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噢,别胡说了。我来招待你一顿地方风味。我妻子做饭的手艺很不错,特迪会领你去的。早点儿来,可以看看落日。要是你们愿意的话,你们两个人都可以在我那里过夜。”
“我们当然去,”爱德华说,“轮船、旅馆晚上准吵翻了天,住在你家里我们可以好好聊一聊。”
“我不会放过你的,亨特先生,”杰克逊态度非常亲切地继续说,“我想听听芝加哥都有什么新闻,还有玛丽的事。”
贝特曼还没来得及说什么,他已点了点头走了。
“我们在塔希提这地方要是想请客,你是辞不脱的,”爱德华笑着说,“此外,你还可以吃一顿这个岛上最丰盛的晚餐。”
“他刚才说他妻子的手艺很不错,是什么意思?我凑巧知道他的妻子在日内瓦。”
“作为妻子来说,日内瓦路太远了点儿,不是吗?”爱德华说,“再说,他也好长时间没见到她了。我想他刚才谈到的是另外一个妻子吧!”
贝特曼半晌儿没说话。他的脸相显得很严肃,线条重重。但是在他抬起头来,发现爱德华的眼睛里流露着一种觉得好笑的神色时,他的脸一下子涨得通红。
“阿诺德·杰克逊是个没人看得起的家伙。”
“我怕让你说着了。”爱德华笑了笑说。
“我不懂正经人怎么能同他有来往。”
“也可能我不是个正经人。”
“你是不是常同他在一起,爱德华?”
“经常在一起。他认我做他的侄子了。”
贝特曼向前倾了倾身子,直勾勾地盯住了爱德华。
“你喜欢他?”
“很喜欢。”
“你难道不知道,这里的人难道都不知道,他造假支票,被判过刑吗?他是应该从文明社会里被赶出来的啊。”
爱德华两眼盯着从雪茄烟上升起的袅袅烟圈,烟圈一直飘到静止的、弥漫着烟草香的空气里。
“我想他可以说是个不折不扣的流氓,”沉吟了一会儿,他终于开口说,“即使他对自己的过错有所忏悔我看也不能取得人们的宽恕。他曾经是一个诈骗犯,欺骗过别的人;这种印象永远也抹不掉了。可是我还从来没有碰见过哪个人和我更处得来。我现在知道的这些事都是他教会的。”
“他教会了你什么?”贝特曼大为吃惊地喊起来。
“如何生活。”
贝特曼忍不住笑出声来。
“真是位名师。是不是因为他的谆谆教导你才丢掉大好前途而在一家不值十个小钱的杂货铺里站柜台?”
“他的性格太了不起了,”爱德华一点也没有发火,仍然笑着说,“也许你今天晚上可以知道我说这话是什么意思了。”
“如果你的意思是要我去和他共进晚餐,你死了这条心吧。说什么我也不会踏进那个人的门槛。”
“去吧,看在我的面子上,贝特曼。我们两人是这么多年的朋友了,如果我求你一件事,你总不会拒绝吧。”
爱德华说话的语调里有一种贝特曼所不熟悉的东西。他那柔声细气的调子有一种奇特的说服力量。
“你要这么说的话,爱德华,看样子我是非去不可了。”他笑了一下。
贝特曼另外还有考虑,这样做也可以尽量了解一下阿诺德·杰克逊是怎样一个人。事情非常清楚,这个人对爱德华有很大的影响,如果要把爱德华从他的手里夺回来,首先就要弄清楚,他为什么能左右着爱德华。贝特曼越同爱德华谈下去,越觉得爱德华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本能地感到自己的脚步应该谨慎一些,他下决心一定要把道路看清楚再宣布他此行的真正目的。贝特曼开始天南地北地随便闲谈起来,旅途中的见闻啊,办成的几笔交易啊,芝加哥政界的新闻啊,以及他们的这位、那位朋友和大学生活等等。
最后爱德华说他得回去再干一会儿活儿,他提议五点钟来接贝特曼,一起乘车去阿诺德·杰克逊家。
“顺便说一下,我本来一直觉得你该住在这家旅馆,”当贝特曼同爱德华慢慢踱出旅馆花园的时候,他开口说,“我知道这地方唯一高级一点儿的旅馆就是这家了。”
“我可不住在这儿,”爱德华笑起来,“对我来说太奢华了。我在城边上租了一间房子。又便宜又干净。”
“如果我的记忆力不错的话,在芝加哥的时候,你似乎对这些不太看重啊。”
“哼,芝加哥!”
“你这是什么意思,爱德华?芝加哥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城市啊!”
“我知道。”爱德华说。
贝特曼很快地扫了他一跟,可是从爱德华的面孔上一点也看不透他的内心思想。
“你什么时候回去?”
