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看过他,”朋友说,“我设法引他说话,而他却一味怪异地看着我,好像已弄不清曾在哪儿见过我。真可怜,他躺在床上那模样,花白的胡须一周没刮。不过除了那怪异的目光,人看上去还算正常。”
“怎么个怪异?”
“我不知道如何形容。迷惘。我的比喻可能牵强:你往上扔一块石头,石头不落下来,就这样停留在半空了……”
“这可够玄乎的。”我笑着说。
“跟你说,他的眼神就是这样。”
怎么处理他是件棘手的事。他没钱,也没有挣钱的途径。财产都卖了,可远不够抵债。他是英国人。意大利当局绝不愿意负责接收他的事情。那不勒斯的英国领事没有钱来处理他的个案。当然,他可以被遣返回英国去,但是即便回国,看来也没人会管他。阿孙塔,他的仆人,曾说他是个好主人和好房客,只要有钱,总是随时付讫。她又说,他可以在她和她丈夫住处的木棚里住下,跟夫妇俩吃在一起。他听说了房东太太的好意,然而是不是真听明白,谁也说不上。阿孙塔来医院领他回去,他一声不吭跟着走了。他似乎丧失了自主意志。房东太太收容他迄今已有两年。
“你知道,舒适是不用谈了,”朋友说,“他们草草给他搭了张东倒西歪的床铺,给了他几条毯子。小棚没有窗户,冬天滴水成冰,夏天就像火炉。吃的是粗茶淡饭。农家伙食你知道,礼拜天吃顿通心面,难得一尝肉味。”
“那他怎么打发时间呢?”
“他在山里到处乱跑。有两三次,我想见见他,可是没辙。他一见有人来,像只野兔撒腿便跑。阿孙塔有时下山来跟我闲聊,我会给她一点钱,让她替他买回烟丝,可谁知道他最终拿到烟丝没有。”
“他们待他还好吗?”我问。
“阿孙塔是好心肠,这个我有把握。她把他当做小孩。恐怕她老公就没有这份善心了,老是抱怨收留这么个人花销有多大。我并不认为房东生性残忍,或有诸如此类的弱点,可我看房东对他有些苛刻,要他提水,清扫牛棚,做这样那样的杂活。”
“听上去够惨的。”我说。
“他是自作自受。毕竟,种瓜得瓜嘛。”
“我认为从总体上说,我们大家都是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我说,“话这么说,可他的经历真够骇人。”
两三天后,朋友和我去散步,正走在地中海橄榄树丛中的一条小道上。
“瞧,威尔逊,”朋友突然说,“别看他,那样你只会吓着他。一直往前走。”
双目低垂着看路,我自顾自往前走,可眼角的余光扫到一个藏身在地中海橄榄树后的男子。我们走近时,他潜伏着一动不动,但我可感知他在紧盯着我们。待我们走过,我听见一阵噼噼啪啪狂奔的脚步声。像一头被追逐的猎物,威尔逊逃着找安全的藏匿处去了。那是我此生最后一次看到他。
他于去年去世。那种潦倒的生活,他忍受了六年。某日早晨,山坡上发现了他的尸体。从安详的卧姿看,他像是在睡眠中死去的。从倒毙的地点,他完全可以看见那叫作法拉廖尼的两座拔海而出的巨礁。又是月圆之夜。他定是借着月光去看礁群了。也许他就死于月皎时分嵯峨之美。
【注释】
[1] 疑指德国作家奥古斯特·柯皮斯,其人曾于一八二六年发现“蓝洞”胜景。
[2] 详见该作者一九〇〇年两卷本著作《南方的统治者:西西里,卡拉布里亚,马耳他》(The Rulers of the
South:Sicily,Calabria,Malta)中的内容。
[3] 原文“who were the mugs?”疑典出西方叠杯成堆最后终于倾倒责任何在的寓言。感谢我生张楠为我“谷歌”此一寓言。
信
冯涛 译
外面的码头上骄阳似火。大街上摩托车、卡车、公共汽车、私家车和出租车熙来攘往、川流不息,每个司机都在摁喇叭;黄包车在人群中灵活地闪展腾挪、往来穿梭;气喘吁吁的苦力们相互喊着号子借以调整呼吸;他们扛着沉重大包,侧着身子,迈着碎步朝前奔,吆喝着行人赶快让道儿;流动小商贩们在沿街叫卖自家的商品。新加坡是个万国辐辏、五方杂处之地;所有肤色的人种一应俱全,黑种的泰米尔人[1]、黄种的支那人、棕种的马来人,还有亚美尼亚人、犹太人和孟加拉人,众声嘈杂,相互间扯着嗓门声音嘶哑地吆来喝往。不过在里普利、乔伊斯和内勒先生的联合律师事务所里却是一派宜人的清凉;跟大街上的尘土飞扬、阳光刺眼相比这儿是一片昏暗,跟那永无休止的喧闹相比这儿更是一派舒适的宁静。乔伊斯先生坐在他私人办公室的桌前,电风扇开足马力冲着他直吹。他靠在椅背上,胳膊肘搭在椅子扶手上,十指伸开,指尖相互搭在一起。他凝视的目光停留在面前一个长长的书架上插满的一卷卷已经翻烂了的《判例汇编》上。在一个小橱子顶上摆放着一只只涂了层日本漆的方形铁皮盒子,盒子上标着各位诉讼委托人的姓名。
