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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安吉拉·卡特 当前章节:15440 字 更新时间:2026-6-23 04:07

人们在星空下喝起啤酒以及马铃薯酿的烈酒,吃着点心,因为兴奋使他们饥肠辘辘。那可怕的一夜最后变成一场大派对,但祖母什么也不肯吃喝,一待家中打扫干净便上床睡觉。

翌日她去坟场,在女儿墓旁坐了一会儿,但没有祈祷。然后她回家,动手剁起晚餐要吃的包心菜,但不得不半途而废,因为她被咬的手发炎了。

那年冬天,祖母死后,在大雪强加于人的闲暇时光,彼得请村里的神父教他读《圣经》。神父很高兴地答应了,彼得是这群会众中头一个表示有兴趣识字阅读的。

男孩变得非常虔诚,虔诚到让家人都吓一跳,对他刮目相看。年纪比较小的孩子开他玩笑,叫他“圣彼得”,但他还是一有空就溜到教堂祈祷。四旬斋期间,他斋戒得瘦成皮包骨;耶稣受难日,他鞭笞自己。仿佛他将祖母的死怪罪在自己身上,仿佛他相信是自己将那致命的感染带进屋,使她病死被抬出去。他整个人充满不可一世的赎罪热情,每天晚上在微弱烛光旁一字一字细读《圣经》,寻找圣宠神恩的线索,直到母亲赶他上楼睡觉。

但是,尽管他全心召唤《四福音书》作者来守护他的床,梦魇仍时常搅扰他的睡眠。在那张他与两个弟妹同睡的窸窣稻草床上,他辗转反侧。

神父乐见彼得如此早熟聪慧,开始教他拉丁文。只要放羊之余有空,彼得就会去找神父。彼得十四岁时,神父告诉他父母应该送他去山谷里的城镇念神学院,让他将来也成为神父。他们多的是儿子,便送了一个给上帝,反正埋首于阅读和祈祷的他在他们眼中已变得陌生。那一年,羊群从山上的放牧地赶回来过冬之后,彼得便出发了。时值十月。

他走了一天,来到自山上流进谷地的河边。这季节的夜晚已经沁寒,他生起一堆火,祈祷,吃了母亲为他打包的面包与奶酪,尽可能安睡。尽管他激切想投身于那个等在前方的悔罪与虔敬的世界,却又深感不安烦扰,自己也说不上来是什么原因。

第一抹曙光乍现,只是稍微让黑暗变得浅淡,有如蛋壳丢进浑浊的液体。他起身到河边喝水洗脸,四周一片静定,他简直像此处唯一的活物。

她的前臂、胯下和双腿全长满了毛,头发披垂在脸上,让你看不清她的面貌轮廓。她蹲在河对岸,正舔着满映紫褐天光的河水,仿佛将迅速出现的黎明一并啜饮而尽,但在他注视她的同时,四周的颜色还是愈来愈淡。

孤寂与沉默,一切静定。

她不可能认知眼前河里的倒影是自己。她不知道自己有张脸,从来不知道自己有张脸,因此她的脸本身便是一面镜子,映照出与我们不同的一种意识,就像她的赤裸既不无辜也非刻意,一如我们最早的父母在人类堕落之前。她全身是毛就像荒野里的抹大拉,但悔罪不在她的理解范围。

在她无言的重量之下,语言为之粉碎。

灌木丛里跑出两只小兽,相互扭打,她没理会他们。

男孩开始发抖打颤,皮肤发麻,感觉自己仿佛是雪堆成,现在可能就要融化。他咕哝了句什么,或者那也可能是声啜泣。

那声被河水洗过的模糊声响使她侧头,小兽们也听见了,不再打闹,害怕地跑过去把头埋在她身侧。但片刻后她判断没有危险,再度将嘴凑上水面,水揽住又拨散她的发。

喝完水,她后退几步,抖甩一身湿毛皮。小兽紧衔住她摇晃的乳房。

从祖母下葬之后再也不曾哭过的彼得,此时忍不住大哭起来,泪水流下他的脸,溅落在草地。他张开双臂,笨拙向河里踏出几步,想到对岸加入她那神奇又私密的神恩,被一种几乎仿佛异象的狂喜所驱使。但他的表姐被这突如其来的动作吓到,乳头挣脱小兽的嘴,转身跑走,小兽也尖吠着匆忙跟上。她跑时手脚着地,仿佛那是唯一的奔跑方式,奔向高地,奔进尚未完成的黎明的明亮迷宫。

男孩回过神来,用衣袖擦干眼泪,脱下浸了水的靴子,用衬衫下摆擦干腿脚。他吃了些行囊里的食物,几乎食不知味,然后继续朝城镇走去,但如今他要去神学院做什么?因为,如今他已知道,没有什么好恐惧的。

他感受到自由的暈眩。

他将鞋带互绑,把靴子搭在肩上。靴子很是累赘,他跟自己争辩要不要丢掉,但当他走到铺妥的路面时便不得不穿上,尽管靴子仍然潮潮的。

鸟儿醒来,鸣唱。清凉理性的阳光令他惊讶,令人振奋的早晨展开了,如今山已在他身后。他回头一瞥,发现从远处看来那山有种扁平的二度空间感,已经开始变成它自身的图片,变成在火车站或边界驿站匆匆买下纪念童年的明信片,变成剪报,变成他将在陌生城镇拿给人看的照片,那些陌生的城市和国家他此刻尚无法想象也不知其名,他会在那些地方以陌生的语言说:“我的童年就是在那里度过的。很难想象吧!”

