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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章 我会对你好的

作者:八步莲心 当前章节:6244 字 更新时间:2026-6-23 03:00

跟谭玉说话说溜了嘴,也是因为想到谭玉只是小女孩,便没防备。

这下子,却被人逮了个正着。

而且谭玉手里还有个那不知什么玩意,居然能让她说过的话重演。

这就可怕了。

“怎么样,刘姨?是你放过我、我也放过?还是我们抱着一起死?”

这话说得直白,即便是没读过书的村妇,也听得懂。

“玉石俱焚”什么的,就憋回去不说了。

谭玉望着刘姨,等她的回答。

那刘姨这下不嚣张了。

其实,越是嚣张的人,心里越是发虚。在关键时刻也越没骨气。

现在刘姨被人抓着要害,便蹦跶不起来了。

整个人瞬间蔫了下来。

她沉默、沉默、再沉默。

最后,突然扑向谭玉,想抢这录音笔。

然而,谭玉对人的潜意识动作判断精准,她这一扑,却哪里能扑准?

谭玉只一闪身,便避开了。

避退到一边后,谭玉笑:“你以为你能抓得住我?我告诉你,我们既然是能连野猪都猎回来的人,怎么会打不过你?你再乱来,我可就不客气了。”

她这话当然是撒谎。

她打刘姨确实是没问题。

哪怕打天下第一高手,她只怕都没问题。因为对方的每一个动作,都在她的预料之中。

但,那猎野猪,却没她的功劳。

她当初跟魔教教主萧凌一起研习的,是人的潜意识动作,可不是动物的。

所以,面对野猪什么的,她可没半点办法。

但这会倒是可以拿出来唬人。

果然,那刘姨听了她的话,想了想,真的信了。

毕竟,那日萧凌给她的猎物,可是真真实实的。

这地方靠山傍水,会打猎的人,也不是一个两个。

但现在是荒年,大家都没吃的。一蜂窝上山打猎、下河摸鱼,早就把这附近的飞禽走兽河鲜都给捞完了。

就算是不会打猎的,都想一起去凑凑热闹。

到现在,已经猎不到什么了。

可萧凌和谭玉这里,却还有腌肉。

说明这两个小女孩有本事啊。

刚才自己冷不丁那一扑,按理对方不会有防备呀。但偏偏,谭玉愣是给机灵灵避开了。那手脚灵活的……

看来,真打起来,自己还真不是个儿。

想想也是啊。

如果谭玉没点本事,怎么能从家里逃出来还活得好好的?

如果萧凌没点本事,怎么能一个人住在这里还能把自己养活得好好的。

关于萧凌,向来是这左右村里的禁忌。

没人知道她是哪来的,也没人知道她是什么成分,就是有一天晕倒在村口的,被路过的人看到,便上报。

偏偏,那时候萧凌还很小,只记得自己的名字,其他都不记得了。

村里干部们既不能不抚养她,又找不到合适的人家抚养她。

——毕竟,这时节,谁都不易。能养活自家的孩子就算不错了,谁会去养一个非亲非故的孩子?

这时代的人可都是很能生的,谁都不缺亲生的孩子。谁又会想捡孩子呢?

所以,萧凌作为一个任务,楞是分配不下去了。

最后,村里干部们没办法,一合计,只能硬性轮流摊派。

也就是一家养一天。

原以为,就这样吃着百家饭,能把萧凌给养大。

谁知,大家都机灵着呢,一旦萧凌分到自己家,就吃比水还稀的稀饭,其他一应没有。

对于家人来说,一天不吃也饿不死。

可对萧凌来说,却是天天喝稀水了。

刚开始,有个别人家老实的,还没想过味儿来,按平时正常做饭,结果饿了几天的萧凌,去他们家就吃得特别多。

这家人自然觉得亏了。

一打听,才知道别人家都只给萧凌喝稀水。

便也跟着学“精”了。

于是,整个村里,都很“聪明”地学会了:只要萧凌轮到自己家,就煮稀饭。是那种稀得比水还稀的稀饭。

跟喝水,没差别。

萧凌就这样天天喝着水。

小小的女娃儿,饿得受不了了,就去找吃的,逮着什么能吃的,就抓进嘴里吃。

然后,就被逮了。

大家说萧凌手脚不干净,偷东西。

萧凌就这样,成了一个人品不好的人。

对于人品不好的人,原本是要惩罚的。

但考虑这孩子也着实可怜,年纪又实在太小,就不惩罚了。

但,一个人品不好的人,是不配被百家饲养的。

所以,便理所当然地,被人正当嫌弃了。

干部们也很无奈。

横竖,也不能误了一条人命。起码不能明面上误了一条人命。

可硬要将人摊派下去,也再不可能。因为,这下子所有人都理直气壮了——不想家里有个小坏分子。

而且,他们自己也正义地觉得:一个手脚不干净的坏分子,是不值得这么大张旗鼓去抚养的。

最后,大家一合计,就想了个绝佳的好主意。

那就是给这孩子一个住处,让她稍微干点事,这样村里给记点工分,年底意思着给她分点粮食,算是面子上过得去。将来真出了事,也追责不到自己头上。

毕竟,一个手脚不干净又懒惰的人,就算饿死了,也是……活该吧。

至于这小孩子能不能活下去,则要看她自己了。

一只流浪野狗野猫都能活着,更何况是人呢?

