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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新墨西哥州的普韦布洛人.2

作者:美-露丝·本尼迪克/译者:王炜 当前章节:15624 字 更新时间:2026-6-16 06:22

麻醉毒药是取得这种经验更为通用的手段。“皮药特”或“麦斯克尔果”是产于墨西哥高地的一种仙人掌果。在远距离朝圣活动中,这种植物不仅是印第安部落的人们生吃的东四,而且还远远到加拿大边境进行交易。它一直是在仪式上服用的,其效果众所周知。它造成飘飘欲仙的特殊感受,形成色彩缤纷的幻象,伴随着强烈的情绪体验,要么是大限来临的绝望感,要么是从所有不适和非完全中解脱的松驰感。既无运动神经的骚乱,也无性欲的亢奋。

仙人掌崇拜仍在美洲印第安人中盛行。它象俄克拉荷马的印第安人教会那样是混杂的,而且在许多部落中,古老的部落仪式在这种崇拜面前都黯然失色在各地,它与对白人的态度相联系,或是在宗教上反抗白人的影响,或是主张迅速接受白人的方式。而且它已把许多基督教成分织入它的网络之中。这种仙人掌以圣礼方式传递和食用,先吃仙人掌果,后喝水,一圈又一圈地传着吃着,唱着颂歌,念诵祷词。这是庄严的通宵仪式,而且其效果一直持续到整个次日。在其他情形下,要吃4个晚上的仙人掌果,而这4个白日则沉溺在一种激动亢奋之中。在崇尚它的崇拜者中,仙人掌与神同一。一个硕大的仙人掌果置于地面祭坛上供人顶礼膜拜。它是一切美好事物的发生体。“在我的生活中,它是我所知的唯一圣物”,“这种药本身是神圣的,并使我摆脱了一切邪恶。”正是仙人掌心醉神迷的酒神式经验,构成了它的吸引力和宗教上的权威性。

曼陀罗属植物或杰姆孙毒草的毒性尤烈。它在墨西哥和南加州一些部落中的使用更具地方色彩。在南加州地区,人们让小伙子在入会仪式上服用这些毒草,并在它们的作用下获得幻象。有人给我讲过一些小伙子因服用毒品而丧生的事情。他们昏迷不醒,有的部落人说,此状态要持续一整天,有的则达4天之久。这些部落东边的邻人摩亚瓦人,曾用曼陀罗属植物在赌博中企求好运,据说,4天之中,无知无觉。在此期间,会出现他们所求的能给他们带来好运的梦幻。

因此,在除南普韦布洛人之外的北美各地的印第安人中,都可碰到酒神式教义和产生超自然力量的梦幻习俗。西南部周围住着以斋戒、苦刑、毒品、酒精寻求幻象的民族。但普韦布洛人则不采纳分裂式经验,也从不以这种经验追寻超自然力。如果某祖尼印第安人偶然出现视觉或听觉幻象,将视为死亡的先兆。这是一种要避免的经验,更无人通过斋戒寻求此种经验。在普书布洛人中,超自然力来于崇拜团体的成员资格——一种已被买下并付了钱的成员资格,这种成员资格中还涉及到逐字逐句地学习仪式。无论是为准备得到成员资格时,还是在入会仪式上,或通过付酬进入高层以及行使宗教特权的时候,别指望他们会越过节制的疆界。他们不追求也不重视放纵。但出现了在广泛的幻象追寻得以确立的范围之外的种种情形:寻求危险境地,企图与鸟或某一动物建立友谊,斋戒以及相信与超自然物相遇会得到特殊赐福。但它们不再被整合为酒神式经验。对此需要作一种完全的重新解释。在普韦布洛人中,男子夜出到恐怖或神圣的地方,倾听某种声音,这并不是因为他们可以突破某种东两面取得与超自然物的交流,而是因为他们可以获得好运或恶运的前兆。它被视为小小的人格考验,在这种考验中,他们会感到极度恐怖;而且与它相关之大忌是,回家途中,不得回顾,无论后面好象跟着什么。其客观行为与幻象追求极为相似。在每种情况下,为艰难任务作准备时,他们常常徒步外出,利用黑暗、寂寞和动物的出现;这在西南地区,通常是一次脚力赛。但在其他地方那种被视为是酒神式的经验,在普韦布洛人中,只是予兆的机械性接收方式。

斋戒,即美洲印第安人在获得自我诱导的幻象中最为依赖的技法,也得到了同样的再解释。它不再用来获取那种通常为潜意识的经验;在普韦布洛人中,它是一种仪式的洁净要求。对他们而言,没有什么能比一种把斋戒与亢奋联系的理论更出人意料了。在任何祭司静修期间,在参加跳舞,竞赛、或无穷的仪式之前,都要求斋戒,但它从不产生赋予神力的经验;它从不是酒神式的。

杰姆孙单中毒的结果,在西南部普韦布洛人中极似斋戒手法的结局。此习俗现在还存在,但其效力已经消除或缓解。南加州印第安人那种杰姆孙草中毒的1-4天的神情恍惚,对他们是不存在的。象在古代墨西哥一样,使用这种毒品是为了发现窃贼。在祖尼,要服毒品的人由主祭将少许药物放入他的嘴里,然后,祭司退入隔壁房里,倾听服药之人嘴里说出的被告姓名。任何时候,他都不应昏迷忧惚,而在房里交替着睡觉或走动。早上,据说他已忘记了他接受到的悟力。最为关注的是如何消除药物影响;有两种普遍的方法可用于驱除这危险植物的毒素:首先,让服4次催吐剂,直到药物残余全部排出为止;接着,用丝兰泡沫冲洗他的头发。另一些服用杰姆孙草的祖尼人与酒神式目的更远:祭司阶层中的成员在某些时刻于夜间外出,设置祷杖,“请鸟儿为降雨歌唱”,而在此种时候,少许粉状根未放入每一祭司的眼、耳、口之中。在这里,一切与此药的肉体效用相关的所有现象都消于无形。