他转过身,长久注视那座山。他在山里住了十四年,但从没这样看过它,以一个并未对此山熟悉得几乎像是自己一部分的人的眼光,于是,他第一次看出那山是多么原始、广袤、壮丽、荒凉、不仁而单纯。他向山道别,看着它变成布景,变成某个乡野老故事的奇妙背景画片,故事说的是一个被狼奶大的小孩,或者,说的是被女人养大的狼。

然后他下定决心,转脸朝向城镇,大步向前,走进另一个不同的故事。

“如果我再度回头,”他心想,带着最后一股迷信的怖惧,“我将化为盐柱。”

厨房的小孩

若戏班子里有小孩吸着混了油彩的母奶长大,人家便说他是“出生在皮箱里”;如果有类似的厨房用语,绝对适合形容我,因为我可不就是在奶蛋酥膨发的时候怀的胎?龙虾奶蛋酥,精选材料,以中火烤二十五分钟。

而且那是我妈厨师生涯中第一次被要求做奶蛋酥,是爵爷和夫人请来作客的某个法国公爵点的菜,我妈乐不可支,因为我们这儿鲜少有挑嘴美食家光临,就连为期两周的“松鸡大狩猎”,那些卷起袖子打下满天羽毛猎物的贵族也没有哪个懂得吃,事实上他们尤其不懂得吃,舌头钝得跟皮鞋底似的。“简直是给猪吃珍珠。”我母亲会这么说,不甚情愿让人把她二十四道厨艺精湛的菜色送去餐厅,只不过连猪都比他们更懂欣赏美食。我跟你说,英格兰乡间宅邸,没错!正是讲究吃的好所在,但只有爵爷和夫人不在家的时候才行。饮食水平全靠仆役下人维持哪。

因为夫人天生纤弱敏感,一天三餐只吃放在冰块上的生蚝和葡萄,别的什么都不肯碰;爵爷则整天不吃东西,直到太阳下山才来一根裹了一大堆辣酱的骨头,他的舌头早在当年治理扑纳一小块地方时被咖喱烧坏了。(我想印度人是故意把他的食物弄得辛辣不堪以泄愤。哦,厨师的复仇——下起手来是很可怕的!)至于那些打松鸡的人,他们只想要三明治当前菜,三明治当主菜,再加上三明治、三明治、三明治,随身小酒瓶装得满满的,哦,正是,用那琥珀琼浆把食物冲下肚去,谁还尝得出什么味道?

于是我妈苦心制作她这辈子第一份龙虾奶蛋酥,派磨刀男仆骑脚踏车去好几里外的海边买来龙虾,就这么把他活生生煮熟,他又如何发出可怜的尖叫爬出锅子,等等,等等,于是我妈连蛋黄蛋白都还没分开,便已忙得团团转。

然后,就在她弯身要将面粉打进奶油时,一双手紧紧揽住她的腰。起初她以为是厨房里的人跟她瞎胡闹,便扭动宽大臀部甩开对方,同时把蛋黄加进奶油面粉糊,但搅入仔细切成小块的龙虾肉时,她感觉那双手摸得更高了。

就是这时候,番椒粉失手加太多了。她-直都为此抱憾。

当她将搅匀的材料缓缓掺入一碗打发的蛋白,天知道他又做了什么,总之她终于忍不住把东西一股脑儿倒下去,说道: ^

“管它去死呢!”

奶蛋酥进了烤箱,烤箱门砰然关上。

我且拉上一层纱幕,遮住接下来的激情场面。

“可是,妈!”我常缠着她问。“那人到底是谁?”

“哎哟天哪,孩子,”她说,“我根本没想到要问。我太担心了,怕那么用力关烤箱会把奶蛋酥震垮。”

但是没有。奶蛋酥顺利发起来就像热气球,一等它那金黄头顶不可一世地碰上烤箱门,她便冲出我含蓄拉上的纱幕,边跑边拉平围裙,好在惊呼赞叹声中端出那精彩菜色,给群集的厨房工作人员(约四十五人)做个模范。

但还不够模范。厨师遇上了高手食客。管家亲自端回盘子,砰然放下。“他说:‘太多番椒粉。’然后把它从盘子全扫进壁炉里。”她带着满意的狞笑说道。她可是高尚的典范,讲话特别注重气音,又老打嗝,连打嗝的“@”声都不忘加上“@”音。

我母亲羞惭得哭起来。

“我们这里需要一位欧陆——@@——大厨来增进格调。”管家语带威胁,朝我妈杀气腾腾看了一眼,扬长而去;尽管我妈指尖充满美食魔法,但仍只是个纯朴的约克郡姑娘,而一个蜂窝容不下两名蜂后,因此管家视她为眼中钉。此外,管家总是向往大老远聘来一位胡子活像帽架的卡赫姆或索耶,依照最时兴流行的方式将她调理或上下其手一番。

“想想看,亲爱的德文郡爵士伉俪不就请了埃布尔林大厨吗,桑德兰女公爵府请的是克雷平,波佛公爵府请的是拉巴姆,可不是吗……还有女王陛下,祝福她,御厨是梅纳杰……只有我们摆脱不掉那只约克郡肥母牛,她除了满口大大咧咧的约克郡腔不会讲别的,永远穿着毛毡拖鞋……”

在厨房桌上怀胎,在厨房地上出生,没有钟声欢迎我到来,但是有更适恰得多的砰!砰!砰!来自满屋每一个长柄浅底锅,简直就像整套厨房黄铜定音鼓连发齐响,还有汤勺敲在盘盖的愉快叮当,转烤架的狗也全都:“汪!汪!”

