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他说。“我们不告诉爸爸就是了。”
尽管知道父亲听他们说话都是心不在焉,但他们以往从不曾刻意对父亲隐瞒任何事。
夜色渐至,他们又走了一小段路,直到在一棵开着花的树下找到现成的苔藓枕头。他们喝些清水,吃光带来的最后一点食物,抱在一起睡去,仿佛天生就是这地方的孩子。然而他们睡得不如平常好,两人都做了陌生的噩梦,梦里有刀,有蛇,有化脓的玫瑰。但尽管两人都欠动身体,喃喃说着梦话,那些梦境却又奇怪地并不重要,只是一串稍纵即逝、零星恶意的画面,两个孩子在睡眠中便忘掉了,醒来时只感到噩梦后仅余的烦躁、被遗忘梦境的残渣,只知道自己没睡好。
早上睡醒,他们脱光衣服在河里洗澡。艾米尔看出时间正在悄悄改变两人身体的轮廓,发现自己已无法像从小以来继续对妹妹的赤裸视若无睹,而她如往常朝他泼水嬉闹之后,也突然转开眼神,感到同样不寻常的困惑。于是他们变得沉默,匆匆穿好衣服。然而这种困惑是愉悦的,让他们感觉有些酥麻。他检视她的手指,睡莲的咬痕已经消失,伤口完全愈合了,但想到那长牙的花,仍让他有种不熟悉的惧怕,为之一阵寒噤。
“食物都吃光了。”他说。“我们中午就回去吧。”
“哦,不要啦!”玛德琳的语气带有一种神秘的刻意,如果他懂的话,便会明白那只可能出自一种新的念头:想要他不顾自己想法,只照她说的做。“不要啦!我们一定找得到吃的东西,毕竟这季节野草莓正多着呢。”他也熟悉森林万物,知道林中一年到头都找得到食物——浆果、草根、菜叶、蘑菇等等,因此他明白她知道他只是拿食物当做薄弱借口,掩饰自己与她在离家这么远的地方独处心中愈来愈不平静的感觉。现在借口用完了,便只能继续走下去。她的步伐带着某种不确定的胜利感,仿佛意识到自己刚赢了第一次,尽管这项胜利本身微不足道,却可能是未来重大战役的预兆——虽然他们连架要怎么吵都不知道。还不知道。
如今,这种意识到对方形体轮廓的感觉,已经让他们不再那么像双胞胎,那么难以分辨。于是他们再度开始渊博的植物研究,假装一切依然如常,一如森林尚未露出利齿之前那样;蜿蜒的河流带他们去到一处处神奇所在,多得是东西可谈。阴影消退的正午时分,他们来到一片仿佛经过炼金术改造、植物大变迁的景致,每一样事物都奇妙不已。
蕨叶在他们眼前舒展,分岔叶缘本应排满孢子的地方却是无数宝石般闪烁的小眼睛。一条藤蔓长满浓艳紫花,在他们经过时以浑厚女低音唱出弗拉明戈乐曲般冶艳狂野的歌声——而后安静无声。有些树上长的不是叶子,而是带有斑点的棕色羽毛。等他们实在很饿了,又找到连玛德琳都不曾料到的美味食物:水边一丛长着鳟鱼般鳞片的矮树结着贝壳形状的水果,撬开来吃,味道竟像生蚝。吃完这顿鱼鲜午餐,他们又走了一小段路,发现一棵树干上长有白色隆起,尖端是红点,看起来实在很像乳房,他们便朝乳头凑过嘴去,吸饮甜美清新的乳汁。
“怎么样?”玛德琳说,这次声调中带有明显的胜利意味。“我跟你说过吧,一定找得到东西填饱肚子的!”当傍晚暗影像一层厚厚金沙落在魔幻的森林上,两人开始觉得累的时候,来到了一处小小山谷,谷里有个水潭,看来似乎没有水流进或流出,所以源头一定来自看不见的涌泉。山谷里充满类似柠檬的宜人清香,如天降香水般清冽醒神,他们立刻就看见了香气的来源。
“哎呀!”艾米尔叫道。“这可绝对不是那鼎鼎大名的乌帕斯树!一定是某种香料树,就像印度北部的那些,毕竟那里的气候跟这里很类似,至少书上是这样说的。”
这棵树比一般苹果树稍大些,但形状优雅得多。涌泉般的枝桠像节庆的鲜艳彩带,长长坠满芬芳的星形绿花整树洒泻而下,花心是雄蕊顶端的红色花粉囊,衬着一丛丛深绿光滑的叶子,树叶有的被夕阳照成火红,有的被暮色染成黑玻璃。叶片下藏着一簇簇果实,神秘的金色圆球带有绿纹,仿佛全世界还没成熟的太阳都在这树上沉睡,等待宇宙间一个复数黎明唤醒它们的灿烂。他们牵手站在那里凝视这棵美丽的树,一阵微风吹开枝叶,让他们更清楚看见果实:每一颗果实微微发红的双颊上,都有一个奇特的痕迹——一圈断续印痕,就像被
饥饿的人咬了一口。这情景也仿佛刺激了玛德琳的食欲,她笑道你看,艾米尔,森林连甜点都帮我们准备了!”
她轻快奔向那棵绝美馥郁的树,那一刻树笼罩在宛如幻觉、液态琥珀般的渐暗余晖中,看在艾米尔眼里正与妹妹惊人的美相互辉映,那份以前从未得见的美如今使他心中充满狂喜。深暗潭水映现她深暗身影,宛如一面古镜。她伸手拨开树叶,想找一颗熟透的果实,但泛绿果皮似乎一接触她的手指便变暖,变亮,于是第一颗被她碰到的果实不待采摘便自动掉落,仿佛是她的碰触使它成熟完美。果实看来类似苹果或梨子,丰沛汁液直沿着她下巴流淌,她伸出崭新的、感官的鲜红长舌,舔舔嘴唇。
“好好吃哦!”她说。“来!你吃!”
