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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章

作者:美-约翰·狄克森·卡尔 当前章节:7748 字 更新时间:2026-6-10 08:17

格温妮斯·洛根追问道:“有手指的东西?”不过安迪的打岔完全转移了泰丝的注意力。她迅速地扭过头。

泰丝问道:“火枪?”

克拉克先生轻轻笑了:“你不用紧张,弗雷泽小姐。确切地说,是一组手枪的收藏品。不过其中年头最短的一把也是在滑铁卢战役中使用过,之后就一直作为藏品。我可以保证,那一整套收藏品都无法伤害一只苍蝇。”

他用举着酒杯的手指向了关着的房门,我们仍然能够听到房门后面的打字机的“滴答”声。

“你想看看吗?那些东西属于朗格伍德家族的最后一位成员。我在阁楼里找到的,都装在一个箱子里面,裹着很多层报纸。我就当它们是这栋房子的一部分,至少遗嘱执行人并不反对我留下这些手枪。我把它们放回了原来的位置,就是最后一位朗格伍德先生所选择的位置。跟我来,洛根已经在里面待了足够长的时间,也该完工了。”

格温妮斯显然很想知道发生在泰丝身上的事情,你甚至能够感觉到那个念头在她的心中翻滚。她肯定有惊人的克制力,尽管她表面上害羞和焦虑。不过她的嘴唇很富有表现力,如此强烈的感情,就如同她的相隔很远的蓝眼睛。

“哦,好的,那么我们去看看手枪。”她迁就地说道,“不过我坚持要求过一会儿单独和弗雷泽小姐谈谈。宾利!我说,宾——利!”

当他的妻子拉开门的时候,我们都没有期待阿奇博尔德·宾利·洛根先生作出什么热情的表示。但是他出乎意料地表示欢迎。

“进来,亲爱的。”一个清脆的声音说道。洛根先生正在用舌头舔信封口上的胶水,“刚刚完成,这么多。哈!”他把信封放在桌上展平,用拳头捶了捶,最后深深地吸了口气,“一小时写了七封信。不错,呃?这肯定是我们的客人。太好了!”

他所占用的房间,其格局和起居室类似,不过稍稍小一点,也是房子最西侧的一个房间。在朝向车道的墙壁上同样有两扇大窗户,窗户中间也有壁炉。

但是你很难看清楚房间里面的细节,因为房间里唯一的光源就是放有打字机的桌子上方的吊灯,而且灯罩黑蒙蒙的。那张长方形的桌子相当沉重,短边就靠在窗边,在壁炉和东侧墙壁之间,长边从窗户根延伸到房间中部。打字机被放在了靠近窗户的一侧,桌子的其他部分是光滑的胡桃木桌面,上方的吊灯投射出光影,照亮了零零散散地撒在桌面上的纸片、信封、邮票、钢笔、两三瓶墨水。

“莫里森?”进行介绍的时候,洛根先生郑重地站了起来和我握手,“听说过你的大名,先生。亨特?很多人向我谈起你。这位肯定是我们的女士,”他的架势让泰丝有些不知所措,“让克拉克着迷的女士。打算到一栋闹鬼的房子里面体会心惊肉跳的感觉,呃?”

洛根显然喜欢装腔作势。他并不算高大,但是肩膀宽阔,身材庞大,他的笑声同样惊人——甚至带着沉重的鼻音。他给人的感觉有些霸道,似乎占满了整个房间。现在近距离地观察,他不像刚才那么令人厌恶。他的面容精明、生硬,狡黠多过和善,不过也不能说不友好,我倒是喜欢他的样子。洛根先生的头发快掉光了,他的脸型适合大胡子(如同海象所拥有的胡须),但是他的鼻子下面只有一小撮浓密的胡须,似乎完全是意外地出现在那里。他穿着一件带有白色硬衣领的蓝色衬衫。现在他在徒劳地舔着手指上的一点墨迹。

“不管是不是闹鬼,”他终于放弃了对墨迹的攻势,“这栋房子买得很值,真是捡了大便宜。对吗,克拉克?”

