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一点,我不得不承认我开始紧张不安。
请注意,还没有发生任何事情。让我焦虑的正是期待发生事情的情绪。
在我的头脑里有一张清晰的朗格伍德宅子的地图。在晚餐之前和之后,我们去查看了所有的房间。底层的东侧——也就是与起居室和书房相对应的部分——包括餐厅(后面还有厨房和仆人的休息室)、图书室和台球室。台球室实际上是从房子东头向右转弯,延伸出来的侧翼。等月亮升起来后,你只需站在台球室的窗户跟前,就会看到整栋房子的正面,一片壮观的黑白相间的百合花纹章。
楼上是卧室,房间都不大。我自己的房间在背面,朝向北侧。房间里挂着颜色明快的窗帘,干净整洁,布置一新,天花板上吊着一个电灯泡,壁炉台上还有供晚间阅读的书籍。麻烦的是关掉电灯之后,如何入睡。
凌晨一点,我爬了起来。我第三次打开了电灯,穿上了拖鞋和便袍。
晚餐的时候我们喝了酒,麻烦的是喝得不舒服。我并不是说我们喝得太多了,正相反,那点儿酒精刚刚能刺激神经,让你睡不着。随后的事情像幻灯片一样历历在目。格温妮斯·洛根穿了一件低胸的黑色晚礼服,突然变得光彩照人,桌子上的烛台的光芒柔化了她的头发、眼睛和肩膀,一种女性的娇柔风情呼之欲出。宾利·洛根的前额鼓鼓的——就像放在烤箱里面的生面团,在烛光下,他滔滔不绝地讲故事,时不时地爆笑。我还记得咖啡杯所发出的轻响,一两句不经意的、不合时宜的话,低声的商业讨论,还有一个清晰的印象:在我们都准备就寝的时候,克拉克把什么东西塞进了格温妮斯的手里。
现在我的脑子有点儿混乱,无法整理清晰这些纷杂的印象。如果克拉克没有讲述那个关于尸体脸上的划痕的故事,我也许能够感觉好一点。倒霉,每当我关上灯,我总是在墙角看到什么可怕的东西。
在黑暗和寂静当中有一种空寂的感觉。你觉得四周都是黑暗的迷障,无穷无尽。关掉电灯之后,你就陷入了黑暗的包围,就像被关进了用砖石封死的地下墓穴。四周的墙壁似乎有些灵异,家具变成了令人浮想联翩的怪物,微风吹过窗帘的细微的声音也会引起你的注意,让你忍不住偷偷观瞧。
你会在床上辗转反侧,黑暗越来越沉重,你告诫自己不要冒傻气,自我安慰说其他人都在平静地酣睡。
他们都在安睡吗?有没有可能听到他们的心跳,看到他们睁着的眼睛?又或者,这是幻觉?是角落里的什么东西——你一翻身就看不到的东西?我不想隐瞒:就因为这种臃肿而沉重的黑暗,因为那种被人暗中窥测的感觉,我从床上跳了起来,再次冲向了电灯开关。
我穿上了拖鞋和便袍,我点燃了一根香烟,恼怒地发现房间里没有烟灰缸。我寻思着用什么做烟灰缸,最终我只好选择把火柴梗扔进肥皂盒里面。
受到灯光的刺激后,我的神经自动活跃了起来。我愿意出五英镑换取一杯够劲儿的苏打威士忌以顺利入睡。如果我下楼去给自己弄一杯,也不算什么。但这等于承认自己的弱点——尤其是意外地被人撞见,如果是半夜里,又是在别人的房子,偷偷摸摸地去弄威士忌似乎特别有悖于什么……不行,不能用威士忌,也许读读书有好处。香烟的轻烟冉冉升起,纤细而苦涩。我正打算走到壁炉台跟前拿一本书,突然听到了一个声音。那是房子底层某处传来的声音,一种重物坠地的声音——就像是有人搬起了一个沙发,然后又放下了。
然后是寂静。
尽管那个声音并不响亮,似乎整个房子都震颤了一下:窗玻璃框发出了清脆的声音,电灯泡微微摆动,我甚至觉得石膏天花板也在隐约地颤动,因为我的胸口里也有重重的一击。