时值(你也推算得出来)十月减三有余,爵爷和夫人在伦敦,管家独自保持着她的优雅风格,坐在她的起居室,用迈森瓷杯喝上好武夷红茶,加一点份量审慎的朗姆酒。酒柜是上锁的,不过她早就利用充裕余暇偷打了一把钥匙。管家自己有个小女佣,专门用来使唤,差遣和拍马屁,此时小女佣正往茶杯里增添牙买加风味,楼下突然一阵天翻地覆的吵闹,仿佛中国乐队奏起锣鼓铙钹,又敲又打。

“那些下等脏东西到底在——@@——搞什么鬼?”管家以美妙悦耳的贵妇声调开言道,快快但狠狠扯了小女佣耳朵一把,要她把八卦从实招来。

“哦,最尊贵的夫人您呀!”可怜小女佣颤抖抖来兮。“是厨师在生小孩!”

“厨师生小孩?!”

由于我母亲体态丰满之至,又胖又圆,再加上厨房全体工作人员都效忠喜爱她,因此管家完全不知我即将到来。但在火冒三丈勃然大怒的同时,她也很高兴听到这消息,因为她忖道,这下就有办法以这个不速之客为理由解雇我母亲,然后对爵爷和夫人不停碎碎念,让他们请一位装腔作势抹发油的绅士,来热热冷冷和凝胶和涂奶油。于是她下楼去也,姿态堂皇但步履不稳,因为她整天都在啜饮加朗姆酒的茶,小女佣则跑在前面把门大开。

她见到的场面何等壮观!要是当时拉斐尔人在约克郡,说不定会为这情景画幅素描。我母亲戴着微笑冠冕,坐在一袋马铃薯宝座上,婴孩稳妥包在煮过消毒的布丁布里抱在胸前,全厨房大队人马满脸敬慕围在四周,每个人都挥舞着一种用具,发出愉快的汤勺敲击声,正是区区在下我的第一支催眠曲。

可惜,在管家其冷无比的眼神下,我的摇篮曲不久便愈来愈小声,只剩偶尔一声零星的咚或叮。

“这——@@——是什么?”

“可爱的小男娃!”我妈柔声呢喃,往靠在她厚实胸脯上的柔软小额头响亮一吻。

“带着他滚出去!”管家叫。“@@。”又补充道。

但这项要求引发一阵挡琅震天嘈响,仿佛一颗炸弹丢在五金行,因为在场所有人(除了母亲和我之外)都重新奋力敲打起手中的临时乐器,异口同声念诵道:

“厨房的孩子!厨房的孩子!你不能赶走厨房的孩子!”

实情也正是如此:而厨房尽管没有制造出我,却也导致我被制造出来,除了那贪嘴场所本身,我还能说自己是谁的后代呢?不管是女帮厨还是最小的蔬菜杂役,没人记得是谁或是什么在那个奶蛋酥早晨造访我母亲,当时厨房里每个人都忙着切三明治,但似乎曾有某个肥胖身形在此徘徊,受厨房吸引而来一如鬼魂受黑暗吸引而至。那位美食公爵不是有个美食小厮吗?然而他的模样轮廓就像肉冻在炉灶上受热融化了。

“厨房的孩子!”

厨房大队的声音实在太吵太响,管家只能撤退,到私人起居室再喝点朗姆酒;面对锅碗瓢盆的叛变,她发现自己并不勇敢,只好回自己帐篷生闷气。

我最早的玩具是滤碗、打蛋器和锅盖,我的澡盆是煮鳖汤的大炖锅。在我学会走路之前,他们暂且放弃鲑鱼,因为,有什么比那黄铜鲑鱼锅更适合当我摇篮的?锅高高放在壁炉架上,让我睡得又暖又香又远离危险,烹调料理引人食欲的香味和声响助我好眠,我就这样高踞在厨房上咿咿呀呀度过婴儿期,仿佛供在小小神龛里的家神。

事实上,厨房不正有些神圣吗?那些被煤灰染黑的石拱顶高高在我头上,挂着火腿和一串串洋葱、一束束干燥香草,看来有点像老教堂走道上方垂挂的教团旗帜。摸来冷凉、发出回音的石板地由善男信女每天两次跪着擦洗得一干二净,一排排刷洗得发亮的金属器皿挂在钩子或栖在架子上,静待需要的时机到来,就像许许多多圣餐杯等着食物圣礼。而炉灶就像祭坛,是的,祭坛,我母亲永远在坛前垂首致敬,唇上一层薄汗,火光映红双颊。

三岁时,她给我面粉和猪油,我立刻发明了酥饼皮。当时我太小没法揉面,她便扛我坐在肩上,看她在大理石台面上揉面团,然后把我放下,由我自己踩出一个个小派皮,为我的早慧流下欣喜的眼泪,让我自己动手加上一团团李子果酱,最后给我舔舔勺子作为奖赏。三岁半,我已经进展到做粗泡芙,再之后便一日千里。她抱我站上高凳,好让我搅拌得到酱汁,又用她的短围裙把我团团包了三圈在腰间塞好,免得我绊到下摆一头栽进自己调制的荷兰蘸酱。就这样,我变成了她的门徒。