她走冋他身边,踩在潭缘水里溅起水花,果实放在掌心向他伸来,宛如一座甫化为真人的美丽雕像。她的大眼像夜生花朵发亮,只等这个特别的夜晚绽放,在那双令人晕眩的深邃中,她哥哥看见了完整传达的,至今不曾猜想,知晓,传达的,爱的景象。
他接过苹果,咬下;而后,两人相吻。
肉体与镜
时值午夜——我对时间的选择和场景的设定都精确一如天生贵族。我不是长途跋涉了八千里,只为找到一种含有足够痛苦和歇斯底里的气候,好让自己满意吗?那天晚上,我从英国回到横滨,没人来接我,尽管我以为他会来。于是我搭火车前往东京,车程半小时。一开始我很生气,但这处境的不堪意味压倒了愤怒,于是我伤心起来。回到爱人身边,却发现他不在!以前,只要一想到有这种可能,我的心就像巴甫洛夫的狗那样乱跳,想到可能发生不愉快之事我简直垂涎三尺,因为我确信那才是真正的人生。人家说,我单独一人时看来总是很孤单;这是因为,当我还是个讨人厌的青少年时,学会了把外套领子竖起,状似孤单地坐在一旁,好吸引别人来跟我说话。即使到现在我还改不掉这习惯,尽管现在这只是个习惯,而且,我也明白,这是个掠食者的习惯。
时值午夜,我痛哭着走过装饰假櫻花的路灯下。从四月到九月,路灯都装饰着假樱花,好让红灯区时时刻刻看来都有种喜庆味道,不管心烦意乱的涟漪如何搅扰那永不停歇、来往不断、安静温和的忧郁人群,他们撑着假屋顶般的伞,穿梭在潮湿的巷道网络里。一切看来寂寥一如狂欢节。我在无数陌生脸孔中寻找心爱之人的那一张,夏日温热的密密大雨将黑暗路面变得湿滑,闪着水光,像刚从海底冒出的海豹的滑顺毛皮。
人群在我四周涌动如同长满眼睛的潮水,我感觉自己正走过一片大海,海里无言的居民比着手势,就像中古世纪哲学家想象深海国度的居民那样,是陆地居民的对比或者镜像。我一身黑洋装穿过这些印象派场景,仿佛是我创造这一切,也创造我自己,我的女主角,以第三人称单数穿着黑洋装,爱着某人,哭泣着在城市里走过,仿佛世界全由我的眼延伸而出,就像以敏感轮轴为中心散放的轮辐,仿佛是我的注视使一切获得生命。
我想,现在我知道当时我想做什么了。我是想把那城市变成自身成长疼痛的投影,以便制服那城市。多么自我中心,多么傲慢!这城市,世界上最大的城市,设计得毫不符合我这欧洲人的任何期望,这城市呈现在外国人面前的生活模式看似谜般透明,一如梦境那种不可解的清澈。而这是那外国人自己永远做不出来的梦。那陌生人,那外国人,以为自己握有掌控权,但其实他是陷在别人的梦里。
在东京,你永远料想不到会发生什么事。什么事都可能发生。
这城市吸引我,起初是因为我猜想它含有大量作戏的资源。我总是在内心的戏服箱里翻找,想找出最适合这城市的打扮。那是我保护自己的方法,因为那时,如果我让自己太靠近现实,总是会非常痛苦,因为定义分明的日常世界有着坚硬边缘和剌眼灯光,无法共振响应我对人之存在所做的要求。仿佛我从未把体验当做体验去体验。生活永远达不到我对生活的期望——包法利夫人症候群。那时我总是在想象其他可能发生、取代现况的事情,因此我总是觉得被骗,总是不满。
总是不满,尽管我像个完美的女主角,哭泣着在芬芳的巷道迷宫里漫步穿梭,无望地寻找着失去的爱人。而且我不是在亚洲吗?亚洲!但,尽管我就住在那里,感觉起来它总是离我好远,仿佛我和世界之间隔着玻璃。但是在玻璃的另一边,我可以清清楚楚看见自己,我就在那里,走来走去,吃饭,交谈,恋爱,漠然,等等。但我时时刻刻都拉动着线,控制我自己这具木偶,是这具木偶在玻璃的另一边四处移动。即使是最精彩的冒险,我也以无聊的眼神视之,就像抽着雪茄的经纪人看着又一场试演会。我掸掸烟灰,问事件:“除此之外你还会做什么?”
