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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毛姆 当前章节:15601 字 更新时间:2026-6-23 04:07

“我一向认为,旅行出发前得饱餐一顿。”她说。

我们送他们上路,然后我开车送托尔太太回家。

“你看会撑多久?”她说,“六个月?”

“让我们期望最好的结局吧。”我笑道。

“别犯傻了。不可能有‘最好’的。你不觉得他之所以娶她,只是为了钱吗?肯定不会长久的。我只希望她用不着承受那些她注定要遭的罪。”

我笑了。这些仁慈的话语用那种口气说出来,不免让我对托尔太太的用意略感怀疑。

“好吧,但凡它撑不下去,你就可以这样慰问啦:‘我早就跟你说过。’”我说。

“我向你保证,我永远都不会这么说。”

“那你就可以祝贺自己很有克制力,居然没说‘我早就跟你说过’,并且享受这种满足感。”

“她又老又邋遢又迟钝。”

“你真的觉得她迟钝吗?”我说,“她的话是不多,可但凡她说了什么,就总能说到点子上。”

“我这辈子还没听到她开过一个玩笑呢。”

等吉尔伯特和简度完蜜月回来,我已经又去了远东,这一回在那里待了将近两年。托尔太太写信不在行,虽然我间或给她寄过明信片,却得不到她一丁点消息。不过,等我回到伦敦,只过了一个礼拜就碰上了她;当时我在外面吃饭,发现她就坐在邻桌。那是场大型派对,我觉得我们就像是塞进烤馅饼里的那二十四只乌鸫[4],而且我多少有点迟到,一陷进人堆里就晕了,都没法集中精神注意那里都有谁。可是,我们一坐下,刚开始打量长桌周围,我就发现有好些宾客的照片上过画报,因而为人熟知。我们的女主人热爱那些被严格界定为“名流”的人,于是这成了一场星光灿烂的聚会。我和托尔太太先是沿着两个人几年未见、今朝重逢时的惯常套路寒暄了几句,然后我问起简。

“她很好。”托尔太太干巴巴地说。

“这场婚姻走势如何?”

托尔太太顿了顿,从面前的一碟盐渍杏仁里拿起一颗。

“看起来很成功。”

“那么你错了?”

“我说过它撑不下去,现在我还是说它撑不下去。这是违反人类天性的嘛。”

“她过得开心吗?”

“他们都过得很开心。”

“我猜你不大见到他们。”

“先前我常常能见到他们。可是现在……”托尔太太微微撅起嘴,“简越来越有气派了。”

“你这是什么意思呢?”我笑道。

“我想我该告诉你,她今晚就在这里。”

“这里?”

我吓了一跳。我又把桌子周围打量了一番。我们的女主人是个令人愉快、善于款待的女人,可我无法想象她会在这样的晚宴上邀请一个无名建筑师的又老又邋遢的老婆。托尔太太看出我的困惑,也精明得足以看穿我在想什么。她勉强笑了笑。

“往女主人的左边看。”

我看了。说也奇怪,那一刻,当我被领进拥挤的客厅时,坐在那边的那个女人就凭着出挑的容貌让我眼前一亮。我觉得我在她眼里察觉到一星半点认识我的意思,可是,在我看来,我以前根本就没见过她。她并不是个年轻女子,因为头发呈铁灰色;头发剪得很短,绷紧的发卷厚厚地铺在她轮廓优美的头颅上。她并未刻意装嫩,因为她在聚会上之所以引人注目,恰恰是因为一不抹唇膏,二不涂胭脂,三不打粉底。她的脸并不见得有多漂亮,面色泛红,饱经风霜,但因为不施粉黛、自然天成,所以看上去赏心悦目。与之形成奇特对比的是她肩膀的白皙。这副肩膀实在是很漂亮。即便是三十来岁的女人,如果能有这样一副肩膀,也会深感自豪。不过,她的礼服可真是超凡脱俗。礼服黄、黑两色,领口开得很低,下摆裁得很短,这样的款式在当时很时髦;这身衣服的效果,几乎和化装舞会上的礼服差不多,却又与她如此相得益彰,尽管它穿在别人身上会惨不忍睹,但一配上她,就洋溢着一股浑然天成、简洁率真的气息。奇特而不作状,夸张而非炫耀,为了使这幅画面臻于完美,她戴上了一块用宽宽的黑带子系住的单片眼镜。

“你不是要告诉我,那就是你的小姑子吧。”我倒抽一口凉气。

“那就是简·内皮尔。”托尔太太冷冰冰地说。

恰好在此时,她开口说话了。东道主朝她的方向转过身,致以满怀期待的微笑。坐在她左首的一个头发一半秃一半白、面相既敏锐又聪慧的男人,身子热切地往前倾,而坐在对面的那对夫妻也不再跟别人搭话,竖起耳朵认真听。她话音刚落,他们就突然往后一仰靠在椅背上,猛地大声笑起来。桌子另一头,有个男人在跟托尔太太讲话——我认出那是一位著名政治家。

“你小姑子又讲了个笑话,托尔太太。”他说。

托尔太太报以微笑。

“她真是无价之宝,不是吗?”