我们的主人回答:“我很自豪。”

“买得很值。”洛根又大声重复了一遍,伸出手用力敲打壁炉台,似乎要测试壁炉台是否牢固,“你们知道他花了多少钱?我可以告诉你们,一千英镑的不动产,一分都不多,对吗?”

“这个嘛——”

“嘿,孩子,这不过是生意!”洛根摇着头,用赞赏的眼光看着克拉克先生,“不动产,别忘了,而且附带七英亩多的土地。额外费用?大概三四百英镑进行翻修。很值,弄得很像样子。成果?这个!”他再次敲打着壁炉台,“克拉克,你真精明,我真没发现你这么会做生意。至于可能闹鬼所造成的贬值……”

他向我嘿嘿一笑,我同样报以笑容:“你想说,如果你偶尔遇到鬼魂,你打算向他们吐舌头?”

但是出乎我的意料,洛根先生变得非常严肃,他举起了手表示抗议。

“绝对不会。”他说,“我是一个现代的人。”

“一个现代的人?”

“没错。我不会乱开玩笑,绝不,真的。这种事必须认真对待。”他夸张地点点头,用近乎责备的口吻说道,“我受到传统的教育,我的父母都是诚实、明事理、有信仰的人,但为什么宁肯相信死后还有另一种生存方式,却拒绝接受鬼魂?或者,也许不是鬼魂,而是其他东西。也许是一种科学暂时无法解释的自然现象。谁知道呢?也许我们会发现其中的秘密,这是正确的发展观,我绝不在这种事情上开玩笑。”洛根不无自得地说道,“我是一个现代的人,我愿意接受任何东西。”

克拉克先生评论道:“非常简洁、明确的解释。”

“当然了,我也要说明一点,”杂货批发商人咧着嘴,又补充说,“而惊恐——啊,那就是另一回事了。我倒是很想见一见能把我吓倒的鬼魂。”

“这种说法很危险,先生。”

“也许,也许吧。”

“那你的态度就是——相信有鬼魂,但是不怕?”

“哎呀,我相信是这样的。”洛根有些吃惊地从鼻腔里“哼”了一声。然后他大声地笑了起来。看到他的妻子的眼神之后,他走了过去,用大手搂住了格温妮斯的肩膀。

“嘿,格温妮?”他说道,“我将会让你了解我这个人。哎呀,我这么多年都没有想到!你还记得小时候听到过的童话故事吗?就是关于一个无法颤抖的男孩子(一个童话故事,说一个男孩从来不知道恐惧,因此不会发抖,于是出门去学习发抖的艺术。)。哈哈,我就是不会发抖的人!你还记得那个童话中的男孩子最后怎么样了吗?他长大了,还成婚了。最后他的妻子在他的身上浇了一桶水,他终于会发抖了。对吗,格温妮?”

格温妮斯顺从地笑了起来,显得非常开心。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不相配的夫妇,洛根夫妇就是其中特别突出的一对。不过她看着丈夫的眼神似乎是真诚的感情——对他的每句话都言听计从。

他又看了妻子一眼:“对吗,格温妮?”

“那是女人的现实的思维方式。”克拉克笑道,“不过,如果你想要找机会发抖,这栋房子不会让你失望。这是一间——呃——据说闹鬼的房间。”

洛根吃惊地问道:“这一间?”

“就是这里。”克拉克微微一笑,“让我们开灯看看。”他走到了门边,扳动了一个电灯开关。

洛根的直觉似乎没有错。挂在中央横梁上的一盏灯照亮了整个房间,书房既没有闹鬼的痕迹,也没有闹鬼的感觉。实际上,这是一间舒适的书房。地板上铺着明快的碎布地毯,西侧的墙壁边靠着一排低矮的书柜,在房间的一角立着高高的壁橱,上面摆放着一个帆船的模型。那可不是你在百货公司里面见到的那种劣质货,而是一个漂亮的、高贵的、有三个主桅的横帆船。模型的每一个细节都异常精致,甚至上桅帆的尖端都干净利落。

