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慈的上帝,老兄,你不知道我见到你有多高兴。千万别以为我留你食宿是在帮你的忙。事实恰恰相反。你老兄愿意待多久就尽管待多久。待上一年算了。”
我笑了。他把当天的公务统统推到一边,向我保证他没有任何事儿不可以等到明天再做,然后就在一把躺椅上躺了下来。我们谈了又喝,喝了又谈,一见如故。等白天的暑气渐渐消散之后,我们到热带丛林里散了很长时间的步,回来的时候已经浑身透湿。洗澡更衣后感觉神清气爽,然后我们就坐下来用餐。我实在累坏了,虽然做主人的明显非常乐意彻夜不眠地跟我秉烛长谈,我还是不得不请求他许我上床休息。
“好吧,我这就去你的房间看看,是否一切都齐备了。”
那是个前后都带凉台的巨大房间,家具稀少,不过有张巨型大床,罩着蚊帐。
“这床挺硬的。你不介意吧?”
“一点都不。今晚上终于可以不用摇摇晃晃地好好睡一觉了。”
我的主人面带沉思地看着那张大床。
“上次睡在这上头的是个荷兰人。你想听我讲个滑稽故事吗?”
我其实只想上床睡觉,可是客随主便,再加上我本人间或也被认为是个幽默作家,我深知肚子里憋着个逗趣故事一直想讲却又找不到人听的感觉有多难受。
“他就是乘坐送你上岸的那条船来的,那是那条船上一次沿着海岸运送乘客的时候。他来到我的办公室,向我打听邮政驿站在哪儿。我告诉他这儿根本就没有,不过要是他没有别的地方可去的话,我不介意留他宿夜。他对我的邀请欢喜雀跃。我告诉他先把他的行李包裹派人送过去。
“‘我所有的一切尽在于此了。’他道。
“他取出一个闪亮的黑色小包。那未免有点过于寒素,不过那也不关我的事,于是我就告诉他先到我的官邸休息,我处理完手头的公务马上就回去。我说这番话的时候,我办公室的门打开了,我的秘书走了进来。那荷兰人当时背朝着门口,也许我的秘书门开得有些突然,反正那个荷兰人大叫一声,原地跳起来足有两英尺高,并突然掏出一把左轮枪。
“‘你到底要干吗?’我问他。
“等他看清楚进门的是我的秘书后,他整个人都瘫了下来。他倚靠着办公桌,喘着粗气,面对我的问话哆嗦得像是发起了高烧。
“‘请您原谅,’他道,‘是我的神经。我的神经糟透了。’
“‘看来是这么回事。’我说。
“我对他的态度相当简慢。说实话我都但愿没有邀请他住到我家里去了。他看起来不像是酒喝得很多的样子,我疑心他是不是某个警方正在追缉的什么逃犯。若是果真如此,我心里暗想,他应该不至于傻到会自投罗网吧。
“‘你最好去躺下来。’我说。
“他于是向我告退先走了,当我回到家里的时候,发现他相当安静地坐在凉台上,不过坐得笔直。他已经洗过澡、刮了脸,而且换上了干净衣服,看起来相当体面了。
“‘你干吗这样子坐在凉台当间儿?’我问他,‘在躺椅上躺下岂不舒服多啦。’
“‘我宁肯这么端坐着。’他道。
“怪人,我暗道。不过在这样的暑气中一个人要是宁肯端坐着而不愿意躺下,那是他的自由。他外表不怎么好看,个头很高、块头很大,脑袋方方的,粗硬的短发刚毛般直竖着。我觉得他有四十上下。他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就是他的表情。他目光中有一种神情,他眼睛是蓝色的,相当小,正是他眼睛里的那种神情令我大惑不解;他的脸整个儿都松弛下垂;让你觉得他马上就要哭出来了。他有一种迅速扭头朝左后方看去的习惯,就仿佛他自己觉得听到了什么声音。上帝作证,他可真是神经过敏。不过我们一两杯酒下肚之后,他也就打开了话匣子。他英语说得非常好;除了有点轻微的口音以外你根本听不出他是个外国人,而且我得承认他还真是健谈。他是无处不到,无书不窥。听他讲话可真是种享受。
“我们在下午喝了三四杯威士忌,后来又喝了很多苦味金酒[3],所以等到晚饭摆上桌以后,我们俩已经是兴头十足、相谈甚欢,我也已经认定他是个呱呱叫的好伙计了。用餐当中我们自然又喝了很多威士忌,我碰巧还藏了一瓶本笃会甜酒[4],于是我们饭后又喝了点利口酒。我忍不住想,我们俩可算是醉得够戗了。
“最后他终于讲了他来到这里的缘由。那故事可真够离奇的。”
我的主人停下话头,嘴巴微张地看了我一眼,就仿佛时至今日回想起来,他仍旧因这个故事的离奇而倍感震惊。
“他是从苏门答腊来的,那个荷兰人,他对一位阿奇人[5]干过什么事,那位阿奇人发誓要干掉他。一开始他并没有当真,不过在那家伙两三次试图付诸实施以后,事情就变得相当难缠了,于是他就想三十六计走为上计,不如暂时躲出去避避风头。他去了巴达维亚[6],决心在那儿好好快活快活。可是他在那儿待了才一个星期,他就看到那个家伙鬼鬼祟祟地贴着墙根溜过。上帝啊,他已经跟踪而来了。看来他是要动真格的了。那荷兰人开始觉得这已经绝非是个玩笑,他觉得最好的办法就是赶快逃往苏腊巴亚[7]。有一天,他正在那儿四处溜达的时候,你知道那边的大街上有多么拥挤,他偶然一回头,竟然看到那个阿奇人正安安静静地跟在他后头呢。他吓了一大跳。只要是人,都会吓一大跳的。
“那荷兰人径直回到旅馆,收拾起随身的行李,乘下一班船就去了新加坡。他当然栖身在范维克酒店,所有的荷兰人都住那儿,有一天他正在酒店前面的庭院里小酌的时候,那个阿奇人沉着坚毅地走了进来,盯着他看了足有一分钟,然后又出去了。那荷兰人跟我说他当时整个儿都瘫掉了。当时那家伙完全可以把他手里的曲刃短剑[8]直接刺进他的身体,他连抬抬手防卫一下的力气都没有了。那荷兰人知道他只是在等待最佳的时机,那个该死的土著肯定会把他给杀掉的,他在那人的眼神中看到了这一点;他的精神已经彻底被摧毁了。”
“可他为什么不去报警呢?”我问。
“我不知道。我猜在这件事上他不想让警察掺和进来。”
“可他到底对那个人干了什么?”
