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种真正的血缘之爱,那种似乎该会改变各民族面貌的最初的自然法,究竟发生了什么变化呢?由于缺乏政治措施,缺少能使慈善事业的管理具有稳定形式的安排,这种受到如此夸奖的慈善于是被无数滑稽可笑的仪式所代替;慈善跟私有制和私利荒唐地结合以后,便染上了这二者的弊病,或者更准确地说,它仅仅成了赋予富人浮华而短暂的慷慨的空洞名称,这种慷慨并没有改变穷人的命运,而只是维护了他们的游手好闲。于是人们看到,神职人员把穷人的遗产据为己有,以此作为自己所做的虚伪祈愿的报酬;人们还看到,这些所谓的神与人之间的中介人如何与临终的愚蠢的富人讨价还价,以赎他的生前罪恶;人们也看到骄傲的大祭司把修改过的兄弟般的劝戒变成了蛮横无理的统治,而这种统治的表面却以使徒的虔诚为装饰①;归根结底,普通平民虽然改变了迷信,但却和从前一样,仍然受着通常的政治和欺骗的继续驱使。
①耶稣基督当年对法利赛人所作的无情责备,今天正好能够用在什么人身上呢?“你们取消了法律中最重要的东西,……你们内心充满掠夺和污秽……。他们所作的一切,都为了要叫人看见;他们加大自己的经匣,装饰衣服上的繐子,喜欢筵席上的首座和会堂里的首席……又喜欢别人在公共场所向他请安,并称呼他为
老爷’!……他们把难担的重担捆起来,搁在人们的肩上,自己却一个指头也不肯动。”(《马太福音》第23章)
修道精神与自然法完全对立
请人们不要对我说:真正的基督教精神,即我所赞扬的共同占有自然财富、互相帮助和地位平等,仍然在那些忠实地遵守完美的自然法律的团体里存在着。把这些偶然集合在一起的人群,把这些散处于社会衰弱机体上的结节拿来同使共和国贫困化的富户人家相比,那对于他们是一种荣誉:因为那些使共和国破产的人家有时也能对国家做些好事。不,这些由游手好闲的人组成的怪异的团体不过象寄生植物一样依附于树上,它们还不如一根最坏的树枝。在受到最好管理的民族的目前状况下,这些孤立的团体会是这么一些人的真正帮派;他们好象串通一气以千百种无聊的借口来逃避公民的一切义务,却要享受最高的特权。我还要再说一次,不,自然法律的精神不能把自己关闭在这种黑暗的隐蔽所里。我认为,就这种精神的本质来说,它应当均等地传给全体人民,应当使全体成员进行同样的活动,具有同样的倾向,并以同一纽带把他们联结在一起。因此,自然法律不允许这些捣乱的团体造成断断续续的空白。
我刚说明了习俗、旧观念和根深蒂固的偏见给予通行法律的推动和影响,这种法律的原理充满缺陷,后果十分恶劣。
我指出了这种法律与自然法律是多么的不相容,一句话,指出了政治谬误和道德谬误怎样一步步增加,以致几乎无法挽回地僭越了真理的名义、威信和权利。
我还要回答《公正文库》(Bibliothèque impartiale)反驳意见中的最后几个命题。那就是:平等方案尤其是一个显得最违反人的个性的方案;人生来不是役人就是被役于人的;中间状态对他们说来难于忍受。
我已经解释过:人在哪些方面是完全平等的,而且应该一直都是平等的;自然怎样赋予每个人不同的才能以表明其身分,并据此安排每个社会成员的地位及其有益的关系,而并不扰乱这种基本平等的水准。
什么是自由和依存
现在让我们来研究什么是人的真正政治自由或公民自由。道德家们对这种自由始终没有正确的观念,他们对道德的善恶也同样如此。
我首先要说的是,人们的真正的政治自由,在于没有阻碍和无须担心地享用一切能够满足自身的自然愿望——因而也是十分合理的愿望——的一切东西。但是,这种美好的自由是以某些汇聚一起的原因为转移的;如果享受自由的手段未受破坏和扰乱,这些原因会使享受自由成为十分可能的事。
如果把自由理解成绝对排除人与人之间的任何关系的一种完全的独立,那末,我要说这种自由就会成为完全放任自流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就会象草木一样孤独地生活着;这样,也就不再会有社会。
人类各个成员的这种依存关系及其各种各样的自然关系既不意味着缺乏自由,也不意味着过份拘束,这正如生物体的各种器官相互联结和依存并不意味缺乏力量一样。恰恰相反,这种结合,这种联系,增加并促进公民自由的力量,而且还排除障碍;如果我们的软弱无力和我们的自然弱点得不到援助,那就会不断遇到这种障碍。简而言之,这种依存关系有助于一切能促进我们的自我保全、福利和自由的东西。
