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想起肯特,他也会恨我的,如果他知道一切的话。意识到这些,我感到前所未有的沮丧。
“告诉朱丽叶别那么做。”我含糊地说,不敢相信自己刚才说的话。
玛利亚皱起前额:“做什么?”
“科学实验什么的,”我迅速地说,又补充道,“她会知道我在说什么的。”
“好吧。”玛利亚高兴地朝我笑笑。我准备离开,但她叫道:“萨姆!”
我转回身,她捂着嘴咯咯笑起来,好像不敢相信自己有胆量说出我的名字。
“我得明天才能告诉她,”她说,“朱丽叶今晚出去。”朱丽叶今晚要去做告别演说。我可以勾画出那一幕:妈妈、爸爸和妹妹待在楼下,朱丽叶像往常一样把自己锁在卧室里,大声放着音乐,一个人。接着——奇迹中的奇迹——她走下楼,头发梳到后面,自信而镇定,宣布她要去一个派对。他们一定非常高兴,非常骄傲。他们孤独的小女孩在高中快要结束的时候干得不错。
去肯特的派对。找到琳赛——找到我。被人推来搡去,被人泼啤酒。
我胃里翻江倒海,似乎吃下的寿司不太好消化。如果他们有任何办法……
“不过,我明天一定会告诉她。”玛利亚微笑道,一道车头灯的闪光从黑暗中射过来。
回家的路上,我试图忘掉玛利亚·赛克斯,当我爸跟我说晚安的时候——他每次喝完一瓶啤酒就会醉过去,可今天他喝了两瓶(惊叹!)——我试着忘记玛利亚·赛克斯。半小时以后,伊奇来到我房里,刚洗完淋浴,散发着清新的味道,穿着破烂的“探险家朵拉”睡衣,给我脸颊上来了一个邋遢的湿吻,我试着忘记她;一个小时之后,我妈来到房间门外,说:“我真为你骄傲,萨姆。”这时,我还在想着她。
我妈去睡觉了。万籁俱寂。黑暗中,什么地方传来闹钟滴答的声音,我闭上眼,朱丽叶·赛克斯静静地朝我走来,她的鞋子打在木地板上,鲜血从她眼里流出……
我坐起来,心脏狂跳。接着,我下了床,摸着黑找到我的乐斯菲斯外衣。
今天早晨,我曾经发誓,不会有任何事能够让我再回到肯特的派对,但是,现在我准备过去。我蹑手蹑脚地下了楼,在黑暗中贴着走廊的墙面摸出去,从洗衣间架子上摸出我妈的钥匙,虽然她今天非常大度,但我可不愿让她知道自己白天没去上学,晚上却要参加什么派对。
我试着告诉自己,朱丽叶·赛克斯不是我的真正问题,但我无法不去想象如果今天是她死去的日子,该是多么可怕——她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活在今天。我想起很多人——特别是朱丽叶——他们应该在比今天更好的日子死去。
前门和后门的铰链声音都很大,听起来跟闹钟差不多(有时我认为父母是故意这么做的)。我在厨房里小心地把一些橄榄油倒在一张纸巾上,然后把油抹在后门的铰链上。琳赛教给我的这个办法。她还总是发明新的偷着溜出家门的招数,即使晚上从来没人管她,她要怎么出门,怎么回家都无所谓。我想,她是很怀念偷偷摸摸的日子,这就是她记得清每个细节的原因——她喜欢假装自己必须这样做。
装着“意大利风味”铰链的门几乎是悄无声息地弹开了,我来到外面。
我从没真的想过自己为什么要去肯特家,以及去了以后该怎么做,我只是一路开过去,我发现自己胡乱在路口转着弯,不停地闯进死胡同,路边的房屋向后退去,亮着灯的窗户如同远处的提灯一样发出点点光芒。晚上的东西看起来与白天是如此的不同——几乎难以辨认,特别是下雨的时候,一座座房子像巨大的野兽蹲踞在草坪上,似乎有生命。里奇维尤的晚上看起来与白天是如此的不同,白天的时候,一切都很整齐干净,熠熠放光,而到了晚上,丈夫们端着咖啡杯走向汽车,妻子们跟在后面,穿着普拉提健身服,小女孩们穿着“Baby
Gap”童装,坐在汽车里。还有人开着雷克萨斯越野车兜风,有人去星巴克喝咖啡。我想知道到底哪一个版本是真实的里奇维尤。
路上几乎没有车。我继续慢吞吞地以每小时十五英里的速度开着车,我在寻找什么,但不知道究竟是什么。我经过艾拉迪住的那条街,继续前行。街灯向下投射出模糊的光亮,照亮汽车内部,然后,我又开进了黑暗。
我的车灯扫在一条弯曲的绿色小街上,五十英尺开外的路牌上写着:安详街。我突然想起中学一年级的时候坐在艾丽家的厨房里,她妈妈在煲电话粥,还光着脚,穿着练瑜伽的裤子在阳台上走来走去。“她又在做‘每日八卦’了,”艾丽转着眼珠说,“明迪·萨克斯比《美国周刊》的消息还要灵通。”琳赛曾经说,萨克斯太太住在“安详街”,这真是天大的讽刺——似乎她从不传谣言似的——这也是我第一次理解“讽刺”这个词的含义。