“这个我也不知道。他不肯告诉我。不过从我问他时他看我的眼神中可以看出,那应该是桩相当卑劣的罪行。我有种感觉,好像他也知道那个阿奇人决意对他采取的报复他是罪有应得。”
我的主人点了根香烟。
“后来呢?”我催促道。
“在新加坡和古晋[9]之间跑船的那位船长在航行间歇就住在范维克,而那条船破晓时分就将起航。荷兰人觉得这是能把那家伙甩开的绝佳机会;他把行李都留在酒店里,跟那位船长一起走到船上,就仿佛他只是想送他远行,而在船只起航的时候他留在了船上。他的神经到那时为止还算是马马虎虎过得去。除了能彻底摆脱那个阿奇人之外,他什么都不在乎了。他在古晋感觉相当安全。他在客栈里订了个房间,还在中国人的店里买了一两套西装和几件衬衣。可他告诉我他睡不着觉。他老是梦到那个人,十次倒有五六次他会惊醒过来,因为他感觉有一把曲刃短剑正要割穿他的咽喉。上帝作证,我真为他觉得难过。他跟我说这些话的时候浑身哆嗦,他的声音都因为极端的恐怖完全嘶哑了。而那正是我先前注意到的那种表情的真正含义。你该记得,我告诉过你他脸上有种滑稽的表情,一开始我搞不懂那到底是什么意思。说到底,那就是恐惧。
“有一天,他正在古晋的俱乐部里待着的时候,他偶尔朝窗外看了一眼,看到那个阿奇人就坐在那里。两人的目光相遇了。那荷兰人竟然完全崩溃,昏了过去。等他恢复神志以后,他的第一个念头就是逃。呃,你也知道,古晋那个地方是没有多少交通工具的,那条把你送到这儿的船就是他唯一可以迅速逃离的机会。他就上了那条船。他非常肯定那个人并不在船上。”
“可他为什么来到了这里?”
“呃,那条旧货轮在这条海岸线上要停靠十几个地方,而那个阿奇人是绝不可能猜到他会选择这个地方的,因为他是在看到只有唯一的一条渡船把乘客们送上岸的时候才决定在这儿下船的,而那条渡船运送的乘客统共也不超过十二个人。
“‘无论如何,在这儿我总归还算是安全的,’他道,‘只要我能安安静静待上一段时间,我的神经就会恢复正常了。’
“‘你高兴待多久就待多久,’我说,‘你在这儿肯定会安然无恙的,至少在下个月那艘船再度靠岸之前可确保无虞,而且如果你高兴,到时候我们还可以亲眼看到下船的到底都是些什么人。’
“他对我千恩万谢。我看得出来这对他是个多大的安慰。
“天已经挺晚的了,我建议他我们该上床睡觉了。我把他带到这个房间看看一切是否已经准备妥当。他把浴室的门锁上,把百叶窗都闩好,虽然我告诉过他这里没有任何危险,我刚出门还是听到他立刻就把大门反锁上了。
“第二天早上,当小厮给我把茶端来的时候我问他有没有叫过那个荷兰人。他说他这就去。我听到他把门敲了一遍又一遍。这可奇了,我暗想。那小厮砰砰砰地砸门,可就是没有反应。我感到有点不安,就起身走了过去。我也敲了敲门。我们闹出来的噪音足可以把死人都给惊醒了,可那个荷兰人还是在酣睡。后来我把门撞开了。蚊帐仍旧整齐地掖在床单底下。我把蚊帐撩开。但见他仰面朝天躺在床上,两只眼睛瞪得溜圆。他已经死去多时,身体都硬了。一把曲刃短剑就横搁在他的咽喉部位,你尽可以说我是在夸大其词,不过我向上帝发誓那绝对是真的,他浑身上下连一丝伤痕都找不到。房间里也没有其他人,空空如也。
“真滑稽,是不是?”
“呃,那就全凭你的幽默观了。”我回答道。我的主人迅速地看了我一眼。
“你不介意睡在那张床上吧,是不是?”
