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舍身救父
兰丝心想:蓝大卫命令她赶紧回家,已经是够专横的了,但他居然敢派一个保镳来守着她,那可就太过份了。当兰丝抵达那辆豪华的马车前,她立刻被一个身材短小,肩膀宽厚,肌肉结实,鼻梁有断疤,眼神愉悦的男人扶了进去。一上车,他就自称是文尼克,随时听候差遣;蓝爵士吩咐他陪白小姐回家,并在她家看守一夜,请白小姐见谅。
车门关上后,这位神秘的文先生立刻灵活的翻到马车夫旁边的驾驶座坐好,兰丝还来不及抗议,马儿便开始向前跑了。她也只好由着他们。到了莎菲姑婆家门口,她立刻和文先生说再见。她不知道蓝大卫为何要找人来保护她,但不管怎么样,这件事并有经过她的认可,她没有必要非接受不可;她告诉文尼克不论蓝爵士怎么交待的,他都可以回去了。
说完,她迳自进屋,上楼去了。可是,十五分钟之后,一只游荡的野狗吠声,引起了她的注意,她走到窗前,看向外面,发现文尼克根本不理会她的指示,还死守在她的门口。她气愤的叹口气,下楼去想再劝他离开。没想到他还是不走,只愉快的摇摇头表示回答。
很显然的,文尼克是蓝爵士的侍从,他的父亲就是蓝爵士父亲的侍从,在这之前,文尼克的祖父也一直是蓝爵士祖父的──兰丝听到这儿,赶紧举起手制止他说下去,她可没兴趣听他吐出一系列的家谱。
文尼克非常了解他这样做会惹恼一位小姐,但是由于这是他的主人所派给他的任务──他只好遵命行事!因为他文尼克从未辱过使命,一向十分尽责。最后,兰丝只好让步,不再为难他。但良心的指示却不容许她让他整晚站在冰冷的人行道上。她问他是否愿意进她姑婆的客厅去休息,吃点东西,如果他愿意的话,可以吃点简单的宵夜。
文尼克同意了。由于他的肩膀太宽,走进她姑婆的客厅时、他必须侧身才能进入那扇门。兰丝发现他的魁梧,又有些后悔自己的孟浪。但他走到小茶几前,坐下来时,动作非常优雅而谨慎,兰丝的恐惧也为之消失。
要想填饱他那壮硕的身躯并不容易:文尼克的胃口好得出乎兰丝意料之外,也令海莉大为赞赏,他总共吃下了一大块鲑鱼,几块冷舌头肉,一堆草莓,三片饼干,二个柳橙及一碟炒黄瓜。本想倒酒给他喝,他拒绝了;可是却表示如果不麻烦的话,咖啡倒是他现在需要的。他说:这种饮料是使他晚上保持清醒的最佳提神剂。兰丝立刻指出:她可不希望让他整晚不睡。她并且补充道:他的雇主居然不体谅到这点,她感到非常不平!
文尼克对她的话例嘴报以微笑,他指出:在全英格兰,他最尊重的便是淑女的意见,但实际上,蓝爵士却是世界上最好的一个雇主。他过去本想在拳坛闯出一番天下,但那种生活实在不适合一个喜好和平的男人,因此他回来替那个曾是他童年玩伴的男人服务。
听文尼克的描述,蓝爵士仿佛成了世界上最完美的人:他的善良仅次于第八位大天使,他的慷慨可和专门施舍、救济的守护神相提并论。兰丝听了一长串有关他的轶闻,都是在褒扬蓝大卫的美德,就在这番话快要结束时,烟囱门里传来一阵恐怖的风声,文尼克突然想起他的责任。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小姐,我想在门口放张靠背椅,坐在那儿。’他和蔼的对兰丝点点头。‘小姐,你可以安心去休息,没有人能通过我进来的;你可以信任我文尼克所说的话。爵士告诉我今天晚上你可被吓坏了!’他流露出他对她的同情。‘今天是满月的日子,有些男人往往会在这种时候做出疯狂的事来。我想我们今天晚上还是要提高警觉,尤其现在正是月黑风高的时候!’
‘月黑风高──’她的目光先是一片茫然,但立刻回复正常。她冲到窗口去,出神的凝望天空。‘是的!没错!’举起一只手指,她要文尼克别出声,自己开始在花地毯上打转。她的手压住两颊,一付既担忧而又若有所思的模样。她在文尼克面前停下来,看着他,灰褐色的眼里充满困扰。‘人们不是称这种月亮为走私者的月亮吗?天气那么清朗,我知道他们一定会采取行动!毫无疑问的,秦爱华会跟他们在一起。’
‘你是说秦爱华?’
兰丝吃惊的看着他。‘你好像知道──蓝爵士对你提过什么有关秦爱华的事吗?’
‘没有,小姐。他只说...’文尼克迟疑了一会儿,说道:‘如果那家伙想接近你,就要我阻止他。真他妈的这家伙──对不起,小姐。’
‘我必须立刻跟雷礼仕谈!他住在楼下。’她一面说,一面走向门口。‘不对!他不在家,他今天去蓝爵士家了。我必须立刻到那儿去。’她的心脏由于兴奋而跳得好剧烈,她冲进卧室去,从壁橱里拉出一件七分长,镶有粉红缎带的酒色大衣,又匆匆忙忙的从手提袋里抓出六个便士。当她回到走道上,她发现自己差点撞上文尼克。
‘小姐,你不会想到蓝爵士家去的。’他关切的说道:‘那是一个单身汉的住所,不适合年轻小姐去的。尤其是今天晚上。那儿挤满了爵士的朋友,他们每个人都会带男伴去纵酒狂欢!’