仙人掌的影响更为猛烈。普韦布洛紧靠墨西哥高原,那里可采摘到仙人掌果,而且与他们有着最密切联系的阿帕契人和草原部落,都服用仙人掌果。但在普韦布洛人中,这种习俗却未有立足之地。在道斯有一个反政府的小集团,他们极不定型,而又极似草原地带的普韦布洛人,近来已接受了这种习俗。不过它在其他地方则从未被接受。在他们严格的日神式伦理中,普韦布洛人不信任且反对那些以各种方法使个人摆脱约束、丧失节制的经验。

这种憎恶如此强烈,以致它足以使他们的酗酒习惯不成为一个行政管理的难题。在美国其他印第安人居住之地,酗酒是难以逃避的事情。在那里,没有什么管理办法能克服印第安人对威士忌的热情。但在普韦布洛人中,这个问题从不是很重要的。过去,他们不酿造任何土产麻醉品,现在也不。例如,相邻的阿帕契人,不论老人或年轻人,每次进城总要狂饮暴食一番;普韦布洛人就不会这样,这不是因为普韦布洛人有宗教性的饮酒禁忌。原因要深刻得多。他们厌恶酩酊醉态。早先,祖尼人引进酒后,老人们自觉抵制,给予剥夺,而且这个规距得到了充分的尊重。

苦刑更是始终遭到了拒斥。普韦布洛人,尤其是东部普韦布洛人,与极不相同的两种文化有着联系,然而在这两种文化中,自寻苦行具有重大意义,这就是草原印第安人和墨西哥天主教苦行者。普韦布洛文化也具有许多现已消亡的曾利用苦刑的古墨西哥文化的特质,在古墨西哥,人随时都可从自己身体的部位,尤其是舌头抽取鲜血,奉献给神灵。在草原上,自设苦刑是达到忘我境界的特殊技巧,人们在忘我境界,可获得幻象。新墨西哥的苦行会员是在遥远的世界一隅最后生存下来的中世纪西班牙鞭身教的分支,因而至今保留与钉在十字架上的救世主同一的圣金曜日仪式。仪式的顶点是由一崇拜者扮演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在金曜日的黎明,仪式队伍从苦行会员房里出现,基督在沉重巨大的十字架下,螨跚而行。后面跟着光背的信徒,迈着缓慢步子,每走一步,便以长着坚硬倒刺的仙人掌鞭抽打他们自己。远远望去,他们的脊背好象披着块华美的红布。“路程”大约一英里半;当他们到达目的地时,基督被绑在十字架上竖立起来。如果他或某个鞭打者死了,他的鞭便被放在他家门前台阶上,并且不许为他举哀。

普韦布洛人不知道什么是自设苦刑。每个人的手都有五个指头,不会短缺。除非它们为得到巫法忏悔而受到折磨,它们是不能给予伤害的。它们背上无疤无痕,也无任何割下肤条部位的印记。他们没有奉献血液成为多产而使用自刑的任何仪式。他们也会在少敌入会仪式中最激动的时刻,给自己一定程度的伤害,但此刻,整个事件几乎是一桩趣味浓郁的游戏。在仙人掌社团中,崇尚战争,人们猛冲乱撞,相互以仙人掌刺鞭抽打;在火崇拜会团里,人们四处抛火,犹如婚礼上抛撒五彩碎纸。这两种情形,都不是心灵的危讥或变态经验的追求。在谨守尚火游戏的普韦布洛人中——也如草原印第安人的尚火游戏——,这种尚火游戏也不是自刑的追求。不管以什么手段在火中行走,双脚都不会烧伤,把火置于口里,舌头亦不会起泡。

普韦布洛人的鞭打习俗,同样没有使人受苦的意向。鞭打不会出血。任何放纵———象草原印第安人做的那样,更不会受到夸耀。在青春期或青春期以前的部落入会仪式上,祖尼孩子,当最初为面具神鞭笞时,可放声大哭,甚至向母亲呼救。成人们痛苦地拒绝接受那种鞭打会长出鞭痕的观点。鞭打可“驱除恶运”,即,这是一种值得信赖的驱邪仪式。尽管其他地方的自寻苦刑的行为与普韦布洛人的行为相同,但是,普韦布洛人的行为却无自刑意义。

如果斋戒、苦刑、药物、酒精或幻象诱导都不是追求迷乱心弛,那么,舞蹈也不是用来诱引这种经验的。也许,在北美,没有什么民族花在舞蹈上的时间更甚于西南部普韦布洛人的了。但他们跳舞的目的,从来不是忘却自我。希腊的酒神崇拜以舞蹈迷狂著称,它在北美屡屡再现。19世纪70年代席卷这个国家的印第安人的幽灵舞就是一种舞姿单调的圆舞,人们不断跳舞,直到全身僵直,一个一个疲惫不堪地倒在地上。此时,他们获得摆脱白人压迫的幻象;同时,舞蹈继续,另外的人又倒在地上。在众多的部落中,这一风俗已渗入到他们每星期日举办的舞会中。还有一些其他的和较为古老的纯酒神式舞。墨西哥北部部落在祭坛上跳舞直跳到口吐泡沫。加州的萨满舞要求出现类似癫疯病的发作。麦都部落曾举办萨满舞比赛,跳跨其他者为优胜者,也就是不爱舞蹈催眠性暗示影响的人。在西北海岸,整个冬季仪式被认为用于驯服疯子和受精灵支配的人。初入会者按所期望的疯狂,尽量发挥他们的作用。他们跳起舞来和西伯利亚的萨满一样,用4根绳子从四个方向捆住他们加以控制,以免胡闯乱窜,伤害自己和或别人。