“呃——不。不过我倒是宁愿你明天早上再给我讲这个故事。”
【注释】
[1] 印度尼西亚加里曼丹或沙捞越的土著居民。
[2]
加里曼丹岛的旧称,属马来群岛,为世界第三大岛,位于菲律宾的西南面,苏禄和爪哇海之间。文莱王国在其西北海岸,岛的其他部分被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分占。
[3] 在殖民地的马来亚非常流行的一种酒精饮料,主要以金酒加苦味汁调配而成。
[4] 由法国本笃会修士首酿的一种含有香草的名品甜酒。
[5] 印度尼西亚苏门答腊岛北部一族群。
[6] 印度尼西亚首都和最大港市雅加达的旧称。
[7] 印度尼西亚爪哇岛东北岸港市,即泗水。
[8] 马来亚和印度尼西亚人使用的一种波浪形的双刃短剑。
[9] 马来西亚一港市。
雷德
冯涛 译
船长把手往裤袋里一插,挺费劲地掏出一块巨大的银表,因为他那两个裤袋并非在身体两侧,而是在前面,而且他又是个大胖子。他看了看表,然后再度抬头看了看那正在西沉的太阳。掌舵的卡纳卡人[1]瞥了他一眼,不过没有说话。船长的目光定格在他们正在驶近的那个岛屿上。岛外泛起的一圈白色水沫标出了礁石的位置。他知道礁石当中有个缺口,足可以容他的船只通过,等他们再靠近一点的时候他应该就可以看到了。他们还有将近一小时的天光可以利用。礁石环绕的潟湖水很深,他们可以舒舒服服地在里面抛锚泊船。岛上椰林掩映的村落已然在望,这个村落的酋长是大副的朋友,上岸去过夜的话应该是挺愉快的。这时大副正好走上前来,船长于是转向他。
“咱们得带上一瓶酒,再找几个姑娘跳跳舞啊。”他道。
“我没看到那个缺口。”大副道。
大副是个卡纳卡人,一个皮肤黝黑的漂亮小伙子,看着有点像罗马帝国晚期的某位皇帝,略显矮壮;不过面目清秀、棱角分明。
“我绝对肯定在这儿就有个缺口,”船长道,透过望远镜眺望着,“真不明白怎么就看不出来。派个水手爬到桅杆顶上看看去。”
大副叫来一个手下,给他下了命令。船长看着那个卡纳卡人爬上去,等着他回话。可那个卡纳卡人冲着底下喊话说他什么都看不见,只看到一圈毫无间断的白色水沫。船长的萨摩亚话说得跟土著一样流利,冲着那水手破口大骂。
“还要他待在上头吗?”大副问。
“那还有个屁用?”船长回答道,“那个该死的傻瓜什么玩意儿都看不见。我敢打赌,要是我在上头的话一准儿能发现那个缺口的。”
他怒冲冲地看了看那根细长的桅杆。对一个天生爬惯了椰子树的土著来说,爬根桅杆简直不在话下。可是他码子肥身子重,根本甭想爬上去。
“下来,”他喊道,“废物,不比一条死狗有用。咱们就只能朝着礁石开过去,直到找到那个缺口为止。”
那是艘载重七十吨、装有煤油发动机的纵帆船,在没有顶头风的时候时速在四到五海里之间。这艘船早已经残破不堪,很久以前曾漆成过白色,可是现在已经是肮里肮脏、邋里邋遢,而且斑驳陆离了。有一股子刺鼻的煤油和常拉的干椰子肉味儿。眼下他们距离礁石已经只有一百英尺了,船长吩咐舵手绕着那圈礁石开,留心寻找那个缺口。可是在已经绕圈儿走了几英里后,他意识到他们已经走过了头,只得改变航向,再慢慢往回开。礁石外头的那圈白色水沫连成一片,一点缺口都不见,而且太阳眼看就要落下去了。一边大骂手下的愚蠢,船长也只能接受现实,等到明天一早再说了。
“掉个头,”他道,“怎么能在这儿下锚呢。”
他们又掉头朝海里开了一小段,不一会儿天就快黑透了。他们下锚停船。船帆收起来以后,船开始不停地摇晃起来。在阿皮亚[2],大家都说总有一天它会翻个底朝天的;而船东,一个经营着一家最大的百货店的德裔美国人就说过,不论出多少钱都甭想诱使他乘坐这艘船出海。船上的厨子,穿一条又脏又破的白裤子、套一件瘦长白罩衫的中国人,走过来说晚饭已经备好了,船长走进船舱的时候,发现轮机长已经在餐桌旁就座了。轮机长是个麻杆儿一样的瘦高挑,长着根特别瘦弱的脖颈。底下穿一条蓝色工装裤,上头是一件无袖的运动衫,露出两条瘦伶伶的胳膊,从胳膊肘到手腕全都刺满了文身。
“见鬼,只能在海上过夜啦。”船长道。