只要有需要,即便是赤脚走过针般的草地去抓秦爱华,兰丝也愿意。在经过断头台的可怕经历后,几乎醉酒的年轻贵族,更吓不倒兰丝了。文尼克看着她眼里坚定的神采,不安的移动脚步。他竭尽所能的去说服她,依旧无法改变她的心意,他想自己最好带她过去,免得她自己跑去。至于蓝爵士到时候会怎么说,则是另一回事,留待以后再担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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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在十五年前,蓝爵士的父亲──那位以叛逆性著称聪明贵族,把他在塞维尔地区的祖产卖给一位富有的造纸商,请了一位白士维先生替他在伦敦的上流住宅区──贝尔格瑞福广伤,兴建了一栋漂亮的希腊罗马式大厦。落成后,他虽然认为白士维的古典风格太过华丽,玄关门口部份有些夸张,但他对室内优雅的设计、规划倒是非常满意,因为其中有许多现代化的设备,都是家人一再坚持要使用的?
他的法国厨子在看到完全嵌入墙壁的厨房设备后,简直欣喜欲狂,女佣们都好喜欢那现代化的铅水管装置,即便是那高傲的佣人领袖──桂布南,也不得不让出地下室,做为他主人储藏美酒的最佳场所。
其实,桂布南是个相当有度量的人,早在十五年前,他就在这栋大厦里服务了。他从来就不欣赏文尼克,因此当他和艾兰丝在这个无月的夜里,抵达这个房门口时,他只是面无表情的看看这个仆从,对于兰丝,则完全视若无睹。
‘蓝爵士不在家。’桂布南宣布道,但窗户裹透出的晕黄打光,和响亮的笑闹声,充份显示出桂布南在撒谎。由此可见分蓝爵士是在家,但仅限于对有名的女性而言。
‘实际上,’兰丝强作镇定的说道:‘我根本就不想见蓝爵士。可否请你将雷礼仕先生请出来?’
桂布南倾斜他的鼻梁,直到它几乎和地面成直角;他一向是很有威严的,因此不轻易在他的眼里流露出胜利的光芒,只听他说道:‘雷礼仕先生不在里面。’
这一次,他说的可是真话了,桂布南暗自得意,他的回答终于使这位不请自来的小姐呆愣在那儿,不知如何是好;但是文尼克这个厚颜的平民,居然立刻提出抗议,骂桂布南说他是块干瘪的蛇饵,今天如果不让这位小姐进去,明天他被蓝爵士修理的话,可别怪文尼克翻脸无情。
桂布南对他的威胁,毫不在乎的轻哼一声,他非常清楚自己在这个家族里牢固的地位。蓝爵士在离这儿东向几条街的地方,设有一间单身套房,那儿是他专门招待女性访客的地方。在这栋大厦里,桂布南很高兴自己向来不必应付这一类不定期的访客;他的主人如果兴致好了,偶尔亦会安排接待一个他的仰慕者,但地点绝不会在他的家里。蓝爵士或许以好脾气著称,但私下他却是很有原则的,绝不容许不请自来的拜访。不错,文尼克平常是很得他年轻主人的欢心与信赖,但桂布南相信这一次,这小子可越出他的职权范围了。
文尼克说不动桂布南,心想:要不是把兰丝放在门口,自己进去找蓝爵士;要不就是撂倒桂布南,直接带着兰丝进去。正在犹疑不决的时候,他看见爵士的表弟金尔诗从埃及屋里出来,站在走廊的尾端。金尔诗可说是蓝爵士最亲近的一个表兄弟,他常称之为‘爵士的密友’。文尼克高声唤他的名字,说:‘可否请你帮个忙?’
此刻,金尔诗走起路来已轻飘飘的,仿佛一吹就要倒了。听到这个声音,他打了好几个转,在走廊上搜索着。‘尼克?’他怀疑的问道,但立刻肯定了自己的猜测。‘尼克!嘿!小个子!你在干什么?’
文尼克对蓝爵士这个聪明、潇洒的小表弟实在太了解了,因此他很清楚用什么方法可以立刻吸引住他的注意力。‘我带了一个小姐到这儿来,我本想带她去见蓝爵士的,但桂布南不让我进去。’
‘一个女人?真的?’金尔诗说着,果真兴趣浓厚的冲向他们。‘长得漂亮吗?’
‘容我冒昧的说,先生,简直是个美人。’
‘真的吗?你发誓!桂布南,你这老古董,还不快让开!大卫正在这儿庆祝他又一出新戏的成功,你大可不必对尼克带来的女孩百般刁难。’他亲切的说道。当他认出来人竟是兰丝时,他停住脚步,脸上好不沮丧。‘老天──艾小姐!’
换了平常任何种状况,这种开场白都会使兰丝觉得很窘迫,但在这种紧急的状况下,她什么也顾不得了。‘拜托,金先生!可否请你转告雷礼仕,说我有话要跟他谈?’