在祖尼所有的跳舞活动中,都不具有上述的种种迹象。他们的舞蹈就象他们的仪式诗一般,是反复对自然力量的单调强制。不倦的双脚敲打,把空中雾气聚为一团,堆积而成雨云。这会迫使雨降大地。他们一点都不专注于心醉神迷的经验,而是致力于自然的同一,使自然力趋向他们的目的。这一意向支配普韦布洛舞蹈的形式和精神。舞蹈中没有丝毫的放纵和疯狂。它是节奏的力量积累,是40个人整体划一运动的完美,从而使舞蹈灵验有效。

劳伦斯对这种普韦布洛舞蹈特质的精确表述,无人能与之相比,“所有男人齐声合唱,当他们移动着在其整个舞蹈中那轻柔而沉重的鸟步时,身体向前微倾,肩、头松弛而沉重下垂,脚步有力而柔和,踏着节奏进入场中。鼓点随心脏的的节奏敲响,就这样,几小时,几小时地跳着。”有时,他们跳舞,希望玉米破土而出;有时,他们用踏脚呼唤狩猎的动物;有时在寂寥的午后,他们跳舞,使天空的积云聚集起来。天空上如果出现了白云,不论其是否赐雨,这也都是舞会从超自然物那里得到的祝福,也是他们的仪式被接受了的象征。如天降雨,便是他们的舞蹈力量的显示和确证。这也就是天的回报。他们头顶从西南而至的倾盆急雨跳舞,湿透的羽毛变得沉重,刺绣的短裙和披风也都浸透了雨水。但他们却得到了众神的恩宠。小丑们在深深的砖泥中嘻戏逗乐,挺直身体躺在泥坑中滑行,在泥浆糊似的地上做出划桨的种种动作。他们认为,他们的双脚在舞蹈中把自然的力量强加给暴雨云层之上,具有呼风唤雨的神奇力量。

即使普韦布洛与近邻共享充满酒神形式意义的舞蹈模式,但普韦布洛人也是完全节制地对它们加以运用的。墨西哥北部的科拉有一种旋舞,象该国那个地区许多其他部落一样,高潮到来时,舞者尽力达到最大速度和忘我状态,并不断倒旋,直至转倒在地上的祭坛之上。在任何其他时刻、任何事情中,这都是亵渎神物。然而恰是从这些东西中创造了最高的酒神式价值。在狂舞之下,祭坛被毁,踏为泥沙,最后,舞者倒在毁坏的祭坛上。

霍皮蛇舞中有几套在地下基房跳的舞蹈,他们也是在祭坛上跳。但并不疯狂。它规定了一种象弗吉尼亚舞一样的动作。一秆普韦布洛最普遍的正规舞蹈模式是这样构成的:两个舞队轮换在每一场景中变化着一个相似的主题,且交替出现在舞场的两侧。最终在结束的场景中,两队从不同方向同时出现。在这种基房蛇舞中,羚羊会舞者与蛇舞者相对而立。第一场,羚羊会的祭司围绕祭坛,蹲伏而舞,然后退下。蛇舞祭司接着上场如法表演。第二场,羚羊舞者嘴含葡萄藤,在新入会者前起舞。藤蔓在他们的膝下摇曳。他退下后,蛇舞继续登台,口里衔着一条活的响尾蛇,以相同姿式把蛇拖到新入会者膝下。最后一场,两队同时一起出现,以蹲伏姿态,不是绕祭坛而是在它上面起舞,然后结束这场舞蹈。它和莫利斯舞相似,有正规的场次,并在完全节制状态下翩翩而舞。

霍皮人随蛇而舞并非故弄危险和制造恐怖,在我们的文明中,对蛇有着一种普遍的恐惧,以致造成我们对蛇舞的误解。我们会轻而易举地将在类似情形下感受到的情绪归罪于跳舞人。但美洲印第安人并不常把蛇与恐惧相联系。蛇通常受到尊敬,偶尔,它们的神圣性也会对他们造成危险,就象其他圣物或神一样。但我们那种毫无道理的厌恶并不成为他们反应的内容。对于蛇的进攻,他们尤其不感畏惧。印第安人有一民间传说是这样结束的:“那就是响尾蛇为什么没有危险的原出。”响尾蛇的习性使之易被征服,印第安人治服它易如反掌。在蛇舞中,跳舞人对蛇的情感倾向不是非神圣的恐惧或反感,而是崇拜者对动物守护神的那种情感意向。另外,经反复核实,舞时蛇的毒囊已被摘除,或捣碎或割下;舞后,蛇被放了以后,毒囊再次生长,和以前一样生出毒液。所以跳舞时蛇是无害的。在霍皮舞者的心目中,无论在世俗的还是超自然方面,这种情形都不是酒神式的。这一有力的例证说明了一个事实:根据传授的观念,同样客观的行为,既可是酒神式的招致危险的经验和令人生厌的经验,也可是清醒节制而正常的仪式。

无论用药物、酒精、斋戒、苦刑或舞蹈,凡逾出正常感觉程序,任何经验都不会为普韦布洛人所追求或容忍。他们与此类分裂式个人经验没丝毫关联。其文明盛行的对中和的热爱,没有这种经验的地位。因而他们没有萨满。

