的矛盾命题也是如此,例如,“苏格拉底是白的”和“苏格拉底不是白的”。但是,如若两个命题在性质上并不是全称,而只是主项全称,便不会有一个命题真实或一个命题虚假的情况产生。因为我们完全可以真实他说,“人是白的”,“人不是白的”;“人是美的”,“人不是美的”。如若一个人丑陋,他便不是美的,即使他将会变美,但他现在还不美。这个观点看起来与理性相违背,因为“人不是白的”似乎等于“并非人是白的”。但是在事实上,这两个命题的意义并不相同,而且两个命题也不可能同时为真或同时为假。
很显然,与一个单一的肯定命题相对应的否定命题自身,也一定是单一的。即,这个否定命题所否定的事物正是肯定命题所肯定的同一事物,同一主项,而且,无论这两个主项是全称的还是单称的,无论这两者是采用全称的形式还是不采用全称的形式。“苏格拉底是白的”与“苏格拉底不是白的”,就是这样构成的一对命题。但如若否定的是其他任何事物,或者主项自身发生了变化,虽然谓项没有变化,那么这个否定命题便与肯定命题不是相对应的命题了,而是与另外一个不同的命题相对应。例如,“并非所有的人是白的”与“所有的人是白的”相对应,“没有人是白的”与“有些人是白的”相对应,“人不是白的”与“人是白的”相对应。
我们已经说明,单一的否定命题是以我们称之为矛盾命题的方式,与单一的肯定命题相对立,而且说明了它们是哪一些命题。我们区分了相反命题与矛盾命题,并且解释了相反命题有哪些。我们还证明了两个相对立的命题,并不必然总是一个真实、一个虚假,此外,我们还指明了其中的原因,井解释了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如果一个命题真实,另一个命题则是虚假的。
【8】
如若肯定命题或否定命题陈述的是某一事物的某一事实,那么便是单一命题,无论它的主项是否全称,也不论这种陈述是否具有全称的性质。例如,如果“白的”一同只有一种意义,就可得出这些单一命题:
所有的人是白的——并非所有的人是白的,
人是白的——人不是白的,
没有人是白的——有些人是白的。
如若一词项有两种意义,而这两种意义并不能结合为一种意义,则肯定命题与否定命题便不是单一的。比如我们可以用“外表”这个词来指人和马,因此,“外表是白的”就不是一个而是两个肯定命题,“外表不是白的”也一样,不是一个而是两个否定命题。因为“外表是白的”这个命题,真正的意思是说,“马和人都是白的”,而这个命题就等于说“马是白的”,“人是白的”。若这两个命题不止一种意义,而且不形成一个单一的命题,那么“外表是白的”便一定不止一种意义,否则,便什么意义也没有,因为某一个别的人并不是一匹马。所以,在两个对立的矛盾命题中,并不一定一个真实,另一个虚假。
【9】
关于现在或过去所发生事情的判断,无论是肯定的还是否定的,必然或者是真实的,或者是虚假的。无论是关于普遍的全称命题,还是关于个别的单称命题,正如我们所说的那样,总要或者真实,或者虚假。但适用于普遍的非全称命题则并不一定是这样。关于这些我们已经说过。
但关于将来事件的单称命题则有所不同。因为,如若所有的肯定命题以及否定命题或者真实,或者虚假,那么,所有被断定的属性就必然或者属于被给定的主体,或者就不属于它。因为当一个人说一事件将会发生,而另一人说它不会发生,如果全部肯定命题和否定命题必然其一为真实,其一为虚假,那么很显然,其中一人说的是真实的,而另一人说的是虚假的。在这种情况下,两个命题不可能同时为真。如果说一事物或者是白的,或者不是白的,这是真实的话,那么这一事物就一定或者是白的,或者不是白的。如果这一事物或者是白的,或者不是白的,那么,或者肯定它是白的命题真实,或者否定它是白的命题真实。如果它在事实上并不是白的,那么说它是白的就是虚假的;如果说它是白的是虚假的,那么这事物就不是白的。所以,无论是肯定命题还是否定命题,它们必定或者真实,或者虚假。
如果是这样,那么就不会有什么东西是偶然的或碰巧发生的,而且将来也不会有。一切事物都是出自必然而非偶然,或者肯定某一事件将发生的人所说的是真实的,或者否定这一事件将发生的人所说的是真实的,否则,一件事的发生与不发生将会是同样的可能。因为与现在和将来相关的偶然事件,其意义就是指既可能是这样,也可能不这样。
