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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作者:英-达芙妮杜穆里埃/译者:王东风姚燕瑾 当前章节:9427 字 更新时间:2026-6-16 06:23

他是一个大块头,差不多有七英尺[约等于2.13米]高,黝黑的额头布满皱纹,皮肤的颜色像吉普赛人。浓黑的头发像流苏一样落在眼前,垂在耳边。他看上去壮得像匹马,肩膀宽阔有力,臂长及膝,拳大如锤。他身材十分魁梧,可脑袋却显得很短小,陷在两肩之间,配上他那黑黑的眉毛、缠结的头发,给人的感觉活像一只半弓着背的大猩猩。尽管他臂长体壮,他的五官却一点也不像猩猩:鹰钩鼻子,钩尖直指嘴巴;一张曾经十分完美的嘴,不过现在已经下陷;那双乌黑的大眼睛仍然存有几分魅力,尽管眼角已有皱纹,眼袋已经鼓起,眼球上血斑点点。

剩下长得最好的地方就是他的牙齿了。他的牙齿保养得完好无损,很白,笑的时候就会露出来,与他黝黑的脸庞形成对照,那样子看上去就像是一只精瘦的恶狼。尽管人的笑脸和狼的獠牙有着天渊之别,但在乔斯·默林身上它们却合而为一,没有什么不同。

“啊,你就是玛丽·耶伦。”过了好长一段时间,他才说话。他像一座高塔一样耸立在她的面前。他低下头,以便更近一点看她。“你大老远到这儿来帮你的乔斯姨父,真是难为你了。”

他又笑了起来,他在逗玛丽,笑声响遍了整个屋子,像鞭子一样抽打在玛丽紧绷的神经上。

“我佩兴斯姨妈呢?”玛丽一边问,一边看了看昏暗的过道。过道冷冷清清的,地上铺着冰凉的石板,旁边有一个狭窄的、摇摇晃晃的楼梯。“这么说,她没在等我?”

“‘我佩兴斯姨妈呢?’”他学着玛丽说话的腔调,“我亲爱的姨妈在哪里呀?怎么不来亲亲我,陪陪我,好好款待款待我呀?你就那么等不及要跑去看她吗?亲亲你的乔斯姨父好吗?”

玛丽往后一缩。她不想吻他。再说,他不是疯了,就是醉了。也可能两者都是。可她也不想惹恼他,这是她最害怕的。

乔斯看出玛丽心中在犯嘀咕,他又大笑起来。

“哦,不要不要,”他说,“我不会碰你的;和我在一起,你就像在教堂里一样安全。我从来不喜欢黑不溜秋的女人,亲爱的。我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没工夫陪我自己的侄女玩小猫摇篮[即翻绳儿或挑绷子游戏,英语和汉语说法不同]。”

他用讥笑的口吻对玛丽说,不屑之情溢于言表,好像她是个傻瓜,他懒得再和她开玩笑了。她抬头朝楼梯那边看去。

“佩兴斯,”他吼道,“你到底在干什么呀?那女孩来了,哭哭啼啼地找你呢。她已经讨厌我了。”

楼梯顶端一阵轻微的忙乱,一串拖拖拉拉的脚步声;接着,烛光闪动,一声惊叫传来,窄窄的楼梯上下来一个女人,手遮烛光护着眼。她戴着一顶邋遢的头巾式便帽,稀疏的灰发乱糟糟地垂在肩上。她显然曾试着把发端卷起,以便让头发恢复往日的拳曲,不过没成功,昔日的鬈发已一去不复返了。她的脸也走了样儿,颧骨处的皮肤绷得紧紧的。眼睛大而无神,好像总是在问问题。她老是有点神经质地嚅动着嘴唇,一会儿嚅起,一会儿松开。她穿了件褪色的带条纹的衬裙。那裙子本来是樱桃红的,现在已经洗成了粉红色。她的肩膀上搭了件打满补丁的披肩。帽子上有一根显然是新扎上去的丝带。她大概是想用它来把衣服衬得更鲜亮一点吧,可这却像弹了个错误的、不和谐的音符。那猩红的颜色与她那苍白的脸色所形成的对比实在可怕。玛丽愕然地瞪着她,心中十分难过。难道这个穿着破衣烂衫的可怜人就是她梦中那个迷人的佩兴斯姨妈吗?只见她穿戴得像个荡妇,比自己的实际年龄要小二十岁。

小女人走下楼梯,来到厅里。她抓起玛丽的双手,端详着她的脸。“你真的来啦?”她喃喃地说道,“这就是我的侄女玛丽·耶伦吗?是我那死去的姐姐的孩子吗?”