“让我喝一大口香槟酒,然后,看在老天分上,跟我说说是怎么回事。”我说。

好吧,关于事情的来龙去脉,以下就是我听到的说法。蜜月伊始,吉尔伯特就带着简在巴黎四处拜访女装裁缝,她由着自己的性子挑了几件“长袍”,他也没提出异议;可他也说服她穿上了一两件他自己设计的“礼服”。看起来他对这种活儿有点慧根。他还雇了个法国女仆。这样的事情简以前可从来没经历过。缝缝补补的事情她亲力亲为,需要“梳妆打扮”的时候她习惯按铃喊女仆过来。吉尔伯特设计的礼服与她以前穿过的款式迥然相异;不过他很谨慎,并没搞得太离谱;既然这样能讨他欢心,她就说服自己——虽然不无疑虑——尽量多穿他设计的,少穿自己挑的。要跟这些衣服搭配,她以前常穿的那些层层叠叠的衬裙当然就没法上身了,这些玩意——虽说她有过那么一段煎熬——终究让她给扔了。

“你说怪不怪,”托尔太太说,听起来似乎是在嗤之以鼻,“除了薄薄的真丝紧身衣,她什么都不穿。依我看,以她这把年纪居然没死在感冒上,也真是个奇迹。”

吉尔伯特和法国女仆教她怎么穿衣打扮,而且,说来意外,她居然学得很快。法国女仆对夫人的胳膊和肩膀赞不绝口。如果这么漂亮的东西都不露出来,那可真是条丑闻。

“再等一阵,阿方西娜,”吉尔伯特说,“接下来我替夫人设计的一大批衣服,就要让她充分表现。”

那副眼镜当然很可怕。不管是谁,戴上金边眼镜都好看不到哪里去。吉尔伯特试了试一副玳瑁边的。他摇摇头。

“若是戴在一个女孩子脸上倒是恰如其分,”他说,“你年纪太大了,不适合戴眼镜,简。”突然,他的灵感来了。“没错,我有办法了。你得戴单片眼镜。”

“哦,吉尔伯特,我不能。”

她看着他,他那股子兴奋劲——艺术家的兴奋,逗得她笑起来。他对她真好,她也想尽其所能让他高兴。

“我试试。”她说。

他们去一家眼镜店,先挑到合适的尺寸,看她得意洋洋地将一只单片眼镜搁在眼睛上,吉尔伯特拍起手来。此时此地,当着惊呆的店员,他在她的双颊上亲了亲。

“你看上去真美。”他大声说。

于是他们直奔意大利,花去了几个月的快乐时光,研习文艺复兴及巴洛克时期的建筑。简非但渐渐习惯了这番“改头换面”,而且发觉自己还挺中意的。起初,当她走进一家饭店的餐厅、人们都转身盯着她看时,她还有点害羞——以前可没人会对她抬一下眼皮,可是现在,她发觉这种轰动效应也并不讨厌。女士们都围到她身边,问她这身衣服是哪里来的。

“你喜欢吗?”她故作端庄地问道,“是我丈夫替我设计的。”

“如果你不介意,我想照着这样子也做一件。”

毫无疑问,简确实过了多年安安静静的日子,但她绝对没有丧失她正常的性别本能。她胸有成竹。

“很抱歉,不过我的丈夫很特别,他可不愿意听说有谁要把我的礼服照抄过去。他想让我独一无二。”

她还以为人们听她这么说会笑,可他们没笑;他们只是这样回答:

“哦,我当然能理解。你确实独一无二。”

可她发现他们用脑子记下了她的款式,不知怎么的,这事让她心烦意乱。平生第一次,她没有穿别人都在穿的衣服,她暗自寻思,不明白别人为什么都想学着她的样子穿衣服。

“吉尔伯特,”她说,以她平素的口气衡量,这一句显得颇为急切,“下一回你替我设计礼服,我希望你能设计一点别人没法照抄的东西。”

“唯一的办法就是设计只有你才能穿的东西。”

“这个你做不到吗?”

“能做到,只要你能为了我做一件事。”

“什么事?”

“剪掉你的头发。”

我想这是简第一次犹豫不决。她的头发又长又厚,从少女时代起她就为此深感自豪;挥刀剪发可是个很激烈的举动。那真是让她破釜沉舟了。对她而言,让她如此为难的并不是第一步,而是最后一步;可她还是接受了(“我知道玛丽昂会觉得我纯粹是个傻瓜,而且我再也不能回到利物浦啦。”她说),当他们在回家的路上经过巴黎时,吉尔伯特把她领到了(她直犯恶心,心跳得那么快)全世界最好的发型师身边。当她走出店门时,一头干净利落的灰色鬈发显得既活泼,又时髦,放肆不羁。皮革马利翁完成了他的奇幻杰作:伽拉忒亚复生[5]。

“好吧,”我说,“可这不足以解释简今晚为什么会在这里,身边围着一群诸如公爵夫人、内阁大臣这样的人物;也不能解释为什么她的一边坐着宴会主人,另一边坐着海军元帅。”

“简是个幽默大师,”托尔太太说,“你没发觉她一说话他们都笑起来吗?”