除了朝南的两扇大窗户,房间里还有一个朝北的窗户,窗下有一台无线电留声机。房间中央有一个桌子,上面摆着杂志,周围簇拥着几把藤椅。四周的墙壁都刷着白色的石灰,凸显黑色的木材。墙上没有其他装饰,除了一个金边和珐琅装饰的三联折叠画(一种绘画形式,类似折叠屏风,通常为宗教题材。)——大概是克拉克从意大利带来的。位于南墙的两扇窗户之间的壁炉是用红砖砌成的,相当庞大,一直延伸到房顶。在壁炉的表面,壁炉开口的上方挂着一排收藏品。那是一组手枪,竖直排成一排,就像一个梯子。

克拉克用手指向那组手枪收藏品。那些手枪都被精心擦拭过,上面的金属元件在灯光下闪闪发亮,在暗红色的砖石中格外显眼。

“就是这些,弗雷泽小姐。最上面的,”他用手指了指,“是一把十六世纪晚期的转轮枪(一种利用内置的钢轮摩擦火石产生火花的点火方式。)。请注意精美的设计,在那个年代,即使是武器也都是艺术品。最下面是一个拿破仑时期的骑兵使用的手枪。而两者之间——”他用手一挥,指向那一大排手枪,“你们能看到整整三个世纪的手枪制造业史。”

泰丝犹豫着问道:“它们是否,是否还能使用?”

“不太可能。你可以拿一把试试重量。”他从三个木楔子支架上拿下了那把骑兵用手枪,然后眨了眨眼,“你为什么要问那个问题,弗雷泽小姐?”

泰丝答道:“我担心有人会受伤,或者被打死。”

我们都转过身去吃惊地盯着她。

泰丝肯定是随口说出来的。我了解泰丝,所以也明白她的做法,她没有来得及管住自己的嘴巴,脱口而出。不管是否有意,她的话都产生了效果。房间里的气氛立刻变了,就好像温度突然降低了,或者光线突然变昏暗了。最让人不安的是,我们无法分辨出气氛变化的源头。

泰丝试图恢复冷静,急切地说道:“我的意思是说,我——我想到了一个故事。”

格温妮斯·洛根追问道:“故事?”

泰丝在做生意的时候肯定是一个善于撒谎的采购员。在一秒钟的时间里,她凭空地找到了一种解释——不过那是很久以前我告诉过她的事情。

“是的。一个故事,你们不明白吗?有人将一把老式的枪挂在了墙上,枪里面装了子弹,而且还有导火索。阳光从一扇窗户透了过来,照在了桌子上的一个水瓶上面,于是形成了一个取火镜。取火镜的光芒点燃了枪上面的导火索,于是那把枪走火了。”

克拉克笑了,而我们则再次感到异样和邪恶的气氛。

“很抱歉,我想这里没有导火索,”他冷淡地说道,“也没有什么阳光。”

我不喜欢他的眼神。

“现在,让我们看看这把枪!”他又匆忙介绍道,“这是一把比较轻的手枪,曾经属于伦敦的第一批职业警察。请注意上面的皇冠和表示英国政府财产的宽箭头——”

“这么一大堆,我一分钱都不会出。”阿奇博尔德·宾利·洛根非常坦率地评价道,“但那个帆船模型……”

“啊,那个?”克拉克边说边转过身,“你喜欢那个?”

“怎么说呢……不算坏,不算坏。你不想出售?”

“恐怕是。”

“行啦,行啦!”洛根先生挺直了身子,神情古怪地斜眼看了克拉克一眼,摆出了一副亲密的架势。他敦促道,“你认为那个模型值多少钱?合理的价格?其实对我来说并没有什么好处!”他又看了一眼帆船模型,似乎越来越轻蔑,“但是我突然喜欢上了它,而且一旦我看中什么东西,我就会特别着迷。呃,格温妮?别客气,说说看!你怎么说?一英镑?两英镑?我甚至可以出三英镑?很公平的价格!”

“很抱歉。我不打算出售。”

洛根先生再次从鼻孔“哼”了一声,似乎被逗乐了,而且他来了兴致。

“胡说,所有东西都可以出售。包括——”批发商洛根停了下来,他的语调一变,“告诉你我会怎么办。”他似乎在吐露实言,他把胳膊从妻子的肩膀上拿了下来,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钱夹子,“我愿意出五英镑,现在就付。怎么样?”