我猛打一下方向盘,踩着刹车,开进了安详街,这条街不长——只有二十来座房子——就像里奇维尤的许多街道一样,尽头是一个死胡同。当我看到一辆银色的萨博停在一条车道上时,心都快蹦了出来。车牌上写着:MOM
OF4,那是萨克斯太太的车,我一定快要到了。
她家旁边的房子是55号,门口有一个公鸡形状的锡制信箱,竖立在一个花床上,在这个季节,里面无非是些黑色的泥土。SYKES几个字母就印在公鸡翅膀上,字很小,你不得不仔细去看。
我无法解释原因,但我感觉自己似乎认得这房子,它没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和其他房子无异,不是最大的,也不是最小的,维护得很好很认真,刷着白漆,安着百叶窗,楼下的一扇窗户亮着灯。但是,还有些别的东西,我说不出来,但是这房子看上去仿佛正在膨胀,里面的人很想逃出来,似乎房子的每一处接缝都会突然裂开,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是一所绝望的住宅。
我开上车道,我知道这儿没我什么事,但我控制不住自己。身体里似乎有什么东西把我拉向这里。雨越下越大,我从后座上抓过一件旧运动服——可能是伊奇的——把它顶在头上,跑下车,冲进门廊里,我呼出的气凝结成一团白雾,没有多想就按动了门铃。
很长时间没有人应门,我单脚跳着,喘着粗气,想让自己暖和起来。
终于,里面传来拖着脚走路的声音,然后是铰链的吱呀声,门开了,一个女人站在那儿,迷惑地朝我眨着眼睛:朱丽叶的母亲。她穿着浴袍,一只手捏着衣服,她和朱丽叶一样瘦,和她的两个女儿有着相同的蓝眼睛和苍白皮肤,看着她,我似乎就看到了一缕在黑暗中升起并消失不见的烟雾。
“我能帮你什么忙吗?”她的声音很温柔。
我几乎是呆住了,我有点希望过来开门的是玛利亚,“我叫萨姆——萨曼莎·金斯顿。我来找朱丽叶。”因为刚才撒的那个谎挺管用,所以我补充道,“她是我的实验室搭档。”
屋内,一个男人——我猜是朱丽叶的父亲——喊道:“是谁?”声音很响,与塞克斯太太的声音是那么的不同,我下意识地向后退去。
赛克斯太太轻跳了一下,迅速转过头,漫不经心地把门推开几英寸,她身后的走廊很暗,一面墙上闪烁着电视机投射的蓝色和绿色的光,电视机一定是放在一个我看不见的房间里。“没人,”她迅速说,声音传进后面的黑暗中。“是来找朱丽叶的。”
“朱丽叶?有人来找朱丽叶?”他听上去真像一条狗。汪汪、汪汪、汪汪。我突然神经反射一般地差点笑出声来。
“我来处理。”赛克斯太太转向我,把门又关上了,她似乎靠在门上支撑着自己。她脸上带着微笑,但从眼睛里看不出笑意。“朱丽叶现在不在家。我能帮你什么吗?”
“我,呃,今天没上学,我们有个很重要的作业……”我无助地说,声音越来越小,后悔来到这儿。虽然穿着乐斯菲斯,我却仍然抖得像个疯子。我看上去一定像个疯子,单脚跳着,头上顶着一件运动服作为雨伞。
赛克斯太太似乎注意到了这一点:我站在雨中。“为什么不进来呢,”她说,退进大厅。我跟着进去。
左边,一扇开着的门通向大厅:这儿放着那台电视,我只能看出一把扶手椅和一个人坐在上面的轮廓。电视上的蓝光投射在那人突出的下巴上,我想起琳赛说的话——朱丽叶的爸爸是个酒鬼。我似乎还听人绘声绘色地传言,据说是出了什么事故,半身瘫痪、药片什么的。我真希望当时仔细听进去这些话。
赛克斯太太看到我朝里看,迅速过去把那扇门关上。屋里一片漆黑,我什么都看不见,身上还在打冷战。我感觉不到屋里的热气,从放电视机的房间传来一声恐怖电影里的惨叫,接着是有节奏的机关枪扫射的声音。
现在,我完全后悔来到这里。有那么一瞬间,我狂野地幻想着——朱丽叶来自一个全家都是疯狂的连环杀手的家庭,赛克斯太太随时都会像《沉默的羔羊》里的食人魔那样对我下手。全家都是疯子——琳赛就是这么说的,四周的黑暗朝我压过来,令我窒息。赛克斯太太打开一盏灯的时候,我几乎感激得哭出来,灯光照明的大厅恢复了正常的模样,并没有摆满从尸体上切下来的纪念物什么的。一张小桌上摆着一瓶精心插制的干花,还装饰着花边,一旁放着一张镶框的家庭照,我希望自己能凑近点看一下。
“这个作业重要吗?”赛克斯太太问,几乎是轻声耳语,好像怕自己说话的声音也把我吓到,她还紧张地朝放电视的房间扫了一眼。
“我只是……我对朱丽叶保证过,我要来拿点东西,下周一的作业展示时要用。”我试着压低声音,“我听朱丽叶说她今晚会在家。”
“朱丽叶出去了。”她说,接着,好像从来没说过类似的话似的,她像做播音测试那样重复道:“朱丽叶出去了。不过,也许她给你留了那东西?”