如果一个事物现在是白的,那么,在过去它将是白的就是真实的。所以,现在发生了的事情,说它现在或将来要发生总是真实的。如果说某事物现在或将来发生一定真实,那么,就不可能说它现在或将来不会发生。如果一事物不可能不生成,它就会必然生成。所以,一切将发生的事件,就必然发生,没有什么东西是碰巧发生或偶然发生的。因为如果一事物是由偶然引起的,它就不会是出自必然。
但是,认为两个相矛盾的命题没有一个是真的,则是不可能的。比如说一件事既不会发生,也不会不发生,便是不可能的。因为,这首先就意味着,当一个肯定命题虚假时,其否定命题也并不真实;以及,当一个否定命题虚假时,其肯定命题仍然不真实。其次,如果说,一事物既白又大是真实的,那么这两种性质就一定属于这事物。如果说它们在明天将属于它是真实,那么它们在明天将一定属于它;如果某事件明天既不会发生,又不会不发生,那就不会有偶然性的东西发生了。如某一“海战”,以此为假设,那么它就会在明天既不会发生,也不会不发生。
这些和另外一些不可能的结论就要产生,如果我们假定,在所有相互矛盾的两个命题中——全称或单称的肯定命题与否定命题——其一必然是真实的)另一必然是虚假的。所发生的事情就不可能是偶然的,一切事物的生成都是出自必然。人们毫无必要进行选择,或者在这种假设上多费心思,即如果我们做这件事,这件事就将会发生。如果我们不做这件事,这件事就将不会发生。没有任何东西妨碍一个人预言,在一万年后将会有某一事件发生,而另一个人则预言它不会发生。由正确的预言所说到的事件,在将来终归要发生。的确,人们在以前是否作过这种相互矛盾的预言,那是无关紧要的,因为某人的肯定或否定并不能改变事件的发展方向,事件并不会因为某人肯定或否定而将发生或将不发生。无论这个预言是在一万年以前或其他久远的年代以前所作出的,都无关紧要。如果经过漫长的岁月,事物的本性使得某一预言成为真的,那么这个预言就必定会被实现;一切已经发生了的事情,将总是这样,以至于它们的发生都是出于必然。因为一个人如果正确地预见到某一事件将发生,那么它就不可能不发生;断言已经发生了的事件将会发生,这永远都是真实的。
但是,这些结论都是不可能的。我们看到,未来的事件取决于人的意志和行为,一般他说,并不总是处于现实状态的事物,存在两种可能性,即“可能”和“不可能”。同样地,在这些事件中,也有两种可能性,即“存在”和“不存在”。这些事件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关于这种事件有很多明显的例子,如这件斗篷有“可能被割破”,也有可能不被割破,而是被穿破。“可能不被割破”也是一样,因为如果不存在这样的可能性,那么它就不可能被先穿破。相对于可能性的其他情况也是如此,所以很显然,并非所有的事物都必然地存在或必然地发生,而是存在着偶然性,肯定命题并不比否定命题更真实或更虚假,一般说来,有些情况倾向于某一方向,但它们有时仍可能改变为其他方向。
存在的东西当其存在时,必然存在,不存在的东西当其不存在时,必然不存在。但是并非所有发生的事情或不发生的事情都是必然的。存在的东西当其存在时就必然存在,并不等于说,所有事情的发生都是必然的。关于不存在的东西也是如此。同样的道理也可以适用于两个矛盾命题。所有的事物在现在或将来的时间里都或者必然存在,或者不存在;或者必然地产生,或者不产生。但要确定其中一个命题,并说它就是必然的,这是不可能的,我说的意思是,一场海战在明天或者发生,或者不发生,这是必然的;但这场海战将发生或将不发生并不是必然的。只是在或者明天发生或者明天不发生这一点上是必然的。正如命题的真实就在于符合事实,很显然,就那些包含了偶然性或在相反方向的可能性的事件而言,关于这些事件的两个矛盾命题,也必然具有同样的性质。
并不总是存在的事物,或总是不存在的事物,就是这样。因为两个矛盾命题中,有一个必然是真,另一个必然是假,虽然其中一个更有可能,但并不能断定它就是真实的,或就是虚假的。很显然,就矛盾命题中所有肯定命题和否定命题来说,其一为真实,其一为虚假,这并不是必然的。因为这些事件还只是一种可能性,而不是现实的存在,它和现实存在的事物是有差别的。这正如我们以前所说过的那样。
