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下楼吃早饭的时候不仅头痛,而且心烦意乱。
已经过了九点半,但似乎还没人起床。那个早晨潮湿、多云而且异常温暖——就这个月份而言,似颇反常。楼下的大厅就有这种味道,一个昏暗的地方。在壁橱旁边的橡木小桌子上摆着当天的信件、《泰晤士报》和《每日电讯报》。
信件当中有一份给我的电报,应该是昨天晚上就到了。但是在乡间,如果你期望邮局把下午五点之后收到的电报送上门,那你就是痴心妄想。发件人是朱利安·恩德比,我们的迟到的客人。电报上说朱利安·恩德比将会在今天早晨到达,要求我向泰丝转达问候。
我把电报留在了桌子上,拿起了《泰晤士报》和《每日电讯报》。我走进餐厅,发现安迪·亨特正在独自用餐。
“早上好。”安迪无精打采地嚇嚷了一声。
“早上好。睡得好吗?”
“睡得很香。”安迪的态度有些激动。
“晚上没有看到或者听到什么异常的东西?”
“绝对没有。”
不过他的样子并不像是睡了个好觉。他的黝黑的、擦洗过的脸上出现了黑眼圈。他正在用刀叉漫不经心地摆弄着培根,把食物在盘子里挪来挪去——就像在做游戏。
我把报纸放在了餐桌上,走到了餐具柜跟前,给自己盛了培根和鸡蛋,然后又倒了一杯芳香的咖啡。咖啡下肚之后,我的头痛似乎减轻了,又有了精神。
“有其他人起床了吗?”
安迪回答:“洛根已经起来了。”
“洛根?”这未免让我感到吃惊,“他怎么样?”
“精神饱满。九点就吃完了早餐,现在正在外面例行散步。他会在十点准时回来——并不是有什么约会——就是为了回复信件,他今天早晨收到了六封信。上帝!想想吧,六封信!”安迪犹豫着。他小心地把刀叉放回了盘子里,摆好了位置——表示他已经吃好了。然后他又拿起另一把叉子,开始在手上摆弄,“我说,鲍勃。”
“怎么了?”
“洛根太太。”安迪似乎正在集中精力用叉子画一个草图。
“她怎么了?”
“漂亮得邪门的女人,对吗?”
我放下了刀叉。
朗格伍德宅子餐厅的天花板很高,应该比其他房间都高。餐厅的门口有两级向下的台阶,而且为了实现足够的高度,楼上的卧室被挤压扁了——只剩下七英尺的高度。餐厅是个长条,很宽敞,同样有两扇朝向南侧的大窗户,四周的壁板衬得房间像猫毛一样暗淡。在房间的东头有一扇门,通向图书室。在中央横梁上伸出了铁链子,拉住了一个枝柱吊灯——就是曾经砸死一位年迈仆人的吊灯。
所有的窗扇都开着。清风从窗户外钻了进来,带来了泥土和草地的味道。在安迪说话的时候,我注意到吊灯正在轻微地摇晃、震颤。我记得我的祖父曾经说过,老房子里面的吊灯——不管多么沉重,也不管安装得多么稳固——只要有一点儿风都会摇晃。
如果餐桌再向左移动几英尺,安迪的脑袋就正好在吊灯下面。不过这完全是一种感觉,一闪而过。我瞪着安迪,不过是为了其他原因。
我嘟囔着:“不会你也?”
“什么意思,我也怎么样?”
“别跟我说你对洛根太太一见钟情?”
“老天爷,不是。她是有夫之妇。”安迪大吃一惊,直白地说道,“何况,我昨天刚认识她。”
“啊,我也是一样。不过这并不妨碍她的丈夫指责我是她的情人。”
其实我并不想说这个。没有人要求我保守秘密,我主观上也不想多嘴,那完全是无心的脱口而出。但是另一方面,如果我信不过安迪,我也就无法相信任何人。
“你是不是中暑了?”他问道,“你在胡说什么?”
“漂亮的格温妮斯有一个男朋友。至少洛根先生这么认为。我实在猜不透,她到底是一个普通的、无聊的、喜欢无事生非的谎话大王,故意制造浪漫的神秘色彩,还是一个真正会惹麻烦的女人?她和她的男朋友似乎总是在维多利亚和阿尔伯特博物馆里会面——是的,我说的就是维多利亚和阿尔伯特博物馆!哈,在这个世界上的千奇百怪的约会地点当中,那肯定是最糟糕的一个。洛根并不知道那个男人是谁,但是他愿意怀疑任何人。”
我继续吃培根和鸡蛋,安迪挺直了身子。
“胡说。我不相信。”
“随你怎么想。但是洛根——”
安迪说:“洛根是一个讨厌鬼。”
“为什么?她这么跟你说的?”