“我可以找找。”我说,我想看看她的房间,我意识到:这就是我来的原因。我要看看它。“她可能把它放在床上了什么的。”我努力让自己听上去自然一些,好像朱丽叶和我相处得很好——好像对我来说,礼拜五晚上十点三十分,单脚跳着华尔兹进入她家,然后试图像黄鼠狼那样溜进她的卧室,是很正常的事情。
赛克斯太太迟疑了,“也许我可以打她的手机,”她说,然后过意不去地补充道:“朱丽叶讨厌别人进她的房间。”
我迅速说:“你不用给她打电话。”如果那样做,朱丽叶可能会让她找警察来抓我。“没那么重要。我明天再来拿。”
“不,不,我要给她打。几分钟就好。”朱丽叶的母亲已经消失在厨房里,她无声无息的迅捷动作真是令人惊异,就像暗影之下潜行的动物。
她在厨房的时候,我考虑要夺门而出,我想回家,爬到床上,打开电脑看里面的老电影,也许还可以冲一壶咖啡,坐上一整夜。如果我不睡觉的话,也许今天就变成了明天,我徒然地设想着自己可以多长时间不睡觉——直到我疯狂地收拾起东西,穿着内衣跑上街,以为自己看到了紫色的蜘蛛之前。
我没有离开,而是站在那里等待,没有别的事可干,因此我走了几步,弯腰看桌上的相片,突然迷惑起来:照片上是一个陌生的女人,也许二十五岁到三十岁的样子,胳膊搂着一个长得挺好看的男人,他穿着一件法兰绒衬衫,照片的色彩很饱满,光线明亮,两个人看上去很完美,生气勃勃,都有洁白的牙齿和灿烂的笑容,还有漂亮的棕色头发。接着,我看到照片的底部角落里印着——Shadow
Cast摄影公司——我意识到,这甚至不是一张真正的家庭照。这是那种出售的普通镶框照片,属于典型的摄影广告,比如“捕捉闪亮、快乐的瞬间”,还有“在5×7英寸的足银相框中保存蝴蝶般的美丽细节”什么的。没人把这个当回事。
或者,也许赛克斯一家没有那么多“闪亮、快乐的瞬间”可以回忆。
我迅速后退,真希望自己没看到这张照片。我的感觉很奇怪,好像看了非常私人化的东西,仿佛突然瞥见某人的大腿内侧或者鼻毛什么的。
赛克斯太太还没有出来,我开始在大厅里乱转,走进右边的起居室,这里放了很多彩色格子布、干花和花边作为装饰,好像自从上世纪50年代以来就没有重新装饰过似的。
窗边闪烁着一道模糊的光线,在黑漆漆的玻璃上留下淡淡的投影,房间的缩影随之映在了玻璃上。
还有一张脸。
一张尖叫着的脸压在窗户上。
我恐惧地叫了一声,这才发现这张脸也是一个倒影而已——窗前的桌子上方挂着一只面具,面孔朝着窗外。我走过去,小心地从挂着的地方将它取下。这是一张用报纸做的女人的脸,缝着红色的线,十字形的针脚连成一片,好像一道道可怕的伤疤。鼻梁上还印着字,一直延伸到前额,似乎是文章的大标题,前半句话能看见,后半句看不到,似乎写着“美容保养”和“悲剧来袭”。“她”的脸上粘了很多小纸屑,有很多翘了起来,似乎是在蜕皮。嘴巴和眼睛位置的纸直接挖掉了,我把它扣在脸上,感觉大小非常合适。我在窗玻璃中的倒影非常可怕,看上去像得了某种传染病或者恐怖片里的妖怪。我不敢再看。
“那是朱丽叶做的。”
身后传来的声音让我差点跳起来,赛克斯太太重新出现了,靠在门上,朝我皱着眉。
我摘下面具,迅速挂回去,“我很抱歉,我看见了它就……我只是想试试。”我笨拙地解释着。
赛克斯太太走过来,重新把面具整理好,不让它变歪。“朱丽叶小时候总是在画画,喜欢素描或者油画什么的,还喜欢自己缝衣服。”赛克斯太太耸耸肩,一只手颤动着。“我发现她现在对这些东西没那么感兴趣了。”
“你和朱丽叶谈过吗?”我紧张地问,等着她把我踢出去。
赛克斯太太朝我眨了一会眼睛,好像照相机重新对焦:“朱丽叶……”她重复道,摇摇头。“我给她打了好几次电话,她没有接。周末的时候她一般不出去的……”赛克斯太太无助地看着我。
“我确定她没事,”我尽量做出高兴的样子说,感觉每一个字都像一把刀插进我的腹部。“她也许没听见手机响。”
突然,我终于知道了自己最想要什么。我再也忍受不了对赛克斯太太撒谎。她看上去很悲伤,站在那儿,穿着睡袍,准备上床睡觉——在某种程度上,她似乎已经睡着了。这所房子给人的感觉,就是它似乎已经沉入了无尽的睡梦,那气氛压制着你,不让你醒过来,把你拖进被单下面,像喝醉了酒一样,你没有办法抗拒。
我想象朱丽叶溜进黑暗、寂静的屋子,穿过这一片似乎凝结成了固体的浓烈睡意,地板的嘎吱作响与暖气的嘶嘶声混在一起,仿佛一支摇篮曲,人们在这支曲子里如行星般沿着轨道无声地运行……然后……
砰。
赛克斯太太把我送到前厅,“你可以明天再来,”她说,“我敢说那时朱丽叶一定会准备好所有东西,她一向非常负责任。是个好孩子。”
“当然,明天。”我甚至不喜欢说出这个词。我迅速向她招手道别,转身冲进黑暗的街道,跑回车上。