“我自己也常常琢磨这件事。”
他的这个回答和他所使用的口吻把贝特曼吓了一跳,但是还没容他叫爱德华解释以前,爱德华已经对着一个驾着小汽车从他们身边经过的欧亚混血儿招了招手。
“搭搭你的车,查理。”他说。
他朝着贝特曼点点头就向停在前面几步远的汽车跑去,留给贝特曼一堆纷乱、困惑的印象要他慢慢地去清理。
爱德华再去找他时坐的是一辆一匹母马拉着的东摇西晃的破马车,他们沿着海边的马路向前驶去。路两边都是种植园,种着椰子树或是香子兰;时不时他们会看见一株硕大无朋的芒果树,果实从浓密的绿叶里露出来,黄的、红的、紫的。另外他们还不时瞥到一眼远处的大海——一片平静,一片蔚蓝——和一两个为高大的棕榈树装点得美丽非凡的玲珑的小岛。阿诺德·杰克逊的房子伫立在一座小山上,只有一条小路通上去。他们把马卸下来,拴在一棵树上,把马车扔在路旁边。对贝特曼来讲,这种做事的方法有点儿马马虎虎了。在他们向房子走去的路上,一个高高的、相貌端正,但年纪已不很轻的本地女人迎着他们走出来。爱德华热情地同她握了握手,并把贝特曼介绍给她。
“这位是我的朋友亨特先生。我们到你家吃饭来了,拉薇娜。”
“太好了,”她说,脸上掠过一丝笑容,“阿诺德还没有回来。”
“我们先下去洗个澡。给我们拿两条‘帕瑞欧’来吧。”
那个女人点点头,走回屋子去。
“这人是谁?”贝特曼问道。
“噢,她是拉薇娜,阿诺德的妻子。”
贝特曼使劲抿住嘴,什么也没说。不一会儿那个女人拿着一捆东西走回来交给了爱德华。他们顺着一条陡峭的小路向海滩上一丛椰子树走去。脱掉衣服以后,爱德华教给他的朋友如何把这块叫做“帕瑞欧”的红棉布当做浴裤围在腰上。没有过一会儿这两人已经在暖洋洋的、并不很深的海水里泼弄得水花四溅了。爱德华的兴致非常高。他笑着、喊着、唱着,活脱是个十五岁的孩子。贝特曼过去从来没有看见他这样快活过。后来他们躺在沙滩上,在清澈纯净的空气里抽着烟,爱德华兴高采烈的劲儿和欢乐的情绪简直叫人无法抗拒,由不得你看着不心动;贝特曼简直有点害怕了。
“你好像觉得生活是一片欢乐。”他说。
“就是这样嘛。”
他们听到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回头一看,原来是阿诺德·杰克逊走来了。
“我知道我非得来接你们这两个孩子不可,”他说,“洗得痛快吧,亨特先生?”
“太好了。”贝特曼说。
阿诺德·杰克逊这时已经脱去了他那身整洁的帆布服,只在胯下缠着一条“帕瑞欧”,赤着双脚。他的身体被阳光晒得黝黑。长长的卷曲的白头发和一张苦行僧似的面庞配着这种当地服装使他看起来又古怪又有趣,但是他自己却一点儿也没理会到,举止非常自然。
“你们要是收拾好了,我们就上去吧。”杰克逊说。
“我这就穿上衣服。”贝特曼说。
“怎么,特迪,你没有给你朋友拿一条‘帕瑞欧’来吗?”
“我想他还是愿意把衣服穿上。”爱德华笑着说。
“我当然得穿上衣服。”贝特曼的口吻很严峻。在他还没把衬衫穿好之前,他看见爱德华已经把腰部缠好,站在那里准备走了。
他又问爱德华:“你不穿鞋不嫌走路扎脚吗?我下来的时候就发现路上石头可不少啊!”