轮机长没搭腔,两人一声不吭地吃着晚饭。船舱里点了盏昏暗的油灯。吃完最后一道罐头杏子以后,中国佬给他们端来一杯茶。船长点了根雪茄,来到上层的甲板。在夜色中那个小岛变成了漆黑的一团。天上群星璀璨。万籁俱寂,唯闻无止无休的浪花拍溅声。船长一屁股倒在一把折叠躺椅上,懒洋洋地抽着烟。不一会儿,三四个水手也来到甲板上坐下来。其中一个拿着班卓琴,另一个携着六角手风琴。他们开始演奏,有一位开始唱歌。和着那两种乐器,土著的歌声听来非常新奇。然后有两个人随着歌声开始跳舞。那是一种野蛮人的舞蹈,激烈而又原始,节奏飞快,伴有手脚的飞速舞动以及身体的极度扭曲;整个舞蹈相当肉感,甚至富有情色意味,但这种情色中却毫无激情。极具动物性,直截了当,怪诞但又毫无神秘感,简单自然,几乎可以说孩子般天真稚拙。最后他们累了,就四仰八叉地躺在甲板上睡了,一切又重归静寂。船长沉重地从躺椅上站起身来,费力地从甲板升降口的扶梯上爬下去。他走进自己的房舱,脱掉衣服,爬到铺位上躺下来。在夜晚的暑热中,他稍稍有些气喘。
第二天一早,当晨曦悄悄漫过宁静的海面,昨晚曾遍寻不见的那圈礁石的缺口豁然展现在他们面前,就在他们泊船处稍稍向东的位置。船驶进潟湖,水面上波纹不兴,宛若镜面,深水处的珊瑚礁之间,可以清楚地看见五颜六色的小鱼儿往来穿梭。船长命人将船停锚泊好,吃过早饭后走上甲板。碧空如洗,阳光明媚,不过清晨的空气仍然令人倍感愉快而又凉爽。那天是礼拜天,天地间弥漫着一种静谧的气氛,沉静得宛如大自然也在休息一般,给他一种特别的舒适感。他坐下来,望着林木葱茏的海岸,四肢百骸感觉懒洋洋的,无限地轻松惬意。过不多久,一抹淡淡的微笑在他嘴角缓缓地舒展开来,他把雪茄的烟蒂扔进了水里。
“我想我该上岸了,”他道,“把小船放下去。”
他手脚僵硬地爬下舷梯,由水手将小船划向一个小海湾。椰子树一直铺展到水边,并非一排排的,不过间隔的距离井然有序。宛如一组跳芭蕾的老处女,虽已是徐娘半老却仍旧浮华风骚,装腔作势地站立在那里,端着一派扭捏作态的优雅气度缅怀过往的岁月。他懒洋洋地信步穿过椰林,沿着一条隐约可见的蜿蜒小径迤逦走去,行不多远就来到一条宽阔的小溪前。溪上横跨一座小桥,不过小桥是由独株的椰子树干搭建而成,足有十几株,首尾相连,交接处由叉开的枝干支撑,一直伸进小溪的河床。你得从椰树干那光滑的圆柱形表面上走过,既窄又滑,而且连个扶手都没有。过这样的桥可得有稳健的步伐和强大的心脏才行。船长犹豫了一下。可是他看到对面的林木掩映中有一幢白人的住房,于是横下心来,小心翼翼地踏上了桥面。他时时留心着脚下,步步为营,即便如此,走到椰树首尾相接或是碰到高低不平的地方时,仍旧会稍稍踉跄一下。当他走到最后一根树干并终于踏上对岸坚实的土地时,忍不住长出了一口气。刚才他因为全神贯注于过桥的困难,根本就没留意到岸上正有人在看着他,当突然听到有人跟他说话时,不禁吃了一惊。
“如果没走惯了的话,过这样的桥确实是需要点胆魄的。”
他一抬头,发现有个人就站在他面前。那人显然是从他刚才看到的那幢房子里走出来的。
“我看到你犹豫来着,”那人继续道,嘴角挂着一抹微笑,“我一直在看你会不会掉进去。”
“你这辈子都休想。”船长道,现在他已经恢复了自信。
“从前我自己就掉进去过。我记得有天傍晚我打猎回来,就掉进去了,连人带枪一样不剩。现在我都是让一个小男孩替我背着枪。”
这人不算年轻了,下巴上留着几茎胡须,已经略显灰白,长了一张瘦脸。身上穿了件汗衫,没有袖子,下面是一条帆布裤子。既没穿鞋,也没着袜,他讲的英文略微带点口音。
“你是尼尔森?”船长问道。
“正是在下。”
“我听人说起过你。我想你应该就住这儿附近。”
船长跟随主人走进那幢带凉台的小平房,沉重地在对方指给他的椅子上落座。趁尼尔森出去拿威士忌和酒杯的工夫,他四顾打量了一下这个房间。心下不禁暗自纳罕。他从没见过这么多书。书架顶天立地,占满了四面墙壁,而且全都插满了书籍。有一架大钢琴,上面乱扔着乐谱,还有一张巨大的桌子,桌面上杂乱地堆满了书籍和杂志。这个房间让他感觉有些局促不安。他想起尼尔森确实是有所谓怪人的声誉的。谁对他都不是很了解,尽管他已经在这些岛上住了很多年了,可那些认识他的人都一致认为他是个怪人。他是瑞典人。
“你这儿的书可真不少呀。”尼尔森回来后他说。
“它们没什么害处。”尼尔森微笑道。
“这些书你都读过吗?”船长问。
“大部分吧。”
“我也喜欢读点什么的。我让他们定期给我送《星期六晚邮报》。”
尼尔森给他的客人倒了一大杯威士忌,并且敬了他支雪茄。船长主动说起了来到这里的缘由。
“我昨晚上就到了,可是没找到入口,所以只得把船泊在了外头。之前我从没跑过这条航线,不过我的手下有点私货想送到这儿来。有个叫格雷的,你认识吗?”