因此我试着依照自己想象中的蓝图重建这座城市,做为我木偶戏的舞台布景,但这城市坚决拒绝重建,我只是自己想象它被如此重建而已。回到这城市的那一夜,无论我怎么努力寻找心爱的人,她都找不到他,而城市将她交给一个完全陌生的人,陌生人走到身旁与她并肩而行,问她为什么哭。她随他去到一间立意清楚的旅社,天花板上有镜子,不法意味简直实质可触的床挂着淫荡的黑色蕾丝帘。他的眼睛形状像亮片。一整夜,一弯细细苍白的镰刀月下,一颗孤星浮在雨里,雨淅沥沥打在窗上,蝉声如时钟彻夜不休。挂在檐下的风铃不时玎玲作响,声音细致哀愁。
夏雨中甜美优伤月夜的抒情情欲,这一切都出乎我意料,我本来多少预期他会勒死我。我的感受在反应的重担下凋谢,在感官的袭击下错乱。
我的想象被预先遏止了。
房间像油纸糊的盒子,充满雨声回音。熄灯后,我们一同躺下,我仍能在上方镜子里看见两人拥抱为一的形状,是这城市的谜般万花筒意外凑出的奇妙图案。透过蕾丝帘的回纹阴影,我们皮肤上多了动物毛皮般的条纹,仿佛这是旅社发给的制服,好让来此做爱的人隐姓埋名。镜子消灭了时、地、人,当初在这房屋的献堂礼上,镜子已被赋予职责,专司映照偶遇邂逅的拥抱,因此它以堪任典范的态度对待肉体,慈善而中立。
镜子过滤了所有陌生邂逅的本质,两人对彼此的概念只存在于偶遇的拥抱,只存在于意料之外。在做爱那段似长若短的时间里,我们不是自己——不管那自己又是谁——而是,在某种意义上,自己的鬼魂。但我们当下所不是的那个自己,我们惯常概念中的那个自己,其实质反而比当下我们所是的映影更虚幻得多。魔镜让我看见在此之前不曾思索过的、关于我自己之为我的一种意念。无意间,我被镜中映照的动作所定义。我围困了我。我是镜中所写的句子的主词,而不是在观看镜子。镜面之外毫无他物。没有任何事物阻挡在我和这项事实,这个动作之间,我被抛入关于真实生存情况的知识中。
镜子是暧昧的东西。镜子的官僚体系发给我一份通行世界的护照,显示出我的面貌。但对一个坐在安乐椅上神游的人,护照又有何用?女人与镜子私下串通,闪避我、她所进行而她、我无法观看的行动,我藉之冲出镜子,藉之巩固面貌的行动。但这面镜子拒绝与我共谋,仿佛它是我有生以来见到的第一面镜子。它毫不掩饰,映照出下方的拥抱,它显示的一切都无可避免,但是我自己做梦也想不到的。
我看见肉体和镜子,但无法承认这个影像。我当下的立即反应是,感觉自己做出了不符合角色性格的行为。我为了配合这城市而假意穿上的花俏服饰背叛了我,让我来到一个房间、一张床和一个对自己的修正定义,这些全都不该出现在我的人生,至少不该出现在我看着自己演出的这个人生。
因此我躲避那镜子,爬出它的臂弯,坐在床缘,用先前的烟蒂点起另一根烟。雨滴落下。我这心慌意乱模样的表演完美精确,就像电影里那样。我表示喝彩,满意于镜子不曾诱我做出会让自己觉得不适恰的举动——也就是说,耸耸肩埋头睡去,仿佛我的不贞一点也不重要。此刻我被一种不祥的预感震动,怕这个亮片眼睛、对我仁慈的他只是另一个人,我爱的那个人的反讽替身,仿佛街头武断随意的嘉年华会无缘无故送来这个年轻男子,看我能不能做出不符合角色性格的行为,然后把我们的交会投射在镜子上,作为研究事物本质的客观教材。
因此,一等户外天色微明,我就快快穿好衣服跑走;在黎明那没有颜色的神秘天光中,深眼睛的乌鸦从庙宇的灌木丛飞出,停栖在电线杆上呱叫着凄怆的黎明合唱曲,回荡在寻欢作乐人群皆已消失的大街。雨已经停了,这是个炎热无比的阴天早晨,我稍稍一动就满身大汗。这城市夜间那令人迷惑的电子图文全都已关掉,放眼望去尽是一片苍白粗粝的灰,空气中满是尘埃。我从未见过如此陈腐的早晨。
前一夜之前的那个早晨,这个给人压迫感的早晨之前的那个早晨,我是在船舱里醒来。那一整天,船在晴亮天气中沿着海岸前进,我梦想着即将到来的团圆,经过我必须回家奔丧而不在的这三个月之后,情人会面将更加甜蜜。我一定会尽快回来——我会写信给你。你会来码头接我吗?当然,他当然会来。但是码头上没有他,他在哪里?