门上响起一记敲门声。
“请进。”
一个身穿白色帆布长裤,显得异常整洁利落的华人职员把门打开了。
“克罗斯比先生求见,先生。”
他一口漂亮的英文,每个字眼都发得准确无误,乔伊斯先生经常会对他掌握的词汇量之大感到惊叹。他叫王志成,广东人,曾在格雷律师学院[2]学习法律。为了准备日后自己独立开业,眼下正在里普利、乔伊斯和内勒先生的联合律师事务所里见习,为期一到两年。是个勤勉、上进,堪为楷模的年轻人。
“请他进来。”乔伊斯先生道。
乔伊斯先生起身跟来客握手,然后请他坐下。他站起来时阳光正照在他身上,不过面孔仍旧在阴影中。他生性少言寡语,眼下他看着罗伯特·克罗斯比足有一分钟时间,一声都没吭。克罗斯比身材魁伟,足有六英尺多高[3],肩宽背阔、肌肉发达。他是个橡胶种植园主,经常要在整个园区走动,一天的工作结束后又喜欢打打网球松散筋骨,练就了一副好身板儿。他皮肤被晒得黝黑,他那双毛茸茸的手和套在笨重靴子里的脚都其大无比,乔伊斯先生不由得暗想,这样一个醋钵大小的拳头抡出去,还不一拳就能打死一个弱小的泰米尔人嘛。可他那双蓝眼睛当中却没有一丝儿凶相;而是充满了信任和友善;而且他的五官相貌虽说生得粗大、平常,却显得慷慨、坦率而又真诚。不过此刻却是愁云满面,形容晦暗而又憔悴。
“你看起来这一两天都没怎么睡觉啊。”乔伊斯先生道。
“是没怎么睡。”
乔伊斯先生这时注意到他那顶宽边双檐的旧毡帽,克罗斯比把它放在桌子上了;然后目光又转移到他穿的咔叽布短裤,短裤底下露出两条长满红毛的大腿,注意到他上身的网球衫领口敞开着,没有系领带,还有外面那件卷起了袖口的脏兮兮的咔叽布夹克。他看起来活像在橡胶丛林里长途跋涉后刚刚钻出来似的。乔伊斯先生微微皱了下眉头。
“要知道你可得打起精神来呀。你必须保持头脑冷静。”
“噢,我没什么。”
“今天见过尊夫人了?”
“还没,我打算下午去见她。你知道,他们竟然当真逮捕了她,这可真他妈太可耻啦。”
“我想他们是不得已而为之。”乔伊斯先生用他那平静、柔和的语调道。
“我本以为他们会允许她交保释放的。”
“这可是项非常严重的指控啊。”
“见他的鬼。她只是做了任何一个正派女人处在她的位置上都会做的事儿。只不过十个当中倒有九个没有她的胆量罢了。莱斯丽是这个世上最善良的女人。她连一只苍蝇都不忍心伤害。唉,真是该死!老兄。我跟她结婚足有十二年了,难道我还不了解她?上帝啊,要是那个家伙落到我手里的话,我准定把他的脖子给拧断。我会毫不犹豫地把他给宰了。换了是你,也不会饶了他。”
“我亲爱的伙计,大家都站在你这一边哪。没有一个人为哈蒙德说一句好话。我们会把她救出来的。我相信,不论是诸位陪审推事还是法官大人,没有一位不是在出庭前就已经下定决心要促成她的无罪宣判的。”
“这整个儿就是场闹剧,”克罗斯比言辞激烈地道,“她首先根本就不该被逮捕,我这可怜的姑娘在经历过这番磨难后,还得承受审判的折磨,这太可怕了。自打我来到新加坡,我碰到的每个人,不论男女,没有一个不对我说莱斯丽那样做是完全合情合理的。这几个星期竟然一直把她给关在监狱里,实在是糟糕透顶。”
“法律毕竟是法律。再说了,她承认是她杀了那个人。确实很可怕,我对你和尊夫人都深表同情。”
“我没什么。”克罗斯比插了一句。
“不过事实是她确实犯了谋杀罪,在一个文明的社会里审判是概所难免的。”
“除掉一个为非作歹的恶棍也算谋杀?她击毙他就如同射杀一条疯狗。”
乔伊斯先生再度往椅背上一靠,并再度把十个手指的指尖搭在一起,看着像是搭起了一个屋顶的骨架。他沉吟片刻。
