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海外名作 > 《沙郡年记/沙乡年历》作者:[美]奥尔多·利奥波德/译者:王铁铭【完结】 > ★书香门第★沙郡年记.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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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奥尔多·利奥波德/译者:王铁铭 当前章节:15667 字 更新时间:2026-6-16 03:26

没有哪个人会告诉狩猎者出了什么问题。关于户外活动的报刊杂志已不再为户外活动代言,而成为户外用品的广告牌。野生动物管理者忙于生产供人射击的动物靶子,无心关注射击背后的文化价值——从希腊将军色诺芬[8]到美国总统罗斯福,都说户外活动是有价值的,既然如此,人们理应承认这一价值是永存的。

对于不使用枪支火药的户外活动,机械化的影响又是另一番景况。现代的望远镜、照相机和铝制的鸟脚环等物品,都不会破坏鸟类学的文化价值。如果没有船外马达和铝制小舟,钓鱼的机械化程度也远远低于各种狩猎。但是另一方面,机动化交通只留下支离破碎的原始野地,破坏了野外活动的乐趣。

在边远林区用猎犬来猎狐狸,或许体现了局部的机械化入侵,但没有破坏文化价值。使用猎犬是最纯粹的狩猎方式之一,它具有真正的拓荒精神,表现了人和自然之间最直接、最美妙的关系。狐狸会被猎人有意放走,这也体现了猎人在狩猎道德上的节制。但如今人们却开着福特车追逐狐狸享乐!狩猎的号角与破旧小汽车的喇叭声交织在一起。不过,我想应该没有人会发明机器猎狐犬,或者不会有人在将一支多管猎枪用螺丝拧到猎犬鼻子上,也没有谁会用留声机或其他省力的捷径教别人如何训练狗。在狗的王国里,制造商们已经无计可施了。

其实,把户外活动的弊病全都归咎于这些辅助用品,是不太恰当的。广告商在推销产品时会用尽各种浮夸的说法,但这些说法很少像实物一样诚实,尽管二者可能都没什么用。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一些指引户外活动爱好者该去哪儿的专栏。知道哪里有打猎或钓鱼的好地方,本来是一种非常私密的个人财产,就像鱼竿、猎狗和猎枪一样,是个人出于善意借出或赠予的东西。但是在我看来,把它们放在体育专栏上为了发行而叫卖,就是另一回事了。而把它作为免费的大众服务提供给所有的人,显然更是一件奇怪的事。现在甚至自然资源保护部门都在公然告诉人们,哪里能钓到鱼,哪里会有野鸭为了觅食而冒险停下来。

所有这些混乱情况都表现为把户外活动中的个性因素非个性化。我不知道正确与不正确做法的分界线在哪里,但我认为,户外服务信息的指向已经超出了理性的范围。

如果推荐狩猎和钓鱼的地方情况确实不错,那么户外服务指南吸引的人数能达到理想的数量。但是,如果狩猎和钓鱼情况不佳,登广告的人就必然会诉诸更强有力的手段,比如钓鱼摸彩,即在养殖鱼的身上拴上号码,钓到有中奖号码的鱼就能拿到奖品。这种集科学和台球房技巧于一体的怪异做法,让本已近乎枯竭的湖泊又面临过度垂钓的命运,只有地方渔业商会的成员才会感到得意和开心。

如果野生动物管理人员认为自己和这些事情无关的话,只能说他们太懒散了。生产商和推销员是同类人,都是一路货色。

野生动物管理人员试图通过控制环境条件,在野外养殖可供猎取的猎物,从而把打猎的形式从追逐转为饲养。发生的这种转变,对文化价值会有怎样的影响呢?必须承认,拓荒精神和自由开发之间是有历史联系的。丹尼尔·布恩对农作物的收成没有耐心坐等,对野生动物的产量更是如此。而持传统观念的猎人不愿接受生产猎物的想法,这或许也是坚守拓荒者价值观的体现。生产猎物的想法受到抵制,或许是因为违背了拓荒精神的自由狩猎传统。

机械化破坏了拓荒精神与价值,也无法为后者提供文化替代品,至少我这样认为。然而,野生动植物养殖或管理的确为此提供了替代品,即野生资源管理。在我看来这一替代品至少具有相同的价值。它在提醒人们不要忘却和土地的关系。另外它还包含道德的约束。在不对食肉动物进行控制的情况下进行猎物管理,需要更高层次的道德约束。由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生产”猎物削弱了拓荒精神,但却强化了其他两种价值。

如果我们把野外视为冲突的场所,异常活跃的机械化进程与完全处于静态的传统价值观在此互相对决,那么,文化价值的前景的确黯淡。但是,我们的户外活动观念为什么不能像一系列机械发明那样蓬勃发展呢?是不是拯救文化价值需要积极主动地采取攻势?我个人的见解是,目前采取攻势的时机已经成熟。户外活动者可以为自己决定未来的局势。

例如,过去十年间,就出现了一种崭新的户外活动形式。这种活动既不会伤害野生动植物,也不会使人沦为现代机械设备的奴隶;同时还克服了活动区域受限制的问题,大大提高了单位土地面积承载人类活动的能力。这种活动对动物猎捕数量没有限制,也不设禁猎季节的时间;它需要的是教师而不是监管员;它需要具有最高文化价值的现代森林知识。这种活动,就是野生动植物研究工作。