萨满信仰是最为普遍的人类习俗制度之一。萨满是宗教的执行者,在其部落里,他的任何个人经验都被当成越自然的,他可直接从神灵处取得神力。象古希腊特洛伊公主卡珊德拉和其他预言家一样,他所具有的不确定性使他注定成为一个从事这种职业的人。在北美,萨满很明显是那些具有幻象经验的人。另一方面,祭司是仪式的管理者和各种崇拜活动的主持人。普韦布洛没有萨满,只有祭司。

祖尼祭司因亲属之请,或花钱打通了整个社会各种组织的关节,或被主祭选拔为年度舞神祭司的扮演人,从而拥有他的地位。只要学会大量用行为和言语表现的仪式,那么在任何情况下,他都具有这种资格。他的一切权威来源于所任职务和掌管的仪式。仪式必须一字不漏,对所执行的每一复杂仪式,他都有责任保证传统的准确。一个有权力的人,用祖尼话说即“知道怎样的人”。在最神圣的各种崇拜中,在竞赛、赌博、医疗等中,都有“知道怎样”的祭司。换言之,他们已从传统之源中学到了逐字记忆的超群能力。但这并不意味着允许他们把他们的宗教权力宣称为对他们创新行为的认可。除在一定时期内和在团体允许下,他们甚至不能接近超自然物。每次祈祷,每种崇拜行为,都是在公认的、广为人知的时节且以传统形式举行。在祖尼,最为个体的宗教行为是埋置祷杖,献给众神的精致供品是那些半埋在圣洁的地点并把他们具体的祈祷带给超自然物的东西。但是,即便是最高祭司,也不可主动地奉献祷杖。一个有关祖尼主祭的民间故事,讲了一位主祭做成了祷杖,出去埋葬它们。但这个时候却不是巫术会团成员埋置祷杖的月光普照之时,因而人们说:“主祭为什么要安置祷杖?他一定是在施用魔法吧。”实际上他正是利用权力进行私人报复。如果所有最具个人性质的宗教行为,即使是主祭也不能主动地做,那么,更规范的行为就会受到公共规则的加倍保护。没有人要弄个究竟,为什么要感动某一个体进行祈祷。

普韦布洛的祭司制与其他土著美洲人的萨满制,选择并鼓励着两种相反的人格类型。草原印第安人在他们的种种制度中,为易于承担权力的自尊男子提供了机会。他受到了超过其他人的奖赏。克劳印第安人从他的幻象中召回的那些创新,可能是无限小的。但这不是问题的关健。每个佛教僧人和每一中世纪基督教的神秘家,在其幻象中见到的不过是重复同伴以前见过的。但他们和土著克劳印第安人都向他们那种个人经验的权威要求力量或神圣。印第安人以幻象力量追溯其人民的过去,而且其部落则把他得到的谕示作为神圣特权给予贯沏。在恢复健康中,每人都了解他个人的力量,不会向其他信徒提出任何要求。由于人类总想使传统永恒不朽,即使在企图藐视传统的那些制度中也是如此,所以,上述教义在实践中已得到改造。但他们的宗教教义在文化上允许自尊和个人权威的程度则令人惊叹不已。

在草原地区,自尊和个人主动精神不仅在萨满信仰中得以表现,且还表现在他们从事游击战的巨大热情之中。他们的战斗部队一般不超过12个强健的个人,个人都独立行动,以简单方式交战,与现代战争的严格纪律和服从相比,简直天壤之别。他们的战争是个人在其中积累功绩的游戏。这些功绩包括割断一匹系在桩上的马的缰绳,或触犯某一敌手,或取得一张带发的人头皮。个人通常以自己的胆大妄为,尽可能多地实现他的功绩,以此参加会团,设宴庆贺,获得当首领的资格。草原印第安人,没有主动精神和单独行动的能力,其社会就不会予以承认。早期探险家的证实(与白人的冲突中的杰出个人都得到了提拔,这一点与普韦布洛人不同),都显示出他们的制度是如何以几乎是尼采式的超人观念培育人格的。他们把生活看成是个人越过人类社会等级,通过获得超自然力量,通过宴请与胜利而向上发展的戏剧事件。主动精神总在于自身。他的勇敢的业绩对他个人极其重要,并且在仪式上夸耀这些业绩;以各种方式利用它们追求个人的野心,是他的特权。

普韦布洛的理想人则是另一类型。个人权威或许是祖尼人极其轻视的特质。“渴求权力和知识者,想当他们所轻蔑称之为‘人民的领袖’的人,他除了受到谴责和非难,还极有可能受到巫法的迫害”,事实经常是这样。风俗的土著权威在祖尼是一种责任,并且巫技就是反抗拥有这种权威之人的既定手段。把人的姆指绑住,悬挂起来,直到“认罪”。这就是祖尼对付一个具有很强人格的人的办法。在祖尼,理想的人是既有尊严又和蔼可亲的人,是从不企图领导他人又从不被邻人评头品足的人。否则,虽然正义全在他方,人们也会发动各种冲突反对他。甚至在象徒步竞走这种竞赛的技艺竞争中,如果一个人获胜了,那么按照习惯,该胜利者将被取消赛跑资格。他们感兴趣的是在游戏比赛中,参加者以胜败参半的形式表演,而一个杰出的赛跑人则会破坏这种游戏;他们不需这种人。