玛丽点点头,心里默念:感谢上帝,母亲幸亏没有看见姨妈的这副尊容。“亲爱的佩兴斯姨妈,”她轻轻地说,“很高兴再次见到你。你到赫尔福德来看我们都已经是好多年前的事了。”

女人用爪子一样的双手不停地抚摸着玛丽的手,抚摸着她的衣服,抚摸着她的人。突然,她一把抱住玛丽,把脑袋埋在她的肩头,开始嚎啕大哭起来,气喘吁吁地抽泣着。

“喂,别哭啦,”她丈夫咆哮起来,“这算是哪门子欢迎?叽哩哇啦的有什么好哭的,你这傻瓜?你没看出这姑娘还没吃晚饭吗?带她去厨房,弄点熏肉,再弄点喝的。”

他一哈腰扛起玛丽的箱子,对他来说那箱子轻得就像是一个纸盒。“我把这个扛到她屋里去,”他说,“要是待会儿我下来的时候你还一口晚饭都没弄上桌,我非让你哭不可。你也一样,要是你愿意的话。”末了他又加了一句,还把脸凑到玛丽面前,伸出一只硕大的手指放在她的嘴上。“你听话吗,还是咬人的?”他说,他又大笑起来,声音大得直震屋顶。他摇摇晃晃地扛着箱子,一路滚雷般大笑着上了窄窄的楼梯。

佩兴斯姨妈控制住了自己,费了很大劲才挤出了一点微笑。她理了理稀疏的发绺,她那轻拍头发的习惯动作玛丽还依稀记得。她紧张地眨了眨眼,嚅动着嘴唇,领玛丽走进了另一个昏暗的过道,来到厨房。厨房里亮着三根蜡烛,炉子上燃着低低的泥炭火苗。

“你别把乔斯姨父放在心上,”她说。她的态度突然变了,变成了一副近乎乞怜的样子,就像一只呜咽的狗,受惯了虐待而养成了一种愚忠,无论是挨了踢还是挨了骂,都会像猛虎一样为主人去厮杀。“你姨父准是被迁就惯了,知道吧。他总是我行我素。陌生人一开始总是误解他。他是一个好丈夫,从我们结婚那天起就一直是这样。”

她一边叽叽咕咕,机械地说个没完,一边在厨房的石板地上来来回回地张罗桌子,准备晚饭,从嵌板后面的大碗橱里拿面包、拿奶酪和油酱。玛丽蹲在炉火边,无望地暖着冻僵的手指。

厨房里弥漫着泥炭的煤烟。它爬上天花,钻进角落,悬在空中,像一层蓝色的薄云。它蜇着玛丽的双眼,探进她的鼻孔,躺在她的舌头上。

“你很快就会喜欢上你乔斯姨父的,也会习惯他的行为方式,”姨妈接着说,“他是一个很好的人,很勇敢,在这一带名气挺大,也很受尊重。谁也不会说乔斯·默林的不是。常有一些了不起的人物到这里来做客。这里并不总是这样冷冷清清。这条路忙得很,知道吧。天天有马车经过。乡绅们对我们特别礼貌,特别礼貌。昨天还来过一个邻居呢,我给他做了一块蛋糕让他带回去。‘默林太太,’他说,‘整个康沃尔[英格兰西南部的一个郡。位于伸入大西洋的半岛上。下分北康沃尔、卡拉登、卡里克、凯里厄、彭威斯、雷斯托梅尔六区。首府博德明,但政府部门多在特鲁罗。气候受海洋影响。常有大风和海雾,雨水较多]就数你最会烤蛋糕。’他原话就是这么说的,即便是老爷本人……是巴西特老爷,知道吧,住在北山[博德明沼地东缘的一座风景宜人的偏僻小山村],周围的地都是他的……前几天他在路上打我身边过……礼拜二那是……他脱下帽子。‘早晨好,夫人,’他说,还在马上给我鞠了个躬。他们说他年轻的时候很会讨女人的欢心。后来乔斯从马厩里出来,他当时正在那边修马车的轮子。‘日子过得好吧,巴西特先生?’乔斯说。‘彼此彼此,乔斯,’老爷回答,两人都大笑起来。”