此刻,我有了个重要发现。在那个声音所引发的震惊当中,我认为我明白了恐惧的心理源头。那种忽冷忽热的感觉实际上是一种解脱,终于发生了什么事情——终于有东西可供调查了。再也用不着消极地躺在那里,躲在浆洗过的床单里面,没有穿鞋子,也没有便袍的道德装甲,在黑暗中等着发生什么事情。现在我可以展开行动了,我可以去面对问题,因此其中的恐怖就被削减了一半。我们害怕幽灵,因为说实在的,我们总是躺在床上想象。
梳妆台的抽屉里有个手电筒,是我为了这种探险特意准备的。我把手电筒找了出来,打开开关,然后走进了大厅,随手关好了我房间的房门。
我早就预料到会有这样的情节,但是走下楼梯并不是什么愉快的经历。
那声闷响似乎并没有惊动其他人。我不记得大厅的电灯开关的位置,也没有去找开关。楼梯没有发出“吱嘎”声,我的毛毡拖鞋也没有发出噪声。在底层的大厅里,我再次打开了手电筒。手电筒的光柱扫过了不平整的红砖地面和角落里面的老爷座钟,我又把光柱转向左手边的餐厅的门和右手边的起居室的门。
在我的右手边——起居室的方向——有什么动静。我关掉了手电筒,摸索着走进了起居室。
“哦!”一个声音说道。
我继续摸索着,直到撞上了一把宽大的铺着天鹅绒的椅子。我向前一扑,碰到了一盏陶瓷花瓶形状的台灯。我拉动台灯开关,发现格温妮斯·洛根刚刚从书房走出来。
她和我还有一定的距离。她的手放在门把上。她穿着一件绣着花朵的丝绸便袍,在昏暗的房间里显得异常浓艳,便袍里面是一件绣着蕾丝的睡衣。她用手捂在胸口,拽着并不整齐的睡衣,大团的棕色头发披散着垂落肩头,那姿态恰如一个随时准备战斗的人。她的鼻孔张大着,俏脸涨成了绛紫色。她用一只手——那只手上似乎攥着什么微小的东西——下意识地拉紧了睡衣和便袍,另一只手则关上了房门。
“哦!”她又低声说。
我们两个人都感到尴尬(为什么)。
“我似乎听到了什么声音。”我率先发话。我的声音在那个古老的房间里显得很响亮。
“那肯定是我。”格温妮斯艰难地回答,“我在里面。”
“哦。”
我们都停了下来,试图找到合适的词汇。
“我在——”她刚说了两个字,然后就为了另一个原因停住了话头。她的话似乎是从鼻孔里面硬挤出来的,然后就像是窒息了似的停止了。她的眼光越过了我的肩膀。
我听到了宾利·洛根的喘息,回头看到了他。他鲁莽地从大厅闯了进来,踢开了房门,但是门扇没有撞上墙壁,因此没有发出巨响。他穿着一件旧的、袖子有些短的紫色便袍。
他说道:“原来是你。”
他举着一把点四五左轮手枪,大拇指已经把击锤扳了起来,只要手指轻轻一动,就会……“原来是你。”他高声嚷道。
现在你大概觉得这个场景很像是法国闹剧,但绝对不是,这一点儿都不好笑。与其说洛根的脸上洋溢着激情,倒不如说他是铁黑着脸、充满厌恶。所剩无几的灰色头发簇拥在秃脑壳的两侧,那一小片胡须颤动着,让人以为他将要打喷嚏或者哭泣。如果你见到如此直白、赤裸的情绪,你肯定会被吓得倒退。这个房间里有强烈的冲突,随时都要爆发,会毁掉一切。
他眨了眨眼睛,以便适应灯光。
“别向我撒谎。”他说道,“已经有四个月了。”
“宾利!”格温妮斯恳求道,但是她的声调不高。
“我的妻子,”他又说,“四个月了。”
“嘘!我告诉你——”
“我妻子。”洛根说道,“博物馆!偷偷跑出去,去——”他咀嚼着那几个单词,然后做作地模仿说,“维多利亚和阿尔伯特博物馆,在那里闲逛。我的老妈会——”
我走过他的身边,关好了通向大厅的门。我这种做法很不理智,因为他的手指仍然在手枪的扳机上颤抖。不过我担心他会惊动房子里所有的人——那样更糟糕。
比如说,会惊动泰丝。
“我亲爱的,”格温妮斯相当镇定地说,“你在做傻事,我讨厌你,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我告诉你,我今天第一次见到莫里森先生!”