毫无疑问,托尔太太如今满腹怨毒。

“当简写信告诉我他们蜜月结束要回家时,我想我得邀请他们一起来吃饭。我其实不太情愿,但我觉得我只能这么做。我知道这场派对是死路一条,我可不想为此赔上哪个举足轻重的人物。而另一方面,我也不想让简以为我没有什么体面的朋友。你知道,我以前请来的人可从没超过八个,可是这一回,我想如果能请来十二个,事情会更顺利。在派对举行之前,我忙得没空见简一面。她让我们大家都等了一小会儿——这正是吉尔伯特的聪明之处——最后她款款登场。我大惊失色,你当时哪怕用一根羽毛都能把我放倒。她使得其他女人看起来又邋遢又土气。她让我觉得自己就像是个浓妆艳抹的老厌物。”

托尔太太喝了点香槟。

“我真希望能跟你描述清楚那件礼服是什么样子。要是穿在别人身上,肯定糟糕透顶;她穿起来就天衣无缝。还有单片眼镜!我都认识她三十五年了,还从来没看到她不戴双片眼镜呢。”

“可你知道她有副好身材吧。”

“我怎么会知道?除了你跟她初次相逢时她身上穿的那种衣服,我还从来没见她穿过别的。你那时就觉得她有一副好身材吗?她似乎对她自己创造的轰动效应浑然不觉,把这事看成理所当然。我想到这场晚宴,不由如释重负地叹了口气。单凭这身装扮,即便她反应有点儿迟钝,问题也不大了。她当时坐在桌子的另一头,我听到那边时时传来笑声。我挺高兴,心想,别人都玩得挺尽兴;可是,晚宴结束之后,至少有三个人来找我,告诉我我的小姑子是无价之宝,问我能不能允许她们邀请她,这可真让我吃惊。一时间我都搞不清楚自己究竟是双脚着地呢,还是在玩倒立。二十四小时之后,我们今晚的这位女主人就给我打来电话,说她听说我的小姑子在伦敦,听说她是无价之宝,问我能否邀请她共进午餐。这个女人的直觉从来就不出错:过了一个月,人人都在谈论简。我今晚能在这里,并不是因为我已经跟女主人认识了二十年并且请她吃过一百顿饭,而是因为我是简的嫂子。”

可怜的托尔太太。这种处境很难堪,尽管眼看着她遭了报应、转胜为败,我忍不住发笑,但我觉得她还是值得同情的。

“人们向来都抵挡不住那些让他们欢笑的人。”我说,想安慰安慰她。

“她可从来都没让我笑过。”

我又听到桌子另一头传来一阵哄笑,我猜简又说了什么好笑的话。

“那么,你的意思是,只有你没发觉她是个很风趣的人啰?”

“难道你以前就觉得她是个幽默大师?”

“我得承认,以前没这么想。”

“她现在说的,和过去三十五年里说的话没什么两样。别人都笑,我就跟着笑,因为我不想让自己看上去像个大傻瓜,可是我并不觉得有什么好笑。”

“就像维多利亚女王。”[6]我说。

这是一句愚蠢的俏皮话,托尔太太厉声告诉我——她说得没错。我换了一种策略。

“吉尔伯特在这里吗?”我一边问,一边打量桌子周围。

“吉尔伯特也受到了邀请,因为她但凡出门就非得带着他不可,不过,今晚他去了建筑学会——反正不管叫什么玩意吧——办的晚宴。”

“我很想和她叙叙旧。”

“吃完饭去跟她谈谈吧。她会请你去她的‘礼拜二’。”

“她的礼拜二?”

“她每个礼拜二晚上都在家。在那里,所有你听说过的人物,你都能碰得上。那是全伦敦最好的派对。她只用了一年,就做到了我二十年都做不到的事。”

“可是你跟我说的这些真是不可思议。到底是怎么做到的呢?”

托尔太太耸耸她那副虽然漂亮却显得肥胖的肩膀。

“如果你能告诉我,我会很高兴。”她答道。

晚饭后我试着往简坐的那张沙发跟前凑,可走到一半就挤不过去了,又过了一会儿,女主人向我走来,说:

“我得把你介绍给我这场派对上的明星。你认识简·内皮尔吗?她是无价之宝。她比你看过的喜剧有意思多了。”

我给带到沙发跟前。那个晚餐时一直坐在她身边的元帅仍然跟她在一起。他没有一点挪窝的意思,简跟我握了握手,把我介绍给他。

“你认识雷金纳德·弗洛比歇爵士吗?”