于是我立刻前往市区,在红灯区展开哀怨的行程,到所有他会去的酒吧找他。到处都找不着。我当然不知道他的住址,他四处租房不停搬家,充满毫无目标的敏捷,我们通信的地址包括住所、咖啡馆、存局待领邮件等等。此外,我们之间寄丢的信件之多简直像十九世纪小说的情节,令人难以置信,起因只可能是出于迫切的情绪需求,想制造愈多混乱愈好。当然,我们两人都以自己的热情敏感为傲。我们起码有这么一个共通点!因此,在我哭着走遍大街小巷时,尽管认为没人能想象比此时此刻的我更浪漫的情景,事实上却冒着危险——我跌进了现实人生在浪漫情景中所留下的洞,这些奇特的洞是通往某些遭逢的人口,你会因此付出自己生活方式的代价。
随机偶遇的运作与存在状态的这些脱漏空隙有关,碰上它的时机是:由于饥饿、绝望、失眠、幻觉。或者对火车和飞机时刻表意外而蓄意的误读所造成的空洞时间边缘,你暂时迷失了。于是你任由事件摆布。所以我喜欢当外国人,我旅行只为了那种不安全感。但当时我并不知道这一点。
那天早上我不久便找到了我那自我加诸的命运,也就是我的情人,但我们立刻争吵起来。我们孜孜不倦吵去整日光阴,当我试着拉好自我木偶的线以控制情势时,却吃惊地发现自己想要的情势竟然是灾祸,是船难。我看着他,仿佛那张脸已成废墟,尽管那是全世界我最熟悉的景物,而且打从第一眼看到他起,便从不觉得那张脸陌生。在这之前,我一直觉得那张脸跟我概念中自己的脸有所类似,似乎是一张熟识已久、记忆清晰的脸,在我的意识里始终是个近在眼前的概念,现在它却首度找到了自己的视觉呈现。
因此,现在我想我并不知道他确切的模样,事实上,我想我永远也不会知道了,因为他当初显然只是幻想模式下创造出的客体对象。他的意象早就存在我脑中某处,当时我只是到处寻找现实中的对应,细看每一张见到的脸,看它是不是我要找的那张——也就是说,一张呼应我对自己应该爱的那个未曾谋面之人的概念的脸,一张我在想要爱人的强烈欲望之中单性生殖出来的脸。因此他的自我——我所谓他的自我指的是他对他自己而言的意义——我其实并不了解。我完全以自己为出发点创造他,就像浪漫主义的艺术作品,是呼应我自己内在幽魂的一个客体对象。我刚爱上他时真恨不得把他拆开来,就像一个孩子拆开发条玩具,以便了解内在那不可思议的机械原理。我想要看见比脱下衣服更赤裸的他。把他剥光并不困难,于是我拿起手术刀开始动手,但由于解剖过程完全操控在我一人手上,因此在他内里我只找到自己基于过往经验本来便能辨识的东西,就算找到任何不曾见过的新事物,我也坚定地置之不理。我是如此全神贯注于这番解剖,根本没想过他会不会觉得痛。
为了以这种方式创造出爱的对象,并发给它“确实被爱”的证书,我也必须努力营造出我自己在恋爱的概念。我仔细观察自己,寻找恋爱的各种迹象,果不其然,那些迹象一应俱全!渴求,欲望,自我牺牲,等等等。爱的症状我一个也不少。然而,尽管有这些赋格曲般的情绪,当路边与我搭讪的年轻男子在那色情电影般的房间里插人我身体时,我感觉到的只有欢愉。内疚是后来才出现的,当我发现自己在性爱当时完全不觉得内疚。究竟是感觉内疚还是不感觉内疚才符合我的角色性格?我迷糊了,已经搞不清楚自己这场表演的逻辑。有人背着我把我的剧本全盘搅乱,摄影师喝醉了,导演神经崩溃被送去疗养院,而与我一同演出的明星已经自行从手术台爬下,按照他自己的设计痛苦地重新缝好了自己!这一切全都在我注视镜子的时候发生。
你想想,这让我受到多大的侮辱。
我们争吵直到入夜,然后,一边继续争吵一边找了另一家旅社,但这家旅社和这个夜晚在每一方面都是前一夜的戏仿。(这才像话!脏乱和羞辱!啊!)这里没有蕾丝帘没有风铃没有月光也没有伤情诱人的雨的湿润低语,这里晦暗、寒酸、令人沮丧,放在地板上的床垫所铺的床单有泥点,不过起初我们没注意到,因为我们必须假装仍如以前那样一见面就满心热切激情,尽管现在已经没了感觉,仿佛只要演得够卖力就能重新创造出激情,虽然肌肤(它们比我们更了解我们自己)告诉我们两情相悦的日子已经结束。这是间寒酸的房间,窗下是停车场,再过去是公路,因此房间纸壁被往来交通那地狱般的嘈杂震得阵阵颤动。房里有台迟缓转动的电风扇,扇叶卡着死苍蝇,头上只有一条霓虹灯管,那无情照亮我们和一切的灯光令人几乎无法忍受。一个围着肮脏围裙的邋遢女人端来又淡又冷的棕色麦茶,随即关上门。我不让他亲吻我两腿之间,怕他会尝出昨夜历险的痕迹,这又是自欺的一点点偏执妄想。
我不知道选择那家破烂旅社是否跟内疚有关,但当时我感觉那里再适合不过了。
我记得,那里的空气比煮了一整天的茶更浓,天花板上有蟑螂在爬。前半夜我一直在哭,哭到精疲力竭,但他转过身去睡了——他看穿了那个伎俩,虽然我没有看穿,因为我不知道自己在说谎4但我睡不着,因为墙壁震动和交通噪音太吵。我们已经关掉那盏刺眼的灯,后来我看见一道光照在他脸上,心想:“现在还太早,不可能已经天亮了。”但只是另一个人悄悄拉开没上锁的门:在这家声名狼藉的旅社,什么事都可能发生。我放声大叫,人侵者逃逸无踪。情人被我的叫喊吵醒,以为我发疯了,立刻紧紧勒住我,怕我杀死他。