“身为你的法律顾问,”他终于开口道,语气平和,一双冷静的棕色眼睛直视着他的委托人,“有一点颇让我有些担心,如果我不直言相告的话那就不能说是称职了。假如尊夫人只朝哈蒙德开了一枪,那整个案子处理起来就会一帆风顺了。可不幸的是,她连开了六枪。”
“她的解释非常简单。在那种情况下任何人都会那么做的。”
“也许吧,”乔伊斯先生道,“当然啦,我觉得她的解释也是非常在理的。可我们对事实视而不见却是没有好处的。换个立场考虑问题总是明智的,我不能否认,如果是由我来代表国王陛下提起公诉的话,我会特别针对这一点来提出质询的。”
“我亲爱的伙计,这可真是太白痴啦。”
乔伊斯先生用犀利的目光瞟了罗伯特·克罗斯比一眼。他那棱角分明的嘴唇上隐含着一丝微笑。克罗斯比是个好伙计,可不管怎么说都称不上聪明。
“我敢说这确实没什么大不了的,”律师道,“我只是觉得有必要提醒一声。你已经用不着等很长时间了,等这一切都结束后我建议你跟尊夫人到某个地方去旅行一趟,把这一切都忘掉。虽说我们几乎铁定会无罪释放,这种审判的过程总归还是很耗神的,到时候你们两位都会需要休息一下。”
克罗斯比脸上这才头一次露出笑容,这一笑奇特地改变了他的整个面部表情。你忘了他的一切粗鲁不文,只看到他灵魂的善良美好。
“我觉得我比莱斯丽更需要休息。她竟然坚强地挺了过来,真是神奇。上帝作证,你的委托人可真是个有胆有识的小女人哪。”
“没错,我对她的自控能力也是大为感佩,”律师道,“我怎么都没料到她竟然有这般的杀伐决断。”
身为她的辩护律师,他在她被捕后有必要多次跟她会面。虽说已经想方设法、竭尽所能使她的处境不至于太过艰难,事实上她仍旧身陷囹圄,等着因为谋杀罪出庭受审,即使她精神崩溃、歇斯底里也丝毫不足为奇。可她看起来却能沉着镇定地忍受磨难和考验。她花大量时间阅读,尽一切可能锻炼身体,而且经官方好意批准,把绣制枕套的花边作为消磨漫长闲暇时光的娱乐。乔伊斯先生去狱中见她的时候,她总是整洁利落地穿一件凉爽、干净、样式简单的衣裙,头发仔细地梳理过,连指甲都精心修剪过。她言谈举止泰然自若。她甚至能拿她牢狱生活的各种小小的不便开几句玩笑。谈到这桩悲剧事件的时候她的态度竟然带点漫不经心的放任和随性,使得乔伊斯先生不禁暗想,只有凭借良好的教养,她才不至于在这极端严重的事态中发现些许荒唐可笑的端倪。这令他大感惊讶,因为他从来没有想到她居然颇有幽默感。
他跟她的交往虽说时断时续,算起来也有些年头了。她每次来新加坡的时候,通常总会跟他和他妻子一起吃顿饭,有一两次她还跟他们一起在海边的小别墅里度过周末。他妻子也曾跟她一起在他们的种植园里住过十天半个月,并在那里见到过杰弗里·哈蒙德几次。这两对夫妇虽谈不上是至交,也算得上是好友了,也正是因为这个缘故,罗伯特·克罗斯比在大难临头后就火速赶到新加坡,恳请乔伊斯先生亲自为他那不幸的妻子担当辩护律师。
她每次对案情经过的陈述都跟她第一次对乔伊斯讲的一模一样,就连细枝末节都从来分毫不差。在悲剧发生仅仅几个钟头之后,她就能非常冷静地把前后的经过讲述出来,就跟现在的态度一般无二。她的讲述非常连贯,语气平稳自持,唯有当她描述一两处细节时脸上才会泛起一丝红晕,这也就是她仅有的一点精神慌乱的表现了。谁都不会想到这样的事情竟会发生在像她这样的女人身上。她三十刚刚出头,体质娇弱,身材不高不矮,与其说是漂亮,不如说是优雅更合适。她的手腕和脚踝异常纤细,她极其瘦弱,透过她手上白皙的皮肤,骨头都隐约可见,而且蓝色的血管非常突出,历历在目。她面色苍白,略显菜色,连嘴唇都没什么血色。你不会注意到她眼睛的颜色。一头浓密的浅褐色头发,微微有点自来卷;她这一头秀发只要略加修剪就会非常漂亮的,不过你很难想象克罗斯比太太会刻意求助于任何此类的修饰手段。她是个文静、可爱、毫不装腔作势的女人。她待人接物风度优雅迷人,如果说她并非那么大受欢迎的话,只是因为她略有些羞涩矜持。这也是很可以理解的,因为身为种植园主的妻子,她的生活相当寂寞,不过在她自己家里,跟她熟悉的人相处时,她却自有其文静娴雅的魅力。乔伊斯太太在她家小住了半月之后,就曾告诉她丈夫,莱斯丽是个非常讨人喜欢的女主人。她说,她可远比大家以为的更有魅力和涵养;等你跟她熟悉以后,你会对她的博览群书和宜人风度而惊叹不置的。