我们开始聊天。简和我以前认识的没什么两样,很简洁,很朴实,不造作,然而,毋庸置疑,她那光彩照人的形象替她的谈吐平添了某种特殊的味道。突然间,我发觉自己也笑得前仰后合。她刚才说的那句话,既通情达理又切中要害,但一点也谈不上机智诙谐,可她说话的口吻,她透过单片眼镜看我的温柔眼神,使得这些言辞具有无可抵挡的魅力。我觉得轻松愉快,优哉游哉。当我起身离开时,她对我说:

“如果礼拜二晚上你没有更好的安排,就来看看我们吧。吉尔伯特要是看到你,会多高兴啊。”

“等他在伦敦待满一个月,他就会知道不可能有更好的安排了。”元帅说。

于是,周二那天——不过时间挺晚,我去了简的家,我得承认,嘉宾阵容让我有点吃惊。作家与画家,政客与演员,贵妇与美女,弹眼落睛地济济一堂。托尔太太说的没错,这确实是一场盛大的派对;自从“斯塔福德宅邸”[7]出售之后,我还从来没在伦敦见过这样的盛况。场内并不提供什么特殊的娱乐表演。点心数量充裕,却也并不奢华。简似乎在用她那种安安静静的方式自得其乐;在我看来,她并未费尽气力讨客人们的欢心,可他们似乎都喜欢待在那里,于是这欢快、愉悦的派对直到凌晨两点才告终。此后,我常常看见她。我不但常去她的家,而且即便是赴外面的午宴和晚宴,也几乎次次都遇上她。我对幽默不在行,很想弄明白她的天赋异禀究竟在哪里。将她说的话重复一遍是不可能的,因为那种风趣的感觉就像某些酒一样,一挪地方就变味。她并没有制造警句的天分。她在对答时从来没有说过什么珠玑妙语。她的评论里没有恶意,反驳别人时也不会暗里藏针。有些人认为智慧的精髓就是不合体统的惊人之语,而不是简明扼要;可她从来没说过一句会让维多利亚时代的人们脸红的话。我觉得她的幽默属于无心插柳,我也相信它并没有经过刻意策划。它宛若一只蝴蝶在花间时而飞舞,时而停驻,全凭自己的兴致,既不耍心计,也非孜孜以求。它得仰仗着她说话的口气和她看人的眼神。诚然,吉尔伯特帮她打造的这身华丽而夸张的造型,在她的幽默中注入了微妙之处;但她的造型只不过是其中的一项要素而已。如今,毫无疑问,她本人就是时尚,她只要一张嘴,大家就会笑起来。他们再也不会大惊小怪,为什么吉尔伯特会娶一个比自己年长那么多的太太。他们发觉,对简这样的女人而言,年龄无关紧要。他们都觉得他实在是个撞上了大运的小伙子。元帅当着我的面引用了莎士比亚的话:“年龄不能使她衰老,习惯也不能陈腐了她的变化无穷的伎俩。”[8]她的成功让吉尔伯特很开心。随着我对他的了解日益加深,我越来越喜欢他了。显然,他既不是个流氓,也不是个吃软饭的。他非但为简深感自豪,而且确实对她忠心耿耿。他对她的善意真让人感动。他是一个心地无私、性情和蔼的人。

“呃,你觉得简现在怎么样?”有一回他对我说,话里带着几分孩子气的得意。

“我不知道究竟是哪一个更了不起,”我说,“是她,还是你。”

“哦,我不值一提。”

“胡说。你不会以为我傻到看不出是你,只有你,才能让简变成现在这样吧。”

“我唯一的优点,就是在肉眼看不真切的地方,看见了那些本来就存在的东西。”

“我能理解你看出她的容貌有变得光彩照人的潜力,可是,你究竟是怎么让她变成一个幽默大师的呢?”

“可我以前一向都认为她说的话能让人捧腹大笑啊。她一直都是个幽默大师。”

“以前就有这想法的人,可只有你一个。”

托尔太太——诚然是出于宽宏大量——承认她以前看错了吉尔伯特。她越来越喜欢他了。但是,尽管表面如此,她还是毫不动摇地认定这场婚姻不会持久。我只好嘲笑她了。

“为什么呀,我还从来没见过这么心心相印的一对呢。”我说。

“吉尔伯特已经二十七岁了。是该到了有个美女靠近的时候了。那天晚上在简家,你有没有注意雷金纳德爵士的那个漂亮的小侄女?我觉得简对他们两个人都很在意,我也有点疑心。”

“普天之下,我不相信简会怕哪个丫头跟她较量。”

“等着瞧吧。”托尔太太说。

“你说过它只能撑足六个月。”

“好吧,现在我估计能撑三年。”

但凡有人固执己见,出于人类天性,别人就会希望事实证明他错了。托尔太太就属于过分自信的那种人。可我却没有得到那份满足,因为她所一贯坚持的信念,她替那对不般配的夫妻预测的结局,终于还是确凿地发生了。然而,命运很少会按照我们希望的方式,把我们想要的东西给我们,尽管托尔太太可以讴歌自己判断得何等准确,可我想,到头来她还宁可自己看错了。因为事情发生的方式,完全出乎她意料之外。

某日,她给我一条十万火急的口讯,幸好我及时赶去见到了她。我刚给带进房间,托尔太太就从椅子上站起身朝我走来,步态如同一只悄悄靠近猎物的豹子一般敏捷。我发觉她很兴奋。