天气似乎比刚才还要冷。雨水似乎结成了冰,打在汽车的引擎盖上,我坐在车里,等着发动机热起来,不停地对着双手吹气,浑身发抖,庆幸着自己离开了那座房子。我一出门,胸口压的一块大石头似乎落了地,似乎里面的气氛和压力比外面的更加沉重。我的第一印象是对的:它确实是一座绝望的住所。透过窗户,我看到赛克斯太太的侧影,不知道她是否在等我离开,等着她的女儿回来。
那一刻,我做了决定,我知道自己要做什么,我要去肯特家,那样就能碰到朱丽叶,而且,如果必要的话,我会打她的脸,我要让她知道找死这件事是多么的愚蠢(当然,我是没有机会再活下去了),如果必须要采取点强制手段的话,我会把她绑在我车里,这样她就拿不到那把枪了。
我意识到自己从没真的干过什么对别人有益的事情。我有时会自愿地参加为残疾人送餐的服务,但那是因为大学的人喜欢看到你有这种经历;波士顿大学在网站上特别提到过参加公益慈善活动可以增加入学申请的分量。我对朋友们也不错,还送给他们很棒的生日礼物(有一次我花了一个半月收集奶牛形状的盐罐送给艾丽,因为她喜欢奶牛和盐)。但是,我通常不会为了做好事而做好事,这可能还是我的优点。
接着,我想出一个主意,我想起我们在英文课上学习但丁作品的时候,本·格尔文一直在问炼狱里的灵魂是否也会被抛进地狱(本·格尔文曾经因为画了一张炸弹炸飞我们学校餐厅的画——被炸下来的人体碎块飞得四处都是,所以他问这样的问题也不足为奇——而被罚留校察看),于是,哈伯太太又开始长篇大论,而且回答他说这是不可能的,不过有些现代的基督教思想家相信,一旦你在炼狱里待了足够长的时间,就能升上天堂。我从没真的相信过有天堂,这听起来总是个疯狂的想法:大家快快乐乐地重聚在一起,像是“弗雷德·阿斯泰尔6和爱因斯坦在云上跳探戈”什么的。
我也从不相信自己会重生,这不比现在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更疯狂。也许关键是我必须证明自己是个好人。也许我不得不证明自己值得让生活继续。
也许朱丽叶·赛克斯是唯一的横在我和巧克力喷泉、完美的爱、说过要给你打电话就一定打来的男生和可以帮助你燃烧脂肪的香蕉圣代之间的障碍。
也许她就是我逃出生天的门票。
并不时髦的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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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行驶往通向肯特家的车道时,我甚至并没有感到困扰,我并不打算在这儿待多久,还有,我不想让任何困难把自己挡住。而且,通过这条树木丛生的颠簸之路对我很有吸引力,好像是一种自我牺牲和救赎。从我极为有限的对主日学校的记忆中(我七岁时,对此大发脾气,威胁说自己要改信伏都教——尽管我还不知道这到底是什么——所以,我妈放弃了让我上主日学校的努力),我知道救赎是怎么回事:你必须牺牲什么东西。
我把车停在9号公路的路肩上,又抓过伊奇的运动衫,已经湿透了,不过,总比没有东西遮雨好,我把它披在头上下了车。路上空空荡荡,路面黑漆漆地向前延伸,散落着一些小水坑,反射着路灯的黄光。我试图找到琳赛的汽车在第一晚旋转着甩出路面的位置,哪里看上去都一样。我又努力回忆事故之前的情景,但是一无所获。
我从后备箱里拿出一个手电筒,走进树林。
我走的时间比自己想象的要长,地面上一块儿硬一块儿软,有时踩到冰块,有时踩到黏糊糊的东西,像流沙一样想把我的紫色“新百伦”运动鞋吸进去。过了几分钟,我听见派对上的音乐声从黑暗那头传来,这音乐似乎属于这里,它的节奏是夜晚的一部分。又过了十分钟,我看到树丛中射来几点令人眩晕的强光——感谢上帝,我没有在树林里兜圈子,我刚才一直这么想的——五分钟之后,树木变得稀疏,我看到了那座房子——一个巨大的冰淇淋蛋糕搁在草坪上闪闪放光(门廊射出的灯光反射在跳动的雨帘上)。我完全冻僵了,100%地后悔自己徒步走到这里。这就是牺牲,实际上,就是疼痛。
我进门的时候,两个女孩傻笑起来,一群一年级生的下巴完全掉下来了。我不怪他们,我知道自己看上去一定糟透了。在离开家之前,我甚至没有换下在家穿的裤子——一条显然肥得要命的天鹅绒运动裤,是这样式还流行的时候我妈送我的。
我没在低年级生身上浪费任何时间,我已经开始担心自己可能来得太迟了。
我快步向前的时候,塔拉走下楼梯,我抓住她,靠到她耳朵上。“朱丽叶·赛克斯!”我不得不大喊。
“什么?”她喊回来,微笑着。
“朱丽叶·赛克斯!她在这儿吗?”