像她这样的女人是绝不会犯下谋杀罪的。
乔伊斯先生竭尽所能对罗伯特·克罗斯比说了一大通给他宽心的话以后才把他送走,然后独自留在自己的办公室里翻阅本案的卷宗。其实这也不过是种下意识的动作,因为他对案情的所有细节都已了如指掌。这个案子已经成为轰动一时的新闻,从新加坡到槟榔屿的整个马来半岛,它是每家俱乐部、所有餐桌上大家讨论的热门话题。克罗斯比太太提供的事实相当简单。事发那天她丈夫因为公务去了新加坡,晚上就她一个人在家。她独自一人吃了晚饭,当时是差一刻钟九点,很晚了,饭后她就坐在起居室里绣她的枕套花边。起居室的门朝向凉台敞开着。她住的这幢带凉台的平房里一个人都没有,用人们都回后院自己的住处睡下了。她突然惊讶地听到花园的石子路上传来脚步声,听声音是穿着靴子的,所以来人应该是个白人男子而非本地的土著;可她又没听到有汽车驶近的马达声,她实在想不出这么晚了还有谁会来看她。有人走上通往住宅的几级台阶,穿过凉台,出现在她正坐在里面的起居室门前。一时间她没认出来者是谁。她坐在一盏带灯罩的电灯旁边,而他站在门口背对着黑暗。
“可以进来吗?”他问道。
她连声音也没听出来是谁。
“是谁啊?”她问。
她做活儿的时候是戴着眼镜的,说话时她把眼镜摘了下来。
“杰夫·哈蒙德。”
“噢当然啦。快请进来喝一杯吧。”
她起身热情地跟他握了握手。见到是他她有点吃惊,因为虽说他是他们的邻居,可无论是她还是罗伯特近来跟他的来往都不怎么密切,她已经有好几个礼拜没见过他了。哈蒙德也是个橡胶种植园主,他的橡胶园距离他们的有将近八英里远,她挺纳闷他为什么选在这么晚的时候过来看他们。
“罗伯特不在家,”她说,“他到新加坡去了,要在那儿过夜啦。”
也许他也觉得有必要对他的深夜造访作个解释,因为他说:
“很抱歉这么晚还来叨扰。今晚上我感觉相当寂寞,所以就想过来看看你们过得怎么样。”
“你到底怎么来的?我没听到有汽车声呀。”
“我把车停在公路上了。我想你们可能都已经上床睡下了。”
这解释也很自然。种植园主都是黎明即起的,为的是监督工人上工的情况,所以吃过晚饭后就很乐意早点上床睡觉。第二天,也确实在距离克罗斯比家四分之一英里的地方找到了哈蒙德的汽车。
由于罗伯特不在家,威士忌和苏打水就没放在起居室里。莱斯丽考虑到小厮可能已经睡了,就没叫他进来伺候,而是自己去把酒水拿了来。客人给自己调制了一杯威士忌加苏打水,并且装上了烟斗。
杰夫·哈蒙德在这片殖民地交游颇广。这时他已经年近四十,不过他刚来到这里的时候还是个小伙子。大战[4]爆发后,他是第一批奔赴战场的志愿军,而且表现相当不俗。两年后他膝盖受伤,因伤退役,不过是佩戴着杰出服务勋章和军功十字勋章重返马来联邦[5]的,可谓衣锦荣归。他是整个殖民地最棒的台球手之一,原来还曾经是舞姿最漂亮的跳舞行家和一流的网球选手。虽说现在已经跳不得舞,而且因为膝伤网球的水准也大不如前,不过他那大受欢迎的天赋魅力仍旧不减当年,所到之处深得大家的欢心。他个头高挑,相貌英俊,一双勾魂摄魄的碧眼,一头乌黑拳曲的美发。老江湖们都说他唯一的毛病就是太贪恋女色,这次灾祸发生后,这些人更是大摇其头,断言他们早就料到他会在这上面栽跟头的。
然后他就跟莱斯丽谈起了当地的一些新闻,即将在新加坡举行的赛马、橡胶的价格,还有最近在附近出没的一只老虎,有好几回差点儿就被他给猎杀了。她一心想在规定的期限内把手头正在忙活的花边绣完,因为她想把它寄回国去当做母亲的生日礼物,所以她又戴上眼镜,还把放着枕头的小桌子朝自己的座椅又拉了拉。
“你要是不戴这种巨大的牛角眼镜就好了,”他道,“我真不明白好好的一个美女干吗老把自己打扮得其貌不扬呢。”
这话让她微微吃了一惊。之前他还从来没用这种语气跟她说过话。她觉得最好还是置之不理为好,权当没听见。
“你也知道我从来都没有自命是什么绝代佳人,而且你要是问我的意见的话,不瞒你说,我才不在乎你是不是认为我其貌不扬呢。”
“我可不认为你其貌不扬。我觉得你美若天仙。”
“你这张嘴可真甜,”她语带讥讽地道,“不过你要是真这么想的话,我只能认为你的眼光可不怎么样。”