《公正文库》的作者说:“人生来不是役人就是被役于人的。”我们的所有哲学家也都象他一样说。如果不是因为我们的偏见、我们的习俗赋予这句话以令人憎恶的含义,我是不会去挑剔它的。让我们来恢复这句话的真正意思吧!人生下来就需要相互依存,这种依存关系使他们轮流地役人和被役于人,即得到他人的援助和去援助他人;但是,在这种含义中,并根据真正的自然权利,是没有而且也不应当有主人与奴隶之分的;或者更准确地说,象我所指的那种自由会受到一致的支持。
我说既没有主人,也没有奴隶,是因为依赖关系是相互的。儿子依赖父亲,并不甚于父亲依赖儿女:一个有乐于助人的和善良的慈爱的自然感情,另一个则荏弱而期待帮助,这两方面使他们同样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共和国的公民单个地和集体地都处于相互依存的关系之中。
一般说来,在社会中,有些人生来娇弱无力,却才华横溢,心灵手巧;而另一些人身强力壮,却需要智慧。儿童要由成年人来帮助;当成年人渐渐衰老,则由前者接替他们的位置和职务。最后,中年人帮助老年人,同时也接受同辈人的帮助。
我们绝对统治者的政权的弱点
让我们即便就各民族的现状来考察一下人们的行为吧!有多少高傲的凡人徒有主人的空头衔呀!人人表面上对他们卑躬屈膝,而暗中却在对抗他们独断专横的意志,大家都串通起来,要迫使这种意志屈服或避开它的支配。可怕的君主们,最下贱的奴隶和卑鄙的女人一经察觉你们的弱点,他们一发现你们的任性的脾气和行为时,他们操纵你们就会比熟练的骑手驾驭最不驯服的马匹还要自如。
强大的君主们,你们愿意告诉我谁是你们的宠臣和谁是你们的爱妃吗?那我就能对你们说明谁在代替你们执政。你们不会猜疑他们忘恩负义;实际上,他们并非常常有此罪过。不,他们没有僭夺你们的威望;是他们的仆人,他们的丫环,或许是他们的马夫,我也搞不清楚,也许甚至于什么更卑贱的东西——某一妖僧、怪道或和尚在统治着你们的国家。这些人常常把受你们宠爱的人安插在你们的身旁,并且借他们的人,也是为他们的人而掌握权势和地位,你们会相信吗?
但是,请你们仔细考察一下吧,看看你们的专制政权多么虚无缥缈!苏丹①,你不久前曾需要向你的人民增课新税;为了减轻人民的负担,你不想免除你的政府中任何一个高官和你的帝国中任何一个蒂马尔主②的纳税义务;人人都服从了你的命令。
① 系指穆罕默德苏丹一世,1730年—1754年在君士坦丁堡执政。——译注
②
蒂马尔主:即被授予蒂马尔的军人。在奥斯曼帝国时期,蒂马尔是次要的军事采邑的名称。领受军事采邑的军人征收该采邑的捐税,但在战时应按其采邑的大小提供相应数量的骑士。——译注
你以为能从你的穆夫蒂③、你的伊马目④那里得到同样的服从和看到对国家财富表现出同样的热情;穆夫蒂和伊马目在清真寺里不断地高喊着:“老百姓呀,请你们听从自己国君的话吧,他们是神的象征。请你们放弃尘世的暂时幸福,只使用自然需要所要求的少量财富就行了,把其余的财富交给穷人吧:如果不施舍、不行善,天堂的大门将永远对你们关闭着。”我说,你以为这些满口仁义道德的人心里也跟说的一样,只需稍加暗示,他们就会把财富送到你的国库来,让那些可怜的人少流一些汗水,减轻一些痛苦,这些汗水和痛苦是国家的需求造成的。你要求这些先知的代言人给你一份清单,开列由于你的先人和整个民族的慷慨而赐给了他们的巨额财富。
③穆夫蒂:古兰经的解释者,负责阐明宗教和法律问题。——译注
④伊马目:即领导作礼拜的人。——译注
这时,你便看到伪善的假面具怎样从他们的脸上掉下来;你看到这类无耻之徒违犯宗教的首要戒规,竟然以宗教为自己的抗拒辩解。你的最高政权又变成什么样子了呢?据说,你害怕起来,为你自己的生命担忧;你的迪万①之一想制服这群叛乱分子,而你却要他保持沉默。
①迪万:苏丹的国务会议。——译注
过了一些时候,这些刚刚使你的权威受到明显损害的叛乱分子,几乎就象那些对自己的偶像时而虐待、时而爱抚的印第安人一样,利用这同一政权来恢复自己的昔日统治,连那些被死神快要置于君主的高位上的人们都得受他们的统治。
你们这些世间的暂时统治者,当公民一旦对你们和对国家尽了自己的义务,你们至少要让人们的心智得到安宁吧;人正是由于其心智而感受自由并应该以此感受自由的,即使身上带着最残酷的奴隶制镣铐的时候,也是如此。但是,那个没有后代的永存的民族②不就通过许多方面,以许多空洞的借口,并且在对于心灵毫无益处的情况下,主张压制理性吗?