最初,野生动植物研究只限于专业人员。难以解决的问题当然必须依靠专业人员来解决,但是仍有许多问题适于作为个体的业余爱好者去研究。在机械发明的研究领域,业余爱好者早就参与其中。而在生物学领域,人们才刚刚意识到业余研究同样具有娱乐价值。

业余鸟类学家玛格丽特·莫尔斯·尼斯在自己的后院里研究北美歌雀。她已经超越了许多鸟类研究机构的专业人员,成了鸟类行为研究的世界级权威。银行家查尔斯·L·布罗利出于兴趣给鹰上了脚环,发现了当时还无人知晓的事实:冬天鹰在南方筑巢,然后到北方森林去度假。在曼尼托巴平原种小麦的农场主诺曼和斯图亚特·克里德尔对研究农场上的动植物群有浓厚兴趣,由于通晓当地动植物成长与生长周期的科学知识,他们成了该研究领域公认的权威。新墨西哥山中的牧牛人埃利奥特·巴克写出了最好的有关美洲狮的书中的一本,这本书为研究这种难以捉摸的猫科动物提供了很好的科研素材。不要单纯地以为这些人寓工作于游戏之中,在他们看来,最大的乐趣便在于观察和研究未知的事物。

目前大多数业余爱好者所了解的鸟类学、哺乳动物学及植物学,与该领域的专业研究相比,只是幼儿园的水平而已。原因之一,就是整个生物学教育(包括野生动植物教育)的结构设置都是为了保持研究领域的专业垄断。业余爱好者只能进行虚拟的研究旅程,只能去证实专家已经知道的事情。需要让年轻的业余爱好者有这样的理想:一艘知识之船就停泊在他们心中的船坞里,这艘船也可以在大海上自由航行。

我认为,推广野生动植物研究是野生动植物管理行业面对的最重要的工作。野生动植物还有另外一种价值,尽管目前只有少数生态学家能够看到这种价值,但它对整个人类的进步具有潜在的影响。

我们已经知道,动物群具有一些行为模式,个体动物可能无法意识到这些行为模式,却帮助完成了这些模式。例如,兔子并不知道生命的循环,但它却是这个循环的载体。

我们无法在个体身上或在短时间内明了这些模式。即使对一只兔子进行最全面、最谨慎的研究,也无法了解生命的循环。必须投入数十年左右的时间对大量动物进行研究,才能帮助我们确立生命循环的概念。

这会让人想到一个令人不安的问题:人类种群是否也存在我们尚不知晓的却由我们协助构成的行为模式?暴乱和战争、骚动和革命是否反映了人类的行为模式?

许多历史学家和哲学家把人类的集体行为诠释为由个体有意志的行为汇聚而成的结果。比如,外交学认为,某个政治团体的团体精神取决于其领袖的个人特质。另一方面,一些经济学家把整个社会视为某个历史进程中的玩物,而我们对进程的了解大多是滞后的。

我们可以合理地认为,与兔子的社会进程相比,人类的社会进程具有更多的意志内涵;但我们也可以合理地认为,作为物种的人类,对自身的某些群体行为模式还毫不知情,这是因为人类所处的环境还未唤起人们对这些模式的感知,此外我们也可能误读或曲解了群体行为模式。

这种对人类群体行为模式理论的疑惑,使人们对唯一可与人类类比的高等动物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并为这些动物赋予了特殊的价值。埃林顿[9]等人曾指出高等动物的文化价值。但数个世纪过去了,我们仍无法开启这丰富的知识宝库的大门,因为我们还不知该从何处进入或怎样进入。现在,生态学正指引我们在动物群里寻找我们自身问题的相似物。通过了解生物界中某一小部分的活动情况,我们可以大致猜测整个系统的运作形式。挖掘这些更深层次的内涵,并对其进行客观、理性的评析,就是人类未来的森林生活技能。

总之,野生动植物曾经哺育我们,塑造了我们的文化,而今仍在给我们的休闲时光带来无限的乐趣。可是我们却试图靠现代机械来收获这些乐趣,殊不知这样反而损害了它的部分价值。只要我们能够投入现代人的心智与才能,就会在收获乐趣的同时收获智慧。

鹿径

八月的一个炎热的午后,我正悠闲地坐在一棵榆树下,忽然发现一头鹿穿过了向东四分之一英里处的一小块空地。有一条被鹿踏出的小径穿过我们的农场,因此从小木屋的方向看过去,每一头经过的鹿都尽收眼底。

我这才意识到,在半个小时前我就把椅子挪到了观察鹿径的最佳地点。而且几年来,这一直是我下意识的习惯做法。于是我又想到,如果砍掉一些灌木,或许我能扩大观察的视野。在太阳落山之前,我砍掉了一排灌木。一个月后我又发现了几只鹿,而且是以前没看到过的鹿。

一连几个周末,我都向来访的客人介绍为了扩大视野而砍掉树的地方,想看看他们对此有何反应。大多数人很快就把这件事忘了,只有少数几个人会和我一样,一有机会就往那里看。很快我就得出这样的结论,喜欢户外活动的人可分为四类:猎鹿人、猎鸭人、猎鸟人,以及不想打猎的人。分类与性别、年龄或装备无关,而与人们观察外界时的四种不同习惯有关。猎鹿人习惯性地关注道路的转弯处,猎鸭人注视的是天际,猎鸟人则注视猎犬,而不想打猎的人什么都不注视。