‘我已经告诉这位──’桂布南停了一下,庄严的思索着如何将兰丝分类──‘这位年轻人,雷先生不在里面。’
金尔诗摇摇头,想使自己清醒些,他不耐烦的皱着眉,看那总管一眼。‘好了。桂布南,你可以走了。’他等着桂布南不以为然的退下后,继续说道:‘兰丝,看在上帝的份上,你在这儿干什么:大卫说你已在尼克的陪伴下,安全回家了。桂布南说的不错,礼仕不在这儿。’
‘我必须找到他。’她眼里流露出急切恳求的表情。
金尔诗平常是个很冷静的人,但在前一个小时里,为了庆祝他表兄的成功,他已经喝得差不多了。除了上床睡觉,举起脚让他的仆从替他脱掉靴子,他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事。过去几次在清醒的状况下和艾小姐见面,他已深深被她吸引;如今她站在这儿,美丽的大眼里闪烁着不安与焦虑,使他益发难以抗拒。他退后一步,双手烦恼的插入发中,率直的说道:
‘你找不到他,西风船长和奚福敦打赌,大卫不出今年,会再推出一出大戏。可是,后来奚福敦不知跑到那儿去了,有人说他今晚打算去赌牌,西风船长便决定去找他。礼仕看西风船长喝太多酒了,怕他会出事,因此就陪他一起去了。现在听我说,我没有资格告诉你该怎么做,但这里正在喝酒狂欢,大家都醉得很厉害,你实在不适合出现在这儿。还有尼克──你居然让她离开她安全的家,明天大卫不扭断你的脖子才怪。’
‘我有什么办法,不相信你自己试试,看看你是否能劝得动她?’文尼克抗议道。
走廊尾端传来一阵开门声和说话的声音,金尔诗手一挥,制止文尼克继续说下去,他低呼道:‘噢!上帝!有人来了。我们得将她藏起来才行。’
文尼克抓住兰丝的右臂,开始拖她。‘我们把她藏到南厢房的客厅去。’
‘不行!艾文理和柯雷蒙正在那儿玩牌呢!’金尔诗抓住她另一只手臂,拖着她往另一个方向跑时,兰丝差点被他们扯成两半。‘最好是把她藏在书房里,等等!’他伸手在外套口袋里摸索,掏出一个金币,丢给文尼克。‘到厨房去,把它拿给桂布南,告诉他别让其他仆人知道这件事。待会儿我再赏你。’
对于他们想把她藏起来,不让人知道她曾在这单身汉的家里出现过的想法,她非常赞同,因此她毫不迟疑的就跟着金尔诗跑。他们飞快的穿过一条曲折、优雅的走廊,经过一间镶有黄玻璃的早餐室,再冲进书房,兰丝几乎喘不过气来,金尔诗也是一样;他冲进书房后,立刻放开兰丝的手,靠在墙壁上,一面按摩他的太阳穴,整个人缩成一堆。按摩了一会儿,他似乎好过些,站直身子,手放在门上准备离去。转过头,越过肩膀,他说道:
‘在这儿等一下,我去找大卫来。’
‘不。’兰丝叫了起来。‘我──我是要找雷礼仕,我不想见...’
她的话立刻被金尔诗打断;他冲上来,一手环住她的肩膀,一手捂住她的嘴巴。
‘嘘!现在别出声!不然我就要吻你了。要我吻你吗?’
兰丝死命的摇头,他忍不住笑了起来。‘天知道我多想吻你,不过,你放心,我不会吻你的,所以别踢我。’他对兰丝露出一抹微笑。‘你真可爱,可是你干嘛让自己陷入那么危险的情况中!如果你是我的女人,我会好好鞭打你。不过也难怪大卫舍不得揍你,呆在这儿,别走开!’
兰丝本想愤慨的抗议道:她本不是蓝大卫的女人,但是金尔诗走得好快,她根本来不及说出口,他就不见了,她只好犹疑不安的环顾著书房。
这是一个很大的房间,墙壁都被玻璃书柜覆盖着,书柜与书柜之间,则以古典雕像隔开。在西面的墙上是一幅文艺复兴时代的油画──维纳斯引人遐思的趴在浴池里,东面的墙上是一座精雕细琢的大理石男性裸雕,手法远比兰丝所能想像的更为细腻。在靠近窗户的凹墙里,古希腊诗人荷马及莎士比亚的雕像,面无表情的审视着她。
兰丝转向壁炉里燃烧的木炭,当她注视着它们的时候,醒目的火花使她联想起那刽子手藏在面罩后面残酷、饥渴的眼珠,那是一对狐狸般狡滑的眼睛──也是秦爱华的眼睛。
当她背后的门栓咔塔响了一声,她吓了一跳,赶紧转过身,只见蓝大卫走进书房,身上还是穿着他那件深蓝色的晚礼服。他优雅的迈开步子穿过房间,轻轻拥她入怀,探索的指头伸进她的卷发里,爱抚着她的颈背,柔唇在她喉部爱恋的摩擦着。
兰丝只觉一阵甜美的愉悦迸发出来,使她立刻产生窒息之感。她本想推开他,但她似乎可以感觉出他紧贴着自己的身体,不完全是出于肉欲的侵犯,除了发泄一股热情外,他同时也想藉着她的支撑来稳定自己身体的平衡。过了一会儿,只听他嘶哑的低语:
‘真希望你是赤裸的。’
兰丝惊叫了起来,当她用力扭动自己想挣脱他的怀抱,他说道:‘兰丝,你什么时候为我那样做,好吗?赤裸裸的站在我的书房里?那一定棒极了!’