②Gens (terna in qua nermo nascitur(一个在其中不诞生任何人的永存的民族)。Val.Max。
你的迪万识破了这些小暴君的野心勃勃的诡计;它想告诉你,这些先知的所谓宠爱者曾不只一次地充当宫廷阴谋的主谋者:它向你提醒说,人们经常见到不可一世的穆夫蒂自认为凌驾于苏丹之上,就象天使超越于凡人一样;人们还眼见他们窃取支配帝国的大权。它希望你考虑,尽管他们的邪恶和捣乱已使人民有所醒悟,但是,应该担心的是这些危险人物利用他们在民众心灵中所散布的观点和格言来恢复他们已被摧毁的骇人听闻的权力。这贤明的迪万试图向你指出,这一切阴谋诡计给法律、安宁、甚至你的政权带来多么大的损害。但是,这一切都徒劳无益:阴谋家们以奇妙的魔法使你的王座远离真理;他们导致人们把这个可尊敬的团体的热情视作对君主的冒犯,于是你驱逐了它。①
①摩莱里在这里暗指1753年5月议会被逐事件。该议会曾拒绝通过关于准予冉森派教徒行最后圣礼的法令。——译注
强大的君主们,现在请允许我再问你们:你们如此热中的这个政权是怎么样的呢?它常常是那些善于蒙蔽你们的骗子或谄媚分子的玩意儿。坏人把你们的权杖变成了施于忠实臣民的笞杖。
可见,这些例子证明:在由凡人的双手创造的道德世界里,既没有真正的服从,也没有真正的自由。
最兴盛的国家的衰落和变动的真正原因
从国王的权杖到牧羊人的棍子,从教皇的三重冠到修士的长披巾,如果有人问究竟是什么支配着人,答案很简单,那就是个人利益,或是虚荣心使之接纳的并永远服从于个人利益的他人利益。然而,这些妖怪究竟是从哪里来的呢?是从私有制而来的。
因此,人世间的智者们,你们要在这类暴君统治的地方寻找完美的自由,那是徒劳无益的。只要你们高兴,你们尽管大谈最完美的政体,尽管去寻求创立最明智的共和国的手段,尽管促使人口众多的民族从遵守你们的法律中得到幸福吧。你们没有根除私有制,你们就什么都没有做。你们的共和国终有一天会陷入最可怜的境地。你们把这些可悲的变革归诸于偶然,归诸于盲目的天命,这是无济于事的;你们认为由此引起帝国的不稳定,如同引起个人命运的不稳定一样。
这是毫无意义的空话。
道德秩序中的偶然性是什么
这种偶然,这种所谓的道德天命,只是你们所预料的意愿的不一致的结果,因为你们忽视了按照自然的意向把这些意愿结合起来的真正手段:在自然的计划中,不存在偶然;在自然的运行和变革中,也没有异常突兀的变化;自然的发展进程是稳定的、一致的;我再重复一遍,这种使共和国变成君主国又使君主国变成暴君政体的偶然,根本不是真正的天命;这其中没有任何出乎意料的东西;原因是十分明显的,是私有制和私利,它们时而把人们联合起来,时而又役使和控制他们。
你们说,民主政体的原则是正直和美德;贵族政体依靠克制来维持;君主政体以荣誉为基础;专制政体的残酷统治靠恐怖来巩固①。我的天哪!这是些多么脆弱的支柱啊!这一切政体都或多或少以私有制和私利为基础,那是一切基础中最不稳固的基础。
①《论法的精神》,第3卷。
在共和国中,个人私利,由于受着财产和地位的某种平等所制约,在若干时间内仍可与社会的共同利益保持均衡状态:离开自然状态不太远的人,也就不太邪恶;这个“不太”就成为他们的美德。但是,任何均衡都处于剧烈对峙的状态,最轻微的负荷都会把这种状态破坏。为什么要把可以在牢固而平稳的基础上保持水平状态的东西悬空起来呢?为什么要用最能破坏公共福利的东西,用如此容易使人倾向于据为己有的私有制,来限制公共福利呢?你们以什么来反对这种贪婪倾向呢?你们要用软弱无力的德行,可是贪婪倾向会巧妙地以这种德行为自己的目的服务,很快就使几个家庭成了社会和政府财产的主宰者:于是整个民族的公共利益变成了联合起来奴役大多数人的几个人的利益;这就形成了贵族政体;贵族政体的成员需要克制,以防止他们之间的一切猜忌,或者以此向人民掩饰会引起其憎恶的统治:这就是大人物在这个政体中给人民留下的自由的影子。然而,一旦贵族们越出这种克制的范围,他们之中的某个人就会巧妙地利用他们的纠纷,或利用全体人民对于与他同一阶层的人的憎恨情绪。他博取众望,人们将他拥上王位,或者他通过那些被他贬于次要地位的家族所走过的同样的阶梯,来达到此点:于是建立了君主政体。这个政体几乎不把任何社会财产占为己有;它维持实行财产分配的法律;但它随意支配政治机构的所有成员。人们不再是为祖国服务,而是为君主本人服务;人们出于爱戴君主的心情去履行自己的义务,而人们期待的晋官受禄只有从君主那里才能得到。为了取得官和禄,就得以能引起君主赏识的丰功伟绩超越众人。如果那是有德行的人,那末,他博取君主的尊重、宠爱和近乎王位般的显赫地位的热忱,一句话,荣誉——这种与一切优越感相连的观念,就成为君主政权的最坚实的支柱。然而遗憾得很,多少偶因使得这种荣誉变成奴颜婢膝!罗马人呀,你们在头两代皇帝统治时期何等荣耀,而在其他皇帝的治理下,你们却成了凡人中最卑贱的人!