塔拉指指耳朵,示意她没有听清我说什么,“你在找琳赛吗?”
康特尼在塔拉身后,她俯身过来,下巴搁在塔拉肩膀上:“我们找到了秘密存货——朗姆酒什么的。塔拉打碎了一个花瓶。”她笑道,“你要来点吗?”
我摇摇头。我从未如此处于“众人皆醉我独醒”的状态,我说了一句简单的祈祷词,庆幸自己没有像其他喝得半醉的人那么讨厌,我继续上楼,塔拉喊道:“琳赛在后面。”
在我完全听不见她们说什么之前,我听到康特尼尖叫一声:“你看见她穿的什么了吗?”
我做了个深呼吸,告诉自己这不要紧。重要的是得找到朱丽叶。我至少能做这件事。
然而,每走一步,我都失掉一些希望,楼上的走廊里水泄不通,除非她从没到过这个派对——这样我就又满怀希望了——看起来,她似乎已经离开了。
我仍然向前,终于来到最后面那个房间,我刚走进屋里,琳赛就一下子扑过来——实际上,她同时越过了五个人——我非常高兴能看到她,快乐而且醉醺醺的,最重要的是,她还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得到了她那个著名的超级“挤扁你没商量”的拥抱,差点忘记了自己此行的目的。
“坏孩子,”她拍打着我的手抽开身子,“你一天没上课,晚上却来参加派对?淘气,真淘气。”
“我来找一个人。”我扫视着屋内:朱丽叶不在这儿。与我想象的不同,我不知道,我甚至希望她现在正坐在沙发上和杰克·索莫斯聊天,可这纯粹是一厢情愿的幻想。
“罗布在楼下。”琳赛后退几步,伸出手来,食指和拇指朝我比画着,似乎在拍照:“你看上去像刚刚从沃尔玛偷了东西的流浪汉。难道今晚你不打算做爱了吗?”
烦心事又来了,琳赛,你就不能说点别的吗。
“你看见朱丽叶·赛克斯没有?”我问。
琳赛盯着我看了半秒钟,然后爆发出一阵大笑:“你是认真的?”
一种巨大的释怀感流遍我的全身,也许她根本没来过,也许她的车在路上遇到什么问题,或者失去了来的勇气,或者——
“她叫我‘贱人’。”这时,琳赛打破了我的幻想。她真的来过。“你相信吗?”琳赛还在笑,她伸出一只胳膊搂着我的肩膀,喊道:“艾拉迪!艾丽!萨米在这儿!她来找她的好朋友,朱丽叶!”
艾拉迪甚至没有转身,她和斯蒂夫·道聊得正欢。但是艾丽摇晃着走过来,笑着,叫着:“嘿,甜心!”然后举起空伏特加瓶子。
“如果你看到朱丽叶,”她喊道,“问问她对我剩下的酒做了什么!”她和琳赛都觉得这样很滑稽,琳赛回应道:“做了精神病酒!”
我来得太迟了。意识到这点,我感到头晕恶心,我对琳赛的愤怒回来了。
“我最好的朋友?”我重复道。“真滑稽,我以为你曾经和朱丽叶是好得穿一条裤子的朋友。”
“你在说什么?”琳赛的脸沉了下来。
“童年时代的朋友,最好的朋友,死党。”看起来,琳赛还想说些什么,但是我打断了她:“我看了那些照片,发生了什么?她是抓到你放屁了还是怎么?还是看到你的鼻涕像火箭一样冲出来?发现著名的琳赛·埃奇库姆一点都不完美?她到底做了什么不可原谅的错事?”