用班泽尔博士的话说,一个好人应有“令人愉悦的谈吐,柔和的性情,豁达的心胸。”对一个十全十美的居民的最高颂扬是,“他是极有礼貌的人,从不说人闲话,从不卷入纷争。他是獾氏族的子外,是姆赫克维基房的一员,他总是在夏日舞会上起舞。”如他们所说的那样,他应“予测命运”--即他总是应使人们心宁神静,自在快乐,无论是在田野或仪式上,他不应轻易地不与他人合作,他从不流露丝毫的骄傲自大或显示强烈的情感。

他避免任职。人们也许会强加某个职务于他,但他自己不主动追求它。基房官员必须由某人担任之时,基房的出口天窗紧紧关上;所有的男人都禁闭其内,直到某人的推辞被摧毁。民间传说常常提及一些优秀人物不愿担任官职——虽然他们常常担任官职。一个人必须避免摆出领导的架势。被荐者一经说服并担任起某职时,他也没得到我们所理解的那种权威。不经批准,他无擅自决定重要行为的权力。祖尼宗教会议由高层祭司组成,而祭司们对冲突或暴力情形,也无司法权。他们是圣人,不得把任何纷争置于他们面前。只有战争首领有一定限度的行政权,但在战争中,其权力就大大少于和平时期的治安权。他们发布即将举行的猎兔和舞会的消息,召集祭司并与巫术会团互相合作。传统上,他们必须对付的罪行是巫技。另一种罪行,即向未受成年礼的男孩泄露卡奇纳斯的秘密,则由卡奇纳斯崇拜头领召集面具神亲自惩罚。此外别无犯罪。偷窃很少发生,而且属于私事。通奸不算犯罪,由此引起的紧张可通过他们的婚姻安排得到顺利解决。杀人也可通过双方家庭之间的赔偿而迅速得到处理。

因而,高级会议的祭司,不会受到打扰。他们掌管着仪式议程上的主要问题。他们计划的成功执行,可能会受到某个不合作的辅祭的处处阻挠。例如,他通常只是温怒,拒绝安设他的祭坛或准备他的卡奇纳斯祭司面具。祭司会议只能等待和使这次仪式延期。不过,每人都会通力合作,而且也没人要求表现权威。

这种缺乏行使个人权威的特点,在家庭内政与宗教等方面如出一辙。母亲和母系家族与我们所熟悉的权力分配,理所当然地必然不同。但母系社会通常并不废除家族中男子的权威,即使他是一个不称职的父亲。作为母系家族中男性头目的母亲的兄弟,是裁决人和主要负责人。但是,祖尼并不承认授予母亲兄弟的任何权威,也同样不承认父亲的既定权威。这两种人都不训育他们家族中的孩子。婴儿更多地得到了男性亲属的抚爱,孩子不舒服,他们就抱着孩子,晚上则把孩子抱在膝上。但他们不训育孩子。合作的美德使家庭生活名副其实,如同宗教生活那样,而且从下发生需要严厉处理的情形。为什么会这样?在其他文化中,婚姻是行使某种权威的最普遍的场合。但在普韦布洛人中,婚姻的格局就不拘泥于形式。世界其他地方的婚姻都涉及财产权和经济交换,而且在所有此种情形下,长者具有特权。而在祖尼婚姻中,长者感兴趣的就不是财礼聘金。普韦布洛人中对财产的轻视,不仅使别处困难的婚姻状况,而且使很多其他形式的婚姻,在这里成了一种随意的事情;根据其他文化形式,所有上述婚姻方式,都包含了为年轻人做群体财产的投资。祖尼人干脆就根除了这些情形。

每种安排都防止孩子受俄底浦斯情结困扰的可能性。马凌诺夫斯基指出,对于特罗布里恩德岛民来讲,社会结构给予叔伯以与我们的父权有关的权威。在祖尼,即使叔伯也不能使用权威。要求行使权力的情形,不容原谅。在既无愤慨,又无报恩雄心的白日梦式的气氛中,孩子长大成人,并使他们在这种熟悉的情形中始终如此。当孩子自己成年后,他就没有那种会促使他想象有关权力情形的动机。

所以,男孩入会仪式是祖尼人的奇特事件;所谓奇特,即是与世界上经常遇见的习俗相比较而言的。因为男孩入会仪式经常是那些有权人对其特权的不受约束的行使。是那些当时肯定有权批准男孩在部落中获得地位的人对新入会者的一种戏弄。在非洲、南美、澳大利亚等地,这些仪式也以极为相似的形式发生。在南非,男人们把男孩赶在一块,这些男人手握长棍,随心所欲地使用。孩子们必须接受雨点般的棍棒夹击,期待着带有嘲弄的连续的打击。他们必须在该年的最冷时节,不用毯被,赤裸睡觉,且不是脚而是头要朝着火的方向。他们不可弄脏地面,以防夜间叮咬他们的白虫。天刚破晓,就得下到池塘,浸泡在冷水之中直到旭日东升。在入会仪式营地的3个月内,不喝一滴水,吃令人作呕的食物。最后,人们以极其卖弄其重要性的口吻和神秘的言词,把难以理解的仪式公式教给他们作为补偿。

尽管美洲印第安人部落中的男孩入会仪式,时间一般没这么久,但其观念则往往是相同的。与祖尼人有许多关系的阿帕契人说过,驯服一个男孩犹如驯服一匹幼马。他们强迫孩子在冰上凿洞,且浸泡其中;还要他嘴中含水不停奔跑,在实验性的战斗集会上羞辱他、恐吓他。南加州的印第安人还将孩子置入叮刺人的蚁冢里面。