玛丽喃喃地应着姨妈的唠叨,但她却痛苦而忧虑地看到,佩兴斯姨妈在说话的时候总是躲避着她的眼光。她说话说得那么流畅,本身就值得怀疑。她就像一个孩子在对自己编故事,而且有本事编得活灵活现。看到姨妈沦落至此,玛丽感到十分痛心。她希望她别再说下去了,或者什么也别说。其实,她要只是流流泪,而不是这样滔滔不绝,玛丽还不至于感到惊骇。门外有脚步声,玛丽心里一沉。她意识到乔斯·默林已经下了楼,而且很可能已经听到了他妻子的话。

佩兴斯姨妈也听见了乔斯在外面。她的脸都变白了。她又开始嚅动嘴唇。乔斯走进厨房。他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

“鸡婆们已经在叽叽喳喳啦?”他说,脸上已笑容全无,眼睛眯缝着。“如果你还能说话,就马上把眼泪给我止住。我刚才听见你说的话啦,你这胡说八道的傻瓜……叽叽呱呱,叽叽呱呱,就像只母火鸡。你以为你的宝贝侄女会相信你的话吗?你呀,你连个孩子也骗不了,更别说像她这样一个大姑娘了。”

他从墙边拉过一张椅子,啪的一声靠在桌子上,重重地坐了下去,椅子在他身下吱嘎作响。他伸手拿过面包,给自己切了一大块,抹上厚厚的一层油酱,一把塞进嘴里,油脂顺着下巴流下来。他示意玛丽坐到桌前。“你要吃东西了,我看得出来,”他说。他又仔细地从面包上切下一块薄片,替玛丽撕成碎片,加上奶油。一连串的动作做得那么细致,与先前给自己弄吃的样子形成了强烈的对比。这从粗鲁野蛮到小心翼翼的转变让玛丽简直觉得恐怖。他的十指似乎有一种看不见的力量,可以从大棒变成机灵的仆人。要是他替玛丽切下一大块面包扔给她,她反倒觉得没什么,因为这与她先前看到的没什么两样。然而,这突如其来的优雅,这灵活精致的手法,却在刹那间流露出一种不祥的涵意。说它不祥是因为它出人意料、表里不一。玛丽轻轻地道了声谢,便开始吃起来。

姨妈在丈夫进屋之后就没再说一句话。这时她正在火上煎熏肉。大家都不说话。玛丽知道,乔斯·默林正在桌子对面注视着她。她听见姨妈在身后正笨拙地对付着那烫手的煎锅把柄。接着,锅掉到地上,姨妈痛苦地轻叫了一声。玛丽起身想过去帮她,可乔斯却厉声喝令她坐下。

“一个傻瓜就足够了,可别再来一双了,”他吼道,“坐着别动,让你姨妈去收拾那些垃圾。以后你还会见得多呢。”他往椅子后面一靠,开始用指甲剔牙齿。“你要喝什么?”他问道,“白兰地,葡萄酒,还是麦芽酒?你在这儿会觉得饿,但却不会觉得渴。在牙买加客栈,我们不会嗓子干。”他对玛丽大笑,还挤了挤眼,伸了伸舌头。

“如果可以的话,我想要一杯茶,”玛丽说,“我不习惯喝烈酒,葡萄酒也不行。”