当时我们俩年纪都够大了,应该更清楚状况才是。
我打开灯想看现在几点,却惊讶地注意到他的五官愈来愈模糊,像可消去旧字另写新字的羊皮纸上的底层字痕。不久后我们就分手了,没几天的时间。那种步调不可能撑太久的。
然后那城市消失了,几乎立刻就失去那种令人骇异的魔力。一天早上我醒来,发现它已经变成我的家。尽管如今我仍竖起外套衣领一副孤单模样,并且总是注视镜子里的自己,但这些都只是习惯,丝毫提供不了关于我角色性格的线索,不管那角色是什么。
世上最困难的表演就是自然而然的演出,不是吗?除此之外,一切都是刻意技巧。
主人
他发现自己的天赋志业是猎杀动物,从此便浪迹天涯,远离温带,直到不知餍足的非洲烈日侵蚀他的眼瞳,晒白他的头发,黧黑他的皮肤,使他与原来的模样恰为相反负片:他变成白色猎人,在模仿死亡的放逐中流离,一种出于自我意志的剥夺失所。看见猎物临终抽搐,他会随之销魂喘息。他杀,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爱。
他首度展现施暴倾向,是在英格兰一所小小的公立学校。在校内臊臭刺鼻的厕所,他把新来男生的头按进马桶,冲水淹没他们咕噜咕噜的抗议声。青春期过后,他将无法定义但变本加厉的怒气发泄在伦敦几个大火车站(国王十字、维多利亚、尤斯顿……〉附近廉价旅社的床上,用牙齿、指甲,有时还用皮带,在年轻女人苍白躲闪的身体上留下一道道伤口。但阴凉多雨的家乡只能提供这些色调浅淡的放纵,始终无法满足他,直到去到炙热地区,他的凶狠才得到野兽派色彩,磨炼得更加精锐,最后与他所屠杀的那些动物的兽性几乎难以分辨,只不过他几乎巳完全扬弃的人性中仍留有自我意识,自我的眼睛仍注视着他,让他为自己的堕落鼓掌喝彩。
他歼灭一群群在大草原上吃草的长颈鹿与瞪羚,直到他一接近他们便在风中闻出赶尽杀绝的气味;在泥浆中打滚、身上仿佛绘有纹章的河马,也被他一一解决,但他那把来复枪最爱单挑的是丝般冷漠平滑的大猫,最后更特别专精于扑杀毛皮有花纹的那些,如花豹、猞猁。是不承认人心中有任何神性的缄默诸神指尖沾着棕色墨汁,在那些动物的毛皮上印下条纹斑点的语言,死亡的象形文字。
非洲远比我们古老得多,但他对那片无邪质朴的大陆始终抱着优越感;等非洲大猫宰得差不多,他决定探索新世界的南部区域,打算猎杀身披斑点的美洲豹。于是他来到世界的潮湿偏远裂缝,一处宛如孤寂隐喻的地方,时间在这里周而复始,丰饶大河本身就是个蛮女:亚马逊。在那巨大植物的静谧国度,一层无可违逆的绿色沉默笼罩住他,惊慌之余,他紧抓着酒瓶不放,仿佛那是乳头。
他开吉普车穿过一片植被宛如建筑的不变景致,没有一丝风掀动棕榈树沉沉的复叶,仿佛那些全在天地初开之际以青翠重力雕刻而成,之后便弃置于此,枝干重得简直不像往天空伸展,而是将窒迫的天空往下拉,像森林上盖着一只擦得光亮的金属盖。树干上长满各种植物,兰花、色彩流转的有毒花朵,还有粗如手臂的藤蒉张着开花的嘴,伸出黏黏的舌头诱捕苍蝇。偶尔有未曾见过的鲜艳鸟类飞过,有时是吱吱喳喳如多嘴外人的猴子在树枝间跳跃,树枝却动也不动。但一切动作、声响都打不破这地方深沉非人的内省幽静,只能在表面激起小小涟漪,因此猎杀成了他唯一能确认自己还活着的方式,因为他生性不喜内省,也从不觉得大自然能带来什么抚慰。屠杀是他唯一的习癖,也是他独一无二的技术。
他遇上住在这阴郁树林的印第安人,其部族人种之繁多简直像活生生的博物馆,以倒退方式编年:他愈往内陆走,见到的部落就愈原始,仿佛表示进化是可以逆转的。这些棕色印第安人有的完全露天席地,跟那种花一样食虫为生,用叶子和浆果的汁液在自己身上涂画,拿羽毛或鹰爪编成头冠。这些天性温和、浑身装饰的男男女女围在他吉普车旁细声交谈,照向自己内在、琥珀太阳般的眼瞳被些微好奇心点亮。他认不出他们是男人,尽管他们也懂得用自制的器具过滤发酵酒精,而他也喝了,以便在如此陌生奇异的环境让自己的脑子充满熟悉的狂乱。
面对那些天真袒露尖翘裸胸、带着朦胧微笑的棕色女孩,他的混血向导时常带一个到空地边的灌木丛里,当下就把与自己为伍多年的淋病传染给她。之后他会津津有味地边回想边舔舔嘴唇,对猎人说棕色的肉,棕色的肉。”一天晚上猎人喝醉了,又受到常在一日工作结束之余来袭的肉欲骚扰,便用吉普车的备胎换来一个十几岁少女,处女一如这片孕育她的处女林。
她胯间缠着一块红棉布,宛如退化器官的痕迹,纤长结实的背部则像天鹅绒剪裁缝制,因为自月经来潮开始,她背上便刻上弯弯曲曲的部落图纹——突起线条像未知地域的等高线地图。这部落的女人把头发泡进泥浆,然后缠在木棍上变成长卷形,在太阳下晒干,于是每个人都一头硬邦邦如素烧陶的发鬈,看来就像主日学校图画书里那些有名罪人头上的带刺光圈。她的眼神温柔绝望,是那种即将被抛弃之人的神情,而她的微笑则如猫般无可改变——这种动物受限于生理,不管想不想笑都带着微笑。