琳赛张开嘴,又闭上。“她是个疯子。”她愤怒地低语,但是,我看到她眼神里有一种我从未看到过的东西,一种我无法完全理解的表情。
“随便。”我必须找到朱丽叶·赛克斯。
我奋力挤回楼下,无视那些叫我的名字、拍我肩膀,还有小声地提醒我,我是穿着睡衣来参加公众派对的事实(当然,说得很对)的人。我估计,如果速度足够快,还能在外面追上朱丽叶,她一定把车停在哪儿了。她的车可能被堵在停车的地方,可能得花上一小时才能让别人把车挪开(如果她能说服谁帮忙的话,这很令人怀疑),甚至时间长得让她想步行回家。
庆幸的是,我成功来到楼下,却没有撞上罗布。我最不需要的就是向他解释事情的原委。一群二年级生站在门口附近,看上去挺惊讶,而且相对比较清醒,所以我把宝押在她们身上。
“你们看见朱丽叶·赛克斯了吗?”
她们面无表情地看着我。
我叹口气,自认倒霉。“浅色头发,蓝眼睛,高个子。”她们仍旧茫然地看着我,我意识到自己并没有准确地描述出她的特点。失败者,我差点说出这个词——如果是三天前,我一定早就说了。但是,现在我无法说出来。“挺漂亮。”我说,试验着这个词的效果。不过,还是不管用,我握紧拳头:“可能全身湿透了。”
终于,这群女生的表情说明她们想起了什么。“浴室。”有人说,指着厨房前面的一个凹陷处。那儿有一扇关着的门,门前站着一排人。其中一个人交叉着腿,单脚跳上跳下。有一个人不停地敲门。还有一个指着她的手表说了些什么,虽然我听不见,但她看上去气坏了。
“她进去大约有二十分钟了吧。”一个二年级生说,我惊愕万分,几乎要在这儿吐出来。
浴室里有药片,浴室里有刀片。人们想干不好的事情时,就把自己锁在浴室里,比如做爱或者呕吐,或者自杀。
不应该这样的。我应该救下你。我朝浴室走去,推开排队的人。
“闪开。”我对乔安妮·波勒诺说,她立刻停止敲门,退到一边。
我把耳朵贴在门上,设想能听到哭声或者呕吐声。可什么动静都没有,我的胃又是一沉。我又听了一会儿,可音乐太吵了,不可能听到什么的。
我轻轻敲门,叫道:“朱丽叶,你还好吗?”
“也许她在睡觉。”克里希·沃克尔说。我瞪了她一眼,想让她知道这种白痴的评论一点用也没有。
我又敲了一遍门,把脸贴在门上。我不敢肯定自己是否听到里面传来一声微弱的呻吟——那一瞬间音乐声更大了,盖过了一切声响。但是,我能想象出她在里面,生命的迹象逐渐消失,就在门那边,手腕割开了,鲜血到处都是……
“把肯特叫过来。”我说,猛吸一口气。
“谁?”乔安妮问。
“我得小解。”蕾切尔说,单脚跳上跳下。
“肯特·迈克弗勒。现在,快去。”我对着乔安妮大吼,她看上去吓坏了,不过很快消失在走廊里。我感觉每一秒钟都像是永恒,我第一次真正理解了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明白了时间是如何自由弯曲和随意延伸的,好像一块熊仔橡皮糖。
“你担心什么呢?”蕾切尔问,大声哼哼着。
我没回答,事实是,我没有答案,真的。我必须救朱丽叶——我能感觉到。我必须救我自己。
我突然不敢肯定这样做是否让我比那些什么都不做的人更好或者更坏,所以,我努力不去想这些。
乔安妮和肯特一起回来了,他看上去很担心,他的前额皱了起来,褐色的乱发从他脑门上垂下来,挡着眼睛。我的胃翻腾了一下,昨天我们两人待在一间黑屋子里,相距不过两英寸,我甚至都能感觉到他皮肤惊人的灼热。
“萨姆,”他俯身过来抓住我的手腕,盯着我的眼睛。“你没事吧?”
我被他突如其来的触碰惊呆了,稍微挣扎了一下,肯特抽回手去。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像抽空了一般。
“我没事。”我说,我知道自己的样子看上去很可笑:头发一团糟、运动裤什么的。相比较而言,他看上去更体面一些。他的格子运动鞋和松松垮垮的低腰卡其布裤子虽然挺邋遢,但却有些可爱之处,他的牛津休闲上衣的袖子卷了起来,露出晒成棕色的皮肤——天知道他在哪儿晒的,肯定不是在过去六个月里的里奇维尤。
他看上去很迷惑:“乔安妮说你需要我。”
“我是需要你。”这话说出来感觉真怪异,我感觉脸一下子红了。“我是说,我不需要你。我只是需要——”我深吸一口气,我想我看到肯特眼睛里瞬间闪烁出一丝火花,这让我分神了。“我担心的是朱丽叶·赛克斯,她把自己锁在浴室里了。”说完,我马上退到一边。我听上去很荒唐,他可能会认为我疯了,毕竟,他不知道我知道的事情。
他眼中的火花没有了,表情变得很严肃。他向前走了几步,试着开门,然后停了一会儿,思索着。他没对我说认为我疯了或是得了妄想症之类的话,而是简单地说:“没有钥匙。我可以试试把锁撬开,如果有必要,我们就破门而入。”
“我要上楼小解。”蕾切尔宣布,然后转过身,一扭一扭地走掉了。我抬起手,做出一副与我无关的样子。我挺感激他什么都没问就把责任接了过来。
肯特从裤子后袋里掏出一把安全别针。“别问为什么。”看见我扬起眉毛,他说。
他蹲下来,把别针向后弯,用它去撬锁。他的耳朵一直贴在门上,好像期待着里面会传来“咔嚓”的声音。终于,我的好奇心占了上风。
“你是不是课后还做兼职,比如抢银行什么的?”