‘不可能!’兰丝严厉的回绝道,两颊立刻染上红云。‘有时候我觉得你的想法真荒谬!’
他笑了起来,把她摇摇晃晃的推进一张藤椅里,自己则碰的一声靠在书橱的玻璃门上。‘甜心,我醉得像只猴子一样;不过我还是很高兴能看到你。尔诗告诉我尼克带你来这儿,可是你却要找雷礼仕,我简直气坏了。难道我不比他好?’
兰丝有些紧张的看他一眼。‘在我看起来,你似乎不比他对我好。’
这句话似乎让他觉得很有趣,他的手往下一挥,轻轻捏她脸颊一下。‘上帝,我真想证明给你看,你的想法是错的。你何不脱掉你的斗篷?’他低下头在她肩上印一个吻。‘还有你的衣裙.你的衬裙,你的...’
她挣脱掉他的掌握,把那张藤椅放在他们俩人中间,瞪着他。‘大人,你能不能够和我冷静的谈一谈?’她以甜蜜的讽刺语气问道。
‘大概能够,不过可能性不大。如果对你很重要的话,我愿意试试看。’他张开双臂,作出一个夸张的动作,将自己抛进藤椅中。‘愿意替我按摩肩膀吗?’
兰丝无可奈何的长叹一口气,愤怒的说:‘好吧!可是你必须保证安静的听我说完话。’
‘我保证。’他说:‘唔!好舒服!你不介意我脱掉外套吧?’
‘我当然介意。’她蛮横的说道:‘不过,我可不介意告诉你,你是世界上最冷漠、无情、邪恶的...’
‘这是你的新发现,抑或是你一向对我的观感?’
‘你非常清楚我在说什么。今天晚上我的头差点被砍掉,你却坐在你这栋奢华、愚蠢的大厦里,像海绵似的猛灌酒,好像我的死活都跟你无关似的。’
他把一只手伸向背后,抓住她的手腕,拿到面前来,一个劲用嘴唇去爱抚。‘亲亲,我当然在乎。这就是我派尼克去的理由。我相信他绝对能够保护你的安全。除此之外,我还雇了三个人在你家外面监视。’
‘三个──你居然不征求我的同意?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这也正是桂布南想知道的问题,不过他是用一种很委婉的口气问我的。那三个家伙跟着你到这儿,以邪恶的样子潜伏在外面,我相信所有女佣都会以为她们将会在床上遭到强暴。’
‘我相信她们早已习以为常了。’她抽回她的手,再度放到他的肩膀上,替他按摩。
他半转过头,看着她,露出愉快的笑容。‘你伤到我了,兰丝!我像是那种在楼梯后面强吻女佣的小人吗?’
兰丝突然想到葛诗兰。‘或许你自己不知道,但我想你一定像个青春期的少年一样饥渴。’
‘我才不会。我七岁那年,和尔诗一起把桂布南的外套尾巴点着火后,我就领会到我父亲责罚人的厉害。’他把头歪到一边方靠着兰丝的手臂。‘我的父母最担心的是,家里年轻的女佣老喜欢在楼梯后面勾引我。’
‘这大概是你现在会那么自命风流的原因吧!’
‘这只是部份原因。’他露出一个慵懒的微笑承认道。‘对了,顺便问一下,你想今天晚上想害你的是谁?’
‘顺便告诉你。’兰丝被他不经心的语气所激怒,学他的语气回答道:‘我敢确定是秦爱华。要是那个舞台工作人员当场抓住他就好了!你绝对无法想像出来那是什么滋味,就像一只待宰的动物,被人拖向断头台。当时我就有种可怕的幻想,把那断头台当成某种可怕巨兽狰狞的嘴,而它正企图吞噬我;所有观众都害怕的坐在那儿,安静的观赏,仿佛这是剧情的一部份。那一刹那的恐怖真是──大卫,你睡着了吗?’
‘没有。’他说着,声音听起来却很无力。‘你正要描述那一刹那的恐怖。
‘不错,可是我可以看得出来,我说再多也是无益,因为你显然一点也不关心嘛!’
他从椅子上站起来,手掌贴住她的胸口,把她推到玻璃书柜上靠着。接着他用另一只托起她的下巴,眼里冒出一抹祖母绿的光彩。‘我在乎!我在乎!我在乎!看老天份上,我要如何才能使你相信我是在乎你的?你这天杀的小坏蛋。’
兰丝发出一声尖叫。‘说话文雅点──你的手快要把玻璃压破了。抱歉我说了──’还没说完话,她的嘴唇就被一个猛烈、探索的热吻所制止。当他松开她时,他嘶哑的说道‘‘这样好多了。’他吻吻她的鼻尖。‘你做了什么事,使秦爱华想把你砍掉?’
‘可怜的秦爱华!他是个狠毒、诡计多端的恶棍!’她愤慨的说道,但立刻住口,以讶异、怀疑的眼神仰头望着他。‘你刚才说那话的意思,是否表示你相信是秦爱华干的?’