阿谀奉承很快就腐蚀了最伟大的国王;他们的宫廷侍者、他们的臣民都成了谄媚者。为了得到国王的恩宠,几乎不再有什么人不竭力使国王相信:人民对于自己的君主来说,就象整个自然界对于它的创造者的关系一样。我能说什么呢?他们使君主不知不觉地以为:人民之对于君主,犹如家畜之对于人。于是,人们只能看到代表暴君意志的可耻的大臣。某个卑鄙的阴谋集团掌管着王位继承人的教育;这个下贱的宦官①集团,以对他们有用的愚昧或邪恶手段,使极为有害的戒规在当政的家族中长存下去;由于受到阿谀奉承,当政的家族已对这种戒规产生了好感。
①在拜占庭帝国时期,统称宫内仆人为宦官。——译注
老百姓们呀,你们尽情欢乐吧!你们出了一个王子!自然赐予他有一天会给你们带来极大快乐的品质:问题只在于帮助这种品质发展……。唉!遗憾的是结果并非如此!你们呻吟去吧,你们的希望快要无情地落空;一群怪物要扼杀这朵鲜花;他们散发的毒品即将笼罩、压迫和窒息这个天才的才华,以便随意操纵他:他的脑袋里将充满最粗野无知的人的一切谬误和偏见。他们将使他屈从于懦弱女子的迷信的恐惧;此外,这群败类要使这个温驯的后代染上支配着他们的那种吝啬和统治欲。
所有这些头等奴隶都力图建立专制政权,这种政权很快便使民族陷入野蛮状态,并由此导致彻底毁灭;从而使民族陷入毁灭深渊的沉重枷锁也将随着民族一同沉没。
那些最兴盛的帝国总是这样逐步衰亡的。除了私有制和私利这种残酷精神以外,还有什么其它东西能引起这类可悲的变革呢!
Eheu quam pereunt brevibus ingentia causis(Claudian)①。
①唉!多么微不足道的原因竟导致帝国的灭亡!(克劳第阿努斯)
这可以说是国家的命运。
什么东西可以保证帝国安定
在财产一律公有的地方,帝国的这种不安定状态、这类周期性的盛衰难道可能发生吗?请你们提出这一极好的原则,并把荣誉和德行的崇高观念同能使这条原则持久不变并能促使它产生良好结果的一切东西结合起来;这样,你们就会使民族的美好命运永远保持下来;将只有一个宪法,一个政府机构,只不过这个机构的名称有所不同罢了。
当某一个民族一致同意只服从于我们以上所阐述的那种自然法律、并由此在家长们的领导下活动的时候,这就是民主政体。
如果为了更虔诚地遵守这种神圣的法律,并且更有秩序而又更迅速地执行这种法律,人民把权力交给某些英明人士,就是说由他们负责发号施令来进行自然法律指明和规定的事情,那么,这种政体就是贵族政体。
如果为了使政治机构的运转更准确、更精密和更有规律,而只由一个人启动这个机构的发条时,国家就成为君主政体的国家。如果国中不引进私有制,这个政体就永远不会变质:这种意外变故能毁掉一切;但是在我们的假说里,有成千种防止这种意外的方法。
政治以什么借口为一个人的利益而牺牲大多数人的利益
为了显示自然法律遭到的破坏竟使人把道德观念和政治观念颠倒到何等程度,我要指出的是,国家竟被人看成由君主任意拨弄的乐器,君主愿意听什么音,就叫它的弦发出什么音;据说,这些弦就是盲从的大众,他们通常不知道自己希望什么;他们突然趋向有害于他们的东西正如趋向他们觉得有益的东西一样;因此,如果他们不服从某种可怕的权威,他们永远组成不了社会。是啊,人应当受到管理;但是,普通人从什么时候开始变成盲从的群众的呢?正如我曾经指出的那样,还不是从私有制和私利,以及随之而来并与其相连的谬误造成意愿的分歧的时候开始的吗?这种分歧是如此繁多复杂,以致在一千个人当中,也很难找出十个人能对某件有益的东西持有相同的看法,或就平等享用这件东西的真正手段取得一致。几乎没有任何人对构成社会(哪怕假设是很小的社会)真善的本质的东西抱有正确的观念。专制制度总是力求窒息这些会使人获得真正自由的观念,因为人有了这些观念就会变成有理性的了。自此之后,全体人民或整个民族变得任性和失去理智,变成无数意愿和感情相互对立的混乱的集合体,其骚动比大海的怒涛还要凶猛;最后,全体人民或整个民族变成了一团烈火;如果凶猛的火势没有受到制约人民的法律和管理人民的主人的控制,这团烈火就会自我吞噬和焚毁;可是发生这种情况又有什么可以奇怪呢?