【10】肯定命题是对某一事物是什么的陈述,其主项或者是名词,或者是无名称的事物。在肯定判断中,主项和谓项必须是单一的。我们已经解释过什么是名词,以及自身无名称的事物是什么,我们说过,“非人”严格他说并不是一个名词,我们称其为不确定名词,因为它们毕竟以某种方式表示单一的事物。与此相似,“不健康”一词严格他说也不是一个动词,而是不确定动词。所以,肯定判断和否定判断是由名词和动词所构成的,无论这些词是在严格的意义上还是在不确定的意义上被使用。如若没有动词,那就既不会有肯定命题,也不会有否定命题。因为“现在是”、“将来是”、“过去是”、“生成”等等用语,都符合动同的定义,而且,它们除了具有自身的独特意义外,还与时间有关。所以,“人是”与“人不是”便形成最基本的肯定命题和否定命题,其次是“非人是”与“非人不是”,最后是“所有的人是”与“所有的人不是”、“所有的非人是”与“所有的非人不是”。相对于将来时态与过去时态来说也是同样。
当动词“是”被用来作为句子中的第三种因素时,会产生两种肯定命题与否定命题。如在句子“人是公正的”中,“是”这个词被用作第三种因素,无论你称它是动同还是名词。用这些材料可以形成四种命题,其中两种,就其肯定和否定来说,它们的结论是和与缺乏有关的那些命题一致的,其他两种命题则不是如此。我所指的是,若将“是”和“公正的”或“不公正的”放在一起,便会产生两种肯定命题;如若将“不是”和“公正的”或“不公正的”放在一起,便会产生两种否定命题。这些加起来便有四种命题:从以下图表我们便可以明白:
A. 肯定命题:人是公正的;B.
否定命题:人不是公正的。
D.否定命题:人不是不公正的;C.肯定命题:人是不公正的。
“是”、“不是”与“公正的”、“不公正的”在这里被放在一起。这就是这些命题的正确图式,正如在《分析篇》中所说的那样。如若将主词换上全称名词,这样形成的肯定命题也是一样。
A'.肯定命题:所有的人 B'.否定命题:并非所有的人是公正的;
是公正的。
D'.否定命题:并非所有的人 C'.肯定命题:所有的人是不公正的;
是不公正的。
在这个图式中处于对角位置的命题,不可能像第一种情况那样,两者都是真实的,虽然有时情况也会这样。
以上我们就有了两对对立的命题,而且下面我们还将排列出另外两对命题来。如若我们将第三种因素和“非人”放在一起,并把“非人”当作某种主词的话:
A".肯定命题:非人 B".否定命题:非人是公正的;
不是公正的。
D".否定命题:非人 C".肯定命题:非人不是不公正的;
是不公正的。
现在我们不可能再找出更多成对的对立命题了。但最后的一组命题应当与前两组命题加以区分,因为它是以“非人”作为主词的。
在动词不适于用“是”这一词时,我们就用“散步”、“健康”作为动词,这样我们也可形成以“是”作动词所形成的同样的图式,例如,我们有以下命题:
所有的入健康。 所有的人不健康。
所有的非人健康,所有的非人不健康。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务必不要使用“并非所有的人”这种说法。因为“非”必须和“人”放在一起,原因是,主项并不因为有了“所有的”便成为全称的,但是“所有的”这个词表明,作为主项自身,它是全称的,这可以从以下例子看出:
人健康, 人不健康。
非人健康,非人不健康。
由于这些命题不确定,而且不是全称的,因此与上面的那些命题有所不同。所以,“所有的”与“非”这两个形容词,无论是在肯定命题还是在否定命题中,只不过表明主词自身是周延的而已。故此,命题中的其他部分在所有情况下都是相同的。
“所有的动物是公正的”,其相反命题是“并非所有的动物是公正的”。很清楚,这两个命题不可能适用于同一主词,也不可能同时为真,但它们的两个矛盾命题则有时可能同时是真实的,即“并非所有的动物是公正的”与“有些动物是公正的”,这两者可以同时是真实的。从”所有的人是不公正的”可以推出命题“没有人是公正的”;它的相对立的命题“并非所有的人是不公正的”又可以从“有些人是公正的”推出来。因为一定有某些公正的人。