‘他在走廊上转过身,走开的时侯,我看见他脸上的表情──他心里存有杀意。而且早在一个月以前,我和艾文理就有些怀疑方冷白的画是他偷的。’
‘你居然什么行动也不采取?’她挑衅的问道。
‘我们没有证据啊!’他耸耸肩。‘艾文理曾试着和公爵谈过,但方冷白气得差点把他扭出去。从你的语气听来,你似乎是想做什么?’
‘是的!因为,你知道...我待会儿再向你解释!现在最重要的是我们要设法抓住秦爱华,而且人赃俱获。这就是我来找雷礼仕的理由,我要他带我去海滨山。’
他用他的手指缠绕她的头发,然后慢慢松开,使它形成一撮发亮的卷发。‘兰丝,你该知道我现在不太清醒了。你刚才是说海滨山?’
‘那是秦爱华进行走私活动的基地。他今天晚上会去那儿,因为今晚月亮被云遮住了,没看见吗?’
‘我看见两个月亮,自从我喝下第二瓶酒后,我看什么东西都是重复的。’
‘每当这种时候,走私者便会登陆。秦爱华刚偷了公爵的昼,他一定急着想脱手。当然,这些画太有名了,他没有办法在英国卖掉它们,所以他一定会在那些走私者来拿一批私货时,把画送上船去。’她急切的说完,本想等他表现出感兴趣的样子,等了半天却没有反应,她只好向他挑战。‘怎么样,你说该怎么办?’
‘只好向那些名画告别了。’
‘你怎么可以这么说呢?’她愤怒的谴责他,但立刻又意识到这种方法不可能打动他的心,便改变语气说:‘当然,这不是你的昼,你不必那么在乎它。那就算是帮我的忙好了,你愿意陪我去海滨山把秦爱华抓回来,让他接受法律的制裁吗?’
他茫然的看她一会儿,接着开始大笑。要不是在这种状况下,兰丝一定会觉得他笑出眼泪的样子很好看。他好不容易才停止笑,上气不接下气的靠在椅背上,手重重的敲着玻璃书柜,使它摇摇晃晃的发出铿铿锵锵的声音。当她两手叉腰,严肃的看着他,他却以好玩的神色回望她。
‘兰丝。’他说;‘你不会──你不可能是说现在吧?要我现在就陪你去?’
‘现在去有什么不对?’她皱着眉,傲然说道。
‘第一,我这儿有一屋子的客人。第二,我醉得都站不起来了。第三──上帝!我想不会有第三了吧!’
‘这么说来,你实在太不方便陪我去了,我并没有权利要求...’
‘我可怜的女孩。’他说着,脸上的大笑转为一抹浅笑。‘我一向认为我是个相当自私的人,可是我为了劝服你所花的功夫,却远超过我自己所能想像的。兰丝──海滨山是在海岸边,对不?靠那儿?沙塞斯?到那儿最快也要三小时,在这么黑的夜晚,三小时绝对到不了。我可以向你保证,只要能使你不被秦爱华伤害,我什么事都能做,也做得到,但是你刚刚所要求的,只会使你更牵扯进他的是非中,而我最不愿做的事情就是在这种夜晚赶去沙塞斯。’
‘你的意思是不愿意啰!’她傲然的挺直身子。
他的眼光非常柔和,但他同意道:‘我是不愿意。’
‘好吧!’她强作镇静地说:‘那我们就没有什么好谈的了。’
‘关于海滨山之行是不用谈了。’他有些同情的说道。
‘你若不想去,没有人会勉强你。’
‘不错。’他说。
她开始不情愿的走向门口。他脸上同情的表情,并没有使她误以为他会改变心意。现在再和他争辩也是徒然。实际上,也不能怪他。他没有必要陪她去,因为她并没有为他做过什么。她实在是要求太多了,尤其是对这样一个自己不甚了解的陌生人而言。
但是,只要蓝幽灵今天晚上不被逮捕,她的父亲就得在监狱里多呆一天。想到这里,她简直心痛得无法忍受。为了她的失败,她的父亲就得继续遭到监禁,这实在是太可怕的后果。不论如何,她一定要设法说服蓝大卫Y
兰丝想到:自己应该把她父亲被关的整个经过情形向他说明。他如果不愿陪她去海滨山,他就更没有理由陪她去救一个他完全不认识的人,至少她该向他说明那是她父亲。他刚才说他自己很自私,由此可见,她必须设法把这趟旅行说成是对他有利的事,他才会去做。想到这儿,她转过身,盯住他那深情却充满戏谑神采的绿眼。
‘我必须去一趟,真的。我不知道在那儿可以我到雷礼仕,即使我找到他了,我想他也不一定会愿意带我去。如果我花时间去找他,我就要浪费更多宝贵的时间。大卫,你一定要陪我去。如果你愿意──我将会补偿你的。’
兰丝发现这么久以来,她第一次在他面前占了先机。显然,他没想到她会说出这句话。他扬起眉毛,缓缓走向她,以奇特的眼神看着她。
‘你究竟是想说什么?’
她的两颊羞红得发烫,喉咙里仿佛被哽住了似的;她望着足尖。‘你要我做什么,我就做什
么。’
他们之间静默了好一会儿,他才开口说道:
‘任何事?’