即使我的话没有正中要害,至少让安迪面红耳赤。他放下了叉子。
“不,并不能这么说。但你能看出来的,不是吗?这样,你先吃早饭,然后我们去台球室玩一局,我想要和你谈谈。”
“关于洛根夫妇?”
“不是关于他们。”安迪把他的竹片一样的手指放在了桌子的边缘,两手都用力压着桌子,“是其他事情。关于——和这栋房子相关的,我碰巧知道了一两件事情。”
我匆忙地吃完了早餐。安迪的话里有话。其实我也想和安迪谈一谈,是关于那把神秘的钥匙,以及格温妮斯·洛根在书房里晃悠的古怪举止。
我们穿过了图书室——一个塞满了沉重的图书的大房间,然后向右一转,进入了台球室。这间台球室正如我所介绍的,形成了向前突出的右侧翼,和房子的主体成九十度。
尽管设计者用心地试图让房间里的木器显得古旧,我还是能够发现明显的痕迹——台球室是后来附加的建筑。房间里最大的几扇窗户朝向西侧,也就是说,站在那些窗户跟前,你能够看到整栋房子的正面。我和安迪装模作样地扯掉了台球桌上的布,又一本正经地从墙上摘下了台球杆,但是我们都被吸引到了一扇窗户跟前。
太阳正在试图穿过云层。铺着瓦片的房顶显得乌涂和破旧,黑白相间的百合图案明暗参差。平缓的草地逐渐上升,一直延伸到铺着石子的车道。车道和房子的正面相平,草地边缘的花坛光秃秃的,但这缺憾正有人试图弥补——一名园丁推来了一辆装满天竺葵植物的独轮车,他后背上的肌肉绷得紧紧的,一如园丁们的典型姿态。他正在翻书房窗户外面、车道旁边的土地,他用水管往泥土上喷水,准备种植天竺葵。
一个典型的乡村风光,让人感到温馨。
“哦,见鬼!”安迪突然嚷道。
他伸出了台球杆,顶开了几扇窗格。他的力道很大,我真以为他要在窗户上戳出个洞。
“我刚才说我昨天晚上没有听到,也没有看到任何东西。”他又说,“第一个谎言,我听到了动静。”
“然后呢?”
“书房里有动静。”安迪说道,“我知道,因为我的卧室就在书房上面。你听到什么了吗?”
窗外飘进来温暖的气息。我们都把目光转向了房子另一头的书房的宽阔的窗户。阳光越来越浓烈了,天色渐晴,我们能够看到书房里面的情况。
“大概凌晨一点。”我说,“我听到了一种东西坠地的闷响,似乎是有人抬起了沙发,又放下。”
安迪完全按照字面理解我的话。“不是沙发,我的朋友。是—种——”他艰难地解释说,“木头制品,大号的木头制品,至少听起来是木头。我的卧室下面有惊天动地的声音。”
如此说来,格温妮斯当真在书房里干了些什么?
“你怎么做的?”
“我什么都没有做,朋友。不关我的事。”
虽然他这么说,但是我能够感觉到安迪口不对心。不过在这个当口,有人吸引了我们的注意力。宾利·洛根显然已经完成了他的散步,出现在了外面的车道上。他从房子另一侧转了过来,顺着车道溜达着走向正门。
昨天晚上那个歇斯底里、被安眠药搞得晕晕乎乎的男人已经完全变了样子。洛根的步伐轻快,他戴着一顶帽子,一件黄色的毛衣和一条法兰绒裤子,他的嘴上叼着一根雪茄。经过园丁身边时,他和气地和那名园丁闲聊了两句。然后他走进了房子,去写他的信件。
几乎在同一时间——在我们左侧相当远的地方——从公路上转进来一辆汽车。那是一辆时髦的汽车,在阳光下闪闪发亮,但车速不快,表现得相当克制。车子顺着车道绕到了房子的前面,利索地停了下来。从车里面钻出来一个男人,中等身材,刚刚开始发胖,他穿着色调朴素,剪裁得体的棕色外套。他摘掉了手套,然后摘掉了帽子,用手帕抹着前额,于是我们都看到了梳理得很平整、中分的金发。
安迪用罕见的粗暴语气问道:“那是谁?”
“我们的最后一位客人,朱利安·恩德比。”
“恩德比?”
“一位律师。他是一个机灵鬼,也是泰丝的一个朋友。”
“不喜欢他的样子。”安迪坦率惯了,往往语出惊人。
“哦,恩德比很正派。”
“不喜欢他的样子。”安迪又说了一遍。
实际上,安迪的反应有些过激,完全不像是评价一个偶然出现的陌生人的常见态度。他盯着朱利安·恩德比走向前门,然后钻进了门廊。
“行了,”我说,“第二条谎言是什么?”