在祖尼,男孩入会仪式则从来不是一种人格的严峻考验。他们认为,孩子在适度的鞭打下嚎陶大哭,会使仪式更有价值。孩子步步皆由仪式长者陪伴,得到他的抚摩;孩子或是在老人背上,要么跪在教父两膝之间接受他的鞭打。他从陪伴的教父处获得安全,而不是象南非的孩子那样被粗暴地赶出居所。当孩子亲自接过丝兰鞭,象自己挨打那样抽打卡奇纳斯时,入会仪式就算结束了。入会仪式不会传给孩子成年人那种希求权力的可怜的意志。它是驱邪与净化灵魂的仪式。通过授与他们团体内的资格,使孩子们变得有了价值。鞭打是使他们懂得长老追求生活幸福和健康的一种行为,是他们在超自然世界的授与礼。

在宗教与家政方面行使权力机会的缺管与另一基本特质交织在一起,即坚持降低个人在团体中的地位。在祖尼,责任与权力总是被分散开的,而且其团体也成了那种发挥作用的单位。那种得到承认的接近超自然物的方式由团体仪式决定。那种得到承认的保证家庭生计的方式由家户合作制订。无论是在宗教或是在经济事务中,个人都无自主权力。在宗教事务中,渴望丰收之人不能为保证收成的降雨祈祷,他只在夏季祈雨舞礼上跳舞。儿子生病,父亲不能为其康复祷告,只可接受大火会团医生的指令来治疗。那些在个人祷杖的理置,在为纯洁仪式的洗头,在呼唤巫师或仪式长者上被允许的个人祷告文之所以被视为合法,只是因为它们是更大的整体,即它们从属的团体仪式中的必要部分。它们不会再被从这仪式中分离出来,而且比从冗长的巫术程式中抽出的只言片语更有力量,并靠其本身保持了完善的祈祷功效。

对所有行为的批准来自正式组织而不是个人。正如我们所见,一个主祭只有在作为主祭和众所周知该地履行职务的时候,才能埋置祷杖。巫医是因为他是巫术者崇拜团体中的成员,那个崇拜团体中的成员资格不仅加强了他自己的力量,象草原地区情形那样,而且它还是他人力量的唯一源泉。甚至对纳瓦霍人的杀戮也以此方式审判。有一个民间故事,讲的是完全背信弃义的事。一位富裕的纳瓦霍人和妻子到一祖尼人家进行交易,这家的男子因纳瓦霍人的绿松石而谋杀了他。“但他们无权剥下那头皮,”因为他们未入战争崇拜团体,这个团体通常可使他们犯这样的罪行合理合法。根据祖尼人的思想,甚至对此种行为,也有习惯制度上的首肯,他们谴责的仅是未经习惯制度批准的犯罪行为。因此,祖尼人把自己献给其社会的既成形式,他们把个性没于社会形式之中。他们不想做官,也不想占有祭司的药束作为通向雄心实现路上的阶梯。与一个人有能力时,他便为自己取得一个面具,以增加家族中“赖以生存”的物品和其房要求的面具数量。他参加应出席的岁时仪式,不惜开销,建造一所新房,招待萨拉科仪式上的卡奇纳斯祭司的扮演者,但他做这一切皆要隐姓埋名,不需要对个人能力的确证,而这在别的文化中难以出现。他们个人活动的整体意向,对我们极为陌生。

正如在宗教中,个体行为与动机尤其无需个人证明一样,经济生活也是如此。正如我们所见,其经济单位是一个由男性构成的极不稳定的团体。其家族的核心,即永久性团体,则是妇女构成的亲属关系团体,但妇女又不是在农业、畜牧甚至开采绿松石这类重大经济事务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人。而必须从事这些基本职业的男子又是一种松散地结合在一起的流动性团体。这种家族小的女婿因家庭风波返回白己母亲家后,也就失去了抚育收养他们抛下的孩子的义务。此外,在家族这一女性亲属团体内,还有混杂的男性血亲成员:未婚的、鳏大、离婚者和那些期待妻子家中不愉快时光尽快过去的男子。但这个混杂的团体,无论构成时间多么短暂,都协力劳作,把粮食装进共有的储藏室,成为此家族女性的集体财富。即使某些新开耕的土地属于这类男子中某个人的私产,所有男子都要集体耕种,收成归公,象耕种祖留地一样。

关于房产,风俗亦是同样。男人们共同建造,却归妇女所有。在秋季丢下妻子的男子,应留下花他一年心血建造起的房了以及四季耕作的结晶——装得满满的粮仓。从来没有人认为他对房子和粮食具有个人权利,他也就不会被视为受了诈骗。他在本家族土地上协力工作,而且收成是供给团体的;如果他不再是那个团体的成员,那是他自己的事。羊,在今天是一种可观的收入之源,而且为男性个人所有。但它们却由男性亲戚团体共同放养,因而新的经济动机的出现过程非常缓慢。

恰如根据祖尼人的理想那样,一个人应将自己的活动置于团体活动之中,不要求有个人的权威,所以,他也从不暴烈粗鲁。他们对希腊观念中的中庸的日神式崇奉,在其文化中对感情的处理方面尤为明显。不管是愤怒,还是爱恋;嫉妒,还是悲伤;节制都是第一美德。他们的圣人在任职期间,根本的禁忌是避免任何愤怒。仪式的、经济的、家庭的种种争端,皆以空前的温和态度对待之。