只要这孩子勤劳,总能搞到点吃的。

如果她把自己饿死了,也怪不得别人。

毕竟,这可依山傍水呢。就算是只病残的野猫野狗,都不容易饿死。

就这么着,萧凌就一个人搬到了远离村落的住处。

很小的时候,她负责从队里领任务,每日捡点柴火、挖点野菜什么的,算那么一丁点工分,年底再分那么一丁点粮食。

后来,她年龄大了些,就开始帮着队里放牛。这样工分也多一点点,年底分的粮食也多一点点。

当然,不管是很小的时候还是稍大些的时候,年底分的那点粮食,都是远远不够她吃的。

她也就是过年打打牙祭,尝尝正规粮食的味儿。

平时,都是自去挖野菜和打猎充饥。

刚开始,她也不知道打猎,只是饿狠了,就逮到什么吃什么,比如野菜,比如树叶,比如果子。

但大家的日子都不好过,她挖野菜,别人也挖野菜;她摘果子,别人也要摘果子。

她一个小小的孩子,又怎么能争得过人家?

有次饿得太狠了,却偏偏一只野猪过来,要咬她。

她徒手跟野猪一番恶斗,才发现自己的力气足以杀死野猪。

又饿得狠,便干脆吃了野猪肉充饥了。

从那以后,算是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萧凌,走上了打猎之路。

这两年,她的打猎求生之路,已经渐入佳境。

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河里游的、沟里爬的……全给她捞了来,尝了个遍。

而且,渐渐,她也学会了调制各种调料,来烤或者煮各种肉吃。偶尔也有放在石头上煎的。

总之,各种烹制方式,各种调料,都慢慢跟上了。

谭玉遇到她的时候,算是赶上好时候了。

可以吃各种口味的好吃的。

而萧凌的打猎技术,也渐渐由空手肉搏,改为用石头砸、用箭射、用弹弓弹……等等等等,算是辅助手段升级。

谭玉确实是赶上好时候了。

只要她乖乖跟着萧凌,不出意外的话,就可以日常不愁吃喝了。

对现代来说,不愁吃喝,压根就不值得炫耀。

可在这时候,不愁吃喝,就已经很难得了。

尤其是饥荒这几年。

说实话,即便这里依山傍水,没有萧凌的本事,也是捞不到猎物的。因为能捞的都给捞完了。

萧凌想打猎,都是进的深山老林。

那里很危险的。也就萧凌的身手,才敢往里闯。

谭玉的原身,想来也是为求死,才去的深山。

不过还没等到深山野兽来吃她,她就已经饿死或者累死了。

这才让谭玉万幸捡了个便宜。不然,若是给野兽啃掉了胳膊腿儿,那再穿越过来,就惨了。

谭玉大致搞清楚这些后,也是万分庆幸。

却说,左右村里的人,对于萧凌,也都是有所耳闻,且有所忌讳的。

萧凌,是他们不愿回忆,也不愿提及的一个存在。

因为她印证了他们的自私与阴暗。

同时,也让他们害怕。

因为,这个萧凌很吓人。

据说,有人打猎的时候,看到过谭玉也去打猎,那拼命劲儿,可吓人得很。

就她一个人,能赶上一群人的战斗力。

而且她经常徒手就上了,完全不怕死,直接跟野兽硬刚。

有时候,看她跟野猪野豹徒手厮杀,那一下一下的小拳头捶到野猪的脑袋行。

而野猪也张舞着锋利的牙齿与爪子。

……

到最后,都分不清那些血到底是野猪的,还是萧凌的了。

这么小一个女孩,居然有如此狠劲,可是吓人得很。

尤其,想到以前对她的种种,就更后怕了。

所以,萧凌,渐渐成了大家都不会提及的禁忌。

不想提,也不敢提。

嫌厌她,也怕她。

那刘姨,自然也一样。

当初也是见萧凌给了个好脸,主动给她腌肉,她才想着再来捞一笔的。

现在被谭玉一实打实威胁,就什么也不敢了。

买卖童养媳的事,她扛不起。

萧凌,她也惹不起。或者说,不想惹。

谭玉和萧凌,终于过上了相对平和的小日子。

萧凌对谭玉的评价又高了些:看来,这傻子不傻。不只不傻,还挺厉害的,居然小嘴一叭叭,就把那叫什么刘姨给说走了。

谭玉自然不敢居功。

她只说是萧凌太厉害,所以别人才怕她,那刘姨才走的。

“所以,还是因为你厉害啊。”