他做个鬼脸,试着开门,把安全别针放回口袋,然后从钱包里挑了一张信用卡。“差不多。”他把信用卡塞进门缝里扭动着,“我妈曾经把垃圾食品锁在我们家储藏室里。”
他拽了一下门把手,又转了几下,门打开了一英寸,我的心钻到了嗓子眼。我有点希望朱丽叶的脸会出现,带着愤怒的表情,接着门又从里面重重地关上。通常,当我把自己锁在浴室里,如果有人试着开门,我就会如此反应——如果我还醒着——还活着——就会再次把门关上。
但是门没有动,留着一英寸的缝儿,肯特和我四目相对,我想我们都害怕再把门打开一点。
肯特用脚指头轻轻推了推门,喊着:“朱丽叶?”门向后退去——时间拉长了,似乎过了极其漫长的一秒,或者半秒,足够我设想出各种恐怖的可能性,想象她的尸体蜷缩在地上的样子。
门静止在那里,浴室内部显现出来——非常干净,非常正常,非常空旷。灯开着,水池上搭着一条湿毛巾。稍微有些反常的是窗户,完全敞开着,雨淋在窗台下面的地板上。
“她从窗户出去了。”肯特把我的想法说了出来。我无法确切形容他的语调,半是悲哀,半是羡慕。
“该死。”当然,经过了那样一场羞辱,她一定会寻找最简单的逃脱方式——最不引人注意的那种。窗户外面是一片满是泥浆的草坪,当然,还有树林。她一定是匆匆逃走了,打算从后面绕回车道。
我冲出浴室,肯特喊道:“等等!”但我已经穿过大厅,跑出大门,来到门廊里。
我从一只花盆里拿出手电筒和运动衫——进去之前我把它们放在那儿的,然后直奔草坪。这时雨下得并不是很大,更多冰冷的雾气弥漫开来,是那种能够将你穿透的寒冷。我拿着手电筒,沿着草坪一路照过去,贴着房子的一侧搜寻着。我并不擅长追踪,但我读过很多悬疑故事,知道你应该总是从寻找脚印开始。
遗憾的是,地上太过泥泞,所有地方都乱七八糟,不过,在浴室窗外,我发现一个深深的印迹,可能是她着地的地方,还有一串摩擦的痕迹,正如我怀疑的那样,一直通向树林里。
我紧了紧身上披的运动衫,追了过去。除了前面几英尺的地方有一道跳跃着的光线在画着圆圈外,我什么都看不见。我从来不怎么怕黑,但周围的树木刮着我的身体,在风中哀鸣,雨滴透过树枝的缝隙不断地落下来,整座树林似乎是活的,正在喋喋不休地说着什么,就像我在纽约看到的那些怪人之一,他总是推着购物车,里面装满了空袋子。
不可能追踪到朱丽叶的脚印了,在腐烂的树叶上你什么印迹也分辨不出,除了泥巴就是烂树皮。我来到一个我自认为是主要路口的地方,希望能追上步行回家的她。我非常确定,她正打算这么干。如果你急于逃离一个派对——还有这个派对上的人——而且是从窗户里爬出来的,似乎不太可能再逛回去,让人过来移走他们的本田轿车的。
雨越下越急,砸在结冰的树枝上,似乎发出骨头碰骨头的声音。我冷得要命,胸口也跟着疼起来,脚步却加快了,我以最快的速度向前赶。我的手指发麻,几乎拿不住手电筒。我等不及要回到车上,把暖气开到最大。
然后,我会开车沿街找她,即使遇到最坏的情况,我也会在她家门口截住她。只要我能开出这片吓人的林子。
我逼迫着自己,脚步甚至更快了,几乎半是走,半是单脚跳,试图保持体温。每隔几秒钟,我就会喊:“朱丽叶!”可我并不指望能得到回应。大颗的雨滴更为沉重地打在我身上,灌进我的衣领,冻得我直吸气。
“朱丽叶!朱丽叶!”
雨滴变成了水流,像匕首一样插在我身上。我继续边走边跳,手里的手电筒像铅块一样重。我再也感觉不到自己的脚趾;我甚至不知道自己是否走对了方向。我可能在疯狂地绕着圈子,我胡乱想着。
“朱丽叶!”