在祖尼,每天都有表明他们温和的新事例。一个夏天,一户我熟知的人家给我一间房住,由于某些复杂情况,另一家提出了处理这间居室的权利。当气氛紧张到高峰时,房主人,夸提西娅和她的丈夫与我一起呆在房内,而同时,一个我不认识的男子开始砍院中未经管理的日开花杂草。保持园中不生杂草是房主的首要特权。因此,声称有权处理房子的那位男人,利用这种时机,公开将他的要求证实了。他没进屋,也没向呆在屋里的夸提西娅和列奥挑衅,只是慢悠悠地割着花草。房内,列奥靠墙坐在他的脚跟上,一动不动,平静地嚼着一片树叶。夸提西娅却红着脸对我说:“这是一种侮辱。外面那个男人知道列奥正担任着今年的祭司,列奥不能发火。那人利用管理我们的庭院,当着全村之面羞辱我们”。最后,那个侵入者打扫完枯萎的花草,骄傲地看了看干净的庭院,回家去了。他们相互没说一句话。对于祖尼人,这是一种侮辱。通过早上到庭院干活,敌对的要求者充分地表达了他的抗议。事态到此为止,他也没深究下去。

对婚姻的嫉妒也持相似的和缓态度。他们不以暴力对付通奸。在草原印第安人中,妻子与人通奸,通常的反应是割掉妻子鼻子上的多肉部分。这一方式甚至为西南部的非普韦布洛人如阿帕契人所采用。但在祖尼,妻子的不忠却不是暴力的口实。丈夫不会认为这侵犯了他的权利。如妻子不贞洁,这通常是换丈夫的第一步,他们的制度使解决这种事轻而易举,所以这是真正宽容的处理。他们不期望暴力。

妻子如发现丈大有外遇,常常同样节制冷静。只要两人关系还未不愉快到破裂的程度,就不闻不问,佯装不知。在一个班泽尔博士访问祖尼前的时节,她所住的人家中有一年轻丈夫一直进行着婚外遇,整个普韦布洛,议论纷纷。可该家族却全当不知。最后,一位卫道士式的白人商人,告诫了这位年轻丈夫的妻子。这对年轻夫妇结婚已有十多年,有三个小孩,妻子出身名门。那位商人以巨大的热情指出她有必要显示权威并中止年轻丈夫的荒唐行为。年轻的妻子这样说道:“我不给他洗衣服。这样,他就会明白我已知道每个人都已知道的事,他也就会中止与那女子的关系”。虽然她一言末发,却很有效。没有暴怒,没有责备,甚至不承认有公开的危机。

但是,妻子们也被允许采取另一种行动方式,被弃的丈夫则不能采取这一方式。即妻子可向情故开战,公开揍她。她们互相指名道姓对骂,相互把对方眼睛打出紫斑。当然这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甚至在某些罕见的情况发生时,其消失也如同它突发一样迅速。这是祖尼人唯一认可的拳头战。另外,如果女人对其丈夫保持了沉默和平的态度,而丈夫仍屡涉桃色事件,她的家族就会震怒,对她施加压力。促她离婚。她们讲:“每个人都说她肯定爱他”,而她的所有亲属却为之羞愧。她正在触犯为她制定的规矩。

对此,传统办法是离婚,如果男人觉得与妻子家的女性亲属不能趣味相投,可随时回到自己母亲家中,这提供了避免与他讨厌的个人发生家庭接触的方式,他仅是解除了他发现难以家庭式处理的亲属关系。

如果说普韦布洛人提供了能有效地弱化象嫉妒之类暴烈感情出现的习惯制度,那么,他们更为关注的则是提供对待死亡的日神式方法。然而,在这二者之间却存在着差异。嫉妒,从多种不同文化习俗来看,很显然是能够通过文化安排而有效地培育起来的一种情感,否则就可能丧失其存在的资格。但死亡是难以逃避的。近来死亡是生活给予的最直接的冲击,它威胁着团体的团结,尤其当死者是成人时,就会要求进行巨大的再调整,并常常意昧着给生者造成孤独凄凉与悲哀。

普韦布洛人本质上是现实的,而且他们也不否认对死亡的悲伤。他们与我们将要讨论的那些文化不同,他们把对某一近亲的哀悼变成一次野心暴露或恐怖的场面。普韦布洛视死亡为损失,而且是重大的损失。但他们制订了一套详细方法,尽可能使损失迅速过去,尽可能减少冲动的情绪。这些方法的重点在于使哀者忘却这一切。他们从死者头上割下一绺头发,并用火熏发以净化过度的悲伤者。他们用与死亡相关的左手,散撒黑色玉米,“建造一条黑色之路”,意思是把黑暗置于他们自己与他们的悲哀之间。在伊斯列塔,在第4天晚上亲属与死者遗体告别之前,主持仪式的祭司在地上设一祭坛,并在其上为死者置起祷杖,把死者生前的弓、箭、用于擦尸的毛刷和死者衣服等物置于坛上。此外,还放上一碗法水,一篮大家供献的食品。地上,在房门到祭坛的地上,祭司辅设了一条让死者进入房内的玉米路。他们一道为死者进最后一次食,并把他送走。一位祭司向每人酒上法水,然后打开房门。其首领对死者讲话,请他进来用餐。此时,他们似乎听见门外的脚步声和摸门的声音。死者进来吃了饭,接着,首领把水洒在他出去的路上,让他离去;祭司们“将他赶出村了”。祭司们手握为死者所置的祷杖,抱着他的衣服和个人私物,毛刷、饭碗。到村外后,祭司们摔碎毛刷和碗,将一切东西埋藏起来。完后一路跑回,也不回头张望,到家便闩上门,抵御死者,并以坚硬小刀在门上刻一十字架以防死者进入。这算是与死者正式绝交。首领告诫人们,不要再把此事记在心头“他死已4年了”。在仪式和传说里,他们常有将日变成年或把年变成日的观念。时间的流逝,消除了他们的哀伤。大家散去,哀悼结束了。