当主词是单称的时,若提出一个问题,否定回答是真实的,那么,某个肯定命题也一定是真实的。如间:“苏格拉底有智慧吗?”若回答是“不”,那么我们便可以立刻正确地推论出“苏格拉底是没有智慧的”。但在主词全称的情况下,同样的推论就是不真实的,而否定的推论才是真实的。如问:“所有的人都是有智慧的吗?”若回答是“不”,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推论出“所有的人是没有智慧的”便是虚假的,而“并非所有的人是有智慧的”才是真实的。后一个命题与原命题是矛盾命题,而前一个命题与原命题则是相反命题。
不确定的谓项和名词,诸如“非人”、“不公正”,即使没有名词、动词,也仿佛实际上是一种否定命题似的,就像我们在更为适当的意义上所使用的词一样,但事实上并非如此。所有的否定命题都必然或者真实,或者虚假。如使用“非人”这个词,若不再增加什么,那就一点不比使用“人”这个词更真实或更虚假,而是真实或虚假的成分更少。“所有的非人是公正的”是一个命题,其意义与我们所提到的所有命题都不相同,它的矛盾命题“并非所有的非人是公正的”也与那些命题不相同。但是,“所有的非人是不公正的”与“没有什么非人是公正的”完全是同一回事。
主项和谓项可以相互换位,两个句子的意义并不会发生变化,例如,“人是白的”与“白的是人”。因为如若这两个句子其意义不同,那么,相对于同一肯定命题就会有一个以上的否定命题,但我们已经说明,只有一个否定命题,“人是白的”的否定命题是“人不是白的”。如若“白的是人”与“人是白的”有某种意义上的差别,那么“白的是人”的否定命题就是“白的不是人”,或者“白的不是非人”。因为前者是“人是白的”的否定命题,后者是“白的是非人”的否定命题,这样,同一个肯定命题就会有两个矛盾命题。所以,主项和谓项换位,无论是肯定命题还是否定命题,其意义都不会有变化。
【11】一个命题,若是用多件事实来述说一个主体,或者用一件事实来述说多个主体,那么,无论它是以肯定还是以否定的方式出现,它都不是简单命题而是复合命题,除非多件事实表明的是同一事物。我不使用“一”这样的词来指虽然有一个名称但并不结合为一个统一整体的事物。例如,人是动物,是两足动物,而且是驯化了的动物,这些都可以溶进同一事物;相反,“白的”、“人”、“散步”就不能溶进同一事物。即使我们用这三者述说同一主体,或用它们肯定某个单一的谓项,所构成的命题,除了在语言学意义上可称之为单一的命题外,都不能算是单一的命题。
因此,如若辩证的问题需要回答,即承认一个前提,或者承认两个矛盾命题中的一个(这样的前提本身即是矛盾命题中的一个),那么,对这种包含有前面所提到谓项的问题的回答,就不可能是个单一命题。即使所寻求的回答是真实的,这问题也不是单一的。关于这一点我已在《论题篇》中作过解释。“它是什么?”这样的问题不是辩证问题,因为很显然,辩证问题必须让人有机会在两个矛盾命题中选择他所愿意选择的那个命题,必须使得问题更具体。例如,人是有还是没有某种明确的性质。
在某些谓项的结合中可以看到,一些孤立的谓项自身可以结合为单一的谓项,但在其他情况下则不能结合。我们要问,这种区别是怎样产生的呢?我们一方面可以用两个命题来说,第一,“人是动物”,第二,“人是有两足的东西”;我们在另一方面也可以将这两者结合起来,变成一个命题,说“人是两足动物”。所以,我们也可以同样把独立的“人”和“白的”结合成一个单一的谓项。但是,对于独立的“鞋匠”和“好的”就不能这样,虽然一个人可能既是鞋匠又是好的,我们也不能据此说他就是一个“好鞋匠”。因为如果以为两个独立的谓项真正属于一个主项,便可以得出这两者结合的谓项也真正属于这一主项,那么便会产生许多荒谬的结论。例如,一个人既是人,又是白的,所以他将是一个白人。如若他是白的,那便可以推论出,结合而成的事物也是白的。这样我们就会得到“一个白的白人”的结论,而且我们还可以照此无穷尽地推论下去。再如,“有教养的”、“散步”、“白的”,我们也可以把它们多次结合。而且,我们也可以说,苏格拉底说“他是苏格拉底”,他是人,所以“他是苏格拉底这个人”,我们还可以说他是人,并且是两足的,所以“他是两足的动物”。