“认识,他的铺子就在这儿不远。”
“呃,他想让我们帮他送一大批罐头食品过来,还要了些干椰子肉。他们觉得我与其在阿皮亚闲着没事儿干还不如跑一趟的好。我主要是在阿皮亚和帕果帕果[3]之间跑船,不过最近他们那儿爆发了天花,情况倒还不算严重。”
他喝了一口威士忌,点了上雪茄。他本是个寡言少语的人,不过尼尔森身上有种什么东西让他觉得有些紧张,而他一紧张,话也就多了起来。那个瑞典人睁大了一双黑色的大眼睛看着他,眼神中有一丝饶有兴味的表情。
“你这个小安乐窝拾掇得挺齐整呀。”
“我尽量吧。”
“你的椰子树肯定花了你不少心血。看起来真不错。眼下干椰子肉的价钱挺不错的。我从前也经营过一个小种植园,是在乌波卢[4],不过我不得不把它给出手了。”
他再度环顾了一下这个房间,四壁书架上的那些书给他某种莫名其妙、颇不友善的感觉。
“我猜你在这儿一定觉得有些寂寞吧。”他道。
“我已经习惯了。我在这儿住了都有二十五年啦。”
现在,船长再也想不出还有什么话好说了,于是就默默地抽着烟。尼尔森显然并无意打破沉默。他以一种沉思默想的眼神望着他的客人。他这位客人个头很高,超过了六英尺[5],而且非常粗壮。赤红的脸膛上长满了小脓疱,面颊上紫色的小血管经纬毕现,五官全都陷进肥肉里去了。眼睛里布满血丝,脖颈整个儿埋在一圈圈的肥肉褶子里。除了后脑勺还有一圈挺长的鬈发——几乎全白了——之外,头顶上都秃光了;他那宽阔、闪亮的前额本来有可能给人一种聪明的假象的,相反却让他显得特别弱智。他穿了件蓝色的法兰绒衬衫,领口敞开着,露出他那覆盖着一层红色胸毛的肥厚的胸脯,底下是一条已经很旧了的蓝色哔叽长裤。他以一种笨拙难看的姿态沉重地坐在椅子上,大肚子向前腆着,两条肥胖的粗腿直撅撅地戳在地上。所有的灵活和弹性都已经从他的四肢上消失不见了。尼尔森不禁无端地揣摩他年轻的时候会是个什么样的人。几乎不可想象,这样一个臃肿痴肥的庞然大物也曾有过欢蹦乱跳的年少时光。船长喝干了杯子里的威士忌,尼尔森见状把酒瓶直接推给他。
“请自便吧。”
船长一哈腰,用一只大手抓住了酒瓶。
“那么你究竟又是怎么到这个地方来的呢?”他道。
“噢,我来到南太平洋本是出于健康原因。当时我有肺病,医生说我都没有一年好活了。你看,他们岂不是大错特错了。”
“我是说,你是怎么决定在这儿定居的?”
“我是个感伤主义者。”
“噢!”
尼尔森知道船长根本就不明白他是什么意思,于是他饶有兴致地望着他,深色的眼睛里闪烁着一丝嘲讽的光芒。也许恰恰是因为这位船长是如此粗鄙和愚钝,他才心血来潮,想在他面前畅快地一诉衷肠。
“你刚才过桥的时候,一心只顾得上保持平衡了,没有留意到这地方可是个公认的人间天堂啊。”
“你这幢小房子确实相当漂亮。”
“啊,我刚来的时候还没有它呢。这里原来是一间土人的茅屋,有蜂巢式的屋顶,还有柱子支撑,掩映在一棵大树枝叶扶疏、开满红花的绿荫里;周围是一圈色彩斑斓的巴豆灌木树篱,叶子是黄、红、金色俱全。然后四外全都是椰子树,就跟女人一样耽于幻想,也像女人一样贪慕虚荣,整天都伫立在水边,顾盼着自己水中的倒影,百看不厌。我当时还年轻——老天,那已经是四分之一个世纪之前的事儿啦——我只想在我跨入死亡的幽谷前,在我仅剩的那一点点时间当中,尽享这个世界上美好动人的一切。看到这个地方的第一眼,我就怦然心动,如痴如狂,我都怕我会情不自禁地痛哭失声。当时我还没满二十五岁,虽然我竭尽所能假装把生死置之度外,可我真的不想死。然而不知为什么,这个地方那超凡脱俗的美妙似乎使我能比较容易地接受命运的摆布了。从我来到这里的那一刻起,我就觉得我已经度过的那段生命已经完全消隐于无形,如同过眼云烟,不论是斯德哥尔摩和那里的大学,还是后来在波恩的游历:感觉那全都是某个不相干的别人的生活,仿佛我终于已经实现了我们那班哲学博士们——不才在下就是一位,您知道——整天坐而论道、一直大谈特谈的‘实在’[6]似的。‘一年,’我对自己叫道,‘我还有一年的时间好活。这一年的时光我要在这里度过,然后我就可以死而无憾了。’