他咯咯一笑。不过他从自己的椅子上站起来,在挨着她的那把椅子上坐了下来。
“你总不至于腆着脸硬是一口咬定你这双手也不是这个世上最漂亮的吧。”他道。
他作势像是要握住她的一只手。她轻轻地敲了他一下。
“别干傻事。坐回到你原来的位子上去,说话放尊重点儿,否则的话我就要送客啦。”
他坐着没动。
“难道你不知道我疯狂地爱着你吗?”他说。
她仍旧相当冷静自持。
“不知道。我也根本就不相信,即便果真如此,我也不希望你把它说出来。”
其实她心里对他的这番话大为吃惊,因为在她跟他认识的这七年中间,他从未对她表示过特别的关注。他刚从战场上回来时,他们见面的次数确实挺多的,有一回他病了,罗伯特还开车前去把他接到自己家里来休养。他跟他们一起住了有两个礼拜。不过因为他们的趣味并不相投,这种相识关系始终没有发展成熟为真正的友谊。在最近这两三年间,他们很少跟他见面。只不过有时他会过来打打网球,有时他们会在某位种植园主的派对上碰到他,不过经常的情况是他们一个月都见不到他一回。
这时他又调了一杯威士忌加苏打水。莱斯丽疑心他来之前就一直在喝酒。他的举动有点反常,这让她略微有些不安起来。她不以为然地看着他在那儿自斟自饮。
“换了是我,我就不再喝了。”她道,依旧平心静气。
他一口喝干,把杯子放下。
“你以为我之所以跟你说这个是因为我醉了?”他很突然地问道。
“这是最明显不过的解释了,不是吗?”
“不,这是谎言。自从第一次跟你见面我就爱上了你。我只是一直把话都憋在心里,现在我已经再也情难自已,一定要把话说出来啦。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
她站起身来,小心地把枕头放到一边。
“晚安。”她道。
“我不走。”
她终于忍不住,开始发火了。
“可是,你这个傻瓜,难道你不知道,除了罗伯特我从没爱过任何人,就算我没爱上罗伯特,也绝不会爱上你这样的人。”
“我才不管呢,罗伯特又不在家。”
“如果你不马上离开,我就把小厮们叫来把你给扔出去。”
“他们才听不见呢。”
她大为震怒。她作势要走到凉台上去,在那儿喊人他们肯定会听见的,可是他一把抓住了她的胳膊。
“放开我。”她怒不可遏地叫道。
“算了吧,我已经抓住你啦。”
她张开嘴大叫:“来人哪,来人哪!”可他急忙用手把她的嘴给捂住了。还没等她醒过神来,他已经把她搂在怀里,疯狂地亲吻着她了。她挣扎着,拼命挣脱他那灼热的嘴唇。
“不,不,不,”她叫道,“放开我。我不。”
之后发生的事情她就有些糊涂了。在这之前他对她说的一切她都记得一清二楚,可是这以后他的话语就像透过一层恐怖和恐惧的迷雾冲击着她的耳鼓。他似乎是在向她求爱。他狂暴地倾诉着他狂热的激情。他一直疯狂地把她紧紧搂在怀里。她毫无办法,因为他是个体格强壮、孔武有力的大男人,而且她的手臂也被他紧紧地箍在身体两侧;她的挣扎根本就是徒劳,而且她自觉越来越气力不支;她唯恐自己会晕厥,他那灼热的气息直喷到她脸上,让她感觉极度恶心。他吻着她的嘴唇,她的眼睛,她的面颊,她的头发。他手臂的力量铁箍一般让她透不过气来。他把她抱起来,两脚都离地了。她拼了命想踢他,可是他把她抱得更紧了。他已经把她扛了起来。他不再说话,可她知道他面色苍白,目光中充满灼热的欲火。他在把她往卧室里抱。他已经不再是个文明人,而成了一个蛮子。他匆忙中绊到了挡在路当间的桌子上。他膝盖受过伤,本来腿脚就不大灵便,再加上怀里还抱着个女人,结果站立不稳摔倒在地上。她马上乘机从他怀里挣脱出来。她逃到了沙发后面。他一骨碌爬起来,向她猛扑过去。书桌上放着把左轮手枪。她并非一个神经过敏的女人,不过因为罗伯特夜里不在家,她本来是打算上床睡觉的时候带到卧室里去的。所以书桌上才放着那把枪的。当时她已经被吓得魂不附体。她都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了。她听到一声爆响。她看到哈蒙德趔趄了一下。他喊了一声。他说了些什么,可她没听见。他踉踉跄跄地走出房间,来到凉台上。她当时已经完全陷入狂乱状态,完全无法自控,她就跟着他出去,是的,她肯定是跟了出去,虽说她已经完全记不清楚这些了,她身不由己地继续射击,直到把枪膛里的那六发子弹全部打光为止。哈蒙德跌倒在凉台的地板上。他蜷缩成一团,血肉模糊。