“呃?”
“你刚才告诉我说你昨天晚上听到了动静那是第一条谎言。现在说说第二条。”
“没什么。”安迪断然回答,“看,那个老讨厌鬼又出现了。”这一次他并不是说恩德比,而是说洛根。从我们这个有利位置,我们能够大概看清楚距离我们最近的那一扇书房的窗户——我们斜对着书房。我们能够看到放着打字机的桌子和上面的打字机,我们看到了红砖壁炉的一部分。洛根走到了桌子跟前,侧身准备坐进椅子里面。我们都看到了他的黄色的毛衣的背面和侧面。
然后我们目睹了那一幕——在三十码之外——隔着被太阳照得微微晃眼的玻璃。
园丁在继续种植他的天竺葵。
谋杀离我们只有一步之遥。
“你是个喜欢遮遮掩掩的恶魔,”我对安迪说,“甚至会毫无理由地闪烁其词。你到底知道什么?”
安迪做了一个决定。他把台球杆靠在了墙上,他掏出了烟斗和烟叶袋,用强壮有力的手指把烟叶塞进了烟斗。他转身从窗边走开,我也跟在他的身后。
“是关于这栋‘闹鬼’的房子。”安迪开口了,但是他再也没有机会解释清楚。
首先,我们都听到了左轮手枪所发出的枪声。
其次,宾利·洛根的举动也异乎寻常。安迪已经转过身,背向着窗户,因此他无法看到那张放着打字机的桌子后面的小小角落里面所发生的惨剧,但是我看到了。洛根是一个身材魁梧的人,他猛地向后一仰——就像是一个骑摩托车的人扬起前轮,但是撞到了一堵墙壁。他的黄色的胳膊挥舞开来,然后他从窗户的视野中消失了。
点四五手枪(宾利·洛根自己的手枪)的回响在我们的耳畔回荡,久久不肯散去。在房子的后面,一条狗开始狂吠。刚才弯着腰的园丁挺直了身子,以至于橡皮管子里面射出的水柱越过了车道,飞溅在一扇窗户上面。
在安迪拽起我的胳膊,我们一起开始奔跑之前,我的脑海里留下了这些细节的影像。我们穿过了空无一人的图书室。我们穿过了餐厅,泰丝睁大了眼睛坐在早餐桌边。我们穿过了同样空无一人的大厅。我们穿过了起居室,女仆索尼娅正在里面掸灰尘。然后安迪拉开了书房的门。
子弹击中了宾利·洛根的眉心,穿过了脑壳,在脑后炸开了花:脑袋前面没有太多的血迹,但是后面一片血泊。你能够看到子弹最终嵌入墙壁的位置,在白色的墙壁上有一块黑色的痕迹。子弹的冲击力使得他向后仰,撞在了墙壁上。他仰卧在窗户旁边,身子略微转向我们的方向。在他的淡黄色毛衣和灯笼裤子之间是一个肥胖的肚子。他的眼睛半睁着——他已经死了,你一看就能知道,甚至用不着去测脉搏。
然后有什么东西在移动,我们发现那是格温妮斯。
安迪对她说了点什么,我没有听清楚具体的内容,但是很显然是问她是否也听到了枪声。
格温妮斯距离她的丈夫有八英尺或者十英尺远,在壁炉远离尸体的一端。如果她曾经举着一把手枪,她完全可以站在那个位置上击中她的丈夫——弹道将会与壁炉相平行。那把左轮手枪就躺在她脚边的地毯上,除了黑色的把柄,其他部件都闪闪发亮。
但是她并没有弯腰去捡那把手枪。她的胳膊搂在胸口上,手指紧紧地抓住了她自己的肩膀。她先看了我们一眼,然后眼光转向死者,接着又看了我们一眼,她的身子开始轻微地前后摇晃,她被吓坏了,想要开口说话,却只发出一些轻微的呻吟。
我听到安迪说:“稳住,别摇晃!到底发生了什么”
格温妮斯似乎清醒了过来,能够利用她的嘴巴了:但是她的第一句话出人意料:
“不是我。是他们干的。”
“你说谁?”