“简和吉尔伯特分手啦。”她说。

“不会吧?好吧,你终于还是说对了。”

托尔太太看看我,脸上的表情让我难以捉摸。

“可怜的简。”我咕哝了一句。

“可怜的简!”她跟着说了一遍,可是那声调里透出的嘲讽让我目瞪口呆。

她费了好大的劲,才告诉我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先前,趁吉尔伯特还没到访,她跳起来打电话给我,叫我过来。他一进屋——脸色苍白,神情狂乱——她就看出有什么可怕的事情发生了。还没等他开口,她就知道他要说什么了。

“玛丽昂,简离我而去了。”

她向他微笑,握住了他的手。

“我知道你想表现得像个绅士。如果别人认为是你离开她,那对她是很残忍的。”

“我跑来告诉你是因为我知道你一定会同情我。”

“哦,我不怪你,吉尔伯特,”托尔太太说,态度很和蔼,“这事总要发生的。”

他叹了口气。

“我也这么想。我没法指望一直都能留住她。她太出色了,而我只是个彻头彻尾的凡夫俗子。”

托尔太太拍拍他的手。他真是干得很漂亮。

“那下一步会怎样?”

“嗯,她要跟我离婚。”

“简总是说,但凡你想娶个小姑娘,她是不会从中作梗的。”

“你不会认为,在当过简的丈夫以后,我还会乐意娶别人吧。”他回答。

托尔太太给搞糊涂了。

“毫无疑问,你的意思是你已经离开简了。”

“我?这是我最不愿意做的事。”

“那么她为什么要跟你离婚?”

“她打算,等离婚判决一生效,她就嫁给雷金纳德·弗洛比歇爵士。”

托尔太太不折不扣地尖叫起来。接着,她好一阵晕眩,只好去拿嗅盐。

“你替她做了那么多,她还是要这么干?”

“我没替她做什么呀。”

“你是说,她这样利用你,而你听之任之?”

“我们在结婚前就说好啦,不管谁想要自由,另一方都不能挡道的。”

“可是这样安排是为你考虑的。因为你要比她年轻二十七岁啊。”

“好吧,到头来这条对她很有用。”他苦涩地答道。

托尔太太又是忠告,又是争辩,又是说理;可吉尔伯特坚持认为,哪条规则对简都不适用,不管她想做什么,他都必须照办不误。他弄得托尔太太好不沮丧。她把这通对话一五一十地告诉我,这才觉得好受了许多。看到我跟她一样惊讶,她很高兴,至于我为什么没像她一样对简的所作所为深感愤慨,她则归咎于我身为男性,天生就可耻地缺乏道德观。正当她兀自沉浸在亢奋情绪中时,大门打开,管家领着——简本人进来。她一身黑白相间,无疑正适合她眼下多少有点暧昧的处境,可是,看到她穿着一条那么别致那么奇妙的裙子,再配上一顶如此亮眼的帽子,我着实倒抽了一口气。可她的温和淡定一如既往。她上前来亲了亲托尔太太,可是托尔太太却怀着冰冷的怒意缩了回去。

“吉尔伯特来过了。”她说。

“是,我知道,”简笑笑,“是我叫他来看看你的。我今晚要去巴黎了,我不在的时候,希望你对他格外好一点。我害怕刚开始的时候,他会很孤单,如果我能指望你对他略加照应,就会觉得好受些。”

托尔太太拍拍巴掌。

“吉尔伯特刚才跟我说了一件我几乎无法相信的事。他告诉我,你要跟他离婚,然后嫁给雷金纳德·弗洛比歇。”

“你忘了吗,就在我嫁给吉尔伯特之前,你建议我嫁给与自己年纪相当的男人?元帅今年五十三岁。”

“可是,简,你样样都亏欠吉尔伯特呢,”托尔太太愤慨地说,“没有他你活不下去的。没有他替你设计服装,你就什么都不是了。”

“哦,他答应继续替我设计服装呢。”简温和地回答。

“没有哪个女人会想要一个更好的丈夫了。他一直都那么善待你。”

“哦,我知道他很可爱。”

“你怎么能这么没心没肺?”

“可我一直都不爱吉尔伯特啊,”简说,“我一直跟他这么说。现在我开始觉得需要一个和我年纪相当的男人来跟我做伴了。我想,也许我嫁给吉尔伯特的时间已经够长了。跟年轻人没什么话好说。”她略停片刻,冲着我们绽开迷人的微笑。“我当然也不会对吉尔伯特弃之不顾啦。我已经跟雷金纳德都安排好了。元帅有个侄女跟他天生一对。等我们一结婚,就会邀请他们到马耳他来跟我们一起住——你知道,元帅要去地中海指挥部——如果他们堕入情网,我可一点儿都不会惊讶。”

托尔太太鼻子里轻轻哼了一声。

“那你有没有跟元帅约定,如果你们想要自由,那么谁都不能挡了对方的道?