学习读写对我来说很容易,我的字母是这样学会的:八代表芦笋(asparagus),奶油火锅芦笋(但顾及我母亲,永远不加杂种式裔汁);B代表牛腰肉(baronofboeuf),大部分用烤的,底下接肉汁的盘子里放一个爱国的约克郡布丁噗噗烤着;C代表胡萝卜(carrot),红萝卜,花椰菜,卡芒贝奶酪,以此类推,直到莎色瑞安尼,不过我常纳闷X有什么用处,因为哪个厨师的字母表里都没有它。

我的生活离不开这厨房,就像面包皮与面团或者美乃滋与鸡蛋一样息息相关。起初我调酱汁的时候站在凳子上,然后改站在倒扣的水桶上,再然后脚下什么也不需要垫了。时间过去了。

在这处偏远宅邸,生活就像平静小溪流过,一年只翻腾混乱一次,而且为时只有两星期,但那松鸡狩猎确实也够麻烦,一大堆人从城里跑来搞得我们鸡犬不宁。

尽管爵爷和夫人相信,他们的来临是我们每一个人存在的独独唯一理由,是我们人生一年一度的高潮,就他们而言,我们这些仆役整年其他时间全在冬眠,如今才活过来,就像睡美人被王子的来临唤醒,但事实上,没有他们的那十一个半月我们过得可好了,老爷太太的到来才是扰乱我们作息的长年慢性问题。我们咬牙熬过那两星期,就像迫于环境、今非昔比的上流人家必须将自宅房间出租一样不自在,至于高级料理呢,甭想了:三明治、三明治、三明治,他们只吃三明治。

而且,再也,再也没有宾客特别要求奶蛋酥,不管是龙虾或其他口味。松鸡狩猎期间,我妈总是有点闷闷不乐,情绪不佳,心不在焉,而且尽管没人点菜,每一年她都照样准备她的龙虾奶蛋酥,派磨刀男仆去买龙虾,活生生把他煮熟,打蛋,做面包粥等等,等等、等等,仿佛这是一种魔法仪式,能解开过去那个大问号,解答她儿子究竟来自谁的胯下,然后,也许,她这次可以好好把他的脸看清楚。或者也许另有其他原因。但她从来什么都不说。年年如此,熟能生巧,她已经做出有史以来最饱满、最美味的龙虾奶蛋酥,但没有贵客来吃,厨房里的人也都不忍心动手,所以,整整十五次,每年奶蛋酥都喂了鸡。

直到某个十月的黄道吉日,荒野上起雾一如高汤的腾腾热气,松鸡像死刑犯饱吃最后几顿大餐,我母亲的坚持终于获得回报。宾客成群来临,此时我们听到令人怀念的微弱手风琴声,一辆有篷四轮马车沿着车道驶来,车上满是法国百合纹饰。

听到消息,我母亲全身发抖,脸色大变,得在揉面的大理石台上坐下缓口气,而我,哦,正好到了男孩最常思索父亲之事的年纪,我准备会见生身之人。

但这是怎么回事?自己带来好几瓶酒的公爵吩咐要一大盒冰,走进厨房來取冰的人却是个没胡子的男孩,跟我年纪不相上下,甚至更小!尽管我母亲试着问他另一个假想中存在的小厮在哪里,那人多年以前曾让她手抖得控制不准番椒粉的分量,但他说听不懂她的约克郡土腔,摇头表示不解。然后,我母亲这辈子第三次哭了起来。

她第一次哭,是因为搞砸一道菜。第二次,看见儿子揉面团,她是喜极而泣。而这一次,她是为了不在的那人而哭。

但她仍派磨刀男仆去买龙虾,因为她必须也即将进行每年秋季的仪式,就算如今只是为希望守灵,或者像为葬礼准备烤肉。于是我决定自己解决此事,以最快的途径——送食物专用的升降梯——上楼,问那公爵他的仆役人在何方。

公爵正在放松休息,开一两瓶酒小酌一番,准备迎接晚餐。他身穿有衬里的天鹅绒家常外套,很像人家给名种狗穿的衣服,套着摩洛哥羊皮拖鞋的脚凑在熊熊炉火前烘暖,正用母语自顾自哼着歌。我从没见过这么肥的男人:就算他分十几二十磅肉给我母亲,也感觉不出哪里有差。又圆又胖。就算从墙板里突然冒出的这个年轻厨师让他吓了一跳,他这种绅士也不会表现出惊诧讶异’只问,我找他有事吗?语气再和蔼不过,而我,尽我烹饪法语词汇的可能,用我那一点点法语,结结巴巴地说:

“好多年前您第一次来这里时陪伴(配菜)您的那位随身小厮^”

“啊!尚贾克!”他立刻响应。“真可怜。”他又加了句。

他一脸哀戚,眯起眼睛,垂下视线。

“肝病突然发作。唉,他死了。”

我的脸当场白得像小白菜。身为完美绅士的他,邀我来一口他的香槟安安神,这是他大老远从自己酒窖带来的,他不信任我们爵爷那烧焦的味觉。随着它一路冒泡泡打着噎滑下我食道,我感觉到自己胸口都长出了毛。公爵以真正贵族都有的那种平易近人民主态度与我又分享一瓶酒,喝饱后,我对他叙述了就我所知的本人孕育过程,说明他的已故小厮如何撩拨赢得我母亲,在那道龙虾奶蛋酥的烹调过程中。

“那道奶蛋酥我记得很清楚。”公爵说。“是我吃过最棒的。我请管家代为向大厨致意,只加了一句吹毛求疵美食家的建议,说下次不妨稍微少放点番椒粉。”

原来是这样!坏心的管家只把话传了一半!