“哦,我已经习惯了。”
“从城里回来换上‘帕瑞欧’真是太舒服了,”杰克逊说,“你要是在这里待下去的话,我一定推荐你学会穿这种玩意儿。这是我所看到的最合理的服装了。既凉快,又方便,还非常经济。”
他们走向上面的房子,杰克逊把他们领进一间大屋子,墙壁粉刷得雪白,天花板是开放式的。屋子里饭桌已经摆好。贝特曼发现摆的是五个人的餐具。
“伊娃,过来让特迪的朋友看看你,然后给我们兑点鸡尾酒。”杰克逊喊道。
然后,他把贝特曼领到一个比较低的长窗子前面。“往外边儿看看,”他说,做了个戏剧性的手势,“好好看一下。”
房子外面,椰树林顺着陡峭的山坡迤逦而下,一直延伸到海滨,海水在夕阳余辉映照下呈现出鸽子胸脯一样的变幻莫测的柔和色彩。稍远一点是一个小港湾,两旁立着一簇簇土著居民的茅屋;靠近一块礁石的地方有一只独木舟,轮廓鲜明,几个土人正在船上捕鱼。再远一些,可以看到太平洋巨大、平静的水面。二十英里以外,则是那个名叫莫里亚的仙境般的岛屿,虚无飘渺,宛如诗人驰骋的幻想编织成的一块锦缎。太美了,贝特曼看得简直出神了。
“我从来没有领略过这样美丽的景色。”他终于说了一句话。
阿诺德·杰克逊站在那里,注视着前方,他的眼睛里流露出一股梦幻的柔情。他的瘦削的、沉思的面孔显得非常庄严。贝特曼看了一眼这张脸,再一次注意到它是那样强烈地给人以超脱的感觉。
“美,”阿诺德·杰克逊低声说,“一个人很少面对面地看到美。好好看看吧,亨特先生,你现在所看到的以后再也看不到了,因为这一时刻转瞬即逝,但是它在你心里将留下一个不可磨灭的印象。你接触到了永恒。”
他的声音深沉,好像发着回响。他吐露出的似乎是最纯洁的理想主义,贝特曼不得不一再提醒自己:现在和自己说话的这人是个罪犯,是个没人心的骗子。爱德华这时却好像听见有什么声音,一下子扭转了身子。
“这是我女儿,亨特先生。”
贝特曼和她握了握手。她生着一对晶莹的黑眼睛,绯红的嘴唇带着盈盈笑意,但是她的皮肤是棕色的,卷曲的长发波浪般地披在肩上,像石墨一般乌黑。她只穿了一件红棉布的宽松的长衫,光着脚,头上戴着一个香气袭人的白花编的花冠。她的样子非常可爱,好像波利尼西亚传说中的泉边女神。
她稍有些羞涩,但是更加扭捏不安的却是贝特曼。整个环境叫他困窘不堪,就是看着这个空气精灵般的窈窕的姑娘拿着一个调酒器熟练地一杯又一杯地调制鸡尾酒时,心情也没有好多少。
“让咱们的酒劲头大一点,孩子。”杰克逊说。
她把酒倒好后,甜甜地笑了一下,递给三个人每人一杯。平日贝特曼对自己搀和鸡尾酒的技巧不无自豪之感,可是在他尝了一口手里的酒以后,发现味道那么出色,也着实有些吃惊。杰克逊发现客人不自觉地流露出赞赏的神情,骄傲地呵呵大笑起来。
“还不坏吧?我亲自教会这孩子的,过去在芝加哥的时候,我曾经想,论调酒的本领全城没有一个酒侍配给我打下手。我在教养所里没事可做,常常琢磨鸡尾酒的新配法解闷儿,可是讲到真正的好酒,再也没什么比得上不带甜味的马提尼了。”
贝特曼觉得仿佛有人在他的胳臂肘的麻筋上狠狠打了一拳,他清清楚楚地知道自己的脸红一阵白一阵,但是在他还没能想起该说句什么话的时候,一个土著小男孩已经端进一大碗汤来。大家围着桌子坐下来开始吃饭。阿诺德·杰克逊的这番话好像让他回忆起一连串往事,因为他滔滔不绝地讲起他在狱中的日子来。他谈得那么自然,没有一点儿怨意,就好像在讲自己在国外上大学的经历。他总是朝着贝特曼讲话,贝特曼开始是觉得不知所措,后来简直狼狈不堪。他看到爱德华的眼睛始终盯着自己,目光里闪耀着饶有兴趣的光亮。他突然感到杰克逊是在耍弄他,脸不由涨得通红,之后他又觉得事情如此荒诞——想不出杰克逊这一举动有什么理由——他冒起火来。阿诺德·杰克逊的脸皮太厚了——没有别的什么词可以形容他了——而且麻木不仁,不管是假装的还是真实的,真是太没廉耻了。菜肴不断地递上来。贝特曼被逼让着品尝各种奇怪的食品,生鱼和他叫不出名字的一些东西;只是由于教养他才不得不吞咽下去。可是他发现这些东西非常可口,不觉大为吃惊。之后又发生了一件事,贝特曼认为这是整个晚上最叫他尴尬的了。他面前摆着一个小花环,纯粹为了找话说,他随口评论了一句。
“这是伊娃给你编的花冠,”杰克逊说,“我想她太害羞了,不好意思亲自给你。”
贝特曼把花环拿到手里,对那姑娘说了几句客气的感谢的话。
“你得把它戴上。”她笑着说,脸微微一红。
“戴上?这可不成。”
“这是我们这里的一个非常迷人的习俗。”阿诺德·杰克逊说。
他前边也放着一个,他把它戴在头上。爱德华也把自己前面的花冠戴上。
“我想我这身衣服不适宜于戴这个。”贝特曼有些不安地说。
“你要不要一条‘帕瑞欧’?”伊娃马上接口说,“我马上就给你取一条来。”
“不,不,谢谢你。我这样蛮好。”
“教给他怎样戴,伊娃。”爱德华说。
一瞬间贝特曼恨起他这位最要好的朋友来了。伊娃从桌子旁站起来,笑得前仰后合,把花冠戴在他的黑头发上。
“你戴着真漂亮,”杰克逊太太说,“你看漂亮不漂亮,阿诺德?”