格温妮斯喊道:“宾利,我亲爱的——”

洛根突然笑了起来,但是他的表情相当机警。

“格温妮又打算替我道歉,她总是道歉。粗鲁的老家伙怎么这么糊涂?”他的眼神越来越狡猾,“亲爱的,我确实不该这么蠢。可是,我的天,你们都无法接受一个玩笑?不能开心一点玩游戏吗?我这是在谈生意,在谈世界上最有趣的游戏。”

“我们已经在参与一个游戏,我亲爱的。”格温妮斯表现出了惊人的谈话技巧,“我说,如果你坚持要这么做,为什么不选择一些真正漂亮的东西?比如说,挂在墙上的那个有金边和珐琅装饰的东西。”她用手一指,“那是什么,马丁?”

克拉克先生看了一眼,眼角处有笑意一闪而过。

“那是一组三折画,格温妮斯。”

她的额头上出现了愁云:“恐怕那种东西对我毫无意义。我是不是特别无知?”

“那是一种祭坛上的装饰物。有两个类似翅膀或者书页的东西,把它们折起来就能挡住中间的画,现在就是折叠起来的状态。当你打开之后,会发现三个画板上展现出一组宗教场景,通常非常漂亮。”

“哦?我们能看看吗?”

听到她的急切的请求,克拉克的脸抽搐了起来——真的是抽搐,一点儿不假。但是当格温妮斯走上前的时候,他轻轻地拉住了客人。

“过一会儿。我知道你们会感兴趣。”他直视着格温妮斯的眼睛,“但是我们不能一下子享受所有的乐趣,我建议,现在我们应该上楼去换衣服,准备用晚餐。无论如何,”他朝我们一笑,“这些好人肯定都想看看他们的房间。”

安迪·亨特突然说道:“我说,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

他的语气如此突兀,如此直率,而且他插起了手。鉴于没有人回答,安迪又用同样执拗的语调说道:“我们都听到了很多说法。吓人的东西、诅咒的话,诸如此类。但是真正发生了什么?朗格伍德家族的人到底是什么样子?他们做过什么?我想知道这个。”

“我附议。”泰丝低声说。

“要想说清楚朗格伍德家族的全部历史,需要整个晚上的时间。”克拉克先生再次查看他的手表,“他们的主要特点似乎是好打听闲事。这个家族最初的故事是在一六〇五年,其中一个人参加了火药阴谋(一群天主教极端分子妄图炸毁英国议会大度并谋杀詹姆士一世。)。然后是一段平安无事的日子——乡绅、教区长、律师——直到一七四五年,又一个家族成员卷入了四五叛乱(1745年发生的一次流亡皇室企图夺回政权的政治斗争和军事行动。),不过真正的可怕事件发生在一八二〇年,这个家族和这栋房子都遭到了厄运。当时这个家族的族长是诺伯特·朗格伍德,这就是他的书房。”

安迪问道:“他是什么样的人?”

“一位医生。他是英国皇家学院的一员,还是某些医学界的重要人物的朋友,但我忘了他们的名字了。”

“他们的名字是,”我一说话,克拉克立刻扭过头看着我,“阿纳国、布瓦斯格若德和汉弗莱·达维爵士。”

“哦?你怎么知道的?”

“我查过了。”我解释说,“在那个时期,他们似乎都热衷于写小册子相互吹捧。似乎是什么医学发现,我搞不清楚。但是发生了什么?你有什么可以补充的吗?”

“没有。”克拉克说道,“诺伯特·朗格伍德医生很神秘,不仅现在没有什么名气,当时也不引人注目。我们所知道的就是,在一八二〇年秋天,他惨死在这个房间里。仆人们都害怕巫师,以至于他们不敢碰他的尸体——他的尸体躺在这个房间里足有两天。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有一种传说说他会去抓经过的人的脚腕,试图用手指握住脚腕。”

我伸出手,搂住了泰丝。

“从那之后,这个房间作过调整。”克拉克匆忙地继续解释说,“在那个时期,房间里是深色的橡木,到处都是书架,还有医生的药品。现在已经完全不同了,成了一个令人愉快的地方,我希望你们会有这种感觉。朗格伍德家族的人后来试图忘掉这段往事。不幸的是,又发生了餐厅中的枝柱吊灯砸在老仆人头上的事情——那是十七年前。”

克拉克似乎莫名地兴奋了起来。他攥起一只拳头,然后捶着另一只手的手掌心。

“都是一团糟,事实和传闻混在了一起,我甚至怀疑还有没有可能把它们区分开来。研究这种事情总会遇到类似的障碍,如果你听说过类似的事情,你就能够一通百通。当然,会有一些常见的版本变化,你无法分辨真假——因为在成百上千的鬼故事里面都有类似的情节,最终又会和事实搅在一起,接着,民众不断地传播故事……对了!当你们进入房子时,你们是否注意到了大厅里面的老爷座钟?”