由此,在我们的智者看来,这些主人就是为了用力量和权威引导整个人类走向幸福而存在的,而人类自身常常不了解这种幸福:他们是牧人,把愚蠢的畜群赶向水草丰盛的牧场,使它们离开一陷进去就要丧生的泥泞池沼。由此,便产生了一条奇妙的准则,说什么专制君主是为了给他们的人民造福而生的。我要补充一句:为了在这方面获得成功,应当消除人们的糊涂观念,这些糊涂观念使人们看不见自身的真正利益;然而,实际情况却恰恰相反,全体人民经常为了几个凡人享受幸福而牺牲自己的安宁和幸福。凡是主张使人民处于这种卑贱地位的观点和谬见,都受到鼓励:如果大多数人在这种奴役性的繁重劳动中得到好处,那当然好得很;反之,如果事情作了这样的安排,即几个家族或者仅仅一个家族的富贵荣华有赖于整个民族或大多数人的贫困,那么,身居高位的人才不管那么多呢!千百万人勉强维持自己的生活,各种进贡、捐税夺去他们的一部分生活必需品:这有什么关系呢!那个代表全民族的家族、集团或毋宁说是幽灵,他强大而富有,他的权力稳固地存在若干世纪,他的统治伸展到广大地区,这就行了。人类的其余部分只不过是一群确实还有点用处的低贱动物而已:如果发生什么意外,这类动物不能大致保持一定数量的话,主人还会关心保存这些动物呢。马基雅弗利主义①的可怕准则正是建立在这些卑劣的原则上的;根据这些原则,老百姓与君主的关系,近似希洛特人②与拉栖第蒙人③的关系。
①马基雅弗利主义——是一种为了达到目的可以不择手段的政策,因意大利的政治家和作家尼古洛·马基雅弗利(Niccolos
Machlavel,1469—1527 年)的名字得名。他在自己所著的“Le
prince”(《君主论》)中主张,为了在国内建立强大的政权,可以采取各种手段,而不考虑任何道德标准。——译注
②希洛特人——古斯巴达的下等社会阶级,从事农业劳动。希洛特人被认为不是个别家族或某一家庭的私有财产,而是整个斯巴达社会,即构成统治阶级的全体全权公民的财产。希洛特人的生命、财产和劳动工具,完全控制在斯巴达人的城市公社手里。斯巴达人残酷地虐待希洛特人,引起希洛特人于公元前七肚纪和五世纪发动过数次起义。——译注
③拉栖第蒙人——古代斯巴达的全权公民。——译注
君主在自然法中的权力和职责;他们的真正伟大之处
让我们把前面的对比颠倒过来,使事物重新恢复自然的秩序。整体比部分甚至比最美妙的部分要好,全人类比最出众的个人重要,民族高于最可尊敬的家族和最受尊敬的公民。
高级官员们、共和国的要员们、君主们,对于你们所管辖的人民来说,你们在自然法中是些什么人呢?你们只不过是被指派来关心人民幸福的普通的执行代表。如果你们玩忽职守,你们就会失却一切职位,变成这个社会最微不足道的成员。你们的高度警惕性和一丝不苟,使你们成为人民的最忠实公仆——最受人民爱戴的公仆。当你们变成不忠实的或蛮横无理的服务者,并且敢于设法压迫人民的时候,你们还能配得上什么呢?
一个把自己的某个公民推为首领的民族(特别是遵守朴素的自然法的民族),当然有权对这个人说:“我们责成你促使我们遵守我们之间所作的规定;这些规定的目的是在我们中间维持完美的互助关系,从而使任何人非但不缺少必需品和应用品,而且也不缺乏娱乐的东西,正因为如此,我们敦促你一丝不苟地注意保持这种秩序,告知我们维持秩序的有效方法,便利我们接受这些方法,并鼓励我们去付诸实行。理性给我们规定了这些法律,我们则规定你要经常依据这些法律;我们把这些法律和这种理性对我们每个人所拥有的权力和权威授予你;我们使你成为它们的喉舌和传令官,我们保证帮助你来约束我们中间任何一个意志比较缺乏以致不服从这些法律和理性的人。你应当明白,如果你自己敢于违犯共同义务或忽视你的职责,如果你想对我们强加某种非法律所规定的义务,那么,这些法律将立即宣布剥夺你的一切权力:那时,谁都不再听从你的指挥;人们不准你乱说,你得回到我们中间来,作一个普通老百姓,并且必须服从我们的制度。
“我们认为你能够管理我们;我们满怀信赖的心情听从你的审慎劝告的指引:这是我们向自然所赋予你的杰出才能表示的崇高敬意。如果你忠于职守,我们就象爱护老天爷的恩赐物那样爱戴你,我们象尊重父亲那样敬重你:这是对你的奖赏,这是你的光荣,你的伟大。成千上万的普通人——与你处于平等地位的人,满怀热情地关心你的生活和你的生存,能够配得上这种关心,那该多么幸福啊!