“我们在二十五岁的时候总有些愚蠢和感伤,而且喜欢情节剧般的夸张,不过如果年少时不这样的话,到我们年过半百的时候或许对待人生和世事也就不会这么洞明和达观了。
“快喝吧,我的朋友。别让我的信口开河冒渎了你的酒兴。”
他用清瘦的手朝酒瓶子挥了挥,船长一口干掉了杯中物。
“你一口都不喝嘛。”船长道,一边伸手去够那瓶威士忌。
“我有节制饮酒的习惯,”瑞典人微笑道,“更喜欢陶醉于我自认比酒精远为精微奥妙的对象当中。不过这也许只是虚荣矫饰而已。可不管怎么说,其效果却更为持久,其结果也更为无害。”
“听说如今美国正时兴可卡因的买卖呢[7]。”船长道。
尼尔森忍不住轻声一笑。
“不过我难得能见到白人,”他继续道,“再说啦,偶一为之的话我也不认为一滴威士忌就能给我带来什么害处。”
他给自己倒了点酒,加了些苏打水,呷了一小口。
“没过多久,我就发现这个地方之所以具有如此这般超凡脱俗之魅力的原因所在了。原来,爱曾在此短暂驻留,就仿佛一只迁徙的候鸟碰巧落脚在汪洋中的一艘船头,暂时收拢它那倦飞的翅膀,获得片刻的憩息。一种美丽激情的馨香回荡在这里的空气当中,宛如五月里我家乡的草原上那盛开的山楂花,清香四溢。在我看来,但凡是人们曾经历过热爱或者苦痛的地方,总会留下一抹淡淡的气息,永远不会完全消散。就仿佛它们已经因此而具有了一种精神上的魅力,会对任何偶尔在此驻足的过客产生某些神秘的影响。但愿我能把我的意思表达清楚。”他淡淡地一笑,“虽说我无法想象即便是我当真做到了,您是否能够理解。”
他略作沉吟。
“我想这个地方之所以美丽,就因为这里曾极其美丽地被爱过。”说到这里他耸了耸肩膀,“不过这或许纯粹只是我的审美感因为一对年轻恋人的美丽爱情与一个与之相配的美丽背景的美妙结合而得到了愉悦和满足罢了。”
即便换了个不像这位船长这么鲁钝的人,如果他对尼尔森的这番玄妙的言辞感觉困惑不解的话,那也是完全情有可原的。因为就连他本人也似乎在微微地讪笑自己的这番言辞。就仿佛这是他的情感直接在诉说,而他的理性却觉得这实在是荒唐的无稽之谈似的。他曾经自称是个感伤主义者,而当他的感伤之中又掺进了怀疑主义之后,结果可经常就会付出沉重的代价了。
他沉吟片刻,望着船长的目光中突然生出了一丝迷茫。
“您知道,我忍不住觉得我不知在哪儿曾跟您有过一面之缘。”他道。
“我不能说我记得见过你。”船长答道。
“我有种奇怪的感觉,觉得我对您似曾相识。这已经让我困惑了有段时间了。可是不论我如何冥思苦想、搜索枯肠,就是想不起在何时或是何地曾跟您有过一面之缘。”
船长沉重地耸了耸肥厚的肩膀。
“我头一次来到南太平洋诸岛这里是三十年前的事儿了。一个人可不能指望记得这么长的时间里遇到的每个人。”
瑞典人摇了摇头。
“您知道,人有时候对于他之前从未涉足的某个地方会生出一种奇怪的似曾相识感。我对您的感觉就有类于此吧。”他嘴角露出一抹古怪的微笑,“或许我是在某一段前世中跟您相识的。也许,也许您曾是古罗马一艘战舰的舰长,而我当时是划桨的奴隶。您来到这里已经有三十年了?”
“整整三十年啦。”
“不知道您认不认识一个叫雷德的人?”
“雷德?”
“我也就只知道他这个名字。我并不认识他本人,从来也没见过他。然而我却觉得我对他的认识要更甚于我熟悉的很多人,我的几位兄弟,比方说,我曾跟他们朝夕共处过很多年的同胞兄弟。他就活在我的想象里,就像保罗·马拉泰斯塔[8]或是罗密欧一样栩栩如生。不过我敢说您从没读过但丁或是莎士比亚吧?”