猎鹿人坐下来时,会选择能看到前方的位置,并且要背靠在某个支点上。猎鸭人坐下时,要藏在某样东西的后面,还得是能看见高空的位置。不想打猎的人只需要找个舒服的地方坐下即可。这些人都不会注视狗。只有猎鸟人关注狗,不论狗此时是否在视线范围内,猎鸟人都知道狗在哪里。狗的鼻子就是猎鸟人的眼睛。很多猎人在狩猎时节只知道扛着猎枪,却从未学会观察他们的狗或判断狗对猎物气味的反应。

也有一些出色的户外活动者不属于以上类型。鸟类学家靠耳朵搜寻目标,眼睛仅仅用来追寻耳朵搜寻到的东西。植物学家靠眼睛搜寻近距离目标,他们有着超常的寻找植物的能力,但却几乎不会注意鸟类或哺乳动物。林木研究者只会注意树木以及依赖树木存活的昆虫和菌类,对其他一切则不放在心上。此外还有那些眼睛只盯着猎物的猎人,除了猎物外,其他一切对他们来说都毫无意趣,也毫无价值。

有一种令人费解的捕猎模式,我无法把它和上述任何一类联系在一起。那就是寻找动物的粪便、足迹、羽毛、巢穴、栖息地以及动物擦痒、殴斗、掘土、进食、搏击或捕猎所留下的痕迹。这被林区人称为“痕迹解读”。这是罕见的技巧,而且似乎有悖于书本知识。

与解读动物行为迹象相类似的,是解读植物所留下的痕迹,但这同样是罕见的技巧,而且更让人感到困惑。我举一个非洲探险者的例子来说明这点。这位探险者在一棵树的树皮上发现了狮子的抓痕,位置是二十英尺高,所以他确信抓痕是在树还不高时形成的。

被称为生态学家的人自称是生物学的万事通,他们试图通晓一切并做完所有这些事情。不言而喻,他们不会成功。

大雁的音乐

若干年前,高尔夫球运动在这个国度被大多数人视为社会生活的点缀,或是有钱人休闲时的娱乐消遣,不足以引起商人们的好奇心,更不用说使之产生浓厚兴趣了。但是今天,为了让高尔夫球成为社会大众普遍的娱乐活动,很多城市都在建设自己的高尔夫球场。

这种观念的改变同样发生在其他大多数户外休闲活动身上,五十年前被认为是无聊的活动成了当今社会生活的必需品。但奇怪的是,这种改变对于狩猎和钓鱼这两种最古老、最常见的户外休闲活动的影响还只是刚刚开始。

当然,我们多少承认,在野外呆上一天,对于一个身心疲惫的人来说是有益健康的。我们也认识到,由于野生植被的毁灭,野外生活不再对人有很大的吸引力。但是,我们尚未学会从社会福利的角度审视野生动植物带给我们的价值。人们从不同的角度证明野生动物保护的合理性。有的人说野生动物可以提供肉食,还有的人则从消遣、收益,或者科学、教育、农业、艺术、公共卫生,甚至军事需求等方面寻找理由。事实上,到目前为止,还几乎没有人清晰地认识到或完整地阐明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合理性。所有这些都只是广义的社会价值的要素,而野生动植物如同高尔夫球一样,是一种社会财富。

绿头鸭的振翅声和“嘎嘎”的叫声会触动一些人的神经,对这些人来说,野生动植物具有更加特别的意义,这不仅仅是他们后天养成的爱好。在瞄准和追逐猎物中寻找乐趣,是人类天生的本能。高尔夫球是高雅运动,对狩猎的爱好却几乎是出于人类的生理特质。不喜欢高尔夫球无伤大雅,还算正常。不过,如果不喜欢观赏、逐猎、智取鸟兽或给鸟兽拍照,就很难说是正常的了。那样的人是“超文明化”了的,我不知道该如何与这种人交往。婴孩看到一个高尔夫球时可能无动于衷。但是,如果一个男孩第一次看见鹿时也无动于衷的话,我肯定不会喜欢这个男孩。所以我们在这里讨论的是心灵深处的东西。即便没机会发挥狩猎技术或狩猎本能受到压抑,人们仍然可以生活下去,就如同有些人的生活中可以没有工作、游戏、爱情、事业或其他一些冒险刺激等。不过,如今缺少了这些东西则会被视为不适应社会,与社会脱节。拥有发挥正常本能的机会越来越被人们视为不可剥夺的权利。毁灭野生动物则剥夺了人们的权利之一,而且是彻底剥夺。在最后一块空地被混凝土建筑覆盖之后,我们还可以将它拆掉,重新修建游乐场。但是当最后一头羚羊离我们而去时,即使世间所有的游乐场连成一片,也无法弥补这样的损失。