“漂亮极了。”
贝特曼的每一个汗毛孔都在往外冒汗。
“真可惜天已经黑了,”伊娃说,“不然我们可以给你们三个人拍一张合影。”
贝特曼感谢自己的星宿,幸亏天已经黑了。他想他穿着这套蓝色哔叽西装,系着高领——一副绅士派头——可头上顶着一个出洋相的花环,看起来一定是个十足的傻瓜。他心里简直火冒三丈,他一辈子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需要这么大的克制力,因为他需要始终保持着一副乐呵呵的笑脸。看见那个坐在桌子尽头上的老头儿,半裸着身子,漂亮的白发上戴着一顶花冠,一副圣徒般的脸相,贝特曼的气不打一处来。他现在这个处境简直叫他急也不是恼也不是。
晚餐结束了。伊娃和她母亲留下来收拾桌子,三个男人坐在外面露台上。天气很暖,空气里弥漫着夜间开放的一种白花的香气。晴朗无云的空中一轮满月缓缓移动,在广阔的海面上映出一条通路,直通向永恒的浩瀚无垠的国土。阿诺德·杰克逊开口谈起来。他的嗓音浑厚,像音乐一样。他谈的是这里的土著人民和他们古老的传说。他给他们讲过去的传奇,讲探索未知的冒险,讲爱情和死亡,仇恨和复仇。他谈到发现那些遥远的岛屿的冒险家,谈到在那些岛上落户定居的水手,这些人和一些酋长的女儿结了婚,也谈到那些在银色海岸边过着各式各样生活的流浪汉。贝特曼开始时强忍着自己满肚子的不高兴阴沉着脸听着,但是没过一会儿,他就被杰克逊话语中的一种魔力吸引住,像着了迷似的坐着。传奇的幻影使平凡庸俗的日常生活黯淡无光。难道他忘记了杰克逊的伶嘴俐舌了吗?难道他忘记了杰克逊就是凭这张巧嘴骗取了轻信他的公众的大笔钱财?就是凭这张巧嘴使自己几乎逃脱了法网吗?再没有谁比他的嘴巴更能说会道了,也再没有谁比他懂得怎样讲话更能引人入胜了。但是突然间他站起身来。
“好了,你们两个孩子很久没有见面了。我得让你们好好聊聊。什么时候你想睡觉,特迪会领你去你的房间。”
“啊,可是我没有想到在这里过夜啊,杰克逊先生。”贝特曼说。
“你会发现这里更舒服些,我们到时候会早一点叫醒你。”
非常礼貌地握了握手,阿诺德·杰克逊神态庄严,像身披法衣的大主教似的离开了他的客人。
“当然了,你要是实在不想住在这里,我就驾车送你回巴比特镇,”爱德华说,“但是我还是劝你住下。清晨走这条路那才叫妙呢。”
有好几分钟两个人谁也没说话。贝特曼在盘算该怎样开始这场谈话。这一天的经历使他觉得这场谈话更有必要进行了。
“你什么时候回芝加哥?”他突然问道。
爱德华片刻没有回答。之后他懒洋洋地转过身来看着他的朋友,笑着说:
“我不知道,也许永远也不回去了。”
“我可真不明白,你这是什么意思?”贝特曼喊了起来。
“我在这里很幸福。再改变生活不是太蠢了吗?”
“天哪,你不能在这里住一辈子啊。这不是正经人过的生活。这种生活跟死也没有什么两样。哎呀,爱德华,趁现在还不太晚,你立刻就走吧。我已经觉得有些事不对头了。这个地方把你迷住了,你已经被邪恶的势力抓到掌心里,但是只需要你狠一下心,还是可以挣脱的。一旦你摆脱了这个环境,你就会感谢一切神明了。你会像一个吸鸦片的人把烟戒掉一样。你会明白这两年来你一直在呼吸着有毒的空气。当你的肺叶再重新呼吸到故乡新鲜、洁净的空气时,你想象不到那会使你多么舒畅。”
他说得很快,因为激动,一句话紧跟着另一句话脱口而出,他的声音充满了真挚和热情。爱德华被感动了。
“你这么关心我,老朋友,太感谢你了。”
“爱德华,明天跟我走吧。你从一开始到这地方来,就是个错误。你不该过这种生活。”
“你跟我说这种生活、那种生活,可是你认为一个人怎样才能享受到生活中最美好的东西呢?”
“这还用问?我认为这个问题只能有一个答案。要取得生活中最美好的东西,只有恪尽职守,辛勤工作,不辜负地位职分对一个人的期许。”
“那么什么是他的酬报呢?”