‘任何事!’
他轻吹了一声口哨。‘你真不可思议。你会不会误解我所要的是什么?’
‘不会。’她别住气说:‘我了解自己所承诺的是什么事。’
‘你真是个奇特的女孩。’他温柔的说着,双手扶着她的腰,把她拉近自己。‘先实现你的诺言吧!’
她轻轻推开他,皱着眉头,看着他说:‘完事了再说。’
他的笑声低柔的在书房里回荡。‘一言为定。’他说。
兰丝不是个女骑士。她的家庭太穷了,根本养不起马;他们不论要去那儿,都是用走路的。
在他们教区里唯一富有的人是一家铸造厂的老板林全。他的女儿们除了和兰丝年龄相彷外,没有一点相像的地方,但是为了礼貌,她们经常邀请兰丝参加她们的娱乐活动。
她们的活动通常都是骑马去兜风,看那些兰丝已非常熟悉的风景,她并不喜欢夹杂在一群她不喜欢的年轻人当中,但良好的教养,使她无法开口去推拒这些邀请。身为一个牧师的女儿,兰丝仅管相当受尊重,但在社会阶层的次序上,她还是被排得很低的。每次出去骑马,她分到的都是那匹最老,最难驾驭的雌马,它的名字正如它的个性,叫做‘坏骨头’。她所分配到的马鞍,也总是美国仍属英国殖民地时期即开始使用的那个,它的颜色已褪成了淡棕色,至少有十个地方裂开。
有了这种经历,无怪乎在蓝大卫提议骑马去海边时,兰丝脸上露出惊恐的神色。她借口她的衣服不适合骑马,蓝大卫不慌不忙的告诉她,他母亲在楼上有套骑马装,她上一季在公园里骑马时曾经穿过。兰丝不好意思指出尺寸上可能不合适,便借口怕弄坏了那套衣服。
蓝大卫对她露出一抹讽刺的微笑。‘兰丝,如果你认识我母亲,你就会了解她的一套衣服,起码可在一匹种马的背上磨两年不会坏。’
半小时之后,兰丝穿着那套鲜红的骑马装出现(由这套衣服剪裁之华丽、手工之精细,可以看出蓝大卫母亲的讲究),这才发现她最担心的事终于发生了:艾尼克牵过来给她骑的那匹马,显然是她前面所提过的狂野的种马,因为它不但直喷气,而且还跳跃不停,没有一刻安静下来。
这时候,蓝大卫已经在鹅卵石铺成的庭院里等着她。他正轻松的坐在那匹神气活现的阿拉伯种马身上,晕黄的灯光照得他那金色的头发闪闪发亮。他看见兰丝犹疑的走向她那匹马,忍不住笑了起来。文尼克在一旁和蔼的安慰她别担心,他说‘凯斯托’是他主人马厩里最驯良的一匹马,绝不是蓝大卫自己所爱骑的那种漂亮的杀手。
‘我相信它是很驯良。’兰丝说道:‘可是这是一段遥远的路途,我想我若骑着一匹温和的雌马,或许会舒服些。’她在心底对自己补充道:最主要是安全些。‘我以前从没骑过种马...’如果不是害怕跟蓝大卫单独坐在马车里,她绝对不会同意骑马去海滨山的。
还没说完,蓝大卫便打断她,说凯斯托不是一匹种马。
‘那为什么把一匹雌马命名为凯斯托,这显然是个男性的名字。’兰丝愤怒的说,心想自己被他开了玩笑都不知道。
但她立刻发现自己的答辩是错误的,因为蓝大卫已发出欢愉的叫声,说道:‘兰丝,你难道看不出它是一匹去势马?’他又开始露出那种邪门的微笑,来强调凯斯托和种马的区别。为了使他安静下来,不再提起这个话题,兰丝只好试着爬上马鞍。
□
刚开始上路时,他们很少交谈,蓝大卫多半的时间都对着夜色,沉思冥想,兰丝则忙着稳住自己,别从马背上摔下来。
他们兼程赶路,只有在通行税征收处才停下来,叫醒那些收费员。那些人匆匆忙忙的在睡衣外,罩上粗呢外套,揉着惺忪的睡眼,收下通行税,把栅门打开,让兰丝他们通过。蓝大卫比刚才骑得更快,兰丝看在眼里,心里颇为感激。
在飞快的奔驰中,茂盛的青草地、森林及燕麦田一一被他们抛在身后,一株沉睡的桦木下,一片田野的中央,浮现一堆神秘的黑影,在微弱的星光照耀下,益发显得扑朔迷离。那是堆干草,抑或是头沉睡的牛?风声,马的动作及马蹄声,混杂在飞扬的尘土及夜晚的潮气中,形成二股奇异的气氛。
忽然间,他们碰到一群在星光下吃草的鹿,其中一头母鹿冲向他们,兰丝那匹马吓得惊叫起来,若非蓝大卫及时过来抓住她的疆绳,她早就摔下去了。
这件意外使兰丝非常慌乱,她忍不住联想到:横亘在前面噬人夜色中的事,一定也是如此的惊魂慑魄。
蓝大卫将她的座骑拉到自己身旁,设法逗她开心,让她破涕为笑。在夜晚清新空气的洗礼下,他逐渐清醒,活泼的心头开始对她提出问题,询问有关她故乡的事。他先问兰丝有没有看过沙塞斯的男人用十字镐敲碎石头,挖古物的情形;接着又问:她小时候是否曾到山上去找寻过中世纪时期所制的箭头?