如果说野生鸟兽是一笔社会财富,那么这笔财富的价值是多少呢?我们可以说,对于那些继承了狂热狩猎习惯的人,一旦没有了野生鸟兽,生活会令他们黯然神伤。不过这样的回答并没有明确这笔财富的相对价值。如今,人们需要在各种必需品中做出选择。比如说一只野生大雁有多少价值呢?我有张交响乐演出的票,价格不便宜,感觉钱花得还算值得。但是,为了目睹一只雄雁在黎明时分嘎嘎叫着飞进我的诱捕区,我会放弃听音乐会的机会。天气寒冷刺骨,而我笨手笨脚,没有捕获到那只雄雁,但我仍然愉悦无比。结果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看到了它。当它鸣叫着出现在西方灰色的天际时,我能听见它展开羽翼掠过时带起“呼呼”的风声,甚至隐约感觉到了它的体温。即使是现在回想起来,这种感觉仍然妙不可言。这大概是十场交响乐才能换来的快乐吧。

我的记录显示,这个秋天我已见到了上千只大雁,在从极地到海洋的史诗般的旅程中,每只大雁都有可能在某个地方带给人们花钱买不到的欢喜。或许有一群大雁让一些小学生欢呼跳跃着跑回家讲述他们的奇遇;或许在某个深夜,有一群大雁飞过某个城市的上空,为整座城市奏响婉转悠扬的大雁小夜曲,唤起人们无尽的遐思、回忆和希望;或许还有一群大雁,让农夫停下手中的劳作,憧憬远方、旅程和快乐的人们。在此之前,他的生活或许只是辛劳且乏味的苦役,他对生活没有任何想法。我确信,这千只大雁可以给人们带来无价的快乐。金钱的价值只体现在交换之中,如同画的售价或诗歌的版税。那么替换价值呢?倘若这个世界再没有画作、诗歌或大雁的音乐?这种想法实在令人悲伤。但我们仍必须回答这个问题。如有迫切的需要,或许会有人再重新写一部《伊利亚特》[10],或画出另一幅《晚钟》[11]。但是有谁能再创造出一只大雁来?只有造物主——“我,耶和华,必应允他们。这是耶和华之手所造,是以色列的圣者所创。”

用同一个标准衡量大雁的音乐和艺术,是否不够庄重?我想不会,因为真正的猎人也是个艺术家,尽管他的艺术不具备创造力。在法国的岩洞中,是谁在兽骨上画下了第一幅图画?是猎人。在现代生活中,是谁在看到美丽生灵时会为之兴奋,并忍饥受冻目不转睛地追随?也是猎人。再试想,是谁写下伟大的猎人诗篇,歌咏那些令人惊叹的风雪、冰雹、星辰、闪电、云朵、狮子、鹿、野山羊、渡鸦、雁和雕,又是谁写下了有关马的颂词?是工作——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戏剧艺术家之一。诗人歌颂大山,猎人攀登大山,形式有别,原因却是一个——对于美的陶醉。评论家描写动物,猎人智取动物,原因也是一个——把美据为己有的渴望。而两者的区别主要是在程度、意识和语言上,而语言是划分人类行为最狡诈的裁判。如果我们的生活中可以没有大雁的音乐,那么同样可以没有星辰、落日或《伊利亚特》。但问题是,如果没有这些东西,我们只会成为白痴。

从道德和宗教的层面上看,野生动物有什么价值呢?我听过这样一个故事,它讲述了一个男孩从一个无神论者到信仰上帝的转变过程。因为他看到一百多种属于刺嘴莺科的鸟儿,每种都如彩虹般绚烂缤纷,而且每年这些鸟的迁徙旅程都要飞越数千英里。虽然科学家对这些鸟进行了清晰描述,但未必真正了解过它们。在千百万年中,各种元素要经过怎样的偶然结合,才能产生如此美丽的鸟儿?又有哪种基因突变理论可以解释,刺嘴莺为什么是天蓝色的,画眉鸟为什么要晚上祈祷,大雁的音乐为什么如此委婉?与许多采取了归纳法的神学家相比,这个男孩的信仰更加坚不可摧。将来还会有许多男孩来到世间,像以赛亚[12]那样“看见、知道、思考,进而明白,这是主的手所做”。然而,在哪里能让他们看见、知道或思考呢?难道是在博物馆吗?

与其他户外活动相比,狩猎和钓鱼会对人的品格产生什么独特的影响呢?我在前面已经提到,对狩猎和钓鱼的渴望是心灵深处的东西,既出自人的本能,也为了利益竞争。鲁滨逊的儿子没见过网球拍,不打网球也照样生活,但可以肯定的是,不论有没有人教他,他都会打猎或钓鱼。因此,就对主观方面的好处而言,不能说打猎或钓鱼更具优越性。那么究竟什么对于性格的形成更重要呢?对这样问题的探讨估计会永远持续下去,就像讨论在学校里是男孩更优秀还是女孩更优秀一样。我不想在此多费笔墨,只想强调有关狩猎值得重视的两个方面。第一,户外活动的伦理规范并非固定不变,而是由个人来确立并遵守的,只有上帝才有资格对其进行仲裁。第二,传统意义上的狩猎需要借助狗和马,然而,在我们这个依靠汽油驱动的文明社会里,最大的缺憾之一,就是缺乏驾驭猎犬或骏马的经验。过去的人们认为,不了解狗和马的人算不上绅士,这种看法的确蕴含着很多道理。在西方,对动物的虐待行为受到众人唾弃。这种判断本性的方法早在“性格分析”出现之前就已被普遍用于养牛地区。而该方法会被一直采用下去,我们认为它比“性格分析”更加靠谱。