“酬报是,他感觉到自己已经取得起初立志取得的成就。”
“这对我说来简直有点高不可攀了。”爱德华说,贝特曼借着夜晚的微光看到他正在微笑,“我怕你会认为我已经堕落到可悲的地步了。现在有些事情,三年以前我敢说对我来讲也是无法容忍的。”
“你是从阿诺德·杰克逊那里学来的吗?”贝特曼带着些鄙夷的神情问。
“你不喜欢他?或许根本就不能希望你会喜欢他。我刚到这儿也和你似的,和你一样对他怀着偏见。他不是一个一般的人。你自己也看到了,他并不隐瞒他坐过牢的事。我看不出他对坐牢,或者对让他坐了牢的那些罪恶感到悔恨。我听到他唯一抱怨过的事就是出狱以后健康受到损害。我想他这个人是不知道什么叫懊悔的。他完完全全没有道德观念。他把一切事都看作理所当然,对他自己的所作所为也毫不例外。他为人慷慨大方,心肠慈善。”
“他一直如此,”贝特曼打断了他的话,“对待别人的钱财很慷慨。”
“我发现他是一个很好的朋友。我根据自己对一个人的印象来评判他,不是一件很自然的事吗?”
“结果是你分不清是非善恶的界限了。”
“不是的,在我心里头,这种界限同过去一样划得很清楚,我感到有些混乱的只不过是好人和坏人的界限罢了。阿诺德·杰克逊是一个做好事的坏人呢,还是一个做坏事的好人呢?这是个很难回答的问题。也许我们把人同人之间的界限区分得太清楚了。也许我们当中那些最大的好人实际上却是罪人,而那些最坏的人倒是圣徒。谁能知道?”
“你永远也不能说服我,叫我把白的看成黑的,把黑的看成白的。”贝特曼说。
“我肯定做不到,贝特曼。”
贝特曼不明白,为什么爱德华在附和他的看法时嘴角上掠过一丝笑容。爱德华沉默了一分钟。
“我今天早上见到你的时候,贝特曼,”他又开口说,“我好像看到了两年以前的我。同样的假领,同样的皮鞋,同样的蓝色西装,同样的精力充沛。一点不错,同样也是立下了壮志。天哪,我那时候劲头儿多么足啊!这地方那种半死不活的办事方式叫我的血液都沸腾起来了。我各处走了走,不管走到哪儿都看到前途大有可为,可以大干一场。这里是能够狠做大笔买卖的。这里的椰子干为什么要用麻袋装到美国再榨油呢?我觉得太荒唐了。如果在当地提炼,利用廉价的劳动力,又省了运费,不是合算得多吗?我好像已经看到巨大的工厂在岛上巍然耸立起来。还有这里加工椰子的方法我也觉得笨得要死;我发明了一种裂壳剥肉的机器,每小时可以加工二百四十只椰果。这里的港口也不够大。我计划扩建港口,再组织一个辛迪加购置土地,为到这里来的旅客兴建两三个大旅馆,带露台的住房。我还有一个为从加利福尼亚州招揽游客而改善轮船服务行业的方案。二十年之后,这里再不是这个半法兰西式的懒洋洋的帕皮提小镇了,我看到的是一个美国式的繁华城市,十层高的大厦、电车、剧场、歌剧院,还有股票交易所和一位市长。”
“你要干啊,爱德华。”贝特曼喊了一声,一下子兴奋得从椅子上跳起来,“你既有策略又有本领。我说,你可以成为澳大利亚和美国之间最富有的人了。”
爱德华咯咯地笑了。
“可我不想。”他说。
“你的意思是说你不想要钱,不想发财,发几百万的大财?你知道你可以拿这笔做什么吗?你知道它能带给你什么权力吗?如果你自己不把钱放在眼里,想想你能用它做什么,为人类的繁荣开辟新渠道,给成千上万的人创造就业的机会。你刚才那番话在我脑子里唤起一幅幅的图景,弄得我都发晕了。”
“那么你就坐下吧,我亲爱的贝特曼。”爱德华笑起来,“我的椰果破碎机永远也不会有人使用,据我看来,帕皮提懒散的街市上也永远不会行驶电车。”
贝特曼咕咚一声坐回到自己的椅子上。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他说。
“我也是一点点才明白的。我逐渐喜欢起这里的生活来,喜欢这里的安闲懒散,喜欢这里的人们,他们个个性格温顺,永远带着欢乐的笑脸。我开始思索起来。我以前从来没有时间考虑到这些事。我也开始读起书来了。”
“你从来就没有停止读书啊。”
“我那时读书是为了应付考试,为了在谈话的时候能够卖弄自己。我为了学问而读书。在这里我学会了为兴趣而读书。我学会了聊天。你知道吗?聊天是生活中一个很大的乐趣。但是聊天需要闲暇。过去我一直太忙碌了。逐渐地,过去对我非常重要的那种生活开始变得毫不足道了,庸俗不堪了。那种没时没晌的挣扎奋斗、忙忙碌碌有什么用呀?现在我一想起芝加哥就看到一座灰暗的城市——到处是石头砌的房屋,就像一座监狱——和无尽无休的喧嚣吵闹。而所有那一切活动到底是为什么呢?在那里人们能够享受到生活中最美好的事物吗?我们到这个世界上来难道就是为了这个——匆匆忙忙地赶着上班,一小时也不停地从早忙到晚,然后急着回家,吃晚饭,再上剧场?难道我就必须这样虚掷我的青春?要知道,青春是转瞬即逝的,贝特曼。当我年老的时候,我还能盼望什么呢?还是那一套——早上匆匆忙忙地上班,一小时也不停地工作到天黑,然后赶回家去吃晚饭,上剧场吗?如果想赚钱的话,这倒也值得一做;我不知道,这要看一个人的天性了。但是如果你不想赚钱的话,还值得这样做吗?我自己的生活想过得比这个更有意义一些,贝特曼。”
“你在生活中最珍贵的是什么呢?”