“这个我提过,”简镇定地答道,“可是元帅说,但凡是好东西,他一望便知,他不会乐意娶别人,而如果有谁想娶我——他的旗舰上有八门十二英寸口径的大炮,他会在近距离讨论这个问题。”她透过单片眼镜看了我们一眼,尽管我怕托尔太太会发火,还是忍不住笑起来。“我想元帅是个激情四溢的男人。”

托尔太太朝我气呼呼地皱皱眉头。

“我从来都不觉得你风趣,简,”她说,“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你说的话能让大伙儿发笑。”

“我从来都不觉得自己风趣啊,玛丽昂,”简笑笑,露出亮闪闪、齐刷刷的牙齿,“我很高兴能赶在有太多人改变我们的主意之前,离开伦敦。”

“我希望你能把你那惊人成就的秘诀告诉我。”我说。

她转向我,那温和而朴实的眼神是我如此熟悉的。

“你知道,自从我嫁给吉尔伯特并在伦敦定居之后,我说的话就开始让大家发笑,对此,没有人比我自己更惊讶了。同样的话我说了三十年,以前怎么没人看出有什么可笑的。我想准是我的衣服或者我的短发或者我的单片眼镜起了作用。后来,我发觉那是因为我说的是真话。说真话是如此非同寻常,以至于人们反倒觉得幽默了。总有一天别人也会发现这个秘诀的,一旦大家讲真话成了习惯,那当然就不会觉得有什么风趣可言了。”

“为什么只有我一个人不觉得好笑呢?”托尔太太问道。

简犹豫了一会儿,似乎在认认真真地寻找一种合意的解释。

“也许当真相出现在你眼前时,你并不知道那就是真相,亲爱的玛丽昂。”她用她那种温文尔雅、富有教养的方式回答。

毫无疑问,她就此一锤定音。我觉得简一向就有一锤定音的本事。她确实是无价之宝。

【注释】

[1] 指嵌有亲人头发或照片的盒子,一般挂在项链上。

[2] 英国伦敦一家久负盛名的酒店,位于伦敦西区市中心,建于二十世纪初,到那里吃晚餐,是身份显赫、出手阔绰的象征。

[3] 伍斯特是一座英格兰中西部城市,该地区一家工厂自一七五一年起所生产的瓷器久负盛名。

[4]

此话出自英国十八世纪开始流传的一首家喻户晓的儿歌,读来朗朗上口,但内容诡异难懂,后人对其曾有过多种诠释,成为西方很著名的典故。这首儿歌的开头几句是:“唱一首六便士之歌,装满一袋黑麦,二十四只乌鸫,塞进同一只烤馅饼。馅饼一打开,鸟儿便齐声歌唱,这难道不是,献给国王的美味佳肴?”小说主人公在这里作此联想,可能是讽刺派对的场面混乱。

[5]

这是希腊神话中的典故:塞浦路斯王皮革马利翁善雕刻,热恋自己所雕的少女像伽拉忒亚,爱神阿佛洛狄特见其感情诚挚,遂赋予雕像生命,使二人结为夫妇。

[6] 维多利亚女王以不苟言笑著称,曾在某次看喜剧演出后毫不留情地说:“我们不觉得好笑。”(We are not

amused)此事流传开以后,这句话就成了英语里非常著名的典故。

[7]

位于伦敦西区圣詹姆斯宫附近的一幢著名豪华宅邸,始建于一八二五年,在近一个世纪的时间里都以其买主斯塔福德侯爵二世的姓氏命名。文中提到的“出售”是指一九一二年,一位兰开斯特郡的肥皂商将这幢房子买下,并将其改名为“兰开斯特宅邸”,次年又将其赠与英政府,成为伦敦重要的历史遗迹和外交接待场所。

[8] 此话出自莎士比亚的《安东尼与克莉奥佩特拉》第二幕第二场,此句引文出自朱生豪译本。

插曲

冯涛 译

那是一次相当小型的派对,因为我们的女主人喜欢大家有共通的话题;我们一起吃饭的人最多不超过八个,通常就只有六个。饭后一起来到起居室的时候,座椅的安排都相当讲究,不论是哪两个人都甭想躲到某个角落里说悄悄话去,以免扫了大家的兴。我一进门就很高兴地发现,所有的人我都认识。除了女主人外有两位聪明又优雅的女客,除了我以外还有两位男宾。其中的一位是我的朋友奈德·普雷斯顿。我们的女主人历来就有个规矩,那就是从不邀请妻子跟丈夫同来,因为据她说那会让夫妻双方都倍感拘谨,没办法尽兴;要是有哪对夫妇不乐意单人独往的话,那就干脆甭来算了。不过因为她的餐桌上一直都能提供美酒佳肴,再加上谈论的话题也总是相当有趣,她邀请的人通常都会来的。大家有时候指责她邀请丈夫们的频率要高于邀请妻子,不过她为自己辩解说,这根本由不得她,谁让做了丈夫的男人本来就比为人妻的女人多呢?