她几乎要哭出来。她的语调如此真诚(特别是最后一句),让人感受到了一个女人的感情受到伤害之后的情绪,足以让我信服。不过洛根也被说服了,这让我有些吃惊。也许他并没有被说服,也许另有原因。
“没有,格温妮?”他突然换成了轻柔的语调。
“没有!”
“那么你们在这里干什么?”
她急促地闪开了书房的门,松开了门把手——似乎那个东西烫手。他注意到了妻子的动作。
“这么说你曾经在里面。你在里面干什么?你手上是什么东西?”
“我不会告诉你。”
“让我看看你手里是什么,格温妮,过来让我看看。”
“我不会给你看!”
“听着,”我绕到了他的面前,“放低你们的声音,别像疯子一样。她什么都没有做。”
他暂时冷静了下来。也许,在他内心深处,也害怕指责自己的妻子。那丈夫恢复了理智,他现在只是气得发疯,想找个借口找人撒气。他太阳穴上的青筋乱蹦,你甚至能看到里面的血液在流动——就像缓缓升温的温度计中的液体。
“你别管闲事,小子。”他扭过头,等我转到他的面前,他又把头转了回来,“也许你和这件事情有关系,也许没有关系。但是格温妮斯肯定有问题,我要搞清楚,我要用我喜欢的方式来解决。你现在别挡着我的路,明白吗?”
“不行。”
洛根点了点头。他缓缓地放低了枪口,手指仍然在扳机上,最终把左轮手枪放进了便袍的口袋里。他又点了点头。然后他的光头迫近了,我能够闻到汗味和威士忌的味道。
不过我们都没有机会动手。格温妮斯向后一挥手,然后笨拙地把藏在手心里的东西扔在洛根的身上。那个东西撞在了他的便袍的衣领上,然后掉到了地毯上,洛根踩在了上面,差点儿摔倒——就像公牛踩在了小圆石头上面。他停住了步子,一只硕大的拳头悬在半空,然后他低头看了看。
那是一把很小的钥匙。
一把钥匙,仅此而已。而且真的是很小的钥匙,不可能是门钥匙,更像是首饰盒或者小型座钟的钥匙。
我们都听到洛根沉重地喘息着。
“这是什么?”那样东西完全出乎他的意料,他责问道,“这是什么?”
“这是一把钥匙。”格温妮斯回答。
“我知道是一把钥匙,什么上面的钥匙?”
“我不会告诉你。”格温妮斯答道。
洛根先生似乎完全忘了我的存在。径自弯下腰捡起钥匙,然后便他在那宽大的掌心里怔怔翻弄着钥匙。
他几乎用恳求的语气说道:“别生气,格温妮。我刚才肯定在冒傻气,我都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蠢话,但是别耍弄我。我原谅你,我知道你在最近的四个月里总是去见那个男人——不管他是谁。可是,不管你做了什么,都没有关系——只要你回到我的身边,表现出理智。你只要告诉我,是谁和你在一起?”他伸手指向了书房的门,“谁在那个房间里?”