然后我讲述感人的故事:之后每一年松鸡狩猎期间,我母亲都做一份龙虾奶蛋酥以(我相信是)怀念尚贾克,于是我们又喝了一瓶香槟纪念逝者。最后公爵表现出无比温柔敏感的情怀,含着男子气概的眼泪说:

“这样吧,孩子,趁你妈妈再一次为我烹调那著名的龙虾奶蛋酥,我本人,为了纪念前任小厮,就悄俏下楼去——”

“哦,大人!”我感动得结结巴巴。“您真是太好了!”我立刻赶回厨房,这时母亲才刚开始做奶白酱。不久,当奶油融化得像公爵听我说她故事时为之融化的心,厨房门悄悄开了,大人阁下蹑手蹑脚溜进来。我得说,他们真是我见过身材最匹配的一对。厨房军团全转开头,尊重这浪漫的一刻,但一手促成此刻的我忍不住偷看。

他偷偷潜近她身后,食指按在唇上表示要大家小心、安静,然后伸出手臂,慢慢,慢慢,慢慢地,以无比的轻盈灵巧,一手探上她身侧。感觉起来大概只像苍蝇停在屁股上,她抖抖一边屁股好似草原上一匹牝马,不为所动,将面粉过筛。公爵自己也有点发抖,那张有些波旁家族轮廓的脸上闪过一种神情,就像小小孩来到糖果店。他想从背后偷看她用那些烹调用具正在做什么,但被自己的丰满挡住了。

也许只是为了让她移开一点,或者是真心对她迷人的庞大体型表示赞赏,总之,此刻,他以庞然但无比优雅的姿态,就这么一手戳上她的屁股。

我母亲发出一声叹息,足以吹掉打发的蛋白,但她身为艺术大师,打蛋黄的手连抖都没抖一下,尽管公爵的双手愈游移愈高,那只汤匙也完全不曾动摇。

因为,你要明白,调味的时候到了。这一次,番椒粉的分量刚刚好,一丁点也不多。好耶!这份奶蛋酥将会我用拇指和食指形成一个圆,凑上嘴巴作势亲吻。

蛋白加入面包粥,她手中汤匙的动作迅速又轻盈,就像困在陷阱里的鸟。她将一切材料倒进奶蛋酥盘。

他的手一拧。

然后她才叫道:“管它去死吧!”我母亲没照剧本来,却把手里的木匙当作棍棒,咚!一下狠狠打在公爵头上。他低低一声呻吟,倒在石板地。

“有你好看的。”她对倒地的他说。然后利落地将奶蛋酥放进烤箱关上门。

“你怎么可以这样!”我叫道。

“不然难道要让他搞砸我的奶蛋酥?上一次不就岌岌可危吗?”

磨刀男仆和我把公爵抬上大理石台,拍打他的脸,用抹布沾冰透的夏布利白酒轻拭他的太阳穴,最后,好不容易,他眼睛眨动,苏醒过来。

“好个了不起的女人。”他喃喃说道。

我母亲趴在炉灶上,一手拿着马表,完全不理他。

“她是怕你搞砸了奶蛋酥。”我窘得无以复加,解释道。

“真是尽心尽责!”

他似乎敬畏不已,直盯着我母亲,仿佛永远看不够。他以那巨大身形所容许的程度轻快跳下大理石台,冲过厨房,跪在她脚边。

“我求你,我恳请你——”

但我母亲眼睛只盯着烤箱。

“这下做好啦!”她一把打开烤箱门,端出堪称奶蛋酥之后的精彩作品,它大天使般的翅膀伸展于整个厨房,从盘子往上升起,只受重力局限。在场所有人(约四十七人——厨房大队再加上我和公爵)都鼓掌喝彩。

管家气炸了,因为我母亲坐上那辆封闭式马车,前往公爵本人的华美法国厨房,但她安慰自己,这下终于可以说服爵爷和夫人请一个索耶或卡赫姆之流的崭新大厨,朝她捻捻胡须,在她生日时给她来个特制蛋糕,不时还招待她享用朗姆糕。但是——我是我母亲厨房的独子,现在我继承了家业;何况,管家又能怎么抱怨?我可不是全国最年轻的(生于约克郡的)法国大厨吗?

因为,我可不是公爵的继子吗?