“啊,你不习惯?哎呀,我高兴地告诉你,这可就是你的损失。今晚你可以喝茶,但是,上帝作证,再过一两个月,你就会要白兰地了。”

他把手伸过桌子,抓住玛丽的手。

“干农活的人,爪子能保养成这样真是很不错,”他说,“我本来还担心你的手会又红又粗。男人最讨厌的事就是给他倒酒的是只很难看的手。这倒并不是我的客人特别挑剔,而是牙买加客栈以前还从来没有过吧妹。”他装模作样地向玛丽鞠了个躬,放下了她的手。

“佩兴斯,亲爱的,”他说,“给你钥匙。拿瓶白兰地来,看在上帝的分上。我渴了,就是把多茨玛利湖[位于牙买加客栈以南两英里处,系博德明沼地最大的天然湖。传说当年亚瑟王身负重伤时就躺在这湖边,并命他的忠实追随者贝德维尔把他的神剑扔进湖里;剑扔出去后,湖里伸出一只手将剑接住,并挥舞了三下。另据传说,十七世纪中期,当地有个治安官,他将灵魂出卖给了魔鬼,要用一个带孔的贝壳吸干多茨玛利湖的湖水,后遭地狱猎犬的追踪而亡命博德明沼地,死后阴魂不散]的水全给我喝了,也解不了这渴。”她妻子闻言,赶紧穿过房间,消失在过道里。乔斯又剔起了牙齿,时不时还吹一两声口哨。玛丽吃着抹了奶油的面包,喝着乔斯放在她面前的茶。她感到额头一阵裂开似的疼,身体已经支持不住了。眼睛被煤烟熏得直流眼泪。但她仍然专注地注视着姨父,她已经察觉到佩兴斯姨妈流露出的紧张情绪。她觉得,从某种意义上讲,她和姨妈在这里就像是落入陷阱的两只老鼠,无处可逃。而乔斯就像只恶猫,把她俩玩弄于股掌之上。

过了一会儿,他妻子拿着白兰地回来了。她把酒放在丈夫面前,把熏肉煎好,给玛丽和她自己盛上。乔斯喝着酒,闷闷不乐地瞪着眼前,用脚踢着桌子腿。突然,他砰的一拳砸向桌子,桌子上的杯碟一阵晃动,一个大盘子掉在地上摔碎了。

“我告诉你,玛丽·耶伦,”他嚷道,“我是这房子的主人,我要你知道这一点。我叫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在店里作帮手,招待我的客人,我一根手指头都不会碰你。但是,上帝作证,你要是叽叽呱呱胡说八道,我非砸扁了你不可,直到你像你的姨妈一样,我给什么就吃什么。”

玛丽在桌子另一边面对着他,两只手放在下边,免得他看见它们在颤抖。

“我懂你的意思,”她说,“我这人没什么好奇心,这辈子也从来没有嚼过舌头。你在店里干什么,你和什么样的人来往,对我并不重要。我只在店里做我的事,我没有理由去抱怨什么。但是,如果你以任何方式去伤害佩兴斯姨妈,我告诉你:我立马离开牙买加客栈,去找治安官,把他带到这里来,对你诉诸法律。完了后,你要砸要打,悉听尊便。”

玛丽的脸色已变得苍白。她知道,乔斯现在要是朝她大吼大叫,她准会大叫一声瘫倒在地,就此被他征服。她这振振有词、情不自禁的一番话完全是出于对那可怜而绝望的姨妈的同情,不吐不快。但她却有所不知,正是这番话救了她自己。她那端倪微露的气势镇住了眼前的男人。只见他往椅子后面一靠,软了下来。

“说得好,”他说,“说得真是好。我们总算知道了,咱们家的房客是何等角色。你要是敢挠挠她,她就会向你露露爪。好吧,亲爱的。没想到,你我还是同类。如果咱们要玩,咱们就一起玩。有一天,我会让你在牙买加客栈有一份工作,一份你从来没有干过的工作,男人的工作,玛丽·耶伦。让你玩玩生死。”玛丽听见身边的佩兴斯姨妈倒吸了一口凉气。

“哦,乔斯,”她低声说道,“哦,乔斯,别!”