不过,证明一种东西比另一种东西更好,意义并不大。重要的是在美国大概有六百万到八百万人喜欢狩猎和钓鱼。对狩猎的狂热是这个种族的通病。任何促使人们前往户外的诱因都能使这个种族受益,而对这些诱因的损害则会使这个种族受到伤害。因而,如何对抗这种损害成了一个社会问题。

总之,我是天生的狩猎狂,也是三个儿子的父亲。他们年幼时,总是把充当捕猎的诱饵当玩具,还拿着木头枪在空地上乱跑。我希望他们拥有强健的体魄,接受良好的教育,甚至掌握独特的技能。不过将来,如果山里不再有鹿,树丛中不再有鹌鹑,草地上不再有轻唱的鹬,他们又该如何发挥这些特质呢?或许有一天,当黑夜降临沼泽时,再也听不见赤颈凫的尖叫声和绿翅鸭的嘎嘎声;当晨星在东方泛白的天空中渐渐隐没时,再也看不见乘风翱翔的飞鸟;当黎明的微风吹过古老的杨树林,当柔和的晨光自山丘而下,轻轻撒向古老的河岸,悠然漫过宽广的褐色沙洲时,再也没有大雁的音乐。倘若如此,他们该怎么办?

注释

[1] 《烟草路》(Tobacco Road,1932)是美国作家考德维尔(Caldwell)用幽默的笔调表现当时美国南方贫困生活的小说,这里借喻美国的贫困乡村。——译者注

[2] 阿里奥斯托(Ludovico Ariosto,1474—1533),意大利诗人,代表作是长篇传奇叙事诗《疯狂的奥兰多》。——译者注

[3] 这里指伽利略通过对炮弹从射出弹孔道到落地的轨迹是一条数学抛物线的论证,来解释运动在不同方向上的分量,以及这些分量在各种情况下的叠加与合成。——译者注

[4] 指20世纪30年代初受沙尘暴危害严重的美国俄克拉荷马州以及其他平原地区,当时许多人被迫搬离此地。——译者注

[5] 《愤怒的葡萄》是美国作家斯坦贝克(Steinbeck)的代表作。描写贫困农民从俄克拉荷马州流落到加利福尼亚州的悲惨经历。——译者注

[6] 丹尼尔·布恩(Daniel Booneing,1734—1820),美国历史上著名的拓荒者之一。1767年布恩首次造访尚无归属的地方,并把此后生命中的三十年的时光贡献给肯塔基的探索与殖民事业。——译者注

[7] 斯图尔特·爱德华·怀特(Stewart Edward White),自然生态作家,著有作品《森林》。——译者注

[8] 色诺芬(Xenophon,约公元前430—公元前355年),古希腊作家、历史学家、军事家,代表作《远征记》。——译者注

[9] 埃林顿(Paul Errington),美国著名生物学家。——译者注

[10] 《伊利亚特》(The Iliad),古希腊诗人荷马的著名史诗。——译者注

[11] 《晚钟》的创作者是法国画家让—弗朗索瓦·米勒(Jean-Francois Millet,1814—1875年),他是法国近代绘画史上最受人民爱戴的画家。他那纯朴亲切的艺术语言,尤其被广大法国农民所喜爱。——译者注

[12] 以赛亚,出生于公元前8世纪,亚摩斯之子。基督教和犹太教都尊奉他为圣人和先知。是圣经《以赛亚书》中的主要人物,传统上认为他是该书的作者。——译者注

第四部分 结论

土地伦理

土地伦理

天神般的奥德修斯在特洛伊战争结束后重返家园。他用一根绳子吊死了家里的十二名女奴,原因是怀疑她们在他离家时行为不轨。

他的做法在当时不会引起任何质疑。那些女孩是他的财产,对财产的处置方法过去和现在都一样,都只是考虑是否划算,无所谓对与错。

奥德修斯时代的希腊其实并不缺乏对与错的观念。在他的黑色船队终于驶过深暗如酒的海洋回到家园之前,他的妻子在漫长日子里坚持的忠贞足可证明这一点。当时的伦理结构涵盖了妻子,但并未涉及奴隶。此后的三千年里,伦理标准扩展到了行为规范的众多方面,单纯由是否划算来衡量的行为则相对少了。

伦理规范的演变

到目前为止伦理规范的扩展这一问题也只有哲学家研究过,但它实际上是生态进化的一个过程。这个过程既可以用哲学术语,也可以用生态学术语加以描述。从生态学的角度看,伦理规范是限制生存竞争中的行动自由的标准;从哲学的角度来讲,伦理规范是区分社会行为和反社会行为的标准。两种定义所指的是同一种事物,它源于相互依存的个体或群体进行合作的态势。生态学家把这种合作称为“共生现象”。政治和经济是高级的共生体,人们置身其中时,具有伦理内涵的协作机制就取代了原有的一些自由无序的竞争。

随着人口密度的增加以及利用工具能效的提高,合作机制的复杂性也日渐增强。例如,与对乳齿象时代的木棒和石头的反社会用途的界定相比,对汽车时代的子弹和广告牌的反社会性用途的界定就复杂得多。