奈德·普雷斯顿是个苏格兰人,天生好性情,总是兴兴头头的,很有讲故事的天分,有时未免讲得太过冗长,因为他真是罕见地健谈,不过总是极富戏剧性,可以说高潮迭起。他是个单身汉,有一笔不大的收入,不过也足敷他那清心寡欲的生活之需。他算是挺有造化的,因为他罹患一种慢性结核病,这种病能一拖好多年,不会置人于死地,不过却也妨碍你外出工作谋生。他时不时地会旧病发作,得缠绵病榻两三个礼拜,不过发作过后又会大为好转,他又会一如既往地快活、开朗和健谈。我怀疑他未必有足够的钱去某家昂贵的疗养院疗养,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他的脾气可绝对无法适应那里的生活。他见多识广,喜欢跟人交际。只要身体状况允许,他总不愿意待在家里,喜欢出去吃午饭,出去吃晚饭,喜欢一直坐到很晚,抽着他的烟斗、喝掉大量的威士忌。假如他能满足于过病人的那种残缺不全的生活,他也许到现在还活着,可他才不干呢;而且谁又能因此而责怪于他?他是在五十五岁上死于大出血的,去世的那天夜里他刚从某人的宅邸里回来,他满可以为自己的表现心满意足了,因为全仗了他,那晚的派对相当成功。

他具有某些痨病患者所特有的那种发热病般蓬勃的活力,总是想方设法找点事来满足他那行动的热望。不知道他从哪儿听说沃姆伍德·斯克拉比斯监狱[1]需要囚犯监察员,这勾起了他极大的兴趣,他于是自己跑到内政部求见专司监狱管理的官员,主动请缨干这份差事。这个工作是没有报酬的,虽然也颇有不少人或是出于同情或是纯属好奇愿意尝试一下,但要不了多久也就感到厌烦了,要么就是嫌占用的时间太多,于是就开始打退堂鼓,至于他们原本殷切关心的诸如囚犯们所面临的各种问题、囚犯们的利益以及未来等等也全都随之弃置一旁,无人问津了。有鉴于此,内政部的官员们也都长了个心眼,绝不再接受那些看着就干不长的人,对于应征者的履历、性格以及总体的适应能力都会进行仔细的查考。然后还会有一个试用期,对其进行谨慎的观察,如果印象不佳就干脆婉言谢绝,告诉对方不需要再费心干下去了。不过奈德·普雷斯顿却让那位阴沉、干练的面试官员相当满意,觉得他在各个方面都足堪信赖,而且从一开始他就跟典狱长、狱吏和囚犯们处得很好。他丝毫没有等级观念,所以囚犯们不管入狱前是什么身份,跟他在一起都觉得很放松很自在。他既不讲道又不说教。他生平不要说犯罪了,就连亏心事都从来没做过,可是他却把囚犯们犯下的罪行当做他的肺结核一样的疾病来看待:你不得不忍受这样讨厌的麻烦事儿,但整天挂在嘴边上却没有丝毫益处。

沃姆伍德·斯克拉比斯是一座关押初罪犯人的监狱,是幢冰冷阴森、令人望而生畏的建筑。奈德曾带我去过一次,当穿过一道道为我们打开的牢门,进入监狱内部后,我身上忍不住一阵阵地直起鸡皮疙瘩。我们穿过一个个犯人们正在里面劳作的巨大房间。

“你要是看到自己的什么朋友,就假装根本没看见好了,”奈德嘱咐我,“他们可不喜欢被人认出来。”

“难道我在这儿会碰到我的什么朋友?”我冷冰冰地问。

“这你可说不准。你要是有朋友因为经常开空头支票或是在某个公园里因为什么伤风败俗的勾当被抓,我并不觉得这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你要是知道我在这儿能多么经常地意外碰到曾一起吃过饭的朋友,你肯定会大吃一惊的。”

奈德的职责之一是帮助那些刚被抓进监狱的囚犯度过最初最为难熬的几天。他们经常会因为经受的审判和刑罚,精神上受到极大的打击;在经历过初步法律程序后,他们还不得不忍受入狱服刑的整套过程:脱光衣服、淋浴、体检、接受盘问,最后换上囚服被带进牢房里,再关门上锁,经过这一番折腾之后,他们的精神几乎都要崩溃了。有时候他们会歇斯底里地哭喊;有时候会吃不下饭睡不着觉。奈德的任务就是要帮他们振作起来,而他那轻松愉快的举止和亲切自然的态度经常能产生神奇的效果。如果他们担心牵挂着老婆孩子,他会亲自前去探望,如果他们穷愁潦倒,他会自掏腰包资助他们。他告诉他们各种新闻和消息,帮他们消除自感与世隔绝、被亲人抛弃的苦恼。他会遍读各份体育报刊,以便能告诉他们哪匹马在哪项重要赛事上夺魁,或者拳击冠军是否打败了自己的对手。他会为他们出狱以后的未来安排出谋划策,在他们就要刑满释放的时候帮他们留意着有没有适合他们的工作机会,然后还会不辞劳苦亲自前去说服雇主们给他们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因为大家对犯罪的话题都有浓厚的兴趣,所以只要有奈德在场,话题迟早会转移到这上面来。那天吃过晚饭之后,我们都手持酒杯在起居室里舒舒服服地就座了。