“我不能说我读过。”船长道。
尼尔森吸着雪茄,往椅子里一靠,心不在焉地看着静止的空气中飘浮着的烟圈。他嘴角浮现着一丝微笑,可是眼神却很阴沉。然后他看了看眼前的船长。在他那粗俗臃肿的身躯中有种东西特别招人厌烦。他对于自己的脑满肠肥有一种肥满的自鸣得意。简直令人怒不可遏。它刺激着尼尔森的神经,让他忍无可忍。不过眼前这个痴肥的俗物跟他脑海中那个俊朗的美少年之间的强烈反差又让他忍俊不禁,不觉欣然解颐。
“看来雷德称得上大家见过的最漂亮的尤物了。我曾经跟不少当时认识他的人谈起他,都是白人,而大家众口一词,全都惊叹道,你看到他的第一眼,他的美貌真会令你屏息凝神、叹为观止。大家管他叫雷德就是因为他那一头烈焰般的美发[9],天生自来卷,而且留得很长。那种奇妙的颜色肯定是先拉斐尔派[10]的画家们最趋之若鹜的。我不认为他为此而骄矜自喜,他一派纯真无邪,根本不会把它放在心上,不过就算他当真引以为傲的话也没人会责怪于他。他个头高挑,有六英尺一到两英寸高[11]——在原本盖在这里的那间土著茅屋里,支撑房顶的中央立柱上就刻着他身高的标记——他简直就像是一尊希腊的神祇,宽肩膀窄腰身;他就像是阿波罗,也同样具有普拉克西特利斯[12]所赋予太阳神的那种柔和的圆润,而且那种温雅甚至娇柔的优美风度简直令人困惑难安,充满了神秘感。他的皮肤晶莹白润,如牛奶、似锦缎;简直像是少女的肌肤,吹弹可破。”
“我是个小孩儿的时候,我自己的皮肤也挺白的。”船长道,布满血丝的眼睛里有亮光在闪烁。
不过他的话并没有引起尼尔森的注意。他的故事正讲到兴头上,外来的干扰让他很不耐烦。
“而且他的相貌就像他的身体一样俊美。他有一双巨大的蓝眼睛,非常深邃,所以有人说他的眼睛是黑的,而且他跟大多数红头发的人都不一样,他有两道深色的剑眉和长长的深色睫毛。他的五官如雕塑般完美,他的嘴唇就像一道猩红的伤口。他当时年方二十岁。”
讲到这里,瑞典人似乎出于戏剧性的考虑,故意吊人胃口一般停住了话头,呷了一口威士忌。
“他独一无二、无与伦比。再也没有任何人能比他更为俊美了。他的出现就宛如一簇野生榛莽中突然绽放出一朵惊艳绝伦的鲜花。他就是造化神秀的一次美妙的奇迹。
“有一天,他就在你们今天早上停靠的那个小海湾上了岸。他是一名美国水手,他从一艘阿皮亚的兵舰上溜了号。他诱使某个好脾气的土著让他搭了顺风船,此人碰巧驾驶一艘独桅帆船从阿皮亚开往萨福图[13],然后又搭乘独木舟在这儿上了岸。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开小差。或许是兵舰上枯燥的生活和各种约束让他感到厌烦了,也许是他惹上了什么麻烦,也许是南太平洋和那些极富浪漫色彩的岛屿深入了他的骨髓。时不时地它们就会出其不意地俘获住某个人,他会发现自己就像个小飞虫陷入了蜘蛛网。或许是他生就了一副温柔秉性,而这些妩媚的青山,这片醉人的碧海就像大利拉魅惑了拿细耳人[14]一般,已经将他身上那北方的豪气销蚀殆尽。不管怎么说吧,他反正是想把自己给藏起来,而且他觉得躲在这么一个与世隔绝的角落里等着他的兵舰从萨摩亚开走,将会很安全。
“小海湾附近有一间土人的茅舍,正当他站在那里拿不定主意该朝哪个方向走时,一个年轻姑娘走了出来,邀请他进屋去。他对当地的土语几乎一个字都不懂,而那姑娘对英语也几乎一无所知。可他完全懂得姑娘那甜美微笑的含义,还有她那美丽的手势,于是就跟她进了屋。他在一领席子上坐下来,她给了他几片菠萝吃。对于雷德我只是道听途说,不过在他们俩初次相逢的三年后,我亲眼见到了那位姑娘,她当时还未满十九岁。你无法想象她有多么优美高雅。她有宛如芙蓉般热烈的娇媚,也具有同样绚烂的色彩。她个头高挑、体形窈窕,长着她那个种族所特有的精致五官,两只大眼睛就像棕榈树下两泓深不见底的止水;她的秀发乌黑而又卷曲,披散流泻在背后,脖子上还围了个香气四溢的花环。她的一双纤手非常可爱,如此细巧,生得又是如此精妙,一见之下你的心弦都几乎要被崩断了。在那些日子里,她动不动就开颜欢笑。巧笑倩兮,美目盼兮,搅得你膝盖都打颤,飘飘欲仙。她的皮肤就像是夏日里一块成熟的玉米田。老天在上,我又如何能描绘得出她的美艳?她实在太漂亮了,真是貌若天仙。
“于是这对金童玉女,她年方二八,他刚刚二十,一见之下就已经相互钟情了。那才是真正的爱情,并非出于同情,出于共同的利益或是情趣相投,而是至真至纯的爱情。那就是亚当从伊甸园中醒来,但见夏娃用露珠般莹润的目光凝视着他时感觉到的那种爱。那就是将野兽还有神祇吸引到一起的爱。那就是将世界变成一个奇迹的爱。那就是赋予生命以重要意义的爱。您应该没听说过,那位聪明绝顶而又愤世嫉俗的法国公爵[15]曾有句名言,说两个情人之中总有一个主动去爱,而另一个只不过容忍自己接受对方的爱罢了;这确实是我们大多数人都不得不接受的一个严酷的事实;可是时不时地也会出现两个人同时在爱又彼此被爱的例外。那时你就可以想象当约书亚[16]向以色列人的上帝祈祷时,太阳高悬天空、静止不动的情形了。