坚持认为谓项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结合起来,不可避免地要导致许多荒谬的结论。下面我们说说正确的情况。某些谓项,如若只是偶然属于某一主词,或者主谓之间只是偶性的关系,那么这些谓项就不能结合成单一的谓项。
我们可以说,“人是有教养的、白的”。但“有教养的”和“白的”并不能结合为单一的谓项。因为这两者只是偶然地同属某一主项。即使所有白的东西都可以确切地被说成是有教养的,“有教养的”和“白的”也不能形成一个统一体,因为有教养的东西只是偶然是白的而已。所以,有教养的东西和白的不能结合成单一的谓项。如若一个人既是鞋匠又是好的,那么我们也不能把这两者结合起来,说他是一个“好鞋匠”。但是我们可以把“动物”和“两足的”结合起来,称人是“两足的动物”,因为这两个词的关系不是偶然的。
其次,如若一个谓项蕴涵在另一个谓项之中,这样的谓项也不能结合成单一的谓项。所以我们不能反复将“白的”和已经包含了“白的”的东西结合起来,或者将人叫做“动物人”或“两足的人”,因为“动物”和“两足的”两个概念都已经包含了“人”这个概念。但我们可以用单一的谓项来称谓单一的事实,如说某一个别的人是人,某一个别的白人是人。但并非在任何情况都是这样。如若在所增加的词中包含了某种可以引起矛盾的对立因素,如若这时再用单一的谓词来指称单一的事实就不是真实的,而是虚假的,比如说一个死人是人就是虚假的;但是,当它不包含对立因素时则是真实的。准确他说,当包含了对立因素时,就永远不可能是真实的,当不包含对立因素时就并非总是真实的;例如,“荷马是某物”,如“诗人”,那么,这是否能推论出他存在,还是不能推出他存在呢?在这里,这个“是”只是偶然地被用来述说荷马。因为我们只陈述“他是个诗人”,“是”在这里并不是以荷马的真实存在这一意义来述说他。
所以,在那些自身不包含矛盾的述说中,如若名词没有被定义所取代,而且其宾词并不是偶然地、而是本质地属于那些事物,那么个别的东西也将是那些单一命题的主词,不存在的东西因为被人们所思维便说它也存在,那是不真实的,因为在人们的思维中,并不是它存在,而是它不存在。
【12】作了前面这些区分之后,我们必须证明这一些关系,即关于断言或否认可能性、不可能性、偶然性、必然性的肯定命题和否定命题之间的关系,因为这个问题解决起来有些因难。我们先暂且承认,包含了“是”与“不是”的复合表述是相互矛盾的,试以“人是”为例,“人不是”与其相矛盾,而“非人是”则与它不矛盾,再如,“人是白的”与“人不是白的”相矛盾,但与“人是不白的”并不矛盾。如果不是这样,那么,对于任何主词,其肯定命题或否定命题便都是真实的,甚至“一块木头是一个不白的人”也可以被证明是真实的了。
这一些我们都可以承认,但大量并不包含“是”与“不是”而是用其他动词来代替它们的句子,其情况又怎样呢?如若我们刚才所说的观点正确,那后一种情况也会同样如此。“人散步”的矛盾命题是“人没有散步”,而不是“非人散步”,因为“人散步”与“人正在散步”这两个命题是同一回事情。如若情况始终如此,那这也会适用于“它可能存在”这样的表述,因此,与这个命题相矛盾的并不是“它不可能存在”,而是“它可能不存在”。
但同一事物看起来似乎既可能存在又可能不存在。例如,可能散步或可能被切割的东西,也可能并不散步或不被切割。其原因就在于,以可能性方式存在的事物并不在任何时候都现实地存在。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肯定命题还是否定命题都是真实的。因此,可能散步或可能被看见的东西,也可能并不散步或并不被人看见。
但是,既然矛盾命题不可能对于同一主项同时为真,那么我们便可以推论出“它可能存在”的否定命题不是“它可能不存在”,这样的话,我们便可以从以上所说的推论出,我们可以在同时对于同一主项,断言或否认同一谓项;或者,肯定命题或否定命题并不是由于增加了“是”或“不是”而形成。所以,如若前面的观点不可能成立,我们就必须选择后一种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