她的声音充满了焦急。玛丽惊讶地瞪着她。她看见姨妈俯身向前,示意丈夫别再说下去。她脸上的急切之情、眼中的痛苦之意让玛丽觉得比这天晚上所发生的任何一件事都可怕。她突然感到一阵恐惧、一阵胆寒。是什么让佩兴斯姨妈如此惊慌?乔斯姨父刚才想说的是什么?一种急切而可怕的好奇心油然而生。姨父不耐烦地摆了摆手。

“起来,睡觉去,佩兴斯,”他说,“一看到你那个死脑袋在饭桌上,我就来气。这个姑娘和我倒是能够互相理解。”

佩兴斯姨妈立即起身,走到门口,徒劳而绝望地又回头看了一眼。只听她吧嗒吧嗒上楼去了。房间里只剩下乔斯·默林和玛丽。乔斯将空白兰地酒杯从面前推开,在椅子上抱臂而坐。

“我这人有个弱点。我告诉你那是什么,”他说,“那就是酒。那是一种诅咒,我知道。但我自己戒不了。总有一天,我会因此而玩儿完,或因此而有一份好工作。过去有段日子,我是一滴酒都不多喝,就像今天晚上一样。可后来我觉得渴,我就去喝酒。一喝就是几个小时。权力、荣誉、女人、上帝的国度都会朝我滚滚而来。这时我就会觉得自己就是国王,玛丽。我觉得整个世界都捏在我的手心里。那是天堂,也是地狱。接着我就会说话,不停地说,直说得我他妈所做的一切都漏进这四面来风之中。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对着枕头大声说着自己的秘密。你姨妈替我锁上门。等我清醒了,我就捶门,她就把我放出去。除了她和我,没人知道这一切。现在我告诉了你。我告诉你是因为我已经有点醉了,管不住自己的舌头了。可我还没有醉到失去理智的地步。我还没有醉到要告诉你我为什么要住在这个被上帝遗忘的角落,我为什么会成为牙买加客栈的老板。”他声音嘶哑,低得几近耳语。炉子上的泥炭火苗已经沉得很低,黑黑的影子在墙上伸着长长的手指。蜡烛也烧塌了,在天花板上投下乔斯·默林怪异的影子。他对她笑着,把一根手指放在自己的鼻子上,做了个傻乎乎醉醺醺的动作。

“我还没有告诉你这些,玛丽·耶伦。哦,没有。我还有点理智,有点精明。你要想知道得更多,可以去问你姨妈。她会给你扯一个故事。我听见她今晚的胡说了。她会告诉你我们在这里有一些很好的朋友啦,什么老爷向她脱帽啦。那是胡扯,全都是胡扯。我告诉你这些,是因为你迟早会知道。巴西特老爷胆小得很,我这儿他连鼻子都不敢伸一下。他要是在路上见到我,准得吓得在心口直画十字,打马走人。这儿有头有脸的乡绅们见到我都是这副德性。现在马车在这儿也不停了,邮车也不停了。我不担心。我有足够的客源。乡绅们离我越远,我越高兴。啊,咱这有好酒,有很多好酒。有些人是礼拜六的晚上来;有些人会拿钥匙开房,把手指头塞在耳朵里睡觉。有的晚上,沼泽里所有的小屋都没有灯光和声音。方圆几英里之内,惟一的亮光就是牙买加客栈耀眼的窗户。他们说,客栈里的叫声和歌声远在拉夫特山[博德明沼地北部的一座石山,东接骆驼滩,当年亚瑟王身负重伤后在去多茨玛利湖的途中曾爬经此山]下的农场都能听得见。你会在吧台上见到这样的夜晚,你可以想象一下,到时候你就会看到我的朋友都是些什么样的人。”

玛丽一动不动地坐着,双手紧紧地抓着椅子的两边。她一动也不敢动,惟恐乔斯的脾气就像她已经看到的那样说变就变,使眼下这突如其来的亲密和推心置腹的语气转眼间变成粗暴野蛮、冷酷无情。