“我恐怕你会笑我的。真,善,美。”
“你认为这些你在芝加哥得不到吗?”
“或许有人能得到,我可不成。”现在轮到爱德华跳起来了,“我告诉你,每当我想起过去那种生活的时候,我就感到毛骨悚然。”他激动地喊起来:“想到我幸而逃避掉的危险,我简直吓得发抖。我以前从不知道我还有灵魂,直到在这里我才找到。如果我一直是有钱的人,我就可能永远失去灵魂了。”
“我不明白你怎么能这么说,”贝特曼气愤地喊道,“这个问题是我们过去常常讨论的。”
“是的,我知道。那简直和聋哑人讨论和弦一样,毫无意义。我永远也不回芝加哥了,贝特曼。”
“那伊莎贝尔怎么办?”
爱德华走到露台边上,向外倾着身子,专心致志地凝视着迷人的蓝色夜空。当他又一次转过身的时候,脸上挂着微笑。
“对我来讲,伊莎贝尔实在太好了。我崇拜她胜过我见过的任何一个女性。她非常聪明,内心的善良也不亚于外表的美丽。我敬佩她的充沛的精力,她的雄心壮志。她生到世界上来就是为了享受成功的。我一点也配不上她。”
“她可不这样想。”
“但是你必须把我的话告诉她。”
“我?”贝特曼喊道,“你找谁做这件事都可以,就是别找我。”
爱德华背对着皎洁的月光,看不见他的脸。他会不会又在窃笑呢?
“贝特曼,你想把什么事瞒着不告诉她是没有用的。她的脑子非常快,不出五分钟就把你心里的事都摸透了。你最好还是一和她见面就把事情全部告诉她吧。”
“我不知道你是什么意思。当然我要告诉她我见到你了。”贝特曼有些困惑地说,“老实讲,我真不知道该怎样对她讲。”
“告诉她我一事无成。告诉她我不但很贫穷而且我还安于贫穷。告诉她我因为懒散、干活不专心被解雇了。告诉她今天晚上你见到的一切,我同你说的一切。”
突然闪现在贝特曼脑海里的一个念头逼着他跳了起来,使他带着无法控制的焦灼站到爱德华面前。
“老天哪,你不想同她结婚吗?”
爱德华神情严肃地看着他。
“我绝不能要求她废除婚约,给我自由。如果她希望我恪守誓言,我将尽力做一个好丈夫,爱她的丈夫。”
“你想叫我把这个消息告诉她吗,爱德华?天啊,我不能。这太可怕了。她做梦也没想到过你不想同她结婚了。她爱你。我怎么能让她蒙受这样一个打击?”
爱德华又笑了。
“你自己为什么不同她结婚,贝特曼?你已经爱了她那么长时间了。你们太合适了。你会带给她幸福的。”
“别和我说这个话,我受不了。”
“我自己甘愿退让,贝特曼。你是一个更好的人。”
爱德华的语调使贝特曼很快抬起头来,但是爱德华的眼睛非常严肃,脸上也没有笑容。贝特曼不知道说什么好。他感到困窘不堪。他怀疑爱德华会不会猜疑他来塔希提是怀着一个特殊的任务呢?但是尽管他知道这个想法很可怕,却又掩盖不住心头的狂喜。
“如果伊莎贝尔写信来解除了同你的婚约,你预备怎么办?”他一个字一个字地慢吞吞地说。
“活下去。”爱德华说。
贝特曼非常激动,竟没有听清他的回答。
“我希望你穿的是通常的衣服,”他有些气恼地说,“你做出的是一件命运攸关的决定,而你穿的这件怪里怪气的衣服却让人觉得你是在信口开河。”
“我向你保证,我穿着‘帕瑞欧’,戴着玫瑰花花冠可以和戴着高顶帽、穿着长礼服一样严肃认真。”
贝特曼这时又想到另外一件事。
“爱德华,你不是为了我的缘故才这样做的吧?我自己也说不清,但是可能这件事使我的将来发生重大的变化。你不是为了我在牺牲自己吧?你知道,这我是不能忍受的。”
“不,贝特曼。我在这儿已经学会不再犯傻,也不再多情善感了。我希望你和伊莎贝尔幸福,但是我一点儿也不希望自己不幸福。”
这个回答多少有些使贝特曼感到心寒。这里面有点嘲讽的味道。如果叫他表现出高尚的风度他就不会感到歉疚了。
“你的意思是不是准备安心在这里浪费掉自己的生命?这简直等于自杀。我想到咱们刚出学校大门时你那番理想抱负,而现在你却甘心在一家小杂货店站柜台,简直太可怕了!”