当小厮们被枪声惊醒冲到上房里来的时候,发现她就站在哈蒙德身边,左轮枪仍旧握在手里,而哈蒙德已经气息皆无。她朝他们望了一会儿,一言未发。他们站在那儿都吓坏了,挤作一团。她任由左轮枪从手里跌落,一言不发地掉头走进起居室。小厮们眼看着她走进自己的卧室,转动钥匙把门反锁上。他们不敢触碰那具死尸,但是惊恐地望着它,激动地低声议论着。还是仆役长最先回过神来;他已经服侍克罗斯比夫妇多年,是个头脑冷静的华人。罗伯特是骑摩托车去新加坡的,汽车还在车库里停着。他让司机赶快把车开出来;他们必须马上去面见民政事务助理专员,向他报告事情的经过。他把左轮枪捡起来,放到口袋里。民政事务助理专员名叫威瑟斯,住在离此最近的市镇郊区,距此大约三十五英里。他们花了一个半小时来到他家。所有的人都睡下了,他们不得不把小厮们叫起来。威瑟斯很快就从屋里出来,他们向他禀明了来意。仆役长还把左轮枪拿给他看,以证明自己所言非虚。民政事务助理专员回屋穿好衣服,叫人把车开出来,不一会儿就跟在他们后面驶上阒无人迹的公路。他来到克罗斯比家的时候天刚破晓。他快步跑上凉台的台阶,看到哈蒙德尸体的时候突然又停下脚步。他摸了摸死者的脸,已经都冰冰凉了。
“太太呢?”他问小厮。
华人仆役长指了指卧室。威瑟斯走过去敲了敲门。没有应答。他又敲了敲。
“克罗斯比太太。”他叫道。
“是谁?”
“威瑟斯。”
又停了片刻。然后传来开锁的声音,门慢慢打开了。莱斯丽站在他面前。她没有上床睡觉,身上还是那件吃饭时穿的茶会礼服。她站在那儿,一言不发地望着民政事务助理专员。
“是府上的小厮把我叫来的,”他道,“哈蒙德。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想强奸我,被我开枪打死了。”
“我的上帝!我说,您最好离开这儿。您必须把事情的经过详详细细告诉我。”
“现在不行。我做不到。你得给我点时间。派人把我丈夫叫回来。”
威瑟斯年纪还轻,面对远远超出他职权范围的突发状况,不知道该如何是好。莱斯丽一直拒绝开口,直到罗伯特赶回家以后她才跟丈夫和威瑟斯讲述了事情的经过,打那以后,尽管她又重复讲述了许多遍,但即使是细枝末节都没有丝毫出入。
乔伊斯先生反复琢磨的是开枪这一点。身为她的律师,他感觉棘手的是莱斯丽不是只开了一枪,而是整整六枪,尸检的结果还表明,其中有四枪是在哈蒙德近身的地方开的。人们很容易推测,他在已经倒下之后,她还站在他身旁,居高临下地将剩余的子弹全部射入他的身体。她承认,尽管对于此前发生的一切她的记忆都非常准确清晰,可是开枪时的情况她却完全不记得了。她的记忆一片空白。这表明她当时的愤怒已经无法自控;可是,你很难相信像她这样一位文静、娴雅的女性竟会愤怒到无法自控的程度。乔伊斯先生跟她相识已有多年,一直都觉得她是个冷静自持的人;而且悲剧发生之后的这几个星期以来,她态度的沉着镇定也一直都是令人惊叹的。
乔伊斯先生耸了耸肩。
“事实上,我觉得,”他暗自思忖,“你永远都不会知道,即便是在品行最为端庄的女人心里都可能隐藏着怎样桀骜不驯的野性。”
门上传来一记敲门声。
“请进。”
那位华人职员走了进来,然后又把门关上了。他关门的动作很轻柔,态度审慎而又果决,然后朝乔伊斯先生的办公桌走来。
“可否打搅您一下,先生?我有几句话想私下里跟您谈谈。”他道。
这位职员字斟句酌的讲话方式每每都让乔伊斯先生觉得有些好笑,这会儿他就微微一笑。
“谈不上打搅,志成。”他回答道。
“我想跟您谈的这件事,先生,非常微妙而且机密。”
“但说无妨。”
乔伊斯先生的目光碰上了他这位手下那精明的眼神。王志成一如既往地一身当地最为入时的装束。脚上一双锃明瓦亮的漆皮皮鞋和色泽艳丽的丝袜。黑色领带上别着镶有珍珠和红宝石的领带夹,左手的无名指上戴着颗钻戒。整洁的白色上衣口袋里露出一支金自来水笔和一支金头铅笔。手腕上戴了块金表,鼻梁上架了副隐形的夹鼻眼睛。他轻轻咳嗽了一声。
“这件事跟克罗斯比的案子有关,先生。”
“噢?”