“他们都怕我,”他接着说,“这该死的地方的所有的人。怕我。可我谁也不怕。我告诉你,我要是念过书,我要是有学问,我就可以走遍英国,跟乔治王走在一起。就是酒害了我,酒和我的火爆性子。那是对我们所有人的诅咒,玛丽。默林家的人还从来没有一个是老老实实地死在床上的。

“我爸是在埃克塞特[德文郡一区,系英国历史名城之一。埃克塞特港经运河通海]被绞死的。他跟一个家伙吵架,结果把那人给杀了。我爷爷因为偷东西被割掉了两只耳朵,然后被送到一个囚犯营地,后在热带地区被蛇咬了,得疯病死了。我是三个兄弟中的老大。我们都是在吉尔玛山[位于牙买加客栈以东的十二人泽中]的阴影下出生的,就在那边十二人泽[位于牙买加客栈以东,西接特莱沃萨]的上面。你朝那边走,穿过东泽[位于客栈东北],一直走到拉希福德[全称拉希福德门,位于牙买加客栈以东,东距十二人泽和吉尔玛山约两英里],你就可以看到一个很大的花岗岩峭壁,像一只魔鬼的手伸向天空。那就是吉尔玛山。你要是在它的阴影下出世,你就离不开酒,我以前就是这样。我弟弟马修,他淹死在特莱沃萨[位于牙买加客栈以东约四英里处,东与十二人泽相邻]的水沼里。我们当时还以为他去当水手了呢,一直没有他的音讯。后来有一年夏天闹干旱,七个月没下雨,马修在泥沼里冒了出来,两只手举在脑袋上,麻鹬围着他乱飞。我弟弟杰姆,该死的家伙,他那时还是个娃娃。他还在围着妈妈裙子打转的时候,马特[马修的昵称]和我都已长成大人了。我从来就不拿正眼瞧杰姆。太刁了这小子,嘴油得不得了。啊,他们总会抓住他的,把他绞死,就像他们对我爸那样。”

他陷入了沉默,眼睛盯着空空的酒杯。过了一会儿,他拿起酒杯,又放下。

“不,”他说,“我说得够多了。今晚不再说了。上楼睡觉去吧,玛丽,趁我还没有拧断你的脖子。拿着蜡烛。你的房间在门廊的上面。”

玛丽一声不吭地拿起烛台,正要从他身边走过,被他一把抓住肩膀,拧过身来。

“有时候你会在晚上听到路上有车轮的声音,”他说,“不是那些过路的马车,而是停在牙买加客栈外面的马车。你会听到院子里有脚步声,窗户下有说话声。这时候,你给我呆在床上,玛丽·耶伦,把脑袋捂在被子里。你懂吗?”

“是,姨父。”

“很好。去吧,你要是再问我一句话,我就打断你身上的每一根骨头。”

玛丽走出房间,来到黑洞洞的过道,大厅里的高背长椅磕了她一下。她走上楼,用手摸着路,分不清方向的时候就转过身,感觉一下楼梯的位置。姨父告诉她,她的房间在门廊的上头。她爬上黑乎乎的楼梯口,那里没有灯;每侧有两个门———这都是客房,她想,正等着过路客的光顾,可如今他们再也不会来了,人们现在就是避风躲雨都不会再到牙买加客栈来了———她又撞到了另一扇门上,拧了拧把手;借着手中摇曳的烛光,她看见这就是她的房间,她的箱子就放在地板上。

墙壁很粗糙,没有贴墙纸。地板上没铺地毯。一个箱子倒扣着,算是梳妆台,上面放了一个开裂的镜子。屋里没有杯盆。她想她应该在厨房里洗漱。床一靠上去就吱吱嘎嘎地响,两条薄薄的毯子摸上去湿乎乎的。她决定不脱衣服,呆会儿就穿着风尘仆仆的行装和衣而卧,用披风把身子裹紧。她走到窗前,向外望去。风已经小了,雨还在下。一条沮丧的细流顺着屋子的一边流下来,在窗玻璃上的落尘上留下一溜印痕。