早期伦理规范主要针对的是个体之间的关系,摩西十诫就是个例子。之后所增加的伦理规范则针对的是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金科玉律试图把个人和社会结合起来,而民主制度则试图把社会组织融入每一个个体。

目前尚未发现任何可以规范人与土地以及人与土地上动植物关系的伦理法则。土地就像奥德修斯的女奴一样,被人们视为财产。人和土地的关系仍然遵照经济法则,人们对土地只要求特权,而没有义务。

如果我对各种证据的解读是正确的,那么,把伦理规范扩展到人类与环境的关系这第三种要素中,在进化上是可能的,在生态上也是必要的。这是一系列步骤中的第三步,前两步已经完成。先知以西结和以赛亚时代以来的思想家们都坚持认为,对土地的掠夺既是不明智的,也是极其错误的。然而他们的信念还一直没有得到社会的认可。不过我把目前的这种自然资源保护运动视为激发这种信念的开端。

伦理规范可被看成应对生态形势演变的指导性规则,而这种形式如此新奇与复杂,以至于人们对此的反映还十分滞后,导致普通的个体无法看出社会采取了怎样的权宜之计。在多数情况下,个体应对形势变化往往是出于本能,而伦理规范或许是一种正在形成的群体本能。

群体概念

到目前为止,所有的伦理规则都建立在一个前提上,那就是个人属于群体,群体中的成员则相互依存。个人受本能支配,在群体中需要为了获得某种利益而参与竞争,而个人的伦理规范则促使他与其他成员相互合作(或许也是为了获得可供竞争的场所)。

土地的伦理规则扩大了群体的范围,把土壤、水和动物、植物等纳入其中,我们将这些统称为“土地”。

这些听起来很简单:难道我们不是已经唱出了对这自由的土地和美好的家园的爱和责任了吗?答案是肯定的,但我们喜欢的是什么?爱的又是什么呢?当然并非土壤,我们正让土壤狼狈不堪地流向下游;当然并非江河、湖泊或大海,我们十分明确,它们的作用只是转动涡轮、载船航行和冲走污水而已;当然也不是植物,我们已经心安理得地毁掉了整个植物群落;当然也非动物,我们已经灭绝了许多美丽的大型动物。土地伦理规范当然无法阻止对自然资源的改造、管理和使用,但它向人们表明,这些资源有权利继续存在,而且至少在某些方面,在其他自然形态下生存繁衍。

总之,在人与土地组成的群体中,土地伦理规则让人类的角色从土地征服者变成了它的普通成员和公民。这也就意味着个体对群体中其他成员以及对群体本身的尊重。

历史已经让我们明白(我希望如此),大多数征服者最终都是被自己打败的。为什么呢?因为征服者这一角色本身就意味着权威,并且知道是什么使群体运转,在群体的生活中什么有价值什么没价值,谁有价值谁没价值。但事实说明征服者对这些往往一无所知,这揭示了他们最终只能失败的原因。

在生物群落里也有类似的情况。亚伯拉罕[1]确信,土地的存在就是为了让他享受牛奶与蜂蜜的美味。现在我们对亚伯拉罕的观点产生质疑,而这种质疑的程度却与我们的教育程度成反比。

如今,多数普通人相信,科学能够解释什么能使生物群落的生命机理保持运转和延续。但科学家表明自己对此并不了解,他们认为生物群落相互制衡的结构极其复杂,也许人类永远不会完全了解其结构演变。

从生态学对历史的诠释来看,人类其实只是生物群中的一员。很多历史事件目前都还只是从人类活动的角度进行解释的,但这些事件实际上是人与其赖以生存的土地间的生物性互动的结果。决定事件的因素包括生活在土地上的人的特性,也包括土地的特性。

以密西西比河流域的开拓为例,在独立战争之后的那些年里,有三类群体相互争夺,试图得到对本地的控制权。他们是当地的印第安人、法国和英国的商人,以及美国的拓荒者。而这种形势导致的结果是,移民大量进入了肯塔基州的藤茎荒地。历史学家也不确定,如果底特律的英国人能给印第安人多一些支持的话,那么情况会有什么不同?让我们思考这样一个事实:在拓荒者的牛、犁、火和斧子所代表的不同力量的共同作用下,肯塔基州的野生植物变成了早熟禾苗。如果肯塔基州土地上原始固有的植物更迭,在这些力量的作用下留给我们的却是没有价值的苔草、灌木或杂草,那情况又会怎样呢?拓荒者布恩和肯顿还能撑下去吗?会不会有大批移民涌入俄亥俄、印第安纳、伊利诺斯和密苏里等州?美国政府会向法国买下路易斯安那州吗?会有一个横贯大陆各州的新联邦吗?南北战争还会发生吗?