“我了解到一个情况,先生,此情况在我看来将使此一案件呈现出不同的面貌。”
“什么情况?”
“我了解到存在一封信,先生,是由被告写给此一悲剧中不幸的受害者的。”
“这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在过去这七年当中,克罗斯比太太无疑会经常有写信给哈蒙德先生的情况的。”
乔伊斯先生对于他手下这位职员的才智是有很高评价的,他说这番话无非是不想贸然暴露自己的想法。
“这是极有可能的,先生。克罗斯比太太之前肯定跟死者经常有信件往还的,邀请他跟她一起吃个饭、约他打个网球之类的。我刚得知这一情况的时候最先也是这样想的。但是,这封信却是在已故的哈蒙德先生死亡的那天写的。”
乔伊斯先生的眼睫毛都没动一下。他仍旧面带通常跟他讲话时一贯饶有兴趣的微笑看着王志成。
“这是谁告诉你的呢?”
“我了解到的这一情况,先生,是由我的一位朋友告诉我的。”
乔伊斯先生明白最好不要再追根究底了。
“您一定还记得,先生,克罗斯比太太一直宣称在那个不幸的夜晚之前,他已经有好几个星期没有跟死者有过任何来往了。”
“那封信在你手里吗?”
“不在我手里,先生。”
“具体的内容是什么?”
“我的盆友[6]给了我一份抄件。您愿意研读一下吗,先生?”
“应该看看。”
王志成从上衣内侧的口袋里掏出一个巨大的皮夹子。里面鼓鼓囊囊地塞满了各种纸片、新加坡元的纸币和香烟卡。他很快从这一团乱麻中抽出半张薄薄的便笺纸,呈给乔伊斯先生过目。信的内容如下:
罗今晚不在。我急欲见你。十一点钟等你来。我已孤注一掷,如若不来,后果自负。来时不要开车。——莱。
抄件是用外国学校里教华人的那种连体字的写法写的。书法本身的毫无个性与充满不祥噩兆的词句之间极不协调,显得诡异无比。
“你凭什么认为这个字条是克罗斯比太太写的?”
“我对内情提供者的可靠性是绝对信赖的,先生,”王志成回答道,“而且这件事也很容易证明其真伪。克罗斯比太太无疑马上就能告诉您她本人是否写过这样一封信。”
自打谈话一开始,乔伊斯先生的目光就一刻都没离开过他这位职员那谦恭殷勤的面孔。现在他疑心是否真在其中窥测到了一丝嘲讽的表情。
“克罗斯比太太竟会写出这样一封信来,这实在令人难以置信。”乔伊斯先生道。
“您既然持这样的观点,先生,那这件事自然也就到此为止了。我的盆友之所以向我披露这一内情,完全是因为他考虑到我在您的事务所服务,您或许会希望在它被递交给副检察司之前,知道有这封信的存在。”
“原件在谁手上?”乔伊斯先生厉声问道。
王志成丝毫没有流露出他由这个问题以及问题提出的口气中已经察觉到乔伊斯先生态度有所转变。
“您无疑应该记得,先生,在哈蒙德先生死后,曾经曝出他跟一个华人妇女姘居的新闻。这封信就在这个女人手上。”
这件事正是促使公众舆论最为猛烈地谴责哈蒙德的主要原因之一。大家这才知道他让一个华人妇女跟他住在一起,两人已经姘居了有好几个月了。
一度两个人都没有说话。的确,该说的已经全都说过,而且双方都已心照不宣。
“我得对你表示感谢,志成。这件事情我还要再考虑一下。”
“很好,先生。您是否希望我把您考虑的结果转告给我的朋友呢?”
“我觉得你还是跟他保持接触为好。”乔伊斯先生神色庄重地回答道。
“是,先生。”
王志成轻手轻脚地退了下去,再度审慎地把门关好,留下乔伊斯先生独自思索。他目不转睛地盯着用清晰而又缺乏个性的字体抄写的莱斯丽的那封信。模糊的疑虑令他心绪难安。这些疑虑是如此可怕,他竭力想把它们统统从头脑中驱散。对于这封信一定有个简单无误的解释,莱斯丽毫无疑问能马上给出这个解释来,可是,老天爷,这无论如何得有个解释。他坐不住了,起身把信往兜里一揣,拿起他的遮阳帽。他走出自己的办公室时王志成正在自己的办公桌前忙着写东西。
“我出去一会儿,志成。”他道。
“乔治·里德先生约好了十二点钟要过来的,先生。我该对他说您去了哪里?”