“上帝是至善的存在;他使我们成为社会性的人,你要维护我们的这种品质。上帝是整个自然界的动力,他在自然界中维持着令人赞美的秩序,请你也成为我们政治机构的动力吧!在这一方面,你似乎应当仿效上帝。此外,请你记住,对于涉及你个人的东西,你没有其它任何无可争议的权利和权力,你只有和普通公民相联系的权利和权力,因为你不得有其它需要,你不得尝试其它的享乐;一句话,你没有任何更好的东西,也没有任何能使你比其他人优越的东西。如果我们感到延长你的执政期限有好处,或者认为你的某个亲人能够继你之后执政,那末,我们会通过自由选择行事,而不为任何奢求所左右。”
我现在要问:什么法令①,什么封号,什么古代占有法能够作出反对这一神圣宪章②的真理之规定,能够使君主不受宪章真理的约束呢?我说的是,剥夺君主那种使其拥有最高恩惠者的权力并由此变成真正象神一般的人的特权。让人们根据以上所说的去判断政府的通常形式吧!
①法令(capitulation)——语源来自拉丁文的caput,是分章分条叙述的决定。——译注
②宪章——一种永恒不废的法律文件或法令。——译注
我已经发现,混乱和一切祸害的起源、原因和发展都与各种社会的腐败的法制有关。现在我力图确定不幸和道德之恶的观念,因为我们的大多数道德家把这些观念弄得异常复杂。然后,我要研究这些谬见对道德戒律产生的影响。
第三篇 通行道德的特别缺点
从本性来说,人倾向于从自己出发判断一切与他有关的事物(而这是为了更快懂得注意自我保全),凡是间接或直接使他不快或触犯他的事物,他都称之为恶。然而由于思考和研究,他学会了对这个总的概念作出区分。
我们把使我们不快的物质变化称为自然之恶。一朵美丽的花、几件有用的产品的毁坏,对于我们说来是一种损失或损害;我们会感到不快和惋惜。某种纯粹被动的事物伤害我们,引起我们痛苦或某些不快之感,如石头撞击就是如此;出于这种事物而发生的偶然事故也都属于自然之恶,我们把这叫做不幸。
出自灵性原因而造成不快、触犯或伤害的作用,即为道德之恶,存心行此恶的人便是恶人。如果你站到这些令人痛心的关系的反面,你就会得出不同名称的善的观念。由非灵性的原因而带给我们的善,是自然之善;我们从灵性的原因所获得的善,是道德之善。这些原因统称为善因;其效果是善行,我们的感受是快乐,事情本身是成功,我们的景况即为幸福。如果能够的话,我们要尽可能争取缩小那已经够大的、令我们痛苦的事物的范围,并将我们幸福的狭窄界限加以扩大,但我们的道德家们却似乎是以缩小这个界限为己任的。
在神灵面前没有自然之恶
我认为,自然之恶来自我们在自然界中所处的关系和地位的易变性,但这些关系和地位完全没有始因。我不打算证明谁也没有提出争议的问题,即在宇宙的总秩序中,就无限英明的造物主看来,一切东西都尽善尽美,在其创造物中,没有什么东西会使他不快。因而,在造物主面前没有什么自然之恶。再者,自然之恶也绝不会来自创造一切秩序的造物主;因为这是无生命的创造物之间的关系的紊乱,而这种紊乱也就等于无穷智慧中的无知、谬误,这是令人不堪设想的。这对于我们来说,也就是首因之中有着极坏的品质;这种想法比第一种想法同样令人反感。可见,确切地说来,我们称之为自然之恶的事物,即使对于我们来说,也并非如此。首先,因为令我们不快的大部分偶然事件都是由于我们狭隘的眼光不能看到事物的秩序和联系才违反我们的意愿的。我们只看到其中若干片段,由于只能看到它,便以为不完整。这些偶然事件的另一部分,对于我们来说,主要的不是自然之恶,而是让我们摆脱或防范对我们有害的事物之紧急启示。我们还应该不要把这一切事情看作是最高意志存心损害我们所起的作用,而应当看作是来自它的善行。尽管我们象无生命之物一样,不能永久长存,然而我们不能抱怨把我们逐步投进冷漠的虚无之中的盲目原因;我们也就更不能非难善意而明智的主宰了,它之所以能够而且想要我们遭受短暂的变故,仅仅由于这是在他的计划之中;而举凡有理性的活动物都会逐渐感到它的仁慈,体会到其全部价值。
道德之恶只触及到人
从这一切可以得出结论:宇宙中只存在道德之恶而没有其他的恶。道德之恶只对具备理性的人发生作用;只能打击和触犯人。我们已经说过,在原因中有一种放肆为害的存心,那就是恶意;而对感受这种恶意的人说来,那就是侮辱、损害。然而,如果认为神也受这种十分可恶的关系支配,那是荒谬的事情;这等于假定神也和我们一样,变化无常而且会死亡。
有人说,不对,道德之恶不象触犯人一样侵害神,亦即它不能使神悲痛,也不能打扰神的永恒的安宁;不过它能使神不快,这就象我们看到对他人行恶会影响和激动我们一样,虽然我们本身毫不担心受同样的威胁。我们这种善良的感情就是神的善意在我们身上的反映。