“即使是现在,经过了这么多年之后,当我想起这一对恋人,想起他们是如此年轻、如此美丽、如此单纯,还有他们的爱情的时候,我仍会感觉到一阵剧痛。它撕裂着我的心扉,就如同在某些特定的夜晚我凝望一轮满月从碧空万里的苍穹朗照着那一片珊瑚海时一样,感觉痛彻心肺。当你凝神观照极致之美时,总是伴随着痛楚。
“他们都还是孩子。她善良、甜蜜而又温婉。我对他一无所知,不过我愿意相信他那时候无论如何肯定是纯真而又坦率的。我愿意相信他的灵魂跟他的肉体一样美丽。不过我敢说,他的灵魂也就跟当这个世界还年轻时那些深山老林里的生物一样简单——以芦苇做笛、在山涧中沐浴,而且你也许可以看到一群群的小鹿跟在长着胡须的马人[17]后面从林间空地上疾驰而过。灵魂是一种烦人的东西,当人发展完善了灵魂之后,他也就失去了伊甸乐园。
“话说在雷德来到这个小岛前,这里刚刚爆发过一场时疫,这也都是由白人带到南太平洋来的,岛上的居民有三分之一都丧了命。看来那个姑娘失去了她所有的近亲,当时寄居在一户远房表亲家。这房亲戚家里有两个干瘪的老太婆,弯腰驼背、皱纹堆累,两个年轻点的女人,还有一个男人和一个男孩儿。雷德就在这个家里住了几天。不过,也许是因为他觉得自己离海岸太近了,有可能会意外碰上白人,暴露了他的藏身地;也许是这对情人受不了跟别的人为伍,唯恐外人剥夺了他们相互间哪怕一时一刻共处的欢愉。反正有天早上他们就出发了,就他们俩,带着属于那位姑娘仅有的几样东西,沿着一条椰林中绿草如茵的小径,一直来到你看到的这条小溪旁。他们必须得越过你前面经过的那座独木桥,姑娘因为看到他害怕,开心地笑了起来。她拉住他的手一直走到第一根树干的尽头,到了那里他实在怕极了,只得又退了回去。他必须把衣服脱个精光,才敢鼓起勇气再冒一次险,而她就为他把衣服顶在头上。他们就在这儿的那间空茅屋里安顿下来。我不知道她是对它有任何所有权(这些岛上的土地占有权是个非常复杂的问题),还是房主在时疫期间死去了,反正也没有人提出任何异议,这房子也就归他们所有了。他们的家当就只有几领草席子,他们在上面睡觉;一块镜子的碎片还有一两只碗。在这片美丽宜人的土地上,这已经足可以开始居家过日子了。
“人们都说,幸福的人是没有历史的,幸福的情人当然也是一样。他们俩整天什么都不做,而日子却总是显得太短。姑娘有个土著名字,不过雷德叫她做萨丽。他很快就学会了当地很容易学的土话,他经常就歪在草席上,一躺就是几个钟头,听她开心地叽叽喳喳。他是个沉默寡言的小伙子,没准儿他的脑子也一直都浑浑噩噩。他一根接一根地抽着她用当地的烟草加露兜树[18]叶给他卷的香烟,一边看着她那灵巧的手指熟练地编织草席。经常会有土人进来串门儿,没完没了地拉扯些旧日里南太平洋诸岛部落战争频仍的陈年往事。有时候小伙子会去暗礁附近捕鱼,带回家满满一篮子五颜六色的鱼儿。有时候他夜里也会点着盏灯笼去抓龙虾。他们的茅屋周遭长满了大蕉[19],萨丽就把大蕉果烤熟了充作他们简单的饭食。她会用椰子做出美味的食物,小溪旁的面包果树[20]为他们提供面包果。逢到节日,他们就宰一口小猪,在炙热的石头上把它烹熟。他们俩一起在小溪里沐浴;傍晚时分他们就来到潟湖,乘一叶独木舟荡起船桨悠闲地遨游,舷外长长的浮体[21]宛若展开巨大的翅翼。海水一片湛蓝,映着落日显出紫虚虚的葡萄酒色,正如《荷马史诗》中对于希腊大海的描述一模一样[22];不过在潟湖中,海水的颜色却变幻莫测,如蓝晶,似紫翡,又宛若祖母绿;而西斜的落日又在一瞬间将其化作了一片流金。然后又变幻出珊瑚红、棕、白、粉、紫诸般色彩;而且呈现出不可思议的诸般奇妙形状。那片珊瑚海就像是一座由魔法点化的花园,匆忙来去的鱼儿则宛如翩翩起舞的彩蝶。奇异地缺乏现实感。珊瑚礁之间形成一处处水潭,潭底铺满一层洁白的细沙,水质清冽透明,正是沐浴戏水的绝佳所在。然后,遍体清爽、满心欢畅,两人在薄暮中手挽着手,踏着小径上如茵的青草,漫步朝小溪走去,而此时八哥正在他们头顶的椰树间喧嚷欢唱。然后夜幕降临,那片闪烁着金光的苍穹显得远比欧洲的天际更要开阔宽广,温软的晚风轻柔地拂过敞开的茅舍,那绵长的春宵也同样只是苦短。她年方二八而他也刚满二十岁。晨曦悄悄爬进支撑茅舍的木柱间,窥视着那一双在彼此的怀抱中酣眠的可爱的孩子。阳光躲在大蕉那破损的巨大叶片后面,不忍心惊扰他们,但又按捺不住恶作剧的戏耍冲动,终于像是波斯猫伸出爪子一般,将一缕金黄的光线直射到他们脸上。两人睁开惺忪的睡眼,微笑着迎接全新的一天。一周,一月,一年就这样悄然逝去。这一双璧人——我不愿说他们相互间爱得如何激情四溢,因为激情当中总是伴有一丝悲伤的阴影,一抹苦涩或是苦痛的况味,我宁肯说他们全心全意地爱着对方,就像当初他们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如此单纯,又如此自然,他们认定他们的相遇正是神明庇佑,是天作之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