我们都点了点头。

克拉克耸了一下肩膀。

“在传奇故事中,”克拉克又解释说,“有一种说法是,在诺伯特·朗格伍德死去时,那座钟也停了,然后就拒绝再工作。这完全是胡说八道,首先,普里特勒顿的钟表匠告诉我说只需要几天的时间就能够修好;其次,也是更重要的一点,在类似的传说中总会有讨厌的钟表捣乱。你们明白我的意思吧?”

泰丝仍不死心:“对,我懂。但是有人看到过什么东西吗?”

“是的。”

“看到了什么?”

“诺伯特·朗格伍德。”克拉克回答,“在他死后。”

他沉默了片刻。

“虽然不是什么愉快的故事,却是一个简短的故事。如果你们能忘记的话,最好忘掉。但我想要告诉你们,那个故事似乎能明确地证实闹鬼。那故事能说明问题,和搅乱人视线的老爷座钟停摆的故事完全不同。

“在诺伯特·朗格伍德死了大概六个月时,他的一位表弟看到了他。顺便说明一下,诺伯特·朗格伍德去世时,这位表弟并不在场。关于这个故事的叙述出现在他的日记里面,日期是一八二一年二月十六日。

“他在大概十一点十五分来到这房间,认为书房里空无一人。让他吃惊的是,一个披着宽大的黑色外套的人坐在炉火旁边,背对着房门。那位表弟刚想要说话,那个人站了起来,转过身。表弟认出那个人是诺伯特·朗格伍德。诺伯特·朗格伍德的身材结实,除了脸色苍白,看起来活生生的,他穿着带褶皱装饰的白色亚麻布衬衫,留着黑色的连鬓胡须。不过最让表弟感到吃惊的是——也是他无法理解的东西——在诺伯特·朗格伍德的脸上有一道长长的红色划痕,就像是被别针的尖端划出来的,从外眼角一直延伸到下巴的位置。

“书房里还有一种发霉的味道。

“那位表弟转身跑掉了。在第二天的早饭桌上,他尽可能随意地暗示说他可能看到了诺伯特·朗格伍德。他向其他家人讲述了他的故事,别人都默不作声,直到他提到了划痕。然后诺伯特的妹妹——埃玛——好像晕了过去,醒过来后,她说出了一直没有告诉别人的一个插曲。是她把诺伯特的尸体整理好,准备葬礼,她弯腰的时候一不小心,胸针的尖端划伤了死者的脸。她急忙用粉霜涂在死者的脸上遮盖住了伤痕,也没有向任何人提起过这个意外事故。就是这样。”

克拉克掸了掸手,似乎要摆脱这个故事。

“你还要求我们忘掉它,”泰丝低声说,“哦,上帝!”

“是的,这种故事很适合用来吓唬女士,对吗?”洛根的语调出人意料的尖酸,仿佛是有意责怪,“继续说!你给我们准备了什么?”

“我不保证这个故事的准确性。”克拉克有些吃惊,他解释说,“我只是介绍一下。”

安迪什么都没有说。不过他拿出了烟斗,开始填烟丝。这个故事似乎对格温妮斯·洛根毫无影响。她若有所思地用浅蓝色的眼睛盯着壁炉和壁炉周围的椅子。然后她点了点头:“是的,我的詹妮弗婶婶曾经提醒过我,这种事情要当心。在我的叔叔去世的时候,她也干了几乎同样的傻事。啊,说起来——”她显然是完全自发地想到利用这个机会,转过身向我们提议道,“你们不觉得现在我们都应该上楼去换衣服准备用晚餐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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