“啊,我只是暂时凑合一下,我正在积攒很多极宝贵的人生经验。我脑子里还有一个计划。阿诺德·杰克逊在玻毛塔斯群岛有一个小岛,离这里大概有一千英里远,一个环形岛屿,环抱着一个咸水湖。他在那里种了椰子树林。他已经答应把它送给我了。”
“他为什么要这样做?”贝特曼问道。
“因为如果伊莎贝尔解除了我们的婚约,我就和他的女儿结婚。”
“你?”贝特曼简直被这个消息震骇住了,“你不能同一个混血儿结婚,你还不至于这么发疯吧?”
“她是个好姑娘,这么温顺、讨人爱。我想她会使我幸福的。”
“你爱上她了吗?”
“我不知道,”爱德华沉思着回答,“我现在爱她同我以前爱伊莎贝尔不一样。我崇拜伊莎贝尔。我认为她是我遇见过的最了不起的姑娘。我连她的一半也不如。我对伊娃的感情就不同了。她就像一朵异乡的花朵,需要你来保护才能不受寒风吹袭。我想保护她。而伊莎贝尔是用不着谁来保护的。我想伊娃爱我是爱我这个人,不是为了我以后会如何如何。不管今后我怎么样,我都不会使她失望。她对我非常合适。”
贝特曼什么也没有说。
“明天咱们还得早起,”爱德华最后说,“我们实在该睡觉了。”
这时贝特曼才开始讲话,他的声音中流露出真实的痛苦。
“现在我的脑子全乱了,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我到这儿来是因为我觉得这里一定出了点儿什么事。我想你没有达到最初的目的,因为失败没有脸回去。我绝没想到会遇到这种情况。我感到太遗憾了,爱德华。我太失望了。我本来希望你会做出一番事业来。看到你这样可悲地浪费你的才华、青春,错过良机,我难过极了。”
“别忧伤,老朋友,”爱德华说,“我并没有失败。我成功了。你想象不出我多么热切地想投入生活,生活对我来说多么充实、多么有意义。当你同伊莎贝尔结婚以后,有时你会想起我来的。我将在珊瑚岛上盖一所房子,我要住在那儿,照看我的椰子树——用他们用了无数年的老法子取出椰壳里的果肉——我将在我的花园里种植各式各样的花草树木,我还要捕鱼。有的是工作让我不得停闲,我不会感到厌烦无聊。我会有我的书籍、伊娃,也有孩子——我希望,更重要的是,我会有千变万化的海洋、天空,清新的黎明、灿烂的落日和壮丽辉煌的夜晚。我会在不久以前还是一片荒野的土地上开垦出一个花园。我将会创造出一些东西来。岁月不知不觉地流逝,当我年纪老了,回首一生,我希望我过的是朴实、宁静、幸福的生活。尽管没有什么大作为,我将也是在‘美’中过此一生。你是不是认为我满足于这一些东西太没有志气了?我们知道,假如一个人得到了整个世界却丢失了自己的灵魂,那他是没有什么意义的。我认为我已经获得了我的灵魂了。”
爱德华把他领到一间安放着两张床铺的屋子里,自己倒头躺在一张床上。十分钟以后,贝特曼从他那像孩子似的平静、均匀的呼吸中,知道他已经入了梦乡。但是贝特曼自己却平静不下来。他心里一直乱糟糟的,直到晨曦像幽灵似的静静爬进屋子,他才入睡。
贝特曼把他的这个长故事给伊莎贝尔讲完了。除去他觉得可能伤害她感情或者使自己显得太可笑的部分外,他什么也没有隐瞒。他没告诉她自己曾被逼着戴上花环坐在餐桌旁,也没告诉她一旦爱德华和她解除婚约就准备同她舅舅的女儿结婚的事。或许伊莎贝尔的直觉力比他了解的更为敏锐,因为他越往下讲这个故事,她的目光越冷静,嘴唇也抿得越紧。时不时地她仔细盯他两眼,如果他不是这么专心致志地叙述故事,他会琢磨一下她的这些表情的。
“那个姑娘长得什么样?”当他结束以后她问道,“我是说阿诺德舅舅的女儿。你觉得我和她的长相有相似的地方吗?”