乔伊斯先生朝他淡然一笑。
“就说你也不知道我去哪儿了。”
不过他心里非常清楚,王志成知道他这是要到监狱里去。虽然罪案发生在贝兰达,审判也将在贝兰达巴鲁举行,不过因为当地的监狱不方便收监一位白人妇女,克罗斯比太太还是被送到了新加坡关押。
她被带进探视室后,一见到乔伊斯先生在等她,就朝他伸出一只纤瘦、漂亮的手来,并朝他愉快地微微一笑。她仍旧一如既往地一身整洁而又素雅的裙装,一头浓密的浅色头发也精心梳理过。
“没想到今天上午你会来看我。”她亲切优雅地道。
她简直就像是在自己家里一样自在放松,乔伊斯先生几乎都要等着她叫小厮拿苦味金酒来待客了。
“身体怎么样?”他问。
“再好不过了,谢谢你。”她眼睛里闪过一丝饶有兴致的光芒,“这儿真是个休息疗养的绝佳所在。”
值班人员告退出去,屋里就剩下了他们俩。
“快坐下吧。”莱斯丽道。
他在一把椅子上坐下。他有点不知道该从何说起。她是如此地冷静自持,使他几乎难以开口说起他打算要谈的事情。她虽然说不上漂亮,可仪态中自有某种宜人的风度。她举止高雅,不过这种高雅完全来自良好的教养,绝没有一丝社交场上的扭捏作态。你只需看她一眼,马上就能知道她平常跟什么样的人交往,她生活在怎样的环境当中。她的娇弱反而为她平添了一种独一无二的风韵。你根本不可能将她跟哪怕一丝一毫的粗鄙联系到一起。
“我很期待今天下午能见到罗伯特。”她道,语气轻快而又从容。(听她讲话真是种享受,她的嗓音和语调无一不具有她那个阶层与众不同的特色。)“可怜的亲人哪,这对他的神经真是巨大的考验。谢天谢地要不了几天就全都结束了。”
“从现在算起只有五天了。”
“我知道。每天早上我一醒来就对自己说:‘又过去了一天。’”她说着又笑了,“就像我当初在学校里盼着假期来临一模一样。”
“顺便问一句,我想在灾祸发生前你已经有好几个星期跟哈蒙德没有任何形式的接触了,是不是这样?”
“我对此相当肯定。我们最后一次碰到他是在麦克法伦家举办的一次网球派对上。我想那天我跟他说过的话不会超过两句。他们有两个网球场,你知道,而且我们碰巧没有分在同一组。”
“你也没有给他写过信?”
“噢,没有。”
“你能肯定吗?”
“噢,相当肯定,”她回答道,微微一笑,“我给他写信也无非是邀请他一起吃个饭或是打打网球,而我们已经有好几个月都没有这两方面的接触了。”
“你们曾一度跟他有过相当密切的关系。后来为什么就不再请他过来了呢?”
克罗斯比太太耸了耸瘦削的肩膀。
“人都是会厌倦的吧。我们之间没有多少共同的东西。当然啦,他生病的时候罗伯特和我为他做到了力所能及的一切事情,不过最近一两年来他身体一直都挺好,而且他交游颇广,很受大家欢迎。他有很多应酬,我们似乎没有任何必要经常向他发出邀请。”
“你能肯定情况就是这些吗?”
克罗斯比太太犹豫了片刻。
“呃,不妨直言相告吧。我们听说他跟一个华人女人住在一起,罗伯特就说他不会再让他上门了。我亲眼见过那个女人。”
乔伊斯先生坐在一把直背椅子上,一只手托住下巴,眼睛直盯着莱斯丽。当她说这番话的时候,她那乌黑的瞳仁中突然充溢了一道阴暗的红光,一瞬即逝,这是真的,还是只不过是他的想象?那效果真令人震惊。乔伊斯先生在椅子上调整了一下坐姿。他把十指的指尖相互搭在一起。他把话说得很慢,字斟句酌。
“我想我应该告诉你,有一封以你的笔迹写给杰夫·哈蒙德的信存在。”
他密切地观察着她。她凝神端坐,面不改色,只不过在回答前停顿的时间过长了一些。
“我过去倒是经常因为这事儿那事儿的给他送个便条过去,或者我知道他要去新加坡的时候托他给我带点东西。”
“这封信是要他过来看你,因为罗伯特去了新加坡。”
“这不可能。我从没干过这种事情。”
“你最好还是自己看看吧。”
他把信从兜里掏出来,递给她。她只瞥了一眼就面带鄙夷递还给他。
“这不是我的笔迹。”
“我知道,据说这是一份跟原信一模一样的抄件。”
现在她开始读信了,读的过程中她身上发生了一种恐怖的变化。她那张没有血色的脸变得非常吓人。颜色都绿了。脸上的肌肉仿佛突然间消失了,只剩下一张皮紧紧地绷在骨头上。她的嘴唇收缩起来,露出牙齿,那形象犹如一张鬼脸。她眼睛从眼眶里暴突起来,死盯着乔伊斯先生。他觉得在他面前的简直就是一具骷髅,在向他口齿不清地胡言乱语。
“这是什么意思?”她悄声道。
她嘴巴发干,只能发出一种嘶哑的声音。根本就不是人在说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