格温妮斯答道:“是房子干的。”
然后我明白了她的嘴角和眼睛中所透露出的情绪。那并不是因为看到她的丈夫惨死之后的震惊,也不是悲痛、悔恨或者愧疚之类的常见的感情。她的脸上的表情是一种出于迷信的恐惧。
我需要声明一下,枪击案发生在五月的一个温暖的早晨,刚过十点钟,太阳正在有窗格的窗户上缓缓上升。那和可怕的冬日的夜晚有天壤之别,但是我确实打了一个冷战。我第一次感觉到这个房间的寒冷,就好像被野兽用力撕咬了一下。窗户外面出现了什么东西,然后它把鼻子紧紧地压在了窗户玻璃上面,那只不过是园丁,但是已经足够吓人——就算诺伯特·朗格伍德从坟墓里爬出来,队在窗户上看热闹也不会更加可怕。
“你们不会相信我的。”格温妮斯表现得非常清醒,同时也非常急切,“没有人会相信我,连我自己也不敢相信。但是我真的看到了。”
在我们的身后传来了纷杂的脚步声。我回头一瞥,看到泰丝站在门口,朱利安·恩德比站在她身边。
“你看到了什么?”安迪吼叫着,他的态度同样急切。他在格温妮斯面前挥动着手臂,“到底发生了什么?”
格温妮斯舔了舔嘴唇。泰丝一言不发地跑了过来,用胳膊搂着格温妮斯的肩膀。格温妮斯颤抖了起来,似乎无法忍受别人触碰她,她仍然在试图解释。
“这把手枪。”她一边说一边用脚踢了一下那把左轮手枪,手枪滑过了壁炉前面的地毯,落在了地板上,“这把枪原来悬挂在墙上。”
“胡说。”泰丝说道,“应该是——”泰丝抬头查看着。
“它就是挂在墙上。”格温妮斯固执地说,“你们自己看。”她晃动肩膀,摆脱了泰丝的胳膊,指向红砖砌成的壁炉。
那里摆放着成排的古董手枪,看起来和昨天一样——除了一个小小的区别。昨天那里摆放着十二把手枪,每把手枪之间有三英寸的距离,但现在只有十一把手枪。原本放着那把拿破仑时代的骑兵手枪的地方现在空着,只剩下用来托住手枪的三个木楔子。
“你们看到那个空着的位置了吗?”格温妮斯焦急地问,“你们看到了?”
“看到了又怎么样?”
“这个,”格温妮斯又朝着点四五手枪的方向踢了一下,“刚才就悬挂在那个位置,我发誓就在那里!我看见了,它从墙壁上跳了下来,在空中停留了一秒钟,然后打死了我丈夫。”
鸦雀无声。
我们都默不作声,因为我们一时都无法理解她所说的话。那几句话似乎荒谬绝伦。
“我告诉你们这是真的。”格温妮斯嚷了起来,“没有任何人举着那把手枪,它自己从墙壁上跳了下来,停留在空中,然后射杀了我的丈夫。”
一个悦耳、清晰、理性的声音出现了,开始控制局面。
“这位女士现在太激动了。”朱利安·恩德比说道,“泰丝,把她带到其他房间里去。”
格温妮斯向后退了一步。她试图避开我们所有的人,朝着房间另一端的低矮的书架撤退。
“我并不是过分激动,我并没有发疯。”她继续说道,“我亲眼看到它在动。刚才我在这个房间里,等着我的丈夫回来。我知道他出去散步之后,肯定会回来写信件。我想要——告诉他一些事情。我藏了起来。”
“藏了起来?”泰丝问道,“为什么?”
格温妮斯没有理会泰丝的问题。她跑到了壁炉的另一头,壁炉的突出的部分挡住了她,因此刚刚走进房间的人不会看到她。她从壁炉旁边探出头,鬼鬼祟祟地模仿着刚才的动作,然后她的目光落在了壁炉另一侧的桌子上面,以及躺在桌子后面的宾利·洛根。
“他走了进来。”格温妮斯咽了口唾沫,“他手上攥着一大把信件,他在自顾自地吹着口哨。我想要吓唬他一下,我探出头,但是没有说话。
“他走向了放着打字机的桌子,他到了桌子边,放下了信件。打字机的位置和昨天不一样,距离窗户的距离远了,他总是把打字机放在窗户边,那里光线比较好。于是他搬起了打字机,准备挪到靠近窗户的位置。当他准备搬起打字机的时候,我看到了刚才告诉你们的事情。那把枪动了,它从墙壁上跳了下来,就好像有人在拿着它,然后手枪停留在半空中。接着是可怕的声音,然后宾利的额头上出现的一个洞。他向后倒,样子非常可怕——就好像被人打了一拳,最后左轮手枪掉在地板上,在我的脚边。”
她用手挡住了眼睛。她抽搐着,指甲陷进了她的前额——似乎她看到或者感觉到她自己的额头上也有个弹孔。
“这房间杀死了他……”她执拗地反复说道,“这房间杀死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