部落的信仰教她视自己为有感觉的抽象物,是鬼魂与动物的中介,所以她看着买主形销骨立、因热病而颤抖的身体几乎丝毫不感好奇,因为在她眼中,他并不比森林中其他消瘦的形体更令人惊讶。如果说她也没把他看成人,那是因为她学到的玄妙宇宙观并不认为她和野兽和灵魂之间有任何不同。她的部落从不杀生,只吃植物的根。他生火烤熟猎物的肉教她吃,起初她并不喜欢,但还是乖乖吃下,仿佛他命令她参与圣餐礼,因为当她看见他杀死美洲豹是多么随意又轻易,便明白他是死亡的化身。之后她看他的眼光逐渐转为惊异,因为看出死亡已经自我荣耀,成为他人生的原则。但他看她,只看见自己没花什么钱买来的珍奇肉体。
他将自己的坚挺插进她的惊讶,等她伤口复原后,便在睡袋里与她共眠,用她来背动物毛皮。他管她叫“星期五”,因为他是在星期五买下她;他教她说“主人”,让她知道那就是他的名字。她眨着眼,尽管能运用唇舌照他的发音说,但并不知道那声音是什么意思。每一天,他屠杀美洲豹。向导被打发走,因为现在他买了这女孩,已不再需要向导;于是关系暧昧不明的这两人继续前行,而女孩的父亲用橡胶轮胎为家人做了凉鞋,穿着鞋朝二十世纪前进了一点点,但没多远。
她的部落流传着一个生动的民间传说如下。美洲豹邀食蚁兽进行一场拿眼睛当球抛的杂耍比赛,于是双方都把眼睛挖出来玩。比完了,食蚁兽把眼睛抛向天空,掉下来不偏不倚落回眼眶;美洲豹有样学样,但眼睛却挂在高高树梢上够不着,他成了瞎子。食蚁兽找金刚鹦鹉用水为美洲豹做一双新眼睛,美洲豹从此便能在夜里视物,有了个圆满结局。这个不知道自己名字的女孩也能在夜里视物。两人朝森林深处更深处走,离小小聚落愈来愈远,每一夜他在她的身体上强取豪夺,她则越过他肩膀,注视四周浓密草木耳语中的魂灵身形,那些魂灵——在她看来——似乎便是他当天杀死的兽。她是美洲豹氏族的孩子,于是,当他的皮带抽在她肩上,用来做成她双眼的魔幻之水便会可怜地漏流而出。
他无法与雨林达成和解,雨林压迫他,毁坏他。疟疾开始让他全身发抖。他继续猎杀,剥下毛皮,把尸体留给兀鹰和苍蝇。
然后他们来到一处再也无路可通的地方。
见到内陆森林全是野兽,他的心跳动着狂喜畏惧与渴望。他要杀光他们,好让自己不再如此孤独。为了以他赶尽杀绝的存在穿透这片蛮荒,他把吉普车留在绿色小径尽头一个与世隔绝的小镇,那里一座教堂废墟里成天坐着一个威士忌老教士,用野蕉酿制烈酒,哀歌悼挽十字架的分部。主人把枪支、睡袋、装满液态热病的葫芦都交给棕色女奴背,所到之处皆留下尸体,让植物和兀鹰去吃。
夜里,她将火生好,他先用来复枪托痛打她肩膀,再用阴茎凌虐她,然后喝酒睡觉。她用手背抹去脸上的泪,又恢复了自己,而两人相处几星期后,她便懂得利用这独处机会检视他热爱的那些枪支,同时或许也偷学些主人的魔法。
她眯起一眼往长长枪管里瞄,抚摸金属扳机,然后照先前看主人做过的那样,小心把枪口转向不朝自己的地方,轻轻扣下扳机,看这样模仿他的手势是否也能触发那惊天动地的激奋。但什么事也没发生,她很失望,不高兴地用舌头啧牙。然而在进一步探索下,她发现了保险栓的秘密。
鬼魂飘出丛林坐在她脚边,偏着头看她,她友善地摆摆手向它们打招呼。火光逐渐微弱,但她的眼睛是水做的,透过来复枪的瞄准器仍看得清清楚楚。她照先前看主人做过的那样把枪举上肩膀,瞄准头上枝叶屋顶外稳挂天际的月亮,想把它射下来,因为在她的世界里月亮是只鸟,而既然他已教会她吃肉,她想自己现在一定是死亡的学徒。
他在一阵恐惧痉挛中醒来,看见她在将熄火光的黯淡映照下,除了胯下围布之外全身赤裸,手持来复枪;在他眼中,她那满头陶土仿佛就要变成一窝猛禽。看着睡鸟被自己用子弹从树上打下的尸体,她开心地笑了,月光在她尖尖的牙齿上闪亮。她相信自己射下的这只鸟就是月亮,如今夜空中只见月亮的鬼魂。尽管他们在这毫无人踪路迹的森林早已完全迷失方向,她却很清楚自己在哪里:与鬼魂为伴,她总是非常自在。
第二天,他开始教她射击,看着她从树上打下森林各种鸟兽的代表。见他们坠落时她总是发出开心的笑声,因为她从没想到让火堆旁新增几个鬼魂是这么容易的事。但她无法下手杀美洲豹,因为美洲豹是她氏族的象征;她拼命摇头,以有力的手势拒绝这么做。但她学会射击后,不久便成为比他更优秀的猎人,尽管她的猎杀毫无章法;于是两人在幽绿草木丛中一路砰砰开火,见到什么打什么。
葫芦中野蕉酒的量愈來愈少,标示时间的流逝,他们所经之处无不血肉横飞。她大开杀戒的景象令他心动,他狂热骑上她的身,粗暴撞开她的阴唇,里层的鲜红皮肉淤血化脓,她喉间、肩头的咬痕也渗出病态珍珠般的脓,吸引一大团棕色苍绳嗡嗡围绕。她的尖叫是宇宙共通的语言,就连猴子都了解主人享乐时她有多痛苦,只有他不了解。她愈来愈像他,也愈来愈憎恨他。