秋河利斧杀人案

莉兹·波登拿斧头

猛砍爹爹四十下

看见自己下毒手

又砍娘亲四十一下。

-童谣

—八九二年,八月四日一大早,麻州秋河。

热,热,热……一大清早,工厂的汽笛还没响,但尽管时间这么早,白炽烈日却已高高挂在静止空气中,一切尽在热气里蒸腾摇摆。

此地居民从来不曾适应这些炎热潮湿的夏季——潮湿比炎热更令人无法忍受,天气像纠缠不去的低烧,你怎么也无法退烧。最先住在这里的印第安人够聪明,天气转热时懂得脱掉鹿皮衣,坐进池塘让脖子以下全泡在水里。但这些人就不然了,他们的祖先是勤奋努力、禁欲自苦的圣人,将新教伦理原封不动搬到这个应该午睡的国度,而且他们还骄傲,骄傲于硬跟自然作对。在大多数纬度相当,夏天同样湿热的地方,生活步调到这季节都会放慢:你拉上百叶窗关起窗扇,整天待在阴凉处;你穿宽松的衣服,好让偶尔动一动时自己肢体带起的气流使你保持凉爽。但上个世纪的最后十年在这儿是辛勤工作的高潮,不久一切便会繁忙起来,男人走进熔炉般的早晨,全身法兰绒内衣裤、亚麻衬衫、结实羊毛料的背心和外套和长裤,还用领带勒杀自己,他们认为让自己不舒服是一项大大美德。

今天正值热浪高涨,一大清早气温就已达八十四五度,还一路继续往上冲,毫无减缓趋势。

在衣着方面,女人只是看起来比较占便宜而已。在莉兹·波登吃过早餐,做完一些家务后将杀死父母的这天,早晨她起床时换上的是一件简单的棉布连身裙——但是,底下有上了浆的长衬裙、上了浆的短衬裙、长衬裤、羊毛长袜、衬衣和紧紧捏住她五脏六腑不放的鲸骨束腹,双腿间还系了条沉甸甸亚麻巾,因为她正值经期。

在如此层层叠叠衣物下,在这逼人欲狂的暑热中,她感觉不适又反胃,肚子被紧紧钳夹,还得在炉子上烧热熨斗烫手帕,直到时候来临,她走下存放柴薪的地窖拿起那把我们永远想象她——“莉兹·波登拿斧头”——手持的斧头,就像我们永远想象圣凯瑟琳在那轮子上转动,象征她的热情。

不久,跟莉兹一样穿着这许多衣服(虽然质料没那么好)的女仆布丽姬,会将柴油倒在揉成一团、夹着一两根火种的昨晚报纸上。炉火稳定后,她会做早餐,饭后洗碗时火也会继续陪伴,让她喘不过气来。

穿着哔叽西装——那身衣服光看就足以让你浑身刺痒热昏——的老波登会先走进冒汗的城里,像猪拱土一样埋头挣钱,等上午过了一半再回家,赴一场不容错过的命运之约。

但此时这里暂且没人起床,现在还是一大清早,工厂的汽笛还没响,炎热中万物静止,天空已经白亮,新英格兰的阳光没有影子,照射一如上帝之眼的击打,海一片白亮,河也一片白亮。

我们不但已大多忘记过去那令人发痒、造成压迫的服装有多不舒适,忘记持续的不舒适会如何磨损你的神经,更幸运地忘记了过去的种种气味,家里的气息^没洗干净的肉体,不常换的内衣裤,夜壶,馊水桶,不够畅通的茅房,腐烂的食物,未受照料的牙齿;街上也不比屋里清爽,马尿马粪的臊臭无所不在,肉店里突然冒出过期死肉的臭味,鱼摊散发阿摩尼亚般的可怖气息。

你会用浸透古龙水的手帕捂住鼻子,用香堇菜的香水洒满全身,使你永远带有的腐坏肉体气息被葬仪社的防腐味道遮盖。你会恨透你所呼吸的空气。

秋河第二街的一栋屋里睡了五个人:两个老男人,三个女人。三个女人全归第一个老男人所有,与他的关系包括婚姻、血缘或聘雇。他的房子窄如棺材,他便是靠这赚了大钱——他以前是开葬仪社的,但近来又朝另外几个方向扩展生意,每一个方向都带来令人非常满意的成果。

但光看这房子,你绝对猜想不到他是个有钱的生意人。他的房子逼仄、狭小、寒酸,毫无舒适可言——若你拍他马屁,或许会说这房子“朴素踏实”——而第二街也已没落了好些时日。波登家——门旁的黄铜门牌草书标明“安德鲁·J·波登”——兀自伫立,跟两侧邻舍隔了区区几码庭院。左边是马厩,自他卖掉马匹之后闲置已久;后院种了几棵梨树,这个季节结实累累。

在这个早晨,很巧的,波登家两个女儿只有一人睡在父亲的屋檐下。长女埃玛·黎诺拉到新贝德佛去吹几天海风了,因此将逃过一劫。

在大汗淋漓的六月、七月和八月,他们这个阶级很少有人还待在秋河,不过话说回来,他们这个阶级也很少有人住在第二街,在城里地势较矮的这一头,暑热如雾气聚集。一群开心结伴的女孩也邀了莉兹同到海边避暑,但她没有去,仿佛故意刻苦虐待自己的身体,仿佛有重要的事把她留在这精疲力尽的城里,仿佛坏心仙子下了咒将她定在第二街。

另一个老男人是波登的某个亲戚。他不属于这里,只是路过做客,是个偶然的旁观者,不相干。

把他排除在脚本以外。

尽管就戏剧的角度而言,他出现于这在劫难逃的屋里并不算什么瑕疵,但此出家庭末日剧的色彩必须粗浓,设计必须极度简化,才能达到最大的象征效果。

把约翰·维尼昆·摩斯排除在脚本以外。

第二街那栋屋子里,睡着一个老男人和他的两个女人。

市公所的钟运转着,断续发出六点第一声钟响之前的引言,同时布丽姬闹钟的长针也一跳,逐渐凑上整点,钟顶的小锤子往后收,正准备敲响闹铃,但布丽姬潮潮的眼皮并没有预感,没有跳。她穿着硬邦邦的法兰绒睡衣,身上盖一层薄被单,仰躺在铁床上,小时候她在爱尔兰被修女教过要这样睡,万一半夜死了,也好给葬仪社的人省点麻烦。