贝特曼对这个问题感到有些吃惊。
“我没看出来。你知道,除了你我从来不仔细看别人的长相,我也从来不想有谁长得像你。”
“她漂亮吗?”伊莎贝尔说,因为他说的话露出了笑容。
“我想挺漂亮。我敢说有些男人会说她长得很美。”
“好了,这没什么要紧。我想我们没有必要议论她了。”
“你预备怎么办,伊莎贝尔?”他接着问。
伊莎贝尔低下头看了看自己的手,手上仍然戴着爱德华在订婚的时候送给她的戒指。
“我当时没有让爱德华解除婚约是因为我觉得这件事可以鼓起他的劲儿来。我想用这个激励他。我当时想,如果还有什么事能够鼓励他干出一番事业来,那就是让他想到我是爱他的。我已经尽了我的力量了。没有希望了。如果我今天再不面对现实,我就太软弱了。可怜的爱德华,他没有害人的心意,只不过同自己过不去。他是个很好的人,只不过缺少点儿什么,可能缺乏的是骨气吧!我希望他幸福。”
她褪下手上的戒指,把它放在桌上。贝特曼注视着她,心急促地跳动着,几乎喘不上气来。
“你太好了,伊莎贝尔,你真的太好了。”
她笑了,站起身来,把手伸向他。
“你为了我做了这么多事,叫我怎样感谢你呢?”她说,“你为了我出了大力。我早就知道我可以信赖你。”
他抓住她的手,握在自己的手里。她从没有像现在这样美丽过。
“啊,伊莎贝尔,为了你我可以做更多的事。你知道我对你的唯一请求就是允许我爱你,为你做事。”
“你是个坚强的人,贝特曼,”她叹了口气说,“你给我一种很舒服的感觉,让我觉得可以信赖你。”
“伊莎贝尔,我非常爱你。”
他自己也不了解怎么会灵机一动,突然把她抱在怀里。她一点也没有推拒,只是笑盈盈地看着他的眼睛。
“伊莎贝尔,你知道从我第一天看见你,我就想娶你做我的妻子。”他深情地说。
“那你为什么不向我求婚呢?”她说。
她也是爱他的。他几乎不敢相信这是事实。她把可爱的嘴唇递过去让他亲吻。当他这样把她抱在怀里的时候,眼前浮现出一幅图景:亨特内燃机和汽车公司声望越来越高,规模越来越大,占地一百英亩,生产出几百万台内燃机。另外他还看到他收集了大量名画,整个纽约城的收藏家都为之瞠目。他将戴上一副玳瑁眼镜。而伊莎贝尔,在贝特曼双臂的甜丝丝的环抱下,则幸福地叹着气;她想到的是她将有一所富丽堂皇的房子,摆满了古老家具,她将在这里举办音乐会、舞会,和只有最最上流的客人才有资格参加的宴会。贝特曼应该戴一副玳瑁镜框的眼镜。
“可怜的爱德华。”她哀叹道。
【注释】
[1] 见《旧约·传道书》:“将你的粮食撒在水面,因为日久必能得着。”
[2] 爱德华的昵称。
午餐
傅惟慈 译
我是在剧场看戏时见到她的。她向我招了招手,我趁幕间休息的时候走了过去,在她旁边坐下。我最后一次见到她还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如果不是有人提过她的名字,我想我这次就认不出来她了。她满面春风地和我拉扯起来:
“哦,好多年没见了,时间过得真快!我们也都老了。你还记得咱们第一次见面的情况吗?你邀请我去吃了一次中饭。”
我怎么能不记得。
那是二十年之前的事了,当时我住在巴黎。我在拉丁区有一间小小的公寓,从窗里可以俯瞰教堂的墓地。我的收入刚好够维持住我的灵魂和躯壳不分家。她读了一本我写的书,给我写了封信谈论这本书。我回信表示感谢。过了没多久我就又收到她一封信,说她要路经巴黎,想同我谈谈;不过她的时间有限,只能在下星期四抽出点空来,早上她要去卢森堡公园,问我是否愿意中午请她在福约特餐厅随便吃点什么。福约特是法国议员们经常光顾的一家餐厅。它远远超出我的经济能力,所以我从来不敢问津。但是她信中的恭维话说得我心头发痒,而且那时我太年轻,还没能学会对一位女士说“不”。(我不妨加一句,没有几个男人学得会拒绝女人。等到他们学会时,年纪已经太老了。)我还有八十个法郎(金法郎)可以维持月底之前的开销。一顿便餐不会超过十五个法郎。如果我后半月不喝咖啡的话,我没准可以对付过去。
我回信和我这位朋友约好星期四中午十二点半在福约特餐厅见面。她没有我想象的那样年轻。她的外表与其说风姿动人毋宁说富态魁梧。实际上她已经有四十岁了(一个颇能迷惑人的年纪,但不是一眼就可以使你激动和产生强烈情感的年龄),她给我的印象是她的牙齿比实际需要多了一些,整齐、洁白,比较大。她很善谈,但因为她好像倾向于谈论关于我的事,所以我准备好做一名专心致志的听众。
菜单拿上来的时候我吓了一跳,价钱比我预料的要贵得多。但她说的话叫我放了心。
“我中午从来不吃什么。”她说。
“哦,可不要这么说!”我慷慨大方地回答。