他睡着了,她在对她而言掩蔽不了任何事物的黑夜中伸缩手指,毫不意外地发现指甲变得愈来愈长、弯、硬而尖。如今他蹂躏她时她可以扯破他的背,在他皮肤上留下一道道血痕;他既痛且爽地嘶叫,动作只变得更加野蛮。她的头左转右摆,满头陶土发鬈形成繁复的痛苦图形,爪子徒然抓着空气。
他们来到一处泉水,她跳进去想清洗自己,但立刻又跃出,因为水接触她毛皮的感觉实在很不愉快。她不耐烦地甩去头上的水滴,陶土发鬈全都融化了,沿着她肩膀流下。她再也受不了烤熟的肉,一定要趁主人看不见时用爪子直接将生肉撕下骨头。她再也无法卷着鲜红舌头发出他的名字,“主——人”,想说话时只有一股隆隆呜声震颤喉头肌肉。她还在地上利落挖洞埋掉自己的排泄物,因为长出胡须之后她变得非常爱干净。
他被疯狂和热病占据,杀死美洲豹后连皮也不剥,就这么把他们丢在森林里。占有长了爪子的她,本身就是一种屠杀。他跟在她身后走,恍惚的眼里满是酒精,看着阳光不时穿过枝叶,在她背上突起的部落花纹上洒下斑点,直到那些染色部分看来就像微妙模仿那种模仿穿透枝叶的阳光的兽,若不是她直立以双足行走,他一定会射杀她。就这样,他把她推倒在草木里、兰花丛间,用他另一种武器插进她柔软潮湿的洞,牙齿咬着她喉咙任她哭泣,直到有一天,她发现自己再也不会哭了。
酒喝光那天,他独自一人发着高烧。他头晕目眩,尖叫颤抖,空地只剩被她抛下的睡袋;她伏在藤本植物间,呢喃如同轻柔雷声。尽管此时是大白天,无数美洲豹的鬼魂仍聚过来看她要做什么,无形鼻孔因血的预感而抽动。她曾架着来复枪的肩膀如今有毛皮的质地。
猎物射杀了猎人,但现在她已拿不住枪,琥珀棕的身侧洒着斑点,走动起来如水面泛着微波。她小步跑向尸体,啃咬尸体上的衣服,不过不久她便觉得无聊了,―跃离去。
然后只剩爬在他尸体上的苍蝇还活着,他在离家很远的地方。
倒影
暮春的一天,我走在树林里。天上飘着云,阳光沾染了阵雨,偶有阴暗的天空是澄澈的蓝——清凉、明亮、微颤的天气。树枝裹满泛绿的五月花朵,一只黑鸫栖息其上唱着花腔,流泻一串偶有瑕疵的听觉珍珠。充满春季魔法的树林中只有我一人,我用手杖挥打长草,不时惊起什么森林小动物,野鼠或兔子之类,迅速窜离。草丛里开放着小小雏菊和一枝枝纺锤形的毛茛,闪闪发亮的茎条接近根部处仍然潮湿,因为昨夜下过雨,洗得整片树林为之清新,多了一层凄切的透明,是多雨地区独有的哀愁特质,仿佛一切都是透过泪眼看见。
空气清冽,带着湿草和新土的香味,此时正值神秘春分的时节变换交替之际,但我一无所知,感觉不到窸窣树林中那迫在眉睫的沉默魔力。
然后我听见有位少女在唱歌,那声音的抛物线比黑鸫鸣声华丽得多,鸟一听就住了嘴,因为他无法与如此醇厚、猩红、婉转的声音匹敌,歌声穿透听者的所有感官,如梦中的箭。她唱着,每字每句都在我心中震荡,似乎充满一种与我所理解的词义无关的意义。
“在叶子下,”她唱道,“生命之叶——”然后歌声戛然中止,只留下目眩神迷的我。我一时分了神,不小心绊到藏在草丛里的某样东西,摔倒在地。尽管地上是柔软湿草,我却重重摔得喘不过气来,忘了那诱人的音乐,咒骂着绊倒我的东西。我在沾泥的植物苍白细根间寻找,摸到的竟是一只螺贝。离海这么远的地方居然有贝壳!我想握住它捡起来好看个仔细,却出乎意料地困难,我的决心随之更加坚定,尽管同时也感到一股畏惧冷颤,因为那贝壳实在太重太重,外壳轮廓又那么透冰沁寒,宛如发出一道冷电,震遍我手臂,传进心窝。我感到极为不安,却又深受这神秘螺贝的吸引。
我心想这螺贝一定来自热带海洋,因为它比我在大西洋岸边见过的任何贝类都大,旋纹也更繁复,形状不知哪里有些奇怪,我一时说不上来。它在草丛中微微发亮,像一枚受困的月光,却又那么无比冰冷、无比沉重,仿佛包含了重力本身过滤提炼的沉重。我变得非常害怕那只螺贝,我想我哭了起来,但仍决心要把它扳出地面,于是绷紧肌肉,咬紧牙关,拼命又拉又推。最后它终于松脱,我也应声朝后跌了个跟头,但这下子可以把这宝贝拿在手里,一时间我感到满意。
我细看螺贝,看出了第一眼感觉到却又说不上来的差异何在:旋纹是反的。螺旋朝反方向转,看来就像螺贝的镜中倒影,因此也不该存在于镜子之外。在这个世界上,它不可能存在于镜子之外。但它就在我手里。
螺贝大小恰如我合捧的双手,冰冷沉重一如死亡。
尽管它重得不可思议,我仍决定把它带出森林,拿到邻近城镇的小博物馆,让他们检查化验一番,告诉我它究竟是什么,又是怎么来到我发现它的地方。于是我抱着它蹒跚前进,但它重得直往下坠,好几次我差点跪倒在地,仿佛这螺贝决心把我扯倒,不是倒在地上,而是拉进地底。这时更令人困惑的是,我又听见那充满魔力的歌声。
“在叶子下——”
但这次歌声中断,变成惊喘,立刻转为命令语句。
“去找!”她促道。“去找他!”