整体说来她是个好女孩,尽管脾气有时有点阴晴不定,有时会跟太太顶嘴,然后又得向神父忏悔自己犯了没耐心的罪。因为暑热和反胃今天屋里每个人醒来都会恶心想吐——早上稍后她将会躺回这张小床。当她在楼上小憩片刻,楼下将大开杀戒。

壁炉台上或放或靠的东西包括:一串棕色玻璃念珠,葡萄牙人开的店里买来的衬硬纸板的彩色圣母像,一张她在唐纳格的严肃母亲的脏兮兮照片——不管麻州的冬天多寒冷刺骨,这壁炉从没烧过半根柴火。床脚一口凹凹凸凸的铁皮箱里就是布丽姬的所有家当。

床旁有一张硬邦邦的椅子,上面放着一根蜡烛、火柴、闹钟,闹钟滴答滴答的金属铿锵响彻房间。布丽姬常跟主母一起取笑自己,不管怎么吵,再怎么吵,她都能照睡不误,因此除了闹钟她还需要所有工厂的汽笛,汽笛此刻就要响了,就在这一秒……

磨损起毛的冷杉木架上放着她从来不用的水罐和脸盆,她才不要辛辛苦苦打水上三楼只为了清洗自己,不是吗?反正厨房水槽多的是水。

老波登不认为有必要装浴缸,他不相信全身浸在水里有什么好处。要洗去天生自然油脂,在他看来简直是抢劫自己的身体。

一方没有镜框的镜子映出波折不平的倒影,照出又破又锈的肥皂盘,盘里装着一大把黑色金属发夹。

明亮的纸窗帘上,梨树的倩影婆娑摇曳。

尽管布丽姬没关房门,徒然希望能哄一丝风吹进房间,但前一天耗尽的热气还结结实实塞在这小阁楼里。天花板落下些许头皮屑般的石灰白漆,有只苍蝇发出沉闷哀鸣。

屋里充满浓浓睡意,那是迟迟不消散的略甜气息。静止,一切静止,整栋屋里没有丝毫动静,只有那苍蝇嗡嗡绕圈。静止停在楼梯上,静止压迫着窗帘。静止,楼下的房间一片死般静止,那是老爷和夫人共睡婚床之处。

若窗帘拉开或油灯点上,比较能看清这房间和女仆简陋房间的差异。地上铺着一张花朵图案生气勃勃的地毯,不过质料廉价鲜艳;壁纸上有紫褐色、赭色和樱桃色的花朵,尽管波登家搬进来时这壁纸便已旧了。梳妆台上是另一面影像歪扭的镜子,这屋里每面镜子都会扭曲你的脸。梳妆台上,一张窄长桌巾绣着勿忘我花,桌巾上一把缺了三齿、缠着一些灰发的骨梳,一把乌木色的木发刷,还有一些小瓷盒放在蕾丝垫上,里面装着安全别针、发网等等。波登太太白天戴上遮住渐秃头皮的小顶假发卷在那里,看来像只死松鼠。但这房里完全不见波登的男用物品痕迹,因为他自己有一间更衣室,就在左边那扇门后……

那它旁边那扇门呢?

通往仆役专用的后楼梯。

还有另一扇门呢,半藏在沉重的桃花心木床头后那扇?

若不是这门锁得紧紧,你就能由此走进莉兹小姐的房间。

这屋子有个奇怪的特点:房间都有很多门,更奇怪的是,这些门总是锁着。屋里充满上锁的门,而上锁的门后只是其他锁着门的房间,因为楼上楼下所有的房间都互通,像噩梦里的迷宫。这是一栋没有走廊的屋子。屋里每一部分都被标记为某个住户的私人领域,房与房之间没有共享的公共空间,这屋里的隐私全牢牢封住,就像法律文件的蜡印封缄。

要到埃玛房间只能穿过莉兹房间,埃玛的房间没有出口,是条死路。

波登家里里外外全锁上门的习惯始于好几年前。在布丽姬来此工作前不久,他们家遭窃了,不知是谁从侧门闯进来,当时波登夫妇出游不在家。他们夫妻鲜少一同出游,那次他把她装上二轮轻便马车,前往位在史莞汐的农庄,去确保租户不赖账。女孩们待在家里自己房间,卧床小睡或补缀绽线衣物或缝紧松脱的扣子或写信或思索该对值得救济的穷人做哪些善事或眼神空洞盯着半空中。

我想象不出她们还能做些什么。

这两个女孩独处时到底做些什么,我实在难以想象。

埃玛比莉兹神秘得多,因为我们对她知道得更少,她是片空白,她没有人生。她房间的门只通往妹妹的房间。

当然,称她们为“女孩”是有礼的说法。埃玛已经四十好几了,莉兹也三十多岁,但她们没结婚,因此住在父亲家里,持续着虚构的、延长的童年。

当老爷太太不在家,女孩们在睡觉或忙别的,某个或某些不明人物蹑手蹑脚沿着仆人用楼梯走进夫妇卧室,摸走了波登太太的金表和表链、她遥远童年留下的珊瑚项链与银镯,还有老波登藏在左边柜子第三个抽屉干净连身衬衣裤下的一卷钞票。人侵者还试图撬开保险箱的锁,那一方毫无特色的黑铁像剁肉的砧板或祭坛,稳稳放在老波登睡的那一侧的床边。但要打开这保险箱得用铁橇才行,入侵者只顺手拿了梳妆台上的一把指甲剪来撬,所以没得手。