肯塔基州只不过是历史长河中的一滴水。通常情况下我们都会被告知,人类在这场历史戏剧中要扮演什么角色,然而没有人告诉我们,人类活动的成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土地对占有者施加的不同力量的反应。就肯塔基州的例子而言,我们甚至不知那些早熟禾苗来自何方,它们是本土的物种还是从欧洲偷渡来的。

假设我们做一回“事后诸葛亮”,把肯塔基州和西南部的情况一一进行比较,就可以看到那里的拓荒者同样勇毅、机智、坚韧。只是他们没有带来早熟禾或其他能抵挡过度开垦的植物。这个地区遭到放牧牲畜的蹂躏后,长出的矮草、灌木和杂草越来越没有价值,直至整个生态平衡被打乱。每一种植物的消失都会给土地带来一分贫瘠,每次新增的土壤流失都会加速植物品种的进一步减少,结果导致今日此地环境越来越严重的衰败。而植物和土壤损伤带来的是依靠它们生存的动物群的消亡。早期拓荒者并未预料到这些,甚至有人在新墨西哥州的沼泽区开挖水渠,结果加速了情况的恶化。自然演变是极其微妙的,人们无法察觉到,观光客则根本看不出来。在他们眼里,这个遭到破坏的地方仍然秀美壮观。(它的确仍然迷人,但是和1848年时的面貌相比已经差了很多[2]。)

在此之前这个地区曾经有过一次“开发”,但结果截然不同。在哥伦布之前的年代,普韦布洛印第安人就已在西南地区定居,而他们没有开发牧场放养牲畜。虽然后来他们的文明灭绝了,但那并非是因为土地衰竭的缘故。

在印度,人们在寸草不生的地方定居下来,而且显然没有破坏土地,这是因为他们采取了一个简单的办法:把草割下来喂牛,而不是让牛去找草吃。(我不知这种成功是源于单纯的好运气,还是深刻智慧的结果。)

总而言之,植物物种的更迭把握着历史的进程,而拓荒者也只是历史发展与演变的符号或表征。我们需要以这种态度来解读历史,这样的话,真正把土地视为群体的观念将会深入人心。

生态学的意识与良知

自然资源保护的含义是人与土地的和谐共存。虽然经过了近一个世纪的宣传,资源保护的进展依然缓慢,所取得的进展大多是书面上的执著和会议中空喊的口号。长久以来,我们仍然处在进一步退两步的状态。

解决这一困境最常见的做法是“加强资源保护教育”。没有人会对此提出异议。然而,需要加强的只有教育的力度吗?就教育的内容而言,其深度与广度是不是也需要加强呢?

我们很难对自然保护教育的现有内容进行简明扼要的概括,但是依据我个人的理解,其内容大致是:遵守法律,公平选举,参加某个社团组织或机构,及在自家土地上实施对其有利的保护措施,其余的事情则留给政府。

这个方案是否过于简单,以致无法完成任何有价值的事情?它没有区分正误,没有规定义务与责任,没有号召人们付出与奉献,也不主张改变当前的价值观。在土地使用方面,它只主张开明的利己行为。这样的教育能带领我们走多远?有个例子或许可以提供些许参考。

1930年时,除了对生态知识无知的人以外,所有的人都清楚威斯康星州西南部的表层土壤正在流失。1933年,农场的人得到通知说,如果他们愿意在五年内采取某种补救措施,政府会派专业资源保护队协助他们,并提供必要的机械和材料。大部分人都接受了这一提议,但是,五年的合同期满后,这些措施也大多被抛到了脑后。农场主继续采用以往的耕作方式,因为这样会立刻带来明显的经济效益。

这让人们产生了另一种想法,如果农场主自己制订保护措施,他们或许能更快地认识问题。于是威斯康星州的州议会在1937年通过了《土壤保护区法令》。它实际上是在告诉农场主:“如果你们自己制订土地使用的规则,政府将为你们提供免费的技术服务,为你们提供专用机械的贷款。每个郡都可以制订自己的规则,它们将具有法律效力。”几乎每个郡都迅速组织起来接受政府协助。但是,十年过去了,并没有看到哪个郡县制订出独立的规则。人们在等高条植、牧场翻新,以及撒石灰以控制土壤的酸性方面确实有明显的进步。但是,在圈起林地禁止放牧、退耕还林、集中放牧等方面没有丝毫进展。总之,农场主还是采用了那些能带来经济效益的做法,而无视了那些有益于生态群落却并不明显有助于收益的措施。

当有人问为什么没有制订出规则时,他得到的答案是人们尚未建立起自觉遵守规章的心理,教育必须先于规则。但是,实际上教育并未提倡人对土地履行高于利己主义的义务。最后的结果就是,我们的教育多了,但土壤少了,健康的森林少了,只有洪涝灾害仍和1937年时一样频繁。

令人费解的是,在改善道路、学校、教会和球队时,履行处于利己主义之上的义务和责任被视为理所当然。然而,在改善水土流失方面,在保护农场景观优美或多样性方面,履行这种义务却不被看成是理所当然,也从来没有人对此进行过严肃认真的讨论。和一个世纪以前社会伦理的情况相比较,土地使用的伦理规范仍然完全受控于经济上的利己主义。

总之,我们请农场主做些举手之劳的事情来保护他们的土壤,他们能做的也只有这些。农场主即便是把山坡上百分之七十五的树木砍光,把牛赶到林间空地放牧,并任由山坡上的雨水、石头和土壤一起流入江河湖泊,他依旧是受人尊敬的公民,只要他在其他方面做得得体就可以了。另外只要他在田地里撒上石灰,按照标准尺度种植庄稼,他就仍有资格得到土壤保护区的所有待遇和补贴。保护区是社会体系中富饶而美丽的部分,但是我们过于急于求成,因此没有告诉农场主他们的义务有多么重要,结果导致保护措施得不到正常的实施、运作和发展。如果缺乏良知,义务也就毫无实际意义,而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就是如何把人的道德和良知运用到对土地的敬畏之中。