在一问一答中,他们开始交谈,夜色逐渐变得温暖而亲切。兰丝暂时忘却了自己对蓝大卫所许下的承诺,她背脊尾端的疼痛,随着时间过去而逐渐加强,厚重裙子下马鞍的粗糙部份,开始磨着她细嫩的肌肤。接着,一阵强烈的海风碱味传来,勾起她浓厚的思乡之情,可是,这时,他们依旧在内陆地区,离海退还有好一段路呢!
当他们靠近海岸地区,路况愈来愈差;原本颇为顺畅的大道,后来却变成草木杂生、坎坷难行的小径。蓝大卫的问题开始绕着狭窄的路况打转。他问她许多有关海滨山的事;比方说那儿有多少人口?靠海多近?她是否记得什么特殊的地域细节,知道港口的深浅宽窄吗?他像个很有兴趣的观光客,问题愈问愈深入。但后来兰丝才知道,他是想由她口中探知这项即将来临的探险的背景。
海浪的咆哮声,向来是沙塞斯海岸地区所谓的‘问候’,它们仿佛在向兰丝致意,欢迎她回家。当他们爬上一条长而陡峻的斜坡,海浪的欢呼声愈来愈响亮;爬上斜坡顶端,他们可以看见海滨山向海的一面,呈现在他们的面前。
其实,这不过是个平凡的小渔村。地域指南似乎有意要把它忽略掉,竟然用‘观光客在这儿不会发现什么有趣的事。’一句话,把它轻轻带过。但当地的鼓吹者却认为海滨山有它存在的价值,英格兰第一部土地清丈册内便有它的记载,当时它被称为‘登陆的地方’。
从那以后,这个隐蔽的小港口,就逐渐遭到沙土的填塞,当地的渔人们并不喜欢有庞大的军舰停泊在此,所以他们倒不在乎港口的淤塞,因为目前它的深度,依旧足以容纳浅底、美丽如画的小帆船。虽然再往下的海岸边,以出产有名的‘马房蚝’闻名全国,但海滨山丝毫不受影响,因为它本身所出产的牡蛎具备一流的品质与美味。
从上望下去,渔村里尽是一片拥挤的平顶房屋,黯淡的灯光照亮了房屋中间陡峻的泥土小径。当她爱恋的望着牧师公馆老式、宽敞的建筑,兰丝脸上不禁浮现出一抹温暖的笑意。她看见了克劳帝斯的小身影,它是一头混种的山羊,经过裘伊的训练,它居然可以拖着一辆红漆的小马车,载着孩子们到处跑。此刻,克劳帝斯被栓在修剪过的圆草坪中央。
在牧师公馆旁边一片丘陵高地上,屹立着她父亲的教堂圣安德鲁,虽然夜色遮掩住了一切,但兰丝非常清楚:环绕着教堂阶梯的低槽,是盛放圣水的地方,在它的后面是荒凉的教堂墓地;一座座经过海风侵蚀的铁质十字架,屹立在地面上,标明每个坟墓所有人的姓名。
这个地方对兰丝而言,没有任何神秘之处。她知道在铁铺后面有个斜坡,每次下雨,那儿就会积满了水坑;她也知道靠近码头附近的岩石有多少裂缝,专门是水云雀栖息的所在。她更清楚教堂里那一片罗马磁砖是松落的,世代以来的恋人们,都利用它的背后作为埋藏纪念品的地方。
此刻,在微弱的星光下,被大海不曾休止的怒号声所震颤,海滨山看起来仿佛是个海盗的洞穴,孤立而非法。笼罩着渔村的黯淡光线,则有如野狼眼睛在森林边缘发出的磷光,阴森森的,好不骇人!
兰丝心想:这实在是很荒谬的一种幻想,不像她平常的思路。她知道只要自己回到家中,重温她一向所熟悉的家庭温暖与安全,这种可怕的幻觉便会消失。但此刻她实在没有时间回去。想到这儿,她突然惊醒过来,这才知道蓝大卫刚才问了她一句话,可是没有听到她的回音,因此他再重复一遍。
‘这个教堂有多久的历史了?’他问道。
‘它的地基始于公元九三六年,在奇迹出现的第二年。’
‘我想我不太清楚九三五年出现了什么奇迹。’
‘其实也没什么好提的。’兰丝笑着承认道:‘有天早上,四只白色的公牛出现在渔村的草坪上。当人们围上去观看时,它们开始臀部对臀部的,排成十字架的形状。村民看了,都崇敬的跪下去,发誓要在这个地点上兴建一座教堂。’
‘这倒是很奇特。’
‘在科学文明之前,我们祖先的想法的确很不一样。’看见蓝大卫在笑,兰丝解释道:‘当然,也有些人认为这是个骗局。一直到如今都有谣言指出这是个诡计──据说,当时当地的大修道院院长,拥有本地的客栈,他为了增加向这个地区朝圣的人口,使其客栈生意兴隆,特地雇了受过训练的白公牛来表演这一招。’
‘结果呢?大家还是相信了这是奇迹?’