我很快就要证明:这种比较虽然在目前的社会状况下有用,然而它却是多么的虚假。它不过是一种有益的谬见,类似我们感觉上的谬误,当人们不再听从自然的教训时,用以弥补这方面教训的缺乏;如果人类服从原始的法律,这种谬误对人就毫无用处。
我认为,如果人没有背离自然感情所规定他做的事情,他就无须想象他的越轨行为会把神得罪,因为,正如我们在上面已经指出的那样,在自然感情的巧妙支配下,人不可能作恶;在这种状态中,一切都向人表明,一切都使人强烈感觉到必须为善。
自然秩序和道德秩序之间的相似
上帝对于人的行为,正如对于世界的自然秩序一样,定下了总规律,定下一种不随任何运动变化的原则;所有事物一旦按照因其单纯性和其成果的广泛丰富性而令人赞叹的计划进行安排时,一切就都会异常协调地前进和运动。似乎全能之主对于次要的原因和特殊的效果都听其自然,要是你愿意的话,也可以说它掌握的是其进程和联系。科学已把人引到相当接近这部机器的总发条,以便让人窥见其端倪。神始终如一,也在道德世界为人规定了不可动摇的纯洁原则,它要赋予人们以这样的能力,使之自身能够互相保全。正如它让无生命之物进行盲目、机械的运动一样,它把人们交给了一个向导,这个向导深入他们,可以说完全掌握住他们。这就是我们自爱的感情,而这种感情没有他人的帮助便无能为力,于是使我们产生必须为善的良好愿望。我们的弱点,在我们身上象一种惯性,正象物体的惯性一样,它使我们服从总规律,这条规律把所有道德的生物联结在一起。而当理性没有受到任何东西蒙蔽的时候,还会增加这种吸引的力量。
行善是我们第一个道德观念
在我们需要不得为非作歹的训诫以前,早就学习为善。我们的童年时光正是这一美好的学习时期。这个期间让我们有足够时间不受任何恶念侵袭,从而发扬和加强我们的善行观念。
社会性的动物都经历一个与这种温和的倾向所该获得的力量程度相称的童年:其最初的动作是需要的示意,而并非凶狠意向的表示。这个天真活泼的童年,对于受辱只保留短暂的印象,稍微表示一点善意,这种印象便很容易消除。虽然他的激动和忧虑常常好象异常强烈,但这是他敏感的表现,而非堕落的标志;他还是一个什么都不曾尝试而想要经历一切的人。他不会对什么认真生气;他追求快乐,而不顾虑障碍;他直接寻求愉快的事物。由于他还不知道什么会害他,相反的,他却经常得到父母或周围人的帮助,因此这些人的关怀、抚爱、照顾对于他来说就成为持续的爱的教育。而爱不正是一切善行的本源吗?是的,正是由于感到存在着能够给我们造福的可爱的对象,我们也激起同样的为善的心情。我认为,长期的经验表明,这就是我们一出生所作的最初表示;神的善意也希望如此。因此,用不着以下述观点来反驳我,即:既然我们行善的观念会先于为恶的欲念,同样也可能产生这样的情况:当我们生活最初的契机不幸,就会首先使我们产生为恶的倾向。我现在来回答:在人所建立的道德秩序中,可能会这样;但是一向先于道德秩序的自然秩序,至少在短时期内使我们防止这种有害的倾向,如果它得到人为办法的辅助,我说的是通过规则、戒律或榜样来维持和巩固最初的慈善教育,还会使我们永远避免这种倾向。反之,一当我们脱离了童年,那些力图危害我们的自由人就来教我们模仿他们,于是慈善教育的印象便很快消失了。
什么东西使人摆脱任何道德之恶的观念
因此,肯定地说,在人们当中,这一主要的道德观念,即行善以获善,先于另一准绳的观念,即不欲受害,须不害人。然而,只要你取消私有制,消除那随之而来的盲目而无情的私利,扫除维护私产的一切偏见和谬误;那么人们就不再有进攻的或防御的抗争,不再有疯狂的欲念、残暴的行为,不再存在道德之恶的观念和想法。如果还保留某些痕迹或者旧的残余重新冒头,那是由轻微的偶然事件造成而且不会有严重的后果。争执者之中,意愿的对抗很少遮蔽理智的光芒;这些轻微的冲突,不但远不会削弱自然善行的威力,而且通过意愿的对抗,更使人们感到其重要性:总而言之,正象我们在其它地方所见到的一样,这时社会将只存在某些微小的不一致;这些不一致会提高社会的和谐,无损于社会,反而不致使社会失去生气。
在神灵面前,人的道德缺陷是什么
道德家们从我刚才所作一切论断中会得出如下的结论:既然人是能够而且应当处于幸福状态中的自由创造物,因此当他象故意似地违反恩主的意图时,他就会在恩主面前显得十分讨嫌;道德家们会说,这种灵物如此沉浸在无穷无尽的恶中,而这些恶的危险性又极其容易发现和避免,那他该是太没理性了;因此在神的眼里,人类该是多么有罪过,而且完全值得惩罚。