我害怕起来。我转了一个圈,手电筒对准黑暗深处照过去:除了茂密的树林从两侧向我压过来之外,什么都没有。我确定自己下车后走到肯特家没花这么长时间,我的手指似乎变成了过去的两倍大,我觉得天旋地转,手电筒飞了出去。我听见撞击和什么东西碎裂的声音,手电筒闪了几下,灭了,我完全被抛弃在黑暗中。
“该死。该死。该死。该死。”大声的诅咒让我感觉好了一些。
我试探着向手电筒的方向摸过去,向前伸着胳膊,这样就不会撞在什么东西上。
拖着脚走了几步之后,我跌倒了,膝盖磕在地上,裤子弄脏了,潮湿的感觉顺着布料渗透进来。我清理着手掌,试着不去想自己的手碰到了什么。雨水钻进我的眼睛,我的羊毛衫紧贴在皮肤上,闻上去像落水狗的味道,我忍不住打起哆嗦。这就是你想帮别人的时候发生的事情。你被整了。我感到嗓子眼里堵着什么东西。
为了防止彻底搞砸,我设想着如果琳赛和我深夜被困在一个黑暗的树林里,还下着大雨,如果她看到我坐在地上掉眼泪,好像一只神经错乱的鼹鼠,身上全是泥巴,她会怎么说。
“萨曼莎·金斯顿,”她会说,微笑着,“我总是知道,在内心深处,你是个十分龌龊的女孩。”
这只让我振作了一秒钟,而且,琳赛没在我身边。琳赛可能正和帕特里克在一个暖和得要命、非常干燥的房间里亲热,或者和艾丽共享一根大麻烟,讨论我今天为什么如此神经不正常。我彻底迷路了,非常可悲,非常孤独。我嗓子里的疼痛加剧了,似乎有只动物正伸着爪子乱抓乱挠,拼命想从里面钻出来。
我突然很生朱丽叶的气——非常愤怒,我想揍她。我不知道她为什么如此自私。无论怎样——无论事情有多坏——她有一个选择。并不是所有人都这么幸运。
这时,我似乎听到了我十七年的人生中(加上五天的死后生活)所听到的最美的声音。
我听见汽车喇叭声。
声音从远处传来,几乎一出声就消失了——仿佛低沉的哀号,可能是谁经过时不小心碰在喇叭按钮上,我离大路的距离比想象中的要近。
我挣扎着站起来,以最快的速度朝着喇叭声传来的方向走去,胳膊一直向前伸着,活像一具木乃伊。不时被树枝撞一下,或者被冬青刮一下。我的心激动得狂跳,竖着耳朵侦测各种噪声——任何其他的噪声——寻找指引。大约过了一分钟,我又听见一声喇叭,这次更近了。我差点宽慰得哭出来。又过了一分钟,我听见音响里发出的低沉的贝斯声,先是越来越响,接着渐渐消失,似乎是一辆经过此地的汽车。再一分钟,透过树木,我能模糊地看见一些东西了——路灯投下微弱的光,我终于找到了路。
灯光越来越近,树木逐渐稀疏,能见度更高一些,我开始胡思乱想,我会翻出房子里所有的毛毯——还有热巧克力和温暖的拖鞋,还要洗个淋浴——可是,我没有注意到朱丽叶,差点被她绊倒。
她在距离路面大约七八英尺的地方蜷缩着,抱着膝盖,她的白上衣彻底湿透了,我能看到她的胸罩——带条纹的——还有她脊椎上的每一块骨头。我很吃惊,居然在这种情况下遇见了她。有那么一瞬间工夫,我忘记了她就是我拼命要赶过来的原因。
“你在干什么?”我问,嗓音盖过了雨声。
她抬头看看我。街灯照亮了她的脸。她目光呆滞。“你在干什么?”她像个鹦鹉似的重复我的话。
“我在,呃,实际上,我在找你。”她的脸上没有出现任何表情——没有惊奇、震撼、愤怒,什么都没有。我很担心:“你不冷吗?”
她摇摇头,只是睁着呆滞、疲倦的眼睛看着我。我可从来没设想过这种画面,我想,看到我这样来找她,她应该感到高兴——甚至是感激。或者,也许她会愤怒。无论如何,我想她应该有所触动。
“听着,朱丽叶——”我几乎说不出话来,我的牙齿不停地碰在一起,“现在,差不多是凌晨一点,而且,外面很冷。你想不想去我家?我们谈谈?我知道那儿发生了什么事”——我朝肯特家的方向点点头——“我感到很难过。”我只想让她到车上去,不过,我说的是真的,我真的感到很难过。
朱丽叶盯着我看了似乎很漫长的一秒钟,我们之间的雨帘模糊了彼此的形象。她站起来,我感觉自己的话起作用了,然而,她转过身,朝路边走了几步。
“对不起。”她说,可语气听起来却没有抱歉的成分,而是非常机械。
我抓住她的手腕——握在手里让人感觉难以置信的细小——很像我曾经在鹅头角找到的那只雏鸟,我捡起它,它就死在那里,在我掌心中挣扎着吐出最后一口气。朱丽叶没有抽回手,但是她盯着我的手,好像一条蛇在咬她。
“听着,”我又尝试道,“听着,我知道这听起来很疯狂,不过……”风呼啸着吹过树梢,带来一阵急雨。“我有种感觉,我们之间有什么相似的东西,你和我。如果我们可以找个地方谈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