然而,无论一个民族具有什么样的心理倾向,死亡都是一个不可回避的事实。在祖尼,人们对不能排除的死亡对近亲造成的巨大影响的日神式的不安和苦痛,非常清楚地表现在他们的习惯之中。他们尽量减少死人的震动。葬礼是他们所有的一切仪式中最简单最少戏剧性的仪式。在这种场合,找不到任何进入岁时仪式的那种精心安排和绞尽脑汁的痕迹。尸体立即下葬,也无祭司主持。

但即使在祖尼与个人密切相关的死亡,也不那么容易处理。他们将由活着的配偶处在巨大危险之中的信念所引起的持久的不安和痛苦概念化。亡妻可能“拖丈大而去”,即因死者孤独,她可能会将丈夫带走。丧夫的妻子也同样面临严酷的问题。如果未亡人悲哀,他就更易陷入险境。因此,他不得不小心谨慎,警戒为死者所缠绕的情绪。他必须使自己与正常生活隔绝4大,既不能讲话,也不能让别人对他讲。每日清晨,服一刊催吐药,净化自己心灵,还要去村外,用左手奉献黑色玉米。先把玉米在头部四周摇晃4次,再抛撒,用以“驱走恶运”,据说,到第4大,他为死者埋置下自己的祷杖,向她祷告,这是祖尼人中被称为个人祷告的一种,既可是对凡人的,也可以是对超自然物的;它使得丈夫保持宁静,不为亡妻拖走,并给予他:

你无处不在的所有好运。

为我们留下一条安全之路。

笼罩在他身上的这种危险被认为要延长一年之久。这期间,如果他接近别的女人,他的亡妻就会嫉妒。一年过去时,他已结交了另一女人,并赠她一件礼物。危险的阴影伴随这件礼物而消失。他再次自由了,另娶了妻子。这对于已死了丈夫的妻子也是如此。

在西部草原,哀悼行为与上述解除忧虑的心理显现的方式相去极远。它是毫无节衷的酒神式的耽迷。一切行为都强调死亡引起的绝望和骚动,而不是对之加以防止。女人在头上腿上砍下深深的伤口,切掉手指。要人死后,妇女们排成长队,裸露淌血的大腿,走遍整个营地。他们让血在头上和腿肚上凝结成块,也不去掉。只要尸体抬出一入墓,其房中之物皆被扔在地上,想要的人皆可自行拾取。死者的财产并不被认为是可以玷污的,但该家的所有财物都将放弃,因为悲哀中的家庭不可能对他们拥有的东西感兴趣,而且这些东西对他们也没有用了。更甚者,死者房子被推倒,或赠给别人。陈了裹在寡妇身上的毯子外,什么都不给她留下。死者心爱的马也被带到他的坟前,在所有人痛哭之际,杀死在那儿。

极度的个人悲哀也被人们所期待和理解。下葬以后,妻子或一个女儿可坚守坟旁,放声痛泣,不吃不喝,完全置试图劝她回家之人于不顾。特别是一个女人,有时也是一个男人,可以外出到危险地单独痛苦悲叹,有时便得到那种给予超自纵力的幻象。有些部落的妇女,常在墓旁哭上几年,以后几年,仍然在阳光明媚的午后,到那坐去,坐在墓旁,但并不哭泣。

在死去孩子时的放纵悲哀尤其富有特色。双亲的悲痛欲绝,在达科他人中表现突出,他们裸露身体,进入住地,痛哭不已。这是能发生此类事情的唯一时刻。一位老作家讲述了他在其他草原部落中的经历:“在哀悼期间,无论谁触犯这位父亲,那么这位父亲就注定会死去。出为陷于深深悲哀的男人,会寻求某些能发泄其复仇情绪的事情,很快他就去战斗,去杀人或被杀死,在这种状态下,两者对他都无足轻重”。他们寻求死亡,就象普韦布洛人祈祷从可能的死亡中解脱出来一样强烈。

这两种对死亡的态度是人们熟悉的两种相反的行为类型,并且大多数人都承认两者的同质性。普韦布洛人已使一种制度化了;草原部落则将另一种制度化了。当然,这并不意味着那种强烈而无度的悲哀在西部草原丧亲家庭的每个成员中都会被唤起;或在普韦布洛人里,在接受忘却悲哀的告诫后,只有用那种在摔破毛剧时得以表现的痛苦去自我调整。实际上,在一种文化中,他发现了一条沟通自己情感的通道;而在另一文化中则找到的是另一途径。大多数人都是采用他们文化中已形成的渠道。如果他们能得到这种渠道,他们就会有适当的表达方式。如果他们找不到,他们处处都会有偏离常轨的问题。

在这些文化中,还有另一种具有更多仪式技巧的死亡情形,即一个人杀害另一个人的情形。在祖尼,对待凶手和对待活着的配偶一样,只是他的静修是在仪式基房中进行,由祭司监督,而且对留在他身心上的那种不安的消除要进行得更为精细。这种仪式也就是他加入战争会团的入会礼。他的静修,和鳏夫的静坐相同,不能讲话,也不让别人和他讲话,服用催吐剂,戒食,这就是他那进入该会团入会礼的静修。任何初入会团者,都要遵守类似禁忌,而且在祖尼,对杀入者的限制被看成是入会静修仪式。他从这类限制中解脱出来,意味着他作为战争会团成员要担负起新的社会责任。战争首领不仅在战争中起作用,他们尤其是作为卫士及传递消息的使者,在仪式和公共活动中终生起作用。无论何处需要作出正式安排时,他们就是法律之权。他们负责管理存放头皮的房间,而且在求雨时,他们也特别灵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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