如果仿效我们的哲学家所使用比较的方法,就不难看出:如果最高智慧判断事物差不多和我们一样,那么与其说人应该受神的怒责,倒不如说应该值得怜悯,他应获得的是扶助而不是惩罚。不过,谁不觉得这种比较是虚假而可笑的呢?宇宙中没有什么东西会以某些事物使人不快的那种含义和方式使神感到不快;人,这种易亡的生物,如此受局限和如此软弱,轻微的表面干扰就可使他不安,使他为难。尽管我们绝对不会知道神是怎样看待我们称之为恶的自然事件或道德事件,但是正如我已经说过的,可以肯定说,我们看来是紊乱的事物,对于把一切都安排好的无限智慧来讲,不应该是紊乱的。否则,就该指责它的轻率或是恶意,或者把它作为自己也不了解自己的天命。那些主张会发生能够违背神意或神之意志的事物的人,不管作出如何努力,也无法规避这种一下子就自然而然提出的异议。
的确,如果人在道德行为方面有触犯神,即有令神不满意的地方,如果我们称之为恶的东西在神的眼里不是普通的缺点,即不是作为在人世间自我管理的人的能力的自然局限性的必然结果,如果这种恶不是简单的疏忽,即不是本身就包含惩罚和补救办法的过错,那么,就应当承认:一切人类所服从或被迫服从的制度和人为的法律,就是总的应受惩罚的大罪恶,因为它是万恶之源。然而,按照这个假定,那就得指出:神应当惩治我们的所有智者、所有立法者;因为正如我们已经证明的那样,这些人搞乱了自然的规律。可是,照他们说来,他们却没有罪过,他们的意图是世界上最好的。至于其余的人,那又有什么可以归罪于他们的呢?即使他们陷入谬误之中,而且这些谬误日益增加,代代相传,到了不可克服的地步,毕竟这也不是他们的罪过。因此,如果某些普通人即便按我们道德家的原则看,因为这些谬误而致不得不成为罪人,由于这是无意的恶行,其整个体系已先于他们而建立,难道他们没有理由借此为自己辩解吗?堕落的致命急流早已形成,这些不幸者几乎不可能逃离它在自己流经之处所留下来的众多的深渊;究竟谁是罪人:是造成深渊的人呢?还是落入深渊的人呢?
你们在制定法律的时候,已感到这些法律一定要被违犯;由此你们就该知道这些法律是多么不完善。你们进行惩罚;为了维持法律,你们别无他法。你们为什么要让神替你们的过失负责呢?怎么!你们希望神因为有人不服从你们而发怒,要神对于在任何失职界限之外的行为替你们进行报复!
有人会反驳说:上帝应当象人所做的那样,惩罚那些失职的人,因为,即使人为法律不完善以致可能引起犯罪,但对于犯罪者来说,却不是非犯不可的;还因为这些法律正是为了防止犯罪才制定的,它根据自然,给予训诫以避免犯罪;如果是这样,我就要问你们:这些如此无效和引起反感的训诫有什么用处?你们说是取自自然,我已经向你们证明,它是与自然相抵触的。能令上帝同意这些训诫并把它作为自己的本意,作为以极严厉的惩罚迫使人们遵守的规则,这种真实性在哪里?
或者你们得赞同下述的荒谬说法:1.神为了迎合人的狂热,废除和取消了第一条自然法律及其结论;2.神要改变他本想在理性造物之间建立的原始关系的本质,为的是以某一立法者规定的制度取而代之并授权实行这种制度;3.神为了不让越出人间的改革家安排的轨范,而把本质上并不坏的行为视为罪恶,以此投其所好,由此,按执迷不悟的人的胡思乱想,以为天意会惩罚那些不遵守其规定的人。如果从你们自己原则所得的这些结论会激起良知的反感,那么请抛弃它们而承认较为合理的事物,即:正象我在别处所证明的那样,毫无疑问,只要自然法律完整地存在下去,就不可能有犯罪行为,因而也就无罪可以惩治;如果有一个笨家伙错误地歪曲这些法律规定,或者更确切地说,他自己搞错,无意地把一些不幸者引到违犯这些法律,那么智慧无穷的神就利用他本人来补救短暂的损失。
在上天的眼里,人的道德之恶仅仅相当于实物的缺陷:明智的上帝不破坏有缺陷的事物,而是使之完善。那些还不是上天有意造成的事物,我称之为不完善的事物。
无论是在实在世界或在道德世界中,一切都在逐渐完善
在自然界如同在人为世界一样,在实在世界与在理智世界和道德世界一样,一切都证明,已确立了一定的完善之点,存在物要逐步才能达到。我们不知道最简单和最有限制的事物的本质;我们不知道这些事物能否突然完善,因而也不知道全能的上帝能否一下子使其达到这种境界。我不想对应作肯定或否定的回答提出争议;我只想指出其过程的显著的外在方面:我所看到的事物的现象向我表明,在任何地方,直至苍蝇的翅膀都有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我感到,我觉得我的理性在进步:因而我可以有根据地说,依照绝妙的类推,道德方面也在向好的方面发展;而自然的法律,不管其如何有力而又温和,也只能逐步取得完全控制人类的威力;因此,结合起来的各民族,与其说它们明确认识什么社会是最好的社会,倒不如说它们最初感到一般社会的用处。仅仅经过一连串的道德上的谬误,经过千百次经验以后,人类的理性才终于发现:任何状况都不能比单纯的自然状态更美妙;但是如果各民族没有经历多种政体,经历多种制度,而这些制度的缺点早晚要促使所有人赞同自然,那它们怎么能够知道这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