然后人侵者在波登夫妇的床上大小便,把梳妆台上的零零碎碎全扫落摔碎在地,闯进老波登的更衣室,用那把先前拿来对付保险箱的指甲剪,恶狠狠攻击挂在衣橱樟脑丸黑暗中的丧礼用黑西装外套(指甲剪断成两截,被扔在衣橱地板上),然后退到厨房,砸碎面粉罐和糖蜜罐,拿起餐具洗涤室水槽旁那块肥皂,在起居室窗户上涂写了一两句不堪入目的话。

真是一团乱!莉兹瞪着起居室窗户,模糊感到惊讶,听见开着的纱门轻声砰砰摇动,尽管没有风吹。她在做什么,只穿着紧身束腹站在起居室中央?她怎么跑到这儿来的?是不是因为听见纱门摇动作响,下来察看?她不知道。她记不得了。

她只知道:突然间她便已在这里,在起居室,手里拿着一块肥皂。

她的感官知觉逐渐恢复清晰,然后才叫嚷起来。

“救命啊!我们遭小偷了!救命啊!”

埃玛下楼来安慰她,从莉兹婴孩时代起她这个大姐姐就一直负责安慰妹妹。是埃玛清干净了梦游的莉兹赤脚从厨房一路踩到起居室地毯上的面粉与糖蜜痕迹。但那些不翼而飞的珠宝和钞票则下落不明。

我没办法告诉你遭窃一事对波登造成多大的影响。他仓皇失措,大受震惊,甚至感觉遭到侵犯,简直像被人强暴。他对事物固有的完整性原本抱有无可动摇的信心,但从此改观。

遭窃一事震动了整家人,他们甚至打破彼此间惯常的沉默,加以讨论。他们当然怪罪到葡萄牙人头上,但有时也怪那些法裔加拿大佬。他们的愤恨之情没有与时俱减,但愤恨的对象则随着心情改变,不过他们怀疑的永远是那些陌生人和新来的人,那些人住在污秽杂乱的公司宿舍,离这里只隔几条脏乱的街。他们倒也不总是只怀疑那些深色皮肤的陌生人,有时候也认为小偷很可能是那些刚远渡重洋从不守清规的兰开郡来的纺织厂工人,因为一个贫民区的房东不会太受罪犯阶级的欢迎。

然而,波登太太也想到有可能是吵闹鬼干的好事,尽管她并不知道这个词;但她确实知道两个继女当中的妹妹是个怪胎,要是那女孩想,光是她的怨恨就足以让盘子惊跳起来。但老头很爱他这个女儿。也许就是那时,在遭窃的震惊之后,他决定让她换个环境,吹点海风,来趟长途旅行,因为就是在遭窃之后他送她去遍游欧洲。

遭窃后,前门和侧门总是锁上三重锁,偶尔暂开,也只是梨子成熟季节屋里某人要去院子捡一篮落地的梨,或者女仆要把洗好的衣服晾起来,或者老波登晚饭后到树下撒泡尿。

从此他们便养成了锁上所有房门的习惯,人在房内就上门内的锁,人在房外就上门外的锁。老波登早上离房后便锁起房门,把钥匙放在大家都看得到的厨房架子上。

遭窃后,老波登幡然醒觉私人财产的短暂性。于是他大手笔拼命投资,从此将他的盈余投进结实的砖头和灰泥,因为,有谁偷得走一整栋办公大楼?

这时候,市区某条街上若干租约恰好同时到期,波登一口气全买下,整条街都成了他的。他拆光街上房屋,计划建造波登大楼,包括商店和办公室,深红砖头、深黄褐石块加铸铁,从今以后他将在此永远丰收一大笔无法贩卖的租金,而这座纪念碑,就像阿西曼迪亚斯的纪念碑,将在他死后长久流传——事实上它确实还在,四平八稳、体体面面的安德鲁·波登大楼,屹立在南中央街上。

就一个鱼贩的儿子而言,成就不小吧,嗯?

因为,尽管“波登”在新英格兰是个古老的姓,波登一族加起来拥有秋河好大一部分,但我们的波登,老波登,这家波登,并非来自家族中富有的一房。波登族人各式各样,而他父亲是提着藤篮挨家挨户卖鱼的小贩。老波登的吝啬来自贫穷,但学会靠房地产赚最多的钱,因为节俭对穷人的意义不同,穷人无法从中获得快乐,那对他们而言是不得不做的需要。谁听说过一文不名的小气鬼?

这个白手起家的人寡欢又惨瘦,生活中鲜有乐趣。他的天职是累积资本。

他的嗜好是什么?

咦,当然是把穷人踩在脚下啰。

一开始,安德鲁·波登是开葬仪社的,而死亡认出他是它的共犯,待他不薄。在这纺锤充斥的城市,很少有人活到老,纺织厂里做苦工的孩童尤其死得频繁。他开葬仪社的时候,不!——他才没有砍掉尸体的脚硬装进太小的、内战剩下的、廉价买来的棺材!那是他敌人散播的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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