我才朝那声音的方向瞥了一眼,什么都还来不及做,一颗子弹便从我头上呼啸而过,射进一棵榆树,树梢鸟巢里的乌鸦一涌而起,有如飓风盘旋。一头黑色巨犬突然从草木丛中向我奔来,我才刚看见那张血盆大口和伸出的舌头,就被他扑倒在地。我吓得几乎失去知觉,狗在我身上流口水,接下来只知有只手抓住我肩膀,粗鲁地将趴着的我翻过身来。
她把狗叫回身旁,狗蹲坐着喘气,用灵敏的红眼注视着我。那狗黑得像煤,是某种猎犬,睪丸足有葡萄柚大小。狗和女孩都以毫无慈悯之心的眼神看我。她穿着蓝色牛仔裤、靴子、看来不怀好意的宽皮带、绿毛衣,纠结棕发长度及肩,那发型的乱是刻意的,不是天生狂野。两道深色剑眉,让她坚毅的脸有种跟我手中螺贝一样可怕的沉重。她的蓝眼是爱尔兰人形容为“用沾了煤烟的手指拿着安进眼眶”的那种,眼神对我毫无安慰或关切,正义女神若非目盲便会有这样的眼睛。她肩上挂着一把猎枪,我立刻知道那颗子弹由此而来。她也许是守林人的女儿,但不,她那骄傲的神态不会是这种身份,她是凶恶严厉的森林守护者。
全身所有直觉都叫我藏起螺贝,我不明原因,但将它紧紧抱在怀里,仿佛生死全系于能否保住它,尽管它如此沉重,且开始狂烈搏动,仿佛贝壳扰乱了我的心跳,或者变成了我狂跳的心。俘获我的无礼女孩用猎枪狠狠戳我的手,我淤血的手指不禁松开,螺贝掉出来。她俯身,那头死灵巫术般的头发拂过我的脸,令人吃惊地轻而易举就拿起了螺贝。
她检视了一下,没对我说半个字或做任何表示,将螺贝抛给狗,狗衔在嘴里准备帮她带回去。狗开始摇尾巴,尾巴扫在草上规律的刷刷声如今是这片空地上唯一声响,连树木都停止呢喃,仿佛一股神圣的怖惧使它们噤声。
她比个手势要我站起来,我照做,然后被枪抵住腰眼一路穿过树林,她在我身后大步行走,狗则衔着螺贝小跑在她身侧。这一切都在全然沉默中进行,只有狗喘气的声音响得吵人。菜粉蝶在静定空气中飞舞,仿佛一切都再正常不过,看来可口的杏黄色与紫罗兰色云也依照天空的不同逻辑继续相互追逐着掠过太阳——这么说是因为,吹动那些云的强风远在树林上方的高空,我周遭一切却都静止如困在水闸里的水,嘲笑着全身发抖的我。
不久我们走上一条满是杂草的小径,来到一处园墙门口,门边挂着老式钟绳,连结上方一个满是青苔铁锈的钟。女孩拉绳敲钟,然后才开门,仿佛警告屋内的人有不速之客到来。门内是一座失修的雅致花园,绽满初夏的灿烂,有蜀葵,有桂竹香,有玫瑰;一座长满青苔的日晷,一座裸体青年小雕像举起双臂,满身常春藤盔甲。但尽管花圃里有蜜蜂嗡嗡飞舞,却也像树林那样长满长长杂草、毛茛和雏菊,凋谢的蒲公英抬着满头绒毛种子,仙翁花和羊角芹合力将多年生花草赶出圃外。每样东西都披着一层明亮忧伤的荒芜仿佛落尘,那栋沉睡在园中、几乎完全被爬藤遮蔽的砖造老屋也是,长满藤蔓、花朵的窗户带着神谕般的盲目神情,屋顶满是苔藓地衣,看似包裹着绿色毛皮。然而这凌乱美丽的地方毫无宁静感,每一株植物都似乎奇妙地紧绷期待着什么,仿佛这座花园是间等待室。饱经风霜的屋门前有几级崩垮台阶,门开了条缝,像女巫住的房子。
走到门前,我不由自主停下脚步,一股可怕的晕眩笼罩而来,仿佛我站在深渊边缘。从捡起螺贝开始,我的心脏就跳得太猛太急,如今仿佛快要迸裂。昏晕和死亡的怖惧涌向我,但女孩残忍地用猎枪戳戳我屁股,强迫我走进一处乡间宅邸式的大厅,深色地板沾有污溃,一张波斯地毯,一座詹姆斯一世时代式五斗柜上放了个古董钵,一切都很完整,但一切仿佛都多年,很多年,没人碰过。一道阳光随我们闯进屋,照见窒闷室内一团迷蒙飞舞的尘埃。每个角落的线条都被蛛网柔化,勤奋蜘蛛在东倒西歪的家具间也织起纤细蕾丝的几何图形。屋内满是潮湿腐朽的甜郁气味,又冷又暗。前门在我们身后合上,但没关紧,我们走上虫蛀的橡木台阶,最前面是我,然后是她,然后是狗,爪子喀啦喀啦踏在光秃木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