“斯克拉比斯最近有什么有趣的案子吗,奈德?”我于是问他。

“也没什么。”

他说话的嗓门儿又高又尖,笑起来非常粗豪,咯咯作响。他这会儿就这么咯咯一笑。

“我今天刚去看过一个姐们儿,她可真叫来劲儿。她丈夫是个入室行窃的夜盗。警察已经盯了他好几年了,可一直都抓不到他现行,直到最近才终于让他认了罪。他每次行窃之前都会跟他妻子精心编造好一套他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据,所以此前他虽然已经被逮捕过三四次,而且正式提交法庭审讯,警方却一直都找不到破绽,不能证明他有罪,他总能化险为夷、逃脱罪责。话说他前不久再次被捕,可他一点都不着急上火,他跟他妻子一起炮制的不在场证据完美无缺、无懈可击,他料想肯定会跟从前一样被无罪释放。可谁知他妻子走上证人席之后却并没有提供他们商量好的证词,他真是大吃了一惊!结果他被判有罪,入狱服刑。我去看他的时候,与其说他是担心被抓到了号子里,还远不如说他因为他妻子没替他辩白而感到大惑不解,于是他就求我去看看她,问问她这唱的究竟是哪一出。我也就跑了一趟,你们知道她是怎么对我说的?她说:‘噢,先生,是这样的:这套不在场的证词实在是太漂亮啦,我实在不舍得就这么轻易用掉它。’”

我们当然全都哈哈大笑。讲故事的就喜欢有鉴赏力的听众,而且奈德·普雷斯顿从来都不喜欢长篇大套地让人厌烦。他又讲了两三个有趣的段子,这些段子无一不印证了他一直津津乐道的一个观点:那就是英国在实现普遍的民主之前,相较于富裕和有教养的阶层,在所谓的下层社会中总是存在着更强烈的激情、更多的浪漫情感、更多不计后果的真性情,相比而言上层社会总显得谨小慎微、墨守成规。

“只是因为劳动阶层读书不多,”他道,“只是因为他们不善于表达自己,你就认为他们缺乏想象力,那你可就错啦:他们恰恰拥有极为丰富的想象力。只是由于他们表面上粗鲁无文,你就认为他们神经粗壮、缺乏情感,那你又错啦:他们其实拥有极为细腻的情感。”

然后他又给我们讲了个故事,下面我想用我自己的语言把它复述一遍,尽量把它讲好。

弗雷德·梅森是个非常漂亮的小伙子,个头高挑、体格匀称,碧蓝的眼睛,俊美的五官,而且总是面带友善、愉悦的微笑。不过最让他与众不同的还是他那头浓密的深红色美发,而且如波浪般卷曲,走在大街上的时候拥有极高的回头率。实在是太漂亮了。或许正是这一头美发赋予了他如此性感的外貌,他那迷人的男性气质如同香水般醉人。他两道浓密的剑眉,颜色只比头发略浅一点点,而且他天生丽质,不像一般红头发的人那样皮色丑陋,连带着一头红发都黯然失色;他的皮肤同样光彩照人,呈漂亮的橄榄色。他的眼神坦率而大胆,每当他浅笑宛然甚或纵情大笑时,那神情真可说是勾魂摄魄。正值青春年少的他浑身洋溢着健康活力,总不缺少欢欣开怀的理由。他年方二十有二,总给人一种尽情享受生命、生机勃勃的愉快感觉。拥有如此的相貌,尤其是浑身洋溢的那种牵惹人心的性感魅力,他在女人堆里自然是无往而不利。他迷人、温柔而又热情洋溢,不过在感情问题上未免有些过于随便,而且男女不论。他也并非是铁石心肠或是厚颜无耻,他天性温和友善,不过他总能让他朝云暮雨的对象们明白:他所求的不过是一时的寻欢作乐,要想让他跟任何人厮守终身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弗雷德是个邮差,在布里克斯顿工作。那是伦敦一个人口稠密的地区,以比其他任何郊区都窝藏了更多的罪犯而著称,因为有轨电车通宵达旦来往于泰晤士河两岸,所以一个罪犯在西区入室行窃之后可以毫无困难地乘车溜回来。弗雷德喜欢他的工作。布里克斯顿区有无数条街道,街道两旁鳞次栉比的矮小房屋里的住户大都是劳动阶级,有在附近工作的工人,也有职员、店员和各类技术工人——有的还要每天都到河对岸去工作。弗雷德体格强壮、身体健康,走街串巷地递送信件对他来说是一种乐趣。有时候包裹需要递交收件人,挂号邮件需要签收,他便有了跟人打交道的机会。他是个很喜欢交际的小伙子,不论他负责哪个地段,要不了多久他就跟当地的住户混得很熟了。过了一段时间以后他的工作有所变动,他不再直接送信,转而负责从各个邮筒里取出邮件,送到布里克斯顿区的中心邮局。有时取完邮件后他的邮袋会变得相当沉重,可他很以自己的力气为傲,这点分量只会让他呵呵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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