谭玉笑眯眯,给萧凌带着高帽子。

萧凌倒是不在乎什么高帽子,但谭玉这屁颠屁颠哄她的劲儿,还是让她微微笑了笑。

虽然这笑很是僵硬,只是生涩地扯了扯嘴角。但终究,还是笑了。

这笑容,让谭玉心里一暖。

她发誓,一定要守护这笑容。

从小就守护。

让萧凌一世都能感受到温馨与美好。

两人如此,还是过了很长一段小日子。

这段日子里,萧凌每日打猎。

因为要顾及谭玉的身份,尽量让自己少引起注意,萧凌不再白天出门打猎,而是选择晚上出去打猎。

以前,她可是谁都没考虑过。

想什么时候打猎,就什么时候打猎。即便偶遇了村民,她也毫不介意,无非互当对方是透明的。

但现在,就不一样了。她要考虑谭玉,就尽量把自己隐藏起来。

不让别人想起自己,是最好的隐藏。

这细微心思,若换了别人,或许不懂。

但谭玉可是谈了千万年恋爱的,而且没次都是跟同一个人谈,早就对对方的心理洞若观火了。

所以,她感动于萧凌的付出,也相应作出了努力。

她的努力,自然就是码字。

码字码字再码字,她现在状态好的时候,一天竟能写到两万六。即便是状态差,也要勉强写个一万八。

无非,就是想多挣点钱,分担萧凌的负担,也好好给萧凌养养身体。

还好,付出总是有收获。

谭玉这么天天努力下来,收入也是很可观的。

上次买的录音笔,就是从这笔款项里出的。

现在,她继续努力,就为了再多赚点钱,好贴补家里的花销。

先是买白米白面,然后是买鸡蛋、牛奶、时新蔬菜瓜果……各种好吃好喝的有营养的,都一股脑儿买了来。

当然,为怕被人发现,谭玉还是都存在了空间,要用的时候,一点点拿出来。

即便是锅碗瓢盆,都是用的时候才拿出来。

平时,都藏在空间。

这是她穿越多次的谨慎。

当然,对于萧凌,她是没有刻意隐瞒的。

这是对老婆的独宠。

她内心的原则是:只要老婆问,她就说。

但萧凌,却偏偏没问。

谭玉有些奇怪:“你就不好奇,我每天拿出来的这些东西,都是哪来的吗?”

萧凌吃着白米饭,夹了一筷子凉拌皮蛋,微笑:“我不好奇。”

“为什么?”

谭玉更好奇了。

看老婆这云淡风轻的样儿,她有些恍惚。

萧凌却仍是微笑:“因为这些东西,你都是拿来给我吃的呀。我知道你对我好就行,其他的,不用知道。”

这话,暖暖的。

透着生活的小小温馨。

谭玉感动满腔,便握了萧凌的手:“你放心,我对你好,一辈子对你好。以后有我在,你吃香的喝辣的,穿好的,以后再不用打猎,就每天歇着,休养游玩。”

这段话里,好多新词儿,萧凌理解不了。

她第一个理解不了的是:“辣的怎么喝?”

“……”

呃。

辣的是不能喝。

但这,只是个比喻啊。

谭玉轻咳了咳:“唔,那什么,总之,以后我会对你好好的,将来我一定让你过上好日子,让你想吃什么吃什么,想喝什么喝什么,还不用干活,光休息就行。”

萧凌这段话是听懂了。

于是,笑得更甜了:“你真好。”

谭玉也笑得更甜。

在这六零年代,能有这么甜蜜的日子,也确实难得。

两人就这么着,每天甜蜜度日。

而萧凌的笑容,也越来越自然了。

那刘姨回去不敢瞎说,谭家还真不知道谭玉的所在。

他们都以为谭玉早死了。

所以,两人的日子,还真没人打扰。

每日,就是各做各的事。

而且,因为心里有了所爱,两人都更努力了,只想让对方过得更好点。

对此,谭玉有更多的发言权。

因为萧凌即便猎来更多的猎物,也没法拿去卖。无非是白白腌起来。

说白了,还是吃。而且没那么新鲜有营养。

谭玉却不一样。

她只要努力挣钱,就能买到任何想要的日常东西。

所以,谭玉就没让萧凌太辛苦,只让她晚上出去打猎一波就行了。

主要是晚上太辛苦会影响睡眠,睡眠不好会影响健康。

所以,晚上打猎的时间不能太久。

当然,也要让萧凌刷一刷存在感,每晚出去打猎还是必须的。

那就去打一会就回来。

说白了,就是让萧凌明白:这个家,你是贡献了力量的,但真正扛事的,还得是我。

这是一个攻君的自觉。

萧凌刚开始很不习惯被人照顾,但渐渐,也适应了。

她开始渐渐习惯,家里有一个人在等她回家,而不管她每天打猎收获多少,回来都有好吃好喝的,不用再担心打不到猎就饿肚子。

而且,菜色各种丰富,不只局限于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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