倘若我们在知识观念、信仰忠诚、博爱与敬畏等方面没有内在的反省和改变,在伦理规范方面就不会有重大改观。哲学和宗教都还未涉及自然资源保护这一领域,这完全可以证明,自然资源保护这一问题还尚未触及人类活动的基础。我们试图使自然资源保护工作成为家喻户晓、举手之劳之事,结果却使它变得极其琐碎并且微不足道。

土地伦理的替代品

当历史的逻辑需要我们提供面包时,我们却拿出一块石头,而且要费尽心思地解释石头和面包有多么相似。下面我将向大家介绍这样的“石头”,看它如何充当土地伦理的替代品。

完全以经济利益为出发点的自然资源保护体系的基本弱点是,该生态系统中的大多数成员没有经济价值,例如野花和鸣禽。在威斯康星州的二万二千种高级动植物中,是不是有百分之五左右被人们买卖、饲养、食用,或有其他经济用途,恐怕都令人怀疑。但是这些动植物是整个生物群落的组成部分。如果(正如我所相信的那样)生物群落的稳定性依赖于它的完整性,那么这些动植物就有继续生存下去的权利。

当某种没有经济价值的物种的生存受到威胁,而我们又碰巧喜欢它,我们就会找出某种借口并赋予它可观的经济价值。20世纪初期,人们以为鸣禽会快速灭绝,所以鸟类学家立即采取救助行动。他们提出了一些无厘头的“依据”——例如,如果没有控制昆虫数量的鸟类,昆虫就会把我们吞噬。看来,为了让证据更有说服力,还必须得加上经济色彩。

今天重读这些托词令人痛心。虽然我们至今还没有土地伦理规范,但是至少在对待鸟类保护的问题上倾向于认同,也就是说人们普遍认为,无论鸟类是否能带给我们经济利益,它们都有生存下去的权利。

食肉类的哺乳动物、猛禽或以鱼为食的鸟类的情况也类似。生物学家曾经有些夸张地说,这些动物之所以可以生存是因为它们通过奉行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自然法则来维持猎物的健康,它们为农场减少了老鼠等啮齿类动物的数量,它们只捕食不具经济价值的物种。在此,证据要想有效,同样必须与经济价值纠缠在一起。直到最近几年才出现了更客观的依据,大家普遍认为食肉动物是生物群的成员,人们无权为了某种真实或想象的既得利益而将它们灭绝。遗憾的是,对这种理智的观点人们还只是说说而已。在野外,他们正愉快地消灭着食肉动物,实际例子便是在国会、自然资源保护部门和各州议会的允许下,捕杀北美灰狼的运动正被大肆开展,而北美灰狼即将被赶尽杀绝。

某些树种生长缓慢或木材价格太低,于是被有经济头脑的林务官从森林这个群体中开除了出去。北美崖柏、美加落叶松、柏树、山毛榉和铁杉就是例子。欧洲林业在生态学上的发展更为先进。在那儿的每一种树种,哪怕没有什么商业价值,也会被视为本地森林群落的成员而被合理地保护起来。此外,人们发现山毛榉等树种对于增强土壤肥力具有很大作用。森林和构成森林的不同树种、以及地面上的动植物群之间,存在着某种客观的相互依存的关系,而这种客观关系又有其必然性。

缺乏经济价值有时不仅是某个物种或群体的特征,也是整个生物群落的特征。沼泽、泥沼、沙丘和沙漠都能说明这一点。对于它们,我们惯常的处理方法是把它们交给政府,作为保护区、遗迹或公园来管理。但困难的是,这些地区往往与较有价值的私有土地交织在一起,政府不可能拥有或控制这样零散分布的土地。最终只好任由它们大面积地消失。但是,如果土地私有者具有生态意识,那么他将自豪地成为这类地区中一个符合生态标准的有责任的监护人,这些地区也会使他的农场和社区更加秀美怡人。

在某些情况下,认为这些沼泽之类的荒地缺少经济效益的看法最后会被证明是错误的,但那也只是在这些地貌中的大部分都已消失之后的事了。一个最尴尬的例子就是,人们排干麝鼠沼泽后,时隔多年又开始把水重新灌回其中。

美国的自然资源保护工作有一种明显的倾向,那就是把土地私有者该做而没做好的一切工作都托付给政府。政府的所有权、经营权、补贴或管理,现在已经遍及林业、牧场、土壤和水域管理、公园和荒地保护、渔业管理以及候鸟保护,同时还在向其他领域扩展渗透。政府对自然资源保护所采取的措施大多数是恰当的、理性的,有些还是必不可少的。对政府的这些做法我高度赞同,事实上,我个人大半生的精力也都投入到了资源保护工作之中。但是在这方面仍然还存在着许多问题:这项工作的最终意义是什么?政府的基本税收足以使之应付繁杂的自然保护支出吗?政府的自然资源保护工作在多大程度上,像乳齿象一样,因自身体积过大而行动迟缓?如果要得到答案,就应该到土地伦理规范之中去寻找,或者到向土地所有者分派更多的责任中去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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