格温妮斯回答:“那里没有任何人。”
她推开了门,伸手触动了内侧的电灯开关。
她主动提议说:“你自己看看。”
洛根先生向我嘀咕一句什么话(我几乎可以断定那是一种致歉之辞),然后踉跄地走过了我的身边。格温妮斯给他让开了路。她显然很害怕自己的丈夫,既有心理的畏惧也有感官上的恐惧。她的脸颊仍然发红,她又把便袍拉紧了一些。尽管如此,她还是把手放在了丈夫的胳膊上。
“听着,我亲爱的。”她用温柔的语调劝慰说,“在你进去看之前,让我说一句话。我知道这不是你的过错,我知道你晚上总是睡不好……”
这种指责显然不合时宜。他转过身。
“现在我懂了。”他说道,“今晚你给了我双份的安眠药。”她闭上了眼睛,耐心地解释说:“如果你愿意那么想,我亲爱的,随你便。不过在你把房顶掀翻、用那把可怕的手枪把所有的人都吓坏之前,请你听我解释一下所发生的事情。有时候,你真是傻得吋笑。”她睁开了眼睛,“你知道我以前从没见过莫里森先生,对吗?”
他知道妻子没有撒谎。至于他为何肯定,我说不清楚。
“很好!”她摇晃着洛根先生的胳膊,大声说,“我被一声闷响惊醒了,很吓人的声音。于是我下楼来看看是怎么回事。实际上,我不可能有勇气自己下来察看,你知道我的胆量。幸好我在楼梯上遇到了莫里森先生,他主动提出陪我查看,他也听到了动静。于是我们在楼下转了一圈,但是没有找出那个声音的源头。说真的,我现在还是搞不清楚那是什么声音。我说的都是大实话,虽然听起来很傻。”
我不得不敬佩面前的女人。
格温妮斯·洛根扯弥天大谎时眼睛都不眨一下,她甚至把坦诚的蓝眼睛睁到了最大,眼神当中的孩童般的恳求丝毫不减。她又向前欠过身子,她撅起了嘴,似乎在埋怨。
“我不会告诉你钥匙的事情。”她一边说一边坚定地摇头,“我要惩罚你。但是,哦,亲爱的,你不会吃一把钥匙的醋吧?你认为一把钥匙能有什么问题?至于其他的,都千真万确。”
那双蓝眼睛一转,“对不对,莫里森先生?”
哎呀,若一个女人把你逼到这步田地,你还能说什么?
“很正确。”我撒了谎——而且立刻就开始后悔。
实际上这段对话的听众并不止我们三个人。我一直在暗中担心有人闯进来,所以我时不时地瞥一眼通向大厅的房门。我并没有看到开门的动作,见鬼,现在那扇门已经开了一尺的距离。我注意到了两件事:第一,大厅里有灯光;第二,某个人的右手扶在了门柱上,似乎她曾经用左手推开门。
那只右手看起来很熟悉,特别是手指的弧度和上面的闪亮的粉色指甲。那是泰丝的手。我能够想象出她的样子,就像她站在我们面前一样。
那几根手指犹豫着,紧紧地攥着门柱,然后又抽了回去。门轻轻地合上,最后发出了轻柔的一响,但是洛根夫妇都没有注意到。
“现在去看吧!”格温妮斯让开了身子,“去看看我是不是干了大胆的、见不得人的、不道德的事情。书房里没有任何人。”她并没有撒谎。
那把找不到锁孔的钥匙让我倍感疑惑,但是洛根先生操心的不只是钥匙的问题。洛根走进了书房,他甚至去查看了所有的窗户,证实窗户都从内侧锁好了。怎么回事?那把钥匙肯定有什么玄机——除非那个女人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喜欢浪漫的说谎者。然而,时常出现在她的眼睛里面的心不在焉的眼神,似乎能证明这种倾向。
书房里没有任何人,也没有任何鬼魂。明晃晃的灯光照亮了铺着地毯的地板,红砖砌成的壁炉,壁炉上挂着的闪闪发亮的火枪收藏品,放着打字机的桌子,藤条腿的椅子,书架,无线电留声机,三折画,和精致的帆船模型。
洛根仍有些疯狂,无法控制情绪。他总是避免看我们,他的寒酸的法兰绒便袍紧紧包着他的肩膀,皮拖鞋在壁炉和桌子间发出“噼啪”之响。他今晚肯定喝了双份的安眠药,他无法抗拒药物的作用。格温妮斯走了过去,轻柔地拍着他。她的亮闪闪的棕色头发像羊毛一样披散在肩膀上,洛根突然一屁股坐进了一把椅子里,用手捂住了眼睛。
悲剧就发生在第二天早餐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