院子另一头传来一阵声响,一种奇怪的呻吟声,像是一只动物正在经受痛苦。天太黑,看不清楚,只隐约可见一个黑乎乎的影子在微微地摇来晃去。她一时间如临噩梦,想象之火被乔斯·默林告诉她的故事所点燃。她觉得那是一个绞架,一个死人正吊在上面。接着,她意识到,那是客栈的招牌,不知怎么已年久失修,钉松木软,即便是微风轻临,它也会晃得前仰后合。那只是一块破败不堪的木板。只有它才知道当年招牌初立时是何等风光。那上面的白色字体现在已经模糊、发灰。不过,多谢这四面来风的宽恕,那些字的意思还依稀可辨———牙买加客栈。玛丽拉下窗帘,爬上床。牙齿在格格作响,手脚已经麻木。好长时间,她蜷坐在床上,绝望地祈祷。她在想是不是有可能冲破这房子,找到归路,回到十二英里之外的博德明。她在想她那疲惫不堪的身体是否能支持得住,她会不会不堪疲劳而瘫倒在路边,就此昏睡过去,一觉醒来,天光大亮,却发现乔斯·默林那巨大的身躯正矗立在她眼前。

她闭上眼睛,立时就看见乔斯的脸正冲着她在笑。一眨眼,那笑容就变成了皱眉,那皱眉又在他的暴怒之下分解成了千百条皱纹。她看见他那满头缠结的黑发,钩钩的鼻子,长而有力、灵巧得令人惊恐的手指。

此时此刻,她有一种落入他人股掌的感觉,像一只笼中之鸟,无论如何挣扎,也无法脱身。如果她渴望自由,她就必须马上走,从窗户爬出去,沿着那条像蛇一样蜿蜒穿过沼泽的白色马路狂跑。明天再走势必为时太晚。

她等待着,直到她听见乔斯上楼的脚步声。她听见他自言自语地咕噜着走开了,转向了楼梯左边的另一条过道。玛丽松了一口气。远处,一扇门关上了。四下里一片寂静。她决定不再等了。在这方屋顶下,即使是呆上一个晚上,她的神经也会崩溃,她会不知所措,茫然、疯狂、潦倒,就像佩兴斯姨妈一样。她打开门,溜进过道,蹑手蹑脚地走到楼梯口。她停了停,侧耳细听,手扶在楼梯的扶栏上,脚已踏上楼梯的顶级。这时,她听见有个声音从另一个过道上传来。有人在哭。有人在上气不接下气地抽泣,而且还用枕头竭力捂住哭声。是佩兴斯姨妈。玛丽等了一会儿,又转身回到自己的房间,一头倒在床上,闭上了眼睛。无论她将来会遇到什么,无论她心里多么害怕,她现在也不愿离开牙买加客栈了。她必须和佩兴斯姨妈守在一起。在这里,姨妈需要她。可能的话,姨妈会从她这里得到安慰,两人会最终达成一种默契。她应该以某种方式去保护佩兴斯姨妈,至于用什么方式,她现在太累,不愿去想,她要替佩兴斯姨妈挡住乔斯·默林。整整有十七年的光景,母亲都一个人顶过来了,她吃的苦远非玛丽所能想象。她决不会因为一个疯疯癫癫的男人而逃走。她决不会害怕一个充满邪恶的屋子。虽说它耸立在四面临风的小山上是那样地孤独,却像一块孤零零的里程碑,不理苍生,不惧风暴。如果是母亲,她一定会有勇气与她的敌人进行战斗。是的,最终征服他们。决不言退。

就这样,玛丽躺在硬邦邦的床上,思绪万千,企望能早点睡着。后墙里的耗子在抓挠,院子里的招牌在吱嘎作响,周围每发出一个什么声响都像是匕首一样刺向她的神经。她默数着这漫漫长夜的分分秒秒。当屋后的公鸡发出第一声啼鸣时,她没再数时了,而是叹息着,像死一样睡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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