‘是的,因为就在同一年接着又发生了第二个奇迹!当时,这个村落遭到丹麦海盗的攻击,在他们抢劫的财物当中,有一个古教堂钟塔的高音钟。当他们扬帆驶离海港后,修道院院长从苹果压榨机后面跑出来,敲响剩余的钟,通知逃到山上躲藏起来的村民:海盗已离去,可以出来了。’
‘这些人可真勇敢啊!’蓝大卫讽刺道。
‘不错,他们的确蛮怯懦的,但我想他们有他们的理由。’她持平的说道:‘不论现在的丹麦人怎么样,但当时他们的确非常粗暴残忍,还好老天有眼,让他们立刻得到了报应。当修道院院长开始敲钟,海盗船上的高音钟也奇迹似的自动响了起来,它拼命的摇晃,摆动,使海盗船整个翻过来,船上所有的人都葬身海底,无一生还。’
蓝大卫露出批评的眼色,说道:‘这么说来,海滨山的所有财物也随着沉入大海啰!’
‘这倒是个大讽刺。’兰丝坦承道:‘我哥哥查理老是说:这件事可以给人们一个很好的教训,证明生命中没有十全十美的事,即便是奇迹亦然。’
‘修道院院长的幽灵还经常出没吗?’
‘当然有啊!很多人都看见过他在半夜里,带着头巾,悲哀阴沈的沿着海边漫步,每当这时候,远处便会传来高音钟的清脆声音。人们都把这视为最不吉祥的恶兆。’她一面说,心底一阵发寒,这实在很奇怪,因为从小到现在,这故事从来没让她不安过。
□
庞大而苍白的粉质峭壁,耸立在马蹄形的海边上,有如一个阴森的幽灵。当走私者登陆后开始活动,它却是最好的屏障。沿着峭壁的底座到狭小的海弯入口,都有岩石围绕着海岸线;峭壁顶端高耸的突出部份遮住了它下面所进行的一切活动,就像一个大肚皮的胖子无法看到自己的脚趾头一样。
像每个精心设计过的狐狸洞一样,这个峭壁底座也有两个出口。一个大得足以通过两轮的货车,可以深入岩石中;另一个则是弯弯曲曲的岩石小径,必须侧着身子,穿过歪歪斜斜的大圆石和侵蚀得很尖锐的岩石表面,才能进出。
兰丝和蓝爵士所走的就是这个崎岖难行的小径。他们不敢提灯,深怕会打草惊蛇;马匹则系在峭壁的一株橡树上。为了便于在陡峻的碎石路上前进,兰丝特地将骑马的长裙捻到脚踝上。当她不小心踢到一个种有麝香的小土堆,差点滑了一较,还好蓝大卫立刻抱住了她的腰,她才没有摔倒。他在她唇上吻了一下,被蹂碎的麝香味弥漫在他们周遭,整个洞里都是这个香味。她不好意思的扭动一下,蓝大卫立刻松开她。
他们愈往低处走去,鱼虾和干海草的味道愈来愈强烈,海浪的回声撞击着岩壁,发出轰隆轰隆的声音。在岩缝里,滋生着水草,不但有臭味,而且有毒;这时他们仿佛进入一个低斜的大凹洞里,走了好半天,地面才变平坦,他们费力的穿过一片会割伤人的锦葵草,最后终于站在沙滩上。
蓝大卫慢慢晃到海水边,用手抓起一把石头,他挑出一个扁平的,把它抛到水中,只见它在水中弹了四下,激起一阵琏漪,然后才沉入水中。
‘现在怎么样,亲爱的?’他问道。
被他那轻松的态度所惹恼,她不客气的抢白他:‘我不是你的“亲爱的”!’
‘当然是,而且比你想像的还要亲爱!’他笑着回答道。看她一脸迷惑的样子,他不忍再逗弄她,就说:‘我们要不要互相用沙埋起来,等到那些走私者来了之后,我们再像海怪一样突然现身?这样的戏剧效果一定很棒。’
兰丝用一种冷漠的声音回答道:‘我早就知道,你最关心的就是戏剧效果。我们很可能会发现有船在我们头顶上移动;但我想没关系,因为我们已经躲起来...’看见蓝大卫示意她安静的动作,她住口不言,试着在风声和海浪声中,辨别出什么。隔了一会儿,她听见船桨拍打海水的声音,显然走私者的船已悄悄划向岸边。
蓝大卫抓住她的手臂,指指峭壁底座。‘兰丝,躲在那驼峰形的岩石背后,行吗?’
兰丝点点头,和他并肩跑向那庞然巨石。他们刚刚掩藏好,颤动的马打光芒已顺着岩壁,逐渐往下移。
‘蓝幽灵!’兰丝别住气,低声耳语道:‘它的火焰是罩在一个蓝灯罩里!’
‘他们来了以后,你希望我跟他们打架,征服他们吗?’蓝爵士低声说道。
兰丝皱起眉头,使自己看起来又严峻,又不相信的样子。‘我们要想个办法才行。’
‘再制造一次海滨山的奇迹?’他耳语道:‘我们抓住秦爱华,结果他却把我们射死了?’
兰丝这才发现自己居然没想到他会带有武器,她羞愧得半天说不出话,最后才问道:‘你有什么主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